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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师陶景洲先生最近出了本新书,名字叫《毕竟法律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10月第一版)。
陶景洲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首批大学生,法国律师界第一位中国人,国际商会仲裁院第一位中国国家委员会代表和第一家境外驻华律师事务所的华人首席代表。《毕竟法律人》一书,是陶景洲先生的第一部中文随笔集。
在很多人的心目里,一提到陶景洲这个人,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他不仅仅是一个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跨国律师和仲裁员,而且还是一个既高大上又白富美的海归人士 —— 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异国情调,光彩照人且与众不同。
实际上,包括我在内的很多熟悉陶景洲的人们都发现,在实际生活当中接触到陶景洲先生,其实是个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挺单纯,质朴、淡定甚至还有些幽默童趣的人。
如果这个世界上的确有“文如其人”这样一个说法,如果你确实想知道陶景洲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真诚地推荐大家去读陶景洲先生的这本新书。这本书里,并没有华丽华丽的文采,没有刻意的雕饰的词语,没有冗长的欧化句式,这是一本格调清新,雅俗共赏的精品书:设计精致、优雅,内容谈定、质朴,一句话 —— 符合陶景洲律师的生活气质和格调。
一、被时代改写的人生
我注意到,在这本书里面夹着一个书签,上面写着这么一句话:陶景洲,一个时代的缩影,更是改革开放本身。
景洲先生在这本书的第5页写道:
记得孩提时每逢过年,为了整洁好看,家里就会糨糊在土墙上新糊一些报纸作为装饰,有时候也会奢侈地贴几张彩色的年画和有当时时代特征的宣传画。印象最深的是一幅水彩画,画中是一个穿着白衬衣、蓝裤子、白球鞋的少年在北京天安门前敬队礼。北京对当时的我而言太遥远了,最直观的感觉是那个少年把雪白的衬衣扎在蓝裤子里面的样子真好看。那时候我最大的理想是有一天我也能穿上这么清清爽爽的新衣裳,在蓝天之下佩戴着红领巾,脚下的白球鞋一尘不染地走在灰砖铺成的马路上。我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会从这座县城走出去,去遥远的首都,漂洋过海,去周游列国。完全是人生的各种偶然使我从皖北的一个下乡知青变成一个北大的学子。
白衬衣、蓝裤子、白球鞋,是那个时代每一个少年心中的经典图像。陶景洲的回忆,也勾起了我自己的童年记忆。
我自己的童年,是在江南的无锡城里和祖母一起度过的。祖母在老家去世后,父母就决定让我回到北京来继续上小学。江南的儿童比北方的儿童上学时间早,当时我6岁半,就是我微信头像照片上的那个样子。
记得离开在无锡的时候,姑姑和姑父让我带了两件东西去北京:一口袋大米,是送给我爸爸妈妈的;一个无锡泥人,是给我买的玩具 —— 一个英俊少年,穿着白衬衣、蓝裤子、红领巾和白球鞋,昂首在吹奏一把金色的小号。泥人玩具的体积相当于一个普通矿泉水瓶子那么大,用今天的话说它属于易碎物品(fragile)。姑父是个细心人,就直接把它包好后埋在了那口袋大米里面。姑父和姑姑把我托付给一位熟悉的列车(从上海开往北京)乘务员。记得是在中途上车,没有座位。一上车,这个乘务员就找了个座位下面的空档,让我钻进去睡觉。于是,我是抱着这袋大米睡到了目的地。记得一进家门,我脑子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伸进大米口袋里看看这个玩具到底还在不在,全家人都觉得好奇怪,当他们看到我从大米口袋里掏出一个泥人玩具 —— 穿着白衬衣蓝裤子的小号手,大家都笑了。
文革期间,少先队、红领巾一度都被取消,代之以红小兵和红袖标。我幼年心目中那个最喜欢的无锡泥人玩具,也在那个混乱的岁月里丢失了。这些年里,偶尔去无锡旅行,每当经过一家卖无锡泥人的店铺,我都会下意识的进去看一眼 —— 看看还能不能买到当年那个“小号手”。结果很让我失望,里面全都摆满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男男女女的胖阿福们。
在我们的少年时代,做梦也没有想到过,这个世界会变化这么快。我们这代人深感庆幸的是,我们这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能生活在那个划时代“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恢复高考,陶景洲考取了北大法律系;国门开放,让陶景洲走向远方、走向世界;这一切都让陶景洲的人生一次一次地被重新改写。我们这代人对改革开放记忆深刻、万分感激。
1991年11月宣誓成为法国巴黎上诉法院律师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就不难理解这个书签上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和份量:陶景洲的个人经历,代表着一个改革开放时代的缩影。
二、法律人的良知和底线
其实,陶景洲律师并不想让大家的目光总是停留在他光鲜的外表上,或者停留在他本人“从未名湖到凯旋门”的传奇往事中。记得有一次大家聚会时,他很认真地对大家说:“我外表的这些东西其实并不重要,你们大家可能都忘了,我毕竟还是个不错的律师和仲裁员吧!”换句话说,“我毕竟还是个不错的法律人吧!”我想,这句话或许就是《毕竟法律人》这本书名的由来吧!
1994年在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上
书名中的“毕竟”两个字(英文可译为“after all”),可谓画龙点睛之笔。唐朝诗人许浑有个名句:”毕竟功成何处是,五湖云月一帆开。”在法律职场的巨大成功,给陶景洲先生带来了名声、荣誉和地位。但是,陶先生则一直保持着谦和、审慎、自律的处事风格。不仅仅外表要帅,为人做事也要帅,名利并不是坏东西,但要取之有道。原因很简单:I am a lawyer after all.
话说到这里,我倒是觉得有必须和大家分享一件有趣的往事。
几年前,有个上市公司的企业家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周老师,不好意思啊!很想念你啊!能不能请你来XX市住几天,我来给你预定头等舱的飞机票。我要好好招待你!”我问老板有什么具体事情,他回答说:“见面聊。”这是一个多年一直都没有来往的商人,突然心血来潮要“好好招待我”,我当时脑海里还是不由自主地联想到“非奸即盗”这四个字。
到了XX市,当天晚上老板设宴款待。酒过三巡,老板开始引入正题:“你认识陶景洲吧?”我反问道:“你怎么知道?”老板说:“我最近看到你们两人在一起的合影照片。实不相瞒,我有个标的很大的仲裁案子在他手里。陶先生是这个案子的首席仲裁员。这个案件的胜负,对我们公司今后的发展影响很大。这次请周先生专门来我们公司,就是想拜托周先生去说服陶先生,让陶先生在仲裁中站在我们公司一边,一定要判我们公司赢。事成之后,我一定不会亏待你们。我和几个朋友在北京西山开发了一些房产,到时候我可以送给陶先生一套,也送给你一套。”(我当时心里在暗思量:老板送给陶先生的一定是个大户型,送给我的一定是个小户型。)
我知道老板的真实意图后,深感为难。我对这个老板说,据我这么多年对陶律师的了解,他并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更何况他从法国到中国,一直在从事高端律师服务,财务上早已获得自由。更重要的是,他在海内外经济仲裁行业内一直口碑很好,为人正派,做事专业。据我所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些非常有权势的人试图贿赂他,都被他一一拒绝了。他百分之百不会为你的这件事断送他仲裁事业的声誉和前程。所以,我真的很抱歉,您交给我的这件事情,真的是个不能完成的任务(the mission impossible)。
老板当时也觉得有些沮丧,以至于他接下来就径直问我:“那么,周老师你告诉我,陶景洲到底想要什么?”我当时开玩笑地告诉他:“您看要不要给他施个美人计试试。”从老板苦笑的面容中,我猜他心里在嘀咕:万一陶律师将计就计该怎么办呢?(顺便调侃一下,大家不必当真)
老板知道我说的是实话,这件事后来在我这里就此画了个句号。这几年,我和陶律师往来频繁,但是直到今天我也从来没有告诉过陶律师 —— 这家企业的名字和这个老板是谁,我不希望用某种明示或暗示来干扰陶先生从事的仲裁工作。还有,我觉得,如果自己尊敬和欣赏一个好朋友,就千万不要去害人家。我确信,我们都不可能按照老板的意图去做不公正的事情。尽管我们也识人间烟火,贪心人皆有之,不过,在一个时代里,我们每个人能尽量做到的,就是留住内心的某种底线和良知。
本文作者与陶景洲律师的合影
三、法治启蒙仍在路上
翻开陶景洲律师的这本书,我们会惊讶的发现,书中并没有谈什么宏大叙事的法学理论,讲述的都是一些普通的个案和常识。
我们说,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极其宏大的事业,在这个事业之中,我们都感到深感卑微,可能连一个螺丝钉和一方砖瓦都算不上。但是,假如能在这个宏大的事业里做一个有耐力的思想者,为这个事业的年轮增加点纪录,也是非常值得的。在这个不少人已经打算将“后现代”奉为时尚的年月里,陶景洲先生在这本书里,还在不厌其烦的叙述着那些朴素的常识。这是因为,我们总是有点固执地相信:有关普及常识以及法治启蒙的工作,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其实还远远没有完成。
长期以来,法律专业在中国是不被重视。很多迹象表明,中国通向一个现代法治国家的路途,依旧任重道远。无论是那些悲观的猜想还是乐观的期待,都无法改变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为此,中国法律界的人士应当比其他专业的人们持有更多的耐心。
1983年的春天,在一列西去的列车上。我和北京电影制片厂的一个电影摄制组的主创人员偶然相遇。这是前往重庆拍摄一部名为《二十六个姑娘》电影的主创人员。其中有电影导演黄健中和副导演陈凯歌。我们面对面坐在同一个卧铺车厢里,行程上万华里,历时48个小时。黄健中当时已经在电影界崭露头角,是第4代电影导演中的佼佼者。陈凯歌当时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年轻导演。不过,我从他紧锁的眉宇之间,以及不难看出他不甘平庸的勃勃野心。
在聊天中,陈凯歌对我讲的一句话,倒成了我终生难忘的绕梁绝响。他对我说:“你是读法律的。你不觉得,在中国这个国家学法律,是件很悲惨的事吗?”看得出,陈凯歌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表达着对我的“专业之不幸”的深切同情。其中的潜台词似乎是说,好好的一个小伙子,看上去既不呆也不傻,你在中国学什么不行,为什么要去学法律呢?
这么多年来,陈凯歌的这句问话隐隐约约成了我心里的一个结、一个痛点。不庸讳言,陈凯歌的这句问话也或明或暗地触到了中国法制的一个痛点。面对陈凯歌对中国法治水准尖刻的质问,我只好沉默无语。
途中,这些电影人也和我谈起一些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法律问题。尽管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但在他们充满情绪化的议论中,我发现,这些电影人大致都属于“法盲”。
火车抵达目的地。黄健中导演告诉我,重庆电视台有面包车来接他们,他们的车可以顺便捎我一段路,请我不必客气。下汽车时,我真诚地祝愿他们早日把电影拍摄成功,届时我一定会去电影院买票看他们的作品。
遗憾的是,他们的电影拍出来后一直没有公开上映。据说是没有通过电影局的审查 —— 被电影局枪毙了,具体原因至今还是个谜。我当时心里也在嘀咕,看来在中国搞电影这行,其实也挺悲惨的。
我们这一代法律人,在很多年前,或许因为阴差阳错的原因,进入了法律职业的殿堂。尽管一直心怀困惑,但仍感到生逢其时。当年填写大学入学志愿的那一个不经意的触点,如同潘多拉的魔盒一般戏剧性地打开,纷纷扰扰又灿烂缤纷。今天,法治文化已经成为我们不离不弃的宿命。无论人海沉浮,我们都希望无法无天的幽灵远离;无论世事纷纭,我们都希望依法治国的大道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