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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王安忆在上海书店为读者签名
女人爱男人,往往只是为实现自己爱情的理想
朱伟
王安忆第一篇给我印象深刻的小说是《雨,沙沙沙》,发表在1980年《北京文艺》上。在1980年的语境中,它干净,单纯,清新,秀气,就写一个未谙世事的女孩雯雯在一个雨夜的向往。不是在深深的雨巷,就在飘着细密雨点的马路上,故事非常简单——她犹豫不决地退了两步,就有意错过了末班车,内心在等待曾在雨中带她回家的那一位。她走在雨中,那个他最终并没有出现,但王安忆只用雨中橙黄色的灯光一个意境,就娓娓完成了感人的叙述--那个雨夜,坐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自行车后座上,沐浴在一个橙黄色温存的世界里,她就觉得一切戒备都是多余的。这个雨夜,他无须再出现,她走在橙黄色温存的回顾中,就像走在梦里。有了梦,才有了生活的美好。
记得我被这篇简单的小说感动后不久,就贸然给王安忆写信了。那时她在《儿童时代》当编辑,我知道她是茹志鹃的女儿。茹志鹃的小说《百合花》给我的印象太深了:那个小战士枪管里插着的野菊花,那床新媳妇献出的枣红色白百合花的被子。曾经在山里拖毛竹的农村小战士当然不会有往枪筒里插花的趣味,乡村小媳妇也不会懂白百合花的雅致,但七十年代,在北大荒烧得暖烘烘的土炕上,《百合花》的情调就曾那么强烈地感染着我们。
也许是那个缺少色调时代的渴求使然吧。我至今记得那个新媳妇一针针默默给死去的小战士缝好衣服的细节,至今都不觉得情节或意境的人为。那是因为茹志鹃叙述的氛围是真实的,黄菊花、白百合花,在那个年代,也是梦吧。下乡时还读过茹志鹃的《高高的白杨树》,写“我”与一位沉默寡言的大姐在战争中的感情,战后去大姐家乡寻找,找到的是一位同名同姓,热情洋溢在养兔中的姑娘。情节毫无引人处,挺拔的高高白杨树的意象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以致我对这种树也有了某种情感。我以为,茹志鹃深深影响王安忆的,不仅是百合花、白杨树这样的诗意结构,还有在淡淡细密叙述中蕴涵的那种味道。我喜欢她的小说,就从这味道始。女儿的叙述细腻度高于母亲。
▲1978年王安忆和父亲王啸平母亲茹志鹃在家中
我向王安忆约稿,她很快寄了我《庸常之辈》,写街道作坊里,下乡回城的,一个只本分地守着自己一方卑微天地的普通女工何芬。在上海弄堂里,要面子的女孩当然很多。但像这样,尽自己本分,实实在在守护自己自尊的,自然不多。结尾,王安忆写她,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打发走了疲劳的一天”,熟睡了。她“在这个世界上,只占了个很小很小的位置”,是“庸常之辈”。但认真占好这小小的位置,其实又闪烁着暖暖的光芒。王安忆刚起步就是这样:甘居一隅,静静的,在一个并不宽敞的空间里,以细细的笔触,淡淡的情调,写一点小女子身上的触动人处,在不大的格局中寻找一种充盈。
王安忆了不起的是,几乎每年对自己都有拓展。我惊讶于她的生活积累能力,似乎有层出不穷、用之不竭的素材,它们变成小说娓娓道来,细节丰满、亲切,尤其对我这样,与她同时代人而言。且她似乎每年都在不知疲倦、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不断超越她自己,又似乎从不急躁,不为任何干扰所动。她的外表是温和的,嘴角常有浅浅之笑,但绝不随和。我能感觉其自我之强大。
王安忆写作的好处,恰是不拘结构。我后来读她一篇自述,称她其实不适合写短篇,因为短篇的精炼不适于她,中篇才适合她的放松叙述。其实,放松叙述正是她的长处。以我陋见,小说无论长短,细节多寡才构成结构。小说最考验细部,无切肤感就无亲切。王安忆小说中的细部常令人心动,这最难得。
王安忆的中篇确实比短篇好,长篇又比中篇好。为什么?因为长度足够使她放松。她是一个马拉松选手,跑马拉松的人不宜短跑,靠耐力。王安忆就属于越跑越好的人,这是她的个性使然。
我对王安忆的感觉,其实主要来自她的小说。她的第一部长篇《69届初中生》其实还未找到长篇应有的感觉——让人停留的章节远少于匆匆走过的章节,但却提供了一个体悟她的感光室。她的执拗,她的表象后的我行我素,她的淡然与内心的不妥协……我与她,好像也就一两次实际的面对面。一次是与陈村一起吃晚饭,到八点钟,她说,须要回家了,她本就很少在外吃饭,吃了,八点也须要回家的。我自以为已经很恪守自己生活原则了,她却要坚决得多。无这般坚决,我想也不可能有那么多作品与那么高的平均值。恪守,也意味着对感觉力的保护,明亮的灯光下是不会有敏感度的。这大约与歌唱家保护嗓子,是一样的道理。
▲1970年代,王安忆在自己家中
王安忆的《69届初中生》中,写得最好是爱情:从初接到情书的惊慌失措、语无伦次,镇静下来又隐隐生出些骄傲,回味信中内容,便悔于自己的反应,开始偷寻、窥视他而将回味变成自己的“节日”。之后,变成忐忑盼待来信,到真见到信尾出现“我爱你”之狂热,又惊呆而幸福。其中层次太丰富了。这样的初恋悸动,那种刻骨铭心的体悟,也许我们都经历过。但纤微难搜,大约也难有王安忆这样的分辨力。分辨力是一个作家的资本,它真切表达了六十年代环境中,一个纯真少女,对爱情认知的全过程。
《69届初中生》开头第一章描写的角度其实非常有震撼力:婴儿的视觉与触觉,由母亲的怀抱、父亲胡子扎人的感觉始,延及水——洗澡与奶瓶;触觉转味觉——棒冰与包子;再抬眼环境——马路与弄堂口。感官能力真的太强了。王安忆以此长篇,有条不紊写了一部五十年代哺育、六十年代磨砺成的雯雯自尊的形成史。雯雯的自尊建立在那个年代真实的谱系中,感人而有社会学意义。王安忆之了不起是,她几乎是以鄙视当时戏剧性控诉的态度,在所谓的“家长里短”、“见素抱朴”中,就写成了这一届人更深刻的青春史。辛酸吗?当然有。被耽误的一代吗?当然是。更重要的是,她写出了集体主义熔炉锻造中,一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强大个人的长成。尽管雯雯只有实际的小学学历,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下乡知青,进了城也只是柜台后一个很普通的售货员,最终也只在里弄工厂一个压瓶盖女工的位置上,成了一个拥有五味杂陈的新娘。相比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部怎样的炼成史呢?我以为,这就是一部很精彩的六九届的“文革”史。最后结尾,新婚夜,雯雯与任一的对话是——
我和你,完全是误会。假如不搞“文化大革命”,假如一切正常,我们不会相遇的。
“文化大革命”本不该发生。
一切都在轻描淡写间。写完这部长篇,王安忆不再用“雯雯”了,她已经完成了雯雯的塑造史。
《69届初中生》1984年3月最后改定,1984年底她就写成了《小鲍庄》,发表在1985年第二期《中国作家》上(与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发表于同一期)。说实在,1985年读到它,我先懊悔是,为何《庸常之辈》后就中断了与王安忆的联系,“假如这小说能经我手发表……”,这是一个编辑的本能。按《小鲍庄》篇尾记载,它1984年底改定于北京,那正是我在《人民文学》跃跃欲试的时候,尽管我那时不负责上海。当初令我意外的是她控制基调的能力--那村庄就像沉睡在清冷的月光下,没有狗吠,那样安静。
1984年底有关“寻根”的说法,不可能对王安忆没影响。《小鲍庄》里有一个“捞渣”,韩少功的《爸爸爸》里有一个“丙崽”,两人从不同的角度,构成了截然不同的思索点。
《流水三十章》是王安忆的第三部长篇小说,1986年10月起动笔,写了半年,发表在1988年第二期上海《小说界》上。写《流水三十章》前,她连续写了好几个中篇,写作能力已经汹涌澎湃。这些中篇,印象深刻是1986年发表在《人民文学》上的《阁楼》,以及分别发表在《十月》《上海文学》《钟山》上的三恋--《小城之恋》《荒山之恋》与《锦绣谷之恋》。
王安忆写男女,写得最美在注视。“她”这样注视“他”:“衬衫大了一些,前后飘舞得像一面旗帜,他的身体前后不着地处在宽大的衬衫里,有一股凄凉的孤独。这孤独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好像在一个喧嚷嘈杂的世界里划出一个清静的圈子,分离了他与人群,温和地陪伴他向前去。”感觉确有张爱玲的影子。
“他”与“她”的真性被唤醒,出了家庭,就只能走向荒山,在荒山中毁灭。他的真性被唤醒时,那个母性她的态度,只能是“似乎什么都知道”,只是缄默着等他,以温暖的气息,鼓励他扪心自问。王安忆的心思在哪里?小说中说,“女人爱男人,并不为那男人本身的价值,而往往只是为实现自己爱情的理想”。我理解,她是要说,所谓爱情,只是一种男女本性需要维系的形式而已,撕破了这形式,就只能毁灭了。
我感觉王安忆是通过不断阅读在提高自己。1994年她在复旦大学开了一堂小说课,在文坛成为大家议论的一个话题。我感觉,开课是她在逼迫自己的理性分析能力。这门小说课共13讲,她从分辨“小说是什么”讲起,她说,小说是用现实材料构筑的一个心灵世界,一个神界。她的讲稿似乎当时在《小说界》连载,后来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中的经典分析体现出优秀的解读能力。
▲《长恨歌》
《长恨歌》是王安忆的第六部长篇。她30岁时写完《69届初中生》,10年里勤勤恳恳,写了6部长篇。写《长恨歌》时,已经从容不迫、炉火纯青了。
《长恨歌》写一个沪上淑媛错位的40年,故事其实简单。王琦瑶,琦是美玉,宵朗之琦,能耀亮暗夜。瑶,“瑶华不琢,则耀夜之景不发”,也是美玉。冰雪态也称“瑶华”的。王安忆写这个王琦瑶非个体,她代表上海弄堂里曾经的小女儿情态,“这情态的名字就叫王琦瑶”。王安忆一开始就归结:上海弄堂因为有了她,才有了情味;因为了这情味,便有了痛楚;这情味一点点积累下来,在烟火气里,就有了弄堂的感动。她通过这个群体写她所体会的上海,所以,第一章最后一节,在鸽子见证着飞过之后,才写到弄堂里,有点寒酸的闺阁中,在流言里生长起来的王琦瑶。这个王琦瑶的命运,从一开始就确定了的--“本是如花蕊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却做在这等嘈杂混淆的地方,能有什么样的遭际呢?”
▲郑秀文饰演的王琦瑶
我感觉这部小说的好处,就在于写王琦瑶一错再错、事事相舛中有悲凉感,却都以顺遇的态度。她觉得所遇都是避不掉的,觉得这悲凉本是人生该有的,也就没什么怨艾,就以温婉压了感伤。
一部好小说,提供一个开放的结构,从不同的门进去,本都是可以走通所有房间的。不同道路的交叉,才构成丰富的回味与感叹。她从弄堂、闺阁写到晚会、公寓、邬桥的桥与砧杵声,写得最有诗意是邬桥与送豆腐的少年。平安里的下午茶与围炉夜话,很有《红楼梦》那种淡淡日常中充满了韵味的写法。程先生与王琦瑶再相会,那种微妙的知会,则是最感人的。这一段就令人感觉到,人与人之间,其实是一种修行,所谓“修百年才能同舟,修千年方可共枕”。这是王琦瑶对“老克腊”说的话。
【本文节选自朱伟作品《重读八十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