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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画家剽窃湖北美院教授作品,事后上门认赔求别告他(ZT)

(2017-12-18 09:09:30) 下一个

郭少斌 (笔名郭远),本是浙江温州的一位业余画家。然而,他靠着剽窃湖北美院教授陈运权的作品飞黄腾达。不仅拿了全国大奖,举办个人画展等,甚至还成了当地美协副主席。


一本画册71幅画全被抄

2016年9月下旬,湖北美术学院教授陈运权的学生,在一则关于“全国首届中国画线描艺术作品展入选作品”的帖子中,以为看到了自己导师的作品入选参展,随即将此帖转发到师生微信群里。陈运权比对后竟然发现,有人完全照搬照抄了他早年的12幅画作,但作品的题目、落款、印章却与他无关。

再查之后,陈运权发现,这名温州籍叫郭远的画家,在其出版的画册、所办的画展中,也大量涉及到侵权和抄袭他的作品。

比如2012年11月,由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名为《玉苍风华·郭远白描作品集》的画册。其中,郭远把《陈运权白描花鸟画集》中收录的71幅作品,居然一张不漏地全部照抄了一遍。甚至,《玉苍风华·郭远白描作品集》的前言,也几乎照搬照抄了陈运权原载于1991年1月号台湾《艺术家》杂志的《我对创作的思考》一文,全文只改动了十几个字。

今年1月,陈运权震惊之余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将郭少斌及四川美术出版社告上法庭。

此后,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少斌的行为已构成剽窃,构成对陈运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侵犯,遂判决郭少斌、四川美术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郭少斌在《温州日报》刊登致歉声明;四川美术出版社书面致歉;郭少斌赔偿陈运权4.5万元(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四川美术出版在1.8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靠抄袭当上美协副主席

12月9日,陈运权的夫人汪女士称,表面上看这是一场赢了的官司,可实际上侵权的实质却并没有大的改变,侵权出版的书籍目前还在市面上销售,侵权的画作也仍在侵权者手上。既然法庭明确了郭少斌的剽窃事实,理应最大限度消除影响,但针对我方提出的收回全部剽窃作品并销毁,收回全部网售图书并销毁两项,均被法庭驳回。

汪女士说,这批剽窃的艺术品如有机会,还可能乔装上市流通。而且,这批用剽窃作品印刷的图书此刻仍然在淘宝、孔夫子等网站上堂而皇之地买卖。

汪女士还表示,郭少斌通过剽窃他人作品自我包装,当上了当地美协副主席,又获得了全国的大奖,“名画家”加身的郭少斌还在当地办了一所美术培训学校。剽窃给他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有目共睹的。


抄袭者称虚荣心作祟

据2016年的公开资料显示:

郭少斌,1971年5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先后就学于浙江省公益美校和中国美术学院。现系中华全国美学学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温州市美术家协会理事、温州市美教会理事、苍南县美教会副主任、灵溪镇文联副主席、灵溪镇美术家协会主席、苍南县第九届政协委员。

2016年,郭少斌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自己是温州苍南的一名业余画家,本职工作是一名中学美术教师。郭少斌表示,画册出版后自己就后悔了,做了这些事是自己早年虚荣心作祟,准备去湖北登门道歉。

9日,陈运权的夫人汪女士表示,“郭少斌曾找到我们家,声称只要做得到,他砸锅卖铁也要赔,只是请求我们别去告他。我们毅然选择了法律维权。”

陈运权认为,一个郭少斌抄袭算不得什么国计民生的大事,但让他壮大、让他成名得利的发迹过程,才是重要的社会问题。郭少斌的抄袭作品,能参加全国比赛并获奖,能办个人画展,收获高度的美誉,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现象,应该得到更多的反思和批判。

他希望用自己微弱的力量,为中国著作权法的成熟完善做一点努力,引起大众关注进而探讨。

陈运权简介:

1959年生于湖北沙市,1983年毕业于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系。现为湖北美术学院中国画系教授,多所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作品曾获第七届全国美展银质奖、中国美协国画家学术奖,并三次获得文化部优秀作品奖及湖北省文艺明星奖等十余个奖项。出版有三十余本专著,举办了二十余次个人画展,作品被海内外博物馆、美术馆及世界各地藏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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