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诺第一次真正见到雷云,是在十六岁那年。
她当时就读城里的一所女中,正值高一暑假,两家人约了一起吃饭,于是就见上了。
两家算是世交,林父是本市工商局的局长,与雷云的父亲算是多年深交的好友,相识三十多年了。而雷父,则是一名房地产商人,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其财富已经在当地颇有盛名。
林诺从小就知道雷云这个人的存在,常听父亲提起雷叔叔的儿子是多么的优秀出色,父亲有时候的表情,象是恨不得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儿子,每到这个时候,她就拉着父亲的手撒娇:"爸爸,难道我就不好吗?也有很多人称赞我啊!"
"那是因为我们把你生的可爱漂亮的缘故吧,跟你本人的努力没多大关系吧"。林父凉凉地说,却带着一丝溺爱。没错,取名林诺,家人叫她"诺诺",南方人发音象"囡囡",即是带着无限疼爱和宝贝的。她确是全家的宝贝,出生时就是个粉妆玉琢的娃娃,一下赢得了全家老小的关注,从小备受宠爱。林诺,就象一颗生在大富之家的明珠。
在古色古香的餐厅里,两家人简单的寒暄后,林诺细细打量坐在对面的雷云。其实从小就知道他,但他在很小的时候被送去国外,一直待到念初中才回来。中间父母聚会,偶尔也有见过,但总是匆匆一瞥。十几岁的男生女生,哪会聚到一起玩。就是现在,她也只是这样静静看着他,带着浅浅的微笑,但并不打算开口。
他好象长的很高,好象比她班里的男生要成熟一些。他的五官很端正,浓眉,眼睛不算很大,但很黑很有神,象雷叔叔。笑起来的时候,又象蓝阿姨,很好看。原来他长得还不赖嘛,成绩又好,难怪老爸总在夸他。不知道他是不是和班里的那些男生一样,正处于变声期,说起话来的声音象鸭子叫。呵呵想着,林诺笑出声来,正好对上了那双带着一丝兴趣的黑眼睛。
"嗨,林诺!"他说话了,啊,原来没有鸭子叫。
"嗨!"勉强一笑,林诺分不清自己的心情是失望还是尴尬。
"你们两都在念高一,学校离的又近,应该有话聊啊"。雷父微笑着看着这两个少男少女。
"唉,我们家诺诺怎么能跟你们雷云比,她学习懒散得很,平常对自己一点要求都没有。"林父马上出言。
"艾,话不能这么说,小诺长的那么漂亮,又乖,有这样的女儿是你们的福气啊。"
"哪里哪里,你们家雷云才优秀。"
两家家长夸来夸去,只有他们两,只是互相看着,带着点微笑。可能因为是男生,雷云还是主动开口和她聊了一些家常,只是他问一句,她答一句。林诺习惯了这样,她成绩一般,为人也一般,但因为面容娇好,走到哪里,都有男生讨好,她从不用主动,便有人捧上一切。
雷云坐在对面看着这个从小认识的小女生,比自己小一岁,却是同年级。长得很可爱清秀的样子,却显得有些高傲。不听父母介绍,他也知道她。因为两所学校离的很近,周围早有男同学聊起她,她的美貌似乎很出名,但细看也就如此吧。他不喜欢心高气傲的女生,一点都不喜欢。
这样的聚餐很快结束,两个年轻人从此又开始各忙各的学业,再无交集。只是他们不知道,命运早有定数,两条平行线也有相交的瞬间,预示着一切的纠缠要从此开始。
又过两年,林诺高中毕业了。
她一向不是读书很用功的人,高考放榜,林诺考的倒比平时还好一些,于是家里动用一切关系,让她上了第一志愿——本市一所全国重点大学的英语系。外人只知道她被Z大学录取了,纷纷称赞她,父母因此也觉得很荣耀。因为这样,她更得宠了。
雷云也被那所大学录取了,以全校最高分进入计算机系。他一直是班里的尖子生,结果是意料之中的。那年暑假,四周围绕着欢欣的气氛,一直延续到雷云的生日那天,彻底达到了顶点。
雷父在市郊的度假酒店包了几间房,打算邀请雷云的同学们一起来玩,算是帮雷云庆祝生日,同时庆祝大家毕业。林诺本来是与此无关的,因为周围有相熟的同学,居然也被拖了来。
那是8月的一天中午,艳阳高照。一行十多人搭雷父公司派来的车来到了酒店,十七八岁的孩子们,一路笑闹。林诺与好友李娜、程雨走在较后面,她远远地看到了人群中的雷云,他真的很醒目呢,醒目的身形,醒目的笑容。他也看到她了,只朝她点了个头,微笑着,然后去招呼周围的男生了。那天,她发现雷云穿着一件白色的T-SHIRT,前面写着她看不懂的英文,和一条灰白的牛仔裤,一看既是名牌,穿在他身上随性又洒脱。他站在那里朝她微笑,很多年以后,她仍然记得这个场景。
大家在餐厅里用了午餐,下午大家各自活动,男生们大多在玩保龄球,以雷云为中心。女生就分散多了,一些呆在房间里睡午觉,有些三三两两的随处走走,其他的都在看男生玩保龄。
在旁边观看的女生,或许是想更近距离地看着她们心目中的王子吧。这是林诺的想法,她和李娜坐在离保龄球区较远的吧台边,她一边喝着冷饮,一边细细看着那里的情形。雷云与几个男生在比赛,下面的几个女生在为他们加油。
“我猜,雷云会是第一名!”李娜也在看,语气兴奋。
“为什么一定是他呢,我看旁边那个男生表现也不错”林诺不以为然,“不过,他们有可能都不是我的对手!”说完,她嘴角上翘,带着些自负的神情。”不会吧?!林诺,你有这么厉害!一起过来试试啊!”她的话被旁边一个走过的男孩听到了,对方似是仰慕似是惊讶地说,然后硬是将林诺拉进了比赛的场地。
“比就比!”她也很干脆,放下了手中的饮料,到旁边拿起一只球,轻快地走向前,弯身,抛球,然后站起,动作优美利落。那球笔直前去,打中所有。她转身,笑对大家,眼神正好对上雷云的,后者的表情很微妙。
“哇!看来还真有两下子!”有人忍不住先赞了,接着又有男生为林诺鼓掌。女生们,并不怎么做声。
她的第二个球又是全垒,这下,真的震惊全场了。李娜在旁边高兴地为她鼓劲,有些认识她的男生也为她吹口哨,那些女生不服了,她们本来就不认识林诺,现在只觉得她爱抢风头。正有人提议要她加入比赛,突然听见远处有人叫她,原来是程雨,她睡醒了,正想找她和李娜。“那边有朋友找我,先不玩了,下次吧。”她摆摆手,转身要走。也不知道谁的脚突然伸出来,她垮下阶梯的时候,被绊了一下,脚一软,半跪在地上。周围传来几声清脆的讪笑,她头低低地,膝盖有些疼,脸也涨红了,心里气恼。
“还好吧。来,我扶你。”雷云的声音在身旁响起,周围突然象是静音了。她抬头,看到他的脸,温柔无害的眼神,和他的手,伸在她面前。她将手给他,发现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后来的事,她不怎么记得了,好象是李娜和程雨赶了过来,掺着她。至于雷云,她没有回头看他的表情。
等她真正回过神来,已坐在客房里,程雨和李娜在她旁边说话。
“林诺,你真的没事吧?还痛吗?”程问她。
她摇头。
“我看她挺严重的,刚才玩球的聪明样子全不见了。现在连话都不说了。”李娜看着她,半开玩笑地说。
“我没事啦。”林诺摆摆手,随后看着自己被握过的右手,好象那里还留着某人的温度。想起刚才那一幕,她的脸微微发烫。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只觉得自己的手在他的大手里的时候,象是受到了周全的保护,心,微颤了一下。
“别看了,先说你玩保龄球怎么会那么厉害,专门学过的吗?”程雨凑过来问。
“也没有啊,”她有些尴尬地缩回手,“我以前经常跟着我爸爸去玩,有专门的教练教我的,久了就玩的好了。”
“哦,难怪哦。不过刚才英雄救美的那一幕估计大家都看呆了,比看你打全垒还要震惊啊。”李娜语气激动。
“那也没什么嘛,他,他,他当时离我最近嘛,扶我是应该的。”话说得有些不顺,心跳得也有些快。
“呵呵呵,是吗?那你脸红什么呀。”
“我哪有,天气太热的缘故吧。”
“我才不相信呢,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王子呢。要我,可能兴奋得说不出话来了。”
“林诺不也是吗?你看她刚才那个呆样子。”
“胡说,我才没有。我象是花痴的人吗?”
“哈哈哈……”
小女生的谈话热络起来,这样一件小事可以让少女们谈论好久,情窦初开的年龄呵,一切微不足道的事都可以变的轰轰烈烈。
那天晚上,众人在雷云父母的安排下,在一间装潢相当考究的包厢里吃饭,满桌的美食佳肴,中间还摆着一只缀满新鲜草霉的鲜奶蛋糕,这在当时是少有的。有关雷云的一切都让周围的同学大开眼界,只有林诺,习以为常。
生日宴开始有些拘谨,大家象是被这样的氛围怔住了,吃的很安静,生怕自己出错。直到后来,雷云开始招呼大家,有人开始开玩笑,气氛又变的欢快了。
晚饭过后,一行人转到卡拉OK厅。原来这里也被包场了。那时候,卡拉OK正开始流行,所有的学生都喜欢唱,男生们唱张学友、刘德华的歌,女生唱陈惠娴孟庭苇的。林诺喜欢唱歌,她家里也有一套卡拉OK的设备,常常自己在家里练歌,为的就是能在这种场合亮相。于是,在大家七零八落地唱完以后,她唱了《你看你看月亮的脸》。宽敞的大厅里,只见她小小的身影,坐在点唱机前面,顶上的闪灯不时扫到她脸上,有一瞬间的明亮,隐约瞥见少女脸上的那种迷蒙表情。只有歌声,柔和清亮,在空间里缭绕。她其实有些紧张的,她第一次在同学面前表演,尽管这首歌已经在家里练习了很多次。因此,她不敢看大家的表情,只是把视线完全放在面前的小屏幕上。
一曲唱完,反应热烈,有人欢呼,有人鼓掌。她看到雷云此时也朝她微笑,顿时让她心喜。
同学们轮着唱着,最后大家一致认为雷云和林诺唱的最好,不知是谁点了一首《相思风雨中》,起哄让他们两合唱。他们也不推却,大方地走上前去拿话筒。这是一首在当时的电台里常常播的粤语歌,曲子古典婉约,歌词情意绵绵。其实那个年龄的孩子,谁也不在意歌词倒底写了什么,但喜欢唱它,也会刻意模仿粤语的发音。
林诺后来一点也不记得自己到底唱了怎么样,她只记得雷云站在自己身边,比自己约莫高出一个头,听到他低沉的嗓音就在自己耳边,她突然想起下午那只温暖的大手,思绪有点散了。她想看他的表情但又不敢看,因为大家都在看他们,只能又一次低头看着小屏幕,手紧紧握着麦克风。唱完后,大家鼓掌,不停叫着“最佳拍挡”。她抬起头,发现雷云已走回座位。看着那高高的背影,心里的某个角落触动了。她知道,今天以后,一切变的不同了。
雷云说不出为什么,不太喜欢看到林诺,可又总是遇见她。
他们明明属于不同的系,教学楼也隔的远。明明完全没有交集,但这个小女生总会不时地出现在自己的视线内。
他还记得那年暑假的同学聚会,他知道她会来,因为王帆邀请了她和她的同学。他早早就注意到她了,穿着一身苏格兰风格的连衣裙,白底蓝边,显得很清纯可爱。在保龄球馆里,她坐的很远,脸上的表情有些疏离。不过,毕竟也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她很会玩,无论是打保龄还是唱歌,都是个中高手。但这也让雷云有点莫名反感,也许,是因为他从她的身上瞥见了自己曾经的影子。有钱人家的孩子,象一张标签,贴在身上了,怎么也无法撕去。
林诺一直是有距离感的,不只他这么觉得,周围的同学更是。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这点,有人有意或无意地绊了她一下。雷云看见了那个动作,但没有阻止。他想,他也是有点坏心的,他想看她慌乱的表情。但当她真正跌倒了,他又觉得不忍,还是伸手扶了她一把。结果呢,她什么也没说,甚至都没有看他一眼。晚上唱歌的时候也是,他有种被忽略的感觉,心里更加认定,林诺是个被大家宠坏了的公主,很难亲近。谁喜欢上了这样的女生,注定是要吃苦头的。
可是,后来的事,就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了。先是在男生宿舍旁边的学生食堂里看见她,那个食堂几乎全是住校的男生去的地方,她居然和几个女生一起走进来,还在那里笑嘻嘻地吃饭。经过的男生没有一个不回头看的,很多人想上去搭讪又怕唐突,结果被王帆看见了,硬拉着他一起坐在了她们旁边。也不是从来没有女生来过这个食堂,但一般来这里的女生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找某个男生,又或者,想看某人。可是林诺,入校就被评为外语系校花,据说仰慕者都可以排到本校门口了,她到这里来干什么呢。
后来,在图书馆里,再次遇见她,她长发披肩,衣裙飘飘,这样的她几乎成了图书馆里的一道亮丽风景。这次她和秦染秋在一起,两人好象交情不错。他照例只是朝她点头微笑,并没说什么话,到是秦染秋,男孩般的爽朗,和他聊了很久。
再后来,晚上的自习教室里,校园里,有时篮球场边上,他已经数不清遇见她的次数了。每次遇见,也不仅仅只是他和她,周边总还有别的朋友,所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交谈。这样的情形,维持了很久。直到最近,他们篮球社招募拉拉队,需要会跳舞的女生,林诺居然报名了,而且立即被录取了,听说是因为她从小学过舞蹈。篮球社里的队员们没有一个不高兴的,他只是诧异。她象是应该在宽大的舞蹈教室里跳芭蕾的女子,真的可以穿着白兔装在蓝球馆内热力四射地为他们加油助兴吗?
夜深了,林诺坐在写字台前,翻开日记本。她的日记里全是某个人的身影,每次遇见他的情形,每次的点滴心情。所谓少女情怀总是诗,指的就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吧。那年的同学会,她对他动心了。其实她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动心,他不过是扶了她一下,他不过是长的帅一点,不过是学习成绩好一点,不过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这些条件,足以让她莫名其妙地陷进去吗?她爱上他了吗?她不知道问谁去要答案,她无法对别人说出口,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一直以来,她是被捧在掌心里的,被大家追逐着,她的自尊心也被捧高了。这是她第一次,对另外一个异性,有了那种喜欢的感觉。可是,这半年多来,她努力制造各种遇见他的机会,留意他的行踪,见是见到了,但始终只是“见面”而已,他们之间,连一句话都不曾讲过,想想还真是沮丧啊。
幸好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认识了秦染秋这个活跃的女孩。她居然也是篮球社的成员,本来是负责内务的,现在说起招募拉拉队,她到处打听需要会跳舞的女生。林诺知道雷云是篮球社的成员,心想这是个好机会,于是立即报名了。而秦染秋听说她来报名,热情得不得了,还连说这下看比赛的人会更多了。想起秦的表情,她就觉得好笑。
只是,加入了拉拉队,会不会还是没有进展呢?会不会,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之前的几次见面,他怎么不象一般男生那样呢,总会主动跟她说话,哪怕是搭讪。只有他,只是对她点个头,笑一笑。”唉——”林诺长叹一声,笔一甩开,人倒在后面的柔软大床上。她看着天花板,脸上象是苦恼又象是幸福的表情。
Z大的篮球队很有名,常常在全国大学生篮球赛上夺得名次。这届的几名新手加入以后,实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强。其中,雷云、陈浩等人本来就长的高大,体能好,之前高中时就常常参加比赛。听说,他们中有些人还是本市一家有名的模特公司的签约模特。这让这支篮球队增添了不少魅力,很多女生都想来一窥究竟。
作为篮球社的内务负责人秦染秋来说,这是个好消息,而且,外语系的校花都来当拉拉队了,以后的门票收入想必更可观了,那他们的活动经费也就更丰厚了。想到这里,她圆圆的脸庞,泛起喜悦的笑容。
“什么事想得这么高兴啊,一个人偷着乐。”陈浩坐在她旁边,碰碰她的手肘。
“啊,没什么。呵呵。”她还是笑嘻嘻的,然后抬头看看大家。
他们正坐在体育馆内的一个活动室里,打算开会。长形的桌子旁,五名拉拉队员并排坐在一边,另外一边,则是几名队员。拉拉队里,除了上届的几名学姐外,就是她自己和林诺。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生想看篮球队的帅哥,居然没什么报名拉拉队,一听要会跳舞,都犹豫了,想来现在会跳舞的美丽女大学生不多啊。否则,她这个负责内务的干事也不会跑来凑数了。不过,林诺会参加的确跌破大家的眼镜啊。有没有可能,她暗恋上了这里的某一个,所以才来报名?她转眼看林诺,后者依旧穿着白色的衣裙,依旧淡然的表情,看不出任何端倪。
“哈,连校花也加入我们这里了,欢迎欢迎!”王帆一见到林诺,反应热烈地说。
“你们真的打算成立拉拉队啊,我以为是开玩笑的。”雷云说道,讶异于她们的高效率。
“当然是真的,你们这次和南大的比赛,我们就会上场。”
“不会吧?!”几个大男生都是惊讶的表情,这场比赛就在三个星期后。
“呵,我比较想知道,你们真的会穿兔宝宝装吗?”王帆想到这里,双眼发亮。
“你想着吧,真以为你们是梦之队啊。”秦染秋马上顶回去。
“穿什么都好,就是不要穿得象秦同学那样,否则,还不如没有拉拉队。”雷云打趣到,一边还用手指指她。
大家哄笑。
“雷云,你真过分!”秦染秋假装发怒,操起桌上的笔记本,就朝雷云扔去。
雷云一手接住,还是哈哈大笑。
林诺也笑了,她看向秦染秋,象男孩般的一头短发,一件短袖宽松T恤,一条军绿色短裤,脚上是那种平底球鞋,确实象个小男生一样。
“好了,今天开会,主要两个目的,先是欢迎拉拉队的成员,然后分配任务,准备和南大的比赛。”高两届的队长出来说话了。
看来,参加这个拉拉队是个正确的选择。林诺暗暗想,接下来,她每周起码有一到两次的机会可以看到雷云,跟他一起在这个地方碰面。这样多好!想着,她看了眼雷云,后者正在和另一个队员说话。她微低下头,嘴角缓缓上翘。
这个表情,落入陈浩和秦染秋的眼里,陈浩是诧异,染秋则是有些明了了。
林诺感觉大学生活变的更忙碌了,由于她的程度一般,和一群尖子生一起上课不免有压力,每天功课也不少。除此之外,她更积极准备着每周一次的篮球队活动。她们要排舞,她的基础较好,可以教其他几个同学。要选服装,秦染秋觉得她眼光好,又经常叫她出去挑衣服。
因为这样,她和秦染秋越走越近了。这才知道,她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女孩子。取了个诗意的名字,性情却象个假小子,非常直率。染秋是安徽人,考到Z大来念书,听说家境也不是很好,但她却很乐观。她每天要去超市打工,还要在篮球社帮忙,常常很辛苦,可是她从来不抱怨,总是一脸的灿烂。
因为她的性格,和篮球社的队员们常常打成一片。她告诉林诺,他们之中,王帆对人最随和,常常呼朋唤友,不过也最偷懒。陈浩比较踏实认真,听说家境也不太好,所以格外珍惜现在的学习条件。至于雷云嘛,说的时候,她顿了顿,故意看林诺一眼,他是他们几个人的核心人物,组织能力强,为人也好相处,如果遇到什么处理不了的问题,找他就对了。听说他和你以前就认识,是不是呀?
“是的,他爸爸和我爸爸认识。”林诺直接告诉她了,“不过,除此以外,我们两个没什么交情。”
“放心,加入了篮球社,以后就有交情了嘛。”秦念秋用肩膀顶了顶林诺的,还故意眨了眨眼。
林诺没回应,脸上的温度有些上升,也有些心惊。是不是,她自己表现得太明显了,明显得连别人都看出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离比赛的日子近了。篮球社里热闹起来,雷云和林诺他们由于都是同届的新生,经常一群人聚在一起玩,吃饭、唱歌、户外烧烤,通常一两个礼拜就要搞一次活动。唱歌是最经常的事,因为在这个学院区附近,大学多,为学生而开的KTV也多。而且,这一群人,男的俊女的靓,大多都有一副好歌喉。
这天晚上,他们又出现在附近的蓝雨KTV里。那时的KTV,还没有设包厢,都是在大厅唱,一桌一桌轮过来,于是上去唱的几乎都是个中好手。秦染秋在唱张惠妹的《BAD BOY》,那首歌将她的气质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林诺静静听着,阿妹的歌开始在大学里流行,但她不适合,她无法唱出那样的气魄来,染秋就可以。她发现雷云也听得很认真,而且那种眼神,是她没见过的。她突然有些嫉妒起秦染秋来。
一曲完毕,掌声此起彼伏,连雷云都起劲得给她鼓掌。“下首歌,还是六号桌,泪海”。林诺走上前去,清柔的声音配着流缓的音乐传来。
“这首歌,真适合林诺这种女孩子唱。”王帆说道,一边哼着。
“是啊,我也觉得林诺唱得不错呢。”秦染秋边说,边看雷云的表情。
“是吗,我觉得你唱得也很好啊,而且更有活力。”雷云看了眼林诺,回头对她说。
“呵呵呵,你是想说,那首歌很吵吧。我知道,到后来音响都象要炸开来似的。”她笑开怀,顺手拿桌上的鱿鱼丝来吃。
“我可没这么说啊,不过为了自己的耳朵好,以后还是劝你多唱点轻柔的歌,象现在这首。”
雷云指了指林诺,笑着对她说。
“哈哈哈……可是我没那种气质,唱不出这么婉约的歌。”
“你怎么知道你不行呢,张惠妹的慢歌,不是比快歌更能打动人吗?”雷云随口说道,再正眼看她,发觉她其实长得满可爱的。
“恩,好象有点道理哦。那我改天试试看吧,谢谢雷先生的指教啊。”她夸张地朝他举杯。
“好说!”雷云也拿起自己的杯子与她对碰。
秦染秋忽然发现她和雷云还是满有话聊的,心想,也许她可以帮帮那个有些傲气但心地很好的公主,让她和她的意中人能够牵牵线。
陈浩刚从外面进来,看到了这个碰杯的画面,突然面色有些不豫,他深沉地看着秦染秋。
在台上唱歌的林诺也看到了,她一直看他们聊的很开心,所以一直也唱的心不在焉。她心里有些气,但又不好发作,也不好唱了一半突然扔了不唱,只好闷闷地把歌唱完,脸上有些不高兴。
其他的人,全笑嘻嘻地看着秦雷两人,后来干脆大家一起碰杯笑闹着,就在林诺走下台的时候。林诺突然觉得自己被忽略了,这是从来没有的事,她心里顿时更加不悦,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几乎不再讲话。
体育馆里,欢呼声不断。
林诺扎着马尾,穿紧身背心,背心的背面写着学校的缩写,下面是白色网球裙,少女窈窕的身形完全呈现出来。她和其他几个拉拉队员一上场,观众席上呼声一片。由于这场比赛在本校的主场进行,来观看的大多是本校学生,男女生的比例居然不相上下。
比赛已经开始了十几分钟。她们坐在场边,林诺正好可以静静地看雷云打球。雷云是主力,负责篮板。看他在球场上挥汗奔跑,来回抢球,听着观众席上的女生们不断喊着他的名字,她第一次真正觉得,他象颗耀眼的明星。她想,她也不过是众女生中的一员,只是,她都不敢象她们那样喊出声来。
“雷云,加油!”她旁边有人大声喊出来,是秦染秋。
雷云好象听到了,朝她们这边看过来,笑了笑。这笑容让秦染秋也笑了,却让林诺忽然感到不安。
中场休息,拉拉队上场了。经过数日的排练,几个女生跳的象模象样。欢呼声更加热烈,甚至有人对着林诺不停地拍照。
雷云一边擦汗,一边看着她们跳舞。没想到换了一身衣服,林诺居然也有办法展现得这么完美。她的样子无可挑剔,舞跳得也无可挑剔。此时的她,象个落入凡间的精灵,清灵之中带点俏皮。他知道,人群中,已经有人开始打听她。
“真是漂亮啊!”王帆看得痴了。
“哈哈哈……”陈浩看向另外一边,原来是秦染秋到后来记错了动作,和所有人跳反了方向,当想要纠正时,再跳反了一次,有点不知所措了。
雷云也看到了,一时大笑起来,这个女孩有时真的很好玩。
秦染秋似乎感觉到他们的笑声,只好暗自吐了吐舌头,抬起头又笑容满面地跳下去。
林诺注意到了,这是第二次了。在她和秦染秋之间,不知为什么,秦染秋总是更能吸引雷云的目光。她有点不可置信,自尊心有点受伤,但随即她又马上振作起来,微笑着跳完最后的动作,然后自然地迎接所有的掌声和欢呼。
比赛很快结束了,雷云他们赢了。那天晚上,篮球社的全体成员在学校附近地区的饭店里聚餐庆祝。饭桌上,雷云坐在中间,一边坐着陈浩,另一边则是秦染秋,再旁边才是林诺和王帆。本来林诺想坐在雷云旁边,谁知她和秦染秋一落座,王帆就坐过来,雷云自然地坐到秦染秋边上去了。这顿饭吃的不甚欢快,大家忙着敬酒祝贺,到后来都有些醉意了。然后决定男生送女生回去,林诺很想叫雷云送自己,但又说不出口。秦染秋看出来了,忙拍拍雷云的肩膀,说道“你先送我们这里最美的女生回去。”
雷云看了眼林诺,她好象喝的不多,又看了眼秦染秋,后者脸红红的,显然刚才喝得很尽兴。“我还是送这里最不象女生的女生吧。”说完,就伸手扶她。
她显得很惊讶,愣愣得问:“为什么呀?”
“因为漂亮的女生总有很多护花使者,象你这样的女生反而比较危险,我就当今天日行一善吧。”他皮皮地讲。
“你讲话真毒呢。”说完,也不甩他,往外面走去,雷云连忙跟在后面。
临走前,对陈浩说,“你送林诺吧。”
林诺就这样,又一次,看雷云追随着秦染秋。她呆呆地往外走,还听到远处秦的声音“你看,今晚是满月哦,满月的时候,你不会变成狼吧,而且是有颜色的那种?”
听到这句话的人都笑了,只听雷云说“你放心,就算变成色狼,品味也是很挑的。”
然后是一片笑闹声,渐渐远去。
林诺两眼无神地坐在寝室窗前的书桌旁边,看着外面的参天槐树。她在寝室里留了一个床位,但从来不在寝室里过夜,最多的用处是午间或者课间休息。一到了傍晚,何叔叔就会开着黑色宝马在学校后门等她。何叔叔是爸爸的司机,每天也会接送他上学。她家里,爸爸是官场上的红人,小叔和大伯又都经商,做进出口贸易,生意遍布世界各地。在所有同学看来,她是不同的。身上穿的都是他们没见过的高级衣料,出入有高级轿车,一个星期的零花钱比他们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都多得多。这样的她,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可是,她就是不满足,因为不能让自己喜欢的人喜欢自己。
想起来,她就觉得闷闷的。很多天了,她一直想他,最近有首歌叫什么来着,“相思成疾”,真是贴切,她觉得她就快“相思成疾”了。她讨厌自己这样,却又无法控制。她不再享受其他男生的邀约,每天只是一个人发呆,或者看着校园里各种各样的树。程雨有次见她这样,对她说:何必为了一颗树而放弃整片森林呢?
她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件事,但是,和她亲近的人都看出来了。只有他,无所反应。又或者,他不想做出任何反应?
想到这里,她更沮丧了。
今天是周五,寝室里只有她一人,其他人不是去打水吃饭,就是和别人约了活动去了。她看看表,也快五点了,打算早点到校门口等何叔叔的车。
这时,秦染秋冲进来,“林诺,总算你还没走啊。”看到她,林诺就想起之前的几次聚会,她几乎要开始嫉妒这个象男生一般的女孩子了,所以比赛结束后,反而疏远了。
“好久不见了,有什么事吗?”出于礼貌,她还是问了。
“美国误炸了南斯拉夫的中国大使馆,死了三个中国人。现在北京那边的学校都在游行,我们学校可能今天晚上也会开始游行,听说美院那边的学生已经带头写好了横幅和大字报。你一起去吧。”她说着,带着一股兴奋和激动。
“游行?不了,今晚我要回去和妈妈一起去美容院呢。”她不相信现在这种和平社会政府会允许游行,而且晚上更不可能了。
“真的不去啊,这种机会很难得的。而且,雷云肯定会去哦。”
“他去我就要去啊。我今天有事呢。”她有些生气秦染秋的说法,感觉颜面放不下,本来心里的那点蠢蠢欲动硬是被面子压下来。
“哦,那真是太可惜了。”
“你去吧,如果有游行的话,下周再讲给我听吧。”
就这样,秦染秋看着她在自己面前挥挥衣袖走了。她本来想极力劝她去的,她还想帮他们两牵个红线呢,因为感觉这两人真的是极般配的一对。另外,自从最近几次和雷云相处下来,她觉得有点危险。她不知道雷云对她是什么心态,但她就是在那样嘻笑怒骂的外表下,也快要守不住自己的心了。在这之前,还不如让他们两能够恋爱去,但现在,林诺居然倨傲地拒绝了。看来只有从雷云那边下功夫了。
当天晚上,真的游行了。大概8点多,在校的三千多名学生一起出发了,队伍真是浩浩荡荡,带头的还有横幅和标语牌,有些头上还扎着布条。在南山路上,学生们慷慨激昂地喊着口号,有些男生喊的嘶生力竭,有些女生哭了。雷云也在队伍中,他突然瞄到秦染秋在前面,她喊得很起劲,边喊边用手抹着脸。雷云走上前去,拍了拍她,见她转过头来,眼睛红红的。
“真看不出来,你也是个爱国青年。”他觉得她现在的样子很生动。
“呵,本来没有这种情绪的。”她有些不好意思。
后面的学生涌上来,雷云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往旁边,然后再重新进入队伍里,两人并肩走着。游行进行了很久,等再走回学校的时候,已经将近12点了。一路上,他们两从童年到家乡到金庸古龙的小说再到三国演义,无所不谈。雷云发现,他们经历过的所有事情都不同,对周边事物的所有观点也不同。这个女孩,象是来自另一个世界,一个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世界,因此她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新鲜有趣的,充满了吸引力。
“终于回到学校了,累死了,我们先休息会儿吧。”她嚷到,坐在路边的石椅上。
“好啊。”他也并肩坐下来。
秦染秋其实有话要说。于是她试探地问:“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雷云没想到她会问这个,打趣地说道:“怎么,如果没有的话,你想帮我介绍吗,还是你想毛遂自荐?”
“谁,谁要毛遂自荐了!”她的脸热起来,幸好是晚上,应该看不出来吧。“我的一个朋友,其实你也认识,我觉得很适合你,她对你也很有好感,你要不要跟她约会看看?”她直接说了。
“谁啊?不会是你自己吧。”雷云笑笑地说。
“怎么可能会是我?是,是林诺。她真的很不错哦。虽然看起来好象有点清高,但处久了其实对朋友很好,而且性格也很好的。她长的又那么漂亮有气质,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林诺?她有很多追求者,不差我一个。不过呢……”说着,他转过头看着她,她不禁也转过头去,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月光照下来,他闻到她身上飘来的淡淡的香皂味,看到她的眼睛里映着自己的身影。
“如果那个人是你的话,我会考虑一下。”他低声说。
秦染秋震惊于他的回答,她也看着他的眼睛,突然发现他是认真的。
“我,我怎么可能呢,”她干笑几声,极力想化解此时的尴尬。“我只是一只丑小鸭,怎么配得上你呢。”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低,她都不知道雷云听清楚了没有。
“可是,我就是喜欢上了丑小鸭。在我眼里,她是我的天鹅。”说完,一个温热的吻立刻落了下来,久久地印在她的唇上。
秦染秋觉得自己快要晕了,这样一个耀眼的男孩,居然对她示爱。此时此刻,她怎能拒绝。
心,从此陷落了。
午夜的校园里,游行散去的人群,见证了一场恋爱的开始。
一个周日的下午,阳光透过丝薄的白纱窗射进来。不知不觉,已经初秋了,一阵风吹来,有些微凉。林诺走到阳台上,拨开落地窗帘,出神地望着外面的梧桐树。树叶已经不复盛夏的翠绿,几乎全部变黄了,有些在风中渐渐飘落。
她把自己在家关了整整三天,自从知道雷云和秦染秋开始交往以后。她忘不了周一早晨在校园里看到他们俩手牵手的画面,那个画面一下子把她的所有幻想击碎了。她又在寝室里听到所有的同学都在谈论他们的事,还有目击者看到那个午夜的吻。校园王子爱上商学院的平凡女生,他们轰动了整个校园,成为人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
真正让她受伤的,是看到雷云和秦染秋走在一起时,他眼里的那种温柔。她被那种眼神刺伤了。她突然想起那个周五的下午,秦染秋叫她一起去参加游行,她好后悔,为什么自己要拒绝呢,仅仅一个周末,一切已风云变色。这一刻起,她也开始恨起秦染秋来。
从此以后,她是真正没有笑容了,每天上完课就走,在学校呆的时间极短,她怕遇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她也怕听到别人谈论关于他们的任何事。可是,人总是这样,你越不想遇见,偏偏总是遇见。食堂里,教学楼的走廊里,校园的林荫道上,林诺无可避免地总看到他们甜蜜的身影。
秦染秋后来找过她,满脸愧疚,欲言又止,最后只低低的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林诺当时看着眼前的女孩,圆圆的脸庞,皮肤略黑,头发留的不短不长,扎在脑后象多了一个小尾巴,身材又瘦小,即使恋爱了,她还是穿得象个小男生。她居然被这样的女生打败了,或者说,她不战而败。她又看了看自己的头发,刚在美容院花了一千多块做了离子烫,黑亮而柔顺,可以媲美洗发水广告里的飘逸长发,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你没有什么地方需要跟我说对不起的。”林诺记得自己说这句话时,抬高了下巴,说完转身就走。从此,她和她再无交集。
之后的每一天,她都过的消沉。唯一让她惊讶的,是在陈浩身上看到了类似的神情。她不知道秦染秋的魅力,是不是同时捕捉了两个男孩的心,但她已经不关心了。她也退出了篮球社,每天只是上课下课,只有在夜深人静时,在日记里,疯狂地思念,疯狂地宣泄。
就这样,过了一年多。这一年里,她常常跑去李娜和程雨的学校,她们三个,又象高中时一样,常常在一起。李娜很爽朗热情,差不多有170的个子,一头长黑发,白皮肤,大眼睛。她走到哪里都能交一堆的朋友,也极其喜欢唱歌,她总是说:心情好的时候,我们要去唱歌,心情不好的时候,也要去唱歌。于是,林诺和她,有时会逃课,两个人在蓝雨KTV呆一个下午,只是唱歌。
而程雨,是个文静而乖巧的优等生。她身形瘦削,皮肤有些苍白,但有种沉静的气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读理科的关系,程雨显得很冷静,有时候看问题也总是一针见血。林诺也喜欢她,因为程雨很了解她,有的时候,不需要她说什么,程雨就能给她最直接的意见。
这天下午,她们三个又聚在蓝雨里面。下午的蓝雨大厅里,除了她们三个,再无别人。大屏幕上播着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李娜说她失恋了。她读的是专科,临近毕业,可是就在快要毕业的几个月里,她爱上了同样要毕业的化学系的一个男生。她知道他毕业后要回家乡,知道他在家乡还有个女朋友,可是,她还是爱上了,义无反顾。直到最近,两人真正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唉,失恋的时候才发现,所有的情歌都是为自己而写的。”她自嘲,然后一首接一首歌得唱,每一首都唱得分外投入。
林诺也唱歌,最爱唱许如芸的《独角戏》。KTV里面可以录歌,那天,她叫老板把她和李娜唱的所有歌都录下来了,分别做成了两盒磁带。
晚上,她们又去湖边。初夏的堤岸边,垂柳依依,她们坐在草地上,看着夜色中的湖水。李娜还买了一打啤酒,三个人就这样边喝边聊。
“我明知道和他不可能,还是想开始。明知道会有这一天,还是要试一试,以为结局会不同。爱情究竟有什么道理啊?”李娜象是醉了,眼角流下泪来。
是啊,爱情有什么道理呢,林诺想着。她从秋天到夏天再到隔年的春天,走过校园里一排排的白杨树,走过热闹的篮球场,看到了心目中的王子,可是一切的想念无从诉说。
程雨沉默着,一直没作声。她听着李娜在旁边轻声地哭泣,抬头望着天空,发现今晚连月亮也没有
转眼入冬了,12月初,气温不算低,却时时下雨。一个周一的早晨,林诺起床,在自己房间里的卫生间内洗漱完后,走下楼梯,准备到餐厅吃早饭。看到爸爸正要上班去,和妈妈低声说着什么,他们见她来了,都回头看着她。
“爸,要走了吗?路上小心啊。”林诺出声。
“好。”爸爸朝她笑了笑。随即,林母对丈夫说“你放心,我会对她说的。”听到这句话,他才出了门。
妈妈跟她两个人用早餐,家里的保姆已经把早餐的稀饭点心都准备好了。由于早上没课,林诺吃得很慢。吃完后,她放下碗筷,说到“妈,我吃饱了。”然后起身,走到客厅里,坐在沙发上发呆。
“诺诺,我跟你爸爸商量了一下,决定安排你明年初去加拿大念书。”妈妈走进客厅来,坐在她旁边。
“为什么啊?怎么突然决定让我去留学呢,我在这里不是读得好好的吗。”这个消息很突然。
“我们认为,你还是应该到国外去看看。你现在的学校是不错,但你学的是英语,到国外英语可以学得更好,而且可以再多学一样专业。况且,我们家有这个条件送你出去读书,我们也不用象一般家庭那样,指望你读书出来一定要有什么成就,只希望你能开拓眼界,多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样心态也会不一样的。”妈妈看着她,语重心长地说。
林诺突然敏感起来,一时不太能完全捕捉住母亲的真正意思。
林母看到她这样子,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说实话,我看了你的日记了。”
“妈,你怎么能随便翻我的东西!”她气急。
“就是因为看了你的日记,我更希望你能将心态调整好。”母亲的语气既不严厉,也不责怪。
林诺突然觉得妈妈其实是很心疼她的,眼眶红了,低下头去。
“诺诺,你从小就被我们宠坏了,什么苦也没吃过,感情也比较脆弱。所以遇到一丁点的事情,可能就会受不了。可是,你还年轻,很多事你都没经历过。走到外面去,你会发现,一切都会豁然开朗的。人啊,不管在哪里,都要拿得起放得下,要活的豁达开心一点,知道吗?”妈妈搂着她,柔声说道。
“可是,妈妈,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呢?他居然喜欢一个什么都不如我的女生,为什么呀……”第一次,她这样大声地为她的这段初恋哭出来,在母亲的怀里。
“这也没什么呀,我们家诺诺这么漂亮,会有别人喜欢的。不要因为一个男生,而对自己丧失了信心。诺诺,你要记住,以后无论在哪里,无论生活如何,都要尽力让自己活的开心。”妈妈说这话时的眼神很温柔,她的怀抱也很温暖。
“好了,我今天要去附近的县城办点事,要先走了,否则路上可能会堵车。”母亲站起身,拿起桌上的车钥匙。
“妈,你要自己开车吗?不让何叔叔送你去吗?”
“不用了,何叔叔今天要送你爸去几个地方,就不麻烦他了。况且,我驾照也考出来了,正想上路开一下呢。”妈妈转身看她,笑咪咪地说完,就走了。
那一整天,都在下雨,天灰蒙蒙的。林诺总有些心神不宁,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下午只有两节课,上完才三点多,她打算去图书馆里转转,正走出教室,看到爸爸在教学楼门口等她,一脸的沉重,眼睛还有点红。
“诺诺,你妈出车祸,现在人正在医院里,我来接你过去,见最后一面。”爸爸说的很不顺畅,声音里含着无限的哀痛。
林诺一听,手上的书全掉到了地上,人差点站不住。她飞奔着走下台阶,跟着爸爸急忙坐进了车里。
她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以为在做梦,一直到见到妈妈的身体,上面盖着一块白布。她颤抖地掀开白布,看到妈妈的脸上血迹斑斑。
“是一辆黄沙车撞过来,正要转弯的时候,结果冲力太大,车翻身了,人救出来的时候,已经没呼吸了。”何叔叔在旁边低低地说。爸爸已经泣不成声了。
林诺就这样呆呆地站着,她还是不相信。妈妈只是睡着了吧,她会醒来的吧。她还记得早上出门前,妈妈的笑容和话语,怎么一转眼,她就躺在这里了呢,而且了无声息。她想起早上妈妈对她说的话:无论以后在哪里,你都要让自己过的开心。这话现在看来,俨然象是临终遗言。她的眼泪终于止不住地流出来,趴在遗体边,哀怮地大哭起来。
出殡的那天早晨,天还是下雨。殡仪馆里,来追悼的人很多。她也看到雷云了,他的眼里带着伤痛和同情,但此时,她已木然了。仪式结束后,爸爸和家里的叔伯们还在接待到场的客人,很多,都是官场的要人。她一个人退到无人的角落里,突然再也忍不住了,蹲下身,掩面哭起来。有人走过来,双手环抱着她,把她拉起来,她哭倒在那人的怀里。
她知道是雷云,她不知道此时的他是同情还是怜悯她,她太伤心,只想要借一个怀抱,哪怕只是几分钟。
哭了一会儿,她清醒过来,急忙推开他,说了句“谢谢你,我没事了”,也不敢看他,就低头走开了。
林诺向学校请了一周的假。随后的几天里,她一直浑浑噩噩,有点恍惚。有时候,她会下意识地忽略妈妈去世这件事,却又在下一刻突然发现时时陪伴在自己左右的母亲已经永远离开了,那种伤痛尖锐地刺着她,时时逼得她流泪。
再返回学校时,她衣服上别着黑纱,穿了一身黑裙,脸色有些苍白。同学们都同情地望着她,也不好开口说什么。走进宿舍的寝室前,她听到里面有个女孩子高声说道:“所以说,老天还是公平的。林诺长的是漂亮,家里又有钱,高考只上了主档线也能来我们这里读书,每天还有宝马车接送,结果呢,妈妈遇到车祸死了。老天爷真是公平的!”
是啊,老天真是公平的。她出身富裕,从小幸福,应有尽有。可是,她喜欢的人喜欢了别人。她的幸福却要她提早品尝生离死别的痛苦。她没有进去,转身又走向宿舍外面,参天的大树已经秃光了,明年,应该还会长出新的嫩芽来吧?
又过了几个月,爸爸再次跟她提起出国的事。经历了这一场变故,她原本不想去,想在家多陪陪爸爸。可是爸爸执意让她出去,他说:“你忘了你妈之前跟你讲过的话吗?出去看看,对你的人生有帮助。”
“可是,爸,我走了,谁来陪你呢?”
“爸爸工作也忙,不需要陪的。有空的话,爸爸会去看你。反正你姑姑一家都在那边,我也放心。”这件事情,算是这样定下来。
爸爸通过熟人很快帮她办好了一切,签证也很快下来了。这天,她到学校里办手续,走过体育馆,想起曾经在这里的痴迷,恍如隔世。
真的要走了,很多人来跟她告别。先是一些原来对她有好感的男生,纷纷送了她礼物,鼓励她,还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她。她感到很宽慰,说了一些感谢的话。男生们都惊讶极了,不知道原来她是这么和善的。
后来是王帆,她第一次看到他正经的样子。他说:“我其实一直很喜欢你,但也知道你不会喜欢我,所以今天只是想告诉你。无论以后怎么样,都希望你越过越好。”这一刻,她开始欣赏这个平时吊儿朗当的富家子了。陈浩也一起来了,说了些祝福。隔天,她又单独来到陈浩宿舍楼下,她交给陈一个信封,请他转交给雷云。陈浩一点都不惊讶,说一定会交给他。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尽管你什么都不说,他们仍能聪明地猜透一切,比如程雨,比如陈浩。
最后,是她和程雨、李娜的三人聚会。那天晚上,她们去了一家叫卡萨布兰卡的酒吧。酒吧里,不停播着同名的电影主题歌,怀旧而伤感。李娜已经开始上班了,在一家广告公司里做文案,初入社会,一切都在适应。程雨看起来还是老样子,一直话不多。直到临走,她对林诺说了一番话:“以后遇到机会,一定要争取,不要犹豫。有些人,有些事,你不去争取,就永远不知道结果。争取过了,就算没有得到,也没有遗憾了。”林诺点点头。即将离别,三个人抱在一起,说着以后一定要联络的话。
临走前,还见到了雷云,他和他父亲到她家里,算是给她送行。再次看见雷云,象是隔了一个世纪这么久。他依然挺拔,依然帅气。经历了母亲的去世,她对他的感情平和了,不再作茧自缚,只是望着他时,心情很复杂。雷云对她说:“我妈也长期定居在加拿大,我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那儿去了,也许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她笑了笑,只是看着他,想把他的样子刻进脑子里。
只有一个人,她始终没见到,那就是秦染秋。她和她的友谊,开始于雷云,也终止于雷云。
一切烟消云散了,生活终于又要重新开始。
2001年7月3日
HI,林诺,见信好!
转眼你已经走了三个多月了,十分挂念你,不知你在那里如何了,一切还习惯吗?
之前说好大家要联络的,可是到现在,我和李娜从没收到过你的任何消息。要记得和我们联络哦!
保重!
程雨笔
2001年7月30日
林诺,亲爱的!
千呼万唤,总算收到了你的第一封来信。
万事开头难,新到一个地方,难免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别灰心,你一定可以克服所有的困难的,我对你有信心!
我的工作已经步上正轨,渐渐开始爱上这份工作,所以每天的工作热情也很高。
另外,真的很感谢你送给我的礼物,那盒磁带,录了我当时所有的心声。现在我有时也会拿出来听,不是为了缅怀那段爱情,而是我们之间珍贵的友谊。
出门在外,一切要自己保重啊。
LOVING!
李娜
2001年9月28日
林诺,见信好!
从这封信里感觉得出来,你已经真正开始新生活了,一切适应得也不错,看来你姑姑一家对你真的不错。听到你说,现在感觉人生换了一种境界,真为你高兴!
你知道吗,我竟然认识了陈浩。有一个礼拜天上午,我在太平洋百货大楼前面的广场看到一个服饰推广会,陈浩在为他们做模特,(原来他真的是业余模特)当时我看到他有点眼熟,他大概也是。后来趁他休息时,走上前来跟我聊了几句,才对上号来。他说,你走之前,有事托他办,所以问我要了你的邮箱地址,他也许会写信给你。
我已经升大三了,课程开始忙起来。可是,就在这时候,周围的同学居然都开始谈恋爱了,大三谈恋爱,好象是大学里的一种惯例。不过,我还是来去自由的孤家寡人,不想被爱情牵绊,一个人的快乐多好。
好了,先聊到此。要尽快回信哦。
P.S.看到你寄来的照片,风景很漂亮,而你的笑容比以前任何时候都灿烂!
程雨笔
2001年10月5日
林诺,你好!
最近忙吗?一切都还好吧。
说起来,我们两个在学校的时候,一直没什么交情。我还记得那天我们赢了比赛,吃完庆功宴的时候,你满脸失望地看着他们两个离去。当时,我就在想,你为什么不主动争取呢?不过,我也和你一样。只是,最后我输了,是因为那个人是雷云。而你,无论如何,应该为自己争取一次。
好了,说说你交给我办的事情吧。你走后的第三天,我将那封信交给了雷云。他当时很惊讶,还问我知不知道写了什么。我说,我不太清楚,你还是自己看吧。后来我走了出去。当我再回来时,发现他一直在看窗外,发呆了很久。
我不知道这代表什么,只是想告诉你而已。
另外,不管他想什么,我想,你可能已经走出那种心情了,就象我一样:)
祝你在彼岸一切顺心!
陈浩
2001年10月8日
陈浩:
谢谢你的来信。你的信是我意料之外的惊喜。
我现在住在渥太华,来了那么久,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渥太华是个美丽的城市,也有一池湖水,整个城市被湖围绕着,感觉特别宁静。目前,我正在申请读这里的大学,考虑了很久,打算读市场营销。
换了环境,人真的会变得豁然开朗。想想以前,不免觉得有些幼稚。其实,之前的所有情绪不过是一种迷恋,象偶像般的迷恋。不过还是很高兴,能由此交到你这个朋友。而且,我听说你和程雨也认识了,那么,欢迎你加入我们的GROUP:)
很想念你们大家,也想念我们的学校!
林诺手上
2001年12月5日
李娜,MYDEAR:
最近工作忙吗?
我已经收到了几所大学的录取通知,开始不知道怎么选择。后来姑姑和姑父给了我一些想法,爸爸也给我一些意见,我打算去MONTREAL读那里的CONCORDIA大学。这所大学虽然不是很出名,但其商学院享誉加拿大,有利于我的专业学习。这一次,不动用爸爸的资源,我靠自己申请上了想读的学校,无论如何,心里还是觉得高兴。新学期从明年一月份就开始了,我最近要开始准备搬家了。
冬天的渥太华很冷,不过圣诞节快来了,大街上到处是过节的气氛。在此,也先祝你
MERRY X’MAS!
林诺手上
2002年5月13日
程雨:
很高兴知道,你也终于被爱神捕获了。
你和陈浩走在一起,我一点也不意外。你们是很相似的人,同样的智慧,同样的敏锐。你说,你对他有可能是一见钟情,这让我惊讶,你象是很冷静的人。不过爱情来了,又有谁能抵挡得住呢?
我已经开始第二学期的学习了。搬来蒙城也有五个多月了,这是个颇具法国风味的城市,到处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由于最初受到姑姑的鼓励和帮助,我搬到这里以后和另外一个同年的女生合住,开始独立生活。以前想都不敢想一个人住在外面,和人SHARE房子,然后自己照顾自己,但现在反而觉得比以前更充实快乐。等再过段时间,我还打算趁暑假去打工。
你也要忙着毕业的事情了吧,祝你一切顺利!
林诺手上
2002年8月10日
林诺:
见信好!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大学四年已经过去,我们都毕业了。我被一家全球日化产品的公司录取了,做产品检测员,但工作地点在广州,我下周就要过去正式上班。陈浩终于登上了去美国的飞机,飞往地球另一端追求他的梦想去了。其实从知道他争取到了学校公费留学的名额开始,我就知道会有分别的这一天,只是没想到真正来临了,会是这么难受。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当时李娜的那种感受。明知不应该开始,却还是开始了的爱情,注定是一场飞蛾扑火。只是,我们都无法拒绝,而我们两个,也无法因为爱情彻底地放弃自己的理想。
还有一件事也想告诉你。雷云和秦染秋也在毕业前分手了。听陈浩说,他们在分手之前就常常不和。最初说是为了一张画着一棵树的卡片,后来好象又是跟钱有关的事情。最后,秦染秋大概回老家去了。听说雷云打算动身去加拿大,他母亲一直住在那里。也许有一天,你们还会在街上遇见。
要走入社会了,开始真正有一种长大成人的感觉。所以,我想,经历离别,可能也是成长的一种代价吧。
你在那边一切都好吗?自己保重。
程雨笔
一个夏日的早晨,雷云开门走进寝室,打算整理自己的东西。从临近毕业开始,校园里就弥漫着浓浓的离别情绪。每天早上,都有同学在校门口送别,每天夜晚,又有人喝得烂醉地走进宿舍。现在,已经毕业了,又是暑假,整栋男生宿舍里,几乎空无一人。他因为家在本地,所以等到最后才来理东西。
他的东西不多,衣服什么的都已经拿回家了,只有一些书和抽屉里的东西还留在这里。他把书架上的书和几本英文字典先放进一个纸箱里,然后打开抽屉盖,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上面画了一个天鹅图案的蓝色盒子,他拿起来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条细致的水晶项链,紫色的链坠在日光下微微闪耀。这是他今年送给秦染秋的生日礼物,他还记得他为她带上时,她脸上欣喜的表情。可是两个多月后,她跑过来,把这个还给他,并且说:“你的爱情太高贵了,我要不起!”
他叹口气,他们之间由最初的相恋,演变到最后这样的结果,是他怎么也料想不到的。他把这个盒子放在了一边,干脆坐下来,继续理。里面大多是一些的没什么用的笔记,随手写的纸条,还有不知何时被塞进来的女生写的情书,他都把这些扔进了旁边的黑色垃圾袋里,最后在抽屉的角落里看到了一本《笑傲江湖》下册,原来这本书在这里,难怪他在家里总是找不到。他把书拿出来,这时,一张绿色的卡片掉了出来。那是一棵树的形状的卡片,卡片正面也画了一棵郁郁葱葱的树,正好填满了整个卡片,造型非常别致。翻开里面,正面用娟秀整齐的字迹写着一首诗:
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我遇见你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边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
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而是我凋零的心
这是林诺托陈浩交给他的。而卡片的左面,用娟秀漂亮的斜体写了一句英文:I fall thee。这句古英语,意思就是“我爱你”。
他还记得当时看了以后内心的震惊。他从来不知道,林诺对他有这种感情。怪不得,她之前总是看着树。他在篮球场打球的时候,有时远远见她走过来,象是在看他,等他也望过去,又发觉她转头仔细看着球场旁边的树。在图书馆里,他也常看到她有时候注视着自己,有时又望着外面的槐树。原来,一切的巧合都不是巧合。看完这张卡片时,他说不清内心的感受,好象有些高兴,又好象有些失望。况且那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后来,他也望着窗外的大树,看了好久,想象着她曾经在树下注目的样子。
他将卡片夹在一本书里,就忘了。有次染秋到寝室来,看见了,她看了很久,迟疑了很久,然后问,这是林诺写给你的吗?他没想到她一下子就猜到了,想起她们两曾经也很熟,就说不是,是一个不认识的人,随手快速地将卡片塞进了抽屉。她不相信,问:明明是她写的,你为什么不承认?那一刻,他感觉到她的敏感尖锐,但仍平静地回答:我说了不是就不是,你为什么不相信呢。那天大家不欢而散。之后,他们之间开始有种无形的隔阂,但谁也不主动说破。
他把卡片又重新夹回《笑傲江湖》里面,然后把书放在项链旁边。最后,他看见了一本红色的工行存折躺在抽屉的底部。这个,算是真正导致他们分手的导火线。今年五月的时候,染秋的爸爸病重,急需动手术,需要两万多块钱。她开始并没告诉他,后来他从其他同学口中才知道。他于是把自己平时做家教以及家里给的一些零用钱,以她的名义开了帐户,存了五万块钱在里面,然后交给她。她拿到时,一脸的不可置信和感激,这让他很欣慰,他们又重修旧好。她回老家了一趟,她父亲的手术也成功了。就在她回来之后,雷云没想到家人发现了这笔钱的去处,更没想到,他小姨直接到学校找了秦染秋,在女生宿舍里当面对她说了些难听的话。染秋当天晚上来找他,苍白着脸,将存折还给他,还说父亲手术的钱她会慢慢还他,说完就走。
他回到家里,质问小姨。小姨不以为然,说:“这种小地方来的女孩子,最想找的就是你们这种有钱的少爷,小云,你自己要看清楚。”碍于是长辈,又是自己母亲的妹妹,妈妈不在国内时都是她在照顾他,他不好发火,只好问:“那你对她说了什么?”
“我只是劝她看清楚自己的位置,你不是她可以交往的对象。还有啊,她穿得那个样子,却带着你送的施华洛世奇的项链,真是不伦不类。”小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一丝鄙夷,可以想见她对染秋说话的情形。
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结果爸爸也一脸凝重地出来讲话:“你们现在还都是学生,她今天就会问你要五万,以后是不是会问你要五十万,五百万?这种女孩子,跟她在一起,会对你的将来有什么好处?”
他气结,解释道:“那是因为她父亲要动手术,所以需要用钱。”
“我打听过了,她爸那个手术顶多一两万块钱,你给她那么多做什么?还不是她自己开口向你要的!”
他百口莫辩,无法再说什么,因为这笔钱,有很大的份额是家里给的,他只痛恨它不是自己赚来的。
父亲又说:“这件事既然已经发生了,就算了,但这样的女孩子,你还是少接触。”
一句话,给一切下了定论。他本来还计划毕业以后和染秋一起去加拿大读硕士,反正他家里再多负担一个人的学费完全没问题,可是现在,几乎没这可能性了。
这件事让他和她的关系降到了冰点。他找过她,但她不见。直到毕业前的一个月,她来找他,问他毕业后有什么打算。他还是说了去国外读硕士的计划,并真心希望她能跟他一起去。雷云还深深记得她听了以后,脸上那种辛酸的笑容。她说:我没有办法和你一起出国去念书,我家没有这种经济能力负担我的学费,而我,也不想高攀你。我打算毕业后回老家去,我们就此作别吧。
他伸手拦住她:“你就一点都不为我们的感情做任何努力吗?你不觉得这样分开太可惜吗?”
她回望他,有些气愤:“那你呢?你又能为这段感情做出什么努力?”
她最后把那条项链还给他,轻声说道:“你的爱情太高贵了,我高攀不起。”
他注视着她,说道:“我从没想到我的家人会给你带来那样的难堪。如果是这件事的话,我向你道歉。”
“不需要,”她很快地答道,也抬头看他:“我们本来就处于不同的环境。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是我没看清楚。而且,我们既然都不能为爱情舍弃任何东西,到不如,让我们舍弃爱情吧。”
这是她最后说的话,说的时候,眼里隐含着泪光。他想伸手抱她,她却慢慢往后退,然后快速地转身走掉。
东西都理的差不多了。雷云将大垃圾袋拿到楼下去,然后捧着装了自己东西的纸箱,往外走去,随手带上了门。“砰”地一声,宿舍的门关上了,同时,也关上了所有的在这里的回忆。
我撕下月历本最上面的一页,露出今天的日期,2003年3月1日,星期六。时间过的好快,算一算,我已经来加拿大快两年了,在蒙特利尔也生活了一年多。两年多的时间对一个人的改变有多大,看一看自己的样子就知道。
此时此刻,我站在便利店的柜台里面,今天老板和老板娘正好都有事,白天就由我一人看店。周六的清晨,大多数的市民还在睡梦中,在这间地处市中心的店里,只有我一人,边哼着歌边清理柜台的桌面。我每周末都会到这家店来打工,老板一家也是中国人,早年移民到这里,然后开了这间店。他们是北方人,性情直爽热情,知道我还在读书,平时忙,常常还邀我过来一起吃饭。
整理完柜台后,我打开了收音机,正在放一首黑人的歌曲,叫不出名字,不过节奏很欢快,正适合在这样安静的空间里听。我轻快地走出柜台,踏着音乐的节奏,开始清点货架上的商品,看到不足的就到里面仓库里去补货。等一切都准备完毕后,进门处正好有一面半身镜,我过去照了照自己,嗯,还不错,精神饱满的样子。于是重新走回柜台,开始一天的工作。
上午几乎没什么客人上门,除了一个老太太来买了一份报纸,一对中国夫妇来买了两瓶水,还问了我唐人街怎么走,可能要去那儿转转吧。我闲着无聊,拿起经济学的书来啃,下周要交作业了,而这两章的内容我还没看完。
中午的时候,老板娘来了电话,说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可能会提早回来。我说没关系,今天不忙,我一个人顾的过来,请他们不用赶着回来。老板娘又热情地邀我待到晚上一起吃晚饭,我不好拒绝,心想正好再跟她学学做菜吧,于是笑着答应下来。挂了电话,我拿出自己带来的三明治,用微波炉热着吃。
下午来光顾的人明显多起来。很多年轻人,三三两两地来买食物和水,边聊边笑地,在收银台前排起长队。我一边收着钱,一边听到一个男孩在说他和他心仪的女孩第一次约会的情景,说他那天说的笑话对方听了一点反应都没有,感觉自己愚蠢透了。我低下头忍住笑,收钱的时候不免偷偷地再看了他一眼,只见他还是一脸沮丧的样子。好不容易他们都走了,我抽空望了望窗外,刚入三月的蒙特利尔,还是冬天的样子,地上积着厚厚的雪,路上的行人穿着厚重的外套,手里捧着温热的咖啡。阳光到是很明媚,照的雪地都发亮起来。
这时,我看见马路对面的一辆车里走下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头上带着绒线鸭舌帽,依稀看得到侧面直挺的鼻子和坚毅的下巴。他穿一件黑色外套和深蓝色牛仔裤,大步朝便利店走来。看他的外表,还乱帅一把的。我抿了抿嘴角,有点期待看到他的正面。
只见他走进店里,在饮料柜前拉开门,拿了一瓶水,就笔直朝柜台走来。他还是带着帽子,我依然只看到他的脸的下半部。我朝他微笑:Hello!然后将矿泉水的条形码在电子扫描器上一扫,“One fifty。”我看了下屏幕上显示的金额,对他说道,没有抬头。
可是等了半天,发觉他一点动静也没有,我这时看向他,只见鸭舌帽下的面孔露出好看的笑容,那笑容似曾相识。“林诺。”他叫我的中文名字,随手摘掉了帽子,一张熟悉的脸庞露出来,那是,曾经在我的梦中不知道出现了多少次的面孔。
此时此刻,山崩地裂也不足以形容我内心的惊讶。时间空间换了,我竟然还能在这里遇到他。我压下心头的诸多情绪,露了个习惯性的笑容:嗨,雷云!
“真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他显得很高兴,“我刚才在对面的车里看到有个人挺象你的,在收银,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你。你好吗?”
“我还不错。来了两年了,一切都挺好的。”我朝他点点头。
他再次惊讶地打量我,瞪大了眼,“你好象变了很多。”
“是吗?”我捧着脸,故作惊讶“是不是胖了?我就知道,在这里很难不胖的!”
“哈哈哈……”他笑起来,“不是的,是变的……”他顿了顿,说“很不一样了。”
“是嘛,你也变了啊。”他还是那么高大,不过好象变的更强壮结实了。发型也变了,理了平头,显现出成熟男人的气质来。
“哪里变了?”他也反问我。
“变得……也很不一样了。”我把他的话还给他。你变的更帅了。我在心里说。
“呵呵……”他又笑了,用一种我以前没见过的眼光看着我。
我有点纳闷,从来不知道,自己有本事让他两次发笑。
后来稍微又聊了几句,直到又有客人上门了。他问我要了联系电话,也留了电话给我,这才挥手离开。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他的车在街上呼啸而过,等客人一走。我急忙走出柜台,站到门前的半身镜前,看着自己的样子。我早上只用一只大夹子随意地将头发夹在脑后,现在早已蓬松,显得过于随意。因为要看店,我穿着最舒适最宽大的T恤,下面穿了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这个样子,跟我以前出现在他眼前的整齐漂亮的模样,差了十万八千里。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叹口气,早知道今天会遇见他,我一定打扮得漂亮点。最起码,不是现在这个糟糕的样子。
早上8点整,床头的闹钟“滋铃铃”地响起来,我伸手按掉。几分钟后,睁开眼,坐起身离开床铺,走向靠近大门的卫生间。
我租的房子是一个统间,这里所说的一室半,走进门左手边是储物间和厕所。储物间没有门,两边上部是隔板,可以放东西,下边充当衣柜,可以挂衣服,我用两块映花窗帘将两边遮了起来。穿过储物间就是厕所,算半间房,地方不大,两个人在里面就嫌拥挤。
大门径直往里走,是一个大房间,左手边靠里墙是厨柜和炉台冰箱,房间正中央放一张重木大圆桌,再往前靠窗的位置摆了一张单人床。右边还有一张双人坐的墨绿色沙发,一张老旧的简易茶几。最靠里墙,也就是床的对面,是一只白色的IKEA三层柜。家具都有点旧,但我不介意。自从去年的室友搬去多伦多工作后,我只能退了原先更大的房子,好不容易在学校附近找到了这间房,公寓管理员人也不错,我搬进去时给了他十块钱的小费,他就把前房客留下的所有家具让我用了,省去我自己一样一样买家具运回来的麻烦。
梳洗完后,我从厕所出来,转个身就走到冰箱前面,拉开门拿出牛奶和麦片,吃点简单的早餐。想起以前在家里,房子是越层式的,每天从自己房间走到餐厅都要走好久,有时没睡醒,走楼梯时还差点摔一跤。还是现在这样好,一切都在面前,方便又实用。吃完早餐,我坐在圆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上网收邮件。李娜来信说,她跳糟到上海的一家知名广告公司,继续做文案策划。言语之间,发现她活得越来越自信了。程雨也写信给我,她还在广州那家公司,说最近可能会被派到香港培训一年。她说现在每年生日,还是会收到陈浩发来的电子贺卡,看了以后不是没有感触的。说到陈浩,我想起两周前遇到的那个人来。桌上的电话旁边,还摆着一张写着他电话号码的小纸条,我伸手拿过来,上面有他刚劲有力的字,看了良久后,我把它塞进电话机旁的记事本里,然后打开学校的网页,查找经济学老师刚贴上去的笔记。由于下午上课要用,我赶紧把笔记下载了,然后存在USB盘上,打算到学校的图书馆里去打印。没有时间空想什么,我关了电脑,将课本笔袋和眼镜装进随身的大包包里,然后出门。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这几天气温有点上升,隐隐感觉春天要来了。上完下午的课时,已经将近四点,我从教学楼走出来,拒绝了和同学看电影的邀约,打算一个人搭地铁到唐人街去。我想吃家乡的那种奶油话梅,只有唐人街的超市里有的卖。在这里就算待得再久,也会疯狂想念国内的一切,尤其是食物。在地铁上,我突然想起自己连中饭也没吃,顺便去唐人街解决算了,好歹能找到一些口味接近点的东西吃。
蒙城的唐人街,是市中心比较脏乱的区域,我不知道原因。周围明明都是商业中心,林立的摩天大楼,偏偏这里房子老旧,商店里陈列的象是国内九十年代初的东西。好在这里卖的食品齐全,只要国内有的,一定能在这里找得到。我买完话梅,发现离吃饭的时间还有点早,干脆四处逛逛。这边的商店虽然老旧,倒很热闹,好多店里还播着国内的老歌。来这里逛的有中国人也有老外,我想到之前几次来这儿,总是碰到熟人,同学或者住宅区附近的中国人,不知道今天会遇见谁。
前面就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路边有些人在叫卖。这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站在那个路口中间,他侧着身,手里拿着资料在看。阳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样子照得更为醒目,周围没什么人,他象是站在一个舞台中央。我眯起了眼,看着那个身形。他象是有了感应,朝我的方向转过头来,然后,看到了我,朝我微笑。我想起很多年前也看到过他这样站着,这样微笑。耳边传来邓丽君甜腻的歌声:“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啊,在梦里……”
我站在原地,看他朝我大步走来,在我面前停住。“嗨,又见面了!”雷云开口道。
是啊,又见面了,我也朝他微笑。
“你在这里买东西吗?”他看到我手上的购物袋。
“是啊,你呢?”
“我为附近的一家电脑公司写程序,今天过来交成品。”
“你在这里工作啊?”我有点讶异。
“算是吧,一份兼职而已。你吃饭了没,我请你吃晚饭吧。”他邀约到。
“好啊。”正要解决吃饭的问题,居然有人邀请我,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走进了一旁的京都饭店。说是中餐馆,这里更象西餐厅,灯光柔和,坐椅舒适。在这里的中餐,口味和吃法都变了,味道偏甜,多肉,而且也分前菜,主菜和饭后甜点。分别点了主菜后,他问我:“在这里还吃的惯吗?”
“刚开始是真的吃不惯,不过现在我已经会自己做饭了,好一点。”说完,我喝了口茶,这茶淡而无味,好想念家乡的绿茶啊。
“你真的变了很多啊。”他再次细细打量我。
“是因为我说会自己做饭了吗,”我笑开来:“一个人在外面,多少自己都会做点吃的。”
“你呢,也在这里读书吗?”我问他。
“我目前在MCGILL读点经济学的课程,也顺便准备申请去美国读MBA。”
“那在MCGILL读MBA也可以啊,干嘛跑去美国?”我知道MCGILL大学,世界名校,全加拿大排名第二,坐落于本市的皇家山上,它的商学院就在我就读的大学附近。
“波士顿那边的大学更好,我想,既然要学商,就干脆读最好的。但因为我之前的专业是计算机,所以要先补一些商科的课程,同时也要准备参加GMAT考试。”
“那,你不打算读计算机的硕士吗?”我问到,菜也上来了,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
“我的人生是被安排好了的,”他放下刀叉说道,“我一直对计算机感兴趣,之前家里没反对我读,是因为我爸本来要融资到一家电子商务的门户网,成为股东之一。他想如果我学了计算机,也许以后可以管理这家公司,前后谈了两年多,结果双方条件没谈妥,再加上现在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好,他和我两个叔叔打算继续扩充原来的生意版块。所以,”他顿了顿,“他们让我出来读MBA,然后回去接手家里的生意。”说完,他低头开始切肉。
“这样啊。和你比起来,我幸运多了,起码可以自己选择。”我才意识到,他未来将是家族的接班人。
“你上次说,你在读MARKETING,怎么会想到读这个呢?”他将刀叉放在盘子两端,端起一边的水杯,喝口水,然后问我。
“来这里以后,可能受我姑姑的影响吧,觉得人应该多方面发展。我觉得自己以前很欠缺与别人打交道的能力,所以想学这个,另外,我自己对营销学也有点兴趣。”
“哦,小女孩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了。”他一边继续切肉,一边笑着说。
“什么嘛,你也不过只比我大了一岁而已。”我不服气。
“你知道吗,我以前看你,觉得象个表情冷淡的洋娃娃,现在,生动亲切多了。”他叉起一块肉,吃完后对我说,眼里还带着笑。
我突然发现他的餐桌礼仪很好,动作优雅利落,自成一套规格。不象以前和我吃饭的那些男生,在餐桌上大多无所顾忌,吃得迅速,喝水喝汤还常常发出“漱鲁漱鲁”的声音来。
“恩,我以前不太会跟陌生人交谈,只有在熟悉的朋友面前才会放松一点,所以有很多人说我有些高傲。但后来想想,这样其实并不好。”我坦然道,若是在国内,我也不会和他说这些,但他乡遇故人,大家反而敞开胸怀。
“这也是你学MARKETING的目的之一?”
“是啊,让自己变的更惹人爱啊。”说完,我笑起来。
他听了,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这顿饭,吃得还算开心。吃完后,他说他的车就停在附近,要送我回去。我坐上了他的车,看着车驶上往我家方向的公路。
“你怎么知道我家往这个方向啊?”我觉得奇怪。
“你上次说过,离我那里也不远,只隔了两条街。”他说,“你怎么会住到那边呢?”
“因为觉得离学校近啊,就算在市中心的校区上课,也方便搭校车过来。”
“你……”他顿了下,侧过头看了我一眼,问道“和男朋友一起住吗?”
“没有,我一个住。我平时要读书又要打工,哪有时间交男朋友。”我随口说道。正想问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突然发现这个话题有点敏感。他可能也感觉到了,再看了我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好象有点高兴。气氛变的尴尬起来。于是我顺手扭开了车内的音响,传来黑人的绕舌歌,唱得跟念经似的,我又关了。
“旁边有几张中文歌的唱片,你选一张吧。”他看到了。
我挑了张刘若英的,第一首歌就是《后来》。我记得这首歌,有次心情不好,程雨在电话里播这首歌给我听。没想到,隔了几年,在地球的另一端,在雷云的车上,再次听到这首歌。刘若英清晰的声音动情地诉说了一个纯纯的爱情故事,我看着窗外飞逝的景色,思绪被拉回到很远,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都没有再和他交谈。
王心怡是和我走的比较近的同学,比我小两岁。她父母前两年投资移民过来,在南岸买了栋别墅。她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孩。长卷发,甜美的脸蛋,衣着发饰精致闪亮,好象过去的我。我和她在上学期的一堂课上遇见,因为同是中国人,年龄相近,所以比较聊得来。只是,这个女孩子就象曾经的我一样,除了上课,基本上就是逛街打扮看电影,或是和男生约会。
这天,我们一起上完课,坐在露天咖啡座上。今天天气转暖,有将近二十度,街上的人纷纷脱去厚重的冬装,换上了轻纱薄裙,曼妙身段的女子在闹市的街上显现。雪也完全融去,趁着这阳光,众多豪华亮丽的敞蓬车一一出笼,在大街上招摇。我轻啜一口咖啡,欣赏着路过的美女和靓车,心想这也是种不错的享受。
“Nora,你坦白告诉我,最近有人追你吗?”心怡一脸兴趣的样子问我。
“没有吧。”我想了一下,“你看我最近一直在图书馆看书,要准备营销学的作业。”
“哦,这样啊。那真是太可惜了。”她语气失望。
“你很失望吗?”我回头看她的表情,觉得有些好笑。
“恩……也不能算失望啦,只是,我以为,你最近会坠入爱河。星座书上写的。”她朝我眨眨眼。
“哈哈,这种东西只有你才信了。”再喝一口咖啡,MOCCA的香醇在嘴里蔓延开来。我看到路边的一个身材高挑的金发美女正从一辆红色跑车里走出来,里面的男人突然伸出头来,两人就这样临街热吻着,一个在车里,一个在车外。
我想起那天晚上雷云送我回家,到门口的时候,他自然地弯身亲吻我的脸颊,然后和我道晚安。我当时的反应呆呆的,实在不知道该作出什么样的回应。后来,又怪起他来,我又不是外国人,何必来这套礼节呢。
心怡见我看呆了,问:“怎么?你没有和男朋友这样当街吻别过?以后找个机会试试!”
我笑出声来,“好,以后我一定找个机会试试,但也一定要有好的合作对象啊。”
她望着我的笑容,突然说:“Nora,有没有人说过,你笑起来的时候,很妩媚呢。难怪……”
她的话还没讲完,一辆香槟色的敞蓬车开到我们面前来,车上坐了两个年轻的东方男人,仔细一看,开车的居然是雷云,他带着墨镜。这时,坐在副座上的男人跳下车来,朝雷云说:“谢了!改天再一起聚啊。”雷云也看到我了,有点惊讶:“你也在这里啊。”我朝他笑笑:“差不多要走了。”于是我站起身来,看到心怡朝我暧昧地笑。
“那我送你吧。”他下来,走到车的另一边来。
“如果对象是这个男人的话,可以考虑一下哦。”临走前,心怡凑到我的耳边讲了这句话。
我的脸莫名地红起来。雷云正好过来为我开车门,我看都不敢看他,直接坐进车里。
这个小女孩,今天总是有意无意地鼓励我谈恋爱,我觉得有趣,不禁笑出声来。
“什么事这么好笑?”雷云看我一眼。
“哦,没什么。”我看向旁边,坐敞蓬车的感觉真好,尤其在这种春暖花开的日子里。
“你今天好象心情真的很好啊。”他又看我一眼,“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没有啊。我还不是老样子。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我转头看他。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休闲衬衫,衬衣象是CK的风格,下面是灰白色的牛仔裤。这样的打扮,又带着深色太阳眼镜的他看起来有种狂放颓废的气质。我知道有好多女生很喜欢这种风格的男人。
“刚才去朋友那里办点事,正好送他过来。”他对我说,又发现我在看他,戏谑地说:“看我看呆了吗?”
我回过神来,附和道:“是啊是啊!我觉得很荣幸,能坐在这样的豪车上,又有帅哥相伴,你没看到路过的女人眼睛都红了吗?”
“哈哈哈……”他一边开车,一边开怀大笑起来,“被嫉妒的人应该是我吧,有这样的清秀佳人陪在身旁。”他也开起玩笑来,说完,趁红灯的空挡,看看我。
我也笑了:“彼此彼此吧。”没想到,他也会说讨好女孩子的话。
“我以为,象你这样的人,是不会说任何讨好女生的话的。”我直接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
“为什么我不会说?”
“因为,你不需要讨好任何人啊。你应有尽有,什么都不缺。”
“既然你这么认为,那么,我再诚心邀请你一起共进晚餐,你会赏脸吗?”车又重新启动,他说着,语气谦恭,让我感觉自己是个高贵的公主。
“真的吗?那我一定要接受了。这种机会也许错过就没有了呢。”我夸张地说着。
他又笑了,再看着我时,似乎带着点宠溺的表情。
我们一路有一搭没一搭地开着玩笑,当车开进一处空旷的停车场时,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最近遇见他的次数真多啊。就这样,我们又一起吃了一顿饭。
餐厅里,灯光昏晕,歌声轻吟。临窗的一长排情人卡座里,有一桌坐着我和他。这里的窗户很有意思,里面的人可以清晰地看到外面,但外面却看不见一点里面的样子,由此形成一种屏蔽,成为情人间私语的空间。
不过,我和他不是情人。此时,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面前丰盛的菜色上。这是家香港人开的自助餐厅,里面专供海鲜和各类亚洲美食,好吃得让我顾不上和他说话。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啊?这里的东西太好吃了!”我真是感谢他带我来。
“这家很有名,这里的华人和老外都知道,生意好的时候,常常要提前订位。”他好象吃得不多,大多数时候,看着我吃。
“这里的东西真的很赞呢!”我也会说这样的话了,“谢谢你今天带我来品尝这些美食,我已经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了,象又回到了国内的感觉。”我边说,边吃一块生鲜的三文鱼。
“上次听你说,好象很怀念国内的菜,所以带你过来。你喜欢就好。”他喝一口水,欣赏我象饿了三天三夜的吃相。
我突然觉得这个样子有损我一直在他面前的淑女样,于是慢下速度来,“还是很谢谢你!”
“谢谢不是口头说说的,你要怎么感谢我?”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双手交叉地抵着桌面,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我正衔起一块三文鱼,一不小心沾多了芥末,塞进嘴里的时候,一股冲辣涌上脑门,刺得我一下子眼眶通红。
他急忙招来服务生,为我倒水。“没事吧。”他问。
我摇摇头,喝了口水,好很多。
“对了,你妈也在MONTREAL吗?我应该找个时间去看看她。”我换了个话题。
“她不在这里,她一直住在温哥华。如果她住这里的话,我早带你回去见她了。”
这话,容易让人产生误会。
“哦,那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我继续问。
“是啊,我从小就呆在温哥华,所以这次过来,想换个城市住。其实人长大了,感觉住哪里都差不多。”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外面,好象思绪很多。
吃完饭走出餐厅的时候,我感觉肚子撑的很,胃也微微不舒服起来。“我们先走走吧。”他的提议正是我需要的。
于是,我们并肩延着一条宽阔的马路走去,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只有往来的汽车呼啸而过。这里不是DOWNTOWN,周围很安静开阔。前面是一片绿地,对面可以看到一些矮矮的两层楼住房。如果不是天色暗下来,这里应该风景不错。
“对了,蓝阿姨好象一直待在国外啊。”我提出一直以来的疑问。
雷云迟疑了下,说:“是的,她每年只有六七月的时候会回国一趟,大概呆一两个月,然后再飞回来。所以,往年和你们全家吃饭的时候,正是她在国内的时候。”
我想起来,难怪每次这种聚会总在夏天。但我也知道,每次大人聚餐,不光是为了叙旧,也是有事要谈。
“其实我妈她……”他停住了,看着我,象是考虑要不要告诉我。
“怎么了?”我抬头看他。
“算了,没什么。”他转头看绿地,象是沉思。
我也不打扰他,凝视路边初初绽放的白色野花,在夜风中静静飘摇。突然,胃里一阵收缩,象有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我用手捂着胃,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他一下就注意到了我的异样。
“有点胃痛,不过没关系,过一会儿就好了。”胃痛让我全身也觉得凉起来。
“那我们赶紧回去。你还能走吗?”他把手上的外套披在我身上,扶着我。
“嗯,应该可以。”
他把我紧紧揽在身边,扶着我回去。
“你经常胃痛吗?”
“还好了,刚到这里读书的时候会有几次,后来好多了。”
“你一定平时不太按时吃饭吧,才会胃痛。”他看了我一眼,语气有些责怪,不过还是动作轻柔地扶我进了车里。
总算回到车上,敞蓬车的顶蓬早就拉起来,又穿着他的外套,我顿时觉得温暖许多。
“你家里有胃痛的药吗?”路上,他问我。
“没有,我每次痛了,就喝点红茶,过会儿就好了。”
“那怎么行呢。”他好象叹了口气,随即将车子驶往另一个方向,然后停在一家药妆店门口,对我说道:“等我一下。”就走下车去。
等他再回来时,手里拿着印有药妆店LOGO的小袋子,里面,好象是几盒药。
“给你的,回去记得吃啊。”他把药放在我手上,启动车子。
我太惊讶,呆呆的,只好说了声:谢谢。
车开到我住的公寓楼下,我今天真的很感谢他,于是问他:“要不要进来喝杯茶再走?”
他转过头来:“不了,改天吧。你今天身体也不好。”
“那好吧,你自己开车小心。”我松开安全带,打算下车。
他看着我,敞蓬车内狭小的空间让我们离的更近,近的完全感觉得到对方的呼吸,突然,见他弯身过来,我急忙打开车门,跨下车。我身体有些虚弱,但动作迅速。
站在车外,与他隔着两米远,我柔声对他说:“今天真的谢谢你了。”
他坐在里面,眼神晦暗不明,看我半晌,然后说:“回去好好休息,记得吃药。”
“好,BYE BYE!”我站在那里,看他发动车子,离去,终于松了一口气地往家门口走去。
回到家里,我才发现身上还穿着他的外套。烧水泡了红茶,又吃了药以后,我看了看钟,才九点,这时候打个电话给他应该没关系吧。
我找出记事本里的那张纸条,拨通了他的电话。
“林诺,胃痛好点了没?”他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低沉。
“我好多了。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把你的号码存在手机里了。”
哦,原来这是他的手机号码。
“你的外套在我这里,什么时候还给你吧。”
“不急,等有空再说好了。”他说到,我听到有翻书的声音。
“今天,真的很谢谢你!”我再次道谢,诚挚地。
“你今天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也说过了,我在等你的报答。”他的声音,他说的话,在这样寂静的夜晚听来,象是魔鬼的引诱。
“那,改天我回请你吧。”我立刻说道,想象着他此刻在做什么。
“你觉得,我是在等你的回请吗?”这句话,他问的很轻。
“呵,难道不是吗?我今天累了,先要去睡了。改天再约时间还你衣服,好吗?”我想结束电话了,确实也有点困。
“好吧,那你休息吧。改天我再找你。”电话里,我好象听到一声叹息。
很快到了三月下旬,各门课都要快结束,有些作业纷纷要交。有一门课要建立一个客户关系管理的数据库,我和心怡两个人一组完成。可是她呢,除了开始提了些想法,后来从找资料到写具体结构到电脑上操作,都是我一个人在做。她抱歉地双手合一,对我说,她什么都不会做,所以每次我们讨论作业,她只是请我吃饭喝咖啡,然后讨好地请求我,之后就挥挥手和男孩约会去了。其实我也不是很擅长,尤其数据库的软件好象比较复杂,做了半天,有个地方始终有点问题。我问心怡怎么办,她说她知道很多同学都是找了计算机系的人帮忙做的,要不我们也这样吧。但找谁?我又不认识读计算机专业的同学。她问我,那你的朋友中,有这样的人吗?我先想起住在楼下的韩国男孩,他也在读大学,跑去问他,他说他在读语言学,而且也不懂数据库,我就没和他多聊,又跑回家里。这时,我看到沙发上的那件深蓝色外套,看来,又得找他了。
打电话给雷云时,他好象在外面,声音很嘈杂。等他晚上赶到我家时,天已经开始下大雨。看着他身上也被打湿了一些,我顿时很过意不去。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今天会下暴雨,还叫你过来。”
“没关系。你吃过饭了吗?”他走进来,一边问我。
“吃了,你呢?你下午在外面吧。”我边说边去烧水
“我也吃了,下午我在渥太华,有一些东西要拿到那边的一家软件公司。”他环顾我的房间,视线最后停在我贴在墙上的课程表上。
渥太华开车到这里,也要两个小时,我更不好意思了。“喝茶吗?我这里只有袋泡红茶。”
“我带了两罐家里寄来的茶叶给你。我一般喝咖啡比较多,不太喝茶,但我想,你应该喜欢喝绿茶的。”说着,他把手上的袋子交给我。
“啊,太谢谢了!我是喜欢喝家里的绿茶。”我看他一眼,欣喜地接过茶叶,打开的时候,茶叶的清新扑面而来,“我泡这个茶给你喝,好吗?”其实是我自己想喝。
“我都可以。”他看着我,笑了,随后坐在沙发上。
但我后来又想,既然他自己不喝绿茶,那他家里寄给他做什么?
“我这里很简陋吧。”我看他一直在打量房间。
“是不太象你会住的房子,不过,布置得很温馨。”他看完房间后,看我。我莞尔。
我给他看我做的数据库,让他帮忙检查一下出现的问题。他坐在圆桌前,快速地打开文档,看了一遍,又很快打开了几个窗口,检查里面的数据,有些地方填数字进去,速度快得我都看不清。
“你这个数据库当时设计的时候有点问题,现在要改恐怕要添写程序进去。”几分钟后,他下了结论。
“那可以改好吗?我恐怕没有时间再全部重新做了。”我有点担心。
“应该可以。不过,”他抬头看我,嘴角弯成一个大大的弧度“这样的话,你又欠了我一次人情了。”
“我知道,我已经打算以身相许了,如果你帮我把这个搞定的话。”我干脆这样说,一手搭在他的肩上。
他笑了,笑容蔓延到眼睛里,看着我的时候,似有两簇火光在闪耀,“最好真是这样。”他低声说。
我的手快速地从他肩上移开,去拿一边的水杯喝水,握着杯子的手,还微微颤抖。
后来,我坐在沙发上看他弄,一个人翻着杂志。也许是疲倦了,睡意随之涌上来。
等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已是第二天早上六点多,我睡在床上,盖着被子,身上还是穿着昨天的衣服。雷云已经走了。是他抱我到床上的吗?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我看到他在桌上留了张纸条:“你的作业已改好,存在原来的地方,文件名是XXX。你自己注意身体,别太辛苦。”
最后那句话,其实应该我对他讲才对,也不知道他昨晚做到几点钟走的。
我将电脑打开看了下,确实改的很完美,于是将作业发邮件出去。两个小时后,得到了助教的回复,说做的不错。我想,这下真的要好好感谢雷云了,干脆请他吃饭吧。我顺手拨电话给他,连那张纸条也不用找了。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然后,我听到他慵懒的声音“你起床了吗?”
糟了,说不定他昨晚很晚才回去睡,现在正在补睡眠。
“对不起哦,我不知道你还在睡觉。”
“没关系,怎么了,想谢谢我吗?”他的声音里有了笑意,“你想好要怎么谢了吗?”
“嗯,这周六晚上,你有空吗?”周六白天我要打工,只能晚上请他了。
“好啊,你白天要去便利店打工吧。那你几点下班,我去接你好了。”
“我五点下班,那我在便利店附近的STARBUCKS门口等你。”我不想让老板和老板娘看到他。
“好的。”他答应下来。
周五晚上,我接到姑姑的电话,她听说国内现在非典型性肺炎很厉害,问我有没有跟我爸爸联系过。我这才想起来,最近都忘了打电话回家。挂了姑姑的电话,赶紧往家里拨了电话,一直没人接。后来我又拨爸爸的手机,还是没人接。往年这时候,我爸总是去北京开会,我想,他也许也在北京吧,手机信号又不太好,所以没听见。我上网去新浪看国内新闻,这才发现SARS已经开始大规模爆发,尤其是北京,每天以数十人的速度在递增。我心急起来,再拨爸爸的手机,又没人接听。无奈之下,我拨了大伯家的电话,大伯去德国了,大伯母说,我父亲真的是在北京开会,还没回来,她会帮我再联系看看。这天夜里,我睡得极不安。总是做梦,一会儿梦见妈妈去世的场景,一会儿又梦见爸爸被推入了手术室,手术室里一片灯光,好几个医生忙进忙出,我想拉住他们其中的一个问问情况,可是没有人理我。早上五点多时,我被这个梦惊醒了,下床继续打爸爸的电话,还是不通。
白天在便利店里,我一直神色不安。好不容易到了五点,我走到大街上的公用电话处,用电话卡拨到国内,接通了,“喂?”爸爸厚重的声音传来,还伴着一声咳嗽。
听到那个声音,我再也忍不住,哽咽起来,泪水更是止不住地流下来。
“喂?”爸爸又问一声。
“爸,是我。”我不敢让他听出我的哭声,压抑着声音。
“噢,小诺啊。你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回来啊,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爸爸一听是我,关心地问。
“没有没有,”我想起来,现在国内时间才早上五点,“我只是听说国内现在SARS很厉害,爸,你没事吧,你是不是还在北京啊?”
“是的,我还在北京开会,最近有点咳嗽。你不用担心,爸爸身体很好。”爸爸语气轻快,还安慰我。
“真的不要紧吗?那你要自己保重身体啊。我改天再打给你。”我不想再打扰父亲休息了,他工作一直很忙。
“好,你自己在外面,也要当心身体啊。”
“好的,我会的。”挂了电话,我还站在风中,背对着行人,独自啜泣。
雷云找到我时,看到的就是这个样子,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握着我的手,然后把我搂在怀里。这一次,我没有逃开,就象妈妈去世那次一样,我又在他身上找到了慰籍的理由。
整个四月又过去了,这一个月,我基本上都在忙考试,等所有课程都考完的时候,这个月也过完了。转入五月,这里真正进入春天,城市里面热闹起来。经常有各种活动举行,象画展,艺术品展,还有各种节日。最瞩目的是烟花节,每周三、周六晚上两场烟花表演,分别来自不同国家,一直要持续将近三个月的样子。听说今晚是第一场,法国的烟花,应该会很好看。我很想去看,但又怕太远,从那里来回一趟,至少一个半小时。本来想叫心怡一起去,但她说今晚约了男朋友,她建议我约其他人,说看烟花最好找个异性一起去看,这样才浪漫。
此时,我正坐在SAINT CATHERINE大街上的一家露天咖啡店里,一边想着一起去看烟花的人选。忽然,听到街的拐角处传来两个人的对话:
“心怡,别太晚回家啊,姨妈会担心的。”这声音好熟悉。我探头过去看,真的是他。
“知道啦,表哥。Have a nice night!”她踩着高跟鞋的声音远去。原来,他是她的表哥。一些事情终于浮出水面。
很快,雷云走到我面前,这次,我一点都不惊讶了。
他见我表情自然,好象也不奇怪,直接问我:“考试考完了?”
“恩,是啊。”我跟他说,四月份要考试,所以,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他了。他依然还是老样子,我坐在那里,仰头看他,背着阳光,感觉他象个俊美的神抵。
“我还以为,你是借着考试要逃避我呢。”他坐在我对面,直直地看着我。
“我为什么要逃避你?”被他说中了吗?我确实有些心慌。
“这只有你自己知道了,你接下来要去哪里?”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我有点生气他和心怡的隐瞒。
“呵,你在气我没告诉你心怡和我的关系吗?”
“算了,无论你们什么关系,都跟我没关系。”我站起来,想离开。他过来拉住我的手,带着我一起离开。
熙熙攘攘的街上,我和他手拉着手,我极力想挣脱,但他紧紧握着我的手,并对我说:“林诺,今天我绝不会让你继续逃避下去。”说完,更是拉着我就走。我低着头,不说话。
就这样,我们走了一段路,谁也没说话。路口红灯,只好停下来。我望向旁边的一家品牌店,光亮的橱窗玻璃上映着我们两个人的身影,我今天穿着一身细肩带的棉纱连衣裙,外面套一件驼色的羊毛坎肩,只裹住了肩膀和手臂,线条相当好看,脚上穿着一双圆头的浅驼色低跟鞋,他穿了件黑色的丝质长袖衬衣,衬衣的袖子已被他随意地卷起,下面还是穿着牛仔裤,也是黑色的。我们两个身高差半个头,旁人看过来,会以为这是很相称的一对。我曾经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行人灯变绿了,我止住了思绪,随着他往前走。
突然,他脚步一停,我差点撞上去。
“唉,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他叹口气,无奈地看着我。
我被他叹得莫名其妙,只好说:“我饿了。”事实上,我连午饭也没吃,不知道胃会不会疼呢。
“你不会连午饭也没吃吧?”真被他猜到了。他看着我的样子,好象很生气。
“我忘了嘛。好了,赶快走吧,去前面那个SHOPPING MALL里面随便吃点吧。”我拉着他快步朝那里走去。
我们在购物中心的美食广场里吃饭,他为我点了中餐,他自己点了SUBWAY的三明治。吃饭的时候,他一改往日的热情,理都不理我。我顿时觉得委屈,这样的话,干嘛还要跟着我来?
吃完的时候,他突然认真地对我说:“林诺,不要再跟我装傻了。你不是粗线条的女孩子,你的心那么细,你不会不知道我为什么总是出现在你眼前。今天,我只想听你的答案。”说完,他站起来,再度过来牵我的手,带着我离开。
没错,雷云说对了,我一直在装傻。
他一次次出现在我面前,我自己也做过这样的事,我知道这不全是巧合。
他留下电话号码给我,又把我的号码存进手机里,还细细留意我的一切。
吃饭时,他记着我的喜好;我身体不舒服,他帮我买药;有困难时,我一个电话,他就赶过来;我悲伤时,他让我依靠。
这些,我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可是,他是雷云啊。我没有忘记自己曾给他写过那样一张示爱的卡片,我实在不确定,他是因为那张卡片的存在而对我好奇,还是,因为在异国他乡的寂寞,想要找个人陪。
我从来不是那么没自信的人,但是面对他,我的自信从以前开始就毁了大半。
那次要请他吃饭,结果我抱着电话在哭,他过来安慰我,我的心就融化了。我曾经对陈浩说过,我对他的感情是一种迷恋,那么,我觉得我又开始迷恋了。所以,我避开了他。没想到,一切被他看穿。
“在想什么啊?”他拍拍我的脸。
我这才发现,我们已走到停车场,他双手搂着我的腰,而我正背靠着一辆黑色的车。
他作势要亲我,我吓一跳,挣脱开来。
“上车吧。”他正好为我打开车门。
我坐进去时,还听到他的笑声。
“不是说看烟火的地方,车开不进去吗?”他发动车子的时候,我想起来。
“我们先开到省图书馆大楼附近,再坐地铁过去。”他看着前方说道,顺手开了音响。
正在播一首缠绵的情歌,CELINEDION和一个男高音用如诉如泣的声音唱着:“When Ifall in love,when I fall in love……”
我的心绪更乱了。
到了BERRIUQAM地铁站,发现今晚的人好多。因为看烟花要穿过圣劳伦斯河,到对面的岛上去看,所以人们都集中在这里换乘黄线地铁,坐一站路。地铁里,人多得挤来挤去,雷云一直护着我。我面朝着他,几乎靠在他胸前,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象是薄荷烟草的味道。而他的唇,有意无意地擦过我的额头。我的心跳加速起来,这短短的一站路,于我而言,象是一种漫长的煎熬。
拥挤的人群直到那岛上,才疏散开来。这是片十分空旷的地方,都是绿地,远处有一个湖,烟花就会从湖中央放起。我们走到一个山坡上,发现离燃放的时间还有几分钟的样子。他仍牵着我的手,侧过身注视着我。
我知道,他在等我的回答。“雷云,我……”我还没说完,随着人们的一阵惊呼,第一束烟花在空中升起。那蓝紫色的光在空中散开,形成一朵朵漂亮的花,然后渐渐分散,成为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从四面慢慢坠落。又看到一束,巨大纷繁的火花在空中绽放,停留很久,火光延伸开来,在夜幕下形成一片火树林。
我看呆了,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烟花,身边又站着让我心动的男人。我不禁回头看他,他也在看我。烟火的光在我们的脸上不停显现,但我们只看着彼此。
我什么顾虑疑问都没有了,只是轻轻问着:“雷云,你爱我吗?”
他的手抚上我的脸,眼睛闪亮闪亮的,他低声地说:“傻瓜,我当然爱你。如果不爱你,我又怎么会一直为你牵肠挂肚的。”
“可是,你很快就要去美国了。”我已经动心了。
“对于未来,让我们一起想办法。”他坚定地说。
我想起程雨对我说过的话:勇敢地争取一次,不论结果。
于是,我望着他,顿时微笑了。
他捧起我的脸,深深吻着我的唇。
美丽而斑斓的烟花在我们身后的天空不断的升起、盛开,他紧紧抱着我,吻着我,在这烟花灿烂的夜空下。
爱情的喜悦突然朝我涌来,让我措手不及。那天晚上,我完全不记得是怎么回家的,也不记得后来和雷云说了什么。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抚着被他吻过的唇,辗转反侧。为什么,爱情来了,我的心却是那么不踏实,象是踩在云端。
实在睡不着,我开了灯,干脆打开电脑上网。我看了下钟,已经凌晨一点了。上了MSN,居然碰到程雨,她在家里。也许是深夜的缘故,也许是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我和她渐渐地深聊。在MSN那个小小的窗口里,我告诉她最近发生的一切。她顿了很久,才打上来一行字:你确定他是因为爱上了你才要跟你在一起,而不是因为寂寞?
这行字象是一颗小石子,无意中投进了湖中央,泛起阵阵的涟猗。我的心,因为这句话,再度不平静起来。是吗?他是因为寂寞吗?那么他说的话呢,是为了映衬当时的气氛吗?我顿时觉得有点讽刺。
程雨见我一直没再答腔,又打出一些话来:其实,我们都是寂寞的。所以,如果你仍然爱他,就抓住他吧。
我的心越来越混乱,想着明天还要去打工,就先跟程雨告别了。
由于前一天晚上没睡好,早上在便利店时,我发现自己脸色苍白,老板娘还差点以为我病了。快到下班的时候,我发现雷云的车就停在马路对面,这才想起我昨天答应了和他一起吃晚饭的。走出便利店的时候,看到他在朝我招手,我快步走过去坐上车。
“晚上想吃什么?”他握着我的手,柔声问我。
“都可以吧,你决定好了。”看到了他,我不安了一整天的心突然平静下来。
他看了我一眼,才转动方向盘离开这里。
我们去了一家韩国餐馆,就在下一个街区。店里很温馨,老板是个五十开外的韩国人,英语不怎么讲的好,但因为一直住在这个拉丁区,法语说的不错。我只会讲一些很简单的法语,所以点菜的时候,都是雷云跟老板在沟通。他们两个聊得很开心,雷云还不时看看我。这家的韩国菜做的很地道,但我今天始终心不在焉,话也不多。我的情绪,完全被昨天程雨的话影响了。
回去的路上,我还是一言不发,只是经常从侧面看着他。有些话,我想问,但又觉得问不出口。到家门口时,他过来搂着我,认真地打量我。
“你今天有心事。”这是一句肯定句。
“到底怎么了?”见我没做声,他又问,语气关切。
“我……没什么,可能是有点累了。”我还没想好要怎么说,只好找了个借口。
他看我很久,然后说:“那你回去好好休息吧。”
说完,轻吻我的额头,放开我。
走进公寓时,我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他。
接下来的几天里,雷云没再约我,只是每天晚上会打电话过来。到是在周三的时候,心怡过来找我。一看到她,我故意扳起面孔。
她一见我这样,过来拉着我的手:“你在气我没告诉你表哥的事情吗?”
我不做声。
她又说:“我也不是故意不告诉你的。开始我也不清楚你们认识,后来表哥问起你,我才知道。表哥好象很喜欢你,所以我想你总会知道的。”
我睨她一眼:“你怎么知道他喜欢我,他告诉你的吗?”
“他怎么会告诉我呢。哎,你不知道,他虽然看起来很随和,一点架子也没有,其实不太与人谈心的。对我,他总把我看成小孩子,更不会讲了。”
“其实他比你大不了几岁啊。”他有时把我也当成小孩子。
“但表哥一直在国外长大,比较早熟独立。另外,也是因为家里的关系,你知道我大姨的事吧?”她问我,她指的是雷云的母亲?
“什么事啊?”
“你不知道吗?表哥没对你说过吗?那……还是等他自己告诉你吧。”为什么,他们两个,一提到他母亲,都是欲言又止。
“也许他觉得我还不够格听他说这些心事吧。”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没自信。
“不会,他会告诉你的。我感觉得出来,他对你,和对其他任何女生都不同。”
“哪里不同了?”他对我,也不过是邀请我吃饭而已。我想起秦染秋来,他也这样追过她吗?
“他以前从没象这样主动追求过女孩子。你知道,一直有女孩子找他吧。而且,象他这种在北美长大的小孩,爱情观很直接的,只要你情我愿,吃过一顿饭就可以直接上床了。”
他以前也是这样的吗?我心里闷闷地想着。
“呵呵,没有啦。”心怡笑起来,我才知道,我将自己心里想的话讲了出来。
“他整个中学时期都在国内啊。据我所知,他好象就大学时候有过一个女朋友。你和他同校过,可能知道吧?”
我当然知道,那是我心里的一根刺。
心怡说到这里,很不赞同地摇头:“其实那时候表哥已经开始到姨丈的公司帮忙了,平时又要读书,根本没多少空闲时间。他们两个,也没说要私订终身,结果,姨丈和我小姨把事情越搞越大,人家女孩子受不了了,直接跟表哥分手了。表哥呢,又受制于我姨丈。”
她又说:“其实这件事之后,表哥就迫不及待地跑到这里来了。他之前沉默了好久,直到遇见你,才真正开心起来。还有啊,我敢保证,他和他的大学女友是真的完全分手了。”说完,她朝我竖起三根指头,表情认真。
“为什么你这么清楚你表哥的事?”我看着她的保证,忽觉好笑,于是问她。
“因为我曾经也很崇拜他啊。他和那女孩子分手,一方面也是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所以表哥现在开始完全自己打工赚钱。听说他写程序很辛苦,常常没日没夜的,不过收入应该也比较可观吧。”心怡说这话的时候一脸轻松。只有我知道,打工赚钱,只有体验过,才明白其中的甘苦。雷云也是吗?倒底还有多少他的事,是我不知道的。
此时,我们两个正坐在学校科技大楼的大厅里,这里全是玻璃窗,朝外面望去可以看到街上行走匆忙的人们。
我突然很想去找他。
我走到街上的公用电话旁,顺手拨了他的电话。
“喂?”他低沉的声音传来。
“喂,是我。”
“诺诺?”他喊我的小名,带着一丝亲昵。
“恩,是我。你在家吗?”听到他的声音,我的心再次安定下来。
“是啊,我在家。你要过来吗?”他问我。
“好啊,你告诉我地址。”
“你在哪里,我来接你。”
“不用这么麻烦了,我自己过去好了。”我不想让他再跑一趟。
“没关系,告诉我地址。”他坚持。
“我在学校的科技大楼附近。”
“那好,你在那个路口等我,我大概十五分钟以后到。”说完,他挂了电话。
由于学校在DOWNTOWN也有个校区,这是个没有围墙的校区,几栋主要的教学楼林立在热闹的MAISONNAUVE大街两旁,出了地铁站就到了,所以很好找。我也喜欢在这样的地段上课,感觉不是那种与世孤立地学习。
雷云真的在十五分钟后赶到了。我坐上车后,他过来亲吻我的脸颊。
他看起来,好象有些疲惫。
“今天没课吗?”他问我。
“恩,下午的课老师有事,所以取消了。”
“要去我家吗?”他看我一眼。
“好啊,我一直没去过呢。”我想看看他住的地方,想知道他更多的事情。
“你真的知道到男朋友家里去是什么意思吗?”他趁开车的空档,再看我一眼。
我想起心怡说的,吃过一顿饭就直接上床了。他不会说真的吧,我感觉自己脸上的温度上升。
“哈哈……”他见我这样,大笑起来:“我开玩笑的!诺诺,你太紧张了。”他伸出右手来握住我的左手。
“真是的!”我捶他一下,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我真的当真了。
他更加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跟我在一起时,他好象经常在笑。
他住的是那种十几层楼高的高级公寓。房子在三楼,走进去,里面陈设相当简单,家具也不多,显得房间很宽敞。有一间方正的客厅,一间卧室,一间厨房连着餐厅,还有一间书房。我注意到,其他房间都很干净,看得出有人定期打扫,只有书房里堆满了东西,尤其是书桌上。整个房间里,还弥漫着咖啡的味道。
“你坐一下,要喝什么?我这里可能没有茶。”他走到厨房里去。
“随便,你喝什么我也喝什么。”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和客厅相连的阳台,仅用落地窗隔着。这里的阳台不象国内,全是开放式的,没有窗户。落地窗半开着,还听到临街的车流声。
他拿着两瓶EVIAN的水走过来,一瓶递给我,在我旁边坐下来。
“我以为你会喝点别的。”我看着手里的水。
“我想,你会喜欢喝这个。”他说对了,除了茶,我确实最爱喝纯净水。
“你今天为什么会想来找我?”他正眼看我。
“我不该来找你吗?”
“不是。你最近明明有心事。为什么呢?”他看着我,象是想探究我的灵魂。
我顺势倒入他怀中,回避他的问题:“没什么,我只是想看看你。我有好几天没见到你了,只是这样而已。”
“你知道吗,自从看烟花那天以后,我看到你的表情,好象我欺负了你似的。诺诺,你究竟在烦恼什么?”他拥着我,在我耳边说道。
“没什么。”我把头埋在他怀里,“你最近工作是不是很多?”我突然想起来,问他。
“比平时稍微多一点,因为我的GMAT考试上个月已经结束了,所以我多接了几个CASE。”
“很辛苦吗?”我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里好象有红血丝,让我有些心疼的感觉。
“还好。”他笑笑,执起我的下巴,亲吻我的嘴角。
“你一定很忙吧,平时还总是陪我吃饭。”我伸手摸他的下巴,有一些青渣冒出来,刺刺的感觉。
“忙是应该的,不努力赚钱的话,我怎么经常请你吃饭呢?”他温柔地看我,顺手拿过我的手指,一根根亲吻起来。
我看着他,突然感觉他对我几乎是疼宠的,他的怀抱,象妈妈的怀抱,那么熟悉,那么温暖。
隔天中午的时候,心怡约我在学生餐厅见面。
“Nora,这周六晚上我在家开BIRTHDAY PARTY,你一定要来哦。”她很兴奋地说,“还有啊,那天晚上是BLACKNIGHT,记得要穿黑色哦。”
“好啊,可是你家离这里很远啊,我怎么去呢?”她住在南岸,那里好象只能开车去。
“我表哥会去接你啊,哦,他说他那天可能有事。要不,我派Richard去接你吧。六点,在你家楼下。”她说完,就风一阵地走了。我都来不及问,这个Richard是谁。
到了周五晚上,心怡再跟我确认了时间,还告诉我,她表哥可能正忙呢,没空来参加她的生日宴会了。于是,我也没再打给雷云。我觉得我的心,需要重新整理,不如趁此机会,和其他人,一起去狂欢。
周六晚上,我换上了一件黑色的裸肩连衣裙,雪纺的面料,很有质感。这是去年姑姑送给我的,说是参加正式宴会可以穿。我平时从不穿这种类型的衣服,但今晚,为何不尝试一下呢。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这衣服太性感了,稍一低头,整个前胸的线条就出来了,我又配了块披肩。出门的时候,那个叫Richard的男孩已经在等我了,他高高的个子,长的有些油头粉面,开一辆黑色的BMW来。他看我的表情,我就知道今晚穿对了衣服。一路上,我跟他聊了会儿,发觉这又是个整天玩乐的贵公子,突觉索然无味。
PARTY上,中国人和老外各占了一半。男生明显比女生多一些,因此,很多男孩和我搭讪聊天。后来,我又和一个高大的墨西哥男生一起跳舞,他教我西班牙语,又教我跳墨西哥的一种舞,一种适合男女之间对跳的舞。我还喝了他们递过来的酒,微酸,可是后味很好喝。我一下喝掉两杯,喝第三杯的时候,有人把我的酒杯拿开了,我正想夺回来,抬头一看,居然是雷云。他表情蕴怒,沉着脸看我。这时,心怡跑过来,笑着大声说:“表哥,我一说林诺在这里,你马上就过来啦,早知道,我应该一开始就告诉你她会来的。”她有些醉了,身体摇摇晃晃。
“心怡,以后别把林诺带到这种场合来。”他严厉地对自己的表妹说。
“怎么了,这里有什么不好吗?我要过生日哎。”心怡表情无辜。
“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次生日PARTY了。你到底在搞什么,这样生活有意义吗?”他一边说一边看着整个大厅里的人。此时,诺大的客厅里,歌声蘼蘼,很多男女搂抱着跳贴面舞。我站在墙边,想着如果他不来,我是不是也会加入这跳舞的人群中去。
“表哥,你也骂我。我爸妈也是这样,整天忙得不见人影,看到我就骂我。呜……”心怡真的醉了,说着,她靠在雷云身上,哭起来。
雷云顿时满脸的无奈,他看着我。此时,酒的后劲上来了,我觉得我也快醉了,所以想走出去,让自己清醒些。
他见我向客厅中央走去,大概以为我要去跳舞,赶紧过来抓住我的手。
“干什么,你不要拦我!”我想去挣脱,他不让。
“不要!”我执意要摆脱他,可他还是不放手。
“你为什么要纠缠我,只是因为我是可以派遣寂寞的对象吗?”我终于对着他,大声地喊出来,不知道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还是因为他一直不放手。
“原来,这就是你这几天心情不好的真正原因。”他的脸色自从进门以后就没好过,不过此时,是最难看的。
“你一直不相信那天晚上我对你说的话,是不是?你以为那天晚上,只是因为气氛好,所以我跟你逢场作戏,是不是?”他逼问我,我感觉到他的怒气,感觉他浑身象是绷紧了弦似的就要爆发开来。
“是的。”我看着他,干脆地回答,“我不相信。你之前那么爱另外一个人,你现在真的已经把她完全忘了吗?你真的是爱我吗?”他猜中了我全部的心思,我索性把所有问题都挑明了。
我想要看他怎么回答,想要听他怎么解释。他听了我的话,立刻沉下眼,表情变的严肃,但什么也没说。
大厅里的客人,大概看到我们这里的状况,纷纷提前离开了,此时,屋子里只剩下我们三个人。心怡已经倒在沙发上,脸上还挂着泪,嘴里喃喃自语。雷云把她抱到房间里去了。不一会儿,他又重新走到客厅里,我朝他走过去,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过来扶住我。可是我往前倾的时候,胸前露了一大片,春光全进了他的眼。
“你居然穿得这个样子到这里来!”他的表情更生气了。
“那有什么不可以呢,我愿意。”我有点赌气,也想离开了,既然他什么都不想说。
结果,他拉着我的手,带着怒气,一同走出去。走到外面,我忽然感到一阵凉意,于是抱着自己的手臂。他看见了,把外套给我穿,还命令我:“不许脱下来。”
我的头有点晕,不想和他争辩,但同时,又发现今晚的他,失控太多了。我一直以为,他是温文尔雅、脾气极好的谦谦贵公子。直到这一刻,我发现我一点都不了解眼前的这个男人,以及他周围的生活。一切好象真的只是一场迷恋啊,看不清,怎么也看不清。
我和他坐在他的车上,就在心怡家门口。
此时,已近午夜。这条私家住宅区的路上,空无一人,两旁的房屋隔得很远。他开了车灯,远方却仍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只有风,在夜里穿行。吹得一旁的树叶沙沙作响。
我已经清醒了大半,但见他一直没动作,也不开口,我就这样等着,两眼出神地望着前方。
“心怡象今晚这样,已经不止一次了,”他开口说话,手支在车窗上,眼睛也凝视远方,象是回忆什么,“她只是个寂寞的小孩,父母没空陪她,只用金钱来满足她。所以,她很空虚寂寞。”
我知道,在国外,有很多富家小孩,都是这样挥霍生命。但不知道,在心怡开心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极度需要关怀的心。
“其实,我小时候也是这样。”他说道。我惊讶地回望他。
他又继续说下去:“我外公外婆都是资产阶级出身的少爷小姐,年轻的时候,他们也出国留洋过。所以,文革时,他们被斗得很惨。斗争到最后,外公被带到其他地方去,没人知道他在哪里,家里人到最后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外婆带着三个女儿,后来也因为长期的折磨而生病去世。听小姨说,当时,她们三姐妹都被批斗得很惨。我妈是家里的老大,在农村插队落户时,遇到了我爸。我爸当时是工农兵干部,我妈可能是为了家里的妹妹们着想,也有可能,是被我爸的真诚打动了,她和我爸确定了恋爱关系,于是很快,调回城市里来。”他停了下,看了看我。
“我爸妈很快结婚了,又很快生下我。后来,听说我外公没死,逃到了香港,又从香港移居加拿大。等外公跟我们联络上的时候,我已经三岁了,我妈于是带我去温哥华探亲看我外公。我妈在认识我爸前,据说有个初恋情人,两人感情很好,因为文革批斗而失散了。世界上就是有那么巧的事,他们在温哥华遇上了,那男人正在那里做访问学者。后来,我妈就执意要移民,说是为了我将来能到国外受教育。我爸当时已经是省委里的干部,动用了所有关系,也通过我外公,移民申请批下来了。我妈带着六岁的我到了温哥华。”他停下来,看着我。
“那后来呢?”我问道,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说这些事。
“我小的时候,跟外公更亲一些,总觉得妈妈对我,有点生疏。后来,我发现有位罗叔叔跟我妈走的很近,常到家里来玩。我妈很少笑,但只有跟罗叔叔在一起时,她笑的很灿烂。那是一种,宛如少女般的可爱的神情。我再也没看到她对其他人时,流露出那种笑容过,包括对我爸和我。”他的表情惝然若失。我想起来,每次见着蓝阿姨,都觉得她的笑容很矜持,很淡。
“再后来,我才知道,那位罗叔叔就是我妈的初恋情人,他为了我妈,也留在了温哥华,而且终生未娶。当我知道我妈背着我爸,在这里和另一个男人交往时,心里很愤怒。于是我趁暑假回国去,却在家里发现我爸也有情人。我一下子觉得自己的家庭简直荒谬无比,我的父母不象正常的父母,他们各自在自己的天地里拥有情人,也完全不顾我的感受。”他的语气里有一种沉痛和忧伤。
“我在温哥华的时候,都是外公和保姆在照顾我。十岁那年,外公去世了。后来,那位罗叔叔据说是得了癌症,不久也去世了。那一年,我妈真的很伤心。我很想安慰她,可是她不理我,也不想看见我,整天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从那时开始,变的很叛逆,打架,抽烟,喝酒,就差没吸毒了。我想引起大人的注意,他们越不在意我,我越是这样。终于,我妈发现了我的变化,她联系我爸,把我送回了国。”他的眼神平静,象是在讲别人的故事,我却听得惊心动魄。
“回国时,我已经十四五岁了,当时在国外已经上初二了,因为跟国内基础不同,再重新从初一开始上。起初,我还是老样子,成天闹事。后来遇到程浩,他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他有一次见我又打架回来,说:你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孩,仗着自己家有钱,不学无术,每天在外面闹事。我不服,和他打了一驾,从此反而成了好朋友,而我也开始慢慢用功读书,我学任何东西都很快,成绩变得越来越好。我在父亲脸上看到了欣慰的表情,我才知道,原来我努力学习,也可以让他高兴。”雷云这时朝我笑笑,我看着他的笑容,突然觉得有点心酸。
“我一直以为我父母之间是没有感情基础的。直到初三的时候,有天晚上我爸喝醉了,嘴里不停喊着我妈的名字,神情痛苦。我爸一直在外面有情妇。他的事业越做越大,女人也一直不断,但从来没有其他女人为他生过孩子。我听小姨说,这是他的坚持,他坚持要让我继承他的一切。我变成了我父母之间唯一的联系。我妈后来在温哥华也开始做房产经纪人,她曾经不止一次要离婚,我爸坚决不同意,他宁愿每年看到我妈一个月两个月,即使只是一起讨论公事。”原来,这就是蓝阿姨的故事,这就是他们都欲言又止、讳莫如深的故事。
“我爸的房地产生意已经遍布很多城市,他又和我妈联手发展在加拿大的生意。他拥有一世的财富,却得不到我妈的爱。我也是,我始终得不到我妈的关心。”他对我说道:“所以,林诺,我从来不是应有尽有,什么都不缺的。”
我看着他,很想抚平他眼里淡淡的悲伤,那种从童年时一路陪伴他的悲伤和寂寞。
“我曾经很羡慕你。在外人看来,我和你一样,出生富裕,只有我知道,你比我幸福多了。当看到你母亲去世时,你悲痛的样子,我很想安慰你。后来,在这里第一次遇见你,又看到你那样自信乐观地生活着,我真为你感到高兴。”他伸手触摸着我的长发,“我的人生一直照我爸的指示在走。我是他全部的希望了,所以我从来不违背他。能在这里遇见你,是我生命中的惊喜,你让我快乐。我也从来没当你是排遣寂寞的玩伴。”我从他的眼里看到真诚。可是,他仍然没有提到秦染秋。
我已经不想再问了。这样的一个男人,他看起来优秀而俊朗,高大而坚强,背后却藏着脆弱的灵魂。我仿佛可以看到小时候的雷云,独自站在那里,脸上是那种得不到父母关怀的落寞表情。我双手执起他的右手,认真地对他说:“你很快也要去美国吧。在这几个月里,让我们好好恋爱,让我陪你快乐吧。”我知道,他的学校申请已经交上去,正在等答复。
他听了我的话,严肃地看着我:“那如果,几个月后,我不想放你走呢?”
“你说错了。几个月后,我仍在这里,是我要放你走。”我看着他的眼睛,此时此刻,我只想好好陪他一段人生,不求一辈子,我只求拥有几个月的他。
“为什么你不跟我一起走呢?我们可以一起计划未来。”
“不,我不去美国。我在这里已经读得差不多了,明年就可以毕业。我爸,还在家里等着我回去,我没办法跟你去美国。”
“你……从来没想过我们的未来吗?”他问我,眼里闪过一丝失望。
“未来太远了。让我们先珍惜眼前吧。自我妈去世后,我很后悔,我以前没能多陪陪她,没能为她做些事情。所以,我不想未来,我现在只想抓住眼前。”我扑进他怀里,把头埋在他胸前。
“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几个月后,我们都没办法全身而退的。”他的双手扶着我的肩膀,让我正视他。
“我没办法想那么多,让我们先恋爱吧。”这一次,我主动吻他。
有没有其他人在他心里,有没有纯粹的爱,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看到了他的内心,我已没办法不深陷其中。未来的,未来再说吧。
我上完课,拿起课本走出教室。有一个年轻的金发男孩追出来:“Hi,Nora!Where are you going?”
他是我这门课的同学,土生土长的魁北克人,今年才21岁。东方人在这里总是显得年纪很小,所以,即使我已经24岁了,还是被他当作小女孩。
“I am going home,what’s up?”我转头看他。
“I just want to know if you have time,so we can go for a movie。”他神采奕奕地看着我,双手插在口袋里,掩饰紧张。
“Sorry,I have to go home,because my boyfriend is waiting for me。”我态度委婉,但语意明确。
“Oh,you have a boyfriend。”他捂着额头,显得非常失望的样子。这样子逗乐了我。
那男生到也很干脆,看我有男友了,马上说了句”havea nice day“就走了。唉,我的魅力只持续了一堂课又五分钟,我笑笑地下楼。
独自走到大街上,我正打算坐地铁去,发现雷云开了车过来。我笑着跑过去:“今天怎么来了,你不是说你要忙吗?”
他帮我打开车门,见我坐上来,在我的嘴上轻啄一下,笑着说:“已经忙完了,所以来接你下课。”
我的留学生活其实非常简单,上课,下课,去图书馆看书,然后就是周末去打工。现在唯一不同的是,有了个男朋友。他平时忙着工作,有空我们就一起吃饭,看电影,或者去哪里走走,再或者,两个人就在家一起看书。
和他真正交往以后,才发现,他是一个很好的男朋友。给我自由,关心我,也懂得尊重我。他的记忆力极好,只要和他说过一次,他一定记得。我有时侯常常忙得忘乎所以,都是他在旁边提醒我。
大多数时候,他很理智冷静。遇到问题时,我总是容易慌张的那个人,而他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也有些时候,他会生气,看到有男生跟我搭讪,然后聊的很开心。他不会说什么,但会过来搂着我,象是宣示主权,事后又狠狠地吻我;他也会担心,比如我胃痛的时候,或者又忘了吃饭时,事后总是会被他念很久。也由此,他经常抽空陪我吃饭。
“今晚我们去吃PIZZA吧,就去老港那边的那家好吗,吃完了正好可以去那里走走。”我提议到。
“好啊,听你的。”他附和。
老港是很早以前的港口,靠圣劳伦斯河。后来不作港口用了,但周围仍然繁华,有巨大的广场,哥特式的建筑,窄窄的古老街道,那里,象是法国文化的缩影。我一直很喜欢去那里,天气好的时候,可以在那里看到集市,或者画画的人席地而坐,为人作画。还有马车在街上走,和汽车并排前进。
我们到了那里的一家PIZZA店,吃一种叫PEPPERONI的PIZZA,上面有香肠和浓浓的CHEESE。坐在露天的桌子旁,看着远处的晚霞映满了天空,圣劳伦斯河的水静静地流着,我靠在雷云身上,心想,人生的幸福,这样足矣。
“你生日快要到了吧?你想要什么?”雷云的声音从我上方传来,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着我的长发。
“哦,是啊。我自己都快忘了。”我想了想,抬头对他说:“不用送我什么,那天正好是周六,晚上我们去看烟花吧。”
“就这么简单的要求啊。那怎么行,我应该送你一样东西的。你要自己挑,还是我帮你选?”他再问我。
“一定要送吗?我实在想不出要什么啊。”我苦苦思索着。他看我这个表情,笑了起来。
“那我去帮你选礼物咯。”
“好吧。先说好哦,不要买太贵重的东西,也不要买首饰,我嫌带着麻烦,又怕丢。”
“好!还有什么要求吗?”他问我。
“没有了。”说完,我又顽皮地说道:“如果,你想把自己送给我的话,那也是可以的。”
“诺诺,说这种话,我是会当真的。”他用手环着我的腰,在我耳边轻轻说,气息缭绕在耳根处,竟生出无限的心痒。
“那就……当真好了。”我的声音也很轻。
他马上把我转过来,看着我的表情,眼里象有两团陌生的火焰。我也看着他,我知道,他在等我拒绝,或者说“我是开玩笑的”,可是看了他好久,我的嘴唇动了动,但没说任何话。我想,此时,如果我开口的话,说出口的也一定不是拒绝的话。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并没有等到生日那天,当天晚上就在他的公寓里发生了。因为我的床太小,挤两个人不舒服,而其他地点,我们都没想过。我其实是有些好奇又有些害怕的,但他很温柔,一切以我的感受为前提。等再沉沉睡去的时候,我心里觉得很奇妙,终于明白了情欲的滋味。他一直从后面搂着我睡,第二天早上,我迷迷糊糊之际,记得他起身,然后出门。再回来时,他把一个药妆店的袋子放在了床头。等我醒来,发现那里是几片紧急事后避孕药,还有一盒避孕套。见我起来了,他走进来,双手怀抱着我,轻声问我:“你还好吧?”我有点脸红,但也轻轻地点了点头。他又喂了我吃药,再看我时,他的眼神象是把我当成了他的珍宝。
后来走在大街上,看路上的情侣,我总在心里猜测,他们是否也是那样,在火热的夜里,尽情地拥抱彼此,尽情地亲吻彼此,让情欲的火烧着了全身。
再次见面,已是三天后。这两天,我一直忙于考试。在这里读书就是这样,期末的成绩只占一定的比例,平时大小测验不断,都按比例纳入最后的成绩。雷云知道我在忙,没打扰,只是在我考试结束后的下午约我出去玩。
这天下午,我提前结束了小考。走到约定的ATWATER中心公园,见时间还早,我先去对面的超市逛了逛。从超市出来时,远远地已看到他站在公园外的大街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对我微笑。我朝他跑过去,他也朝我走来,走到面前时,他紧紧地抱住我。
“我好想你!”他在我耳边说。
“我也是。”我也极度想他,现在终于明白,什么叫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他低头吻住我,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抬头,语气嗔怪:“别人会看啊。”
他眼神明亮,看着我柔声说:“那有什么关系,让他们看好了。我只是在亲我的女朋友而已。”说完,牵着我的手走。
我别开脸,抿着嘴笑,心里是甜蜜的。看到前面有一家STARBUCKS COFFEE,我拉他进去喝。我们坐在咖啡店靠窗的吧台,只点了一杯大杯的ICE CAPPUCCINO,要了两根吸管。两人就这样喝着,偶尔,额头抵着额头,眼神交会。
“我喜欢喝这种冰咖啡,但有时又觉得有点腻,所以喜欢在旁边放一大杯水,一边喝咖啡,一边喝水。”说着,我端起边上的大水杯,“你经常喝咖啡,不觉得腻吗?”我问他。
“事实上,我从不喝CAPPUCCINO,我只喝ESPRESSO,不加任何东西,很提神。”他对我说,但和我一起共饮,他却是一点勉强的表情也没有。
他好象总是在迁就我。
“我猜,你在这里其实也不吃中餐吧。”每次和他吃中餐,他都吃得不多。
“其实也不是不吃,只是小时候,家里的保姆一直做西餐,所以吃惯了。后来回国了,家里的阿姨也会做西餐,只有偶尔在小姨家或者外面吃到家乡菜。”他对我说道。
“你们家的阿姨还会做西餐啊?”这在国内还是满少的,起码,当时很少见。
“是啊,因为我妈喜欢吃西餐,所以我爸请了这个阿姨到家里做饭。其实,我妈平时自己也不做饭的,待在国内的时间,每年也最多两个月。”他说着,然后问我:“我想,以前陈阿姨肯定会在家做饭,等着你回来吃吧。”他说的陈阿姨是我妈。
“是啊。从小,我妈就作饭给全家吃,每天晚上的饭桌上总是很丰盛。我妈她喜欢做菜,即使家里有阿姨帮忙,她还会自己下厨,只叫阿姨做些清理工作。”
“那多好。”他眼里隐隐流露出一丝羡慕。
“我作饭给你吃吧,就今晚。”我搂他的肩膀,好宽,我的手差点够不着。
他的大手握住我在他肩头的手,眼里闪过惊喜:“你要作饭给我吃?!”
“是啊。我们现在就去超市买菜吧。”说着,我拉他起来,往门口走去,“我也会做一些简单的菜,不过,你不可以太挑剔哦。”我警告的眼神看他,生怕他口味挑,等会儿嫌东嫌西。
“那,我可以点菜吗?”他得寸进尺。
“你想得美呢。女朋友愿意做给你吃,就很不错了!”我一点都不承让,下巴抬得高高的。
“是是是。”他连忙讨好我,开心地笑起来。
在他的公寓里,我在厨房里忙碌,后来发现他在外面客厅盯着我的背影看了好久。我转过身问他:“怎么了吗?”
“没什么。”他凝视着我,眼里有种柔情。
我朝他笑笑,转身继续切菜。突然发现,他的手过来环住了我的腰。“需要我帮忙吗?”他站在我身后问,头抵在我的肩膀上。
“不用不用,你去忙你的吧,我很快就好了。”我把他推出厨房。
我也喜欢自己做菜,不过,还是第一次做给别人吃。
客厅里,正放着我找来的小野丽莎的一张法语专辑。我正在拌水果色拉,听到欢快的音乐伴着童音唱着:“saladedefruits,jolie,jolie,jolie……”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也就象水果色拉一样,新鲜,甜美,滋润。
半个小时后,我们坐在餐桌旁,他惊讶地看着一桌的菜。其实我做得不多,一盘炒生菜,一盘蜜汁牛柳,一盘磨姑炒培根,还有一个番茄蛋汤。后来,我又怕菜太单调,拌了个色拉。菜看起来卖相还不错,但我有点忐忑,不知道他爱不爱吃。
“早知道这么丰盛,我应该去楼下买瓶红酒来的。”他说道,立刻拿起筷子开动。
“呵,是吗,那下次吧。”
“恩,好吃。”他一边吃一边称赞,好象我做了极美的佳肴。看他一连吃了三碗饭,把菜都吃光了,这是对我的手艺极大的捧场。
饭后,他主动要求洗碗,我在旁边帮他清理。
“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在这里吗?”他问我。
“是啊,开始是姑姑教我的,她对我很好,既关心我,又教我如何独立。后来,又从便利店的老板娘那里学了点,”我一边说一边把碗擦干,“其实,我做的菜也不是正宗的中餐,这里的很多蔬菜和国内都不同,所以,有点不中不西。”
“可是我很喜欢吃,谢谢你。”他说着,转过头在我脸颊上亲一下。他的手上还沾着洗洁精的泡沫,我的手上拿着抹布,我们看着彼此,周围流动着温馨的气氛。
“那我以后经常做给你吃吧。”我随即说道。
“好啊好啊!”他的表情象个小孩子,吃到了自己喜欢的糖果。我突然有些心疼,从来没有人,这样做饭给他吃吗?
六月的黄昏,天黑得很晚,有些风吹来,显得比白天微凉。我和他,坐在阳台的休闲椅上,喝着他煮的咖啡。此时,小野丽莎已经唱到了Lavieen rose,歌声轻悠回转,象情人的低吟。
“你煮的咖啡很好喝啊,不过我可能到半夜都睡不着了。”我晚上不敢喝咖啡,一喝就睡不着。但这咖啡,喝下去,香味久久留存在嘴里,是因为沾了爱情的缘故吗?
“你明天有课吗?”他问我,放下手中的咖啡。
“那到没有,最近可以休息一两天。”我说。
“那今晚就不要睡了。”他轻声说,把我拉起,“我们来跳舞吧。”
和着轻柔的节拍,我们在露天阳台上紧紧依偎,头抵在彼此的肩上,缓缓移动着脚步。楼下的大街上,人流稀少,显得安静,没有人在意我们。到后来,我赤脚踩在他的脚上。一阵风吹过,他拉起我身上的披肩,把我们两个包住,狂热的吻落下来。不知过了多久,他抱起我进卧室,开始一整晚的缠绵。
睡着前,我隐隐想着,这样的浓情,我真的可以在几个月后抽身吗?
很快到了我生日那天,6月28日。我在这前一天刚结束了期中考试,正好可以放松一下。雷云还是忙着他的工作,听说有个CASE刚结束。关于他的学校申请的事,我们都很有默契地绝口不提。
那天傍晚,他邀请我去SQUAREVICTORIA那里一家很有名的西餐厅吃饭,算是帮我庆祝生日。西餐厅坐落在街的拐角,临窗有一排排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外面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以及街心的独特雕塑。
透明的玻璃杯里呈着红酒,色泽纯净,我们举杯轻碰。
“Happy birthday!”他对我说道。
“Merci!”我微笑对应。(法语:谢谢)
我今天穿一条缀满粉色大花朵的连衣裙,裸肩,在胸部上方打出一圈漂亮的皱折,腰线收得很好看,下摆蓬开。这身打扮,既象邻家女孩又不失优雅。这条裙子从一家名品店买来,花了我一个月打工的钱。这是我在这里唯一一次的奢侈,为的就是今天能穿上,给自己24岁的生日一个最美的回忆。
“你今天真美!”果然,他说了,从进门开始,他始终着迷地望着我。
“谢谢!”我头微低,喝一口红酒,心里喜滋滋。所谓的女为悦己者容,说的就是我这样的吧。
“生日有什么心愿吗?”他问我。
“其实我每年生日都会送自己一件礼物,算是了自己一个心愿。”我对他说道。
“哦?那你今年打算送自己什么?”他感兴趣地问。
我今年的生日礼物是你,我在心里说道,因为我不知道明年的此时,你会在哪里。
“今年的礼物是烟花啊,因为今天晚上正好有烟花表演,我可以想成,那是为我生日而放的,何况,还有你陪我一起看。这样的礼物最有意义了。”我没有说出心里话,但这个理由也够充分了。
“诺诺,你真容易满足啊。”他看着我,有些感叹。
“哈哈,大概是因为我从小不余匮乏,所以对物质的欲望反而不高。不过,漂亮的事物我还是喜欢的,只是有时候看看就好,不一定要自己拥有。”这是我的理论,平淡生活反而能得到更纯粹的快乐。
“我周围看到的很多千金小姐,整天都在SHOPPING,买完这个又买那个,你怎么不爱呢?”他指的是心怡她们吗?
“我以前在国内时也爱那样,现在不了,反而觉得那种生活太无聊。”我想起以前的自己,整天也在做这样的事情,生活中没有目标,只有享乐。
“即使你不爱那些了,我还是要送你生日礼物。”说着,他拿出一只红色盒子,推到我面前。
我有些好奇,缓缓打开,看到里面躺着一只手表,钢精表带,圆形表面线条流畅,没有任何镶嵌,清透又简单大方。这的确是我喜欢的风格,我又看到盒子里面的斜体字”Cartier”,他送的礼物太名贵了。我万分讶异地看向他。
“喜欢吗?这手表是一对的,我把女表送给你。这是我用自己打工的钱买的,所以你必须收下。”他说着,好象生怕我因为太贵重而不收。
“这太名贵了!不过,谢谢,我很喜欢!”我笑开了颜,真心地。只是,送手表是定情的意思,他知道吗?
“来,我帮你戴上。”说着,他伸手把表戴在我的左手腕上,大小正合适,我同时也看到他手上带着同款的男表。我抬眼看他,再也掩饰不了内心的惊讶。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执起我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深情地望着我。
我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感动,这个男人,我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了。
晚上的烟花,一如上次那样灿烂动人。我望着夜空中的烟花,那样极致的绽放,极致的美丽,却在瞬间坠落,转眼消失无踪影。心想,那种瞬间的盛放,那种曾经拥有又骤然消失的灿烂,才是真正让人心动和难忘的理由吧。
我一直看着烟火,一直高兴地惊呼,而当我转头,发现雷云,一直看着我。
“为什么看着我啊?烟花不美吗?”我问。
“不,烟花很美,但你比烟花更美。”他一直搂着我的腰,宠溺地望着我。
“呵呵,今天晚上的你,特别会说好听的话。不过我很开心听你这么说。”我笑起来,这个生日,真的过得很愉快,很难忘。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这一晚的。
之后的每次烟花表演,他都带我来看。每次的烟花都不同,每次都带给我不同的喜悦。我们看完烟花,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由他护着我。走过黑暗崎岖的碎石路,由他牵着我。回程的路上,我倦极睡去,由他抱着我上楼。自妈妈去世以后,从没有哪一刻象现在这样,让我充满了依赖感和安全感,仿佛是漂泊的船只,突然间找到了停靠的港湾。我开始奢求,如果一辈子都这样,那该多好!
然而,该来的,始终要来。
那天上午,雷云去软件公司交东西,我一个人在他的公寓里看书。后来实在闲得无聊,我开始帮他整理房间。正在这时,客厅电话响了,我没去接。响了几声之后,自动转入语音留言。
“雷云啊。”是雷云爸爸的声音,我继续整理客厅里的报纸杂志。
“你说收到三个学校的录取通知,”我停下脚步。
“我看了下,还是按照我们当时说好的,去读哈佛商学院吧,既然你已经被哈佛录取了,那就去那里读,毕竟那里的商科是最好的。另外,那边是九月份开学吧,你自己准备一下,需要我这里或者你妈那里做什么的话,尽早告诉我们。”说完,电话就挂了,没有一句多余的嘘寒问暖,但指示简单明确。我呆在那里,九月就要过去,那只剩下,两个月都不到了。
我转身,看到雷云就站在门口。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不知道。
很显然,他也听见了,一直看着我,象是在做决定。
为了缓和这种气氛,我开口说:“原来,你已经被哈佛商学院录取了,恭喜你啊。”
我这句话是真心的,他一直是那么优秀。
他径直朝我走来,然后说:“我决定了,就留在这里申请MCGILL的MBA,不去美国了,然后等我们都读完书,一起回国去。”
“你没必要这么做,”我马上反对他,“我还有大半年就毕业了,到时候就会回国去。你放弃哈佛读MCGILL,没有意义的。”
“你不能晚一两年再回去吗?你就不愿意跟我一起吗?”他极力想留住我。
“我爸,他非常挂念我。在经历母亲去世的伤痛后,他只有我这一个最亲的人了。雷云,我非常爱你,可是,在面对亲情的时候,我必须先放弃爱情了。”我靠在他怀里,这个话题,终于还是到了要面对的时候。
“那我就跟你一起回国去。”他也坚定地说道。
“不,你不可以。你有你的理想和抱负,你应该去哈佛。”我抬起头,眼泪已经不知何时流了下来。在经历了那样快乐而沉醉的爱情后,我何尝舍得他。
“雷云,即使我们都回去,你确定你一定会留在家乡吗?你父亲的王国那么大,你的未来还有太多事情要做。而我,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在哪里。但我必须先回去,回到最亲的人身边去。”我看着他。
他无法反驳我的话,表情痛苦地望着我。
“爱情不可能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我们还年轻,还有理想。而你,你是那么不平凡的一个人,我怎么忍心让自己的爱情而锁住你的脚步。”我捧住他的脸,实在很不忍,可是,我必须放他走。
“我们当时说好的,只谈几个月的恋爱,不是吗?”我说着。
“那是你说的,我从来没有答应过。”他语气强烈,说完,紧紧抱着我,好象怕我瞬间消失似的。
“诺诺,我只知道,如果我现在放开你,我会后悔一辈子,也会遗憾一辈子的。”他抱着我,所以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感觉,那语气,充满了沉痛和无奈。
“那就让我们在这段时间内,尽情地恋爱,尽情地快乐,让后悔和遗憾尽量少一点。”我吻他的唇,带着止不住的泪水。
他疯狂地回吻我,象是带着绝望的心情,要把我吞没。他的吻,从头蔓延到全身。我无力再思考,只能喘息着,喘息着,在这消魂的欲望的旋涡里,让自己完全沉浸在他的气息中。
那次以后,我们更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打电话给姑姑和爸爸,借口说我要和同学去夏令营,周末就经常一连几天地待在雷云的公寓里。
每天早晨,他会做早饭给我吃。我起床时,总闻到咖啡的香味,他一般正站在厨房里煎蛋,旁边烤着吐司,咖啡机正“扑扑”地冒着热气。想起有首歌里唱的:“为心爱的人做一份早餐,让她在咖啡香里醒来。”我想,我真的很幸福。
有时中午他也会做三明治给我吃,这是他唯一会做的午餐。或者,我们就叫PIZZA来吃,吃完后在床上厮磨一下午。
我天天做晚饭给他吃。我象是想让他在这段时间内,品尝到所有的菜。从家乡的小炒到煲汤再到西餐,不会做的菜,我就去翻食谱,或者打电话问姑姑。我的烹饪手艺越来越好,晚餐也越来越丰富。他常常笑说要增加去健身房的次数了,要不然每天被我这样喂下去,很快就要发胖。
有一天深夜,激情过后,我靠在他身上,问他:“雷云,你喜欢我什么?”
他把我揽进怀里,低声说:“我喜欢你的全部,没有任何理由。”
“那你喜欢我什么呢?”他反问我。
“我呀,”我想起第一次对他的心动,想起校园时的暗恋。现在想来,那时的感情是虚无缥缈的。于是,我说:“我喜欢你英俊的面孔,也喜欢你年轻结实的身材。”他经常做运动,身材肌理分明,精壮结实。我说着,手指沿着他的胸前游走。
他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让胸膛震动着,那笑容是多么好看。过了会儿,他止住笑,抓住我往下滑动的手指,眼里跳动着我熟悉的火焰,声音暗哑地对我说:“我很高兴我的外表取悦了你。那就让我继续取悦你吧。”说完,反身抱住我,让我再一次沉浸在欲望中。
我们就这样,没完没了地纠缠,没完没了地亲吻,象是要把所有的激情和热情全部用完。
我后半学期的课程不多,每天下了课就到他这里来。他也减少了工作量,有时间就陪我,哪怕只是两个人呆在家里,看着电视或者坐在阳台上闲聊。这期间,他还是每次都陪我去看烟花。为期三个月的烟花节快结束了,最后一次是在8月15日。而他的生日,就在这之后的第三天,8月18日。
看完最后一场烟花的那天晚上,我畅然若失,心里悲伤不已。美丽的烟花彻底消失了,而我的爱情,也即将结束。他象是看穿了我的心情,那晚,只是温柔的抱着我,把我整个的圈在他的怀抱里。
终于到了他生日的那一天。我一直记得这个日子,因为在很多年前的这一天,我为他心动。而这天的到来,也意味着,我们离别的日子更近了。
在他生日前夕,我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说,他想要我的那盘磁带。那是大学时候的某天下午,我和程雨、李娜在蓝雨KTV里录制的,当天,我在那里大概唱了十几首歌,全部把它录了下来。有次在我的公寓里,雷云说想听,我就用随身听放给他听。听完以后,他说这歌,好象都唱得很悲伤。是的,那时的悲伤是为我那未开花就凋谢的初恋,现在他居然要这个。我想,这也是一种宿缘,从头到尾,那个对象都是他。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听磁带了,市面上全是CD和MP3,于是我把我那个AIWA随身听也一并送给他。包礼物的时候,我一边想象着,他以后在波士顿的天空下,在哈佛的校园里,会听这个吗?会籍着我那悲伤的歌声来想念我吗?
生日那一天,我做了一桌的菜,全是他爱吃的。我们在餐厅里点上了蜡烛,倒了红酒,在客厅里放了轻柔的音乐。我把自己打扮得最漂亮性感,坐在他的对面。在烛光中,他深深凝视我。
“快吃菜吧,尝尝我的手艺。”我见他迟迟不动筷,只是看着,催促他。
“我今天要慢慢品尝,因为以后,就尝不到这么好吃的菜了。”
这一句话,把我的眼泪都要逼出来。
“听说波士顿那边有很多中餐馆的,你以后有机会尝到更好吃的中国菜呢。来,我敬你!”说完,我向他举杯。
他举起酒杯,眼里有着无数遗憾和哀伤,说道:“但是,那些都不是你做的了。”
这一顿饭,吃得无限伤感。饭后,我有些微醉了,就邀他在客厅里跳舞。我们一直面贴面,一直跳一直跳,直到黎明时分来临,才疲倦地睡去。
他的学校9月5日开学,他把日子延了又延,到最后,8月31日,他必须动身。离开前的几晚,他已经退了公寓,拒绝了心怡一家的邀请,住到我这里来。窄小的单人床上,躺了两个人,其实我们每晚都睡的不舒服,但没有人介意。天气热起来,晚上挤在一起,汗流浃背,闷热无比,也没人在意。我们两人,只是疯狂地用欲望征服着对方,带着无比绝望的心情。
终于到了临行的前一晚,我看着他,对他说:“明天我就不送你去机场了,我正好有考试。”其实,是我见不得那样的场面。
他用双手握住了我的双手,叮嘱我:“你以后再忙,也要记得吃饭。知道吗?不要把胃搞坏了。”
我的泪又要涌上来,这个男人,总是这样,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个样子,我以后要怎么过没有他的日子?
“我知道,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自己会照顾自己的。”我的头低下去,掩饰微红的眼睛。
他看我良久,又说道:“诺诺,我们约定三年,好吗?三年以后,如果见面,大家还都是单身,那我们就在一起!”
“不!我不会和你作这个约定。”我跳起来,“我绝对绝对不会等你三年,三年之中,会有其他人代替你来爱我!”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悲伤到了极点。我没办法给自己那样的希望,我怕让自己最终失望。
而他,显然现在就失望了。他最后不再说什么,只是对我抱了又抱,吻了又吻,象是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里去。
第二天清晨六点多,我在公寓门口和他告别,看着他将行李放入出租车的后箱,然后坐车离去。车渐行渐远,直到变成一个原点,消失在路的尽头。而我一直站在原处,静静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心,仿佛听到了碎裂的声音。
2004年的春天,我即将毕业。
此时,距离雷云离开,已过了大半年。这期间,我从未如此用功地读书过,也从未如此忙碌过。我申请所有可能的奖学金,然后整天泡在图书馆里看书学习。不用学习的假期里,我就去打工,我又兼了一份便利店的工作。除此以外,我也开始参加学校的各种社团活动。我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填的满满的,让自己没有一丝空闲的时间胡思乱想。
姑姑见过我几次,看着我的样子吓了一跳,问我怎么瘦这么多。我只告诉她,最近学习太辛苦了。
我也从原来的公寓里搬了出来,在租约到期之后。我没办法继续在这个曾经和他那么亲密的空间里继续生活,那只会让我更疯狂地想他。我搬去和一个菲律宾女生同住,她很活跃很爱讲话,我一直同她作陪,这样我就不会有一个人呆着的时候。
这样忙碌的日子一直过到最近,因为要毕业了,我反而空闲下来,一边等着毕业典礼,一边等着移民局的绿卡申请批下来。
这样的空闲真是一种折磨。我开始想他,整晚整晚地想。整个城市里,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想起他。在繁华的SAINTCATHERINE大街上,在露天咖啡馆的座位上,我记得他第一次牵我的手。在西岛,看烟火的山坡上,他第一次吻我。在老港,在圣劳伦斯河边,我和他互相依偎。在STARBUCKS里面,我们共饮一杯咖啡。甚至,走过他曾经住过的公寓,我都会不自觉地往上看,仿佛他还住在那里,仿佛我们还能有一个一起共舞的黄昏。
我开始后悔了,我觉得我生命中做过的最愚蠢的决定就是放他走。为了断绝自己对他的渴望,我甚至没有留任何联系方式给他。我又搬了家,又换了电话,他再也找不到我了。我无数次的后悔,几次冲动,差一点都要买机票飞到波士顿去。可是,转念一想,飞过去了,找到他了,又能怎么样。
李娜说我是杞人忧天,何必想太多,应该让雷云跟我一起回国,能在一起就好,未来一起想办法面对。程雨一针见血地问我:你为什么对自己那么没有自信,为什么不相信你是他的最爱,最后要用这种方式折磨自己。
没错,我是没有那样的自信。他曾经在我和秦染秋之间,选择了后者。即使我们在一起了,他爱我,但我心里是不确定的。我怕自己将来会有更伤心的一天,所以我起初选择用这样短暂的恋情,希望他能永远记住我。
程雨又说:如果雷云最爱的人是你,那么,你这种方式,是在折磨自己,也是在折磨他。
我已经在折磨自己了,但我也必须要让他往更高更远的地方去,纵使他爱我至深,我也爱他至深。
我的空闲生活,直到接到爸爸打来的电话才结束。电话里,他告诉我一件重大的事情:我的大伯在两个月前检查出得了结肠癌晚期,前天早上已在家里去世了。这是一种城市里的富贵病,夺走了很多中年生意人的性命。大伯一直做贸易,生意遍布欧洲,如今去世,大伯母从来不管事,不知道怎么处理,我堂姐精神一直有点问题,还有情妇上门来追讨房产,家里乱成一团。我爸催我早点回去,参加葬礼,也帮忙料理后事。
于是,我等不及毕业典礼和绿卡的申请下来,拜托了同学,也和学校说明了情况,就打算动身回国。
临走前,我去了老港。我站在圣劳伦斯河边,看着河水仍然静静地流动,这个城市里的一切都未变,但是人不在。我听到远处有几个台湾女生在唱歌:“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是谁说过的,经历离别,也是成长的一种代价。
坐车去机场的路上,我延路再一次深深地打量这个城市。以后还会再来吗?蒙特利尔,将成为我生命中难忘的天堂,因为我把我的最爱,我生命里最珍贵的情感,最美的回忆,都一并留在了这里
“07年婚礼流行趋势”,这几个红色大字醒目地印在一本婚庆杂志上,林诺正把它拿在手上,打算翻开来看。
此时,她正坐在南山路上一家咖啡馆里。今天是元旦,原以为这一带来游玩的人会很多,她还跟李娜说换一个地方坐坐,约在南山路上估计找不到位子,李娜坚持说这里情调好,说她自己太久没出门了,要选个环境好点的地方,聊聊天,也晒晒太阳。午后一点十五分,林诺早到了十五分钟,就先走进了咖啡店,选了个靠窗的位置,顺手在入口处的杂志架上拿了这本婚庆杂志来看,一边等李娜的到来。
年轻的侍者给她端来了一杯柠檬水,她抬头微笑,以示感谢,对方似乎很高兴,回以一个热情的笑容。
她目前的工作是五星级酒店的宴会销售,也是所谓的Banquet Designer,属于酒店的市场销售部。这是一家全球连锁的五星级酒店集团,总部在美国芝加哥,三年前刚在本市的中心风景区新开了一家分店,林诺当时就应聘到那里的市场部工作。她没有酒店工作的背景,只是学市场营销毕业,英语流利,也会点法语。当时的市场部总监是个四十开外的老美,对她印象很不错,感觉她的形象好,很适合酒店服务业,而且语言优势也较强。进入酒店业工作以后,她一切从头学起。起初,天天做文员,什么样的杂事都要做。慢慢的,熟悉了酒店的工作环境,老板开始分配销售任务给她。原以为,她看起来娇弱,也许受不了苦,更没办法天天出去拜访客户拉订单。结果,她咬咬牙,居然也挺过来。其间,她也沮丧过,烦累过,有时还差点被些无聊客户骚扰,但还是坚持了下来。两年多过去,她的工作表现不错,老板更看中她,升她为副理,并从这个月开始调往上海的兄弟酒店工作。
虽同属于同一家国际集团,但上海的那家是层次更高的商务型酒店。由于那里市场部负责销售的副理移民去澳洲了,目前急需一名能干的管理人员接手,上海那边的总监是个美籍华裔,三十多岁的男性,到林诺所在的酒店来作过工作交流,见过她几次,显得对她颇为欣赏,于是主动要求把林诺调过去。林诺想想,能去上海那边工作,也是不错的机会。不只薪水又调高,工作环境也更好,对自己的职业发展绝对是有利的。于是,虽然这里的老板很舍不得她,她还是选择了前往上海,过完元旦,也就是后天,就过去那里报到。
在酒店工作,最最需要的是细心和耐心。林诺本身是个细腻的人,又长得清秀婉约,很适合这个行业。尽管,这份工作有时很烦杂,又常常周末要加班,她到没什么抱怨。她帮客户设计宴会,推出新的销售方案,还常常得到好评,做的有声有色。而且,在这个环境里工作,她接触的人更多了,几年下来,人变的成熟圆滑不少。
“啊,不好意思,稍微晚了点。”李娜快步走进来,坐在她对面,还有点气喘的样子。
“没关系,我正看着杂志呢,也不无聊。”她抬起头来,显得很有耐心。
李娜打量她,她还是那个样子,风清云淡的,只不过,现在的笑容更职业化一点。林诺常笑说,她的工作时常要对客户微笑,长久下来,笑容已经被模式化了。
“林诺,你是不是又瘦了啊,最近工作很辛苦吗?”李娜看着她,关心地问。
“是吗?我自己没感觉艾。最近还好吧,你也知道,我马上要去上海那边了,所以手头上事情不多,一直在做工作交接。”林诺说道,一边用手招呼侍者拿餐单过来。
“我真羡慕你啊。你看我,生完孩子以后,现在要瘦都瘦不下来。”李娜一边说着,一边指指自己的腹部,“唉,我原来的体重是一去不复返了。”
“呵呵,你儿子那么可爱,还不满足啊。我想要都没有呢。”林诺笑出来。李娜04年就结婚了,老公是上海人,自己开广告公司。现在他们两定居在上海,只有周末和节假日有空会回娘家来。去年春天的时候,李娜生了个儿子,从此辞了工作在家带小孩。她老公公司生意不错,到也不太需要她工作赚钱。于是,她目前也乐得做个家庭主妇。很难想到,曾经也算个能干出色的广告人的她,现在居然安逸地过起在家带小孩的日子来。
“你如果想要小孩,自己以后跟沈翌生一个啊。”李娜说道,正好侍者拿MENU过来,她们分别点了饮料。
沈翌是林诺的男朋友,交往了半年多。上个月的时候,刚见了双方父母,算是稳定下来。林诺从国外回来后,起初只忙着工作,并没想着交男朋友。谁知,年纪慢慢长起来,自己不急,身边的人开始急起来。她知道,她父亲虽然没说,其实也是希望她能有交往的对象,不要整天忙于工作中。由于母亲已经去世,家里的大伯母、小伯母更是常常关心她的个人问题,还介绍了一些对象给她。碍于家人的要求,她不好拒绝,和几个年轻男子出去吃过几次饭。她这个年纪,过了年,就28岁了,说年轻也不年轻,外面的男子比她年纪大又条件好的,大多有女朋友或者结婚,剩下的,条件又没她好,所以,见了很多人,始终没有遇到合适的。
这时候,一次和同事的聚会中,遇到了和同事大学同窗的沈翌。沈翌今年31岁,也是本地人,长的高瘦斯文,为人性情随和开朗。他目前在上海一家全球知名的软件公司做销售工程师,沈翌常说他对林诺是一见钟情,所以马上展开追求。林诺呢,感觉他为人还真诚,又看到自己身后父亲那种企盼自己有个好归宿的眼神,于是不久以后就接受了他的追求。因为工作需要,沈翌常常出差,他们两个又隔在两个城市,虽然中间坐火车也才两个小时,但他们相处的时间其实不多,一星期也最多见一两次面,出去吃饭看电影,要么喝茶。沈翌是不爱喝咖啡的,他只爱喝茶。
这样淡淡地交往了几个月,沈翌提出要带她回家见父母。林诺想了想,觉得好象也没什么不好。对于这个人,她说不上很爱很心动,但在一起时,觉得安心舒服,所以就答应下来。这样一来,他们的关系也算确定了,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结婚吧。但,又会有什么意外呢?
“咦,你在看婚庆杂志啊,打算跟沈翌结婚了吗?”点完了饮料,李娜看到她手边的杂志里的喜宴场所,问她。
“没有,只是看看新一年的流行趋势,工作需要。”林诺淡淡地说,随即望着李娜。她是比以前读书时稍微丰润一些,不过气色很好,看起来生活也很幸福。
“你真的打算跟沈翌定下来了?”李娜问她。从头到尾,她觉得林诺对这段感情激情不够。
这时,饮料送上来,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我们都见过父母了,应该会结婚吧。我爸是希望我们07年能结婚,说猪年结婚好。”林诺笑着说道,想想年纪大的人都讲究这一套。
“那你自己的想法呢?”李娜还是盯着她看,怎么感觉,林诺自己对这段感情好象并不投入啊。
“我现在还没结婚的念头。因为上海那边的工作才刚要开始,可能会比较忙吧。不过这样一来,我和沈翌就生活在一个城市里了,他是高兴的,可能真的会在今年结婚也说不定。”林诺说着,看看窗外。今天天气很好,外面阳光灿烂,对面的湖边景色清晰宜人,真是个外出游玩的好日子。
李娜看着林诺平静的表情,突然不再说话,她低头去喝热红茶。她知道林诺在国外的那一段感情。林诺在加拿大的时候,电话里邮件里跟她讲的热泪连连的,但回国后再也不提起。她也不好多问,只当是林诺自己想开了,看淡了,彻底放下了。
“对了,我们以后也能在上海经常见面了呢。不用象现在这样,一两个月才见得到一次。”林诺高兴地说起来,现在还能和昔日的好友常常见面实属难得。程雨就见不着了,她后来从香港培训回来以后,又一直待在广州,两人只能通过网络一直保持着联系。
“是啊,反正我是天天在家里的,以后可以经常找你出来活动活动。”李娜说着,兴致高起来:“我们可以一起去K歌和逛街啊。”
“好啊。”
就这样,她们两又陆续聊了许久,直到李娜的手机响起来。等她挂了电话,抱歉地跟林诺说:“真是不好意思哦,宝宝醒了,正找我呢,我可能要先回去了。”
“没事,我们下次再约好了。到时候可以在上海见面。”林诺知道她现在带小孩,不象过去,时间自由。
“那好,你到了上海,换手机号码的话记得告诉我啊。还有,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说一声。”李娜一边说一边开始穿外套。
“好啊。”林诺也站起来,主动过去买了单。
她们两个走出咖啡馆,林诺说她还想去附近买点东西,所以让李娜先打的走了。正值冬季,气温到不太低,也有十几度,都说今年是个暖冬。林诺身上只穿了见短袖的毛衣,下面是苏格兰呢裙,酒红色的长靴,外面再穿了件薄呢大衣,这身衣服在这样的天气,居然还有点闷热了。她脱了大衣,拿在手上,延着南山路往市中心的方向慢慢走着。
从国外回来三年半了,看看这个城市,真的变了不少。这条马路,她记得以前是有高围墙的,两边的商店也很老旧。现在呢,围墙推掉了,沿路一边全是餐馆酒吧咖啡厅,另一边则直接面向湖,景色秀丽,一路还有高大的法国梧桐,绿树成荫,延伸到很远。
刚回来时,她真的有点不太习惯国内的生活。她大概在加拿大待久了,回来以后,觉得这里太喧嚣,整天都是车声人声,到处人来人往。家乡的变化也大,很多马路拓宽了,小时候常走的小弄堂又都不见了,市区开始立起高楼。连她去参加大伯的葬礼,发现殡仪馆这种地方都变了,变得更顺应市场经济,收费五花八门。一场葬礼下来,花了上万元,还不是最好的。
那天,她看着乐队奏着哀乐护送遗体进焚化炉,突然觉得人生的悲凉。这是她第二次来殡仪馆了,比起前一次,她的心感悟更多。那天来了好多人,她看到了雷叔叔,雷云的爸爸,突然心念一起,他应该也会来吧。于是在灵堂找起人来,没找到,又跑到走廊里找,还去隔壁的灵堂探头张望。找了半天,忽觉自己实在荒唐,她居然在殡仪馆里,找起前男友的身影来。
他应该过得还好吧?林诺有时候会在一些财经杂志上看到他公司的动态,也偶尔会听爸爸提起。他们都说他是年轻有为,前途不可限量。他离自己更远了,那个曾经一度共度晨昏的人,她想着。那个曾经,也象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过新年呀,新年好……”喧闹的大街上,还隐约听得到商店里传来的喜庆音乐。又要过年了,今天是小年夜,林诺正走在上海的南京西路上,她想给家人买些新年礼物,然后傍晚坐火车回家乡去。
她走进一家日本的百货公司,给父亲挑了件灰色的羊毛衫。想起父亲,她的心变的柔软。她记得刚回国不久,有次她从外面回到家,看到父亲一个人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天色已经暗下来,周围有些昏暗,连灯也没开。空荡荡的客厅里,只有父亲孤零零地坐着,头靠在沙发后背上,说不出的冷寂。林诺见了,突然心里发酸,她突然感觉到父亲的寂寞,虽然他从来不说,从来只看着自己的女儿飞出去又飞回来,在家里只停留短短的时间。从此以后,她有空就会回家陪着父亲,陪他聊天,或者,哪怕一起坐着看看电视。
父亲现在年纪大起来,常常觉得工作劳累、力不从心。好在半年前,他通过工作关系认识了一位钱女士。对方将近五十岁,自己开广告公司。她早年丈夫病逝,带着一个如今二十多岁的儿子一起生活。她和父亲两个人,也许是有些惺惺相惜,慢慢地走的近了。开始,父亲还瞒着她,大概怕她知道了反对。当林诺从大伯母口中得知了这事,反而是为父亲高兴的。这么多年来,总算也有人代替母亲,陪伴父亲走以后的人生路了。那位钱阿姨,跟母亲不太一样,属于事业型的女性,不过个性爽朗热心,对她也很好。他们见过几次面,也吃过饭,这次过年,更邀请了对方母子来家里一起吃团圆饭。
想到这里,林诺又给钱阿姨挑了只别致的蝴蝶胸针,给她正在读大学的儿子买了条羊毛围巾。买完了东西,她拎着几只包装精美的纸袋往自己住的地方走。
她住的地方离这里不算远,也在静安区,走路大概二十多分钟。那是一幢六层楼高的老房子,建于九十年代初。她上个月租下的时候,是看中了这里离地铁二号线近,方便她上下班。因为她在浦东陆家嘴工作,住在这里,搭地铁再加上走路的时间,总共才半个小时。这在上海这样拥挤繁忙的大城市里,已经算是很便捷的了。
这地段据说现在也算是上海内环以内的黄金地段了,周围很多老房子已拆,纷纷改建成簇新的高层公寓。她住的这一幢,由于紧临着公安局,看样子目前是不会拆的。只是房子对面有一大片的贫户房,由一条小小的弄堂通进去,里面全是些破旧的平房。林诺从没有往那条弄堂走过,但她有时瞄到那里总是很脏乱。偶尔还能在清晨的时候,看到弄堂里有人在倒痰盂,衣衫褴褛的年轻人坐在家门口,远远的猥锁地望着她。只有一个老婆婆,看起来慈眉善目的,每次林诺下班时,总见她坐在弄堂口,朝着自己微笑打招呼:“小姑娘,下班了呀。”林诺通常也会朝老太太笑笑,应一声。这一片贫户房的墙上,早就写满了“拆”字,开发商也来催了好多次,但住户都不肯搬。他们大多生活很贫困,搬出了这里,估计要搬到很远的地方去。还有人说,只能拿到点补偿金。在如今的上海,房价涨得离谱,一百万要买套房子,还不定买到了很偏僻的地方去。所以,他们赖在这里不走,也是情有可原的。
林诺往自家的公寓大门走去,边走边看向对面的弄堂,发现今天那老婆婆没在门口,心想也许是过年吧,她也在家里准备年夜饭呢。
除夕下午,林家的客厅里很热闹。除了林诺和她爸爸,她小叔和大伯母两家也都过来了。男人们在客厅里聊着天,女人们在厨房里忙碌着。沈翌也来了,此时他正陪着林父聊天,两人都显得兴致很高的样子。而林诺,正在厨房外面,和两个堂姐妹说着话。由于过年这两天,保姆回家了,大家只好自己动手准备年夜饭。好在她两位伯母都常常下厨,准备起来也手脚麻利,还把她们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请出了厨房,说“你们几个也都是千金,会做什么呀,还不如到外面聊天去。”
钱阿姨一家还没来,但林诺已经等不到他们来了。沈翌提出来要带她回他家去吃年夜饭,本来她想拒绝的,但父亲听了很高兴,一口答应下来。于是,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他们两就先跟大家告别了,在众人微笑的嘱咐中,出门去沈家了。
踏进沈家的时候,沈母正在炒菜,一看他们来了,赶紧关了煤气,出来迎接。
“林诺,来了啊。”
“是啊,阿姨好,叔叔好!”
“坐啊,坐啊。”
“一点礼物送给你们,也是我爸托我带过来的。”
“哎呀,还这么客气,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
一连串的招呼后,沈母亲切地拥着林诺讲话,沈父相对话少些,只是望着他们微笑。沈翌是家里的独子,所以家里成员简单,过年也就他们三个再加上林诺。一阵寒暄后,林诺和沈翌坐在沙发上,沈母端着沏好的茶出来。
“阿姨,今天辛苦你了。”林诺接过茶,礼貌地说道。
“哎,不辛苦。你能来我才高兴呢。”沈母笑逐颜开,又说道,“林诺啊,让他们父子两聊吧,我们到厨房去。”
“好啊。”林诺马上站起来。
沈翌立刻出声了:“妈,你又不是不知道,林诺看起来挺能干的,但就是不会做菜啊。”
“哎,不会做也可以学的嘛。都快成为一家人了,总要学会的。是不是呀,林诺?”沈母是真的把她看作了一家人,想让她多学学做菜,以后婚后也可以做给他们的儿子吃。
“是啊,阿姨说得对,我先过去帮忙好了。”林诺朝沈翌笑笑,走向厨房。
她走过去,见沈母正炒好一盘菜,赶紧接过来,端到餐桌上去,然后又走回厨房。站在沈母身后时,林诺低下头来,看着自己的一双手。这双手,十指修长如青葱,肤质白晰细腻。家里人都以为她的手是不沾油烟的,家里也一直有人下厨,没有机会让她展示。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一双手,曾经在另一个国度里,曾经为了某个人,天天洗手做羹汤。
一顿年夜饭大家都吃的颇愉快。饭后,一家人坐在沙发上边看春节联欢晚会,边喝茶聊天。
“唉,每年的春晚都是老一套,越来越没新意。”沈翌说这话的时候,右手搂着林诺的肩膀。
林诺笑笑:“每年众口难调啊。”
“是啊,”沈父附和,“有人喜欢听相声,有人爱看歌舞,还有人爱看小品。搞来搞去,只好把这些通通搬上来,就是这样,观众还是觉得没意思啊。”
“呵呵,你们现在的年轻人节目丰富,所以没兴趣看这些。等结婚了,明年有了自己的小孩就会明白,一起围着孩子看看这些节目,也是一种家庭乐趣。”沈母说着,看向林诺。
林诺嘴角微笑,没说话。她听了,心里其实是有些排斥的。她和沈翌之间,离生孩子的话题还太远。
就这样坐着聊着也看着电视,时钟很快逼近十二点了。外面的鞭炮响起来,盖过了电视机里的声音。
“噢哟,外面放得真响啊,”沈父站起身来,朝窗口走去。沈家的房子位于二十一楼,又正好是个街角,客厅的大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四处燃起的烟花。
“是啊,沈翌,叫林诺一起过来看烟火吧,我们这里看烟火角度最好了。”说着,沈母也朝窗边走去。
沈翌还没想到林诺,自己先跑到窗边去看,他们一家三口正好把窗口的位置全占了。两老见林诺也走过来,想把位子让给她,她摆摆手,表示不介意站在后面看。他们都以为她是体贴,让他们看得更清楚。
其实,她是不想看。她知道,现在她的生命里有诸多禁忌:不看烟花,不自己做饭,不喝ICECAPPUCCINO,也不……让自己胃疼。
她站在他们的身后,头微低,双手交叉着。这时,右手碗正好碰到了左手上的腕表。她抬起左手来,那只精钢的Cartier手表露了出来,她把表面转到自己面前,细细看着。她记得,分开后的第一年,她根本不敢拿出来看它。后来,慢慢的看淡了,终于又戴上它。不为纪念什么,光这只表简洁大方的风格,就很得她喜欢。她还清楚记得他送她这只手表时的情景。他温柔地把表戴在她手上,然后握着她的手,温柔地吻她的手背,双眼一直深情地注视着她。
想到这里,林诺突然觉得,心竟然隐隐地痛起来。
节后第一天上班,很多人都还没彻底从新年的假期中回过神来。早上的地铁上,人也格外的多。林诺碰巧找到个位子坐,脑子里也还在回想着过年时的一些事情。
除夕那天晚上,在沈翌家吃了年夜饭,又逗留到午夜。后来他爸妈都去睡了,沈翌要她留下来过夜。这是他们交往以来,沈翌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她知道意味着什么。照理说,他们的关系也确定下来,在一起原也没什么奇怪的。但是,她就是犹豫了。最后,她推说,他父母都在,不是太方便,要不,等以后到上海再说吧。沈翌答应了,想她一个女孩子,也许不好意思。反正两人都在上海工作,以后有的是机会。后来的几天里,他们也常一起出去走走,但沈翌再也没提这事了。
现在,他们都回到上海了。林诺又开始担心起来。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好象一直没准备好,她真怕沈翌这两天又提出这个要求,那她就不好再拒绝了,又不想答应,也想不出什么理由来。
过年的时候,程雨和李娜也回老家来了,程雨从节后开始被公司派到上海分公司里,她们以后又都聚在上海了,想来也是缘分。在三人聚会中,林诺很不好意思地,但还是开口问了她们,那事她该怎么处理。
李娜的回答是:“如果他真的爱你,应该会尊重你,等你自己愿意了。”
程雨则告诉她:“或许你自己应该想一想,你不愿意的真正原因。”
她就是想不出原因啊,可能是……太久没有和男性在一起了吧,虽然她从头到尾,也只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过。她在地铁上想着。
她一路上一直想着这个问题,一直走进酒店的办公室,才收回心思,开始全心投入工作中。节后第一天,总有忙不完的事情,也有问候不完的人。各个部门的总监过来打招呼,互相走动,给同事们分发红包或者礼物或者巧克力。
“Morning,Nora!Happy new year。”一个热情的声音传来,林诺抬头一看,原来是她的老板进来了。她的上司,陈先生,私下她都叫他Johnson,长的粗犷健美,是从小在美国长大的ABC。
“Morning,Johnson!How’s your holiday?”林诺也站起来笑着问候他,随即跟着他进了他的办公室。
林诺知道他过年时去旅游了,就问问他。
他兴高采烈地跟林诺说他去成都玩了,直说那里很有趣,跟她用英文夹中文地聊了很久。Johnson是个没有架子的老板,这在讲究轮资排辈的酒店里面很难得。而且,因为是美国人的关系,他也遵从美国的企业文化,总在办公室里跟他们大家开玩笑,显得很亲切。尤其是对林诺,虽然她才跟他共事了一两个月,他一直对她不错。他觉得林诺很细心,做事情也很有责任心,所以常常把她当成自己的左右手。
待老板出去问候其他部门的主管和同事了,她才回到座位上,重新开始整理桌上的文件。今年是猪年,节后可能办婚宴的人会多起来。而且三月份开始,既是旅游旺季又值春天,商务宴会估计也会多起来。
这时,她的助理,刚大学毕业不久的Laura朝她走过来,急急地说道:“林小姐,你听说了吗?”
“什么事?”林诺看着她的神情,不太明白地问。
“我听总经理办公室的人说啊,我们这个大楼的业主被另一家公司并购了。”她说着刚听来的内幕。酒店里就是这样,一点消息到处传,到最后,每个人都变的很八褂,整天在听消息和说消息。
“是吗?那又怎么样呢?”林诺知道,这个酒店其实是一个管理集团,本身不拥有任何物业,只负责管理酒店而已。这一整栋楼,这所酒店包括楼下几十层的办公区,全是归JS集团所有的。而这个台湾集团,曾经非常辉煌,才造了一幢位于陆家嘴中心地段的摩天大楼。这栋楼,足足有70层高,在亚洲甚至全世界,都可以排得上名,当年竣工时更是惊艳上海滩。直至现在,很多外地游客还把它当作观光景点。大楼的50层以上为林诺工作的这家五星级酒店,以下全是办公楼。近年来,是听说JS集团内部问题重重,办公楼出租的情况不太好,租金又非常贵,现在全靠酒店的生意在维持收支平衡。如果并购的话,也不见得是坏事。
Laura又开口说话了:“其实说并购还好听了,根本就是收购。但业主那边的董事长死要面子吧,不承认。听说新的业主已经上任了,就在楼下的办公区占了两层楼,好象资金实力非常雄厚,但又很神秘的样子。”
“可能还不到公开的时候吧。”林诺想到,“对了,你帮我把节前的宴会预订单找出来,我想看一下。”她暗示助理八褂已经聊完了,要开始工作了。
“哦,好的。”那个年轻的女孩子显然还聊得不过瘾的样子,但又不能不去找文件,只能慢吞吞地离开她的办公桌,向文件柜走去。林诺看了她觉得有些好笑。
不知不觉,一直忙到下午三点多。这时,老板把她叫进办公室去。
“我有个朋友的公司就在楼下,他们下个月初要在我们酒店搞个商务酒会,非常隆重。所以,我把这个CASE交给你,别人我不太放心。这是他们公司的地址,你可以下去找他们的HR经理,谈这个事情。”说着,他将一张手写着公司地址的便条纸交给林诺。
林诺看了觉得莫名其妙,便开玩笑地说:“你不会是想整我吧,如果是公司的话,怎么没有名片或者资料什么的,就你自己随便写了一张纸条。会不会我去了以后,发现那里根本没什么公司啊。”
Johnson听了哈哈大笑起来,说:“我保证,他们公司是肯定在那里的。因为是朋友嘛,我就没问他们要名片,刚刚通过电话,如果你现在下去的话,保证可以见到人事经理。”
“好吧,那我去试试看,如果不是的话,你可要请我吃饭啊。”她走出办公室前,还这样说着。
“好好好,没问题!”不知为什么,她觉得,她的老板此时的表情有点期待,又有点象看好戏,让她不由地再次怀疑他的话的可信性。
林诺还是坐电梯到楼下的公司去了,在四十八楼,电梯开门的时候,她看到入口处几个工人好象正在挂公司LOGO,心想原来这家公司新搬来啊,随即又想起上午Laura讲的话,会不会这家就是收购JS的公司呢,看起来规模是很大,门口就很气派。她走到接待处,和接待处的小姐说明了情况,很快被领到人事经理的办公室前。走进里面,居然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林诺!我的天哪,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是王帆,大学时篮球社的成员之一。林诺也很意外,会在这里碰到他。
“王帆,怎么是你啊。你在这里当HR经理?”
“是啊,我毕业以后去澳洲读了人力资源管理,回来以后就为这家公司工作了。你呢,你是JACOB酒店派来的?”王帆见到她,显得很高兴。几年不见,他看来成熟不少,不过个性还是很开朗的样子。
“是啊,我最近才派到这家酒店工作,原来在家乡的那一家。你的人缘一直不错,做HR这一行很适合。”林诺见到他也是高兴的,毕竟是昔日的同学,没想到工作中还能碰到。
“你好象变了不少。”王帆打量她,说道。还没等林诺发问,他又说:“不过,还是那么漂亮啊。”
“呵呵。你也不错啊。”林诺被他称赞得有些不好意思。
“对了,你第一次来我们公司吧,见过其他人没有?”王帆象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马上问她。
“没有啊,我是第一次来,否则也不会不知道你是这里的HR经理。”林诺说道。
“那走吧,我带你去见一个人。”说着,他带头走出自己的办公室,林诺只好跟在后面。
他们公司的办公区设计得非常有自己的风格,很好看的后现代主义,灯光和气氛都衬得刚刚好,又把区间分得很清楚。她跟着王帆沿着走廊,穿过公共办公区,往里走。
“听说你们想办个盛大的酒会?”林诺问到。
“是啊,待会儿,你见了他之后,我们一起谈这事情。”王帆说着,已经走到一间独立的大办公室前,只见门上的铭牌写着“总经理室”。门口处的拐角是秘书室,王帆亲切地走上前去,和里面的一位长相秀丽的女职员打招呼:“HELLO,李大美女,你老板现在有空吗?”
“哦,王经理好啊。”那位秘书出来迎接他们,同时朝林诺点点头,“老板现在大概在打电话,你们稍微等一下。先在那里坐一下吧。”说着,指指对面的会客室。
他们坐下来,不一会儿,王帆开始跟李秘书聊起天来,林诺觉得有点无聊,就站起身来,打量这里的环境。她走出会客室,看到总经理室的门看了一半,里面有个男人正在用英文讲电话,声音有些低沉。她看到那个办公室很大,里面的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即使坐在那里还是显得有些高大。他一支手握着话筒,另一支手托着额头,所以林诺看不到他的侧面,但又觉得他有些气势不凡。忽然,她看到他托着额头的手放了下来,露出了好看的侧面。
“李小姐,有人要见我吗?”总经理室传来声音。
李秘书和王帆都听到了,连忙走出会客室。这时,王帆回头找林诺,发现走廊里空无一人,她早不见了踪影,只得一个人走进总经理室去。
“啊,你刚才在打电话啊。我本来还带了个熟人过来呢。现在,她人大概走开了。”王帆说着,走过去坐在对方办公桌前的椅子上,显然熟悉得很。
“你来得正好,我也想找你呢。”那男人抬起头来,语气平静,又不失威严。英俊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王帆象是早习惯了,用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说:“是,雷总,请问有何吩咐?”
林诺慌张地离开那家公司,慌张地去按电梯,见电梯来了,慌张地走进去。电梯门合拢的那一瞬间,她从电梯四面的镜子里,看到自己一张神色慌张的脸。她的冷静,她的自持,她的应对自如,在看见雷云的那一瞬间,全部瓦解。他坐得那么远,但只要一个侧面,一个侧面足够让她认出他。那一刻,她感觉自己的心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她从没料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他,她……还没准备好要见他。所以,她逃走了。
看着电梯的数字渐渐减少,她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等走回酒店办公区的时候,她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微笑地跟遇到的同事打招呼。
走进自己部门的办公室时,老板正在看公共区域的公告牌,见她进来,忙问她:
“怎么样,见过那家的人事经理了吗?”
“恩,是啊。原来你跟王帆认识啊,他也算是我大学的同学呢。”她笑着说,她不知道老板交游甚广到连自己的同学都认识。
陈先生不置可否,又好似感兴趣地问到:“还见了什么人吗?”
“没有了。”林诺试着用最平静的语气说,刚才的慌张差点又要在心里掀起来。说完,她也不管老板的反应,就走回自己座位上,按着鼠标开始查看邮件。
不一会儿,她桌上的电话响起来,原来是王帆打过来了。林诺解释说刚才临时有点急事,所以先走了,她顺便在电话里跟王帆沟通了关于那场酒会的内容,因为她……实在没有勇气坐在雷云面前跟他谈公事,在阔别几年以后。
这个电话一谈就是十几分钟,最后林诺说道:“你们的要求我基本上清楚了,这样吧,我先做一份宴会的方案给你看,具体安排也会写在里面,如果看了以后还有什么问题的话,我们再讨论。”
“好的,我听说你经常策划这种大型酒会,我相信你的能力,我想,雷云也会的。你刚才没见到他,他现在是你们的大股东之一了。”王帆跟她说了一堆,她发现自己只要听到雷云这个名字,心跳就开始加快。真是糟糕啊……
挂了电话,她忙完手头的事情,就开始着手写酒会的安排流程。由于是企业合并,又是酒店的新股东,这场酒会非比寻常,她还是赶快把这个方案写好,交给他们去过目。
早晨七点,雷云从位于陆家嘴金融区的高级公寓里醒来。他昨晚和JS集团的高级主管吃饭,那些人一见是他,纷纷拿出所有阿谀奉承的本领,又是敬酒又是递烟。他也没拒绝,毕竟这次的合并忙了整整一年,中间作了无数的工作。只是,昨晚这一顿饭,吃了差不多将近四个小时,他喝了无数的酒,直到现在,还觉得头痛欲裂。于是,他走进卫生间冲澡,再出来时,又回复到精神抖擞的样子。他从衣柜里一排的阿曼尼里面挑了一件衬衣,一条领带,一套西装,穿戴完毕后,出门去公寓楼下的麦当劳吃早餐。等他启动车前往公司时,正好八点整。
其实他住的地方离JS大楼不远,走路才十几分钟。这里周围绿化漂亮,道路也宽敞,步行上班应该更享受。如果开车的话,因为要绕远,这些十六车道的大路口红绿灯时间又久,通常赶到公司要二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可是,他宁愿开车。他曾经试过步行上班,结果路上呢,总有熟悉的不熟悉的女职员,上来搭讪打招呼,有些热情有些含蓄,他每天工作繁忙,早上往往还在想着公司里的事,没心思和她们闲聊,但又不好完全不理她们。而且,每天早上都有这些偶遇,也让他觉得烦,索性自己开车,而且提早半个小时到公司,避开所有的女性。程浩常笑说,女人看上他,一半为他的财富,一半为他的人。他只好苦笑,财富对现在的他而言,象是一串数字。事业是带给他成就感和原动力,可是,除此以外,他的人生还剩下什么呢?每天日复一日的忙碌,年复一年的经营事业,他的闲暇生活少的可怜。他知道,象他这样的人,在这座城市里,被看作是城市新贵,让男人羡慕,让女人趋之若骛,但有谁知道,他的光辉背后是无穷无尽的繁忙,超负荷的工作量,巨大的压力,还有夜深人静之后的寂廖?
此时,他正停在一个大路口前,等着交通灯转换颜色。他看到外面的人行道上的树已经开始长出嫩芽来了,有几个年轻人正边走边说笑。他想起曾经有个可爱的女人,坐在他对面,巧笑倩兮地对他说:她相信,平淡生活才会有最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不仅拥有最纯粹的快乐,还拥有最纯粹的爱情。可是,那一切也远去了。
想起她,雷云低下头去,看着手腕上的Cartier手表,表情变得深思起来。其实昨天下午,他在打电话时看到她了,虽然只是远远的一个身影,他知道是她。等他结束电话,发现她急急忙忙地走了,她不想见到他吗?这个想法让他顿感不悦。这时,红灯变成了绿灯,他轻踩油门,银色的LEXUS又重新顺着长长的车流向前驶去。
八点半,雷云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前,朝秘书室看了一眼。他记得昨天跟王帆的对话,他说:
“麻烦帮我换个三十岁左右或者以上,已婚,最好有小孩的秘书。”
王帆不解,问他原因。
“现在的秘书英语水平不够,另外,我需要一个能够认真专注工作的秘书。”而不是一个总是对自己的上司想入非非的女人,后面半句他在心里说的,他相信,王帆能明白他的意思。
果然,王帆开口了:“呵呵,你太有钱又太有魅力,即使每天扳着脸,仍有女人前赴后继地想跃跃欲试。”
他听了这话只能叹口气,“总之,你最近帮我换个能干的秘书过来,要不然,你来做我的秘书。”他最后只能这么说了。这小子,先是跑到澳洲去读了个HUMANRESOURCES。回来以后,自己家里开家具厂,也不去帮忙,硬是赖在他这儿。以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不适合当老板,但管人事的话就很适合。见他这么坚持,王帆后来只好答应他最近从JS集团调个秘书过来,应该就在这几天会上任,不知道今天是否能到。
他开门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打开电脑,象往常一样,开始一天的工作。
上午十点的时候,新秘书来了,是台湾人,大家都叫她Sandy,三十岁,已婚,有一个四岁大的女儿,为人亲切,据说工作起来也细心负责。很好,他很满意。原来的李小姐跟她作了交接,由于李小姐上任也不久,工作很快移交清楚。
大约11点的时候,Sandy送进来一份文件,说是王帆送上来的,关于三月初在JACOB酒店举行的大型酒会的方案。他一看封面,是林诺做的。怎么,她自己做了,不敢送上来给他看吗?她就这么不想见到他吗?昨天下午也是。他越想越生气,她越不想见,他越是要逼着她来见他。于是,他打电话给王帆:“那份酒会的PROPOSAL我看了,通知酒店那边,看今天下午两点钟是否可以,我要亲自听他们讲讲这个方案,顺便也有些问题要问。”
林诺正在看一份花商的报价单,老板走了过来。
“Nora,雷总看了你写的那份PROPOSAL,打算今天下午两点开会讨论具体细节,你准备一下,下午我会跟你一起过去。”说完,他没有多加逗留,向办公室外走去。
林诺吃惊地抬起头来,他要见她?但又一想,泄下气来。她和他,同在这里工作,总要见面的,这是迟早的事情。
这时,Laura兴奋地跑到她的办公桌前:“林小姐,下午你们要跟雷总他们开会啊。”
“是啊,”林诺其实心情是说不出的复杂,对于快要见到他。
“那我也能去吗?”身边这个小女孩还在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她。
“好吧,你也去吧,到时候帮我分发文件。”她想,多个人手在,她心里也不会慌。Laura听了,自是高兴得很。
下午一点五十五分,雷氏地产宽敞的会议室里,坐了七八个人。除了为首的座位还空着,其他人都到位了,有JS集团的老总和经理,雷氏的几位助理和王帆,以及林诺和她老板Johnson、助理Laura。林诺觉得此时的她,比小时候上台独舞表演还要紧张。她刚才去洗手间去了很多次,再三确认脸上的妆是否完美,头发是否整齐,衣着是否有任何不妥之处,或者丝袜有没有任何抽丝现象。
终于,大家等待的人大步走进来。林诺缓缓抬起头来。终于,又见面了,在分别近四年之后。
雷云一走进会议室,就看到了坐在左手边的林诺,她也抬起头来看着他。两人的眼神交会仅仅三秒种,象是有默契似的,各自别开视线。
雷云坐到为首的位置上,向大家点一下头,说道:“人都到齐了吧,那我们开始吧。”说完,他看向林诺那边。此时,林诺看着桌面,Johnson碰碰她的手肘,她回过神来,示意一旁的Laura。谁知小姑娘一直盯着雷云看,手上的一叠文件眼看着就要掉了。林诺心里叹口气,赶紧自己拿过来分发。她先走到雷云身边,将文件放在他桌上,擦身而过时,她闻到他身上的熟悉的薄荷烟草的香水味,心微微地颤了下。雷云在她靠近时,也嗅到了她衣服上的淡淡的栀子花香,有些迷惘,不禁看向她。她感觉到了他的视线,气息变的急促,看也不敢看他,只好赶快走开去把文件发完。她回到座位上时,Johnson发言了:“这次的PROPOSAL是我们市场部负责宴会的副理林小姐写的,现在就请林小姐亲自为各位讲解好了。”
“雷总好,各位好!这次的酒会方案是基于和贵公司的王经理沟通而初步拟成的……”林诺凭着自己的经验,总算将心情控制下来,进入主题。
雷云一直看着林诺,她还是那个样子,尖尖的下巴,皮肤白晰,双眼清澈明亮。不同的是,此时,她脸上化着完美的妆,穿着得体优雅的粉色套装,头发在脑后盘成了发髻。这个样子的她,和他以前认识的林诺又差了好多。而且,她变成熟了。他听她在会议上侃侃而谈,言语之间流露出自信和笑容,这样的林诺对他而言,也是陌生的。她见到他,看起来一点也不紧张,一点也不意外,真的是这样吗?雷云很想知道答案。他和她,什么样的亲密事情都做过,惟独没有象现在这样,在会议中讨论一个酒会方案,雷云发现,看着这样的林诺,他的心情一点也不平静。
林诺终于讲完了,等待大家问问题。她发现雷云只是象征性地问了问,然后听大家的意见。其余人见他没意见,也都没什么意见。于是雷云最后总结:“那就先这样吧,麻烦林小姐和酒店这边抓紧准备,还有什么问题我们再沟通。”
林诺马上说:“雷总太客气了,这是应该的。”
他们之间,曾经千丝万缕柔情蜜意,如今一声“林小姐”一声“雷总”,将一切撇得干干净净。
雷云听了,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他站起身来,率先离开会议室。待他一离开,林诺大大地松口气。见过他了,她的心情沉淀下来。她回想着雷云的样子,他看起来更成熟稳重。如果说当年的他看来还有几分大男孩的气质,那么今日的他,则完全是个具有成熟气概的男人了。可是,倒底这几年他经历了什么,让他变成了一个如此冷峻严肃的人。林诺看着他从进门到会议结束,始终是一脸的冷静,偶尔朝大家微笑,但笑容也不曾到达眼睛里。她怔怔地想着,手里拿着文件慢慢走回办公室去。
隔天中午,在员工食堂,林诺和各部门的秘书文员在一起用餐。
“林小姐,我听说昨天中午你们和雷总开会了?”餐饮部秘书Gina问道。
“是啊。”林诺笑笑地答道,她早知道她们今天会问她的。
“怎么样怎么样,本人看起来是不是长得更帅啊?”财务部的Jessica叫起来,惹的大家都笑了。
“那还用说吗?”林诺没回答,她的小助理帮她说了。她还好意思说,昨天看雷云看得连文件都拿不住了,唉,还真是小女孩。
“我就说嘛。我们酒店的各部门主管也算是帅哥聚集了,不过跟雷总比起来,还差了一点啦。”又有人说道。
“差在哪里了?”林诺好奇地问。说实话,酒店里的高级主管大多也长的高大挺拔有气质,雷云有这么好吗?
“人家雷总,身价可能数十亿了。本身条件也好,身高一米八,长相俊美,还是哈佛毕业的,这样的男人,即使不是一辈子拥有,能跟他谈段恋爱,我也死而无憾了。”有人夸张地说道。
林诺大笑起来。
“是啊是啊。你们看了上次财经频道的《豪门第二代》这个节目没有?”
“我看了我看了。第一个介绍的就是雷总,雷氏地产那么有名,谁不知道啊。听说那个女主持人陈艳,本来很傲气的,看到雷总还不是一脸的谄媚,语气都变温柔了。”
“就是啊。”
林诺慢慢消化着这些消息,心里有些吃惊。雷云已经变的这么炙手可热了吗?她都不知道。不过,即使这样,她还是对曾经跟他相爱过而感到高兴的,虽然今天,他们已形同陌路。她们说对了,跟他恋爱过,就真的没有遗憾了。这样想着,她笑起来。
下午,她接到沈翌的电话,他约她晚上一起吃饭。这让林诺想起一起过夜的事情,她又开始紧张了。正好李娜也打电话给她,说今晚还约了程雨,想三个人聚一下,顺便一起吃饭K歌。林诺想了想,不如把沈翌加进去吧,反正大家都认识,这样一来,今晚也可能玩得比较晚,结束以后她也可以直接回家了。想来真是好笑,她居然为了避免跟男朋友一起过夜,在绞尽脑汁地想办法。
雷云站在办公室里的落地窗前,从这里望下看,可以看到陆家嘴金融区繁华的全景。他看着下面车流来往的马路,心思忽然飞到了很远。他想起刚和林诺分手的那一阵,那时,他的心情跌到了谷底。他每天都很想念她。他不敢照镜子,他怕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怕看到自己如困兽般挣扎的表情。他记得林诺总说他的笑容很好看,每次他笑了,她就会过来亲吻他,或是搂着他的脖子。他还记得他们之间点滴甜蜜,可是,就是这样的感情,居然说断就断了。
在蒙特利尔的时候,他不是没想过,他们就那样过吧:他为别的公司写程序,然后供她无忧无虑地读书生活。林诺对物质的追求真的不高,他送她CARTIER手表,她确实很高兴。他做早餐给她吃,她更高兴,抱着他的腰直说自己很幸福。在蒙特利尔,是他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有她相伴,与她相爱,他没想到幸福来得如此甜蜜醉人。在那里,没人知道他是雷庭正和蓝若昕的儿子,在那里,只有林诺温柔地依偎着他,只有她,在每个晚上为他准备一桌的热菜,在每个深夜与他亲密相拥。
可是,爱有多消魂,就有多伤痛。他们两个,不是因为爱到尽头无法挽回才分手的,而是迫于她以为的理想障碍,把感情的线硬生生地扯断了。在离别后的第三个月,他回来找过她。他通过心怡打听她的消息。谁想到,她搬了家,换了电话,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他又到学校里找她,去图书馆找她,又去以前打工的便利店找她,都没有她的踪影。她象是从人间蒸发了。到后来,他是有些恨她的绝情的,她居然能跟他断得那么彻底。
在哈佛读书的日子里,他的生活很忙碌,每天只有在深夜的时候,听着她送给他的磁带,借着她的声音来想念她。那盒磁带,后来他刻成了CD,如今还放在他的车里。他记得里面的每一首歌,第一首《独角戏》,第二首《很爱很爱你》,第三首《我等你》,第四首《泪海》……他把那些歌当作是她想跟他说的话。
之后,他又从家里的亲戚中得知,她毕业后就回国了,就用一年半的时间读完了两年的课程,马不停蹄地也赶回国。他本想着,如果他们都在同一个地方,那么也许还可以再续缘份的。结果,一回来就接手了父亲的生意,那时,父亲刚好遭遇生意场上的挫折,他也刚正处于学习阶段,一直忙一直忙。再后来,就是准备和JS集团合并的事,这一忙就是一年多。等他再回过头来寻找林诺时,发现她已有了个谈婚论嫁的男朋友了。他听父亲说,林叔叔对这个未来女婿很满意,他们两个看来也很相爱。这样的话,他还有什么好说,原来的一切打算,只好放弃了。
他想起今天会议中的林诺,那么久未见,他还爱她吗?他不知道。完全不爱了吗?他也不确定。只是,心里的遗憾,真的不是一点点。
他转过身,坐在椅子上,再次低头看着左手腕上的手表,透明的表面在阳光的折射下变得晶莹剔透。诺诺,当年送你手表,是要跟你承诺一辈子的,你懂吗?
Johnson大摇大摆地走进雷云的办公室,他一脸笑容地看着正在看文件的雷云。雷云抬起头来:“什么事?你怎么有空过来?”
“我听说,有人追你,从波士顿追到上海来了?”Johnson的表情很乐,象是看好戏。
“唉……”听他说完,雷云放下手中的文件夹,叹口气,靠向椅背。他说的是王祺。雷云在哈佛的同学,他和她在哈佛认识,知道她是在美国长大的华裔,她的家族在美国华人圈很有名,在美国经营餐馆业,现在已经在美国的很多大城市拥有连锁店。王祺也算是优秀的女孩了,比他小三岁,见过他之后,一直主动追求他。他全当不知道,始终和她保持着距离。谁想到,今天下午刚接到她的电话,说已经到上海来了一周了,打算在这里安定下来。于是,他在美国的这个好友显然也收到音信了,立刻跑来“慰问”他。
“我怎么觉得你有点幸灾乐祸呢?”雷云眯着眼看他。
“呵呵,怎么会呢,Maggie也算是我的朋友啊。她说今晚大家一起聚聚,我估计她其实是很想跟你单独吃饭的,但又怕被你拒绝,所以只好叫上我这个电灯泡。”说完,他同情地看着一脸无奈的雷云。
“那干脆再叫上王帆吧,反正你也认识,四个人更热闹一点。”Johnson说对了,他确实不想跟王祺单独吃饭。他对她,没那个意思,早就说了很多遍,但她就是不放弃。
“那好啊,晚上6点半在正大对面的韩国馆?”Johnson问他。
“是啊。我们一起过去,Maggie说她自己过去,会在门口等我们。”他故意约在了热闹的韩国烤肉馆,算是同学聚会吧。反正她家里也开餐馆,也没有什么菜没吃过的,约哪里都一样。
晚上六点多,林诺刚走出JS大楼,便在门口的广场上看到了沈翌,她微笑着走上前去:“等了很久吗?”
“没有,才刚到一会儿。”沈翌欣赏地看着她,她总是这样,装扮完美,品位高雅,一看就会是宜家宜室的女人,偏偏还那么能干。
“真不好意思啊,程雨和李娜也到上海了,一直说要聚会一直没机会,所以今天她们说想要大家一起吃饭,希望你不要介意。”林诺有点抱歉,怕他不乐意。
“没关系,人多热闹点啊。”沈翌到出乎意料地高兴。
也许,他是爱屋及乌吧,林诺想着,觉得沈翌其实也是个不错的男人,就上去勾着他的手臂,一同往前走去。
在他们身后约十几米远的地方,停了一辆银色的LEXUS,车上坐了两个男人。
“雷,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就这么看着她勾着别的男人的手离开?”Johnson一脸不可思议地看雷云。
“不然怎么办,他们两都要结婚了。难道我去横刀夺爱吗?”雷云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自嘲地说。
“Why not?”Johnson叫起来,“只要你爱她,就应该争取啊。”他是美国人的思维,觉得感情很简单,如果爱,就要说出来让对方知道。
“你没看到林诺一脸的开心吗?我又何必去破坏他们。”雷云的语气低下来。
“唉,早知道这样,我当初就不帮你!”Johnson气馁,雷这个人不错,就是面对林诺这件事上,让他怎么也想不通。
“你把她调过来,自己不也轻松很多?”雷云知道林诺其实帮了Johnson很多,才让他现在每天还能准时下班,回家吃老婆做的饭菜。
“是是是。你放心,我不会虐待她的,一定会罩着她,省得你心疼。”Johnson马上说道。
“那就够了。”雷云说着笑起来。这时,王帆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对不起,有点事情耽误了。”说完,坐进车里。
雷云诧异地回头看他:“怎么你这个人事经理,比我这总经理还要忙?”
“呵呵,刚才有个财务部的美眉来找我诉苦,一坐就是半天,说她怎么被她的老板骂,我又不好赶她,只能不停地安慰她。好不容易才把她劝走呢。”
前座的两个男人,听了都暗自摇头,这就是王帆,这种事情也只有他做得来。
林诺他们一行四人约在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吃饭,饭桌上气氛热烈。
“沈翌啊,你老实交代,当初是怎么追我们林诺的?”程雨开他玩笑。
“哎,还能怎么追啊,”顿了顿,他又夸张地说,“所有能用上的方式我全用上了,所有能说的甜言蜜语我也全说了。”
说完,两个好友笑起来,林诺也笑了,她不知道沈翌原来也是那么外向的人,她本来以为,面对她的好友,他可能没什么话讲呢。
吃完饭,她们打算去钱柜唱歌,沈翌也高声赞同,连李娜都觉得讶异了。
而这厢,也是四个人,在韩国烤肉馆的包厢里。
“Maggie,怎么想到来上海发展了?还是你们家想在这里拓展生意啊?”Johnson开口问道。
这饭桌上,王帆为了调动气氛,和王祺开着玩笑,对方到也很大方热情,只是眼神一直看着雷云,而后者话很少,不是帮他们烤肉,就是沉默地喝着清酒。
“也不是,我只是想过来看看啊,因为听说雷要在这里扎根啊。”她直接地说,说完看着雷云。她是听雷云的父亲说的,他们两家,有些认识,对她和雷交往都乐见其成。听说雷伯伯好象打算把事业重心放到上海来了,听说近年来中国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形势越来越好了。
其他两个男人都愣了一下,都没想到王祺会那么直接,他们也看着雷云。
雷云不以为然,只问她:“你现在住哪里,都安顿好了吗?”
“我住在淮海中路那边的公寓里。你放心,我的适应能力很强,虽然才来了一个多星期,我已经对周围的环境很熟悉了,打算下周开始,去找份临时的工作来做。”她自信地说。
“是啊,你从来不需要别人为你操心的。”雷云侧身看着她,淡淡地说。
“难道,曾经有人让你操心过吗?”王祺敏感地问道。
雷云握着酒杯的手顿了顿,表情陷入沉思。王祺注意到了,其他两人也注意到了。
见雷云始终没答话,王祺又继续说:“我听说这里的KTV很好玩,我们吃完饭以后去唱歌吧。”她希望延长和雷在一起的时间。
“好啊好啊,去钱柜吧。”王帆提议到。
这四个人吃完也起身赶往唱歌的场所。
两班人马就这么巧地,在钱柜灯火通明的大堂相遇。
“老板,你怎么也来这里啊?”林诺看见Johnson,一时喊出来。
“没礼貌,没看到大老板吗?”Johnson用有些责怪地眼神看着林诺。这个林诺,雷云就站在旁边,做什么先跟自己打招呼啊。
“哦,雷总,你好!”林诺有点唯唯喏喏地,同时也朝王帆点点头,王帆朝她笑笑。她其实早就看到雷云了,但又看到他旁边站了一位高挑时髦的美女,那女孩紧紧挨着他。林诺也不好意思跟他打招呼。
“恩。”雷云只点了一下头,同时看着她身旁的男人。
程雨和李娜很有默契地对看一眼,她们两同时看向林诺,后者只能低着头。
“Johnson,不介绍一下吗?”雷云身旁的美女好奇地看着这陌生的三女一男。
“哦,这是林诺,我的助手。这位是……”他看向林诺,心想猜测着雷云的反应。
“这是我男朋友沈翌,这两位是我的好朋友程雨和李娜。”
“嗨,你们好!”程李两人同时开口。
“HELLO,你们好。我是……”王祺说着停了下来,故意勾起雷云的手臂,继续说道:“我是雷的女朋友。”说完,她有点得意的笑起来,故意看看雷云,后者既没有拉开她也没有出声。王祺有点意外了。
这时,王帆开口讲话:“既然大家都碰到了,干脆一起吧,人多唱歌也热闹点。”
“好啊。”回应他的人竟然是沈翌,林诺吃惊地望着他。
“OK!”Johnson也答道,同时望了雷云和林诺一眼。
八个人一起走进了一间宽大豪华的包厢,长长的沙发上,雷云和林诺坐在两端,王祺挨着雷云坐,沈翌则坐在林诺旁边,其余人都坐在中间。
他们开了两瓶酒,一瓶威士忌,一瓶红酒,又点了些软性饮料和果盘。有人就开始唱起来了。林诺见服务生将红酒送过来了,就放在离自己最近的桌面上,就干脆为大家倒起酒来。她正倒第二个杯子时,雷云走过来:“我来吧。”说着,他把酒瓶从林诺手里拿过来,他的手指触到了她的指尖,林诺有点心悸,就看着他拿了酒瓶,在其余每个杯子里都倒了浅浅的一层。
雷云在倒酒之前,看到林诺要倒酒。他直觉地看向林诺的男友,只见对方象是习惯了,还是悠闲地坐着,眼睛反而瞥向了门外一个推销啤酒的女孩,对方穿着紧身上衣,极短的裙子,女孩见有人打量她,还朝他们的方向抛个媚眼过来。
沈翌看到了,笑起来,林诺转头问他:“怎么了?”
他笑笑,说没什么。
雷云都看到了,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
李娜点了王菲的《流年》,她动情地唱着:“有生之年,狭路相逢,总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林诺看着歌词,心里感慨。新欢旧爱,狭路相逢,这才叫尴尬呢。更要命的是,这个旧爱,好象还牵动着她的心绪。
原来他……也有女朋友了,她心里想着,不免有些微微的失落。但又有什么好失落的呢,象他这样出色的男人,总会有好女人来爱他的。他的这女友,外型那么出色,她听到他们交谈,一会儿英语一会儿法语的,那女孩好象也是很优秀的,她听到他们提到了哈佛,他的现任女友肯定比她强多了。
雷云也没说话,虽然旁边的王祺不停在讲话。他看着大屏幕,王帆在唱一首熟悉的情歌,歌词很感人,说“是谁让我心酸,是谁让我牵挂,是你啊”,后面又唱到“也许结局难讲,我那么多期盼,那么多遗憾,你知道吗?”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些歌也是可以唱出自己的心声的,也从来不知道,他也有了伤春感秋的情怀。他拿起酒杯,看向林诺,只见她被男友搂着,头微低。
这时,王帆给大家倒酒,林诺捂着自己的杯子,说:“不行,我不能再喝红酒了,再喝我就要醉了,醉了我就会……”她没说完,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了。
“醉了你会怎么样?”沈翌在她耳边问她,眼里染上一层欲色。
醉了会想跳舞。雷云在心里说。他记得那年他生日的那天晚上,林诺有些醉了,拉着他在客厅里跳舞,嘴里哼着音乐。他当时贪看着她脸上柔美又陶醉的表情,不忍拒绝她,就这样抱着她跳到天明。
林诺停了半晌,才说:“醉了我会发酒疯的。”
“哈,我到是很想看看我们昔日的校花发酒疯的样子呢。”王帆起哄。
“你以前还是校花啊?”沈翌很惊讶。
“那当然了,你不知道吧。当年的林诺,可是很多人追的。”李娜也说道。
“是啊,那次我们篮球赛,林诺她们跳的舞,可是迷倒了全校的男生啊。”王帆又说。
这句话,把在场的几个人,一起带进了回忆里。雷云记得那时穿着一身白衣的林诺,他也惊讶于自己还记得,他现在都不太想得起大学女友的模样了,但清楚地记得那时候的林诺,每一次见到的她。他再看她,心里有些事情慢慢地开始整理。
林诺也想起来了,那是她的最初的暗恋,象一颗未开花的树。
这时,程雨象是为了衬托回忆,唱起了刘若英的《后来》:“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听着这熟悉的旋律,林诺想起第一次坐在雷云的车里,也听到这首歌,想到这里,记忆的宝盒被彻底打开了,她一路想下去。
直到听她唱到:“你要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更沉默,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林诺感觉自己的眼眶都要热了,她看向雷云,发现雷云也看着她,他们两,就隔着众人,互相凝视。终于,她受不了,站起身说“我去下洗手间”,就快步走出去。
在洗手间里整理好情绪,再走到走廊上时,林诺发现雷云站在走廊尽头的露台上,背对着她。他好象在抽烟,她从没看到过这样子的他。他的身影看起来,竟有几分寂寞,几分惆怅。
隔了两天,林诺拿着一份酒会的经费预算表到财务部去,让财务总监审批。
刚进财务部大门,便碰到财务副总监Tony。Tony三十出头,上海人,已婚还有个一岁的儿子,他跟林诺还算聊得来。由于林诺这边策划酒会,经常需要拨费用过来,财务部的总监俞先生对她诸多不满,总觉得他们部门会花钱,尽买些花花绿绿的东西搞情调,一点也不为省钱考虑。林诺以客户的要求要出发点,但财务部的头儿以省钱为最高宗旨。两人经常要吵起来,Johnson经常为她说话,有时Tony也会站出来帮林诺,搞的俞总更郁闷。
“这次是JS和雷氏的酒会,他不会再说什么了吧?”林诺轻声问Tony,同时看看坐在里面大间办公室里的财务总监。
“这应该不会了,这次如果他反对,江总都要过来管了。”江总是他们这家雅各酒店的总经理。
说着,林诺又问他:“听说,去年的年终奖还没发啊?”她今天中午和几个同事吃饭,大家都在讨论这事情。本来应该春节前发的,后来改为节后。现在都2月底了,还不见任何消息。
“这事情就要问业主那边了,我们这里早就把单子递上去了。你也知道,那边的台湾人做事情拖的很,而且董事长又权利一把抓,不知道新来的雷总上任以后,情况是不是好点?”他说着,把林诺的表格交进去。
林诺站在那里,心想,雷云会管他们这种财务上的事情吗?
不一会儿,预算签下来,Tony同时把表格交回给她。“老俞讲了,这表格他签了,同时也请你给雷总去过目一下。让对方也知道一下。”说完,他看了看林诺。
这个俞总监,就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一场活动花了多少钱。她谢了他,就回自己办公室去了。
“既然VicotorYu让你拿去给雷总看,那你就送过去吧,给他们看看也应该的,毕竟最终出钱的人还是他们啊。”她的老板看着这份表格,对林诺说。
“那你拿过去吧,我接下来就要去准备后面的事情了。”
“No,no,no。这是你做的,应该你拿过去,你又不是没见过雷总。”Johnson一边说,一边看着她的表情,“顺便,你可以提一下我们年终奖的事情。”陈先生靠着坐椅,悠闲地讲。
“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要我去讲啊,应该财务部的头儿跟业主去讲啊,或者你去讲也行啊。”林诺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我是没办法去讲的,我不管财务,不能越了权限。管财务的俞老头呢,跟JS那边讲了几次了,看来没什么作用,可能是他这个人讲话威信不够吧。江总这几天又不在。你呢,听说你跟雷云以前是同学,也许提一下,他会留意的。”他晓之以理。
“你……怎么知道我们以前是同学?”林诺有些心惊,还好他没说“你们以前不是恋人吗”,后来她又想起那天晚上一起唱歌的事,就说“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一定会听我的啊?”
“那可不一定哦,反正你去试试嘛。去年我们部门做的很好,我是给大家都分了很高的BONUS,你虽然从兄弟酒店调过来,但奖金也从我们这里拨。现在就看业主那边的速度了。”说完,他双眼期望地看着林诺。
“是啊,Nora,你正好要去那边,说说看嘛。”其他同事也围过来。
“好吧好吧,如果雷总有空的话,我提一下吧。”她实在没办法,人都要为五斗米折腰,不过她是没信心一定会有作用。
再次走进雷氏,她看到门口的LOGO已经挂起来,很醒目又不是太张扬的颜色,配着柔和的灯光。心想,上次如果先看到这块牌子,她也不会搞得那么慌张了。
门口的接待小姐已经认识她了,知道她是酒店的员工,朝她笑笑。她先走进王帆的办公室,
“我来送预算表。”
“哦,你直接交给雷云去看吧。他现在应该在办公室。”王帆正在看一份劳工资料,抬起头看着她。他毕竟是做HR的,善于察言观色。唱歌的那天晚上,他发现林诺和雷云之间有种似有若无的张力。后来,他眼尖地发现这两人手上都带着同款的手表,他想起雷云说过自己在加拿大时有过一个深爱的女友,难道是林诺吗?正在他猜测时,看到Johnson用了然的眼神朝他点一下头,他明白了。那天晚上,他想,只要细心点的人都看出他们两之间的端倪来了。所以,此时,他干脆给他们一个单独相处的机会。
林诺可能也猜到他这么说,就问到:“他现在忙吗?要不要先打给电话给他?”
“不用了,你直接过去,先找他秘书问就行。”
林诺再次走到雷云办公室前,这次,门紧闭着。他的秘书换了个人,这次这位好象更成熟干练一些。新秘书告诉她,总经理知道酒店的人会过来,请她自己进去好了。她站在那扇门前,深吸了一口气,才在门上轻敲几下,推门进去。
她走进去,办公室的门,在她身后合上了。
她看到雷云正埋首看文件。他周围的资料很多,显然已经忙了好久。
雷云还以为是秘书进来,才一抬头,发现是林诺站在那里,手上拿了份资料。
气氛有点尴尬,林诺只好开口:“雷总……”
她还只开了头,就被雷云打断:“诺诺,我们之间真的有必要这么生疏吗?”他看着她,语气冷淡。
但这一声“诺诺”,让她的心又轻颤起来。
隔了会儿,她说:“好吧,我来送酒会预算表给你过目。”赶紧把表格拿过去给他看。
他接过手,很快地翻看起来。
“雷云,你这几年,过的好吗?”林诺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还是问出了口。
“你觉得我应该过得好不好?”雷云的视线从表格移到她脸上,他的眼睛里墨黑一片,还是看不出情绪。
“我想,应该不错吧。那天,看到你的女朋友,很漂亮。”她说着,同时觉得自己的话似乎讲得干涩。
“你跟我分开,不就早该料到会有这样的局面吗?”雷云盯着她的脸看,仿佛想在她脸上看出不一样的情绪来。
林诺的表情空白了几秒,然后,露出了完美的笑容:“是啊,我祝福你。”
听了这句话,雷云简直为之气结。
他马上低头开始翻看文件,最后快速地签了自己的名字,交给她。
随后,他见林诺还站着,脸上有点犹豫不决的表情。看着她这样,他有点心软了,在心里叹口气,想自己刚才是不是对她太严厉了。毕竟,她对他们的感情已经淡忘,也不是什么错事。于是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哦,是这样的,”林诺见他主动问了,赶紧说:“我们酒店去年的年终奖,JS那边拖到现在还没发。所以,我老板要我来问问,看你是不是可以帮我们问一下JS的王董事长。”她把她老板拖出来。
雷云则心想,Johnson真是聪明啊,叫林诺来跟他讲这个事情,他能不去办吗?
于是,他问:“你们财务部那边资料全交上来了吗?”
“交了,听说节前就交了。”
他拿起电话,拨了号码,随后讲:“王董,我是雷云,你现在有空吗?我有点事要跟你谈。……好,我现在就过来。”挂了电话,他站起身来,“走,我顺便送你出去。”
林诺没想到他这么爽快就答应了,呆呆地站在那里。雷云走过去,给她开门,她这才反应过来,走出去。
Sandy见这两人同时从办公室里走出来,突然眼前一亮,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
“我去一下JS那边,应该很快回来。”雷云交代她。
“好的。”
“BYE BYE,Sandy!”林诺也朝她友好地笑笑。
Sandy也笑了,她其实很喜欢林诺,觉得她亲切又温柔,还带点聪慧。
电梯的密闭的空间里,只站了他和她两个人。再没有哪个时刻象现在这样,让林诺讨厌这亮堂的电梯里四面的镜子。她和雷云并排站着,但她总觉得他的视线落在她身上,让她没办法抬头,没办法直视电梯门的镜子,生怕在镜子里看到他的眼神和自己的眼神交会。
林诺啊,你到底怕什么呢,你都是有男朋友的人了。他不过是你的前男友,为什么要那么害怕呢?她在心里问着自己,直到电梯到了大堂,还是没有答案
33
第二天中午,在酒店的员工食堂里,林诺又遇到财务部的Tony。
“Nora!业主那边今天上午过来告诉我们,年终奖金已经入帐户了。”他端着餐盘,坐在林诺的对面,周围还有一些其他的女同事。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又可以去逛街买衣服了。”旁边的一位文员说。
林诺暗自觉得诧异,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听说昨天是你去跟雷总说的吗?”Tony又问道。
“真的啊?Nora,是你跟雷总提的吗?你真是太好了!”Lilian也高兴起来,她是Johnson的秘书。其他人也都看着林诺。
“哎,其实我是拿酒会预算表给他看,顺便提了一句。没想到,雷总还是满重视的。”林诺被他们说得有点不好意思。
“听说啊,昨天下午雷总去找王董,就直接要求王董发钱,简简单单一句话,结果今天他们就真的照办了。好过我们的俞老,以前经常去了几次,还办不成事情。”Tony也感叹到。
“那不一样啊,雷总毕竟是雷总啊。”说这话的女孩子好象对雷云崇拜得不得了。
“就是就是!”有人附和。
林诺惊讶地看着。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雷云居然有这么多拥护者?
回到办公室,林诺一直在想,要不要去谢谢雷云呢?如果专程跑过去谢,好象又有点太刻意了。要不,打个电话给他吧。于是,她走到办公桌前,拨了雷云办公室的电话。结果他不在,是Sandy接的。Sandy一听是她,马上说雷总中午有饭局,等下回来再给她回电话。林诺本来想说不用回电话了,让雷云这样的总经理给她回电话,觉得不太好意思。
她坐下来,看着办公桌上的电脑屏幕,黑屏上面微软的标志飘来飘去。她的位子是一个小隔间,相对独立,又比一般的员工办公区域宽敞一点,离部门总监的办公室也比较近。这个时间,中午十二点四十分,离办公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办公室里只有少数几个人。她趴在办公桌上,也不看电脑,只是百无聊赖地翻着台面上的日历。明天就三月了,她把日历翻过新的一页。又往下翻去,四月,她想起清明,要扫墓去,于是作个标记。五月六月好象目前没什么特别的事,如果她生日不算的话。七月也是,翻到八月,她下意识地在八月十八号的地方画了一颗心。然后她突然顿住了,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时,突然有个低沉的声音插进来:“我听Sandy说你刚刚找我?”她一抬头,发现雷云就站在自己面前,连忙坐直了身子,拉一拉身上的衣服,同时懊恼地想着,她恐怕头发都有点乱呢。而雷云只是看着她,什么也没说,眼里似乎闪过一丝笑意。
“哦,雷总。其实没什么事,我只是想谢谢你,关于我们年终奖发放的事。”林诺有点难为情,怎么就让他看到了自己这个样子。他怎么会这个时候进来呢?
“那没什么。本来早就应该发的,以后也不会有这样拖延的事情了。”说完,他低头看到她日历上的心,还有旁边的那个日期。她这才发现他也在看,倒抽了一口气,忙把日历盖起来。但他已经看到了,他抬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拿过她桌上的便条纸和笔,写了几组电话号码,交给她。“以后要找我,打这几个电话都可以。上面有我的手机,办公室里的私线和家里电话。”说完,他离开她的区域,走向她老板的办公室去。
林诺看了那张纸条,上面有他的字,还有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她心跳有点加快,雷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他留给她所有的私人号码是为什么?
她正想着,陈先生出来喊人:“Lilian?”他在喊他的秘书。
“Lilian走开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林诺走过去问。
“哦,原来你在啊。”老板看到她好象很高兴,“能不能帮我们倒两杯……你喝什么,雷?”他转头问雷云。
雷云此时看着林诺:“都可以。”
“那你就自己看着办吧。”老板说完,笑咪咪地看着林诺。
哪有这样的要求?林诺走进茶水间,发现咖啡壶上现在没有咖啡了,就给他们泡了两杯红茶端出去。
“请用。”她把一杯放老板面前,另一杯,雷云先接了过来。
“谢谢。”雷云跟她道谢。
她居然觉得有点脸热,忙说:“不用客气。”就走了出去。
在老板的办公室外面,她还听到他们的对话:
“So?”陈先生问到,语气充满了期待。
“So what?”雷云的声音平静的多。
“Didyou……”
“No!”
她不再听下去,这两人的对话象打哑语,看来关系很熟?看看时间也一点钟了,其他同事都陆续回到办公室里,她也开始忙碌。雷云没过多久就离开了,走前刚好在门口碰到她。
“雷总再见!”她有礼貌地跟他打招呼,哪知道,他只是一颔首,眼色阴郁地看她一眼。她左一声雷总,右一声雷总,听的他真是气闷,又不能说她。
林诺也觉得无法理解,他现在怎么变的这么阴阳怪气呢。
她拿着一份文件走进老板办公室,等他批示,同时问:“你和雷云是朋友?”
“Thanks God!”他一拍脑门,“你总算不叫他雷总了。”说完,他笑起来。
“这有什么关系吗?”
“呵呵,对我来讲,it doesn’t matter,but for someone,it does matter。”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他指谁呢?是雷云吗?
“亲爱的Nora,我跟你说过吗?我的家乡是在波士顿。所以,雷读哈佛的时候,还在我家住过呢。你想知道他那时候的事情吗?”他两眼发亮地问道。
“你想讲就讲吧。”林诺其实很想知道,他在哈佛的岁月,是她不曾参与的,她极想知道那两年他过得如何。但她又不想让老板知道她跟雷云的过去。
陈先生看了她一眼,说道:“他那时在哈佛,读书很用功,但我感觉他并不开心。那时,追他的女孩很多,东方人西方人都有,但感觉他好象心里一直有人,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是吗,那上次那女孩不就是他在哈佛认识的吗?他不是就跟她交往了吗?”林诺脱口而出。
Johnson了然地看着她,他就说嘛,林诺对雷云肯定是有感情的,只有当局者迷啊。
“Maggie并不是他女朋友,那天是她开玩笑的。虽然,Maggie一直倒追他,不过雷可从来没回应过啊。”他必须要在这个女人面前为雷澄清啊。
“后来,两年的课程,他用一年半就念完了,感觉他象是急着回国,好象国内有人在等着他似的。”说完,他又问林诺:“你知道有谁在国内等他吗?”
“我……我怎么会知道啊?”
“对了,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呢?”
“我以为,你想听的,不是吗?”Johnson挑眉看着她。
林诺没说什么,站起身打算走去他的办公室,临到门口,突然又转过身来,问:“你当初,为什么要把我调来上海这边?”
“呵呵,”Johnson笑起来,这个女人总算快明白了某人的用心啊。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深刻。“这里需要你。”他却给了个模糊的答案。
见林诺一脸不太置信的表情,他又说道:“你无须怀疑自己的工作能力,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把你调过来,一来我需要一个能干的助手,二来,有人希望你来,这样可以离他更近一点。”他干脆把话挑明了,接下来,他们两个要怎么样,让他们自己解决去。
林诺心里的震撼太大了,她慢慢地沉默地走回座位。坐在位子上,她还在消化刚才听到的话。她抬起左手,再次看那只手表,为什么会是这样呢?雷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现在,她都有男朋友了,都可能快要结婚了,还能跟他怎么样?想到这里,她的心沉淀下来,感觉有些无奈,她和雷云,注定是无缘的吧。
此时,她放在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一看,是沈翌打来的,他前两天出差去了,想必是出差回来了。“喂?”她翻开手机盖。
“喂,林诺。我出差回来了,今晚我们一起吃饭吧。”沈翌在那一头高兴地说。
“好啊,还是老时间吧。”
“好的,我在楼下等你。”
林诺想,她的心现在太乱了。她必须远离这些,这些属于雷云的一切。她要重新回到她自己的生活轨迹中去,回到男朋友身边去。
当天晚上,他们在一家湘菜馆吃了饭。沈翌偏爱吃口味重的菜,所以每次吃饭都是以川湘菜为主,其实她不是很爱吃,因为以前胃也不太好,不怎么受得了这些刺激性食物,但见他爱吃,也就迁就他了。吃完晚饭,沈翌建议去他家坐坐,林诺也答应了。他住的公寓,也是一室户,家具很简单,房间中间摆着一张大大的床。林诺见没有椅子,只好坐在床边。这时,沈翌过来急切地吻她,他象是已经压抑了很久,也等待了很久。
林诺任他吻着,她没有反抗,也没有热烈地回应。随即,沈翌的手抚上她的肩头,慢慢往下。林诺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很清醒,她开始想起雷云的深吻,想起雷云的触摸,想起他在她上面的重量。随着沈翌的手越来越放肆,林诺发现她已经无法忍受了,她开始反抗,开始推开他,开始害怕。沈翌执意不放开她,她本能地用力推他,甚至用膝盖顶他。几次挣扎,沈翌感觉到她是认真的,只好放开她,错愕地瞪着她。他满脸通红,气喘吁吁,她想,她自己的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站起来整理身上的衣服,勉强地说道:“对不起,我今天不太舒服。”说完,立刻仓惶地逃离他家。
下班时分,林诺出了地铁站,走在回家的路上,懊恼地想着昨晚在沈翌家发生的事。是谁说只有男人有处女情节的,她觉得她自己也有。在跟男朋友独处时,她脑子里回放的居然都是她生命中第一个男人的样子。她在想,她是不是有情感洁癖啊,因为有了第一个,所以没办法接受以后的那一个?她叹口气,发现自己根本理不出一个头绪来。
已经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发现停了一辆银色的LEXUS,这车好漂亮,线条流畅,光泽亮丽,她认出这是前几个月才出现在杂志上的,没想到马上就看到了,在上海的有钱人真是多啊。这时,地面有些不平,她的高跟鞋一拐,整个人斜靠在LEXUS的车身上。
雷云远远地就看到林诺了,看她缓慢地走着,然后看到她突然靠在自己的车上,他的心里竟涌起一阵骚动。他朝她走去。林诺终于也看到他了,他身后还有些工作人员,在看那片贫屋。
“你住这里吗?”雷云走到她面前,问她。
“是啊。这块地是你们公司的吗?”林诺想起来,说是这块地的开放商来催那些人搬走,催了很多次了。
“是啊,今天过来看看情况。”雷云简单地说,随后有个看象经理的人跑上来。
“今天先这样吧,”雷云向那个人说道,“这里的问题一直没解决,你们要抓紧时间。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我要看到最后的结果。”说完,他转身看着林诺。
“哦,我住这里的五楼,你要上来喝杯茶吗?”这样的话,她不假思索地讲了出来。
“好啊。”雷云也立即回应,她看到他的眼里有了笑容。
他跟随她走上陈旧的楼梯,跟随她走进她那窄小但干净舒适的家。他打量她的公寓,还是那种温馨的风格,他想起上一次在蒙特利尔也是这样,从去她家开始,他们慢慢靠近。这次,他有可能由此作为一个开端,再跟她相爱一次吗?他极盼望能那样,如果可以的话,这次他要永远地留住她。
“你坐一下,要喝茶吗?我这里只有袋泡茶。”林诺跑进厨房,她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他到她另外一个公寓里,她也是这么问他的。
雷云也感觉到了,他说:“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他们之间,真的太多回忆,怎么都不能抹去。她想起来,她的公寓,连沈翌都没来过,她就这么轻易地让雷云进来了。看来,初恋情人的地位就是不一样的,虽然爱情不在了。
她泡了两杯绿茶,端出来放在茶几上,房间里的唯一一张小沙发让雷云占去了大半,她总不好紧挨着他坐吧,只好搬张椅子坐他对面。
气氛有些凝固,太久没往来的这两人,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吃饭了吗?”雷云问她,“你现在还按时吃饭吗?”
林诺心里一阵感慨,这个男人,什么话题不好挑。
尽管这样,她还是点点头,“我吃过了,我现在已经很少胃疼了。你吃了吗?”
“还没有,我从中午开始一直忙到现在呢。”雷云伸手捂着额头,有时候,他自己也觉得工作太忙碌了。
“那你连中饭也没吃吗?那怎么行呢?我这里还有面,要不,我煮面给你吃吧。”林诺说完才发觉自己太多事了,现在的雷云什么没吃过啊,还要吃她煮的面?
没想到,雷云立刻说了个“好”。
林诺走进厨房去准备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开心的。
这边,他一直看着她忙碌的背影,他爱急了她为他张罗吃的东西的样子,从以前开始就是。
可是现在,她到底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为他煮东西吃呢?他急于想知道。
“面煮好了,你赶快吃吧。”林诺将一碗香喷喷的面端出来,上面还可以看到鸡蛋,牛肉,和青菜,因为他要吃,她还加了份量。
其实她现在一个人也很少做饭,在家的时候,只有偶尔还会煮面吃。
雷云接过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林诺看着他,现在的他,穿着极有质感的西装,打着领带,一看就是都市金领的样子,却坐在她的公寓里,吃一碗极其朴素的面,还吃得那么津津有味。想到这里,她笑出来。
“你笑什么?”雷云已经把面吃完,放下筷子,望着她的眼神里多了温柔。
“没什么。”她没说,只是看着他,“吃饱了吗?”
“是啊,吃饱了,谢谢你的招待,改天,我再回请你吧。”雷云深深看着她的眼睛。
“不用客气啊。”林诺站起身来收拾碗筷。
“我来吧。”雷云想帮忙。
“不用不用。”她忙说,“我习惯了自己动手清理,在沈翌家里,都是我帮忙洗碗呢。”她笑着说。随即,她发现雷云的眼神黯下去,他们之间,有片刻的静默。
之后,雷云站起来,说道:“我也该走了。”
她其实心里有些失望,他怎么这么快就要走呢,但也不好留他,只能放下碗筷,怔怔地看着他。
他走到门边,对她说:“你住在这里,自己要注意安全啊,周围的那片房子,感觉治安不太好。”
“恩,我会的。”
“那再见了,你不用送我了,回去吧。”雷云朝她挥挥手,就走出门,下楼梯去。
她关了门,坐在刚才雷云坐过的沙发上,那里还留有他的温度,让她顿时好象依靠在他身边似的,这种感觉让她茫然。
林诺现在每天下班,还是会碰见那位坐在门口的老婆婆,只是最近,自从雷云和他们公司的人去过那里以后,每天总是有人在催他们搬。老婆婆年纪很大了,她只一个儿子,听说儿子媳妇待她不好,现在居然也来催她搬,因为他们听说开发商会给很多赔偿金。
这天,林诺下班走到那里,看到有两个年轻男人在对老婆婆说:“老太婆,你赶紧搬吧,再不搬,他们可能一把火把你的房子烧了,到时候,你不仅钱要不到,连命都有可能没有的。”
老太太不理他们,嘴里喃喃说着:“我不搬的,这里我住了几十年了,为什么要搬啊。我是坚决不搬的,给多少钱都没用的。”
“这种房子有啥好啦,都是木结构的,到处是电线,要是着火的话,一下子烧个精光啊。”其中一个年轻人还在讲着。
老太太不理他们,仍旧坐在弄堂口,见林诺来了,招呼她“你下班拉。”
“哎,是啊,阿婆。”林诺也走过去,想问问她情况。“阿婆,他们催你搬啊?”
“我不理他们的,有钱有啥了不起啊!”她愤愤地说着,双手蜷起来。在这样的初春寒冷的空气里,她穿得很单薄。
林诺看了,很想为她做点什么,于是,就把刚买的日本蛋糕交到老人手里,“阿婆,这蛋糕给你吃啊。”
“哎呀,小姑娘,你太客气了。”她想推却,被林诺制止了。
“你心地真好啊,谢谢你啊。你以后一定会有好报的。”老婆婆真心地跟她道谢,布满风霜和皱纹的脸在此刻笑开了,反而让人觉得更沧桑。
林诺笑笑,不再说什么,返身走回家去。
当天夜里,林诺正在沉睡中,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喊“着火啦,着火啦!”。随后,又听到哭喊声,警声的呼啸声,消防车的声音,那些声音不是渐渐远离,而是越来越清晰。终于,她醒过来,走到窗口,看到对面的贫屋一片火光。她惊呆了,没想到真的起火了,那两人年轻人一语成戳。她急忙穿了件外套,拿了钥匙跑下楼去。可是楼下,警务人员和消防人员站满了弄堂口,弄堂里不时传来尖叫声,哭泣声,老婆婆住的那个房子已在一堆烟雾中看不清原貌。她心急起来,想进去看看,但那些工作人员拦着她。她住的楼里也有人跑下来看,都被拦住了。到后来,人群纷纷散去。她也只能返回楼上。
再睡下时,她一直睡的不安稳,到了早上六点,再也睡不着了,就干脆翻身穿了外套往楼下跑。这个时候,火灾已经结束,消防人员正在清理现场,突然,她看到了他们抬了一具被烧焦的尸体出来,那是,昨天那个老婆婆,她的面容已经完全看不清,只是僵直了身子躺在上面,象是在睡着了的时候去世的。
旁边的人也围着看,纷纷议论:“哎唷,这老太婆昨天还在说不肯搬,哪知道一场火一来,她要逃都逃不出去。”
“想想也是够可怜的。”
“她要跟那些开发商斗啊,哪里斗得过他们的呀!”
“也讲不清楚,弄不好是她自己的儿子媳妇搞的……”
林诺愣愣地站着,她没法相信,昨天晚上还跟她打招呼的这样一个老人,昨天夜里居然被火烧死了。昨天她还跟她说谢谢呢,生命是多么脆弱啊,她几乎要流下眼泪来。她突然想起那天雷云在这里讲的话,她带着愤恨走上楼去,快速地洗漱换衣后,一看到了接近上班的时间,她就出门赶去JS大楼。
今天本来她是调休的,但她现在满身满心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走进JS大楼,走进雷云的办公室爆发了。
早上八点半,雷云看着林诺象风一样冲进来。她一反往日的样子,长发披肩,脂粉未施又依然明眸皓齿,她穿着白衬衣,驼色收腿中裤,脚上穿着黑色长靴。这个打扮,有些帅性,穿在她身上,又带了柔美灵秀的气质,他觉得,他印象中的那个林诺又回来了。
可是,听听看她都跟他说了什么?
“我知道你是美国作派,什么都看最后的结果,可是,你怎么可以叫人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这是违反王法的!”
她又说:“为了赚钱,你现在连杀人放火都敢做吗?你的胆子那么大吗?是不是连司法机构也都能摆平?”
她今天的怒气真是前所未有,他从来没看过她这个样子,她又继续说下去:“雷云,你知不知道,那是一条人命啊。虽然她年纪已经很大了,也许再活也不过几年,也许过段时间就会生病死亡,可是你怎么能这么做呢,怎么能因为金钱利益而把别人的命都葬送了!”说完,她坐在靠墙的长椅上,失声痛哭起来。
这种指控太严重了,雷云简直不知道作什么样的反应。但是,当他看到林诺开始哭泣,他连忙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搂着她。
明明是她对他做莫虚有的指控,明明他才是最冤枉的那个人,他反而还担心她的反应,反而还要安慰她,反而不想看她这样流泪。
“诺诺,别哭了。我没有,我什么也没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把她搂在怀里。
她没有说话,只是她的头埋在他胸前,还在轻声的抽泣。
“唉,别哭了。你这个样子,我实在担心。”他把她搂紧了。
“你知不知道,我昨天晚上还看到她,她还朝我打招呼,今天,她就死了,被烧焦了抬出来的。”她抬起头来,满脸的泪痕,“你怎么可以叫人放火烧了那片房子?!”
雷云终于听明白了,原来那里起火了,那她以为,那把火是他叫人放的?他的脸也沉下来,他问她:“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的人吗?”
林诺看着他,一时答不上来。
“我再说一次,我没有!我也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雷云显然有些生气了,他气她的态度,气她居然会认为这是他做的。
林诺有点平静下来,她这时才发现,他们两个都坐在沙发椅上,而他一直搂抱着自己。她有点脸红了,忙推开他,站起来,过了会儿才说:“对不起,我刚才太激动了。我不打扰你工作了,先走了。”她发现他到的好早,整层楼里都没什么人呢,他已经在办公了。
“那边火灾,你这个样子回去没问题吗?还是我送你过去吧。”雷云虽然气她,又不放心她这个样子,失魂落魄的,忙抓住她的手。
“我没事,你忙你的吧。”说着,她朝门口走去。
雷云只好跟出来,带着她下楼去地下车库取车。实在不放心她啊,那怎么办呢。这样一个女人,爱也爱过,痛也痛过,离别过,如今再相逢,如今再爱上,一辈子哪里还舍得了。
又过了几天,酒会的事情如火如荼开始进行。原本是定于三月八日晚上举行,后来考虑到当天是妇女节,女性员工下午都放假,可能人手会不够,又改到三月十二日晚。为了这个酒会,酒店包括业主都非常重视,林诺也开始每天忙碌起来,她常常在办公室里加班,一忙就忙到晚上九十点钟。
这样的繁忙,让她没时间见任何朋友。她后来给沈翌打了电话,支支吾吾地在电话里道歉,说自己那天晚上确实觉得身体不舒服。她感觉到沈翌语气中的冷淡,他说他马上又要出差一个星期,两人没说多久就挂了电话。
至于雷云,自从那天早晨他送她回家后,就没说过什么话了。他应该也很忙吧,林诺想起最近几次在一楼大堂遇到他。一次是他小叔过来找他,他们两个从电梯里走出来,结果小叔一看到林诺就喊了她,她只好也过去打招呼。结果周围的同事都看着他们,雷云喊“小叔”,林诺也喊“小叔”。林诺后来只好解释说两家有点认识,众人皆是一脸的惊讶。
之后又有一次,陈浩从美国回来了,他、雷云和王帆三个人可能一起吃饭吧,又在大堂碰到了她。看到陈浩,她真的很惊讶也很高兴,差点上去拥抱他。她和他一直有联系,有时在MSN上碰到了也聊几句,她觉得他是她人生中的良友,就象程雨、李娜一样。结果雷云看到她那个激动的样子,一直沉着一张脸,搞得她也觉得无趣了,找了个理由,匆匆离开他们。
这样忙了一个多星期,酒会的事情基本上安排妥当了。这天,她起了个大早,打算早点出门去办公室。刚走到楼下,看到传达室的大叔正跟几个中年人在讨论什么,一边对着对面已经烧空的房子指指点点。
林诺好奇,就走过去问了大叔。
“啊呀,林小姐,你不知道吧。那天被火烧死的那个老太婆啊,死得真是冤啊。”
是啊,她心里也这么想。
“你晓得伐?那天晚上其实是隔壁那两个小青年用火不当心,听说是电吹风还是什么东西,反正走火了。结果呢,小青年是逃出来了,那老太婆半夜睡觉啊,哪有那么快的手脚,又没人救她,被活活烧死了。”
林诺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问道:“从哪里听来的啊?”
“这两天公安的人来了好几趟了,看现场以后发现的。”
“哦。”她应着,心里既惊讶又遗憾。
“所以说啊,这都是人的命啊……”大叔还在感叹,她借口说自己忙着上班,挥手先走了。
看来,她错怪雷云了。她还记得自己那样怒气冲冲地跑进他办公室去质问他,后来又那么失控,幸好那天早上公司里都没什么人看到。想想也真是的,她怎么会那么轻易地怀疑是雷云公司的人做的呢,林诺有些懊恼,怎么自己当时就会那么冲动呢?
这天下午,Sandy刚接完王祺打来的电话。雷总特别交代她了,这个时候,如果不是太重要的电话一律别转进来,所以她在电话里对王祺说:雷总正在开会。哪知道,这王小姐语气马上变了,硬说她是在推拖,然后愤怒地挂了电话。她呆了呆,心想这女人在雷总面前是一副温柔样,背后居然这么任性无礼。她本来就不怎么喜欢王祺,现在印象更差。相比之下,眼前走来的这位清丽的林小姐更得她心,她觉得,林小姐和老板之间,暗暗流动着一种特殊的情愫,而老板对她,似乎也非常另眼相待。所以,见她过来和自己打招呼,她就笑着说:“雷总在里面,你自己进去吧。”
林诺再次走进雷云的办公室,一眼看到靠墙的长椅,想起那天早上他们两搂抱在一起,忽然红了脸。
“有文件要给我看吗?”雷云盯着她,今天她又把头发挽起来了,穿着剪裁合身的粉蓝色套装,面色红润,目光犹疑。
“哦,是啊。”林诺回过神来,把一份酒会的资料递给他。
“这个王帆看过吗?”他问。
“他让我先拿给你看,说先让你批示,到时再交给他就行了。”
这其实是一份酒会节目流程表,这种表根本不用先给他过目,王帆那里自己定夺,最后通知他就行了。他明白王帆为什么要叫林诺送上来了,他也在为他们两制造机会。先是Johnson,然后是王帆,有时他怀疑连Sandy都是。倒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周围有那么多人都在撮合他们,是不是都看出了他的一片苦心?只有眼前这个傻女人,完全都在状况外。他看着她,不禁要在心里叹口气。
“对不起,关于上次那件火灾的事情,我错怪你了。”雷云见她沉默片刻后,艰难地开口说道。
“就这样?”他挑眉看着她。
就这样?林诺有些不知所措。接着,她看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越过巨大的书桌,走过来。午后的阳光照在他身后,他身上穿着白衬衣,深蓝色条纹领带,灰色西裤,衬衣的袖子已随意地卷到手肘处。他深邃的眼神,宽阔的肩,洒脱的模样,此时在在地影响着她。终于,他双手交叉地站在她面前,然后故意说:“林小姐,我记得你那天早上走进来,说我杀人放火,为了赚钱无恶不作,句句精辟,而且一骂就是十几分钟。我那天可是很生气啊,而现在,你弄清楚情况了,居然就只有一句简单的对不起?”他看着她,眼里有了捉弄的神情。
“喔……我那天真的太冲动了,”林诺想起那天的样子,实在是无地自容,“不然,你说怎么办嘛,要我怎么道歉?”
“如果你真心想道歉的话,就……做一顿饭给我吃吧。”雷云看着她的眼睛,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林诺呆住了,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提这个。做饭给他吃,就象过去那样,感觉是多么亲匿的一件事。
“什么时候?”她的心里还没想好,却已问出了口。
“这个周六中午吧。喔,这周不行,下周吧,下周六中午,你到我家来做。”他说道。
“这么久啊?”今天才周一呢。
“怎么,你很急着做饭给我吃吗?”雷云终于笑了出来。
林诺终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但在看到雷云笑的瞬间,她顾不得脸红,盯着他看。她的手不自觉地要抚上他的脸,她发觉她已好久没有看到他这样笑过了。
他却在这时突然抓住了她的手。她伸手是贪恋他的笑容,他伸手却是因为看到了她手上的腕表。两只手就这样纠缠在一起,两只同款同色的手表就这样大喇喇地映入他们的眼帘。
雷云目光锐利地看她,她想收回手,他却不放。
“我戴着这手表,不是……不是因为还爱你,而是我实在很喜欢这表,就是这样。”她撇开头,回避地说道。
雷云放开她,她转身离开。
他瞪着她离开的那扇门,出神很久。
她知道话这么说反而是欲盖弥彰吗?她倒底还爱不爱他?
三月八日那天,林诺约了程雨和李娜喝咖啡去。由于是妇女节,那天下午,酒店行政区域的女性员工全体放假。
她们三个,约在了浦东滨江大道上的一家STARBUCKS COFFEE。那里是上海难得的闲适之地,同样位于金融区,却毗临黄埔江,坐在露天,可以赏景,可以谈心。就象她们现在这样,三个人各点了一杯咖啡,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聊天。今天这里的人较多,而且以女性为主,聚在一起,工作、男人、美容、小孩,任何一样都可以拿来谈论半天。
“你跟雷云重逢,感觉怎么样啊?”程雨问道,上次KTV人太多了,而且沈翌也在,不方便聊这个话题。
“那你跟陈浩重逢,感觉怎么样?”林诺知道她已经跟陈浩见过面了。
“呵呵,我们不同。”程雨没有多讲。
“程雨,你一直在等某个人吧。”李娜说道。
她在等谁?陈浩吗?林诺心里猜测。
只见程雨也不作声,只是微笑。现在的程雨,看来象个标准的都会女子。穿着丝质衬衣,窄裙,颜色素淡保守,脸上也化着素淡的装,只有隐隐的腮红,透露出一丝女人味。和林诺甜美清丽的风格不同,她是知性的。
“你们这两个单身女人,年纪也都不小了。一个嘛,谈恋爱谈得也不投入,但好歹可能要结婚了,另一个嘛,还在耗费自己的青春等别人。”李娜有点无奈地看着她的两个好友。
林诺听了她的话,不由皱起了眉,她真的要和沈翌结婚吗?
果然,最了解她的程雨问了:“你真的要和沈翌结婚吗?你考虑清楚了吗?”
林诺不答。
“她不然怎么办呢,难道等着跟雷云结婚啊。”李娜叫起来,“问题是,这天底下想嫁雷云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呢。”
林诺为她的话而感到心一扯。但总有一天,雷云也会结婚的,不是吗?
“雷云现在变的更有魅力了,外表帅气,又有学识,又有能力,象他这样,就是这个城市里所谓的“高级灰”吧?”程雨说着笑起来,林诺也没搭腔。
她望着涨满水的黄埔江,突然有感而发:“我们认识多久了,超过十年了吧。”
她看着自己的两个好友。多年过去了,原来感性的人变的理性了,原来理性的人却变的感性了。时间在渐渐地改变每一个人。
“是啊,原来那种,以为谈个恋爱就是天大的事情的日子,早就过完了。我现在每天都是围着宝宝,他是我全部的意义了。”李娜说到孩子,一脸的幸福。
“是的,十年过去,生命中的很多人来了又走了,都只是过客,只用少数几个,还出现在你周围,对你不离不弃。所以,我们没有另一个十年可以浪费了,一定要抓住值得你抓住的人。”程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林诺,仿佛这是对她说的。
“对了,林诺,听说沈翌经常出差啊。我听说出差的单身男人很容易会有艳遇,你有没有查过他的岗啊?”李娜就是这样,有什么说什么。
“林诺哪会做这种事啊?”程雨听了都笑起来。
“是真的喔,你有空应该去查一下!”李娜还在劝她。
真的吗?沈翌会那样吗?林诺心里也没有答案,她发现自己对沈翌的事好象都不太关心。
她拿起刚才点的ESPRESSO喝一口,满嘴的苦涩。是谁跟她讲的,喝ESPRESSO什么也不加,很提神?她觉得,那味道,太苦了。
雷云走入酒店市场部的办公室,在Johnson的门上敲了几下,随即走进来坐下。
Johnson象是在等他过来,好整以暇地问:
“你今天怎么会想到来我这里?林诺不在啊。”
雷云看他一眼,“她不在我就不能来吗?”
“呵,那到不是。只是我以为,你现在最想看到的人是她啊。”
“我现在,是趁所有女员工放假的时候,出来多走动走动。”雷云有些无奈地说。
“哈哈,那到是。连我都不明白,怎么有那么多女人迷恋你到这种程度呢?”他觉得自己长得也不赖啊,但跟雷云在这个楼里受欢迎的程度比,就差远了。
“她们迷恋的是我的身份和财富,跟我本人无关。”雷云笑着说。
“那你怎么知道林诺喜欢的就不是你的身份和财富呢?”
“她不是,”雷云看着窗外的某一点,“她如果是的话,反而比较容易了。”其实很多年以前他就知道,喜欢上林诺这样的女人,是要吃苦头的,所以他一直排拒着。但命运这东西,要来的总会来,挡也挡不住。
“我妈回来了。”雷云又说到。
“哦?你妈不是每年要到夏天才回来吗?”
“她回来看看,因为,她前段时间检查出患了乳腺癌。”雷云看着他,表情变得凝重。
Johnson也不讲话了,眼里闪过难过的神情,但不知道怎么安慰雷云。
还有一个人也站在门外听到了,那就是林诺。她离开咖啡店时发现有东西忘在了办公室,所以回来拿。没想到,这里这么安静,她一下就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此时,她看不到雷云的表情,她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很难过,她的心为他而担心。
JS集团和雷氏地产的酒会终于召开了。那天晚上,来了不少媒体记者,两大集团的高层全部到场,酒店内部的副级以上主管也来了。很多女员工,因为级别不够,都为不能看到酒会中雷总的风采而觉得遗憾。因此,林诺成了她们拜托的对象,她们都希望明天林诺能好好的描述这一场盛会给大家听。此时,林诺正站在酒会的一个角落,观察在场的每个人。这会场,布置得高雅低调,这是她的主意,开始JS的人不同意,幸好雷氏那边非常认可。江总刚才也过来夸她,说她这次做的不错,酒会看起来也让人很满意。她虽然是宴会的设计者,其实自己对这些社交活动兴趣不大。看看这场面,灯光交错,衣香鬓影,然后每个人举着酒杯说些应承的话。不过,雷云真的是今天的主角。他穿着贵气的黑西装,白衬衣,灰色领带,就那样素淡的颜色,穿在他身上,衬得他格外英挺出色。林诺觉得,看着今晚的他,她都要怦然心动了。她看他上台讲话,看他和很多人握手交谈,或者举杯庆祝。他一直忙于应对众人,也忙于接受别人的奉承。雷云的父亲也来了,他是董事长,不过,今天他好象露了个脸后,就将现场交给雷云了。林诺看着雷云成了这会场的中心人物,别人也许会觉得他是年轻有为意气风发,她只觉得他最辛苦。如果他的一生都是这样过的话,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雷云也看到林诺了,看她一个人站在角落里,象是清醒地看众人表演。她今天穿了件墨绿色的礼服裙。裙子贴着她的优美曲线,颈部仅有一根细细的绳子系着,衬托出完美的胸部和腰,她上面还穿了件白色的羊毛披肩,遮住了漂亮而裸露的肩膀。他的林诺,向来是美丽优雅的,她只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就有很多人打量她。于是,他抽个空,拿了两杯香槟朝她走去。站在她面前,将一杯递给她,轻碰她的酒杯,说道:“敬我们今晚美丽的Banquetdesigner!这次的酒会辛苦你了。”
林诺听了,并没流露出高兴的表情,反而担忧地看着他说:“谢谢,比起你,我算不上辛苦。”
她竟然还是了解他的。雷云觉得很欣慰。
“你能体会我的辛苦,我已经觉得很高兴了。”他看着她,朝她笑。只朝她笑。
他的心愿竟是那么微小,林诺此刻觉得有些动容。在这个觥筹交错的夜晚,他和她,只是这样温柔地对望着,褪尽一切虚伪的表情。所有言语,一瞬间,都变得多余了。
酒会结束后,林诺觉得,她和雷云的接触也要暂告段落了,因为他们平时并没有其他的业务往来。这样也好,她可以静下心来,好好想想。就在这时,发生了两件让她印象深刻的事。
第一件事,是她终于在多年以后见到了蓝若昕女士,雷云的母亲。
林诺每个月会去一次美容院做护肤。那天,就在她就要走出美容院时,听到有人喊她。回头一看,竟然是蓝阿姨。她才知道,这家美容院原来是蓝阿姨在国内开的。
“好多年没看到你了,没想到,现在越来越漂亮了!”蓝阿姨称赞她。
“蓝阿姨,你也还是那么年轻。”但蓝女士看起来瘦了好多,脸色也苍白。
“林诺,你现在跟雷云有联系吗?”蓝阿姨看着她,眼神温柔。
“有时候会见到他,我们在一栋楼里工作呢。不过,他工作一直很忙。”
“蓝阿姨,你的脸色不太好,你也要注意身体啊,不要太忙了。”林诺又脱口说道。
蓝若昕接下来一直盯着她看,也不说话,嘴角带着微笑,林诺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
突然,又听到她说:“林诺啊,有你守护雷云,我很放心。”说完,她笑起来,表情真诚。
林诺记得雷云曾经说过,他妈妈不曾真心地对他笑过。但此时,她就看见了那种真心的笑容。她突然发现,蓝阿姨的笑,跟雷云的一点都不象。林诺看着她的脸,发觉她的脸型本来应该是圆的,只是因为一直瘦,所以看起来削长了。蓝阿姨的笑容,是有种少女般的感觉,那笑容似曾相识。
林诺一直不明白她最后讲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讲完那句话后,蓝阿姨就说她还有事,跟自己告别了。
第二件事,跟沈翌有关。有天晚上下班,她想起沈翌应该出差回来了,就想去看看他。她打电话给他,沈翌说他在家里。林诺没说自己要过去就挂了电话,她本想给他一个惊喜的。哪知道,等她到了他家门口,见他穿了件衬衣出来,扣子还扣错了,下面连长裤都没穿。林诺心里有些明白,此时,沈翌身后的一个年轻女孩的出现,更加肯定了她的想法。那女孩,身上只围了块浴巾。林诺发现自己此时真的很冷静,她看着沈翌。沈翌一见是她,已经慌了,连忙说:“林诺,你听我解释。我和她其实不熟的。”他这一句话,让林诺彻底对他失望。她打算离开这里,于是最后说了句:“我们就这样算了吧,你好好待她。”
她不理沈翌在后面的叫喊声,一个人走到街上。伤心吗?难过吗?好象都没有。只是觉得,突然松了一口气。她突然想到,过两天就是周六了,她还答应了雷云要去他家做饭。她已经好久没自己做饭了,不如去买本食谱看看吧,这样想着,就往书店走去。
晚上十点,雷云回到他的公寓里,走进屋时,一片漆黑。他记得Johnson曾跟他说过,他说他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忙了一天以后回到家,老婆做了一桌的菜等着他。他说,有时候走到楼下,看着家里有灯亮着,心里就觉得很安定。这种安定感,他也很渴望。只是,陪伴他的永远是一室的寂静。他也可以象有些有钱男人那样,去过精彩的夜生活,可是那之后,感觉会更寂寞,更空虚。他打开灯,今晚和程浩他们在酒吧喝酒,可能是因为最近心情郁闷吧,他都觉得自己有点醉了。于是到厨房的柜子里找醒酒茶,却无意中找到一罐别人送给他的上好的绿茶。他记得这茶叶,他以前也托人带来送给林诺过。之后,别人每年都送他。他一直放在厨房里,想林诺也许哪天会到他这里来坐坐,也许就能喝到。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父亲的苦心。他们家里请的那个会做西餐的保姆,有次小姨问父亲:大姐每年就那两个月回来,干吗花那么多钱请个做西餐的厨师。他记得父亲当时说:也许她其他时候也想到回来了,那就可以吃上西餐了。原来他和父亲,都是一样的心思。
他知道母亲病得很重了,这种病在北美的发病率本来就很高,而且,他的母亲又多年郁郁寡欢。据医生的说法是,积了太多郁闷在心中,才是导致癌症的最大元凶。母亲回来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和父亲一起返回温哥华了。如果母亲一旦不测,他其实最担心的,是父亲,怕他承受不了。
想到这里,他坐到沙发上叹气。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拿出来看,是条短信:我明天上午十点左右到你家,可以吗?林诺。
居然是林诺。想一想,他已经好多天没见到她了。她还记得上次说要到他家做饭的事情,他自己都快忘了。她就象阳光一样,总让他觉得温暖,在他每次感到心情低落的时候,有她陪着,一切都变的亮丽起来。
林诺躺在床上,发了短信之后,她就在想,雷云会不会没看到啊,正犹豫要不要这时候打电话,就听到短信的“嘟嘟”声,手机屏幕上是他的回复:好的,看你的时间。
第二天早上,她按上次雷云给她的地址,找到他的公寓。雷云睡眼惺松来开门,见是她,又看看时钟,才八点,她不是说十点钟才来吗?
“哦,对不起,我来早了,不知道你还在睡觉。”她真正觉得尴尬的是,雷云上身都没穿衣服,只套了条牛仔裤就出来开门了。他这个样子看起来既慵懒又性感,让她脸红心跳。
“没关系,先进来吧。”随即,雷云提过她手里的购物袋,“你连菜也买好了?”他本来还想等她来了陪她去买菜的。
“是啊,我今天早上才买的,这样省得再跑一趟了。”
他帮她把东西拿到厨房,再看看她,他笑了,此时的她,真象个小妻子。
雷云倒了杯绿茶给她,随后说:“这里的东西你随便用,如果缺什么告诉我,我去帮你买。”
“我想东西应该够了,”林诺简单看了一下厨房里的炊具和其他调料,说道。然后她喝一口茶,马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这茶真好喝,是顶级的那种吧,很清香呢。”
看着她这样的表情,雷云只觉欣慰,他等的不就是这一刻么?
林诺开始打量这屋子。这里的格局跟他在蒙特利尔的公寓很象,装修风格都很象。她见他一脸的困倦,就说:“你先去休息吧。我等会做好了会叫你。”
“那怎么行呢,我怎么好意思管自己去睡觉,留你一个人在厨房里忙?”
“不用这么客气了。我今天要做很多菜,而且你也帮不上忙。”她知道他对厨艺一窍不通,干脆把他推出厨房。
“是吗,那我今天有口福了。”
“谁让我理亏呢,只好多做点菜来道歉啊。”林诺说着嘴撅起来。
“哈哈……”雷云开心地大笑起来。
结果,雷云真的累得又睡过去了,等再醒来时,房间里飘着一股菜香。他起来就看到林诺在半开放的厨房里忙碌,她背对着他,好象在尝味道。此时,他真想上去拥抱她,亲吻她。
她一转身看见他起来了,就笑着说:“马上可以吃饭了。”
他走到餐桌旁边,看见桌上摆着四道色泽好看的菜肴,都是他喜欢吃的菜,她居然还记得。最后,她端上来一锅汤,里面有骨头的香味,说到:“这汤很有营养,你平时工作那么辛苦,多喝点。”
“谢谢你,诺诺!”雷云看着她,眼里有柔情也有感激。林诺没作声,她知道,道歉只是个借口,为他作饭,她从来没有一丝勉强。
这是重逢以来,两人第一次吃饭。他们都知道,但都没说破。林诺知道最近他心里很烦,知道他母亲的事,但她也什么都没说,只在饭桌上开些轻松的玩笑,雷云也跟她一起笑。两个人吃的也都开心。饭后,他帮她洗碗,又煮咖啡给她喝。一切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的时光,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们的关系显得那么暧昧不明。
林诺知道周末的时候,沈翌一定会打电话找她,所以特地把手机关了。结果,周一一上班,果然就接到了他的电话,他约她中午一起吃饭。林诺想,那样也好,反正总要谈清楚的。
中午十二点多,他们坐在JS大楼对面的一家川菜馆里。林诺神色平静,沈翌却满脸的愧疚。他看她许久,低下头来,然后用低沉的语调说:“林诺,我那天……那天晚上喝多了点,所以才会……”
说着,他抬头再看看林诺。林诺还是不作声,象是等着他继续讲下去。
“那个女的,是成都人。你知道,我经常去成都出差,有次陪客户应酬碰到了她。从此,就被她缠上了。”他说着,“这次,她说到上海来玩,就约我吃饭。结果谁知道,我们都有点喝多了……”他的声音低下去。
林诺则在想,那他们是不是早就在一起了呢,在成都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呢。看来,李娜是对的,男人出差在外,确实容易有故事。
沈翌见林诺还是不说话,有点急了,连忙抓住她的手,说道:“我对她没有感情,只是……只是那天晚上一时没控制住。我对你才是认真的!”
林诺挣开了他的手,总算说了和他见面后的第一句话:“但是,这种事,我没办法原谅。”
“我对你是认真的,我都打算今年要跟你结婚的。你要相信我啊!”他还在那里说着,“那个女的,只是玩玩的,不能当真的。”
林诺深吸了一口气,心想,这算什么?她觉得自己真是错看了沈翌。那么斯文儒雅的一个人,现在居然坐在她面前,跟别人上了床,还跟她讲那是玩玩的,他就完全不顾另外一个女人的想法了吗?
她没办法继续跟他谈下去了,只能说:“那我还是退出吧,你们继续玩下去。”说完,站起来走出去,完全不理会沈翌在后面的喊叫。
站在JS大楼前面的广场上,她看着远方的一片绿地,午后的阳光明媚地照着,本应是个温暖的春日。但此时,她只觉得刚才吃的那些辛辣的菜刺激着胃,隐隐生疼。对于沈翌,她是没有那么多的深情,但也是考虑着以后要结婚,要一起生活的人,他这样背叛她,她怎么都无法原谅。与他的这一场缘分,算是彻底要散了,也就不会有那场尚未计划的婚礼了。不知怎地,她还是觉得松了口气,好象,本来就不应该有这场际遇的。
过两天,她的老板陈先生过生日,下午在办公室里开了个小小的生日PARTY,除了他们部门的人以外,还请了一些部门总监。雷云也被邀来了,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们各个一脸高兴的表情。老板显得心情特别好,说下午有同事帮他庆祝,晚上又有老婆帮他庆祝,人生真是幸福啊。说完,他又看看雷云,故意说:“羡慕我吧?”雷云看他一眼,敷衍道:“是啊,我真是羡慕死了。”“羡慕的话,自己赶紧努力吧。”说完,朝林诺的方向努努嘴,雷云淡淡地笑了。他最近事情太多,都顾不上林诺了,不知她好不好。想到这里,他朝她望去。她的手机响了,只见她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去接。
雷云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听她后来提高音量说了一句:“不管怎么样,我和他是完了。我绝对不会和他结婚的!”说完,她走出来。这时,很多人都看着她,她最后那句话讲的太大声了。
林诺神色自若,也不觉得尴尬,只说了句:“对不起,我走开一下。”就走出办公室去。
其余的人也不好多问,只能继续刚才的话题。Johnson看看雷云,而雷云则半低着头。“看样子,她和她那个男朋友分手了,你的机会来了。”Johnson碰碰雷云的手肘,雷云却没有任何欣喜的神色,只是皱着眉。他也走到办公室外面,发现林诺站在走廊尽头,正和一名女员工在说话,好象两人聊得还满开心的。她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竟然把情绪收的那么好。唯有那一次清早,在他的办公室里那么失控。
林诺不知道沈翌跟她爸说了什么,搞的父亲打电话过来要她原谅沈翌。她觉得沈翌简直是厚颜,这种事情她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他居然还有脸找她老爸来当说客。于是,趁刚才的电话里,她索性表明态度,她和他,算是没可能了。想来就生气,结果又被一群同事听到,搞不好雷云都听到了。她觉得她今晚需要好好放松一下,于是打给程雨:“今晚有空吗?我们去SEVENSKY坐坐。”
SEVENSKY是一间情调酒吧,也供应简单的餐点。位于JACOB酒店的顶楼,因为在七十层楼,所以叫SEVENSKY,七重天。坐在那里,俯瞰整个外滩,有种临空感。林诺觉得那里环境不错,音乐悠扬,很适合偶尔聊天坐坐,虽然她也不常去。
但今天,她叫了程雨,陪她来这里喝酒。她觉得郁闷,凭什么,大家都要她原谅他,好象她快要嫁不掉似的。她爸爸这么说,后来大伯母也来电话跟她这么说。她再喝一口啤酒,对程雨说:“恭喜我吧,我失恋了!”
程雨一眼就明白了,问:“是不是沈翌做了些乱七八糟的事?”
“咦?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呀,虽然你对他没什么感情,但如果不是他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情,你也不会这么干脆跟他分手。”程雨说道。
“是啊,还是你了解我。所以,今天我们不醉不归吧。”
“可是,我不明白,你既然对他感情不深,干嘛还那么郁闷?”
“我只是觉得烦。”林诺也说不清楚,只是最近,特别烦闷。
雷云也是这里的常客,他和王帆走进来时,就看到她们两个女人坐在窗边的沙发上,林诺已经有点醉态了。她在这里喝酒,因为失恋了吗?雷云猜测着。
“啊,那不是林诺和她同学吗?”王帆叫道,这时,程雨也看到他们了,朝他们点点头。
他们走过去,雷云看着林诺,林诺也抬头看到他了,笑眼迷蒙地说:“嗨,你也来这里喝酒啊,来,一起坐吧。”
“她已经有点醉了。”程雨说道,“你们不如送她回去吧,我也想走了。”
王帆马上说:“那我送你吧,雷云,你送林诺吧。”说完,他跟程雨很快先走了。雷云扶她起来,掺着她离开。
“哎,就这样都走了吗,我好象还没付帐啊。”走入电梯的时候,林诺想起来。
“我已经付过了。”他觉得有点好笑,这个时候,她还记着付帐。
“哦。”接下来,她不再说话,乖乖地靠在他身旁。
进了车里,雷云见她自己扣上了安全带,然后闭着眼睛,心想可能还不是完全醉了,放下心来。林诺其实并没醉,她只是没想到今晚会遇见雷云,她都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只好装醉。这个时候,她的心有点脆弱,她不敢靠近他,她怕她想拥抱他。
车行驶在宽阔的马路上,夜的上海,到处霓虹闪烁,好不繁华。林诺看着两边的林立的高楼,那里面,还有盏盏灯亮起在一个个的格子窗户里,看过去,象是透露出无限的繁累。她开了车窗,让风吹进来,凉凉地拂了面颊,也不觉得寒意。
雷云一边开车,一边一直留意着她。见她开了窗,本来怕她着凉,又见她闭起了眼,听着电台音乐,一脸陶醉的样子。后来,她索性把手伸了出去,半截手臂在车外,象是想拦住什么。这时,一辆摩托车从旁边急驶上来,雷云看了心一惊,也顾不得看前方,赶紧把她的手臂拉回来。幸好前面没什么状况,他把车驶到路边停下,然后抓着她的手严厉地问道:“你这是在干什么?”
林诺睁开了眼,看到他极其担心恐惧的神色。突然,她扑到他怀里,声音哽咽:“对不起,对不起。”
见她这个样子,雷云也没办法再说什么,只能僵硬地用双手搂着她,轻拍她的后背。
那一刻起,两人都沉默了下来,直到送她到家。
四月了,日历又翻过一页。林诺听到Lilian在感叹:“唉,上班的日子就是过的快,过了周一就盼周二周三,等周三一过,一周就很快到了周末,就这样一个礼拜,一个月,一年地过去,我也就这样慢慢变老了。”
“呵,谁不是呢。”林诺想想也是,上班的日子就是过得那么快。她想起来,这周末要回老家去。清明到了,她和爸爸要去给妈妈上坟。
隔天周六,她回到老家。下午,钱阿姨开车送她和老爸到墓园。她在墓园门口买了鲜花和香烛,跟父亲一路走进去。站在妈妈的坟前,林诺想着,妈妈走了也快七年了。看着墓碑上的妈妈的照片,再看看身旁的父亲,七年来,每个人有所改变,变成熟了,变老了,唯有妈妈,永远留在了她离开的那一年,永远是那样的容颜。
扫完墓往回走的路上,爸爸跟她聊天,说他目前也已经半退休了,打算和钱阿姨一起经营广告公司,过平淡的日子。他说他也累了,不想参与那种官场的勾心斗角。林诺是支持的,父亲半辈子都在忙碌中度过,现在自己也开始赚钱了,应该好好享受接下来的人生。
父亲又说:“你看看我们这个城市,现在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只有这个地方,都是本地人来。人的一生啊,最终的归结也不过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藏身之处,所有的金钱啊权利啊,到最后也是空的。”他们正走在墓园里,延路还碰到了几个熟人。
“你知道吧,你雷叔叔他们家,算是有钱了,但你蓝阿姨也就这么走了。”
“什么?蓝阿姨没了?什么时候的事啊?”林诺心惊起来。
“好象是前两天走的吧,老雷一两个月前就赶过去了,听说雷云一接到消息也赶过去了,不知道有没见到最后一面。”父亲说着,看她一眼,问道:“你不知道吗?雷云跟你不是在同一个楼里上班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上周他好象都不在办公室。”林诺心里象突然开了一个大洞。天哪,这么重大的消息,雷云还好吗,他还好吗?她发觉自己很想见到他,很想看看他好不好。
接下来的一天,她过的魂不守舍,等到周日下午她上了回上海的火车,一路上还担心着雷云。她打电话给王帆,问他雷云什么时候回来,王帆说好象是今天傍晚到浦东机场,说他明天一早就会进公司。她问王帆是否知道他母亲去世的事,王帆叹口气说知道,说雷云那天接到消息脸色很差,立刻订了机票飞往温哥华了。
林诺挂了电话,心里后悔。怎么没有人告诉她呢,他怎么不告诉她呢,她那时候怎么不去他的办公室看看他呢,如果看看他,她就知道了。
她下了火车,见已经五点了,开始打雷云的手机,一直说是关机了。她于是放下行李,直奔他家去。
站在他的公寓大门外面,她知道他还没回来,手机也没接通,她却还是那么呆呆的等待着。还是清明时分,这雨象是谁的眼泪,一直流不完。春风吹来,还有阵阵凉意。但林诺顾不上这些,她只是站在高级公寓的台阶上,迎着风,她只想等到他。
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她的心,从四年前开始,就留在了雷云身上。四年之中,她小心翼翼地将回忆收好,生怕有一天被打开来灼伤了自己。和他重逢,她害怕,害怕自己再一次深陷。和他在一起,她总是控制不了情绪,她会失控,会伤心,会难过。她见他工作繁忙,会那样心疼。她为他作饭,又那么心甘情愿。所以,当看到沈翌背叛了她,她只觉松了一口气。看看手上的表,这表,其实就是她内心最好的证明。
她抬头望着天空,天空一片阴霾,心里不由地说道:
雷云,你快回来。你是不是很伤心,是不是很难过。我只想看看你,在这个时候,让我看看你,让我陪陪你。
雷云开着车从机场驶往回家的路上。从接到母亲病危的电话到今天已经过了六天,这六天里,他从没感觉有如此沉重哀伤过。即使小时候妈妈不理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她从来不对他展露真心的笑容,他也没有象现在这样,怀着浓浓的化不开的悲伤。他赶到温哥华的家里时,母亲已经去了,他甚至都没能在她最后的时刻跟她讲句话。他只看到她躺在那里,带着安静祥和的神情,象是睡着了一样。他眼看着父亲那几天不吃不喝地守着母亲的遗体,眼看着他在葬礼上一脸肃穆的表情,在深夜里却对着母亲的遗像失声痛哭。哀痛从来没有如此深沉过,深沉得让他觉得难以呼吸。所以,他先回来了,他没有办法继续留在那个地方,感受母亲遗留的气息,看着父亲悲痛的表情。他也拒绝了其他人的陪同,只说公司事情多,就一个人飞回来了。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距离,十几个小时的时差,在这样巨大的悲伤面前,都被忽略了。此刻,他只是很想见到林诺,想见她的笑容,想听她温暖的声音。但他,又怕见她。见了她,他会想疯狂地抱她,吻她,在他最需要她的时刻。
车开进了公寓的小区,远远地,他看到有个长得跟林诺神似的女人站在公寓台阶上。再开近一些,发现就是林诺。她怎么会来这里?雷云走下车来,向她走去。
晚上八点多,林诺总算见到那辆LEXUS开进来了,她看到雷云穿着一身黑色,朝她走过来,她急忙跑下台阶,也朝他跑去。
细雨打在两人的身上,但没有人在意。
“你怎么在这里?”雷云见她似乎等了很久,嘴唇发紫,两颊发红,他惊讶地望着她。
“我……我听说你妈走了,所以,所以想来看看你。你没事吧?”林诺终于见着他了,她的眼里开始聚集水气。很多天没见了,他好象清瘦了点,穿了一身黑衣,有种说不出的忧郁。
“我没事,谢谢你!”雷云平淡地说,他的心里,因她的话而波涛汹涌。
林诺见他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显得有些冷漠。她本来有好多话想对他说,此时,都收回去了,只好呐呐地说:“那,那就好。”然后又再深深望了他一眼,说道:“我,也该走了,你好好休息吧。”说完,便低着头,打算离去。
雷云诧异,她等了那么久,只为和他讲这一句话么?他突然有些不忍心,就说:“要不要先上来喝杯茶?”
林诺没想到他会留她,问:“方便吗?”
“没什么不方便的。”说完,打开车门让她上车。
雷云将车开进地下车库,然后带林诺走进公寓里。
公寓里,雷云泡了两杯茶,一杯给她。然后和她一同坐在沙发上。
林诺再次细细地打量他,他悲伤吗?他难过吗?她还能再关心他吗?
好多问题,她不知道该如何问出口。
雷云也没说话,他盯着那杯茶,看着绿色的茶叶旋转地飘落到杯底,一片又一片。
“雷云,你是不是很难过?”林诺还是问了,她的手搭在他的肩上。
“如果你难过的话,就告诉我。我会陪着你。”她轻轻地说。
雷云突然站起来,走到落地窗边,背对着她:“我不需要同情,你赶快走吧。天已经晚了。”
他对她,从来没有那样绝决地说过话,他几乎在下逐客令,几乎在赶她走了。林诺有些难堪,心里也有些难过。他已经不再需要她了吗?也是,象她这样的女人,总是让他担心,什么也帮不了他。于是,她站起来,走向门边,临走前对着他的背影,幽幽地说道:“我对你,从来就不是同情。我只是刚听说蓝阿姨去世了,我想来看看你,只是想看看你好不好,”说到这里,她觉得喉咙缩紧了,眼睛里全是泪,什么也看不清,“那我,先走了。”说完,正打算去拿鞋。
突然,一只手臂被拉住,雷云已在她身后,将她转过身来,突然发现她满脸的泪。他用手帮她擦着泪,问道:“为什么想来看我,为什么?”他的声音里有着压抑。
林诺的眼泪掉得更凶了,她看着他,这个很多年前就爱恋的男子,断断续续地说:“因为,我发现我一直没有忘记你,我一直把我的心留在你身上,我……”她还没讲完,雷云的吻已经铺天盖地地落下来。他用力地抱着她,吻着她的脸,吻着她的唇,唇舌缠绕,一次又一次。
林诺昏昏沉沉地,她只记得自己被他抱着,被他吻着。过了会儿,他突然停下来,把头埋在她的肩膀,哽咽道:“诺诺,我都没有见到我妈的最后一面……我爸他,很伤心很伤心。”“那你呢?你好吗?你也很伤心难过对不对?”林诺捧着他的脸,她第一次在他眼中看到那么脆弱的表情,她也开始吻他。
“不要伤心,也不过难过,让我陪你,我会一直陪着你。”她一下又一下的轻轻吻着他。
雷云开始回应她的吻,开始加深那些吻。
林诺觉得自己的身体被抵在墙上,雷云的吻从唇上开始蔓延到脖子,到耳垂,到锁骨,到胸口,她一直喘息着,快要无法站立了。突然,他把她抱起来,走进卧室。
两具成熟的身体,比他们的心还要诚实地表达了对彼此的渴望。他们就这样整夜地缠绕。迟来的欲望的火,仿佛因为时间的间隔而烧得更旺更炽热,仿佛想要,把中间那几年无穷无尽的思念全补回来。
清晨,林诺醒过来,发现这不是在自己家里。随即想起来,昨晚她来找雷云,后来他们整晚亲热。到后来,她整个人精疲力竭,雷云抱着她去洗澡,又抱着她回到床上。喔……她红着脸把头埋到枕头里。突然又看看床上空空的另一边,他呢?她急忙起来,没来得及找衣服,就穿着浴袍,赤着脚跑到客厅里。
雷云正站在厨房里,他背对着她,好象在煎蛋。一旁的吐司机上的吐司跳了出来,她看到咖啡壶里也盛满了咖啡。时光,好象在这一刻静止了,一切仿佛回到了四年前,仿佛这四年被突然抽掉了,从来没有存在过。
雷云也回头看她:“你起来了,等一下就可以吃早餐了。”他宠溺地看着林诺,她长发飘然,身上穿着浴袍,他打赌她里面什么都没穿,还赤着脚就跑出来。二十八岁的女人了,还那样单纯的表情和神态,和二十四岁时几乎没什么分别。
突然,林诺跑过来,紧紧抱住他的腰。她果然里面什么都没穿。他关了煤气炉,也转身回抱她。“早安!”他说着吻一下她的唇,然后看到她微敞的领口里的春光,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如果在早餐和你之间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吃你。”说完,看着她,眼里跳动着不一样的火焰。
林诺低头一看,衣服已经松了,她倒抽一口气,连忙拉紧领口,向卫生间跑去,边跑边说:“我马上好!”
雷云大笑起来。大概人总是这样的吧,失去一些,得到一些。他失去了他的母亲,却得到了林诺的爱。生活总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不是吗?
早餐桌上,两个人面对面坐着。林诺很安静地吃着,她不知道此时应该跟雷云说些什么好。他们的关系,从情人到分离,到现在又变成情人,连中间步骤都全跳过了。
“你几点上班?我送你。”雷云吃完了早餐,对她说道。
“可是,我现在觉得好累。”她说道。
他笑了,用了然的目光看看她,她立即脸红了,没办法继续说下去。
“那你先睡会儿吧。要我帮你请假吗?”他过来搂她,亲亲她的额头。
她刚想说好,转念一想,马上说:“不用,我自己请就好了。”心想如果雷云帮她请假,那Johnson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雷云没多久就出门了,走前又吻了她一会儿。林诺躺回床上去,再睡着的时候,嘴边都带着甜蜜的笑。
等林诺进办公室时,已是下午两点。她早上手机一直没开,进了办公室,Laura说有位沈先生打了三个电话给她,还有雷总刚才也找她。说完,Laura又八褂地问:“林小姐,雷总找你什么事啊?”
雷云这么快就找她吗?他们才分开了几个小时啊。她嘴角含笑,却只含糊地说她也不知道。沈翌又来找她,她不知道还要说什么。过了昨晚,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
她发了短信给雷云:听说你找我?很快,雷云回过来:只是想约你晚上一起吃饭,你几点下班?
她看着短信,笑了。正好Johnson走过来,奇怪地看着她:“我听说你好象失恋了,这是失恋的人应该有的表情吗?”
她有点心虚,只好说:“即使失恋了,生活还是要继续啊。”
Johnson看着她,试探地问:“那是不是说,某人的机会来了?”
他是说雷云吗?他们都已经上过床了,还什么机会不机会。她低头不作声,假装忙碌。
陈先生见她态度逃避,也不追问就走开了。
这时,她的手机响起来,是雷云。他见她一直没回复,所以来问问。
“诺诺,你还没说,你几点下班?”
“我现在还说不好,要不我下班就去找你吧。”再次听他叫她“诺诺”,她只觉得,心里甜蜜。
“好,那我等你。”
两个人也没讲几句话,却总觉得充满柔情蜜意,恋爱的感觉就是这样。
不一会儿,手机又响起来,林诺以为又是雷云,看也没看就接起来,柔声问道:“怎么了?”
“林诺,我想见你。”是沈翌。
“沈翌,我想我们之间,已经说清楚了。”这一刻,林诺突然觉得对沈翌有些愧疚。虽然他对她不忠,但她在精神上,早就对他不忠了。她的心里,始终装着雷云。
“林诺,我想再跟你谈谈,你什么时候有空?今天晚上行吗?”沈翌的声音充满恳切。
她心软了,虽然她知道再谈也不过是这样的结果,但又不能让自己那样决然,只好说:“那明天中午吧。不过,我不去那家川菜馆了。”
“好好,地方你定吧。”沈翌象是很高兴似的。
林诺本想说干脆约在JS前面的广场,后来想想那里人来人往的,不太合适,就约了在附近的一家日式拉面店。
晚上七点,她见办公室里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才悄悄地走往雷氏。一进门,果然雷氏的员工也走了大部分,Sandy也下班了。她直接推门进了雷云的办公室,只见他还在看文件,手边还推着好多资料。
她在心里叹口气,他一个礼拜不在,估计更忙了吧。她轻轻的踏在地毯上,慢慢走近他。见他一直低头全神贯注地看资料,林诺绕过桌子,正想伸手蒙他的眼睛,没想到被他一把搂进了怀里,跌坐在他身上。
“原来你知道我进来了。”她低嚷。
“我当然知道,我一直在等你来。”他亲她的脸颊,贪看她柔美的容颜。
这就是爱情吧,早上才见过,马上又开始想念,等着她的到来。
“你今天很忙吧,一定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林诺靠在他怀里,伸手玩着他的领带。
“不急,明天再看也可以。你晚上想吃什么?”雷云双手拥着她,问她。
“都可以。你定吧。”说完,仰起头看着他笑:“这算是约会吗?”
“当然。”他正好吻上她。
结束这个吻的时候,雷云托着她的腰把她拉起来,“走吧,我们去吃饭吧。”再不走的话,他们就要在这办公室里烧起来了。
两人手牵手地下楼,融入繁华夜色中。
第二天中午,日式拉面店里,林诺再次和沈翌面对面。
“林诺,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保证,我绝不会犯那样的错误了。”沈翌抓住林诺的双手,恳求到。
“沈翌,我们之间也许并不适合。你为什么不回头去找那个女孩呢?”林诺想,就算没有雷云,她也不会原谅他的行为。
“我真的不爱她,真的。”沈翌还在那里重申,象是怕林诺不相信。
“我也不爱你。”林诺挣不开他的手,直接这么说。
“你是因为那天的事情才这么说的吧,以前我们之间一直不错啊。”沈翌还是不接受她的说法。
“我已经有新男朋友了。”不得已,她只好说出来。
“我不相信,你以前一直都没有别的交往对象,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有了新对象呢?”
林诺听了这话,才知道在他眼里,她的行情原来这么差。
果然,沈翌又说了:“你们全家也都觉得我是个不错的交往对象,你的年纪也不小了,为什么我们不能继续发展呢,我都说了,我和她只是逢场作戏,不能当真的。”
林诺有点生气,她本来是同情他的,现在觉得根本没必要谈下去。她最后说:“我们观念太不同。如果说你是逢场作戏的话,也未必入戏太深了!”说完,站起来拿了帐单朝门口走去。
她越想越觉得今天的会面根本没必要,她现在也有雷云了,跟沈翌实在不该太牵扯不清。
正在这时,沈翌又跑出来抓住她的手,说:“你原谅我吧,你知道,我在外面出差应酬,难免会遇到那样的女人,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他们都在广场上,这里人多,还经常在中午时分会碰到同事。林诺觉得十分尴尬,他这样拉着她,是想挽留什么呢?她甩开他的手,明白地说道:“没有以后了,我们已经结束了。”说完就快步走进大楼里去。他们这栋楼的门禁十分森严,访客需要验身份证登记才能进入,还有重重关卡,所以她知道,沈翌不会跟进来。
在电梯里,她不禁想着,男人是不是都这样呢,喜欢搞逢场作戏这一套。那雷云呢,他的工作更需要和人交际应酬,他也那样吗?这个猜测顿时让她不舒服。回到办公室,她拨了雷云的手机。
“喂,诺诺?”他的声音传来,背景好象很嘈杂,象是在饭店里。
“是我。你在外面吗?”
“是啊。”说着,他好象换了个地方说话,听起来安静一些,“我正和几个客户吃饭,你呢?”
“我刚吃完饭,只是想打电话听听你的声音而已。”
“噢,”雷云的声音里带着笑,带着温柔,“想我吗?”
“恩……不太想,只是想你的声音。”林诺俏皮地说道。
“呵呵……可是我很想你。”他笑着,然后轻轻地说道。在她听来,象是耳边的低语。
“晚上你等我,一起吃饭吧。”他又说。
“好啊。”正在这时,林诺听到电话那端他的助理在叫:“雷总,大家等你呢。”
“你有事先忙吧,晚上我等你。”她说。
“不好意思,我要先挂了,我们晚上见,嗯?”
“好。”电话收线了,林诺的心又雀跃起来,她已经开始期待晚上的见面。
这天傍晚,雷云没有等她来找他,就先走进了酒店市场部的办公室。秘书Lilian正要下班,一见是他,马上站起来:“雷总您好!您找陈先生吗?”
这时,Johnson也从办公室里走出来,也象是要回家的样子。
雷雨惊讶地看着他:“你也这么早下班了?”现在才刚过六点,他是因为约了林诺所以才提早走人的。
“啊……今天早点走。”Johnson看到雷云这时候来,显然有些尴尬。
“老板,你天天都是这时候下班好不好。”Lilian一下拆穿了他。
雷云又看看林诺的办公区,里面传来翻文件的声音,还有她打电话的细语。他明白了,Johnson是把工作都转给了她,所以自己每天快活地提早下班。
“OK,OK,我知道了。从明天开始,我就减少她的工作量,行了吧?”没等雷云讲话,他主动保证。
一旁的Lilian看得惊讶,不过没作声。
“这是你自己说的啊,你可别忘了。”雷云瞪他一眼,走向林诺的位置。
“老板,雷总是不是对我们林小姐有意思啊?”Lilian兴奋地问道。
“连你都看出来了啊,他也表现得太明显了。”Johnson摇摇头,往门口走去。Lilian显然很惊讶,站在位子上,还在消化刚才听到的内容。
林诺正在给一个客户打电话,看到雷云走了进来,坐在她面前。她眼睛瞪的大大的,表情有点可爱,雷云笑出来。她向他指指电话,让他等一会儿。雷云表示不介意,他开始打量她的周边,她的座位里侧的墙面,贴满了各种小指条,显然平时事情很多。他又看到桌上摆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罐,小小的,里面装满了一颗颗五彩的……星星?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些小颗粒,看起来象是手工做出来的。放在电脑旁边,显得很有趣味。再旁边,摆着她的台历,他拿过来翻着。每一天的空格里都填着一些安排事项,他想起上次到这里来的时候,正看到她画了一颗心,就翻到了八月份的那一页,8月18日那个空格里,果然画着一颗红色的心。为什么?是因为那天他生日吗?正这时,林诺的手伸过来,盖住了日历,脸上有着羞涩的表情。他真的猜对了,于是把自己的手覆在她的手上,紧紧握住她的手。她还在听客户讲话,两个人就这样双手交叠着,也没说话,互相对视,眼眸传情。
等她结束了电话,雷云还是握着她的手。她不好意思提日历的事,只好找个话题:“你怎么会过来?”
“不是说晚上一起吃饭吗?”他见她要开始收拾东西,于是松开手,也站起来。
“可是,”说着,林诺走到外面张望,幸好人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你就这样走进来,不怕被人看到吗?”
“我们又没什么见不得人,为什么怕别人看见啊。”
“但……我会不好意思啊。而且,你是雷总,你知道酒店里,应该是这栋楼里,都多少女人暗恋你吗?”林诺说到后来,觉得自己的语气酸起来。
“呵……”这话,他听很多人说过,但从没有象此刻那样,让他听了那么高兴,尤其是她带着微酸的语气说出来。“你也会吃醋吗?”他走到她身旁,双手搂她的腰。
“我才不吃这种无聊的醋呢。”林诺说着,抬高了下巴。她很早以前就知道他是个万人迷,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那就好。虽然我是很希望看到你为我吃醋,但这种事我们都没必要在意。”
他希望她为他吃醋吗?这想法听起来好象很在乎她。一起走进电梯的时候,林诺笑起来。
“对了,晚上吃什么?”
“我在外滩XX号的餐厅订了位,去吃法国菜。”雷云说道。
“啊,那要吃三四个小时呢,好麻烦,会睡着的呢。”林诺知道那家的法国菜相当有名也相当贵,但吃法国大餐过程太冗长。
“你敢说跟我一起吃饭会睡着?”雷云眯着眼看她,随后说,“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你睡着的。”说着,他又在她耳边补了一句:“今天整晚,我都不会让你睡着的。”
“走啦走啦,去吃饭。”这样的话,太让人脸红心跳,见电梯已经到了底楼,她赶紧拉他走出去。
一个脸上带着害羞的表情,一个嘴角洋溢着愉悦的笑容。重新坠入爱河的人,脸上写着的,都是藏也藏不住的幸福。
沈翌还是没有死心。林诺在收到花以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那天见面以后过了三天,一个周五的下午,林诺收到了他送来的玫瑰花。很大的一束,火红火红的,起码有三十几朵。上面还别着一张卡片,里面的字写的过大过醒目:亲爱的,请原谅我!沈翌。
这花,从大堂保安处拿到他们这个楼层,再从一个个部门问过来。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有人送了她一束火红的玫瑰。而且,那张卡片写的那么醒目,恐怕也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和男朋友闹矛盾,现在对方主动来道歉了。
沈翌象是铁了心想要她原谅他。林诺开始觉得头痛起来。她该怎么办呢?她那天实在不该把问题模糊化的,应该直接强调她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这个事实。现在怎么办呢,要不要把雷云搬出来?想到雷云,她才惊觉,不会连雷云到知道这束花的事情了吧。想想也不是不可能,这栋楼里,雷氏和雅各酒店,都是非常重要的单位,总有些熟悉的人在传话,何况,还有她老板这个大嘴巴。
“真是麻烦了。”林诺用手捂着脸,喃喃自语。雷云知道了,会不会很生气呢。
这时,桌上电话响起来,她接起来:“Hello,Noraspeaking。”
“林诺,是我。”又是沈翌。此时此刻,林诺发觉她最不想听到的就是他的声音。
“什么事?”她故意用冷淡的语调讲话。
“你收到我的花了吗?喜欢吗?”他语气期待,反而让林诺没办法再冷淡了。她只好说:“沈翌,你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没有用的。”
“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那你说,你要怎么样才能原谅我。”他急起来。
“我上次就告诉过你,我现在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是真的。”说到这里,她发现其他同事好象也走过来。她说不下去了。周五的下午,如果事情不太多,本来就是各个办公室最八褂的时间,她真的不想成为别人谈论的主角。
“你骗我!我不相信!你倒底要我怎么样嘛,你……”
“我现在有点忙,晚点再联系你,好吗?”她打断了他的话,说完赶紧挂了电话。
林诺离开座位,走到老板办公室门前,说:“我下去喝杯咖啡,呆会儿上来。”
Johnson抬头,关心地问她:“是去见男朋友吗?”
“不是!”她大声地说道。随即离开办公室,也同时关了手机。
走廊上,又碰到另外的同事,纷纷上来说:“男朋友很有诚意啊,送那么多玫瑰。”
她只好佯装笑容,心里已经快要抓狂了。
走到楼下的星巴克,她一个人点了一杯摩卡,坐在窗边,开始思索沈翌的事情。是自己当初分手得太干脆了吗,所以他才不甘心?可是,遇到这样的事情,有几个女人是能忍受的呢。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一杯咖啡喝完了,她还是没想出解决的办法来,到是碰到了也来买咖啡的Sandy。
Sandy一看到她就朝她打招呼:“林小姐,你好啊。”
林诺朝她走过去:“叫我林诺好了,不用那么客气。你也来喝咖啡啊。”
“不是,帮我老板买的。”Sandy说,随后又小声地说,“他今天好象心情很不好。”
林诺一愣,忙问:“为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早上还好,从今天中午开始,他好象就情绪不佳,但也没说什么。”
“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不会拿你们出气啊?”林诺有点好奇,很多老板都是这样,雷云也会吗?
“那到不会,他其实很会控制情绪,不太看得出来。我是因为跟他相处久了,有点了解。再加上最近他心情一直很好,只有今天不太一样,所以才这么猜的。”Sandy说道,她还满喜欢跟林诺聊天的。
“对了,听说你今天收到很大的一束玫瑰花啊?”Sandy又说道。
“你也知道了啊。”她心想,雷云也知道了吗,他是为这个生气吗?
“是啊,我是听酒店的其他人讲的。”正所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又是在这么八褂的公司里。
“哎呀,糟了,我忘了问老板要我买哪种咖啡了?”Sandy走到柜台前,这才想起来。
“ESPRESSO,不加任何东西。”林诺随口说到。
“这种他会喜欢喝吗?”Sandy问。
“你试试吧。”林诺说着,这时看到Laura朝她跑过来:“林小姐,汪太太来电话问你关于喜宴的事情。说很急,请你尽快回个电话给她。”
“好吧,我跟你一起上去。”她说着,顺便朝Sandy挥挥手。那位汪太太最近在他们酒店办喜宴,结果要求条件都非常的多,她也不敢怠慢。
Sandy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将纸杯的咖啡递给他。
“谢谢。”雷云接过来。
“其实我刚才忘了问你想要喝哪一种,结果在咖啡店碰到林诺,她说你爱喝ESPRESSO,没买错吧?”
“没有,我是想要ESPRESSO,谢谢你!”雷云朝她道谢。林诺,原来还记得他说过的话。可她怎么会这时候在咖啡店里?
“她……是一个人吗?”雷云还是问出了口。
“是啊。”Sandy正转身要走,听他这么问,立刻回答了。“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正打算要走,好象一脸苦恼的样子。”说完,她走出了总经理室。
听她讲完,雷云觉得,自己的气好象消了点。他从今天下午听说林诺收到沈翌的花开始,就很郁闷。沈翌还对她念念不忘吗,那她呢,她也是吗?他觉得他心里,居然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他打电话给她,她不在办公室,手机又关了,他的心情更糟。现在她应该回到办公室了吧,他打电话过去,结果占线。他只好先忙其他的事情去,这一忙,一直忙到了晚上。等七点多的时候,再打林诺的电话,办公室里已经没人接了,她的手机又没开。她在搞什么呢?偏偏今天又是周五,想找她一起过周末都不行了。
雷云只好整理完文件,先回家去。
晚上12点多,林诺又一次被火警的声音惊醒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好象火烧的离她住的房子更近,她感觉房子的温度在上升,墙壁都开始变得温热。她突然害怕起来,怕是火要烧到自己家来了。连忙起来穿好了衣服,想理点东西跑出去,又不知道带什么好,结果只带了那只CARTIER手表和手机、钥匙,咚咚咚地一路跑到楼下去。楼下的大门口,又是挤了一堆人,这次,火似乎烧得更旺,消防人员来回地跑。她真正恐惧起来,忙摸出手机来。这才发现手机没开,立即开了机,然后打给雷云。第一时间,她能想到的只有他。还好,他的电话马上通了。“雷云,是我。”她的声音里带着慌乱。
“怎么了,诺诺,你在哪里?”他听出她的慌乱,忙问她。
“我……我在我家大门口,这里又着火了。我有点害怕。”
“你在那里等我,我马上过来。”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想着他就要过来了,林诺心里稍微安定点。她站到马路边,想早点看到他。这时,弄堂那边的火还没控制住,他们这栋楼的住户到好象都跑下来了。听有些人讲,这次好象是弄堂另一边的房子起火了,离他们的房子很近,只有几米远,所以墙壁才会那么烫。她住五楼,还算好的,住一楼二楼的,早就吓死了,连忙逃出来。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她看到雷云的车快速的驶过来,停在她面前。他神情焦急地从车里走出来,只见她瑟缩地站在深夜的街上,脸上带着脆弱的表情,他过来抱住她。
“是哪里着火了?还是那片旧房子吗?”他问道。
“是啊,火烧得我家的墙壁都变得很烫,吓得我还以为我那里也快要着火了呢。”她靠在他身上,还是有点后怕,幸好他来了,幸好。
“没事的。”雷云搂着她,“冷吗?”说着,他把外套脱下来给她穿。
他的外套好温暖,他的怀抱也好温暖。
这时,消防人员说话了,要求住户先不要进去,说房子里面目前都是浓烟,会有毒气,过两个小时再进去。
“外面冷,我们先到车上去吧。”雷云把林诺带上了车。
坐在车里,他见她还是有点冷的样子,看看路边的便利店亮着灯,就说:“我去帮你买杯热饮来。”
“不用不用,你别走。”林诺马上过来拉住他的手,不让他走。“我不想喝,我只要你陪着我就好。”她的语气低落下来。
雷云过来抱着她,“好,我不走。”说完,吻吻她的唇。她主动回吻他,两人越吻越深。
结束了吻,林诺把头埋在他胸前,轻声问:“雷云,你今天在生我的气吗?”
“唉,现在已经不气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与其说气,不如说担心。他担心她不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他担心有人想要抢走她。但看到她这个样子,他保护她都来不及了,怎么再生气呢。
“你在气沈翌送花的事情吗?”她抬头看他,着急地对他说道:“我跟他真的已经没有关系了。你要相信我。”
看来,她也是在乎他的,这个发现让他高兴。“恩,我相信你。”他的头抵在她的肩上。
“你从没问过我沈翌的事,你不好奇吗?”
“说不好奇是假的。但我想,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总会讲的。如果你不愿意,我也不逼你。”雷云轻触她的额头,笑着说。在今天下午,他是真的很想知道,但此刻,反而无所谓了。
他对她那么宽容,林诺想着,还是打算对他坦白:
“我和沈翌,是家里人介绍的。我本来……也是听了大家的意思,好象每个人都急着把我嫁掉一样,所以我就跟他交往看看。我们认识了半年,其实中间见面的机会也不多,再后来他提议去见父母,我就答应了,想想也没什么不好。直到后来,遇见你。”林诺说完,抬头看他。
“那后来你们怎么分手的?”雷云想起上次在她办公室里听到的电话。
“他出轨,被我抓到。我想,即使没有你,我也不能忍受这样的行为。”
“他现在不想放弃你?”
“唉,我不知道,其实我本来对他也有愧疚,我的心里想的人一直不是他。”
“那你心里想的人是谁?”雷云逗她。
“你不知道吗?我自己好象也忘了呢。”她嘴硬不说,一半是因为害羞。
“呵呵……”他又开始亲吻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们的谈话中总是少不了亲吻。
过了会儿,林诺又说道:
“今天的火灾,让我很害怕。我想,我说不定会早点去立份遗嘱。”最近亲眼见到两场火灾,让她觉得人生无常。
“你在胡说什么?”雷云听了,马上抱紧了她。他想起母亲的去世,“这种事情不能随便做的,知不知道。”她怎么讲这种话,听起来那么不吉利。
“哎呀,我只是随便说的,你不要当真。”她也反身拥抱他。他当真了吗,怕她离去吗?
“我是不会离开你的,但你也不准离开我!”她认真地说,在经历过与他的分离后,她是真的这么想。
“唉,我真的注定一辈子为你担惊受怕。”
“乱讲!”她嘴角还是笑了,“对了,如果要你写遗嘱,你的所有财产要怎么分配?”
“当然都给你。”他想都没想地说。
“给我?应该有很多吧。为什么不捐给其他机构呢?”媒体说,他的身价过亿呢。
“如果我有天不在了,那就由你来分配我的财产好了,看你想怎么处理都行。”他平静地说道。
她终于感觉到他刚才所害怕的了,忙捂住他的嘴,说道:“你也不要胡说!如果你不在了,我可能也活不下去了。”她更害怕了,忙搂住他的脖子。
“你啊,”雷云拿她没辙,又看了看眼前那陈旧的房子,“眼前最重要的是,你住的地方太不安全了,先不管以后,我没办法看你再住这里,你要不要搬来跟我一起住?”
林诺看着眼前的所有箱子,她就这么搬进了雷云的公寓。
那天夜里,他跟她提出搬过来一起住的想法,她以为他是征求她的意见,于是就说:我考虑一下吧。
哪知道,雷云说:“你住这里,我实在放心不下。你看见了两场火灾,就开始胡思乱想,要写什么遗嘱。再发生点什么事,不知道你会想要干嘛。与其这样,不如让你和我一起生活,我也安心点。”
她不服气:“你把我说得象小孩子一样,你不在的时候,我也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啊。”
他又说:“或者,我帮你找个房子,反正你远离这栋房子就好了,这里周围火险隐患太多。”
她想想这样也好,忙问他要帮她找哪里的房子,结果他说就他的公寓隔壁。搞了半天,他住的整栋楼都是雷氏的产业,他还说可以把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她连忙拒绝了,觉得有点好笑,他跟她,搞的象金屋养娇似的。
最后,他说给她一个星期的时间考虑,顺便整理东西。后来,她又拖了一个星期。最近,雷云也很忙,就先没催她。结果呢,就在这个周末的时候,他又提起了这事,她本来是不想搬的,她跟他,才开始不久,就住在了一起,是不是太快了点?结果他说:“我们四年前就在一起生活过,也不会有什么适应问题。”后来,她被他抱一下,亲一下,莫名其妙地就同意了。事后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很没意志力。
今天是周日,他一早就过来了,帮她整理东西,也帮她搬家。她才搬来四个多月,所以行李也不是很多,除了鞋子。理完后,东西刚好装满他的车。就这样,她挥手告别了原来的老房子,开始在新居安置下来。
雷云看着林诺在那里整理自己的东西,他已经把地方都腾出来给她用。没想到,她的衣服到一点都不多,一个衣橱最多就挂了一半。到是其他的东西一堆。象是香水瓶,一个个全是空的,她还都完好地留着,说这些瓶子很好看,很有收藏价值。还有高跟鞋,双双都极具女性气质,大概加起来起码有三十双,她还都保留着盒子的,说她要看到盒子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的鞋。还说她曾经想过要把每双鞋子拍张照片,打印出来贴在鞋盒上,这样以后找起来就方便了,他在想,女人是不是都喜欢做这些无聊的事情。不过,他可不敢告诉她。说不定哪天,他还会心甘情愿地帮她拍照,只要她要求。
叫她搬过来,是他想照顾她。她一个人住那边,实在让人不放心。结果她一拖再拖。他又提出要送她房子,结果她拒绝得快,好似他说要送她毒药。她的理由是:这样看起来象金屋藏娇。让他哭笑不得,他跟她是那样的关系吗?后来想想也算了,反正等他们结婚了,他的财产一样是她的。
她今天刚搬进来,马上说:我平时可能没空做家务,也没空做饭。
他说好,没关系,每天会有钟点工来打扫,也可以叫她做饭。
结果,她又失望地说:你不想吃我做的饭了吗?
他笑起来,诺诺有时候真是可爱得过头,他只好说:我当然想吃,不过你想做的话就做,不想做没时间做,我们就吃别的。
这样,总算让她安心地住下来。雷云觉得,自己总算也安下心来。想跟她一起生活,跟她在一起,是他这四年来最大的愿望。
林诺理完东西后,本来想去买菜做饭的,这好歹算是他们同居生活的开始,应该庆祝一下。结果雷云说,她今天已经忙了一天了,再做饭太辛苦,还是去外面庆祝吧。于是,他们就在附近的日式烧烤店,欢欢喜喜地吃了这顿饭。回到家,大家都累了,就洗了澡躺在床上看电视聊天。
看看吧,这个公寓,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他又一定要她搬来,想想就知道每天晚上会上演什么样的激情戏。她在想,一起住下去,如果哪天他敢不娶她的话,她要不要来个以死相逼。说着,她看向他,现在的雷云,跟四年前的他确实很不一样。他更成熟,更强势,也把情绪隐藏得更好。
雷云的手伸过来抚摸她的脸蛋:“为什么盯着我看?”
啊,被他发现了。“我在想,现在的你跟四年前的你,有什么区别?”
“哦?那你有什么结论呢?”他感兴趣地问。
“以前的你,比较懂得尊重我的想法,比较会听我的意愿。现在的你,比较强势。”
她的意思是,现在的他不尊重她的想法了?
“我以前就是太依你了,才会让我们两个分开那么久。”他说道,顺便转过身来搂住她。
林诺呆了呆,四年前,的确是她坚持要两人分手的。她那时,那么没有安全感。
“雷云,你怪我吗?”她问。
“我现在已经不怪你了。可是,我想知道,我走了以后,你搬去哪里了,你后来生活得好吗?”
“那个房子里,全是你和我的回忆,我住在那里就不停地想你。后来过了两个多月,租约快到期了,我就搬了。为了让自己没时间想你,我也把生活填得很满。你知道吗,我后来每个学期都拿到奖学金呢,从来没有那么用功读书过。”她躺在他的臂湾里,笑起来。
“你原来打工的地方也不做了吗?”
“后来换了一家,那家的老板把店盘出去了,我就另外找了两家店,做两份工。”
“你那时候,一定很辛苦吧。”他有点心疼她,这个傻女人。
“也没什么。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搬了家,还换了工作?”
“因为,我去找过你。”
“什么?你什么时候回来找我的?”林诺抬头看他,满眼惊诧。
“就在我走了以后的第三个月,11月中旬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就飞过来想看看你。”他也看着她,把她圈在怀里,继续说,“我托心怡打听你的近况,没想到后来你跟她也联系少了。结果我跑去你住的地方,你打工的地方,都找不到你。后来又去图书馆找你,但图书馆太大了,要找一个人也很难。那时候,你也没有留联系电话给心怡,所以,我都找不到你。”
他讲话的语气很平静,可是,林诺还是听出了深深的遗憾。她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段,她太惊讶,也太感动。就转过身,捧起他的脸,问道:“你在那里找了我多久?你等了我多久?”
“我找了你整整两天。”他见她流下泪来,忙低头吻她的眼泪。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来找我。我当时……只是因为刚搬家,所以一时电话都没装好。我那时,还忙着参加学校社团,我都没和过去的同学联系了。但我不知道,你会跑来找我。真的,对不起。”她不停地落泪,她伸出手紧紧抱住他。
“诺诺,别哭啊,一切都过去了。我们现在不是又在一起了吗?”他安慰她,轻轻吻她。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说对了,我一直在让你担心。我们那时候根本就不该分开的,对不对?”她觉得无法原谅自己。
“我无法评价说对或不对。因为那时,你的坚持,我才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我也确实想去哈佛看看。但是呢,如果那时我们在一起,也许今天也过的很幸福,也许已经分手了,因为各种理由。那时的我们,跟现在相比,确实年轻了。所以,我也无法说清。”雷云缓缓地说着,看着她的眼睛。
“但是,有了那样的分别,才让我更想抓住我们的现在和未来,你懂吗?”他又说道。
“我懂,是我不好。你惩罚我吧,都是我不好。”她靠在他的胸膛上。
“这是你说的哦,拿你自己来补偿我吧。”他在她耳边低声说,眼里升起浓浓的欲火。
林诺还来不及脸红,火热的吻,火热的触摸,已经席卷而来,一阵阵地淹没了她。
这样的夜,就象四年前的无数个夜一样。
爱情,无论时间空间,只要心里存在,总会在适当的时间,重新燃烧。
同居生活开始了,林诺发现确实没什么适应不良的问题。她和他,都不是太计较的人,也都懂得尊重对方的生活方式,必要的时候互不打扰。
每天,她的生活很忙碌,雷云比她更忙碌。他每天八点出门,到晚上八点以后才回家。如果有应酬的话,那起码要十点以后才能到家,但最晚又不会超过十二点。她自己最近也忙。四月份了,酒店活动越来越多,她每天也在加班,搞到七八点才回来。
所以,有时候,他们两还能约到一起吃晚饭,更多的时候,两个人都各忙各的。林诺习惯早睡,一般十一点以前一定入睡了,而雷云呢,总要十二点以后才入睡,所以,她有时候也不记得他什么时候上床的。他也尊重她,不会等她睡着了,再过来把她吵醒。他们一周五天,每天见面聊天的机会就在早晨吃早餐的时候。那时候,可以一起聊聊天,谈谈最近周边发生的事情。就是这样,他们的感情也还不错。
林诺心想,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他们两,恐怕是相处时间不够吧。
只有到了周末,雷云才真正抽得出时间来。所谓的抽得出时间,指的是有空和她在床上温存,在客厅里一起看看电视或者碟片,一起在家吃顿她做的饭。有的时候,周六他都要忙着应酬,或者加班,一忙又是一整天。
不过,她也不是很介意。她喜欢拥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正好雷云没空,她又可以回复原来一个人的那种日子,有空约了朋友或者同事,一起去逛逛街,去喝茶吃饭。雷云一开始还担心她会向他抱怨,他没时间陪她。后来发觉她很能自得其乐,也就放心了。甚至她晚上约了别人吃饭,他都只说:“如果太晚回来的话,告诉我,我去接你。”她有时候都想,他不会担心她跟别的男人去约会吗?就这么放心她?
结果,事实证明,他也不是完全放心的。有一次,沈翌又来找她。他又苦苦缠了她好多天,林诺已经有点无计可施了。但沈翌,好象真的对她很有感情的样子,看他那个样子,她又不好冷言冷语。而且,周围的同事都不知道她跟雷云交往的事,都以为她的男朋友还是沈翌,还纷纷出来为他说话,搞的她更烦了。最后,她索性再约沈翌出来吃饭,彻底地告诉他,她真的有男朋友了,现在也跟男朋友住在一起。沈翌好象是相信了,可是偏巧不巧的,那天吃完饭沈翌送她回来,雷云正好看见了。
他虽然没朝她发脾气,但她知道,他气了很久,一直脸色很难看。她在家里苦苦跟他解释,之前沈翌的种种行为,以及当天晚上,她跟沈翌说了什么。
结果,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都已经在一起了,为什么我们的关系不能公开。如果大家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他也不会再这样纠缠着你。”
他又说:“你当初跟我分手的时候,怎么那么干脆,后来连所有联系都断了。现在对着他,为什么你硬不下心来?”
林诺马上过来环住他的腰,说:“好,好,都依你。你说要公开我们的关系就公开。你说不见他,我就真的不会见他。”一见他提起过去,她马上投降。谁叫她理亏呢,谁叫她愧对于他呢。
雷云叹息了,立刻转过身来抱她吻她,她也乖乖地让他抱,让他吻。是她心里有愧,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对她这么没有安全感。该担心的人是她啊,有多少女人觑觎着他,他知道吗?
就这样,他们之间连吵架也吵不起来,那天后来又是以一场激情收尾的。
为了不让她受委屈和压力,雷云用了最最自然的方式公开了他们的关系。有一次一个杂志给他做了个专访,最后问起他的感情生活。他直言自己有女朋友了,四年前就相爱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分开了。他一直没有忘记她,最近又重新遇上,所以两人再续前缘。这则新闻一出来,大家议论纷纷,都在猜测谁是他心爱的女人。
之后的一天中午,他带着林诺,手牵手地去吃饭。所有人一下子都明白了。
林诺本来以为自己会成为所有女性的公敌,结果却不然。不知道是她现在的人缘变好了,还是雷云的痴心打动了众人,周围认识她的同事听说了都很高兴,纷纷前来祝福她,也说很羡慕她。连她的小助理都说:“林小姐,你和雷总站在一起确实很相配呢。”她和雷云相配吗?她不知道,不过听到别人这么说,还是开心的。
还有些熟悉的人更是替他们高兴,包括她的老板、王帆、和Sandy。她老板一脸贼笑地说:“我说呢,怎么一个失恋了,笑的一脸幸福,另一个刚参加完葬礼回来,也不见情绪低落。”
当然,总有说风凉话的人。有次在洗手间里,林诺便听到两个不认识的女职员在议论:
“你听说了伐?雷总的女朋友是楼上酒店的一个副理。”
“听说那女的之前有男朋友了,后来可能看雷总条件更好,所以把男朋友甩了。那男的还来苦苦哀求了好几次呢。”
“这也是满正常的嘛,毕竟雷总这样的身价,又几个女人会拒绝。要我,我也会甩了原来那个。”
林诺等她们讲完了才走出洗手间,想想也是好笑。雷云现在忙到这种程度,每天加班到十点多,还常常跑无锡苏州,说那边有新的项目正开工。有时候,她一个星期都见不到他一面。他们两个,常常是在他的办公室里见面。还能怎么样呢,两个人偶尔见上一面,一个拥抱,一个亲吻,抵过千言万语了。见他这么忙,五一长假时,林诺主动要求留下来加班。雷云本来是想腾出时间来陪她的,她反而惊讶了:“你居然会有空?”
雷云听了,以为她责怪他,忙愧疚地说:“对不起,诺诺,我最近太忙了,冷落了你。”
看看吧,这样的男朋友,她想生气都没办法气他。
后来见她加班,雷云索性把假期挪到五一以后,又继续忙他的工作去了。
林诺其实加班那几天也不算太忙,晚上就约了程雨和李娜出来吃饭。
三个人坐在一个港式茶餐厅里,点了一壶茶,一堆的点心,慢慢吃慢慢聊。
知道她和雷云又走到了一起,她们都为她高兴的。
程雨说:“恭喜你啊,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了。”她还在等她的那一位,也不知道是不是陈浩。
李娜则说:“雷云是万中挑一的男人,不过,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你也会比较辛苦。”是啊,现在的雷云,已不是四年前的他了,她怎么会不知道呢。只是爱得越来越深,路只能两个人坚持走下去。
程雨感慨:“一转眼啊,我们这种年纪,都被人叫做熟女。从淑女到熟女,听起来真是令人感伤啊。”
“听说现在有钱又有身份的男人,大多喜欢年轻MM,对熟女是敬而远之的。”李娜也在旁边说到,“所以你们两个,趁着现在,有男朋友的赶紧和男朋友结婚,没男朋友的赶紧去找一个。”她每次到最后,免不了这样的训词。林诺和程雨相视一笑。
林诺想,她还是不要把这些告诉雷云比较好,免的他以为她在逼婚呢。她觉得他们目前这样很好,还不想结婚。
不过,她有天还是忍不住,在雷云的办公室里,问他:“听说现在的男人大多都喜欢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是不是啊?”
雷云听了哈哈大笑,捧着她的脸说:“别人喜不喜欢我不知道。在我看来,你有时候和二十出头的女生差不多。”
他是说她幼稚了?
他接着说:“外表看起来是没什么差别,不过,你思想更成熟,更明白事理。而且,”他顿一顿,低头扫过她的曲线,“也更美,更性感!”
她打他一下,“在办公室里呢,你注意一下。”
他得意地笑起来,尽情地吻她。
他们两个就是这样,明明可怜巴巴地只能把办公室作为约会的场所,还是趁着午休的时间,居然也能甜蜜起来。
五一过后,林诺补休假,雷云也把时间空出来,他们总算一起有了假期,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天。雷云问她,想去哪里玩。她说想去海边,结果他们去了马尔代夫。她不知道雷云怎么做到的,明明临时决定要去的,他只问她要了护照,签证没两天就下来了。她去订酒店,他订机票,一下就搞定了。飞到那里的一个岛上时,已近傍晚,蓝天碧海,辽阔无边,美的令人惊叹,身后又是奢华温馨的度假别墅。这种时候,林诺不得不承认有钱的好处。他居然带她来这么浪漫的地方,象是,象是提前度了蜜月。
他们在充满热带植物的花园里用早餐,在湛蓝清澈的露天游泳池里游水嬉戏,在夜晚吃着当地最美味的海鲜烧烤,在沙滩上看海,从日出到日落,或在房间里缠绵,一次又一次。这四天里,他们一半的时间在床上,一半的时间在海边。有时也坐游艇到深海,去潜水,去看更美的风景。更多的时候,她穿着花色鲜艳的比基尼在他面前走来走去,他不想让这般美丽性感的她走到外面去,于是在充满热带的蜜月气息的房间里,一次次地诱惑她,一次次地被诱惑。
临行的前一天,他们坐在酒店后面的沙滩上。夕阳渐落,晚霞映满了天边。林诺想起以前在老港,他们也这样一起看过夕阳。这时,不知是谁,在海边放起烟花来。小小的,一束又一束。林诺从躺椅上一跃而起,拉着雷云说,“烟花啊,这里居然能看到烟花。”雷云也站起来,握着她的手,他们对望,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回忆的痕迹。
“诺诺,我们跳舞吧。”雷云说着,过来搂她的腰。
林诺有些惊讶,但也应允了,她的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起初,她有些僵硬,在意别人的目光。见他那么自然地搂着她跳,他看着她,仿佛他们是在一个灯光明亮的舞池里,仿佛那个舞池里只有他和她。她也放松下来,带着笑凝视他,渐渐靠着他的身体,跟随着他的舞步。
在这片人群散去的沙滩上,天色暗下来,只有他们两,互相搂抱着慢舞。雷云只穿着沙滩裤,她穿着比基尼,外面披着半透明的沙笼,他的小麦色皮肤衬着她的白晰,就在那里,身体贴着身体,缓缓地移动脚步。没有音乐,雷云在哼一首Beatles的老歌:“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when life was slow and alsomellow……”
伴随着他低缓的声音,林诺双手环着他的脖子,跟他一起哼起来:“Try to remember and if you remember,thenf ollow,follow……”
远处的海,一阵阵,拍打着岸边,寂静的沙滩上,只有他们两,旁若无人地跳舞,不知要跳到何时,在满天的星光下,在海风的吹送中……
雷云拿起桌上他们合影的相框,照片里,林诺穿着印花裙,带着草帽,仰头笑得灿烂。他站在她身旁,拥着她,也是一脸灿烂的笑,他们身后一片淡蓝清澈的海,和天空连成一色。
“嗯哼!”Johnson敲敲门,低哼一声,走进来。
他把照片放回去。
“提前度蜜月回来了?”Johnson笑嘻嘻地问。今天早上,他也这么问林诺:How’syourhoneymoon?结果林诺不好意思,拒绝回答他,只是一个人躲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看照片。
没想到,他也在看照片,看看这两人的合影,笑得都快挤得出蜜来了。
“你找我就想问这个?”雷云也笑了,虽然没有正面回答他。
“我来是告诉你,Maggie又回来了。”Johnson坐下来,一脸正经地看着他。
“So?”
“你不会不知道吧?她自从去温哥华参加完你妈的葬礼后,就邀请你父亲和你们家其他人去美国那边了,两家不知道谈了什么。她这次又回到上海来了,说是有极其重要的事要做。”Johnson说道。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雷云是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父亲和小姨一家都去美国了,只说想去散散心,没想到背后还有这样的故事。
“她前两天来找我,还喝得大醉。”
“为什么?”
“为什么?你还问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和Nora交往的事啊,你交个女朋友,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能不伤心吗?”Johnson大惊小怪地看着他。心想,同样是女人,雷的态度也差太多了。一说起林诺,宝贝紧张得不得了,说到王祺,他真是漠然得可以了。
“我当时让大家知道,一方面也是为了让我们家那些人知道。”
“可是,你这样,难道不怕他们单独去对林诺不利吗?”
“现在整个家族的事业都是我在管,我手上有多少权力我自己知道,他们也知道,没人敢动林诺的。”即使是他父亲,更何况,林诺的父亲跟他父亲还有交情,再怎么,都不可能去伤害林诺的。
“但是,Maggie……”Johnson欲言又止,“她看起来势在必得的样子,你要小心!”
他是在提醒自己Maggie太有心机吗?雷云思索着。
又听到他感慨到:“女人啊,有些真的如洪水孟兽,你不想要,她就变着各种手段硬是要你接受,或者拆散你和你的心上人。总之,不要小看了她们。”
雷云苦笑,是吗?Maggie是这样的人吗?说实话,他一点也不了解她。
隔了两天,Maggie就来到雷云的办公室。其实她前段时间也来过一次,就在一个多月前的一天晚上,她走入这栋大楼,却看到雷和一个女人亲密地手挽手。那女人她见过,就是上次在KTV碰到的,Johnson的助理,长得顶多算清秀可人吧,比她矮一点,大概166,167的样子。他们两人刚走出电梯,正在谈论去哪里吃饭。她记得听到那女的说:
“我们去那家韩国馆吃烤肉吧?”
雷却说:“那里太吵了。你想吃烤肉吗,那去远一点的那家吧,那里气氛好一些。”
“什么气氛?”
“那里安静一点,人也不是那么多。”
“为什么要那么安静?”那女子跟他说话的时候笑得好甜蜜。
“因为我想听你说话,也想跟你多说说话。”雷说这话时,简直带着宠溺的表情。这种表情,刺伤了她,她实在看不下去了,但又眼睁睁看着这两人走远。她记得她第一次约雷吃饭的时候,雷就是定在韩国馆,他说那里热闹,适合大家一起吃饭。看吧,他就是这么不把她当回事,却把另外一个女人当成宝。她怎么甘心呢?她爱了他快四年了,从在哈佛的校园里遇见他的那一刻开始。
所以,她积极地安排雷的家人到她美国纽约的家里做客,又请父母出来见面,邀请他们在当地游玩。这么做果然是成功的,双方的父亲已经开始谈论合作的项目,而且,雷父早就得知她对雷有意思,一直也想撮合他们。她本来是信心十足地回来的,没想到看到这一幕。之后,雷在专访中的发言更是令她伤心,他就那么爱那个林诺吗?没关系,她是王祺,她从小就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她相信,最后的最后,她一定能让雷回到她的身边来的。
这样想着,她今天重新打扮了自己,换了一套清新雅致的衣裙。她注意过林诺的穿着,品位还不赖,发现林诺就是喜欢这种风格,想来雷也是喜欢穿这种衣服的女人。那她今天也尝尝新,也许也会打动他。
她提前和雷的秘书约了时间,所以这次直接走进了他的办公室。
雷云正等着她,见她来了,脸上的表情淡定,语气平静:“很久不见了,最近还好吧?”
“我最近不太好,”王祺直视他的眼睛,“因为,我听说你交了女朋友。”
“是啊,”想起林诺,雷云嘴角弯成一个小小的弧度,“我们在一起很开心,我也很想一直跟她一起生活下去。”他希望他这么说,王祺能明白。
“你是说结婚吗?”王祺没想到他这么直接,而且已经想到了要结婚。
“是的。”雷云也明确地告诉她。
“不可能的!我不会看着你们结婚的!”她失控地叫起来,站起来走到他的座位旁边。
雷云站起来,直视着她,同时惊讶于她的行为。
她到是很镇定,她的手臂快速地攀上他,整个人靠上来,雷云忙把她拉开。
正在这时,办公室的门开了,林诺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的动作,象是正要接吻。
她顿时怒火上升,当时看到沈翌家里有个全身只围着一条浴巾的女人,都没有这一刻来得让她生气、愤怒、发狂。她看着雷云,雷云的表情复杂。
雷云心想:这下完了,她肯定误会了。他不知道要解释多久,她才肯原谅他。
林诺又看看王祺,这个上次自称自己是雷云女朋友的女人,这女人眼里放出得意的光。
出乎办公室里的两个人的意料之外,林诺居然大步走了进来。雷云彻底拉开王祺,他也看着林诺。
林诺走到他们面前,面无表情地对王祺说:“王小姐,你不知道他是别人的男朋友吗?你这样的行为,说好听点是调情,说难听点就是勾引了。”
“你……”王祺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娇弱的女人,看到了并没就跑,反而进来这样的羞辱她。她举起右手,正想打林诺,被雷云的手死死的抓住。
“王祺,林诺是我女朋友,你不要太过分了!”他沉着脸跟她讲话。
王祺一下子觉得委屈涌上来,她的眼眶都要红了,这算什么呢。她放下手来,一声不吭地跑了出去。
雷云松了口气,过来拥抱林诺,不停的吻着她。“还好你没转身就走,还好你没误会,诺诺!”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让她……”趁着亲吻的空息,她讲,“如果我不进来的话,你们是不是就要亲下去了!?”她越想越生气。
“我正要把她拉开,你就进来了。我也被她吓了一大跳。不过,幸好你也没走掉。”他继续轻吻着她,一下又一下。
“以后,不准你再跟她不清不楚,你是我的,是我的!”她重重地吻他的唇。
雷云终于欣慰地笑起来,原来,她也那么在乎他。
过一会儿,他们坐下来,林诺坐在他腿上,问:“我刚刚是不是很凶悍啊?”她觉得自己那一刻一定很象个妒妇,吃了十斤的醋。
“呵……我喜欢你的凶悍。”雷云说道,他的脸贴着她的脸。
也许,跟他在一起,是要有点凶悍的。他会极力保护她,但有时她也要能够保护自己。看来,他的诺诺适应得不错。他再含笑看看她,这样了解他的女人,他一定要早点把她娶过来。
又过几日,到了周五,林诺接到爸爸打来的电话,叫她周末回家一趟,说是远在加拿大的姑姑回来了。而这么巧,雷云也要回家,他父亲说有重要的事情跟他说,请他周末回去。
雷云已经很久没回去了。他那个家,还不如这里的家来的温馨。林诺隔三差五地买点东西回来布置,一会儿是颜色鲜艳的抱枕,一会儿是造型独特的烛台。依她的话来讲,这个房子装修得很有品位,但是缺乏温暖的感觉。他对她说:你是这里的女主人,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她动手添了一些摆饰,又经常在家里煮些东西吃,厨房里再不象过去那样空,总是摆着一些菜,一些水果。看起来东西多了很多,没有过去那么洁净得一尘不染,却又充满了家的味道。雷云很喜欢待在现在的公寓里,有她陪着,做什么都好。
可是,他原来的那个家,那栋别墅,原来小姨一家也在,父亲虽然不是每天回来住的,倒还热闹点。后来,小姨一家也搬出来了,他又到上海这边来了,那房子就住着父亲跟他的情妇。有一位据说也跟了父亲很多年,好象姓江。他们两住着,他也不方便去打扰,就一直没回去。只是偶尔跟父亲通通电话。
那房子,对他而言,还真是陌生。如今,他不知道父亲叫他回去有什么事,难道又和王祺有关?他暗暗猜着。或者,趁这次回去,他应该把他跟林诺的事情再郑重跟家里提一下。
“喂,发什么呆啊,赶快吃早饭。”林诺催他,他回过神来。
“吃完我们就要出发了吧?”她又问道。
“是啊,你东西都理好了吗?”
“嗯。”她点点头。
林诺本来想坐火车回去的,雷云说开车更方便,反正他也要回去,说是家里有点事。虽然他们两家离得有点远,总在一个城市里。
吃完早饭,两人坐进车里。林诺已经一脸困倦的样子,想要睡觉了。
雷云过来帮她系安全带,顺便问她:“这么困啊?”
她横他一眼,语带保留地说:“还不是因为你,昨晚……太累了。”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脸上也开始不自然。
雷云呵呵地笑,在她耳边轻轻说:“诺诺,你平时应该多做点运动,你的体力有点不行呢。”
他不说还好,一说她更脸红,过来轻捶她。
他只是笑着牢牢握住她的手,他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她还是会脸红。
车开了出去,慢慢驶上高速。
林诺睡了会儿,精神好一点,想听音乐。于是存在车里的唱片,一张张试过去。到最后一张,声音有点杂音,音质没其他唱片那么好,但也勉强能听。第一首就是〈独角戏〉,这声音,这唱腔,她呆了下。
“听出来了吗,这是你自己唱的。”雷云看她一眼,没想到被她发现了这张放在最底端的唱片。
“你……”她没有说下去,眼里有点感动。她当然记得,这是她当年送给他的礼物,她没想到他还留着,而且把它翻成了唱片。
“雷云,停车,靠边停车。”她拉着他的手臂,急切地说道。
“怎么了吗?”雷云关心地看着她,急忙将车停在了紧急停车道上,转过身问她。
“因为,”她双手过来攀着他的脖子,“我想吻你。”
说完,就吻上他。
一吻结束,他看到她的眼角居然还有泪光,就用手指帮她拭去,然后逗她说:“既然你今天那么主动,我们干脆先找家汽车旅馆,休息个一两个小时,再上路。你看如何?”
“呵……你满脑子都是这些东西,开车开车!我又困了。”说完,自己也笑起来。
两人就这样笑着一路开去。
驶入进城的公路后,雷云看她一眼,问:“诺诺,我们是不是应该要见见双方的家长?”
“啊,是吗?”她心惊起来。想起以前沈翌跟她提这个,也没那么紧张。她不禁想到,她爸爸会不会为难雷云呢,雷叔叔会不会不喜欢她呢?
“我们都已经在一起了,总要跟父母说吧?”
“嗯,我今天回去,先跟我爸说吧,下次,下次带你回家见他。”林诺还是觉得紧张啊。
“那好吧。其实我们家,早就知道你是我女朋友了,不过我也会趁早让你见见我爸。最好就在这两天。”
“不用不用,这样太快了。下次好了。”林诺叫起来,她似乎还没准备好呢。
他看着她的表情,笑了:“诺诺,你在紧张吗?”
她有点难为情,可是她真的有点紧张。
“不用紧张,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何况你长得这么漂亮。”他说着,过来握住她的手。
她很漂亮吗?其实也就如此而已。就他,把她当个宝似的,不过想起来也是窝心的。
很快,到了她家的小区门口,他过来吻她:“明天晚上,我来接你一起回去,好吗?”
“好。”就分开一天一夜,她发觉她也会想他的。
林诺走进家里,看到姑姑的身影,忙过来拥抱她:“姑姑,你好吗?”
“哎呀,现在完全是大姑娘了。”姑姑看着她叫道。姑姑还是那个样子,亲切和蔼。
“唉,我都要变老姑娘了。”林诺自我解嘲。
“怎么会老呢,都谈恋爱了,应该越来越年轻啊。”爸爸在一旁插嘴。
林诺惊讶地回头看着父亲。
“刚才我们都看到了。”小伯母出来说道,今天家里又聚齐了人。
“是雷云吧。你怎么不叫他进来一起吃饭呢?”林父过来小声问她。
“爸,你怎么知道啊?”她一直以为家里人是不知道的。
“呵呵,他早就跟我见过面了,也跟我汇报过了。等你这个丫头来告诉我,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呢。”爸爸显得很高兴,又埋怨地看她一眼。
“他什么时候见你的?”是吗,雷云见过爸爸?他怎么都没提过。
林父把她拉到客厅的一角,说:“就在你搬去他那里住之前,他先跟我汇报过了。你知道,我是一直很欣赏雷云的,没想到,他都快成了我的女婿了。”说着,呵呵笑起来,完全忘了之前的沈翌那回事。
林诺有点脸红了,这两人,也说得太快了吧,完全没知会她一声。
“小诺啊,明天叫他到家里来吃饭啊。”姑姑也在旁边讲。
“对对,你明天叫他来,听到没有?”父亲下了命令。
“好好好,我试试看,他很忙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空。”
“那你尽早打电话给他啊。”
结果,她只好拨雷云的电话,没想到他一下就同意了。这件事,就这样定下来。
而当雷云走进家门的时候,明显感觉,今天是一场鸿门宴。餐桌上,坐着爸爸,小姨,王祺,和王祺的父母。他心里隐约明白了。
幸好,父亲也没说什么,只叫他过来吃饭。他和大家打过招呼以后,就坐下来。一顿饭下来,他几乎没多讲什么话。只听见小姨热情地招呼王祺,而自己的父亲则忙着和对方父母聊天,只有他,完全只是礼貌应对。大家有意撮合他跟王祺,但见他表现冷淡,也不好多说什么。吃完饭,王祺一家表示还想到周围转转,王祺看着雷云,想暗示他做陪。雷云就趁此机会对父亲说:“爸,无锡那个开发案,目前出了点问题,我想跟你谈一下。”
“是吗?那好,我们等下到书房谈吧。”说着,先去送客了。
他知道,一说到生意,父亲的兴致就来了,不会再管其他的了。
事后,他和父亲坐在书房里。
“你说那个开发案,是借口吧。”雷父一眼就看出来了。
“是的。你怎么会王祺一家来往?”
“上次王祺邀请我们到她家,我发觉王家的餐饮生意做的很大啊,而且也很有实力。现在,他们听了王祺的建议,打算在上海设立连锁餐饮,可能是做墨西哥菜吧。我想了想,雷氏目前的主要产业都在房地产,如果能在餐饮这一块也能分一勺,跟他们联手的话,更能巩固实力。你觉得呢?”雷父说完,看着雷云。
“这个方案是不错。但要两家联手,你是希望我怎么做呢?不会还想要联姻吧?”他隐隐感觉到有这个可能性。
“联姻是最好的方法。”没想到,父亲说的那么干脆。
“爸,你明知道我已经有林诺了,还要搞这样的事情?”雷云觉得实在不可理解。
“那个林诺,你已经牵挂了好几年了吧。现在跟她在一起了又如何?”父亲不以为然。
“你怎么会这么说,你和林叔叔不是多年的朋友吗?”
“是,林诺是老林的女儿,人品肯定没问题。但是,现在老林也退下来了,手上没什么权力了。他们家,她大伯已经死了,留了个烂摊子,现在还没收拾好。她小伯听说近几年贸易生意也不好做了。娶了她,对你的事业没什么帮助。”
这一刻,雷云象是不认识自己的父亲,发觉他真是即势利又现实。
“如果要做生意,王家是不错的合作对象。如果是结婚,除了林诺,没有第二个人选。”雷云也干脆地表态。
“如果我一定要你放弃林诺呢?你就那么喜欢她吗?那她呢?她也对你有这么深的感情吗?”父亲声音大起来,他的眼里闪过一丝伤痛。
雷云知道,他又想起了母亲,所以不说话。
父亲又接着说:“她如果真的对你感情很深的话,当年就不会跟你分手,再怎么样,也会跟你在一起!”
“当年是当年,总之,我们现在已经在一起,而且也打算结婚。”雷云站起来,他已经觉得谈不下去了。
“如果我一定要你放弃她呢?”雷父又重新提这个话题。
“那你是要我也放弃雷氏吗?爸,你知道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年了,那时候你要我跟女朋友分手就分手。现在,你知道我手上握有多少雷氏的股份,你想看雷氏倒吗?”雷云也语气强硬起来。因为他知道,雷氏是父亲的心血。
“你!你这是威胁我吗?”雷父勃然大怒。
“对,如果你一定要我联姻,我只能以这个威胁你。”说着,他又很无奈地看着渐渐年迈的父亲,语气软下来:“爸,我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你,你要合并JS集团,我也帮你达成了心愿,你要将重心放在上海,我也帮你做到了,只有结婚这件事,我要自己作主。”说完,他走出书房。
只听到父亲在身后叫道:“你以为,你们这种感情,就一定经得住考验吗?也许发生了一点点事情,马上她就会离开你了!”
他已经不想听了。他觉得自己真不该回来,回到这个家,没有一件事情,是愉快的。
小姨见他出来,又想跟他说王祺怎么怎么样,他一点都不想听,借口说自己有点头痛,回房间去了。他想起林诺刚才的电话,明天到她家里吃饭,反而还是比较值得期待的事情。
第二天中午,雷云借口说公司有事,提早离开了家里,前往林家。
林家的客厅里,真的很热闹。几家人都来了,想看看雷云。
餐桌上,雷云和她并排坐着。她本来以为,象雷云这样在国外长大的人,是不擅长客套交际的。没想到,他比她的交际手腕还要高,也圆滑的多,一顿饭下来,既把局面控制得很好,又让大家满意。看看她老爸就知道了,高兴得合不拢嘴。她大伯母和小伯母,上次还在念她干嘛无端端放弃沈翌这么好的小伙子,说她接下来就更难找了。现在,她们都羡慕地看着林诺,脸上明白地写着遗憾,怎么雷云看上的就不是自家的女儿呢。想来,雷云还真是众人眼中的乘龙快婿。
只有姑姑,过来悄悄对她说:“小诺,挑老公的眼光不错啊。”林诺抿着嘴笑。
随后,姑姑又问:“他就是你以前在蒙特利尔的那个男朋友吧?”
“姑姑,你怎么知道?”
“那个时候,你三天两头不在家,又打电话回来问我这个菜怎么做,那个怎么做,我怎么会猜不到呢。”姑姑脸上有着洞悉的表情。
“那,爸爸知道吗?”
“他不知道,我没告诉他呢,怕他担心你。”姑姑朝她笑笑。
“哦,那就好。”她放下心来。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开心满意。饭后,林诺上楼整理东西,打算两人一起出发回上海。雷云在门口等她。
“林叔叔,我爸他……最近事情有点多,心情也不太好。所以我想,过段时间再带林诺回我家。”雷云想起父亲的势利,就觉得有点羞愧。
“没关系的,雷云。有些事情,我明白。”林父拍拍他的肩,说道:“我经历过官场,现在又离开官场,看的人多了,所以,你不用太介意。我唯一希望的,就是你跟林诺能好好的相处。”
“你放心,林叔叔,我会好好照顾她的。”雷云坚定地说。比起自己的父亲,林父真是好太多了。雷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林诺身上会有那么温暖的特质。
“好了好了,我们可以走了。”林诺快步走出来,结果高跟鞋一扭,差点跌倒。
雷云赶紧过来扶她,“要不要紧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总穿这种鞋子,你就是不听。”他无奈地看她,她就是喜欢穿尖细尖细鞋跟的鞋子,走路又总是走得快,看着就觉得心惊,好象鞋跟随时要断掉。
“可是这鞋子很好看啊。”林诺任由他扶着上车。
林父看着他们两,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他的女儿,这次是真的到了要出嫁的时候了。
雷云后来意识到,他父亲并没有因为那天谈话的结束,而终止了联姻的念头。因为过了几天,他和林诺都发现,他们住的那一层,搬来了一位新邻居,那就是王祺。
这栋公寓里,一层楼只有两户人家。雷云一直知道,他这层旁边那户一直空着,他原来想将旁边那套送给林诺,后来她搬过来了,他又想以后干脆等他们结婚了,把两套房子打通,地方更大一点。现在,不知道是父亲先自行做主让王祺住进来,还是王家出高价买了下来。
他后来打电话去问下属公司,都说是董事长指示的。看来,他的父亲是一定想着要联姻了。他觉得头痛起来,林诺明显也感觉到了,虽然没说什么,但脸上表情忧郁。
当天晚上十点,王祺就来按他们家的门铃。正好他们两都在家,林诺想去开门,雷云拦住了她。
“她住到了隔壁,我们总不能永远都不见她吧。”林诺对他说道。
他叹气了,说:“我去开门吧。”
门打开了,王祺穿着一身性感的睡衣,雷云冷着脸,问她:“这么晚了,有什么事?”
林诺见她这个样子,也生起气来。这样下去,她的男朋友还有可能不被她诱惑吗?
“哦,我房里的灯好象坏了,想请你过去帮我看看。”她的声音温柔,态度亲切。
雷云马上拿起家里的电话,打给物业,让他们派人上来看看。电话挂了,他冷淡有礼地关上了门,故意忽略她那张失望又生气的脸。
雷云走到沙发旁,坐在林诺身边,和她一起看电视。
林诺转过身来看着他,问:“是不是周末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没有。”雷云搂她的肩,眼睛还是盯着电视屏幕。
“是吗?”她显然不相信。
他只好用双手搂紧她,说:“你只要相信我就好。别去理会王祺,一切都会没事的。”
既然他不说,林诺也不多问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王祺几乎天天来骚扰他们。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他们两到家的时间的。有时候,如果是林诺一个人在家,她就过来跟她说:雷家和王家要联姻,你还是趁早死心之类的话。如果雷云在家的话呢,她就穿得一身性感,然后想出各种名堂来。
而雷云,最近好象越来越忙。她觉得每天这样面对着王祺,她也快疯了。于是,她就以各种理由,留在公司加班。
雷云发现了,干脆晚上跟她一起吃饭,有时,叫她来他的办公室。如果他也有空的话,两个人就到附近走走,都好过提早回家。
在这种情况下,雷云的小姨有天来找林诺。
林诺到楼下的咖啡店见她。一见面,她微笑一下,叫道:“小阿姨。”对方也算是长辈了,小时候也见过几面。
“不敢当。你跟我们雷云又没结婚,千万不要这么叫我。”她干脆地回绝林诺。
“那么,蓝阿姨。”林诺也不在意。
“嗯,”蓝若彤见她姿态摆得也低,就语气放软下来说:“林诺啊,我知道你现在跟雷云交往。两个人也住在一起,不过,这样是没用的。”
这语气虽然软了,说出来的话并不中听。
林诺不作声,表面微笑,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雷云啊,很快要跟王祺结婚的,”说着,她再看林诺的反应,见她还是没反应,又继续下一剂猛药,“雷家和王家这次合作的项目,非常的大,动用的资金也多,除了联姻,不可能有其他更好的保证方式了。而雷云和他爸爸,都很想拿到这个项目。”
林诺还是不开口,她低下头想了想,问道:“那蓝阿姨,你希望我怎么做呢?”
“我希望你怎么做,呵呵”她好似听到什么荒诞笑话一样,然后说道:“我当然要你离开他啊,你难道还听不懂啊。”
“你干嘛不去叫他离开我呢,又不是我一个人死缠着他。说到死缠着他的,最近到是有一个,不要说雷云,我都被她要缠疯了。蓝阿姨也知道吧,就住我们隔壁。对不起,我还有工作要忙,先不陪您聊天。再见!”林诺一口气说完,就站起来离开了。
“哎!哪有你这样没有教养的……”蓝若彤还在座位上叫,林诺完全置之不理。
她走到外面,心里太不平静,无法回去工作,只能延着广场到处走走。
不想,却碰到一个久未见面的人——沈翌。
“林诺,刚才我听见了。”多日不见,他看起来好象憔悴一些。
“听见什么?”
“我听见那位女士跟你的谈话了。”他看着她,眼里似乎有点幸灾乐祸。
林诺恼羞成怒:“你有毛病是不是,别人的谈话也要偷听!”
沈翌一听,神色黯淡下来:“林诺,雷云确实很有钱,也很有魅力,但是你跟他不适合。他都要跟别人去结婚了,你干嘛这样作践自己呢?你当初为什么不跟我呢?”
什么?他说她作践自己?林诺再次看着他,发现眼前这个人,尽管曾经一度,她都要打算跟他结婚了,他却始终不曾了解过她。她懒得跟他说了,直接摆摆手,走了。
沈翌还在后面喊:“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林诺心里想,如果跟你结婚的话,那我才真的会后悔。可是,她真的觉得累了。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接起来。
“喂,诺诺!我听说小阿姨去找你了?”是雷云。
“嗯,我刚跟她见过面。”
“你现在在哪里?”他的语气焦急。
“我就在JS大楼前的广场上啊。”他要来找她吗?
“我来找你,你在那里等我。”他说完,就挂了。
没过几分钟,林诺看到那辆银色LEXUS开到她面前,雷云帮她开了门。
她坐进去的时候,还犹豫地说道:“我还在上班呢。”
“我知道,我帮你跟Johnson说过了。”
她放下心来,也不问他开到哪里去,就靠在椅背上,不再说话。
等车停下来的时候,她发现他们来到了世纪公园门口。雷云问她:“要不要下去走走?”
“好啊。”反正已经到这里了。
他们走进公园去,这里面,全是人工的建筑。人工的雕塑,人工的湖,人工的草坪。她又想起他们在蒙特利尔的时候,在ATWATER的中心公园,在一片大自然的包围下。
“我们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是不是?”林诺突然转过头问雷云。
雷云一把抱紧她,“不准你跟我讲这种没头没脑的话。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又打算要跟我分开吗?”
“不是,不是,我只是随便感叹。”林诺见他这么担心,不敢再说下去。
“我知道,今天小阿姨见你,肯定给你难堪了,是不是?你告诉我。”他仔细地打量她的神色。
看着他那么紧张她,她突然觉得,一切都变的不重要了。小阿姨的话,沈翌的话,王祺的话,都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雷云是那么在乎她。
“不,她没有给我难堪。反而是我,给了她难堪。”林诺在他怀里,抬起头来说道。
这件事以后,他们又平静地过了几日。
林诺始终没有问雷云,关于联姻的事。她觉得没必要问。只是,她发觉最近以来,雷云好象心事越来越重。他没有说,对着她的时候,也照样朝她笑,照样抱她吻她。但她感觉得到,他有事瞒着她,而且可能是比较重大的事。
一天夜里,他们躺在床上,王祺最近已经没来打扰他们了,也不知是不是搬走了。
“雷云,你最近是不是有心事?”林诺用手梳着他的头发,问道。
“没有,你为什么这么问呢?”雷云握住她的另一只手。
“因为,我感觉得出来,你有心事。是因为联姻的那件事吗?”她看着他的眼睛,问他。
“你知道了?”
“嗯,”她平静地点点头,“你小阿姨跟我提过,王祺也跟我提过。”
“你别理他们。”他说着,过来从后面搂抱她,“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谁会去联姻。这都是我爸一厢情愿的想法,小阿姨这个人又比较势利。”
“那你在烦恼什么呢?”她再次问他。
“只是公司的事情而已。”他还是没说。
林诺转过身去,对他说:“雷云,这次,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离开你。如果你真的要联姻,那么,你要我留下,我就会为你无条件地留下来。”
“什么叫无条件地留下来?”他瞪着眼睛看她,“你的意思是,要没名没份地跟着我?”
“如果你想的话,我也愿意的。”她看着他,心里想到刚搬进来时,她还想着如果以后他不娶她,她一定要以死相逼。这么快,她就改变初衷了。她突然发觉四年前,她是不够爱他,所以才会放他走。而现在,她是爱惨了他,所以无论如何,都不想放手了。
“诺诺,我是绝对不会让你没名没份地跟着我的。我一定会娶你,哪怕全世界都来反对!”他坚定地告诉她。
“不要,”她过来托着他的脸,描绘他的轮廓,“如果全世界都反对的话,我就不要你娶我了,那样的话,我们也不会幸福的。”
“你放心吧,我们会幸福的。”他给她保证,“联姻的事,是因为我爸想跟对方合作一个项目。现在,我考虑去美国跟他们谈其他条件,谈的拢就合作,谈不拢就算了。没必要牵扯进一段没感情的婚姻。”他终于还是告诉了她……
“所以,你也不要胡思乱想了。我一定会娶你,然后一辈子陪着你,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大的幸福。”说着,他开始强烈地吻她,象是为了让她安心,也让自己安心。
最近的生活真是不平静啊。
雷云坐在座位上,想起前两天夜里和林诺的谈话。
他的父亲,执意要参与王家在上海的投资。他和他吵了无数次,最后的结论是:他可以不和王祺结婚,但王家的生意,他们一定要争取。怎么争取?没有任何制约因素和利益保证,谁会跟谁来合作?他觉得父亲就是要逼他娶王祺。他考虑跟王祺的父母去沟通,必要的时候,飞一趟美国,亲自去解释。
他看了下日历,真快啊,都六月中旬了。他想起在蒙特利尔的六月,天空蔚蓝,空气清新,还有那个美得象花一样的女人陪着他笑,向他撒娇,要他带她去看每场的烟花。而今呢,整天纠缠在这一堆利益当中,他和林诺,都被逼得喘不过气来。如果,他想着,如果以后空一点,他一定要每年带林诺去国外住住,过一段那种闲云野鹤的日子。
突然,他想起一件事来,他看了下日历,打电话给助理:“我想要法国烟花的供应商资料,皇家礼花的那种,最好尽快给我。”
他的手机震动起来,一看是王祺,他直接按掉了。看来他最近就要安排去美国一趟了。他也在考虑,他跟林诺要不干脆搬家算了。
正想着,他打电话给林诺。
“喂?”她柔软的声音传来。
“你在忙吗?”听到了她的声音,他觉得心里突然平静下来。
“还好,你呢?今天上午忙吗?”她轻柔地笑了。
“我也还好,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吧。”他先是想听她的声音,听到声音,又想见到她。虽然,她每天都在他枕边。
“好啊,十二点?”
“好,我在大堂等你。”
“那呆会儿见。”
“好,呆会见。”说完,他在手机通话口上吻一下。
林诺听到了他的吻,笑起来。
中午,他们在一家日本料理店吃饭。
“你生日也快到了吧?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雷云问她。
“我自己都快忘了生日了。唉,现在是过一次老一岁啊。”林诺感叹到。
“呵……你看起来和二十四岁的时候没差别,不用担心。”她也怕老吗?
“谁说的。我最近忙的眼睛周围都要长细纹了,唉,我是不是又要多买一瓶保养品。”她一个人喃喃自语。
“是吗?我看看。”他把她的下巴抬起来,“哪有啊,皮肤那么好,每天晚上还在那里涂了一堆瓶瓶罐罐,害我在床上等那么久。”
“喂!”她拍掉他的手,有点尴尬,“公共场合呢,你说得小声一点好不好?”
他只是笑,眼睛周围能看到细小的笑纹。这些笑纹,林诺觉得,反而让他看起来更有魅力。
此时,他们并排坐着,感觉很亲密。
过了会儿,他正经地对她说:“我最近可能会去美国一趟,时间还没最后定,但要去好几天。”
“是……为了什么事?”
“为了王家的事,我准备亲自跟他们谈谈。谈的好,就合作,谈不好,就算了。反正要彻底打消那种联姻的打算。”
“你真的打算那么做吗?这样好吗?”林诺有点担心,这件事,真的可以说取消就取消吗?
“你不用担心。这件事,只要我不同意,就没办法进行下去。你要相信我。”雷云的态度还是很坚定。
“好,亲爱的,我相信你。”林诺点点头,随即把头靠在他身上。午后,她都有点开始犯困了。
“困了吗?那我们走吧。”他拿了帐单,拉起她离开。
过了几天,Sandy打电话给林诺:“林诺啊,想问一下,你们这里有没有懂法语的人啊?”
“我就懂一点法语,有什么需要帮忙吗?”林诺想,他们大概是有什么法国那边的资料需要翻译吧。
“哦,是这样的,有几份资料,都是法语的,我们都看不懂,所以想问问你。你现在忙吗?或者等你有空好了。”
“我……我等下到你那边好吗?大概下午四点的样子,可以吗?”
“可以可以,谢谢你哦。”
“不用客气。”
四点钟,林诺走到Sandy的位置旁边,她同时朝里面的总经理室瞄了一眼。
“哎呀,不用看了,你男朋友去开会了。”Sandy笑咪咪地说道。
“谁说我是看他啊。”林诺不好意思起来。他们两个,明明每天住在一起,她居然还是会挂念。
“对了,资料在哪里?”
Sandy叫雷云的助理拿给她看。他的一个助理姓李,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看起来斯文内敛。
“哦,这是关于烟花的一份资料。说了品种,供应的数量,以及付款方式。你们要买烟花吗?”林诺简单看了下,问道。
“我也不太清楚,老板交代的。”小李微笑地说道。
林诺大致给他翻了一遍,同时给他写了一些简单的法语,意思是叫对方用英语答复他们。小李象是很感激她,一连说了好几个“谢谢”。她只是摆摆手,就先走了。
又过了一周多,她和雷云还是一样的忙。偶尔约个会,吃个饭。大多时候,还是象以前一样各忙各的。他们还是没有很早回家,还是怕王祺来打扰。有一次,两人正在床上亲吻,王祺也来按门铃,雷云不想理,结果她一直按个不停。雷云彻底发火了,走出去狠狠地训了她一顿,王祺大概是哭着跑回去了。林诺有时想想,王祺也满可怜的。对着一个明明不爱她又那么强势的男人,用这种手段,难怪他要发火。她后来见他回来,以为他也没兴致了,谁知道他又继续吻她,说:“别理她,我们继续做我们的。”
她生日的前两天,雷云约她出来吃饭。她这才知道,他马上要动身去美国,她生日那天,都没办法陪她一起过了。
“对不起,诺诺,今晚我先帮你过生日好吗?”他一脸抱歉地看她。
“如果你真的要帮我补过的话,那就等你回来吧。”其实现在,她也没什么心情庆祝生日,不如等他回来。
“那也好。不过你生日那天,我还是有礼物给你的。”他神秘地笑笑。
“是吗?什么礼物?你那时候不是在纽约吗,怎么给我呢?”
“总有办法的,可以叫公司的人在那天快递给你啊。”他还是笑笑,没多透露。
“哦,你也学会这种方式了啊。”她知道,现在很流行公司与公司之间,用送快件的方式来求爱。
“是啊,所以,你只要在那天等着礼物的到来就行了。”他还是没有多说。
林诺开始期待,倒底,他会送她什么呢?
生日前一天晚上,雷云已经飞往纽约,她提早回家了。结果王祺又跑过来,这次,她喝醉了,拉着林诺的手,可怜兮兮地说:“你把雷云让给我好不好,你把他让我吧,要我给你多少钱都行。”林诺没说话,只当她是胡言乱语,她又尖锐地叫起来:“凭什么是你!凭什么他居然那么喜欢你!喜欢到要为你去放弃雷氏,用雷氏去威胁雷叔叔!林诺,你倒底有什么了不起,让雷云这样全心全意地对你。”她说完,又在门口闹了一会儿,才转身走掉。
林诺关上门,坐在沙发上,心里震惊。她都不知道雷云为了她,不惜和他父亲闹翻,不惜拿雷氏来赌。是啊,王祺说对了,凭什么呢?当年,她只是个暗恋他的小女生,但还不了解他,也不明白他。到如今,却得到他那么多的爱。
夜里,她做梦,一会儿梦到王祺说:你不配得到雷云那么多的爱。一会儿又梦到沈翌说:你早晚要后悔的。还梦到雷云的小姨冷笑着对她说:你还是赶紧离开雷云吧。林诺在梦里四处徘徊,她不停地叫着:妈妈,妈妈,我该怎么办?这次,妈妈的身影都没出现,始终没人理她。
因为前一天恶梦连连,生日那天早上,她的精神都不太好,脸色也有些苍白。她多打了点腮红才掩盖过去。
当天,Johnson和一些同事在办公室里为她小小的庆祝了一下,让她很意外,也很感动。到了傍晚,她收到一个快递件,打开来,里面只有雷云写的一张纸条:
诺诺,今晚八点,你走到顶楼的消防通道,走到底,然后站在一个圆型的观景窗前面。那里有雷氏的员工等着你,我送你的礼物也在那里。
倒底是什么礼物,这么神秘,还藏在这种地方。林诺很好奇。晚上八点差五分,她已经忍不住了,直接走到他说的地方去,果然有雷氏的人在等她,是位保安,他上来有礼貌地说:“林小姐,请你站在这个观景窗口前。”
林诺站上前去,她发现这个窗口很大,盖过她的高度,站在这里,看星空正合适,一览无余。正在这时,她看看表,正好八点。突然,远处升起了一束亮光,在夜空中突然开出一朵朵极其绚烂的烟花来。这烟花,居然和她跟雷云以前看的很相似。一样的绚丽多彩,绽放无限的美丽。她想起那天看到的那份法语的资料,她一下子明白了他的礼物。
一朵朵的烟花还在空中不断升起,盛开,她听到耳边传来BEATLES的老歌《Yesterday》:Yesterday,love was such an easyga me to play……oh,yesterday came suddenly。
她觉得,她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自己飞走了,送她一场盛大的烟花,让她一个人在这里缅怀回忆。
隔天上班,林诺走进办公室里,就听到同事们议论纷纷。
“昨天晚上这里的烟花放的很大啊,真是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烟花!”
“是嘛?是谁放的呀,知道吗?”
“还不清楚。”
“那为什么要放烟花啊?有什么节日要庆祝吗?”
“唉,我真是后悔死了,昨天那么早走,都没看到,还是看了新闻才知道。”新闻里都报道了吗?林诺不知道这事那么轰动。
“是啊,还说放这些烟花可能起码要花三十万呢!”
“咳咳咳……”她刚喝了一口茶,结果就呛到喉咙里。几个同事回头看她,Laura问她:“林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我刚喝得急了点。”她连忙摇摇手,心里暗暗吃惊。这个雷云,居然花了这么多钱。这下好了,如果让雷家的人知道他为了自己过生日,动辄就花掉几十万的话,估计对她更没好感了,说不定还以为是她要求的呢。唉……
中午在食堂吃饭,林诺碰到王帆。照说,这里是酒店的员工食堂,雷氏的员工一般都去JS大楼的餐厅用午餐,碰到他到是有点意外了。
“嗨!”王帆过来坐在她面前,他显然已经吃过饭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林诺问他。
“我刚才跟你们的HR讨论点事情,所以顺便被他邀过来吃饭了。”王帆还是那个样子,整天乐呵呵的。
“我听说,”他把头凑过来,笑看着林诺说:“有人一掷千金只为美人笑啊!”
林诺握着筷子的手一顿,心一怔,故作镇定地说:“你从哪里听来的?”
“呵呵,别装了。雷云买烟花的事,我都知道的。”王帆一副什么都明白的样子,“怎么样,昨晚开心吗?”
原来他都知道,她也不必再装了,甜蜜地笑起来。
“看你这个样子就知道雷云所做的还是值得的。”王帆感叹到。
“但是,这个烟花真的要三十万吗?”林诺问到。
“唔……我也不太清楚,但以前我从别人那里买过一批烟花,规模没昨天那些大,但也要十多万。”
“那你买烟花干什么,也是为了讨女孩子欢心?”
“哪里啊,我那是为了公司搞活动。你以为人人都象你男朋友那样啊,花那么多钱,只想让你高兴一下。”
林诺被他说得不好意思起来。
王帆又接着说:“不过你放心吧,雷云有的是钱,所以,这点小钱对他来说没什么,最主要是希望你开心。我听说最近王祺的事情闹的你们大家都烦,是不是?”
“唉……”提到王祺,林诺突然觉得没食欲了,“她现在就住在我们隔壁,隔三差五地过来闹一下。他们家里又在说要联姻。”也不知道雷云在美国那边,谈的如何了。
“我想,雷云应该会处理好的。你们的感情,应该经得起考验。”王帆肯定地说道。
“你觉得这是考验吗?我怕是……”她没说下去,她怕是分手的前奏。
“你可别在这时候乱想了,林诺。你应该很有自信啊,我听说雷云的小姨都被你气得七窍生烟,你知道当年秦染秋可是被她骂得都哭了……”王帆说到这里,突然止住了,好象觉得自己讲得太多了。
林诺看着他,也不好问下去了。
“总之,你要有信心,也要相信雷云。”王帆最后总结到。
她点点头,她是相信他的,也必须相信他。
雷云回来的那天傍晚,林诺特意提早回到家。她去买了菜,又在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点了蜡烛,等他归来一起补庆祝生日。晚上七点,她看看时钟,心想雷云应该也快到了,她现在祈祷的就是今天晚上王祺不要来打扰。她那天喝醉以后,好象又消失了几天,不知今天会不会突然冒出来。
终于,雷云走进家门。他先发现家里的气氛不一样,灯光昏晕,蜡烛,香槟,佳肴,一一映入眼帘。最后,是如花的美眷,从房间里奔出来。
“你回来啦。”她过来拉住他的手。她的长发微卷地披在肩上,眉眼中风情流转,穿着一身细肩带的酒红色裙子。好几天没见了,她好象越来越美,有一丝成熟的风韵,又带着几分少女的纯真。
“是的,我回来了。”他在她脸颊上轻轻一吻,随后说道。
她拉他到餐桌旁坐下。看着一桌的菜,又看看今晚的她,他打趣地说:“这看起来好象是给我过生日啊。”
“这是我喜欢的方式。”林诺笑笑地说,举起酒杯:“先谢谢你那天送的礼物!”
“真的要谢,等一下换别的方式来谢吧。”雷云别有他意地说。
林诺低头无声地笑。他们之间,总是这样,说着说着,就往那方面去了。
吃饭完,林诺捂着头,眼神迷蒙地说:“我好象有点醉了。”她真是的,连喝香槟都会醉。
“又想跳舞了,是吧。”雷云过来扶着她。
“呵,你还记得啊。”她也站起来。
两人走到客厅里,她又说:“不过,今天我不想跳舞了,只想和你一起坐下来聊聊天。”说着,她拉他到阳台坐下来。室内没有开灯,反到把外面看得格外清楚。远处的高楼,在夜色中,点起了盏盏灯。
她和他坐在封闭式阳台宽大的窗台上,她靠在他怀里。雷云轻轻抚着她的长发,心想,以后绝不能让她在外面喝酒,每次喝得微熏时都是这种妩媚性感的神态,哪个男人拒绝得了。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告诉她,事情谈的还算顺利。其实对方父母本来也是看在王祺很想留在上海,和他一起,所以才设想在上海投资餐饮。目前听他讲起自己已经有结婚对象了,也明白感情的事没办法勉强。至于投资,他们也要考虑很多因素,目前还在观望阶段,未来也不是没可能合作。现在,她父母那边算是沟通好了,只剩下王祺自己。
听雷云讲完,她有点明白为什么那天王祺会喝醉了。想想看,她也是另一个为情所困的人啊。不过这样的男人,爱上了就很难不爱了吧。她看着雷云的侧面,那样气宇轩昂。
她又想起烟花的事,问他:“听说那些烟花,花了很多钱?”
他听了只是笑笑,执起她的手,吻了吻,说道:“为了你,花再多的钱都值得。”
雷云以为,这事算结束了,虽然父亲是要失望了,但他没办法用一段没感情的婚姻,把三个人的幸福都葬送掉。他以为,生活又将恢复平静。没想到这个时候,又冒出一件事情来。
在他去美国的那几天里,听说父亲原来管理的一处工程,房子是造好了,因为验收不合格,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一直没有支付工人工资。有个安徽来的民工,才二十三岁,从今年春节前就没领到工资,过了几个月,见还是老样子,一时想不通,又或者有其他烦恼,前几天在那处楼房旁边的草地上喝农药自杀了。他的弟弟妹妹从老家赶过来,气愤不已,竟将他的尸体抬到了雷家别墅门口放着。
在他们家做了多年的保姆王嫂,有天早上打开门,开始还以为门口放着一堆用白色塑料布包着的装修材料,再掀开来一看是个男尸,吓都吓死了,连说不吉利的。雷云又听小叔说,他父亲的做法也太激烈。父亲知道这回事,非但没有给家属任何安慰,还叫了当地的武警来,把尸体抬走,警告他们别来闹事,结果那对弟妹把自己哥哥喝剩的农药又吞下去,现在都送到了医院,两人还拒绝洗胃。
雷云知道,自从母亲去世后,父亲的心态越来越差。他谴走了原来的情妇,常常一个人喝闷酒,要么在家里乱发脾气。王嫂也经常说她想要辞职了,每次都是雷云在挽留她,给她加工资。
他记得父亲原来不是这样,虽然也严厉,手腕同样强势,但总会给人留有余地。现在,看看之前的那件事吧,他显得那么势利,雷云都不知道林诺的父亲是否知道,也不知道怎么去跟对方解释。现在的事情呢,明明可以缓解的,他偏偏还要仗势欺人,越闹越大。他知道,现在连网络上都在报道了,虽然没点名是哪家开发商,但矛头暗指雷氏。
林诺也看到这则报道了,这两天办公室里都在讨论这事,网络上大家也在发言痛诉开发商。同事们都在猜,倒底是不是雷氏的下属公司。还有人来问她,她怎么会知道呢。
那天晚上,她问雷云这事。雷云默认了,说:“目前那两个兄妹被强迫洗了胃,情绪很不稳定,说出了院,还会联合其他工人来闹。”说完,他用手捂着额头。
林诺走到他身后,帮他按着肩膀,问:“那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听说他们还有个远房的堂姐,读过大学,正赶过来,也许可以和她谈谈。明天周五了,我打算下班以后赶回去处理,不知道这个周末能不能处理好。”
目前,他也没把握这件事能不能迎刃而解,现在只能尽全力试试了。要不然,背负的舆论压力会更大。
就在周五那天中午,雷云又接到小叔打来的电话,说他父亲因酒精中毒,今天上午已被送入医院,目前还在昏迷中。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雷云顿感疲累地坐在座椅上,他打电话告诉了林诺,顺便告诉她,他可能等不了晚上,就要早点赶回去。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林诺在电话里问他。
他看了下行事历,说道:“可能下午三点左右吧。”
“我陪你一起回去吧。今天下午我工作不多,先跟老板请一下假。”她对他说。
“可以吗?”他其实是希望她作陪的。刚经历母亲的去世,眼看着父亲每天买醉,又这么快地倒下去,他的心里并不好受。
“没问题的,三点钟,我在楼下广场等你?”
“OK,我到那里接你上车。”
下午,他把车开到广场上,看到林诺已经站在那里等了一会了。她坐进车里,他忙拥抱她:“谢谢你,诺诺!谢谢你陪我一起回去!”
“我们之间还需要这么客气吗?”她微笑以对,随后又问:“雷叔叔的情况严重吗?”
“现在说人已经清醒过来,但情绪很低落。”雷云说着,眉宇之间有散不去的忧愁,“我在想,去美国那件事,我是不是做错了。我太激进了!”
听他这么说,林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在爱情与亲情面前,很难说得清孰轻孰重。有时候,你选择了前者,却要承担放弃后者的代价。雷云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一切不是没有转寰的余地了,你还是可以按着你爸的想法去做的。”她安慰他。
“你想到哪里去了!”雷云猛然意识到她的意思,“我是不会同意联姻的,我不可能放弃你的!只是我觉得,我是不是太着急了,应该慢慢说服我爸的。”他脸上显现出懊悔的神色。
“那我们就现在一起回去看他,你也回去多陪陪他。”她的话总是能安定他的心神,她的眼神总带给他温暖和力量。他握紧了她的手。
赶到医院的时候,已是傍晚。
雷云牵着林诺的手走进头等病房。房间里,雷父已经睡着了,口里喃喃喊着:“若昕,若昕”。雷云知道,他在喊母亲的名字。小叔在一旁陪着,见他跟林诺走进来,忙招呼他们。小叔完全把林诺也看成了自家人,对他们说道:“今天早上是家里的王嫂先发现的,她说你爸平时早上七点多就起来了,今天都十点了还没起床,她就过去敲门,敲了半天也没人应,这才推进去看看,结果发现人已经昏迷过去,脸色蜡黄,她当时吓坏了,连忙叫了救护车,也及时打电话给我了。等我赶过来的时候,人还是昏迷的,后来洗了胃,醒了一会儿,吃了药,现在又睡了。”
“医生怎么说?”雷云问道。
“医生说,主要是饮酒过度引起的。要我们当心点,说这样很容易引起中风的。大哥他啊,自从大嫂去了以后,情绪其实很差啊。”小叔说完,叹了口气。
雷云走到父亲的床边,看着他苍白的面容。昔日那样意气风发的一个人,如今躺在病床上,吊着点滴,显得那么脆弱。他跟父亲,向来话不多。但他知道,父亲其实对他,一直期望很高,也一直很关心,只因为,他是妈妈的儿子,是他最爱的女人跟他生的儿子。
林诺过来握着他的手,他回头看着她,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握着他的手,眼神温暖地望着他。
他们让小叔先回去休息,然后留他们陪父亲。
雷云后来又听说那一对喝农药的兄妹也住在这一家医院,他又在公司员工的陪同下过去看了他们的情况。
在他离开的时候,林诺独自留下来照顾雷父。她也打了电话给她爸爸,告诉他这里的情况。爸爸说可能明后天来看望,让她先在这里照顾,不用急着回家。
她其实也有好几年没看到雷云的父母亲了。没想到,多年后才见到他妈妈,不久后她就去世了。再来是他父亲,再次见面却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想想曾经,想起她跟雷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时她大概十六岁吧,那时候的两家人,是多么风光健康。她爸爸是局长,每天想来她家送礼的人,都差不多要排队。雷家也是,那时已在城里那么有名。他们两家一起吃饭,饭桌上,总是谈笑风生,气氛热络。哪想到十几年后,走的走了,病的病了,脱离了权力的,人走茶凉。人生无处不悲凉啊。
雷父眼皮动了一下,象是要醒来的样子。林诺忙走上前去。等了会儿,发现他并没睁开眼,她又看看点滴瓶,还有小半瓶的容量,于是放下心来,继续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
这时,雷云回来了。
“怎么样,爸醒过没有?”他问道。
“还没,一直睡得还算安稳。”林诺站起来,望着他,“那对兄妹怎么样了?”
“他们现在睡过去了,已经洗过胃了,身体没什么大碍。”
“那就好。”她朝他微笑。
“诺诺,谢谢你来照顾我爸!”他再次握住她的双手。
“这没有什么。你不用跟我道谢,是你的家人,我也当作是我的家人来看。”她还是朝他笑笑。
他望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心里充满感激。什么时候起,他们之间,多了这种无言的默契,可以共进退,可以共患难。
他们在医院里陪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雷父醒过来,精神比昨天稍好一些。医生来检查后,开了一些药,说病情已稳定下来,过两天就可以出院。雷云放下心来。林诺见他们有话要谈,就说出去帮他们买点吃的,先走开了。
“爸,你平时别喝那么多的酒,好好注意身体。”雷云忍不住地说道。
“你别管我,你不是都不肯听我的话吗?不是要拿雷氏来威胁我吗?”雷父对着他,还是没好脸色。
雷云无言地叹气。
“你是不是去和王祺的父母谈过了?你就那么不肯放弃那个林诺?!”雷父的声音大起来。
雷云望门外看了看,见林诺还没回来,赶紧把门关起来。
“干什么!那么怕她听见啊?”雷父想起这事就一肚子的火,第一次,自己的儿子这么宝贝一个女人,完全把他的意见置之不理。
“爸,我说过了,其他事情我都可以依你,就是这件事,我不能听你的安排。但你也不能因为这样,用你的健康来威胁我!”雷云的声音也提起来,其实他心里是恐惧的。
毕竟是父子,雷父体会到他的心情,只是喃喃地说:“我只是最近情绪不太好,所以,多喝了两杯,不碍事的。你别瞎担心!”说完,他不再说话,眼睛直直地看着电视节目。
雷云也不说话了。过了会儿,林诺推门进来。
她手里拿着早点和水果,将这些东西放在茶几上,然后拿来其中的一盒走到雷父身边,说道:“雷叔叔,我买了皮蛋粥。医生说你现在要吃清淡点的东西,喝粥最好了。你趁热吃吧。”雷父看着她,这样挂着温婉的笑容,捧着热粥到他面前来,他那张冷脸还怎么摆下去。
见他没反应,林诺又微笑着说:“我把粥摆在旁边,你尽快吃吧。”说完,就走到雷云旁边,去招呼他:“你也赶紧吃早饭吧,我帮你也买了。”
“那你自己呢?”
“我已经吃过了,你们慢慢吃。我还买了水果,先去洗水果了。”说完,又提着那袋苹果和鲜橙出去。
雷父想起那天小姨子气呼呼地跟他来告状,说林诺怎么的不懂教养,怎么惹她生气。他有点不相信,老林教出来的孩子应该不至于那样。今天看看确实是小姨子太夸张了。这女孩子,好象还满体贴温柔的,难怪儿子那么喜欢她。相比之下,王祺在美国长大,就显得比较顾自己了。不知不觉中,他开始比较这两人。
“雷叔叔,我切水果给你吃吧。”见他吃完早饭,林诺又过来柔声问道。
“我现在还不想吃,你们吃吧。”他想说的语气强硬一点,但说出口的话并没那么生硬。
“他不吃就算了,你切给我吃吧。”雷云对她说道,顺手把她拉到沙发上来坐。
“喂,你怎么可以这样!”林诺小声地说他。
不过,她还是切了几个鲜橙和苹果,放在两个盘子里。一盘,她放在了雷父的床头柜上,还有一盘,雷云拉她过来一起吃。
雷父冷眼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两个人,吃个水果也这样你侬我侬的,故意肉麻给他看啊。不过这林诺,小时候看起来还有几份娇气,没想到长大了反而挺懂事的,好象也讨厌不起来。
快到中午的时候,小叔和小婶一起赶过来,他们两才离开医院。家里王嫂又来电话,说那对兄妹带着几个民工又在别墅门口吵着要见董事长。门口的保安拦着他们,但他们不肯走,说一定要等到董事长来。
这次,那些保安总算将人拦下来了。可能也怕上次那样的事情再发生。那天,那两人冒着送装修材料的名义,混过了大门口的保安,硬是将尸体抬到了他家大门口。后来雷父出去狠狠地训了保安室的人一顿,有两个还被隔职了。所以现在,没人敢放松警惕了,生怕再出事。
雷云开车带着林诺回到雷家位于山区的别墅,快到大门口的时候,雷云有电话进来,就把车停在路边。林诺远远看见大门口聚集了大约七八个民工。其中,那对兄妹好象跟两个保安在争论什么,双方都面红耳赤的。这时,110的警车开到了门口,下来几个穿制服的公安,立马上前想将那带头的小子制服。又有一辆出租车从雷云的车旁边开过去,停在别墅门口,下来一个年轻的瘦小女子,嘴里喊着:“别打他!别打他!他是我弟弟!”两个公安停不下手来,其他民工又冲上去打那两个穿制服的公安,简直一团混乱。林诺不自觉地走下车,往那个方向走去。
突然,她看到那个年轻女子也要被他们打到头了,就叫起来:“小心啊!”然后她冲上去,想把那女子拉开。结果自己莫名其妙地被人打在背上,一时重心不稳,跌坐在地上。那女子也和她一样,跌到在地上,旁边还有一个小女孩,就是喝农药的那个妹妹,她叫那年轻女子“堂姐”。
那群人还扭打成一团,只有她们这三个女的,两个跌坐在地上喘着气,一个站在边上看他们打架,有点吓呆了。
林诺想看看那女人要不要紧,正要转头看她,只听得一声惊讶的叫喊:“林诺!”
她转头,表情也是一呆。物换星移,谁想到,会在这里再遇见她,过了几秒,她才找到自己的声音:“秦染秋,好久不见了!”
此时,雷云也赶过来,他远远看到林诺坐在地上,连忙跑到她面前,又发现旁边还坐着个女子。走近一看,他也呆住了,居然是她!
这三人,多年以后,竟以这样的方式,重新站在一起。
周围的打闹声还没过去,但这三个人一时也都没出声。
林诺看了眼雷云,又看看秦染秋。他们两个,互相对视了几秒,又同时将视线转向别处。命运就是那么奇妙,又一次,她和秦染秋同时出现在他面前。林诺心里涩涩地想,他会象前一次一样吧,还是会选择秦染秋吧。想到这里,她的眼神黯然下来,挣扎着想要自己站起来。没想雷云却比她更快地扶她起来,双手扶着她的手臂。她回望了他一眼,却发现他是看着秦染秋的,对方已经自己站起来了。
“你是蓝天房产的负责人?”秦染秋犹豫了一下,问道。她显然也很惊讶,但同时又想到这种可能性。
雷云看了她一会儿,说道:“是的。”
她顿时明白了,雷云也象是明白了她的身份。
大家又沉默了几秒钟。
这时,见家里的王嫂走过来,雷云喊道:“王嫂,麻烦你先带这位小姐进去坐,我们处理完这里的事情就回去。”说着,他指指秦染秋,也朝她点一下头。
“哦,好。”王嫂应着。
秦染秋见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走到自己面前,也向他们两点了下头,跟着她走进别墅区的大门。
现在,只剩下他和林诺了。
他见林诺呆呆地站着,眼睛看着地面,问她:“刚才受伤没有?”说着,又看看她的全身,她
的头发乱了,衣服也歪了。
“没有。”她低低地说。其实刚才有个人在她背上打了一拳,现在还隐隐生疼,但她没让雷云知道。
这时,几个民工已经被公安驱散了,雷云走向保安处,不知跟他们说了什么,那几个公安和保安都一脸恭敬的样子,连说“没事,没事”。
他走回她身边,揽着她的背说:“那我们也进去吧。”
“啊!”背部的痛处被他一碰,她反射性地叫出来,同时人也往前挪了一步。
“你还说你没受伤?!”他马上提高了声音,转而看她的背。
“哎,没事。只是刚才有人不小心打到我的后背了。”说着,她挣开他的手,没等他扶,就自己往那辆LEXUS走去。
坐进车里以后,雷云问她:“刚才你为什么要过去?”他见她本来是在远处看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冲过去了,没一会儿又跌坐在地上,吓得他赶紧跑过来。
“我……我看到染秋她……她快被人打了,所以才过去拉她。”林诺支吾地说。其实她也不明白,为什么看到刚才的情景,自己会冲过去。
“你呀……”雷云叹口气,望望她,同时握了握她的左手。她自己都是一副柔弱的样子,还想要救别人。他真不知道应该要心疼她,还是要责怪她。
林诺站在卫生间里,她脱掉了T恤,只着内衣,对着大镜子,想看看背部的伤。但照了半天,也看不清楚。已经七月了,天气又闷热起来,没一会儿,她已经一身的汗。
算了,她放弃了。将T恤拿在手上,也不急着穿上,她走出卫生间,来到相连着的卧室里。这是雷云的房间,开着空调,她顿时觉得凉爽。此时,他正在楼下和秦染秋谈话。她也不便打扰,就说自己伤口疼,先上楼来了。想到他们两就在楼下,她心里又不平静起来。
原来秦染秋就是那对兄妹的亲戚。那么,他们之间,除了会谈这事外,还会谈点别的吧。雷云跟她,会不会旧情复燃呢?会不会,等一下他就上来告诉她,他要跟秦染秋一起出门去了,然后把她一个人撇在这里?她越想,心里就越不平静。但又一想,就算他真的这么做了,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呢。
雷云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见林诺一个人半坐在床边沉思。她上半身就穿着黑色内衣,下半身依旧穿着紧身的灰色牛仔裤。雪白的肌肤在黑色布料的映衬下格外醒目,胸前的线条因内衣的形状而隆起优美的弧度。他眯起了眼,走到她身边,将她的背转向他。突然,他伸手解开她背后的内衣搭扣,林诺象是一下子清醒过来,双手捂着前胸,叫起来:“喂喂喂,你干什么?”
雷云没理她,仔细看着她的背部。原来,她真的被人打到了,正好是内衣扣着的地方,金属扣在她背上印了个很深的痕迹,虽没有破皮或出血,却将周围现出淤青和红血丝,明显地映在那样细嫩的皮肤上,让他看了有些心疼。
“你躺下来。”他将她转过来,对她说道。
“干……干什么啊?”她结结巴巴地说,脸色开始泛红,整个人不由地往床头缩去。他不会这时候还想要……
雷云正好将她的身子翻过来,让她趴在床上,随口问到:“你伤口不疼吗?”说完,就走开去找东西。
“噢,是有点。但我自己看了半天也看不到。”她这才想起来。
没一会,他从柜子里找出一瓶象是红花油的药水,味道很刺鼻,开始在她的后背的受伤处轻轻涂抹起来。
林诺把头靠在枕头上,任由他揉着自己的背,轻轻地,一下又一下。她想看到他的表情,但又贪恋此刻他温柔的按压,就这样趴着,一声不响,也不动。
再过一会,雷云停下了动作,握着她的肩头,问她:“现在好点了吗?”
“嗯。”她点点头,他按得好舒服,舒服得她都要睡着了。
她感觉到他把床上的空调被拉了上来,盖住她的后背,然后对她说:“你先休息会儿,我去处理点事情,等下就回来。”
原来,他真的要撇下她了。林诺不顾自己衣衫不整的样子,转过身来看着他。
他也望着她,似乎看出她眼中的情绪,说道:“秦染秋已经走了,她向我要了你的电话,说有点事想找你,可能是关于订酒店的事吧。我现在先去蓝天房产了,晚点就回来。”说着,他轻抚了下她的脸蛋,帮她把被子拉好,只露出了她的头部。
见她缓缓点点头,他安心地笑了,然后朝门口走去。
林诺一觉醒来,发觉背上的伤也不怎么疼了,就穿好了衣服下楼。这时,雷云也刚从外面回来,一见到她,就过来问她:“背上还疼不疼?”
“不疼了,我没事。”说着,又象过去那样,朝他微笑起来。
王嫂正将饭菜端到桌上,跟他们说可以吃饭了。
两人于是坐下来吃饭。关于秦染秋,林诺很想问,但她又等着雷云自己提起,而雷云又以为她会问,想如果她不问的话他也没必要说了,结果两人都没提。
第二天上午,林诺再陪雷云去了医院。后来雷云被他小叔叫出去办点事,雷父对林诺说:“你过来坐,我有些话要跟你说。”林诺这才知道,他是故意支开雷云的。
雷庭正看着这个女孩子,说她是女孩子,也许也不确切,毕竟她也已经二十八岁,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
于是,他用平静的语气开口说道:“林诺,我很感谢你这两天陪雷云过来照顾我。”
“这没什么,雷叔叔。您也算是我的长辈,从小看我长大。所以,也是应该的。”她微笑地说。
雷父看着她,略微点一下头。这个女孩,懂得应对,又明白事理,从各方面条件来说,是还不错。
他又开口道:“其实你是个不错的女孩子。我知道,你爸妈把你教得很好。”
林诺没想到,他会称赞她。她没作声,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如果是一般的家庭,能娶到你这样的媳妇,算是很让人高兴的事了。但是,”他停了下,“我们家,不是一般人家。而雷云,也不是一般的男人。你也看到了,现在雷氏做的越来越大,他也不是没有能力和野心的人,雷氏在他手中,势必要继续扩大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谈场恋爱就够了。做他的老婆,既要能在生活上照顾他,更重要的是,能够协助他的事业,提供给他事业上更大的帮助。”说完,他看着林诺。
林诺缓缓明白了他的意思,她也平静地望着雷父。
“如果只是生活上的照顾,那么请个长期的保姆或者钟点工就可以了,但是雷云,你跟他生活在一起,应该也清楚,事业在他的生活中占了多少的比重,他又有多少时间,可以花在工作以外的。”
是的,雷云的确有那么忙,他的事业,几乎是他的全部生活。和她在一起,有时候,她只分到了小小的一点时间。但在那小小的一点时间里,她还是满足的。而今那小小的一点,好象也快要失去了。
“我知道,你们的感情目前是很好,但光是这样不够的。婚姻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雷父这两句话,重重地敲在她的心头。
她抬起头,只说了一句:“我,只想陪着他,让他开心。”
“的确,跟你在一起,他是很开心,我也感觉到了。但婚姻当中,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再说了,你对他倒底有没有真感情,我现在还不能确定。”说着,他再仔细看一眼林诺,后者同样带着惊讶地看着他。
“四年前,你们两都在国外的时候,我知道你们也好过。那个时候,我也知道雷云为了你,想放弃读哈佛了,他考虑过直接回来接手公司,也考虑过留在加拿大再读一段时间书。我后来听说是你主动要跟他分手的。如果你是真的对他很有感情,那时候就不会那么干脆地跟他分手,起码也会等他,他去美国读书,又不是不回来了,他那时候对你,也不是没考虑过将来的。你那时候不但跟他分了手,后来自己又找了男朋友,还都要结婚了。就因为后来雷云不放弃,而你是不是看他现在条件也越来越好了,远好过你那个男朋友,所以才又重新选择他呢?”雷父句句尖锐,林诺被他抢白得说不出话来。她想解释,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结果,他又说了:“我知道,你可能想说,你现在对他是认真的,但谁看得出来呢。在外人看来,整件事情就是这样的。毕竟雷云,那么有身价,换做任何一个女人,我想,都会作跟你一样的选择吧。”
“我是他爸爸,虽然我也很看重自己亲手创立的事业,但我也不会不管自己儿子的幸福。我认为,他应该找一个对他事业有帮助,又真正对他好的女人。”说着,他见林诺还是低着头,又略带自豪地说:“雷云有这个条件!这样的女人也不是没有!眼前,王祺的确是不错的人选,最重要的是,她对雷云一心一意,听说也有好几年了。只是,雷云对她没兴趣。”他叹了口气。
“他为了你,那么积极地去回绝了对方,我也不好再强求。但是,”他又盯着林诺,语气明显强硬起来,“我目前也不会同意你们两个结婚。雷云的婚姻大事,不是那么轻率可以决定的!你如果硬要这时候跟他结婚,那等于是让他跟这个家完全脱离开来!”
他仿佛是看出了雷云非她不娶的心意,将这样强烈的话讲了出来。林诺知道,雷父在雷云的心里占有多大的比重,他已经那么缺乏母亲的关爱,所以其实把父亲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根本不是她的地位可以威胁到的。
她神色自若,只开口轻轻讲了一句话:“其实跟他在一起,有没有婚姻都不重要,我只想陪着他而已。”
雷父听了,只是摇摇头,说道:“你是说没名没份地跟着他?林诺啊,你还年轻,没经历过那种感情,所以可以这么轻松地讲这种话。让我告诉你吧,你们女人的心眼,比自己所想象的要小得多了。如果真有感情,你是不可能跟着他,又看着他跟别人结婚的。”
听了这番话,林诺想起雷云曾说过,他父亲也有过不少情妇,他必定是见得多了。那么,她是吗?她也不可能容得下吗?她顿时觉得心里一团混乱。
“我也是看着你长大的,所以这些话,也是我心里的话。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要做怎么样的选择,你自己看着办。”说完,他象是下了逐客令,闭起眼睛休息。
林诺慢慢地走出病房,听了雷叔叔讲的话,她觉得心里失去了所有的主张。他没有逼她,也不算是冷言冷语,咄咄逼人,他讲的话,没有一句是她可以反驳的。可是,就是因为这样,反而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次,她究竟该作什么样的选择,谁能告诉她?
林诺走在大街上,心思恍惚,她还在回味刚才雷叔叔对她说的话。
雷云的父亲,一直叱詫商场的风云人物,他的厉害,他的手腕,今天让林诺见识到。他没有象他的小姨那样,恶言逼她离开。他把一切分析给她听,把他的态度告诉她,让她自己做选择。
第一次,林诺觉得,她和雷云的未来是暗淡的。她还能继续坚持吗?或者,她应该继续坚持吗,她的坚持会不会害了雷云呢?她开始头痛起来。
这时,放在随身拎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发现是个陌生的号码。
“喂?”
“喂?林诺吗,我是秦染秋。”是她!林诺想起昨天下午雷云说过,秦染秋可能有事找她。
“嗨,你好。”林诺换了轻松的语气,但一时也不知道该跟她谈什么。
“是这样的,我有点事想找你。你吃过午饭了吗?或者我们一起吃个饭?”
“那也好,我也正好还没吃饭。你在哪里?”
最终,她们约在解放路上的一家港式茶餐厅里。
林诺推门走进那里的时候,发现秦染秋已经坐在靠窗的卡位上,朝她招招手。
她走过去,一边打量着秦染秋。多年不见,她们两都有了些变化,但又都能让彼此一眼就认出来。
她现在留了俏丽的短发,很适合她,显得活泼干练。身上穿的很简单,蓝白条纹T恤衫和蓝色牛仔裤,虽然服饰变了,发型变了,但还能找到原来的那种纯真朴素的味道。
同样是T恤牛仔裤,林诺就显得较女性化一些。T恤是韩式风格的带有细缀花边,牛仔裤紧紧贴着腰身,裤型修长好看,脚上还穿着低跟的鱼口鞋。
“你还是那么漂亮!”秦染秋一见她来,真心地赞美她。
“哪里啊,你现在也很不错啊!”林诺不以为意地笑笑。
“我听说你在上海的雅各酒店工作,是吗?”秦染秋问到,此时,她们已经点完了菜,侍者送了一壶普洱茶过来。
林诺顺手拿来先为她倒了茶,再倒了自己的,说道:“是啊,你呢?在哪里工作?”
“我在合肥的一家旅行社做导游。”她看着林诺主动给自己倒茶,意味深长地说道:“林诺,你变了好多。”
“是吗?有吗?”林诺惊讶地抬起头看她,随即又问:“听说,你想订酒店,是不是?”
“其实,这只是我告诉雷云的一个借口。我其实就想见见你。”秦染秋缓缓地说着。
林诺抬起头,略带惊讶地看着她。她的脸,还象那时一样,有些圆圆的,皮肤到比原来要白一些,脸上一片素淡,但看起来舒服。林诺发现,看着她,居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不过也许是因为旧日同学的缘故吧,她想。
“我想,那时候你出国,我也没来得及见你一面,所以趁这次,遇到你了,很想见见你。”她真诚地说。
“其实,我也挺想见你的。”对于秦染秋,林诺的感想是复杂的。她们曾经也算要好,如果没有雷云的话,也许一直会要好下去。可是如果没有雷云的话,也许她也不会跟秦染秋那么要好了,一切都起源于篮球社。想起来,也象是很遥远的事了。
“听说,你跟雷云快要结婚了?”秦染秋嘴角带笑地问她。
“他告诉你的?”林诺有些吃惊,她没想到雷云会跟她说这些。
“是啊。”
“还不会那么快,不过,我们是在交往。”如果没有上午雷叔叔的那番话,那她现在讲这话,语气也会不同。
“恭喜你们啊。其实,我那时候,就觉得你们两很相衬,是气质和性格上的相配,真的!”她说着,笑起来。那笑容,带着少女的味道。林诺再次看着她,那种熟悉的感觉又上来了。
“那你呢?你……现在有男朋友吗?”她会不会,还一直在心里想着雷云呢?
“我已经结婚了,两个月前刚结的,老公是我同事。”说着,甜蜜地抿着嘴。
“噢!那恭喜你啊。”林诺也真心地说道。
“谢谢!”
这时,她们点的菜都上来了,两个人边吃边聊着。也自然谈到那对兄妹,秦染秋是他们的远房堂姐。那两人,父母早已去世,哥哥又喝农药死了,周围再没其他亲人了。到了城里以后,听了周围那些民工的话,跑来闹。
“不过这事,雷云说会给他们补偿,那些欠下的工资也会尽快发。我也会劝他们不要再闹,这样的话,事情也好解决了。你未来老公很不错哦!”
林诺没说什么,只是笑笑,她都不知道怎么跟她谈雷云。
后来,还是秦染秋性格爽直,忍不住说:“你知道,我那时候跟雷云交往过,毕业前又分手了。”
林诺看着她,不好说什么,只等着她继续说。
“其实后来想想,我跟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现在没想到,又遇上了,不过大家见了还真是有些尴尬。”说着,她又笑起来。林诺又一次盯着她的笑容,她看得快出神了。
“不过你放心啊,我对你未来老公,是一点感觉也没了。看着他现在的样子,我感觉更加有距离感。但是林诺,你是可以守护他的,我感觉得出来。”说完这句话,她甜甜地对林诺笑,随后开始吃菜。
林诺终于明白她的笑容象谁了,象蓝阿姨,雷云的母亲!听她说“你是可以守护他的,我感觉得出来”,林诺想起那次在美容院里,蓝若昕对她说:“林诺,有你守护雷云,我很放心”说完,也是这样纯真的笑容。
林诺为这个发现而内心惊诧不已,雷云知道吗?他发现了吗?还是他早就发现了,所以才会爱上她?她又为自己的这个猜测感到震惊。是吗?是吗?
一顿饭吃下来,她们聊了很多,从毕业后各自的生活,到后来的工作,居住的城市。但林诺心里,始终记着秦染秋的那个笑容。
她们吃完饭告别时,已经将近下午三点了。林诺回家了一趟,想看看父亲,正好钱阿姨和她儿子也在她家,大家一起吃了顿晚饭。本来大家都要她叫雷云一起过来,结果雷云说晚上要请一个地方官吃饭,所以没办法。晚上,她本想住家里,父亲又说,雷家现在这样的状况,你还是回去陪雷云吧,她又返回到雷家别墅。到别墅门口,她按了半天的门铃发现没人应,只好打雷云的电话。雷云说,他正在回家的路上,就快到了。她于是趁着夜色,在别墅四周散步。这里太安静了,都是树林,又建在山里,晚上一个人这样走着,都让她觉得害怕。
还好,雷云开着车没过几分钟就到了。他走到她身边的时候,林诺才发现他满身酒气。
“你喝那么多酒,还敢开车啊?”她担心地问道。
“没事,今晚请那个局长吃饭,所以多喝了两杯。”说着,牵着她开门进屋。
黑夜里,这房子,恁的空旷,好象长久没人住似的。
雷云连灯都不开,牵着她的手,象是习惯了似的,直接走上二楼的卧室,开灯,然后关上门。
楼下又恢复一片暗寂。
而这两人,也许是因为白天都累了,一碰到床,很快就睡着了。
半夜里,雷云醒过来。其实以前住这里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半夜醒过来,总是他一个人,总觉的有些苍凉。而现在,他转头看看旁边熟睡的林诺,她睡得象个婴儿似的,侧着头,微微撅着嘴巴。这一刻,他觉得就这样看着她睡着的样子,心里也安定,有种淡淡的幸福感。他又想起昨天和秦染秋的会面。真是没想到,他们还会遇见,因为这样的巧合。
对于染秋,他一直心存歉意。当年,他还记得,她的笑容,笑起来有母亲的感觉,他觉得他是动心了。他一直觉得自己跟染秋是完全不同的,他们象是两个世界来的,然后又相遇在一起。最初,就是因为这种特质,最终也是因为这种特质让他觉得痛苦。太不一样的两个人,要在一起太艰难,但即使这样,他还是想努力,却被家里的力量给破坏光了。染秋也有她的尊严和骄傲,她也有她不能放弃的原则。
可是后来,他遇到了林诺,他才明白,他从很早以前开始就一直被她吸引。所以,他清楚记得每一次林诺出现时的样子,只要他看见她。只是那时候的她,太骄傲,她从不主动跟任何男生说话,每个在她面前的男生,都那样讨好她、巴结她。他只是气不过那样的女孩子,所以潜意识里排斥她。他有他的骄傲,他不会象那些男生那样,主动去讨好她。而染秋的出现,其实只是一种转移,也是一种好奇。他却让它发展成了一段感情,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她的笑容,让他想起了妈妈。他直觉地想把拥有那样笑容的染秋留在身边,后来他们虽然分手了,但这事一直让他认为是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当年,林诺问过他好几次,他都没回答。他不知道要如何开口承认这个错误,他无法启齿。所以,那时的林诺,对他们的感情,一直没有安全感,他也一直知道。
可是爱情是多么奇妙,该你的,怎么也逃不掉。他曾经在心里排斥林诺,却在蒙特利尔,看见亲切可爱的她,一改往日的冷淡清高,他就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心了。他想接近她,想关心她,也想爱她。终于相爱了,让他欲罢不能。那场分离,更让他痛苦。好不容易,现在又能和她在一起,他想,他是永远都不会对她放手了,即使失去一切。
“唔……”林诺翻个身,发现雷云坐起来了,忙睡眼惺松地问:“你怎么不睡呢?”
“我突然睡不着了。你先睡吧。”说着,摸摸她的头。
“雷云,我今天中午和染秋一起吃饭了,还和她聊了好多。”她半梦半醒间,突然讲了这句话。
“诺诺,我和染秋,其实……”他想解释。
“你不用解释,我知道你们早就结束了。”她把自己手伸过去,握住他的手。他相信他一定喜欢看染秋的笑容,她了解他对母亲的那种爱。至于其他的,现在来讲,都不重要了。他现在那么爱的人是她呵,不是吗?
曾经心里的那根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就被融化了。
“噢……”林诺又翻个身,好象是碰到背上的淤青了,轻叫了一声。
“怎么了,背上还疼?”
“刚才不小心碰了一下。”
“你转过身去,我帮你揉揉。”
“嗯,好。”
雷云揉着她的背,看着她又慢慢睡着了。
秦染秋也在宾馆房间里醒来,她看着窗外宁静的月色。这城市,自从大学毕业后就没来过了。没想到,这次因为这样的事情,巧合地再遇雷云和林诺。想起来,命运真是奇妙。当年,她本来那么想撮合他们两,结果却成就了自己和雷云。她还记得去游行前的下午,她去找林诺。当时,她极力想拉林诺同去,结果只因为她那句“雷云也会去的”,将林诺的高傲给挑起来了,硬是拒绝了和自己心上人见面的机会。她后来一直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林诺也去的话,她还有机会和雷云恋爱一场吗?
再看看今日的林诺,依旧比较恬淡,但却是亲切随和的。即使那时,她抢走了她的心上人,她现在仍然坐在面前,那样真诚友善。那天和雷云见面,她感觉得出来,雷云很爱林诺。虽然他没说,但他表现得太明显。从一开始碰面,一看到林诺跌倒在地,那样担心的神色。后来,见林诺说伤口疼,和她尽快谈完,就走上楼去看望她。
他们两,是本该在一起的。她会在心里祝福他们。
至于她自己,和雷云相恋,象是从老天那里偷来的一段恋情,不可能之中的可能。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她从来不后悔和他相恋,那是她,曾经最美的一段回忆。
第二天一早,雷云和林诺还在吃早餐时,又接到大门口保安的电话,说那些民工又来门口闹,这次,人数多起来,大约有二十几个,吵着要见大老板。保安完全控制不住了,只好再一次报警,同时也希望雷云能出去看看,说那些人情绪很激动。
“我陪你一起出去吧。”林诺也站起来。
“你别去了,外面情况复杂,等一下又受伤了。”他轻轻按了按她的肩,让她继续坐下来吃早餐,自己朝门口走了出去。
雷云刚走,家里的电话响起来,雷云的小叔也听说了这事,忙来问问。
原来,通过秦染秋,那对兄妹那边算是平定了,赔了他们几万块钱,又把他们大哥的工资先补发给他们两。结果,其他工人眼见自己的工资还一直没着落,纷纷都跑来闹事。
林诺听完以后,想想不放心,于是也走到门口,远远的,就看到这样一个局面。那些人站在大门外,不停嚷着:
“难道要死了人,才肯发钱吗?”
“有钱有什么了不起啊!你们的命是命,我们的命就不是命吗?!”
“住这么有钱的地方,怎么连这几个工钱也发不出来啊?!”
“今天如果不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们是不会走的!”
“对!对!”
这时候,两部警车开过来了,走下来六七个穿制服的,想要上前阻拦那些民工。雷云朝他们打了个手势,制止了他们上前。他站在所有民工前面,大声地说道:“静一静,听我说!”那些吵闹的人,突然间安静下来,看着他严厉的表情,象是被他的气势吓到了。
他看着他们,脸上带着严肃的表情,坚定地说道:“你们的工资,确实拖了很久。我也是最近才知道,所以,我先向大家道歉!”说着,他再看了下大家,他们都不说话,可能没料到这个老板的儿子会向他们道歉。
雷云继续说下去:“目前,我正在处理这件事,我保证,工资一定会尽快发给你们,就在这两个星期内!所以现在,你们所有的人先回去工作。如果你们整天在这里闹事,我也没办法保证给你们发工资了!”
他一说完,那些人窃窃私语。有些象是相信了,慢慢往回走。有些,好象还半信半疑,嘴里嘟哝着什么。还有人,象是不相信,狠狠地看着雷云。但这时,公安已经上来驱散人群。林诺见状,急忙跑上前去,走到雷云身旁。
此时,有个民工似乎还愤愤不平,用恶毒的眼神看着雷云,说:“有钱了不起啊,害死了一条人命,迟早会遭报应的!”
林诺听到了,突然觉得很不安,她语气严厉地对那人说:“你不要乱讲话!”
那人转身就走了,也不知听到没有。
雷云见状,忙拉住她的手,说道:“诺诺,没事了。”
又问她:“不是叫你不要出来吗?这里太乱了!”
她也回握住他的手,担忧地看着他:“我有点担心你,所以出来看看。”
“我没事。”雷云朝她笑笑,象是想让她安心,然后揽着她,一起往回走去。
雷云之后又去蓝天房产忙了。听说那个工程当时施工时出了些问题,后来验房一直没通过,所以即使结了顶,后来又全部完工了,一直拿不到预售证,也就没办法卖了。因为这样,雷云的父亲态度很强硬,要施工单位来负责修缮房屋缺陷,如果不修缮就不付工资。施工方呢,因为一直没拿到钱,也不愿意继续白干,所以双方就这样僵持着。如果没有那个民工的自杀,这事情可能一直拖下去。现在,雷云在他小叔的帮助下,先去见了房管所的一些领导做疏通,同时又发现房子本身确实存在一些弊漏,不修补的话对以后的住户影响极大。所以,这两天,他一直在忙这个事情。
林诺见他那么忙,今天他父亲又出院了,她主动提出去接他父亲。雷云问她要不要公司派个车送她过去,她说不用,她自己也会开车,于是雷云将自己的跑车给她开,他去开父亲的大房车。
“这么好的车,你不怕我撞坏吗?”林诺半开玩笑地问,她的驾照好几年前就考出来了,但很少开车。每次开的时候,还被她爸爸笑,说她开车还不如走路来得快。
“车撞坏了不要紧,自己可别撞了啊!”雷云看着她坐进驾驶座,不放心地嘱咐道。他还真有点担心她,虽然她一再保证自己开车很慢很小心。
“好啦,我保证我和你爸都能平安地回到家。”说完,她笑着朝他挥挥手,把车开走了。
经过昨天那样的对话,今天又要去接他父亲出院。林诺心里其实也存有疙瘩的,但见雷云那么忙,他小叔那边也是陪着他一起忙,他小姨一家最近又跑去国外旅游了。想来想去,他们家也没有其他更亲的人可以帮忙了。就算他父亲不乐意见到她,她也只好出现在他面前,帮自己的男朋友照顾他。
事实上,雷庭正确实不乐意见到她。他以为,也许王祺会来看他,并且接他出院。但王祺听说了,反而没出现过。倒是林诺,昨天这样说过她,她今天又来了。她看起来神色自若,话到是少了很多。
林诺帮他办了医院的一些手续,见他自己提了行李,也不要她帮忙的样子,她也没在意,自己走在前头。
车开了出去,雷父坐在后面那排。他见林诺的车速开得太慢了,这路上又不堵,照她的速度,回到家要两个小时以后了,就催了她几次:“你能不能开快点啊。我又不是七老八十了,不用开得那么小心!”
林诺本来就少开车,一坐进车里,全神贯注地看着路面,听他讲话,顿时不耐烦地回道:“你别吵我,没看到我正在开车吗?”
雷父有些吃惊地看着她的后背,心里更是火。开个车,脾气到是不小!不过他还是忍住了,看在她来接他的份上,没跟她再计较。
林诺后来才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和态度,有点后悔,但再想想也没什么。反正他已经彻底地否定了她的存在,无论她再怎么做,也是这个样子了。
到家以后,雷父在下车前,又冷着脸说道:“我昨天对你说的话,你考虑清楚了没有?”
林诺心里本来就为这事情烦恼,现在一听他又来催促她,火气忍不住地上来了,她回头对他说:“你希望我怎么做?马上离开雷云?你昨天只是要我考虑而已,而我也还没考虑好!再说,除非你动用各种手段拆散我们,要不然,我就要一辈子缠着他,就是不跟他分开,你又能拿我怎么样!”说完,她砰的一甩门,也不看他,管自己走进屋子里去。
雷父惊讶地看着她的背影,这个女孩子!雷云见过她这个样子没有?平时看起来到很文气,没想到发起脾气来这么火爆!他冷笑着想,到时候一定要雷云自己见见她这个样子,看他还会不会继续对她执迷不悟。
林诺走进厨房去喝水,她也是一肚子气,她感觉她骨子里的叛逆全被挑起来了。她很少这样对长辈无礼。第一次那样,是对着雷云的小姨。第二次是今天,对着雷云的父亲。她想,她大概跟雷家的人都犯冲吧。
这时候,王嫂过来对说,今天她孙子生病了,可能急着要去医院看看。菜已经买来了,但没时间做饭给他们吃了。王嫂看起来很抱歉的样子,神色又很着急。林诺忙问她为什么不跟雷云的爸爸讲,她害怕地说:“董事长最近这几天都很凶,我也不敢跟他讲话。现在他好不容易出院,如果知道我到现在还不做饭,又要请假,肯定又要发脾气了。”
林诺见她实在很着急的样子,也不忍心,就说:“那你先去吧。饭我来做好了,反正也都有菜。”
“林小姐,你不会做没关系,菜放着好了,这里有餐馆的电话和菜单,打给他们叫几个菜就可以了。”王嫂看她打扮,总以为是个城里的千金小姐,从来不做家事的,于是就指指墙上的一张单子说道。
“好了,你先去吧。我会看着办的。”
“谢谢,谢谢你!林小姐!”王嫂感激地看着她,然后从后门走了。
林诺在宽大的厨房里看了一圈,菜是应有尽有,调料品也相当齐全。又看看墙上的菜单,想雷云他爸爸刚出院,也不能吃太油腻的菜,见时间还早,就自己动手做起来了。一边洗着菜,她心里一边在想,自己都很少给她父亲做过饭,没想到跑来别人的家里来做饭,还是做给不想让她嫁进门的雷叔叔吃。她想,就算以后她跟雷云结婚了,她这公公,估计也很难讨好吧。
一个多小时后,她做了一个菌类的汤,还有几样家乡的小炒,口味都比较清淡,四五个菜,齐齐摆上了桌。
雷父看着今天的菜色,挺精细的,好象不太象王嫂的风格,又见她身上还穿着围裙,忙问:“你做的?”
“是啊。”林诺懒懒地回答,反正她也不指望对方能给她什么好的评价了。她脱了围裙去厨房挂好。
雷父抬头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就坐下来开始吃饭。随即看到她往厨房走去,又说:“那你也坐下来一起吃吧。”
林诺其实并没胃口,也不想和他面对面地吃饭。有些话说过了,表面上可以当作什么事也没有,但心里,怎么也抹不去。她说:“我还有点事,要先走了。”
“林诺!”快走到门口的时候,雷父叫了她。
她回过头来,只见对方脸上闪过一阵狼狈,说道:“昨天,你父亲好象来看过我,我当时走开了。你见到他,替我谢谢他。”
“不用那么客气,雷叔叔。”她淡淡地说,同时走出了这个冷淡的房子。
林诺甚至都没开车,就走到别墅外面。顶着大太阳,走了很远的路才打到的士。她一个人跑回自己家里去。家里人正好都在等她回来,爸爸和钱阿姨正在客厅里看电视,见她来了,就叫她过来一会儿坐。三个人就这样喝着冷饮,边看电视边聊天。林诺觉得,这才是家的感觉啊。
雷云因为蓝天房产的事还没忙完,要多待几天,林诺就自己坐火车回上海了。
当天晚上回到上海的公寓里,就接到雷云的电话了。
“你到家了吗?”他在那一头问,还有翻文件的声音,大概还在办公室里忙。
“到家了,你还在忙吧,注意休息啊,别太累了。”林诺嘱咐他。他一直忙,现在估计更忙了。
“诺诺,我爸一定给你气受了,是不是?”他听说那天她给父亲做了饭菜,但自己没吃,也没开车就回去了,心里猜想肯定是父亲给她脸色看。
“没什么,我没事。”林诺不想跟他抱怨,所以没多说。
“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雷云的语气歉疚。
听他这么说,她觉得心酸起来。他们两在一起,倒底妨碍了谁,为什么就是得不到至亲的人的祝福?
“你爸并没对我怎么样,真的,我没事。”为了让他安心,她这么说道。
他们又聊了会儿,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这几天雷云一直不在上海,林诺发现王祺也好久没来他们家闹了,也不知她是不是搬家了。那天晚上,她下班回家,特意绕到王祺家门口张望了一下。只见门紧闭着,里面却传来震天响的音乐。这时候,有几个打扮前卫的年轻男女越过她身边,去按王祺家的门铃,她远远看见王祺来开门,一脸的醉态。她怕被王祺看见,急忙闪过身,往自家门前走去。
结果,还是被她看见了,她摇摇晃晃地走出来,说道:“哎哟,林副理下班啦。你家男朋友今天又在加班吗?你又一个人了吗?”
见林诺不出声,她又凉凉地开口道:“怎么样?三十万的烟花看得过瘾吧?”
林诺奇怪她怎么会知道,也不好否认,她看了看王祺那颓废萎靡的样子,好意劝她:“你少喝点酒吧,对身体不好。”
“你少得意!你别以为我们两家的合作取消了,你就能跟他结婚了。我告诉你,雷云迟早是我的!你高兴不了多久的!”她大声地喊出来,还狠狠瞪了林诺一眼,愤愤然地走了。
林诺掏出钥匙打开门,走进家里,无力地靠在门背上,疲累感再次涌上来。
再过几日,雷云总算回来了。回来上班的第一天中午,他就约了林诺吃饭。他说,他今天又不知道要忙到几点了,怕晚上回家她已经睡了,所以中午约她出来。
他们又在上次那家日本料理店用餐。
天气越来越热,每天都有三十多度。林诺觉得没什么胃口,于是就拉他坐在回转台旁边。雷云点了冷面,她则随意地拿了几碟寿司来吃。
“诺诺,你最近好象瘦了!”他心疼地看着她。她最近承受的压力不小吧,听说父亲找她谈过,估计是讲了很重的话。那个王祺,不知道是不是又来闹她。他有时侯都觉得无力,想保护她又保护不过来。
“是吗?可能最近天气热,胃口差吧。而且,我也喜欢看自己瘦一点啊,这样穿衣服好看。”她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对他说道。
“你已经够瘦的了!”他捏捏她的手。
“你自己也要注意身体啊,最近你那么忙,别太累了。晚上记得早点回来啊。”林诺发现跟雷云在一起久了,她也开始担心他,开始唠叨他了。
“好,我会的。”
吃完饭,两人手牵手地走进JS大楼的时候,雷云突然对她说:“诺诺,我们结婚吧!”
林诺还在想着雷云父亲说过的话,又听他这么说,她看了看外面毒辣的太阳,突然想到以前有人对她说过,没有人会在七八月份结婚的,那叫“热婚”,意思是热昏了头才去结婚的。
于是,她脱口问道:“你是不是热昏头了?”
雷云一时间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己生平的第一次求婚,得到的是这样的答案,就哈哈大笑起来。随后,他拉着她快步走向电梯。
午间时分,等电梯的地方人很多,但所有人看着他们两手拖手的过来,都让开了道。看有一部电梯来了,雷云直接牵了她走进去,然后伸手环抱她,看着那个样子,象是要吻她。
其他等电梯的人,加起来起码也有十几个人,见这种状况,都呆呆地站在原地,也不敢走进那部电梯里,眼看着电梯门就这样在所有人面前合上,而里面那一对壁人,好象要开始演偶像爱情剧似的,头都要碰到一起了。
电梯里,林诺被他抱在怀里,瞪大了眼:“你怎么敢?”刚才雷云的举动,大家大概都以为他们要亲热吧,居然没人敢一起进来。
这时,雷云快速地按了电梯的暂停键,林诺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亲爱的,这部电梯是从26楼到49楼的,大家都知道我们要去48楼。而现在连26楼都没到,我如果让它一直停在这里的话,你猜楼下等电梯的人会认为我们在电梯里做什么呢?”他慢条斯理地对她说,眼里闪着恶魔的笑容。
“啊!”林诺倒抽一口气。别人还会以为他们在做什么,肯定在做什么亲密的事情了!她马上说:“你赶紧按回去啊!这样我等下怎么出去见人啊,怎么跟他们解释啊。”她觉得又羞又恼。偏偏雷云拦着她,就是不让她按。
“别急,我们先来谈谈刚才我提议的事情。”他一点都不着急,还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笑看着她。
他是说结婚?林诺现在心里乱得很,怎么答应他呢。她于是随便找了个理由,撅着嘴委屈地说道:“哪有你这样求婚的,起码要有戒指和鲜花吧。要不然,我岂不是答应得太随便了!”
“那容易啊,我们等下就去买戒指吧。至于花,我等一下就叫人送来!”他很快地说道。
“你不是今天很忙吗?”他不是说要一直忙到晚上吗,现在又说要去买戒指了。
“是很忙,但求婚这种大事,当然要排在所有事情之前了。”他就是不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随后又补了一句:“诺诺,电梯已经停了五分钟了。”
林诺无力的叹气。
雷云把她拥得更紧,头碰着她的头,低声诱惑她:“说你愿意。”
“好吧,我愿意。我能不愿意吗?”林诺无条件地对他投降,随口说道:“那你赶紧把暂停取消啊。”
“不急,反正已经停了这么久了,让我们先好好庆祝我求婚成功吧。”说完,他的唇印上她的。电梯内的镜子里,映出一对亲热的人影,头和头交缠在一起。
林诺昏沉沉地想,不知道此时上面的摄像头开了没有,搞不好明天所有人都会知道,他们两个在电梯里接吻。
等走出电梯的时候,王帆和其他几个同事在雷氏门口张望,象是等着谁。见他们两走出来,王帆忙打趣地上来问雷云:“听说,你们刚才坐的那部电梯,被暂停了有将近十分钟啊。雷总,今天电梯里的摄像头可没坏啊。”
林诺简直无地自容,低着头不说话。
雷云到只是大方地笑笑,然后说:“我知道,我在向女朋友求婚呢,好不容易才让她答应下来。”
“啊,是吗?哎呀,这是好事啊。”王帆高兴地叫起来。其他人听了,也都欢呼起来,纷纷上来恭喜他们。
林诺没想到他就这么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但听到众人的祝福,也觉得好象真的要结婚了似的。她笑了,同时看向雷云,他也望着她。两人就这样深情对视着,完全没注意到身后的电梯门刚打开,有一个高挑的身影也听到了,眼里闪过震惊、受伤、愤怒,和怨恨。
那扇电梯门开了又合上,没有人走出来。
林诺坐在雷云的车上,此刻,车子堵在南京西路上。路的两旁,全是气势磅礴的高楼,从车里抬头望去,看不到那些楼的顶。衣着考究的男女,正从大楼里陆续走出来,现在,已是下班时分。而她和雷云,从浦东一路塞车塞到这里,只为了中午时,他说的,晚上去买戒指。
“改天再买好吗?我中午随便说说的。你看看,这堵到什么时候去啊。”林诺忍不住了,已经在车里呆了一个多小时了。她知道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现在这样,他等下回去要忙到几点啊。
“就快到了,反正总要买的,不如今天买了吧。”他拿起她的手,轻拍了下。
“那干脆把车停这个楼吧,我们走过去。”林诺指指路边的一个楼,看到有一个P的标志,说道。
“也好。”雷云将方向盘打过去,先将车拐向右边大楼的地下停车场入口。
他居然带她来到TIFFANY的专卖店,林诺心里有点震撼。
那家店里,气氛高雅,乐声轻扬,专柜小姐温柔地笑脸相迎。然后,他们,应该说是她被他牵着带到钻戒的柜台。
那些钻石,在灯光下,闪耀得让她睁不开眼。
“你喜欢哪一款?”雷云问她。
“我……从来不带这些首饰,也不知道怎么选。”她看着满眼闪烁的钻石,不知所措。
这时,专柜小姐很有经验地向他们介绍一些款式,又不知怎么看出买主很有经济实力,专门拿出一些大颗粒钻石的戒指来,一边说:“象这一款,是一克拉的,切割的形状很好,造型又简洁优雅,很适合这位小姐戴。”
雷云将戒指戴入她的无名指,大小正好。她的手指,修长白皙,配着钻石戒指,格外高贵雅致,那一颗圆形的钻,在手指上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芒。
“嗯,真的很漂亮!你觉得呢?”他赞赏地说着,随后看看她。林诺也点点头,她觉得,这一刻,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当心爱的男人将那么漂亮名贵的戒指套在自己手上时,她在内心深处也泛起了极其不一样的感觉。她想,她也是个虚荣的女人吧,这一刻,倒底是幸福感多,还是虚荣感比较多,她自己都说不清。
那位专柜小姐见他们选定了款式,又说:“我们店的戒指是可以在背面刻字的,请问两位要刻什么吗?”
这时,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一看是程雨,室内信号不太好,她只能走到外面去接。
原来,程雨要离开上海了,马上要回广州去,所以想约她和李娜今晚聚聚。她本来想换一天,结果两个人在电话里讨论了半天,都凑不好时间。于是她干脆答应下来,说晚点会到。她心想等一下反正雷云也要回公司,她正好过去见她们。
等她再要返回到店里的时候,雷云已经从TIFFANY里面走出来,说:“买好了,过几天可以送过来。”说着,拉起她的手。
“买好了?刚才那个戒指多少钱?”她很好奇,刚才好象一直没有看到价格啊。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他看她一眼,笑着说,“你接下来想去哪里?”
“哦,我约了程雨她们晚上聚会,但约了九点。”
“那现在还早,我陪你逛逛吧。我好象从来没陪你逛过街。”说着,他拉着她往商场里面走去。
“可是我现在什么都不缺啊。”林诺其实有好久没逛街了,最近忙,也没心思逛。
“那就随便看看吧,看喜欢什么。”
听他的口气,她感觉自己真的好象傍了个大款似的。于是,她开玩笑地说:“怎么,你平时没时间陪我,现在想用金钱来弥补我吗?”
“哈哈……”他笑起来,“你是这么好打发的吗?”说着,过来搂着她的肩。
她也笑起来。
结果,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东西。这个地段,全是一线的高级品牌,一流的购物环境。他们一家家店逛过去,只要她多看了几眼的,他都拉她去试,从裙子,到衣服,到皮包。到后来,她都不敢再随便看那些橱窗了。他还嫌买得不够,她最后只好说:“我累了,我们下次再逛吧。”
她觉得今天实在太奢侈了,干脆赶他回去,说:“你不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吗,今天先这样吧。”
“那好,你自己晚上回来小心点。”
“好,我会早点回去。你也开车小心!”
两人总算分道而行。
林诺提着那几个购物袋走进餐厅的时候,才后悔刚才怎么没叫雷云帮她把这些先拿回去。现在,一路有无数个女人盯着她手中的东西看,看完又打量着她。那些纸袋,一只只作的精致漂亮,上面的LOGO印得那么醒目,象是生怕别人不认识,这下好了,人人看着她。
“小姐,你今天怎么这么奢侈啊!”李娜见到她手中的购物袋也叫起来,“CHANEL,GUCCI,KENZO!你今天受了什么刺激吗?”她印象中,林诺好象还满节俭的,虽然也喜欢漂亮的东西,但从来不会那么铺张。
“唉,雷云给我买的。我就叫他不要买了,可他一定要买,我有什么办法!”她略带埋怨地叫起来,话刚讲完,临桌的两个女孩马上回头看着她。
“呵呵……”程雨笑起来,一边招呼林诺坐下来。
“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话,会遭来上海多少女孩子的嫉妒!”李娜看着她,夸张地数落她:“一般人啊,要逛街买衣服都去百盛、太平洋,还要趁打折的时候才能买个过瘾。你呢,男朋友带你只逛久光、恒隆,一买还买这么多,你知不知道,这些东西差不多是一般工薪族一年的薪水啊!人和人的差距啊,就是这么拉开的。”说着,她独自摇着头,看着林诺,仿佛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林诺只好苦笑。她这个男朋友,确实太有钱。这算是个优点,也是个缺点。他们两,就因为这点,连结不结得成婚都不知道呢。
她记得今天来的路上她跟他简略地提到,他父亲可能不太同意他们的事。雷云听了以后,并没有太大的意外,只简单地对她说:“我爸那边,交给我来处理,你不用担心。你只要等着当我的新娘就行了。”说完,温柔地看着她。
真的这样就可以吗?她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
“嗨,回神了,想喝点什么?”程雨叫她。她干脆把最近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她们。
“那是好事啊,既然你未来老公都说他会搞定的,你还担心什么。”李娜安慰她。
“是啊,你想太多了,这算不算是婚前恐惧症啊?”程雨开玩笑地说道。
三个人都笑起来。
“程雨,你要离开上海了吗?”林诺想起今天聚会的目的来。
“她啊,终于要跟心上人团圆了啊,所以急着要回去了。”李娜瞥了程雨一眼,后者脸上带着喜滋滋的表情。
“真的吗?是谁?”她到这刻现在才确定,程雨等的人不是陈浩。
她记得上次和雷云一起跟陈浩他们吃饭,陈浩也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快要结婚了。
“他是我在广州时的一个同事,之前,我们因为误会,分开了一段时间。现在,终于决定要在一起了。”程雨很简单的说道,脸上的笑容里却露出太多幸福的痕迹。
“那恭喜你啊,我一直还以为,你等的人是陈浩呢。”林诺坦言。
“怎么会呢,校园里的爱情,早留在校园里了。”程雨风清云淡地说。
这话,让林诺想起秦染秋来,她的校园爱情也是如此吗?
“你以为,人人都能象你和雷云那样,几年之后,还能续上缘份的吗?很多感情,错过了那一刻,再也没办法回头了。”程雨又说道,带着点感慨的语气。
她和雷云,确实是奇迹。他们两,相识十多年,居然还是纠缠在一起,接下来,还要继续纠缠下去。想想,也是种很深的缘份。谁想到,当初一起陪父母吃饭的两个小孩,现在却那么相爱。
“来来来,今天我们要祝程雨一路顺风,爱情美满,也要恭喜林诺即将结婚,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呢!”李娜高兴地叫起来,说着,三人一起碰杯。
之后,她们又去了KTV。林诺本来不想去的,结果李娜说:“你想想,我们三个,曾经经常一起去唱歌的,今天程雨也要离开上海了,干脆再去一次,重温一下过去的时光!”
于是三个人,去钱柜开了一个包厢。
再次唱歌,林诺才发现,现在的好多新歌她一首也不会唱。唱来唱去,还是那些老歌,那些在以往岁月里陪伴着她的歌。她这才发现,那些歌陪伴了她好久,从校园到社会,从东方到西方,从年少到成年。
人生岁月,也就象那些歌那样,诉说着爱情,诉说着成长,诉说着离别,诉说着悲伤,也诉说着快乐。
如歌的岁月,如歌的人生。
只是,她真的能如歌里唱得那样,马上就要得到幸福了吗?似乎,幸福来得太快,让她一时间之间开始不安,她真的能握住幸福吗?
晚上八点,雷云刚挂了林诺的电话。此时,他还在办公室里加班,林诺打电话来问他吃饭了没有。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林诺经常来电话催他吃饭,就象过去他关心她吃饭的问题一样。他莞尔,他们之间,慢慢地,从爱情的激情中平复,开始建立起一种类似亲人又胜似亲人的亲密感来。他关心她的心情,关系她身上任何小小的病痛,而她会关心他的日常作息,关心他的饮食。他们之间,有时候,一个眼神一句话,就可以让对方感觉到心里的爱。这种感觉很好,让他觉得,是可以相伴到老的。
只是,他的工作太忙了,他始终抽不出太多的时间来陪伴她。而她,居然从来没有抱怨。就连最近,因为他父亲和王祺,她承受着那么多的压力,也始终没有向他抱怨。她在他面前,还是依然恬静地笑着。他真的觉得愧疚,这么好的女人,不娶来一辈子拥有,应该会后悔一辈子吧。
他知道,对于未来,她很不安,所以他跟她提出结婚。他也知道,父亲找她谈了,把话讲得那么明确那么重。所以,那天跟她求婚,她的表情犹豫。他给了她保证,希望她能安心。
她不知道的是,在回上海之前,他对着父亲,为这事再次明确了他的态度。
那次,他隐约感觉父亲对林诺谈过话了,于是就表明自己的态度:“我一定会娶林诺,我希望你能祝福我们,如果你不能,那我也无能为力了。因为你的理由太牵强了,我没办法同意。”
父亲当下就变了脸色:“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要娶她,就跟这个家彻底脱离关系!”
“爸,我已经不是十八二十岁了!”雷云有点无力地叹气,“你如果要我脱离这个家,是要我放弃雷氏吗?你确定吗?”
他知道,雷氏在自己的手里,规模又扩大了好多,完全不是父亲经营时的样子了。他知道,唯有雷氏,父亲一生的心血,才可以威胁到他。
果然,父亲的脸色顿时灰暗下来,看起来象一下子老了十几岁,雷云也不忍心继续说下去。
“你……就那么喜欢那个林诺吗?你知道那么喜欢一个人的代价吗?看看我,难道还不足以让你引以为鉴吗?”父亲激动地说道,“你看看你妈,我爱了她一辈子,可是她呢,到死,都宁愿和别的男人葬在一起!”
“爸,林诺和妈不同!她也爱我!”
“你怎么能确定她就爱你呢!也许,她看上的就是你的钱!”
雷云觉得父亲简直有点不可理喻了。
“你妈她……”父亲开始回忆,脸上带着痛苦的表情,“就是因为当年,是我强迫她的,是我一厢情愿的想要她。还在农村的时候,我以为,只要我强迫地要了她,她就会一辈子跟着我了,也会对我死心踏地的,结果呢,她的性子那么烈,真的一辈子都不原谅我啊!我这一辈子,要什么没有,但就是得不到她的心啊!”他的声音里带着痛楚,脸埋在掌心里。
“可是,爸,你从来没有后悔过,对吗?你从来没有后悔把妈留在了身边。如果重新选择的话,你还是会选择妈妈,对吗?”
父亲听到这样的话,猛然抬起头来。
“爸,林诺说,妈去世之前,她曾见过妈,就在美容院门口。”雷云缓缓说起林诺曾跟他说过的事,连他自己听了都觉得很惊讶,“她说,妈当时对她说:林诺,有你守护雷云,我很放心!”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他的母亲,竟这样了解他。当他听林诺讲起这段的时候,他心里真的觉得高兴,还有感动。林诺当时也对他说:“雷云,你妈并不象你所想象的那么不关心你,她是爱你的,也是了解你的。”
父亲此时也是,吃惊地看着他。他想,这就够了,剩下的,让父亲自己去想通吧。他相信,最终,他的父亲,一定会理解他的。
想到这里,他又看了眼桌上放着的和林诺的合影,他的幸福,就在眼前啊。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他正惊讶会是谁来,难道是林诺来看他了吗?不想,却看见一张意外的面孔——王祺。
她穿着一身低胸的紧身衣裙,化着浓妆,脸色悲戚地走进来,直直地看着雷云。
“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吗?”雷云的脸色顿时冷了几分。
“我听说,你和林诺快要结婚了,是吗?”她盯着他的脸,一字一字地说。
“是的,你不恭喜我们吗?”雷云也正眼看她,想这正好是个机会,可以让她彻底死心。
“什么?你居然还要我恭喜你!雷,难道你真的不知道吗?我爱了你那么多年!为了你,我一个人跑到上海来,想在这里安居。为了你,我那么积极地劝说我爸妈,到上海来投资,这都是为了你啊!你现在怎么可以就这样,去娶别的女人!为什么!?为什么!?”她走到他面前,双手抓着他的衣领,激动地喊着。
雷云一把拉开她,她重心不稳,一时跌在地上。
见状,雷云本想去扶她,但转念一想,又怕被她缠上,干脆不去看她,背对着她说道:“你也应该知道,从头到尾,不论你做什么,我都没给你任何幻想过!王祺,我本来还当你是朋友,你现在这样,我想,我们之间,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他的语气淡漠,听在王祺耳里,更是伤痛。她站起来,再次走到他面前,强迫他看着她。
“谁要跟你做朋友,我从来不是想做你的朋友!你一直都知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去爱那个林诺,她有什么好!我哪里比不上她吗?你说啊,只要你说,我就改,真的!”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神经质。
雷云看着她,干脆地说道:“在我眼里,她什么都好,这是你比不上的!你为什么就是不肯放弃呢?”
他这么说,王祺的表情更是愤怒,她冷笑道:“是吗?她也有我这么好的身材吗?”说着,开始脱去身上的紧身上衣。
雷云的脸色冷到了极点,语气也降到了冰点:“你不要在这里自取其辱!我明白地告诉你,即使你在这里把衣服都脱了,也没有用的,那只会让我更厌恶你!”这话,他知道自己说重了,只是想阻止她的疯狂行为。
果然,她停下来,脸上同时闪过好几种表情,有痛苦,有难堪,有不可置信,到最后,是怨毒。
“你还不走吗?”雷云干脆帮她打开门,但见她始终呆在原地,他又说:“好!你不走,我走!”说完,自己先行走了出去。
办公室宽大的玻璃,在夜晚灯光的照耀下,象一面镜子,此时映出来的,却是一张嫉妒得扭曲了的脸。
雷云下楼去取车。他想着,明天开始,要通知那些警卫,如果王祺再来,干脆把她拦在外面,这女人,行径越来越疯狂。不知为什么,见到她刚才的样子,他开始有不好的预感,她怕她会对林诺不利。想到这里,他赶紧启动汽车,开回家去。
第二天下午,林诺在JS大楼的大堂碰到雷云,他好象刚从外面回来。
“你要出去吗?”雷云问她,看着她手里拎着包,盈盈笑着。
“是啊,雷总。”她故意这样叫他。
“去哪里?”
“要去鲜花市场看看,帮客户找一种少见的品种。雷总,您刚从外面回来吗?”她还是故意叫他“雷总”。
雷云干脆凑到她耳边,对她说:“你要是再叫我雷总,我就在这里吻你。”说完,看着她得意地笑。
果然,林诺的脸有点泛红了,她用警告的眼神看着他,仿佛在说:你敢!
他也回以挑衅的眼神:你看我敢不敢!
“好啦好啦,怕了你!”林诺略带撒娇地说。
“呵……我其实想问你,下午你几点钟回来,我有东西要送给你。”雷云也总算正经地对她说。
“我大概过一个小时左右就回来了吧,你要送我什么?”
“先保密,你等一下就可以收到了。”他神秘地朝她笑笑。
“那好吧。”林诺没追问下去,心里却起了好奇心。
“对了,这么热的天,你要不要开我的车去?”雷云看看外面的天气,又问她。
“这样啊,那也好。”她想起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可能会下雨,如果开车的话,确实方便点。
雷云从口袋里拿出车钥匙给她,“你知道我停车的位置吧,2046号。”
“哦,我正想问你,我不太会找哎。”她跟着雷云去取过几次车,但记不住具体位置。
“那我带你去吧。”说完,他带着她坐电梯到地下二楼。
王祺坐在自己的BMW车里,她昨晚一夜都没睡,又喝了酒。今天一早就开车出来,想进去找林诺。结果,楼下的保安一见是她,马上把她拦了下来,不让她上楼。她知道,一定是雷云!他就那么不想见到她吗?他就那么爱那个林诺吗?想起来,她就觉得恨!
凭什么!自己这么多年的等待和付出,到头来,是一场空。
从小,她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有人,这样漠视她的感情,从来也没有谁,让她这么想得到,又得不到!
她不远千里飞过来,却看到他爱上别的女人。她精心安排他的家人去美国游玩,安排双方父母见面,希望两家合作,给他事业上最大的帮助,他不屑,硬是要跟那个女人在一起,甚至不顾家里的反对。她在这里为他伤心,他却要跟那可恶的女人结婚了!她恨啊!她想着,一切都是因为林诺,一切都是因为有她的存在!之前没有她,她的雷不是一直都是一个人吗?他不是谁都看不上吗?他不是还把她当作朋友吗?都是因为林诺这个女人!她眼里再次放出怨毒的光来,那种光,象是一把锋利的刀。
此刻,她就把车停在JS大楼门口的广场上,她知道,林诺总要出来的,她就在这里慢慢地等她。今天,她一定要见到那女人!
雷云陪着林诺取了车,由她开车送他到大楼门口,他才下车。下车的时候,他快速地在她唇上偷了个吻,林诺有些愣了下。这样的表情,大大地取悦了他,他笑着抚着她的脸蛋说:“路上小心点。”
林诺微撅着嘴:“知道啦。”这个人,对着她,总没正经。
他们两的动作表情,落入了王祺的眼里。她就在离雷云的车不到50米的位置。她的表情更加的扭曲,手紧紧握着方向盘。她觉得不能容忍,她没办法再容忍这个女人的存在!
雷云看着林诺将车渐渐驶到广场和马路的交界处。那条马路上车很多,也都开得很快。从这个路口拐出去没有红绿灯,如果是新手的话,要非常小心,开得莽撞的话,容易撞上马路上从左边驶来的车。他知道她开车很小心也很慢,但此时,他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再多看她一会儿,他说不出为什么,总觉得,要出什么事。
雷云一转头,看到后面不远处一辆黑色宝马里,驾驶座上的人竟是王祺。她在这里干什么?看起来好象在那里很久了。下午一两点钟,广场上没有其他的车,她在那里干什么,等人吗?
王祺没有看到他,她的眼睛好象死死盯着他的车。此时,他的车距离王祺的车至少有一百米的距离,她盯着干什么呢?
突然,他发现王祺踩了油门,开始加速,直冲那辆LEXUS而去。火光电石之间,他明白了,因为林诺在那车里!她如果一撞,林诺的车就会冲出去,很可能直接撞上来往的车辆。她疯了吗?!
雷云急忙跑上前去,他想拦在她的车前面。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王祺的车速太快,当发现雷云站在她车前时,她已经刹不住了。她瞪大了眼,看着雷云从她的车前盖上滚过,又被抛到空中,然后重重地落到地面,离那辆银色的LEXUS很近的位置。
林诺听到身后有重物落地的声音,突然心里一阵抽痛。她有些不明所以,不由自主地跨下车,想去看看。当她走到车后时,她差点站不住脚。这是……怎么回事?
她狂奔过去,然后,听到有一个悲怆的哭喊声从喉咙里出来:“雷云!雷云!雷云!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他的血,从身体里不停地流出来,染红了她的双手,染红了她的双眼。
她的世界,好象在那一瞬间停止了。
林诺呆滞地坐在医院走廊里的座椅上,她弯着腰,双手撑在膝头,双眼失神地盯着地面,象要把光滑的大理石地面给看穿了。她不记得她维持这个动作都多久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她隐隐约约记得王帆刚才在这里,他和其他人陪她一起将雷云送上了救护车,然后到了医院,然后雷云被送进了手术室。
可是,那真的是雷云吗?她有点不相信。我是在做梦吧,这一定是一场梦吧,她对自己说。她明明记得,刚才,她和雷云在大堂里遇到,他在她耳边说:“再叫我雷总,我就在这里吻你!”,后来他下车的时候,又真的过来吻了她。怎么会,一下子,躺在那里呢,全身是血,那一定不是真的吧。
可是,这个梦也太逼真了,她记得刚才,她好象拿着笔签了手术同意书,她签字的时候,手都在不停地发抖。这是个十足的恶梦吧,一定是!
这时,林诺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她抬起头,看到雷叔叔苍白着脸走过来,走到她面前,声音沉重地问:“雷云……怎么样了?”林诺呆呆地望着他。原来,这不是梦!她突然感觉心里一阵椎心的刺痛,然后又继续低头维持刚才的姿势,不言也不语。
雷云的小叔也来了,就站在雷父身边。他们见林诺那样的神态,白色的衣服上,又全是触目惊心的血迹,都震惊了,也不再追问下去。
雷父脸色还算沉着,带着一丝焦急地问道:“这间医院的医生怎么样?我认识更权威的医生,要不要去请他过来?”
林诺听到这句话,猛然抬起了头,突然伸出双手握住了雷庭正的手,她跪了下来,眼泪就这样齐刷刷地流下来:“求求你,雷叔叔!救他!救救他!我发誓!只要他健康地活着,只要他能健康地活着,从今以后,我彻底地消失,我躲到他永远看不见的地方去!求求你!”说着,她举起右手,象是真的要发誓。
她这样的举动,让两个长辈的表情一下子沉痛起来。雷父看着她,脸上的沉着在一瞬间瓦解了。
“我知道,我之前的态度很不好。请你原谅我!”林诺急切地说道,随之,她的泪又流下来,声衾锍渎?吮瘣J:“他从来没有这样过啊,浑身是血的躺在那里!雷叔叔,你一定要救他!我求求你!我求求你!”
雷庭正动容了,他把林诺拉起来,声音沙哑地说:“林诺,雷云他……从小身体就很好,他……他会没事的!”话说到后来,他的声音也哽咽了。
王帆跑了过来,雷云的小叔忙问他:“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听广场上的保安人员说,有一辆黑色的宝马撞上了雷云,当时,那辆车开得很快,当发现雷云就在眼前时,没刹住。”王帆低声说道。其实,他刚才接到保安的电话,狂奔到楼下时也吓了一跳,他发现雷云是为了阻拦王祺去撞林诺,内心震惊不已。但这种时候,林诺已经那个样子了,他又怎么能说出真相呢。
“那辆车的车主是谁?”雷父表情凝重。
“是王祺。”
大家都惊讶了。雷父怔怔地,他没想到,竟酿成了这样的悲剧。林诺更是意外,但她现在,已没有心思想这些了。她的眼睛,不是盯着地面,就是看着手术室上方的灯,显示着“手术中”的字样。
“手术前,医生说,情况很危急,所以,这个手术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王帆又说道。
“我先去找找这里的主任看,再问问具体情况。”雷云的小叔还算镇定,赶紧去打听情况。
雷父也顿时没了生气,只能这样,缓缓地坐下来等。
王帆再担心地看了眼林诺,她自从来到医院以后,就是这样了无生气的样子。
手术室里突然走出来一位穿着蓝色衣服的护士,脚步急促。三个人都站起来,雷父急忙跑上去焦急地问:“怎么样了?”
护士好象是要出来取东西,匆忙地说道:“伤者遭到严重撞击,脑部有轻微脑震荡,这还其次,更主要是腹部受伤严重,内脏大出血。这种情况,很多人是当场死亡的。现在主治医生正在给他做手术,不过,你们家属要作好心理准备。”说完,就急急忙忙地走了。没过多久,又带着另一名护士推着一辆医护用品的推车再次进去。
“要做好什么准备?什么意思?这是什么意思?”林诺失神地叫起来,脸色显现出绝望的神色。
雷父沉痛地低下头来,掩着面。王帆此时,也是一脸的沉痛,他对着林诺和雷董事长说道:“不会的,不会的,雷云一定会没事的!”这话,象是在安慰大家,也是安慰自己。
又过了会儿,林诺的老板陈先生朝这里走过来。“林诺!”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的中文名字,带着这么严肃的表情。
林诺抬头发现他就站在自己面前。
Johnson吃惊地看着林诺,他从没见过她这个样子,眼神涣散,脸色苍白得象一张纸。
“雷会没事的,你要坚强啊!”他扶着她的双肩。
林诺看着他,嘴巴蠕动了一下,始终没发出声音来。他见了,神色难过。
“刚才,有一份快件送到你的办公桌上。我看了下,是从雷的办公室里送来的,怕是重要的东西,就帮你带过来了。”说着,他将一只快递的大信封交给她,里面好象是个小盒子。
林诺想起下午雷云说的话:下午我有东西送给你。
她接过信封,拆开来发现是一只天蓝色的盒子,上面印着TIFFANY的标识,原来,是那只钻戒。她的眼里有了令人心酸的柔情,轻轻地打开盒子,掉出来一张小小的黄色便签纸,上面有雷云的字迹:Marry me!
看到这里,她泪睫于盈。那只闪耀的戒指,稳稳地立在盒子中央,她颤抖地将它拿出来,发现戒指内侧好象印了一些字,于是拿到眼前,看到一行斜体的小字:
If all thee,Nora
这句话,让她彻底地哭出来。那是她,第一次写给雷云的卡片里,胆怯的告白。没想到,如今,他以这样的方式回应了她。她回想起遥远的往事。
想起她第一次真正见到雷云,那个饭局上,她高傲地坐着,他主动微笑着跟她打招呼:“嗨,林诺!”
想起高中毕业那一年,在保龄球馆里,她跌倒时,雷云温柔地伸出手:“没事吧,来,我扶你!”他的手掌好大,好温暖。
大学校园里,她在篮球场边看着他,他在球场上来回奔跑,偶尔视线与她相触,她急忙心慌地转头。
图书馆里,她遇见正在看书的他,他注视着她的样子。
妈妈去世时,她在角落里掩面哭泣,他走过来抱她入怀。
在蒙特利尔再遇见他,他在她面前脱下帽子,露出好看的笑容:“林诺!”
他请她去吃美味的中餐,餐桌上似认真地问她:“那你要怎么谢我?”
听说她胃疼,他神色担心,连忙帮她去买药,叮嘱她:“回去要记得马上吃。”
见她站在街头,因想念父亲而哭泣,他过来拥抱她。
烟花下,第一次吻她,他捧着她的脸:“如果不爱你,我又怎么会这样为你牵肠挂肚。”
在心怡家的那个晚上,他对她说:“遇见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你让我快乐!”
第一次亲密接触,他温柔地看着她,把她当成珍宝。
在ATWATER大街上,他紧紧拥抱她:“我好想你!”
她第一次作饭给他吃,他欣喜若狂,“那我可以点菜吗?”
那年的二十四岁生日,他着迷地看着她:“你今天真美!”他为她戴上手表,深情地吻她的手背。
某个深夜,她问:“雷云,你喜欢我什么?”他说:“我喜欢你的全部,没有任何理由。”
要分别时,他抱着她,无奈又沉痛:“我只知道,如果放弃你,我会后悔一辈子,也会遗憾一辈子!”
多年后再见,她才知道,他一直想念她。
那个KTV的夜晚,隔着众人,隔着歌声,他深深地凝视她。
她误会他纵火,为无辜的生命失声痛苦,他温柔的搂抱着她。
酒会的晚上,他欣慰地说:“你能体会我的辛苦,我就已经很高兴了。”
他母亲去世,他拉住她的手,压抑着自己的感情:“为什么要来看我?为什么?”
终于又在一起,他又做早餐给她吃,开玩笑地说:“如果要在早餐和你之间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吃你。”
他带她去气氛宁静的餐厅用餐:“我想听你说话,也想跟你多说说话。”
午间的电话里,他温柔地问:“想我吗?”
听说她那里再次失火,他飞车赶来。见她胡思乱想,他叹息:“我注定了要一辈子为你担惊受怕。”
他对她说起过往,认真地看着她:“诺诺,因为有了那样的分别,才让我更想抓住我们的现在和未来,你懂吗?”
王祺纠缠他,他父亲反对他们在一起,他说:“我一定会娶你,哪怕全世界都来反对!”
她今年的生日夜晚,他为她精心准备了一场盛大的烟花,恰似昨日重现,他在大洋彼岸的电话里说:“诺诺,这场烟花,是我一直想要送给你的礼物。”
见她心里不安,他承诺道:“我要娶你,然后一辈子陪着你,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大的幸福!”
电梯里,他向她求婚,拥着她诱惑她:“说你愿意。”
他带她去挑戒指,为她带上这象征一辈子承诺的钻戒,赞赏地看着她:“真漂亮!你觉得呢?”
最后的最后,所有的话,所有的情感,都化成了这一句:If all thee,Nora!
王祺喘着气,无力地靠在楼梯的紧急出口门上。她刚才朝那条通向手术室的走廊张望了好久,都没有勇气走过去。她听到林诺悲伤的低泣声,听到医生护士不停地穿梭在走廊上,听到医院里大家都在议论雷氏的总经理重伤正在抢救。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这双手,十指上缀着鲜艳夺目的水晶指甲,此时却无法抑制地颤抖着。是她这双手,把雷云送到了生死边缘!她看着他就这样突然的跑到她面前,那样惊慌却又竭力制止她的眼神。撞上他的瞬间,她明白了,他冲上来是为了保护林诺,他对她,竟然可以不顾自己的性命!这样的感情,她怎么阻止,怎么破坏?
“Maggie。”Johnson走过来,表情严厉地望着她。
她有些惊慌,想要离开。他一把拉住她:“你自己闯的祸,不过去看看吗?”
“我……我也没想到会这样的。”她没想到连他都知道了,大家都知道了吗?她的脸色垮下来,悔恨的眼泪纵横:“我从来没想要他死的,我那么爱他啊!”
“可是你却想要林诺死,是不是?你的嫉妒心太重了!”他看着她叹息。
“我不知道会这样,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王祺从那一刻开始,就神智恍惚,惊慌失措。
“我就早告诉过你,他们之间,不是你可以介入的。他们的感情,深得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Johnson站在她旁边,靠着墙,他望着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外面早没有太阳了,开始下雨,阴雨连绵不断。
“雷……如果真的有什么意外的话,你这辈子能过得安心吗?”他转过头来看着她,眼里太多情绪。
“不!不!不会的!他会没事的!他一定会没事的!”说着,她大惊失色地后退,冲下楼去。她没办法,再这样继续呆在这里。所有的人,都不欢迎她。所有的人,都把她看作杀人凶手。
林父匆匆赶到手术室门口,问到:“现在怎么样了?”
林诺抹一下眼睛,缓缓抬起头:“爸,你怎么来了?”
“我通知他的。”雷庭正脸上有一丝尴尬,“我想,这个时候,你爸在的话,你可能会觉得好一点。”
林诺有点讶然,想道谢,林父先过来拍着她的肩,坐在她身边:“说是手术要七八个小时吗,现在情况怎么样?”
“还不知道,后来一直没有人从手术室里面出来。”她的声音低低的,同时想着,七八个小时,每天上班也就那点时间,却是眨眼就过。现在,感觉象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小诺啊,你要坚强一点,雷云对你的感情那么深,他不会就这么走的。”林父看着女儿,双眼红肿,也心痛了,只好安慰她。
“爸,你吃过饭了吗?”此时,已是夜晚,“你和雷叔叔他们,一起先去吃饭吧。”林诺看看大家,他们都一起等了那么久。
“林诺,你跟大家一起去吃饭吧,我在这里守着。”雷父说道。
“是啊,小诺,你也先吃点东西吧。”
“不不,雷叔叔,你们去吃吧。我现在不饿,我守在这里。”雷云就在里面,跟生死作斗争,她怎么离得开呢,她希望自己守在这里,能给他一点力量,哪怕一点点微薄的力量都好。
大家见劝不开她,也没办法。
“那我给你买点吃的来。”父亲走前又对她说,“小诺,一切都会没事的。”
现在,家里人都叫她“小诺”或者“林诺”。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还会亲匿地喊她“诺诺”,就象小时候妈妈叫她一样。会不会,连这一个最亲密的人都要离开她了?想到这里,眼泪再次流出来。她慢慢站起身,走到对面的窗户边,外面一直在下雨,象是为了映衬她悲伤的心情。这天,也是灰暗灰暗的,暗得让她恐惧起来。如果没有了雷云,她一个人要怎么活?
她又低头看看无名指上的钻戒,还有那只CARTIER手表,他一直给她那么多承诺,怎么可以就这样要离她而去?
她在心里默默说道:雷云,我已经戴上了你送给我的承诺。你答应了我的,要陪我一辈子,要给我一辈子幸福的,你不可以失信,你一定要遵守你的诺言!一定要!
接近午夜,走廊里只剩家里的几个人还在等着。这时,“手术中”的红灯熄灭了,门也立刻打开了。林诺冲了过去,主治医生穿着手术袍出来,口套都没拿掉。
林诺只是看着他,想问又怕知道结果。
“医生,怎么样了?”还是雷云的父亲开口问道。
“目前,伤势暂时控制下来,但是,还没过危险期。”说着,他取下口罩,“接下来的三天内,还要继续观察,随时都有可能因为感染而死亡。”
大家一开始还松口气,听到后面的话,又再次紧张起来。
“不过,这个病人算是体质不错的了,”医生平静地说道,他看看众人,象是想要安抚家属的情绪,“换做一般人,当场就死亡了。他的求生意志可能也比较强吧。”
他刚说完,病人被推了出来。
林诺忙走到推车旁边,雷云的脸上盖着氧气罩,手上吊着点滴,他双眼紧闭着,脸色还是苍白。她一边看着他,一边跟着推车跑。曾几何时,她见过他这个样子?越看越心痛,却不能停下脚步。
终于送进加护病房,所有人必须止步,只能搁着玻璃看着他。护士和医生进去帮他安置,没一会儿,他们又退出来。只见他躺在那里,周围布满仪器。人就这样躺在一堆仪器中间,象是靠着这些冰冷的机器来维生。这一刻,生命显得格外脆弱。
已经是第二天了。
林诺心里想着。她依旧站在玻璃前,看着雷云熟睡的样子。
这两天,她不眠不休,也不吃什么,就是这样站着看着他。站累了,就到那边的椅子上坐一会儿,或者,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表,还有戒指。
大家都劝她吃点东西,再去休息一下。她说:我什么也吃不下,我也睡不着,我要看着雷云,我要守着他。
林诺想起蓝阿姨曾经对她说的话:有你守护雷云,我很放心!
所以她想,她一定要守着他,也许,有了她的守护,他真的能好起来。
父亲见她这个样子,担心起来:“小诺啊,你这样怎么行呢!你怎么能整天不吃不喝呢?如果你倒下了,爸爸怎么办呢?”
“爸,我实在吃不下。对不起,对不起!”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讲对不起,她只是觉得自己愧对了父亲。
现在,她觉得她的心,是真正跟雷云的连在一起了。她觉得,她感受得到他微弱的心跳,她感觉得到他还在为生死作挣扎。她怎么吃得下,又怎么睡得着呢。
她突然想到一个词:生死相随。如果雷云真的有什么不测,她想,她也许真的会随他而去。她的心跳,她的呼吸,现在都紧紧跟他联系在一起了。
这两天里,好多人来看他。
有公司里的同事,家里的亲戚,还有酒店的同事,他们也来劝慰她。
她的老板也体谅她,让她现在先休了年假,好在这里天天守着。
陈浩来了两次,他说:林诺,你要相信雷云一定会好起来的,他对你的感情那么深,不会就这样抛下你的!
李娜也来看她,见到林诺的样子,她显得非常吃惊。她扶着林诺的肩膀,眼里有着泪光:“他不会放弃你的!你也要自己保重啊!”林诺点点头。
程雨也打电话来安慰她,她此时已经在广州了。程雨在电话里说:林诺,你要给他力量,现在只有你的力量,你的鼓励,才能让他不放弃生命。
是的,她一定要用自己的力量把他拉回来。
第三天的上午,王祺来了,带着一脸的愧疚和悔意。她的身后还站着一对中年夫妻,看来象她的父母。林诺也不看他们,还是站在玻璃前,痴痴看着雷云。他怎么还不醒来呢?他听到我的呼唤了吗?
王祺明白,这样的伤痛不是一句对不起可以消除的。可是,她惊讶于此时林诺的神情。她看起来,也象是病入膏肓了,她自己知道吗?王祺看着脸色惨白的林诺,她的身体看来摇摇欲坠,只有精神仍是很好的,象是,有种信念在支撑着。
王祺的父母好象跟雷叔叔在道歉,后来他们又说了什么,林诺不记得。王祺在她面前不停地道歉,她也漠然地听着,没有其他表情。直到他们都走了,雷叔叔过来对她说:“林诺,你去休息一下吧,或者去吃点东西。你再这样下去,身体会吃不消的。”
“不,我没事的。我要在这里看着雷云。”她说着,眼睛始终望着里面的雷云。
“你如果倒下了,到时候怎么照顾雷云呢?他还等着你照顾他呢。”雷叔叔对她说道。
林诺缓缓转头,象是明白了,“好,那我吃点东西。”说完,她看到茶几上放着一罐鲜奶,拿起来打开就喝。
长久未进食的胃,一下接触到冰冷的牛奶,竟开始反胃不舒服,林诺起身跑到厕所里,不停的干呕起来。李娜正好来看她。两天未见,看到她,对她大声斥责:“你是怎么搞的!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雷云如果不醒来,你也不活了是吗?”说着,李娜的眼眶发红。
“我……我只是想让自己吃点东西。”林诺说着,气息有些虚弱。
“林诺!你给我好好的吃东西去,好好的休息去!你这个样子,雷云就算走了也不会放心的!”
“不!他不会走的!他不会就这样抛下我走的!你不要乱讲话!”
这样一个禁忌的话题,被突然挑了开来。林诺隐忍了很久的眼泪又忍不住了,李娜也忍不住了,两个女人就这样抱头痛哭。
爱到深处,生死相随。李娜突然想到这句话。她看着多年的好友,此刻的林诺,似乎和雷云的气息连在一起,他生,她生。他死,她也跟随而去。
林诺发现自己站在一片树林里,迷雾缭绕,她根本辨不清方向。她往前走了几步,心想,这是哪里呢?为什么都找不到路呢?“雷云!雷云!你在哪里?”她大声地喊道,声音被传到很远,引起阵阵回音,却始终没有人应她。找不到雷云,谁来带她回家呢?她在树林里兜兜转转,忽然看到远处有个人站在那里,连忙跑过去。走到近处,那人转过身来,居然是雷云的母亲,她穿着一身素衣,对着林诺微笑:“林诺!你答应过我的,帮我守护雷云,要说话算话哦!”说完,她又露出了那熟悉的笑容,渐渐消失在浓雾里。
“啊!”林诺张开眼睛,轻叫一声,随即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
“怎么样,好点没有?”李娜见她醒来,忙上前问。
“我怎么会在这里?”林诺有一瞬间的茫然,对这个环境,也对刚才的梦。
“你刚才昏倒了。你爸陪了你很久,后来我看他实在累了,就叫他先回去休息。”李娜看着她,眼里有说不出的担心。
“李娜,真不好意思,让你在这里陪着我。”她看了看表,现在已经十一点多了。
“我们都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你还跟我说这种客气话。你自己要当心身体啊。”
这时,听到有护士在外面喊:“加护病房有紧急状况,赶紧过去!”
林诺担心地坐起身,要下床离开,李娜赶紧扶着她:“别急,别急,我扶你过去。”
两人走到加护病房前,只见几个医生护士在里面忙碌。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林诺惊慌起来,为什么那么多人在里面忙碌?
这个时候,只有雷云的小叔在,其他人都先回去休息了。
“刚才他的心跳太快,我看情况不对,马上通知了医生,正在给他作检查。”小叔在旁边解释。
“林诺,你身体不要紧吧。”小叔又担忧地看看她。下午,她就在大家面前这样倒了下来。如果雷云真有个三长两短,他实在不敢想林诺的反应。
“那他要紧吗?”还没来得及看小叔的反应,她就冲到玻璃窗前,紧紧盯着病床上的雷云。
过了会儿,医生们走出来。
“怎么样了?”大家都焦急地看着主治医生。
“刚才只是突然有点心跳加快,我顺便给他作了个检查,情况已经稳定下来。”说着,他看着林诺,微笑着说:“他已经度过危险期了。”
林诺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眼眶一下子红了:“谢谢你,医生!”
“太好了!”小叔也放下心来,“我要赶紧打电话通知大哥他们。”
“林诺,你听见了吗,雷云没事了。他一定是听到了你的呼唤!”李娜过来拥抱她。
“是的,是的,我听到了!”她喜极而泣。
她想起刚才的那个梦,“你答应过我的,帮我守护雷云,要说话算话哦!”
是谁说过的,母亲去世以后,就化作天上的一颗星星,守护着地面上自己的孩子的生命,只愿他平安,只愿他幸福。
五个月后
林诺坐在出租车上,手里拽着一张医院的化验单,脸上带着和煦的表情。
是的,她怀孕了,刚刚检查出来。她用手轻轻抚了下肚子,这里已经有一个小生命开始成长了,一个她和雷云共同孕育的小生命。想到这里,她笑了。
想起雷云从那场车祸里醒过来的第一刻,看到她居然那么惊讶。他说:“你怎么瘦了那么多?”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他的手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又差点要流泪。
过了几天,见他身体慢慢恢复,她问他:“你怎么会那么冲动,她的车哪是你一个人可以拦住的?”她还是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我没想到那么多,我当时只想拦住她,要不然,受伤的就是你了。”雷云也把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
“以后不许你做这样危险的事!你看看,我已经戴上了你送的戒指,以后你不可以随便作出这种事情,如果你不在了,我怎么办!”说着,她要哭出来。
“不会的,我一定不会抛下你!我保证!”他抱住她。
一个月后,他出院,马上带她去登记注册。
她说:“我们的婚礼越简单越好。”
他想了一下,说:“不可能太简单。”
果然,双方父亲都出来说:一定要办得隆重!
这场婚礼,在上海办的轰轰烈烈,好象全城的人都知道了。
她不记得排场有多大,客人有几桌,只记得婚礼上,他深情的注视,他真切的拥抱和亲吻。那种幸福的感觉超越爱情,那是一种,失而复得的幸福。
婚后,他们又恢复过去的忙碌生活。只是现在,林诺也开始担心他。他今天会不会太忙?他按时吃饭了没有?应酬时会不会多喝酒?医生说他现在不能喝太多酒的。他开车时,有没有更小心?他今天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
她知道自己有时候还有些后遗症,夜里,她会突然把手伸到他的鼻息处,感觉他的呼吸。他发现了,问她:怎么了?她笑笑说:没什么,知道你只是睡着了,这种感觉真好!他听了,什么都没说,只是紧紧地抱着她。
他也带她回雷家别墅。她有点害怕不安,他拥住她:不用怕,一切有我在。结果,里面的亲戚一大堆,都笑脸迎接他们,包括她的公公,一脸笑意地看着她。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她说:我还是去厨房帮忙吧。他不让她去,说:哪有新媳妇刚进门,就去做家事的,你就安心坐在这里吧。
她对他说:“我们要个小孩吧。”她喜欢孩子,双方家长也在问。
他皱起眉:“听说女人有了小孩,就把老公放在一边了,事事以小孩为先。”
她笑起来:“我不会的,我爱小孩,但更爱你!”
他还是犹豫:“再过两年吧。我想好好的跟你过几年二人世界。”
她对他撒娇:“可是,我很希望能生一个小雷云,一定会象个帅气的小王子。”
他搂着她:“我比较想要一个小诺诺,那样的话,我会把她当成小公主来宠。”
他们本来还计划着,下个月要去蜜月旅行,现在看来,要延后了。林诺笑着想,如果雷云知道她怀孕了,会有什么反应呢?他一定比她还要紧张吧。他还是象过去那样担心她这个那个的。自从在医院里醒来,他就每天督促她吃饭,送来的补品也要她一起吃。
他也一定会把她的高跟鞋全收起来吧。他早就看不惯她穿那些鞋子了,说每次看着她走路心惊胆颤,这次正好趁机全部没收。
就是因为他容易担心,她自己有些预感,瞒着他,趁上班时间自己去医院做了检查。她知道,如果告诉他的话,他再忙也会陪她去。她不想让他太分心,他的工作已经太多。这点事,她就自己去办,然后回去时,再顺便到他的办公室去提一下。
他应该会高兴吧,也许会很开心。这么快,他们都要做父母了。
这时,她听到收音机里传来一首很老的歌: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她想着,自己有多久没听歌了呢。好象那些歌声,本身都是为恋爱的人而写的,而她,已经步入婚姻,开始细水长流的平淡人生。那一段如歌的岁月呵,也就这样慢慢地结束了。
她细细回味着,又想象着老公等一下听到喜讯的表情。绿色的大众出租车,载着她平凡的微小的幸福,融入车流中,渐行渐远……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