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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观澜:冤家宜结不宜解

(2008-12-05 08:23:35) 下一个
  偶然相逢
  又到了一年中的九月份,新的学期又开始了。
  初秋的天气,已经颇有秋高气爽的感觉。
  下午三四点的D大校园,绝对是男生们的天下,特别是操场附近,女生寥寥无几,清一色全是短发,短衣短裤的男子汉云集的世界,篮球,排球,足球……到处人影晃动,气氛热烈,不亦乐乎。
  有两个男生,大概是刚刚运动过后,脸上还微微出着汗,将外衣随便搭在地上,倚坐在一棵梧桐树下,一边喝着饮料,一边聊天。
  间或有女生走过,两人闲闲地,间或看上两眼,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突然,两人中的那个有些胖胖的,娃娃脸男生看着不远处,捅了捅另一个:“喂,宋聿,快看,冰山美女来了。”
  宋聿有些意兴阑珊地抬头一看,就看见一个身材颇为纤细的女生朝他们所在方向走过来。
  “什么冰山美女?!”他有几分不耐烦。这些沉不住气的小男生们就是幼稚,恐龙在他们眼里都是美女,只怕来一头猪,都是双眼皮的。
  娃娃脸男生一脸惊诧不已的样子:“你怎么连D大鼎鼎大名的冰山美女陆潇潇都不知道咧,学姐可是才貌双全的资优生,今年刚念管理系的研究生呢。”他摇头又晃脑,“只可惜啊,冰山太冷,冻死无数英雄竞折腰。”
  宋聿颇为不屑地哼了一声,从小到大也算见多识广的他,生平最烦的就是这种众人口中传颂的人物,传到后来面目全非不算,连自己恐怕都会被传言完全催眠。
  不过,下意识地,他仍然抬起头来打量了一下这个女生。
  目测一六五的标准身高,长发披肩,头发倒的的确确可以去打广告,但是否天然尚不可知,这个年头,假货太多,什么正离子烫,负离子烫的,人人都可以去做洗发水广告明星的梦。
  头略略低着,静静地走着路,看上去倒是一副顺眼的样子,秀秀气气的,但是,神情中倒的的确确带着一种“请离我十米远”的无声警告。
  只是抱歉,这种STYLE跟他不合,于是,他低下头,淡淡说了一句:“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陆潇潇一路走着,盘算着走过操场,到西边拐角处第二家店的楼上去买龟苓膏,她的最爱,吃了这么多家,就数这家最好吃,一定是有什么祖传秘方,以后等她失业了,一定去申请个加盟连锁,和被她一路拖下水,逐渐也好上这口的默默一起开店,拳打脚踢意气风发地,去狂挣纳税人的钱。
  默默原名叫万晴,从小到大都以沉默寡言而为人所熟知,由此得这个名至实归的绰号,但自打万晴同学从本科到读研都和陆潇潇同学共处一个宿舍以来,从大一那年开始,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一夜之间,就突如其来地发展到与潇潇不拘时间,不拘地点,无话不谈,每谈必欢,实在是大大地,有负盛名。
  刚走到操场边,潇潇一眼就瞥到梧桐树下坐着两个小男生,也就是大一大二的样子吧。其中一个又兴奋又神秘地对她指指点点,她不以为意,这种眼光见得太多太多了,她闭着眼睛都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无非是“陆潇潇,冰山”或再加两个字“陆潇潇,冰山美女”,天晓得她在闺中密友和亲亲老妈等等等等最亲近的人面前有多疯狂,有多不矜持,但是,如果这个外号能帮她多冻死几只苍蝇的话,她一点都不介意,而且,最好是从侏罗纪元年就开始结冰的冰山。
  于是,她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
  这是多年磨练出来的定力。
  然后,她就听到一个年轻然而冷淡的声音:“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听得十分十分清楚。
  她心里微微诧异,才二十二岁就被称为老女人,是她太落伍还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一定是最近忙着练功,不晓得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下意识地,她打量了那个小男生一眼,他也正在看她,年轻,顶多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吧,但是,神态中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成熟,漠然,和不羁,还有,些微的轻慢。
  实在不像这个年纪的小男生应有的样子。
  不过,与她无干。
  太平盛世,年满十八岁的合法公民都应该有充分的话语权。
  她略略侧过脸,继续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走了老远,她都能感觉到,那个方向,那种带着说不出的轻慢的眼神还是一直在看着她。
  自从她大一得到那个千年不变的外号,再加上一直以品学兼优,才华出众的资优生闻名D大以来,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她了。
  但是,凡事必有例外,不是吗?
  她耸耸肩,一个小男生而已。
  继续前行,奔向龟苓膏的光明所在。
  等到她买到了龟苓膏,一路悠闲地逛回到宿舍,老妈的夺命连环CALL在等着她。
  人人都说陆潇潇是D大鼎鼎有名的冰山美女,但是,比起她那个身为知名专栏作家的老妈从珊女士来说,她实在还远不够瞧的。从珊女士不仅外貌比那个同名女明星要美艳N倍,而且学贯中西,才华横溢,十数年来不仅身兼多家报纸杂志的专栏作者,字字珠玑地和广大读者讨论各种有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家长里短的各种话题,间或也上访谈节目客串,在D市文坛也算颇有声名。
  只不过,一直以来,从珊女士写文章用的都是笔名,再加上虽为母女关系,但和陆潇潇长得一个像黛绮丝,一个像小龙女,相貌南辕北辙,且两人都还算比较低调,很是维护家庭隐私,因此,迄今为止,尚无人知晓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微风女士和D大的陆潇潇同学是处于同一屋檐下的一家人。
  陆潇潇一向都很佩服老妈,老爸早早去见马克思,一个女人,只靠手中一支笔,书山文径奋斗多年,独力抚养女儿长大成人,而且,日子过得比一般人,还都要好一些。
  至少,她让潇潇不仅衣食无忧,而且,从小对潇潇各方面才艺的培养可谓不遗余力,极其舍得下血本,务必要让潇潇站出去,从内到外,从头到脚,绝对绝对不输给任何一个完整家庭的小孩。
  而且,陆家现在所居的这套三室两厅的面积宽敞,周边环境也颇为优雅的高层公寓,完完全全是老妈从珊女士一手一脚挣回来的,一分一厘都来得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决不假手他人。
  实在是,极其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
  现在,这个极其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在电话里吩咐:“潇潇,周末回来一下,我有要紧事跟你说。”
  陆潇潇习惯了老妈慈禧太后般言简意赅的口吻,也知道作家的脾气与常人有差,得罪不得,因此,爽快答应:“知道了,周末一定回来。”
  电话那头仿佛很满意一般:“嗯,星期天我带你上街,带你去买你想了很久的苹果I-POD。”
  陆潇潇且惊且喜。
  老妈降尊纾贵陪她去买MP3?
  天知道要想让从珊女士上一趟街比杀了她都难。
  有问题,而且,似乎还不小。
  因为,家里一向有在陆家服务了十多年的刘阿姨在打理里里外外的所有家务,从来都不让从珊女士操半点心。
  想当初,潇潇尚年幼时,从珊女士笔耕不辍,无暇他顾,家务活只得交由保姆打理,但是,作家的脾性和要求又不是一般人等可以摸得清,达得到的,所以,要求甚高且脾性有些异于常人的从珊女士效仿田教授,走马灯般换了二十八个保姆,曾经一度创下那个小小的介绍所的历史最高记录,而且据说,迄今仍然无人能破。
  只不过,最后还是在这个看似慈眉善目的刘阿姨面前,灰溜溜地,心悦诚服地,败下阵来。
  从此,无儿无女亦无牵挂的刘阿姨一举定乾坤,十五六年来,牢牢占据了陆家的第一把交椅。
  就连陆潇潇,也是打小就觉得跟刘阿姨更亲一些。
  因为,她不仅如举世称赞的菲佣般烧得一手好菜,举凡打扫卫生,小修小理,出门购物,谈心聊天等等等等,均是一等一的能手级干将。
  而且,她胜过菲佣的地方在于,语言相通,交流无碍,使得从珊女士从一开始就不必以年近三十的高龄之姿去恶补外语。
  她实实在在是陆家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
  因此,电话那端的从珊女士吃准女儿心思,不惜加重砝码:“刘阿姨说,周末回来,给你做你最最喜欢吃的人参乌骨鸡汤。”
  吃令智昏,陆潇潇小鸡啄米般点头。
  方才心头的一丝疑虑很快抛之脑外。

  狭路相遇
  宋聿懒洋洋走在学校的小路上。
  又是一个周末,不想回家。不想回去对着那些空旷的房间,空旷的墙壁,冷冰冰的,毫无人气。
  昨天,司机打电话来问他用不用接,他一口回绝。他知道,老爸已经去纽约洽公。
  还不是谈那些永远谈不完的生意。他冷哼一声,钱,果然是挣不完的,对那个人来说,亲情算什么,三个月半年地看不见儿子,又算什么,只要每个月往银行卡上打一笔钱,他就觉得ENOUGH了。
  校园小道上,间或有小女生走过,盯着他看看,然后彼此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宋聿耶,宋聿耶……”
  一副十分仰慕的纯纯少女的样子,而且,不止一个两个。
  宋聿挑挑眉,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这么有名了?
  应该是从前一阵子班主任陷害他去参加那个无聊的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开始。
  在那次比赛上,十分不情愿上场的他,在班主任的软硬兼施下,最终且歌且弹吉他地,以一曲MEMORY技震四座,毫无异议地,一举夺魁。
  MEMORY一向是他最爱的歌,也许是因为……
  他不再想下去了,无视过往的小女生们不断瞟向他的眼光,不动声色地,径自向前走。
  方才,姚远他们打电话让他一起出去玩,去HAPPY,但是,现在的他,没那份心情。
  也许,可以去校门口那家小小的咖啡吧消磨一下时光。
  蓝山咖啡,他一向喜欢。
  刚刚快走到咖啡馆门口时,突然,拐角处一个人影飞快地冲了出来。一下子撞到他身上。然后,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粘乎乎的东西就直接粘到了他的衬衫上。
  他第一反应是闭眼。
  他们宿舍的小男生们从不知道,宋聿同学的衬衫,闲闲地也要上千。
  明明是看上去有些皱巴巴的料子,法国进口,立刻身价倍增。
  在置装方面,他老爸从来不需要他省。
  人靠衣装佛靠金,生意场上的定律,这一点,宋致山先生一向谨记。
  于是,他也就老实不客气地,从来不省。
  如今,一件上千的衬衫,就这么,无辜地,阵亡了。
  等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极其极其平静的脸。
  而且,似曾相识。
  他在记忆的丛林中搜索了半天,没办法,认识的女生太多,经常结伴出去玩的也不在少数,想着想着,终于灵光一闪,记起来了。
  是那座冰山。
  叫什么陆小小,陆笑笑,还是什么该死的陆潇潇的冰山。
  他记得当初他无意识地说那句话被她听到时,她跟看一只下水道里的老鼠般的眼神。
  一脸的气定神闲,还带有些微轻视地,打量了他一眼。
  果然,定力非常,明明撞到了人,还一副极其极其无辜的样子。
  于是,他抱起手臂,口气阴冷:“你后面到底有狼还是有豹,走路不会看人啊?!”
  凭着过人的辨识力,陆潇潇一早就认出来了,是那个一把将她归入高龄女士之列的小男生。
  长得还挺高高大大,人模人样的,只可惜,一开口就破功。
  身为知名专栏作家的女儿,她的鉴赏力一向惊人地挑剔。
  只是这会儿,她暂时还没心情计较。
  因为,就在方才,她后面的确有东西在追,但是,既非狼也非豹,只是一条小小的狗而已。
  但她就是怕。小时候被狗咬过一次,打了两个星期的针,算是给从小视打针为毒蛇猛兽的她开了先河。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现在,她对狗的惧怕程度仅次于武疯子。
  她心里在低低哀叹,只不过想在回家前,吃着最爱的龟苓膏,逛着最爱的小书店,然后买到了最爱的《源式物语》,再回去喝刘阿姨炖的最爱的乌骨鸡汤,今天一天的人生眼看就要功德圆满,只可惜,因为一条小小的土狗,毁于一旦。
  但是,绝不能让这个小男生看出来。
  对敌人,要知己知彼,但是,敌人对自己,千万不可知彼。
  于是,她十分十分冷静地说:“我赔你干洗费。你先垫着,回头拿发票来,我付钱。”
  还没跟他算她报销的一大块龟苓膏的帐,算他占便宜。
  只可惜,对面的小男生继续冷哼:“干-洗-费-?你知不知道我身上这件衬衫,是你身上这条裙子的十倍价格都不止!!”
  一条廉价的棉布长裙而已。他罔顾其实她穿得还挺好看的事实。
  陆潇潇愣了一下,有这么贵吗?她的裙子,还是艾格的啊,浅米色,式样简洁大方,虽然只要一百出头,但穿得明显比那个小男生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衬衫SUIT很多啊。
  接着,她反应过来,他瞧-不-起-她----
  她有些微诧异和恼怒,这种状况,陆潇潇同学真的还很少碰到呢!但是,这么多年的冰山生涯自然不是虚度的,于是,她继续冷静地谈判:“那,请问,你,想怎样?”
  宋聿从她的眼神中,明显看出一丝丝嘲弄,一丝丝不屑,还有,一丝丝看好戏的态度。
  他一怔,这个冰山显然并非体积虚大腹中空的那种,怪不得能当李莫愁。
  于是,他也收起轻视的态度,打叠起精神小心应战:“我这件衬衫,从法国进口,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三十块整,有发票为证。”他有些嫌恶地掏出袋中的餐巾纸,擦擦那不知是什么的黑糊糊的东东,眼看衣服上留下了一块不小的污迹,然后,面带一丝冷笑地,“你说怎样?”
  不知为什么,他很想看看这座冰山失控的样子。
  一定很有趣,非常有趣。他心里不无恶意地想。
  可是,他失望了。
  乍一听到他的那句话,陆潇潇心里早就尖叫过百转千回,这个年头,实在是世风日下,无商不奸,这么丑的衬衫,上千,骗鬼去!!
  但是,从小到大,和从珊女士斗智斗勇惯了,她的控制力早就已经非常人可比,于是,她的脸上依然波澜不起:“我提出的条件,你不接受,大不了,民事法庭见。”
  开玩笑,想当初念大学时,她的第二学位可是法律呢,的的确确就是为防这种不时之需的。
  真应该感谢从珊女士当初火眼金睛,从一大堆待选专业中一眼相中这个专业,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即便上了法庭,她也绝对绝对不用赔RMB1830的十分之一给他。
  她不是没看出这个小男生对她有一种莫名奇妙的为难态度。
  果然,小男生又冷哼一声:“是吗?那么,D大大名鼎鼎的冰山美女陆潇潇同学,撞了人,毁了别人的衬衫,态度居然还这么差,是不是有必要让你的师长加强一下教导呢?”
  瞧瞧,连一向别人用来赞美她的话在他口中说出来都是一副极其讽刺的口气,真真是人间极品。
  不过,这个脸色臭臭,话语尖刻的小男生,还真是像郭靖一样,误打误撞击中她的罩门。
  拜好强的从珊女士所赐,她的家教就是:一件事,能做好,就要做得更好,好上加好。
  总之,最好不要有哪怕一丝瑕疵。
  这也就是她冰山性格的真正由来。
  在师长们眼中,陆潇潇同学是绝对绝对笑不露齿,冷静内敛,美貌与智慧并重的零缺点淑女型资优生。
  在她的字典里,谨言慎行是必须的,行差踏错,则是绝不允许的。
  如今,天道报应,要她踢到铁板,差点破功。
  她忍住心底的尖叫,缓缓开口:“好吧,那你开条件吧。”
  脸上绝对还是一片平静。
  波澜不惊。
  然后,她就看到那个小男生在她脸上仔仔细细地,搜寻了老半天。
  再然后,只说了一句:“等我想好了,自然会告诉你。”一副你别急的样子。
  再再然后,潇洒前行,没有再看她一眼,径直进了在D大学生中素来以价格贵,奇贵,TOO贵的口碑出名的,犹如孙二娘家所开黑店的,那家小小的咖啡馆。
  她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但是,片刻后,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为盛名所累。
  以她在D大的赫赫声名,那个小男生压根不用怕找不到她。
  已在明,敌在暗,十分不妙,大大不妙。
  陆潇潇陡然身上一阵凉意。

  平分秋色
  当陆潇潇回到温暖的家中时,已经华灯初上。
  转过玄关,走进陆家装潢简洁高雅的客厅,她第一眼看到的是,在家里的玻璃餐桌上,已经放满了各种美味佳肴。现在的刘阿姨,正在小心翼翼地用微波炉专用手套,往桌上放炖着乌骨鸡汤,还在咕噜咕噜冒着热气的砂锅。
  放下砂锅,一回头看到陆潇潇,刘阿姨笑得甚是慈祥:“潇潇,回来啦。”
  不知为什么,陆潇潇老觉得刘阿姨之于她,很像母仪天下的孝庄太后对待心爱的小宫女苏嘛拉姑。
  这个刘阿姨,明明在家里是亦主亦仆的身份,但放在她身上,愣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端庄和威严。
  记得小时候,刘阿姨刚到陆家时,看着她烧饭做事有条不紊,说话干活麻利干练,处理潇潇发烧啊什么的突发事件也是一副稳若泰山的样子,年幼的潇潇曾经问从珊女士:“妈妈,刘阿姨,以前是不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啊?”那时的她,刚刚启蒙,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充满幻想。
  从珊女士好容易抽空从笔耕不辍中勉强抬起头来,敷衍地答道:“不是,她只是一个乡下寡妇。”就埋下头去,再也不搭理她了。
  当陆潇潇想明白什么是寡妇的时候,她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已经和刘阿姨熟捻得不再去想这些没营养的问题了。
  但是,一向一向,潇潇都认为,不识几个字的刘阿姨,凭借其丰富的民间阅历和过人的见识和头脑,对如今的D大管理系高材生陆潇潇同学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其影响力绝对超过其母。
  因此,苏嘛拉姑立刻奔向孝庄太后,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刘阿姨,这个星期,想没想我啊?”
  刘阿姨脸上笑开一朵花,打量着潇潇,如花似玉的姑娘,青春逼人,只是--“潇潇,你怎么好像又瘦了,是不是学那些女孩子节食啊?”
  这个年头,都是那些花花绿绿的报纸杂志把那些个小女孩子教坏了,什么减肥,什么瘦身,潇潇可千万不能学那些个乱七八糟的!
  潇潇无辜,兼巴结:“绝对没有,只不过食堂的饭菜不好吃,那比得上您烧的咧?”
  她一向就知道,刘阿姨跟食堂的大厨有不共戴天之仇。厨艺一流的她一直抨击他们糟蹋中华美食文化的精髓,不肯花心思钻研,凡食物均用味精勾兑,再加上心爱的小苏嘛拉姑居然一个礼拜要吃五天那种味精勾兑的食物,想来她就心中不喜,极度不喜。
  因此,深谙她心理活动的潇潇只是小小地,投其所好一下。
  果然,刘阿姨在她脸上轻轻一捏:“小丫头,先去洗手,快出来吃饭。”
  一脸的灿烂笑意。
  等到陆潇潇洗完手出来的时候,还是没见到老妈从珊女士。
  待到她坐上餐桌的时候,只见到刘阿姨绷着脸,重重敲一下书房的门:“出来吃饭!”
  接着,又大声埋怨了一句:“一个下午都呆在里面,也不知道起来活动活动,还以为自己十七八岁哪!”
  潇潇偷笑,在心中默念:十,九,八,七……
  果然,还没到五,从珊女士美艳然而略带沮丧的脸就显现在书房门口。
  即便是慈禧太后,在前辈孝庄皇太后面前,也只能低眉顺眼,敢怒而不敢言。
  这种戏码,隔三岔五潇潇就得见识一次,谁叫从珊女士完全是个生活白痴呢。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在十项全能的孝庄太后面前,她是全身上下哪儿都短,哪儿都软。
  餐桌上各吃各的,各想各的。
  陆潇潇想的是,那个臭屁的小男生,会怎么为难她咧?得事先想好对策,而且,得想周全了,千万不能中了他的招,虽然他年纪比自己小,但是万万不可轻敌,现如今长江后浪推前浪,搞不好她这个前浪就要死在沙滩上咧。
  刘阿姨想的是,明天一早要买什么什么菜,务必把潇潇喂胖点,不要跟她那个不肖的老妈学,四十出头的人了,动不动节食节食地乱叫一气,偶尔重个一两斤就好像天要塌下来一样,平白地让她的一手好厨艺明月照沟渠。
  从珊女士则一直在暗自盘算,应该怎么跟女儿开口讲这件事呢?用什么方式来讲会显得比较自然呢?
  一时寂静无声。
  吃饭间,陆潇潇下意识抬起头来打量了一下坐在对面低头吃饭的老妈。
  果然,一周两次的美容院没有白去。四十出头的从珊女士,迥非一般家庭主妇可比,面如春水,唇如芙蓉,再加上烫得很精心的大波浪卷发,十指纤纤,气质出众,说她三十出头,绝对有大把人相信。
  一向潇潇都极其讨厌和老妈一起去美容店,厌烦透顶那些人为了从顾客口袋里拼命掏钱而说得天花乱坠,一副天上有牛在飞地上有他们在吹的架势。但是,她不否认,那些人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真真能化腐朽为神奇。何况从珊女士本身就天生丽质,更加被烘托得出神入化。
  只是,不比以往的是,今天的从珊女士有些异常的沉默。
  根据潇潇一贯的经验,通常,这就代表她,有极其极其重大的事情宣布。
  于是,陆潇潇且静候其发言。
  仍旧是半晌沉默。
  但是,很明显的,对着一桌美食,从珊女士一直有些心不在焉,食不知味,因为,孝庄太后的眉头明显皱得已经可以夹死好几只苍蝇了。
  当孝庄太后实在忍不住了,正准备开口发问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
  还没等潇潇反应过来,从珊女士就极其敏捷地一跃而起,奔过去接电话。
  陆潇潇有些纳闷,老妈的小脑神经一向不甚发达,动作咋突然这么灵敏咧?
  接起电话,从珊女士脸上浮现笑意,居然……还有一丝丝羞涩:“啊,我就知道是你,怎么,事情办得还顺利吧?……”
  陆潇潇讶异之余,用眼光询问刘阿姨,WHO啊,能让一向大女子主义的老妈霎那间回归传统路线?
  刘阿姨一脸严肃,不看向她,只是盯着从女士的背影,一言不发。
  那神情,明明白白知道是谁,且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
  “嗯,我在吃饭,你那儿才早上吧,哦,早点办完早点回来啊。”听到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她看看一眼不眨盯着她看的女儿,压低声音,“还没说呢,一会儿……”
  又讲了几句,这才依依不舍地挂断电话。
  回到餐桌,脸上依然面若桃花。
  而且,很明显地,神思不属。
  刘阿姨哼了一声,低下头去,一声不吭,继续吃饭。
  从女士显然有些尴尬,看看孝庄的脸色,又看看一脸莫名所以的女儿,喝了一口汤,然后,装模作样地,吃了一口饭。
  陆潇潇不为所惑,依然一眼不眨地盯着老妈。
  老妈有事瞒着她,而且,不是小事。
  要盯着看,一定要盯。
  而且,一定要持之以恒地盯得她心里发毛。
  这也是拜从女士所赐,从小,她从老妈那儿得到的教导就是:宜将剩勇追穷寇。
  果然,从女士在她的眼光荼毒下招架不住了,清了清嗓子,又喝了一口汤,压压惊后,轻飘飘地,扔下一颗超大SIZE的,炸得陆潇潇魂飞魄散的炸弹:
  “潇潇,我要结婚了。”

  不期而遇
  星期一上午八点,陆潇潇正和默默匆匆忙忙,手忙脚乱地,出门去上课。
  明明宿舍在十楼,教室就在同一幢楼的三楼,她们还总是有本事每次总比老师到得晚,没有一次例外,实属不易。
  害得那个地中海发型的英文老师MR.周每次都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们。
  好在陆潇潇一向声名显赫,且英文出众,所以MR.周很给面子地,终究也就只是似笑非笑看看而已,倒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
  陆潇潇就是吃定了这点,每次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踩着钟点来上课。
  这才是她的本色。
  对于这点,最清楚的,莫过于默默,她的亲亲室友。
  两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淑女,暗地里,呵呵――
  吓死人不偿命。
  此刻,一贯以治学严谨,绵里藏针而著称的MR.周,正在对一个溜号的男生穷追不舍:“郑同学,请问这个句子应该怎么改错?”
  方才还眼光迷离地看着窗外大好秋光,心中不知有何琦念的郑同学猛地被惊醒,张口结舌,面红耳赤地站起来,低着头,一言不发。
  等了一会儿之后,MR.周暗含讽刺地开口:“当然了,窗外的秋光可比我这个老头子中看多了,是不是?”
  哄堂大笑。
  陆潇潇也笑。
  一会儿之后,她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一下课,她就看到教室门口堵了一个人。
  一个她绝对绝对不想看到的人。
  一个从她大一开始就对她穷追不舍,现在都已经在读博了,依然还是以深情款款之姿对她一如既往地君子好逑的韩风韩博士。
  说起来,韩博士也没什么不好的,名牌大学的计算机专业,前程一片大好,且长得一脸斯文,文质彬彬的样子,也算是许多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
  只可惜,踢到陆潇潇这块铁板。
  他实在不是陆潇潇LIKE的STYLE。
  只是,陆潇潇对他也实在没什么脾气,因为无论如何拒绝,都已经拒绝了快四年了,他仍旧一句:
  “没关系,我可以等。”
  你没关系,偶有关系咧。
  陆潇潇对他,完完全全没好气。
  D大所有的人,包括老师在内,都知道韩风博士对陆冰山志在必得,使得陆潇潇行情一路看跌,这一年来,更是险至跌停板。
  毕竟,名花有主或准名花有主的女生,追起来难度系数太高,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完全有悖速食主义的风格。
  因此,现在的陆潇潇,脸色沉至冰点以下。
  明明心里还记挂着老妈宣布要再嫁的消息,正暗自不爽,就有人上门踢馆,真真教她情何以堪。
  于是,她罔顾四周似有若无的低低议论和轻笑声,上前一脸礼貌兼平静地说:“韩博士好。”
  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
  好在她这副千年不变的样子韩风见惯不惯,依旧浅笑:“有没有空,我找你有点事。”
  陆潇潇几乎尖叫,但凡你找我,一定没空。
  但是,表面上依旧很有礼的样子:“好,等我一下,我有点事要跟默默说一下。”
  今天,我陆潇潇誓要铲除你这个不定时炸弹。
  她回头,看了默默一眼,比了个手势。
  千言万语,霎那目光交汇,她知道默默看得懂。
  基本上,能和她相交如此深的,非冰雪聪明绝对无法办到。
  果然,默默了然地比个OK的姿势。
  嗯,搞定。
  她回头,浅浅一笑:“那就走吧。”
  韩博士几乎看呆了,冰山美女居然……冲他笑了……
  宋聿带有几分慵懒地向学校后山的小草坡走去。
  现在的他,其实应该出现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室里。
  只不过,他不屑于去上。
  汽车专业的基础课,凭他的聪明脑袋,大致浏览一下就足够足够了。
  他尽管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成绩一向奇好,稳居专业前五,这就是天分。
  而且,学那么多干嘛,只要会开汽车就行了,再而且,说不定以后都不用他自己开车,有专人开。
  他更加索然无味。
  从来,他都不怕点名签到之类的小CASE。
  以宋聿同学在同学聚会时动辄一掷百金乃至千金的豪阔举止,自然有同学帮他处理得妥妥当当,从不让他操半点心。
  最夸张的一次,在一次英语课上,帮他一人签到的字条竟然多达二十三张,让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女老师惊得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以后,为防止此类乌龙事件再次发生,经过众人的慎重讨论,帮他签到的专属光荣任务,落到胖胖男生,姚远的头上。
  他一向完成得兢兢业业。
  于是,本应该出现在教室的他,现在舒舒服服地躺在一个小斜坡上,无意识地哼着那首MEMORY。
  midnight
  not a sound from the pavement
  has the moon lost her memory
  she is smiling alone
  in the lamp light
  the withered leaves collect at my feet
  and the wind begings to moan
  memory
  all alone in the moonlight
  i can smile at the old days
  i was beautiful then
  i remember the time i knew what happiness was
  let the memory live again
  every street lamp
  seems to beat a fatalistic warning
  someone mutters and a street lamp gutters
  and soon it will be morning
  day light
  i must wait for the sunrise
  i must think of a new life
  and i musn\'t give in
  when the dawn comes ,tonight will be a memory too
  and a new day will begin
  burnt out ends of smoky days
  the stale cold smell of morning
  a street lamp dies, another night is over
  another day is dawning
  touch me
  it\'s so easy to leave me
  all alone with my memory
  of my days in the sun
  if you touch me
  you\'ll understand what happiness is
  look, a new day has begun
  过了没多久,在慵懒的秋日阳光中,有些微微犯困,他轻轻地闭上眼。
  不知过了多久,他似乎听到斜坡的另一面有人说话,迅速睁开眼。
  宋聿同学的反应力一向远非常人可比。
  分辨力亦是如此。
  很快他就听出那个语音轻柔,冷淡,还带有些微几不可察的坚持的女声:“韩博士,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似曾相识。
  是那座叫做陆潇潇的冰山的声音。他确信。
  并且,心中冷哼一声。
  装腔作势的老女人!一个单身男人约一个单身女人,在这个僻静的地方见面,能有什么事?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
  不过,他还是决定听下去。
  因为,自打第一次相遇之后,在宿舍里,姚远同学绘声绘色地讲演了一番与陆冰山邂逅的过程,自此,将近一个月来,他们宿舍夜聊话题的80%都与这个陆冰山有关。
  陆冰山写得一手好文章,陆冰山弹得一手好琵琶,陆冰山经常拿奖学金,陆冰山冰清玉洁从来没谈过恋爱,阵亡在陆冰山石榴裙下的仁人志士早就突破四位数等等等等,只要一提到这个陆冰山,那些小男生的敬仰和崇拜之情简直有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宋聿对这种无聊的夜谈会从来都持“三不主义”――不参与,不理会,不表态。
  一向颇有女生缘的他,从小到大见的女生多了去了,熟识的算不上少,才貌双全的更不在少数,到最后,也不过就是尔尔,大都一早沾染上了当今社会的拜金习气,对他的家世要比对他这个人更加热衷,这个陆冰山,即便再吹得出神入化,又能特殊到哪儿去?
  而且,对这些小男生说话的真实可靠性,他通常都除以二,再开根号来听。
  他不是看不到初次相遇时陆冰山眼中的讥诮。
  和那次撞到他时一脸的理所当然。
  跋扈的女人!他生平最讨厌的类型。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仍然决定听下去。
  韩风微笑:“陆潇潇,周末有没有空,我想约你去看电影。”然后,再见机行事。
  其实,也不过是想和她一起在校园里走走,让D大更多的人看到,再口耳传诵,陆冰山和韩博士目前正处于恋爱阶段。
  因为,他有90%的把握,会被拒绝,这才是面前这个陆冰山的一贯风格。
  追了陆潇潇同学将近四年,从一个小硕一咬牙脱胎换骨成一个博士,对她,韩风谈不上了如指掌,但了解程度绝对比一般人,要深得多。
  不过,没关系,他可以继续耐心地等,目前,只要造成一定的舆论就OK。
  陆潇潇到底少吃了几年米,想不出这个看似文雅实质心机深重的男生心中的百转千回,但是,她在转另一个念头,那就是--默默怎么还没有来救场?
  因此,对韩博士的话,恍若未闻。
  过了一会儿,韩博士试着开口:“陆潇潇--”
  正在此时,陆潇潇的手机响了,宋聿一怔,他听得很清楚,居然,也是MEMORY。
  陆潇潇如释重负,有些夸张地接起手机,语音柔美:“喂--”
  一阵鸡皮疙瘩掉地,嗯,待会儿扫扫回去给文竹施肥。
  只听到电话那头一个十分好听的男声:“喂,潇潇吗?”声音也颇中气十足的样子。
  陆潇潇一怔,接着,很快反应过来是谁,不由激赏,兼感动。好默默,居然连难得来牛郎织女一趟的宝贝男友高枫先生都慷慨相借,这份人情,回去之后慢慢再还。
  电话那头的声音还是很大,大得足以让旁边竖起耳朵的人听到,且变色:“潇潇啊,我这么想你,难得来看你一趟,你跑哪去啦?告诉我地点,我开车来接你。”
  一副成功人士特有的优越口吻。
  旁边的人更加变色。
  陆潇潇压下偷笑,继续音色甜美,带着些微撒娇:“不用啦,我马上就来,在我宿舍等我,下午我们一起去逛街啊。”
  姑奶奶我还从来没这么牺牲过,为了你这个韩博士,今天算是开天辟地了。她放下电话,心里一阵一阵地恼怒。
  果然,韩博士面如土色:“陆潇潇---”手指着她,说不出话来。
  只见陆潇潇利落地站起来,对着他,一脸平静兼安详:“韩博士,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希望,你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苍蝇扫除,大功告成,心情绝佳,潇洒跑开。
  宋聿就看到陆潇潇飞快地跑向自己所在的方向,一路长发飞扬地跑远,显然是心情颇佳的样子。而且,擦过他身旁的时候,完全没注意到半躺着的他,掠过他身边的那一瞬间,她的嘴角掀起的,居然是一丝诡谲的笑。
  这个陆冰山,人不可貌相。
  他不傻,他笃定,刚才那个电话绝对是在演双簧,让陆冰山用那种口吻跟一个男的说话,哼哼,比外星人撞地球的几率还低。
  尽管才见她两面,他居然仿佛很清楚她心里在想什么。
  演技略显夸张,不合格。他在心里暗下评语。
  不过,骗那个呆呆的博士显然足够了,因为,不一会儿,他就听到了一阵沉重而拖沓的脚步声,缓缓远去。
  于是,听了一场不算精彩但略略还有些跌宕起伏的戏之后的宋聿同学,片刻之后,也一跃而起,走开。

  冤家路窄
  自从从珊女士扔下那颗炸弹之后,一个多月来,陆家的气氛都处于紧急状态,红色警戒以上。
  如同飓风过境之后的萧条。
  孝庄的脸色,更像是在飓风中失去家园,失去亲人,失去一切的重灾区的重灾民。
  一脸的世纪末日。
  从珊女士识相地不去惹她,否则,一日三餐,基本民生,瞬间告急。
  至于潇潇那个丫头,尽管从小被她训练得处变不惊,但是,很明显的,对她这种老树发新枝的行为举止,嘴上不说,心里肯定颇不以为然。
  但是,从珊女士心中无奈,谁叫爱情说来就来呢,只不过去参加了几次访谈节目,谁叫她就误打误撞碰上了她的MR.RIGHT了呢!
  于是,孤立无援的从珊女士,现在正在和她的MR.RIGHT商讨对策。
  在一家环境颇为优雅的咖啡馆。
  蓝山咖啡,恰巧也是从珊女士的至爱。
  没错,坐在她对面的,看上去稳重有礼,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正是宋致山先生。
  宋先生是一家规模颇大的外贸公司的老总。
  想当初,宋致山先生因为上一次财经访谈节目而误打误撞认识了知名专栏作家微风女士,心底最深处的那缕挥之不去的文学气息开始萦绕。不要看宋先生如今是身处铜臭地,摸爬滚打在生意场上的生意人,想当初年轻时也是个如假包换的狂热的文学青年呢。
  而且,相处时间长了,越来越发现,从珊女士外表美艳精明,实质迷糊善良,实在是大大触动了他内心处最柔软的一块地方。
  前妻去世十年来,身边来来往往的女人也不少,但是,还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动了以将近知天命高龄娶回家中去的念头。
  从珊女士是第一个。
  再怎么说,都必须要再向虎山行。
  他打过很多次电话到陆家,踢到过很多次孝庄的铁板,于是,他聪明地先跳过这个闲杂人等,尽管这个闲杂人等对从女士影响力非同小可,但尚不足以左右她的最终判断力。
  于是,他征询式地开口:“要么,你回去跟潇潇商量,我回去再跟小聿说一下,这个周末大家出来见一面,聊一聊。”
  虽然,一想到那个臭小子一脸漠然的样子,和那种比他这个多活了二十六年的老爸还要冷静的眼神,心里居然有一些紧张,但是,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从珊女士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无奈点头。
  周末,宋聿应老爸强烈催促,终于回到宋家二层楼的小别墅。
  他有些奇怪。一向老爸都不会这么心急火燎地催他回家。宋家的家教,基本以放任为主。
  宋致山先生虽然跟儿子不是很亲,但一向颇为放心。儿子虽然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但功课绝对不差,否则不会以高分进入D大这个英才云集的高等学府,用钱方面虽然从来不省,但是也并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也没如同其他朋友同袍一样总是抱怨家里的臭小子老想着换车换房换女朋友。
  家里有一辆为宋聿专配的丰田车,但几乎不见他开,自打十五六岁以来,来找他的女孩子尽管也不少,但目前似乎还没有什么不好的传闻飞到他的耳朵,更没有女孩子上门来踢馆。
  只是,这小子一直就这么凡事都提不上劲,一副懒洋洋看破红尘的态度,让他这个老爸颇不以为然。
  也许,过两年把他送到国外去,在那个民情淳朴的蛮夷之地镀镀金,会让他的性格有所改变。
  只是,目前还不能说。
  目前有更重要的事情亟待解决。
  晚饭后,宋聿被老爸叫到二楼的书房。
  一进门,他打量了一下,唔,自己已经差不多五年没进来过了。
  他坐下来,瞟了一眼书桌上,放的是他八岁那年一家三口郊游的照片。
  他垂下眼,静候宋致山开口。
  “小聿,最近功课还忙吧?”
  唔,五年来的第一百一十七次同样的开场白。
  他哼了一声,权当回答。
  宋致山先生今天心胸颇为宽大,全无在公司里一言九鼎的气势,继续和颜悦色地开口:
  “小聿,最近钱够不够用啊,喜欢什么告诉爸爸,爸爸给你买,是要换车,还是想在外面买一套自己的房子住着玩玩?”
  宋聿有些奇怪地抬头看了宋致山先生一眼,通常这种贴心的话语,宋先生只有在有求于儿子的时候才会这么说。
  平时,只是让会计每月按时拨钱,很少亲自过问。
  屈指可数的几次,还是在需要儿子陪同出席一些必不可少的场合时,才会如是。
  譬如,刘总的女儿和宋聿打小同学,十分迷恋他,刘总爱女心切,谈生意也带着女儿,宋致山摸清纯纯少女心后,也只有牺牲儿子,说尽好话后,儿子一副臭脸出场,但总算功败垂成,一桩大生意搞定。这就是那辆丰田车的起源。
  再譬如,为历练儿子的经历,一些生意场上的应酬场合,亦需要宋先生打叠精神哄儿子出现,毕竟,家财以后要靠他继承和发扬。
  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宋聿继续沉默,总有人会沉不住气的。
  果然,老爸清清嗓子,开口了:“小聿,你妈妈去世十年了……”
  宋聿闭了闭眼,果然,就是这件事。
  老妈去世十年了,还用得到他来提醒!
  想当初,老妈弥留之际,他在哪里,他远在美国谈生意!
  家人算什么,老婆算什么,儿子算什么,生死算什么,生意比较重要。
  他冷冷地看了宋致山先生一眼,这一眼,却教他微愣了一下。
  他接触到的,是一双略带祈求,略带不安的眼神。
  而且,什么时候起,老爸的双鬓,开始泛起了银霜?
  灯光下,尤其刺目。
  他继续垂下眼去。
  老妈去世也已经十年了,在这十年里,尽管他知道老爸身边女人没有断过,但毕竟,他还是听从了老妈的临终遗言:在小聿念大学以前,不要再娶。
  如今,他已经大二了。
  他又看了老爸一眼,还是那种略带歉疚,略带不安的眼神。
  他顿了一下,起身:“你如果觉得哪个女人适合自己,就看着办吧。”
  反正他很少回来,再说大学一毕业,也就不用在家呆了,眼不见为净。
  宋致山没想到儿子这么好说话,尽管语音十分平淡,毕竟没有强烈反对,一时怔住了。
  直到儿子的身影快消失在书房门口时,他才突然想到什么,追上去:“小聿,明天……”他有些艰难地开口,“大家……见一面吧。”
  宋聿的背影顿了顿,然后平淡的一声:“你看着办吧。”
  径直下楼去了。
  这边厢陆潇潇和从珊女士的沟通显然要更顺利一些。
  亲亲老妈想要人生第二春,尽管自己有些不理解,但是鉴于老妈有条有理地列出自己对宋先生的爱心十八条,比她这个正处在豆蔻年华的青春少女敢情还要纯情很多很多,老妈养大自己不容易,而且,无论如何,老妈的幸福比较重要。因此,她只好背叛孝庄太后,答应找个理由,和老妈在外面会合,去双刀赴会。
  于是,某一个周六下午三点,四个人就先后出现在那个环境十分幽雅的咖啡馆。
  宋家父子先到,这是绅士礼仪的一部分。
  只不过,小的那个,明显有点兴趣索然。
  老的那个,则是一副情窦初开的蠢蠢少男模样。
  潇潇和从珊女士后到。
  当陆潇潇苗条纤细的身影出现在咖啡馆时,宋聿的眼睛不自觉眯了起来。
  冤家路窄。
  他不无挑剔地上下看看她,一身黑色长连衣裙,腰身收得恰到好处,将她玲珑的身材和白皙的皮肤凸显无疑。
  一定又是廉价货。他继续罔顾其实她穿得真的很好看的事实。
  陆冰山来这家咖啡馆作什么?难道有约会,不像啊,她身边还有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一副精明模样的女人,会是谁?
  一会儿,他就知道答案了。
  因为,很快,已经忐忑不安了老半天的宋致山先生就扬起了手:“从珊,潇潇,这边!”
  陆潇潇顺着话音看过去。
  瞬间,两个人很愉快地互打招呼。
  另外两人,完全愣住了。
  坐定了之后,陆潇潇大脑里还是有点混乱,完全不知道老妈和宋叔叔都说了些什么。
  那个臭男生,会是宋叔叔的儿子?!
  而且,此刻,那个臭男生,正坐在对面,好整以暇地盯着她。
  她低头,短暂性失忆兼失明。
  直到宋致山含笑对她说:“潇潇,听你妈妈说,你也在D大念书?”
  他实在是很喜欢这个很可能成为他继女的女孩子,清秀,文雅,气质出众,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
  陆潇潇这才抬起头来,微笑:“是啊,宋叔叔。”
  一副乖乖女的样子。
  宋聿心中冷哼,装模作样的老女人。
  他还记得她那诡谲的笑。
  宋致山继续话题:“哦,我们小聿也在D大,你们以前没有碰到过吧。”
  碰到他就是飞来横祸。陆潇潇面不改色心不跳刚想开口说谎:“呃,没……”
  有人比她更快。
  “D大大名鼎鼎的美女加才女陆潇潇同学,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虽然他自动省略了“冰山”二字,话里话外的讽刺意味她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她低头,权当给狗咬了一下。
  总不能回头去咬它吧。
  毕竟,人狗殊途。
  从珊女士倒挺感兴趣:“哦,潇潇在学校很有名吗?”
  这个宝贝女儿,自打上高中起,她和孝庄接她的电话就接到手软,大多数都是那些小男生打来的,周末在陆家公寓楼下痴痴守候的也不在少数,亲戚朋友间试探询问的也不少,她对这个死丫头一向很有他信。
  但是,这个死丫头居然到现在都不谈恋爱,让她这个老妈跌破眼镜之外,颇没面子。
  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信息经济时代,家中守着个如花似玉的青春美少女,却无人折枝,让她总生悲秋之感。
  这会儿,她要好好摸清女儿的行情。
  陆潇潇只听到对面那个声音闲闲地又开口:“当然,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陆师姐的名声一向远播。”
  那个沾了陆潇潇的光,成为D大名人的韩博士可不就是从小硕追到博士?
  他可不是有意听来的,有人闲磕牙顺便刮到他耳朵里而已。
  陆潇潇心里早已将他凌迟处死,这会儿正在挖他的心脏。
  死鹦鹉,少说几句话你会死啊。
  从珊女士笑得开心,一副滞货终于可以清仓的模样。
  宋致山也笑。
  陆潇潇继续低头,敛眉,操刀,大开杀戒。
  四个人相处得还算融洽。
  因为,从头到尾,几乎就只有两个人在说话。
  另外两个,各想各的,各自心怀鬼胎。
  陆潇潇想的是,今晚回去问问见多识广的孝庄太后,有什么招数可以避开小人,或者给小人下下降头。
  宋聿则看着眼前长发中分,低眼敛眉,看似娇弱女子的这个……老女人。
  如果不是三番五次遇上她,如果今天是和她初次见面,他还真就可能被她骗过去了。
  只可惜,大浪淘沙,是金子还真的就会发光。
  他心中继续冷哼一声。
  如果姚远他们知晓他和D大声名显赫的陆潇潇师姐,居然还能扯上如此离奇的关系,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有多惊世绝伦。
  他突然很想看看。
  到底是二十岁的小男生。
  本质上,还是有些幼稚。
  一会儿之后,两位老的退场,存心让这两位D大校友好好沟通一下,以扫清他们走上红地毯之前的最后障碍。
  “从珊,我要去买领带,你陪我去吧。”宋致山开口。
  从女士心领神会:“哦,我也要去买点东西,一起去,好好逛逛。”
  陆潇潇目瞪口呆,这……这是她老妈吗?
  最最最讨厌上街的从珊女士即便慷慨践诺给女儿买MP3,也是一进商场,雷霆万钧地买了就走,毫不停留。
  她……没有听错吧。
  然后,她就听到宋致山吩咐儿子:“我把车留给你,老王在车里,和潇潇随便去哪玩都可以。”
  他接着打电话叫公司另一部车到商场门口等。
  再然后,一会儿之后,咖啡馆里的卡座上,就留下两个相看两厌的人。
  大眼对小眼。

  各擅胜场
  陆潇潇这会儿才有心情研究对面这个路人甲的姓名。
  刚刚宋叔叔叫他什么,小玉,小豫,小誉还是什么的,难不成他叫宋玉,我吐,我还潘安咧。
  她不无恶意地想,当初起这个名字的父母们,要么是自我感觉太良好,要么是对未来期望值过高。
  一脸的飞扬跋扈,千分之千的名不副实,绝对绝对让几百年前的彼宋玉惊得要从九泉底下急急跳出来申冤,并实时要求更名。
  她也老实不客气地罔顾其实他长得还挺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事实。
  宋聿当然知道她嘴角略带讥诮的那一缕笑意味着什么。
  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一种对她很了解的感觉。
  于是,同样带着一丝冷笑,他继续审视她。
  陆潇潇一抬头,就看到气死古人的宋玉先生正看着她,如看一只实验白老鼠。
  那种眼神,绝对有誓要在她光滑不留痕的冰山表面凿上几个大窟窿的架势。
  她不介意,小男生而已,算不得什么,那么高段的韩博士,还有若干小硕,小本都被她轻松搞定了,这种无声的眼神,不算个WHAT。
  而且,很明显的,这个宋玉先生对她并没有那种兴趣,于是,她的警戒等级略略降低。
  又坐了片刻,实在无言,她优雅起身:“抱歉,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正待潇洒离开。
  刚走两步,后面一声:“陆潇潇师姐,我们似乎还有笔帐没算呢。”
  她愕然,半晌,转过头去。
  片刻之后,在那个小小的卡座里,双边会谈的二次谈判开场。
  宋聿抱着手臂,气定神闲地看着她。
  她照例投桃报李。
  一时寂静。
  双方都在掂量各自的分量,不肯输了先机,失了分寸。
  都打着后发制人的主意。
  宋聿不禁对这个陆冰山有几分激赏之意。并非绣花枕头,亦非草包一个。
  从来,能和他平分秋色,斗智斗勇的人就不多,或者说,压根就没几个。
  连他老爸,亦未必能够。
  这个陆冰山,冷静,淡定,双眸中的光芒通常只是一闪而过,瞬即收敛,教人无法摸清其真实想法,是个对手。
  怪不得那么多D大才子亦或财子久攻不下。
  但是,此刻,宋聿心中另有算盘。
  因此,他不着急,且等着对面的冰山开口。
  果然,不一会儿,陆潇潇就抬起腕表,看了看时间。
  已经出来两个多小时了,以孝庄太后的精细,没准已经起疑心了。
  因为,在周末,陆家母女同时不在家的几率实在低得可怜。
  早在十年前,从珊女士就已经超时代地成了SOHO一族,基本不离家。
  她微微蹙了蹙眉。
  这一细微的举动,给对面的人完全捕捉到了。
  于是,宋聿更加悠闲地轻啜了一口咖啡。
  唔,到底是名店,果然比学校门口那家孙二娘家的黑店要好喝一些。
  他继续好整以暇地啜着咖啡。
  唔,从来没这么香过。
  陆潇潇深吸一口气,算了,大不了当作又被狗咬了一口吧。
  “你想怎样?”她言简意赅。
  宋聿又喝了一口咖啡,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不想怎样,只是想为我无辜牺牲的衬衫讨个公道。”
  其实那件衬衫,他回去随手就扔了,如果不是今天又巧遇这个陆冰山,他早就已经忘记了这件事了。
  本来也的确算不得什么。
  但是,他就是不想让对面的冰山逍遥法外。
  他就是有那种想在这座冰山外表面多看到一条裂痕是一条,恨不能看到上面裂痕密布的冲动和心理。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遇上这座冰山,他的心理就殊异于以往。
  陆潇潇耸耸肩,以一副“你是白痴”的眼神看他:“早在一个多月前我就让你开条件,是你自己放弃的。”
  宋聿继续悠闲自得地,回她一副“你才是白痴”的眼神:“如果你没有健忘的话,那时我说的是,等我想好了自然会找你。”
  陆潇潇心头一阵急火攻心,霎那间语速超先于大脑反应:“那么你现在是已经想好了?”
  话一出口,恨不能咬舌自尽,天要亡她,以这个小男生的狡诈,明摆了是设圈套给她往下跳。
  果然,宋聿眼中精光一闪:“没错,我现在的确想好了。”
  等了好久,等的就是她的这句话。
  果然,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陆冰山总算给他抓到痛脚。
  此次,陆潇潇再不开口,且以眼神询问。
  言多必失,她今天总算受教。
  宋聿抱臂看她:“我的条件就是--”他突如其来凑近她,面带一丝诡谲,“晚上跟我去参加一个聚会,前帐一笔勾销。”
  实在有些迫不及待要看看D大大名鼎鼎的陆冰山被他胁迫去参加那种小儿科的班级聚会时的表现。
  还有姚远他们那种魂游天外,莫名惊诧,不敢置信的神情。
  枯燥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些调剂,不是吗?
  陆潇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如果不是对面这个该死的宋玉先生,她几乎以为又碰到了一只苍蝇。
  但是,她摆明了知道这个宋玉先生其实对她一无企图。
  他只是要整她,耍她,报复她,要她难堪而已。
  她有些为老妈的前途堪忧。
  如果这个诡计多端的臭男生以后成为她老妈的继子,以她老妈大而化之,表面精明,实质迷糊的性格,还不一早被他扒皮卸骨才怪。
  事不宜迟,回去赶紧劝老妈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对面的宋玉先生似乎精通读心术,继续悠然自得地:“听说令堂和在下的老爸结婚证已经领了,结婚的日子也已经选定了,酒席也正在准备中,一切均已就绪。”他气定神闲地盯着她,“别告诉我你还不知道。”
  这是昨天老爸为了感谢他的理解,特地又跟在他后面解释了半天的时候不小心透露的。
  都这把年纪了还兴这套先斩后奏。
  本来他听的时候一点点兴趣都米有,还在心里不屑地哼了数声。
  没想到今天还能派上用场,连老天爷都帮他。
  他就笃定那个看似一脸精明的从珊女士还没有在她的冰山女儿面前透露半个字。
  果然,陆潇潇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恨不能立时三刻把从女士抓过来狠狠地……劝一顿。
  没脑子啊没脑子,擒贼先擒王,至少,先要估量一下对方的整体实力状况再说吧,知己知彼,方才百战不殆啊。
  现在,放着这么一条大大的白眼狼在面前,饶是陆潇潇足智多谋,也一时呆若木鸡,半天不能反应。
  于是,她就听到对面听似宽宏大量的话声:“不管想不想,我们现在也总算,可能,或许要比普通人要关系更近一些,所以,我也就不再多追究了。”声音似是顿了顿,“不过,如果你实在勉强的话,我可以去跟从珊阿姨解释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
  算他狠!!天知道极其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知道这件事后,再加上现在的非理智状态,一定会把所有的责任归到她身上,念叨得她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最后,恐怕还是要跟他再一再二再三再四地道歉。
  她可丢不起这个人,而且,还要在这个臭男生面前!
  算了,忍一忍,还是私了吧。
  再加上自打上次小草坡拒绝韩博士以来,拜他所赐,陆潇潇有一位校外大款男友的传闻传得风声水起,不绝于耳,暧昧的眼神她也笑纳了不下上千条,虱子多了不怕,就算参加一个小儿科的聚会,亦不能代表什么。
  于是,她下定决心,爽快开口:“好,什么时间?”
  宋聿对她的斩钉截铁,毫不拖泥带水亦很欣赏:“今晚六点,一会儿就可以出发。”
  半小时后,当D大赫赫有名的陆潇潇美女出现在宋聿班上同学面前的时候,果然,现场一片长时间的寂静。
  连针掉在地上恐怕都能听得仔仔细细,清清楚楚。
  原本是一个极其极其普通的班级聚会,在一个极其极其普通的小酒吧。
  男生女生打打牌,唱唱歌,跳跳舞,联络联络感情而已。
  按惯例,按合理推断,原本这种聚会宋聿同学也未见得有兴趣出席。
  但是,现在……
  一进门,宋聿就很满意地看到所有人堪媲美牛眼的瞪得大大的眼睛。
  也很满意地听到以姚远为首的一干小男生们下巴先后掉地的重重撞击声。
  只不过,他心里再次冷哼了一声。
  怪不得陆冰山一脸的跋扈,都是这些STANDAD太低的幼齿们灌溉出来的。
  但他仍颇具绅士风度地把陆潇潇引到一个大家自动让开的视线绝佳的位置上。
  他自己,则坐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
  陆潇潇很自如地坐下,向左右露出千年不变的浅笑:“你们好。”
  方才在路上的时候,她已经向孝庄请奏过,晚上同学聚会。
  孝庄大力允诺,并应承晚上回来后有精美夜宵等着潇潇享用。
  孝庄一向不反对潇潇多出来交际交际。
  她的一贯信条就是:女孩子,要多见见世面,见的人多了,才不会学坏。
  这就是看似浅显,实质精深的民间智慧,不服不行。
  既来之,则安之,因此,现在的陆潇潇,一脸轻松地,乘着此次时光倒流的契机,和周围的小学弟小学妹们,闲闲聊天。
  盛名之下的陆潇潇师姐实际上居然如此地……平易近人,周围的闲杂人等更是前赴后继,多说一句是一句,以后闲磕牙时顺便也好多几分谈资。
  于是,潇潇几乎完全被包围了。
  在包围圈外,宋聿懒懒地坐着,悠闲地喝着矿泉水。
  依云,他唯一肯喝的品牌。
  他的口味,一向挑剔得紧。
  因此,虽然先后不断有女生过来邀舞,他一径有礼然而平淡地拒绝。
  暂时,还没那份心情。
  不一会儿,他就看到胖男生姚远,显然背负着沉重的众托,弯着腰,陪着笑坐到他身边。
  他当作没看见,路人甲自然会主动开口。
  果然,只过了不到一分钟,姚远说话了:“宋聿,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来呢。”
  宋聿哼了一声,什么时候这个娃娃脸男生居然也知道什么叫循序渐进了?
  他且继续等待,他打赌不会超过一分钟。
  果然,不到一分钟,旁边这个抓耳挠腮的孙猴子实在按捺不住了:“宋聿,我们都想知道……”他的笑容堪媲美向日葵盛开,但声音在对方目光注视下逐渐降低,“其实,还是他们啦,”他用下巴点点几个目不转睛注意这边动静的小男生,“你,和,陆师姐,是……什么……关系?”
  一副VERY VERY VERY期待的神情。
  宋聿不自觉瞟了一眼舒舒服服坐在包围圈的中心,轻颦浅笑,间或顺顺滑到胸前的长发的陆潇潇。
  不知为什么,心中就是有点不爽。
  招蜂引蝶的老女人!
  于是,他突然兴起恶作剧之念,同样,用下巴点点陆潇潇:“你何不去问她?”
  倒要看看这个陆冰山如何应对。
  下一步,他就潇洒喝完纯净水,爽快答应一个女生的邀请,滑进舞池。
  留下姚远,目瞪口呆坐在座位上。
  咦,今天的宋大少爷,有点儿奇怪咧,他不是从不和班上女生跳舞,以免后患的吗。
  随着舞池里气氛越来越热烈,周围的人渐渐散去。
  陆潇潇终于舒了一口气,这些小男生小女生的好奇心还真真不容小觑,问的问题,聊的话题亦是五花八门,稀奇古怪。
  从不记得自己有过这么丰富多姿,色彩斑斓的大学时光。
  那时候,在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威逼下,潇潇同学一贯以学习为重,无暇他顾,现在想来,不免也是人生的一种遗憾。
  她婉拒了所有的邀舞,喝了一口饮料,看了看腕表,正待搜寻宋玉先生的身影,有个人期期艾艾地,坐到她身边。
  她转身一看,红番茄一颗,从头到脚全部通红。
  她认人的本领一向出神入化,一眼认出,在操场边和宋玉先生在一起,对她指指点点的娃娃脸胖男生。
  胖男生尽管已经化身为植物,但是,语言中枢仍然十分灵敏:“你好,陆师姐,我叫姚远,宋聿的同学。”
  潇潇颔首,微笑,明白来者不善。
  因为他眼中有无数的星光在闪动,冒出一个一个大大的问号,绝对绝对可媲美十万个为什么。
  她心中有数,知道他想知道什么,况且,既然来赴鸿门宴,早就有心理准备,前因后果自然早已厘清。
  于是,本着不忍破坏生态环境的心态,她开口:“你好,我是他姐姐。”
  姚远的眼睛一下瞪得奇大无比。
  潇潇继续解释:“我是他姐姐,他跟他爸姓,我跟我妈姓。”
  含蓄的字面意思,拐弯抹角的内涵,再加上小小的谎言,面前这棵朴实的红番茄能听得懂……才怪。
  不出意料地,她看到面前的植物霎那间孙悟空七十二变,一跃而化身动物,呆若木鸡。
  继而化身为矫兔,一跃而起,飞奔而去。
  不出十分钟,这几乎已经成为,全场皆知的秘密。
  当然,还是有漏网之鱼,这是一定的。
  呵呵,宋玉先生,潇潇终于搜寻到舞池里舞姿潇洒,心情看来也颇佳的宋聿,后事,就留给你料理啦。
  没有一场评书的时间,恐怕也无法说得丝丝入扣,条理分明吧。
  这就是胁迫的代价。
  她低头,继续喝一口饮料,唔,从来没觉得橙汁如此好喝过。

  短兵相接
  自聚会散场后,宋聿假王司机之手,送潇潇回家。
  一路上,他的脸色都很不善,十分不善,极其不善。
  因为,他终于在散场前一分钟,听到姚远对他略带埋怨的一句话:“宋聿,你太不够意思了,怪不得从不跟我们提家里人情况,从不请我们去你家玩,从不参加我们的卧谈,原来大名鼎鼎的陆师姐,是你亲姐姐啊。”
  一副鄙视他心机太重,深藏不露,护姐心切,怕被抢棒棒糖的小男生心态的神情。
  和寻寻觅觅,蓦然回首,所谓伊人,竟然就在灯火阑珊处的向往。
  宋聿愕然,一秒钟后,随即反应过来。
  老女人!还真敢说,她敢说,他还不屑认呢。
  没想到,本想将她一军,反倒被她狠狠将了一军。
  他哼了一声,对于姚远这种榆木脑袋,无需解释,况且当前色令智昏,陆冰山说什么他都信。
  他眼下,还需要打叠精神,凝聚实力,继续和陆冰山短兵相接。
  一直到陆潇潇下车,二人都沉默着,一言不发。
  到家了,陆潇潇心情颇佳地下车,向他挥挥手作别。
  宋聿看也不看她,脸色阴沉,重重关上门。
  车呼啸而去。
  潇潇当然知道他发哪门子神经,只是,她不计较。
  心情好,没办法。
  没过几天,孝庄终于也发现从珊女士的惊天大阴谋了。
  因为,孝庄一向有仔仔细细地,搜集任何单据发票的好习惯。
  于是,有一天,她在从珊女士待干洗的薄羊绒套裙口袋里,搜到一颗沧海遗珠。
  天长地久婚纱影楼的婚纱照领取凭证。
  价值八千八百八十八元整,有够豪华。
  再敏感地联想起前一段时间的某一周末,陆潇潇母女二人联手上演了一个下午的失踪记,心中更加有数。
  孝庄亦不是吃素的,当时不动声色地,又放了回去。
  当作从来没有见到过。
  周末,潇潇回家,在吃完晚饭,陆家母女二人争先恐后各自往自己房间窜的时候,孝庄冷静开口:“从珊,潇潇,等一下,我有事跟你们商量。”
  二人愣住。
  孝庄的称呼,口气都迥异于以往。
  平时,一言九鼎的孝庄对陆家母女一视同仁,“珊珊”“潇潇”乱叫一气,仿佛二人是姊妹一般,鉴于其地位尊崇,且一直被这么叫惯了,时间长了,二人也就不以为意。
  而且,凭孝庄的生活阅历,和大智大慧,家里家外,所有的事,无论大小,从来无须和陆家母女商量,她从来也就省略该项。
  因此,从珊女士和潇潇交换一下眼神,二人心头顿生不祥之感。
  从珊女士的脸色,更是一阵青一阵白。
  果然,孝庄有样学样,轻飘飘地,也扔下一颗重磅炸弹:
  “从珊,潇潇,我想回老家。”
  直炸得二人魂飞九天。
  凭着多次参加现场访谈节目历练出的处变不惊,从珊女士在勉强抓回最后一丝理智后,随即大脑开始重新运转:
  问题,出在哪里?
  该藏的,该瞒的,她一向处理得妥妥贴贴。钻戒,贴身藏着,结婚证,锁得紧紧的,婚宴礼单,电脑里放着,因为孝庄一向视高科技产品为毒蛇猛兽,一离三步远。
  原本想先斩后奏,待到结婚前最后一刻,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再发挥演技,声泪俱下地说服孝庄。
  如今,显然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那么,问题,到底会出在哪里?
  她苦思冥想中。
  突然间,灵光一闪,她想到了--
  是的,就是那颗沧海遗珠。
  只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差,待到她想起来的时候,仍然好好地放在套裙口袋里。
  没想到,就这么短短的二十分钟,让她的一切努力前功尽弃,化为泡影。
  更没想到,孝庄的精细程度竟然如此炉火纯青,几臻化境。
  她继续脸色青一阵白一阵。
  在两大高手多年熏陶下的陆潇潇自然对两人的内心活动了如指掌。
  于是,逼不得已,出来沉香救母。
  她扑上前:“刘阿姨,大家都是一家人了,这就是您的家,好好的,说什么回老家呢?”
  边说边向老妈使眼色。
  孝庄等的就是这一句,鼻子里冷哼一声:“是吗,只恐怕有人从来没把我当成过一家人吧。”
  解铃还需系铃人,潇潇无奈,向母亲望去。
  她心里无比清楚,孝庄一准是抓到了老妈辛苦掩饰,万般小心的把柄,所以才如此以逸待劳。
  因此,她退到一边,爱莫能助。
  从珊女士一贯的伶牙俐齿瞬间蜕化成如牙牙学语时期的稚童,嗫嚅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孝庄继续鼻孔里出气。
  十多年来的权威,突然遭受如此巨大撼动,所受打击不可谓不惊人。
  饶是孝庄见惯风风雨雨,心理也难免大大失衡。
  从珊女士挣扎半天,总算吐出一句话:“我……本来想……过两天告诉你……”
  孝庄面无表情地,又冷哼了一声:“不必了,我当不起。”
  从女士继续挣扎:“我……”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半晌,一委屈,暌违了十多年的泪水居然缓缓而下,“我只不过,想找到,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什么……”
  一脸的梨花带雨,楚楚动人。
  只看得站在一旁束手无策的潇潇讶异,兼赞赏。
  好老妈,不愧文海书山跋涉多年,深谙哀兵之术。
  孝庄心中一惊,表面仍然不动声色:“我也没拦着你啊,你去追求你的幸福啊。”她吹吹茶水,喝了一口铁观音,“既然你要结婚了,自然要搬过去,潇潇一周只回家一次,留我在这儿,也没什么用,让我回老家,见见多年没见的老姐妹们,对大家,都是好事一桩。”
  以从珊女士的玲珑剔透,再加上多年的相处,自然听得出孝庄口气中的些微松动。她立刻收住眼泪,朝一旁闲闲看戏的潇潇使了个眼色。
  潇潇心领神会,又一下扑到孝庄面前,将头偎进她怀中:“可是,刘阿姨,我吃惯了您烧的菜,看惯了您收拾的房间,用惯了您整理的东西……”一想到孝庄要离她而去,不禁霎那间假戏真做,悲从中来,眼泪水扑簌簌而下,“我怎么舍得……您离开我呢……”
  孝庄也有些酸楚,从潇潇六七岁开始,她来到陆家,和这个小丫头的感情一向不是母女胜似母女,潇潇从来对她也是无话不谈,实在对她比对那个没良心的老妈亲太多太多,谁都舍得,就潇潇,想来都舍不得。
  于是,抚摸着潇潇的头发,她的眼泪水也是一滴一滴往下流。
  从珊女士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迅速开口:“大姐,不要说什么见外的话了,我们再好好谈谈。”
  片刻之后,电话往来之间,饭桌之上,从珊女士和孝庄签下了丧权辱国,极端之不平等的城下之盟。
  电话是打给宋致山先生的,在听到从女士大致介绍了一下相关情况之后,宋致山先生对这个一度被他列为可以暂且忽略不计的闲杂人等,刮目相看。
  真真是巾帼不让须眉,深谙不卑不亢,敲山震虎,以退为进的道理。
  若是他手下多一些这样的人,他的事业版图早就扩张一倍不止。
  他经常不在家,有这样的杰出人才守在迷糊的从珊女士旁边,比血统无比纯正的德国黑贝还让他放心百倍,千倍,万倍。
  于是,他下定决心,要不惜一切代价,留下她。
  条件可以慢慢谈。
  因此,由从女士作传话人,潇潇作证人,孝庄和宋致山开始电波两端的拉锯战。
  最终,总算达成协议,双方皆大欢喜。
  协议是这样的,鉴于宋先生在卸甲归田之前,仍需为革命奔波,从女士的专栏战役也是方兴未艾,二人的见面周期几乎可以固定为半月一次。因此,平时,陆家的生活规律不变,陆家三口仍居住于自己的公寓,每相隔半月的周末,从女士,带上潇潇,还有孝庄,到宋家的二层楼小别墅共享天伦之乐。
  当然,若是宋先生得闲,想带上从女士国内国外转转,休养生息一下,孝庄不得反对。
  而且,在宋先生的公司和平禅让给儿子之后,从此朝夕相处,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孝庄亦不得从中作梗。
  孝庄听到这样的条件,尽管心里已是千肯万肯,脸上仍丝毫不动声色。
  她心里清楚,尽管她对那个宋什么的人没什么好感,但人家的确对从女士一片深情,早请示晚汇报,打电话来踢到她这块铁板无数次,亦没听说有何怨言。从珊女士单身一人,辛苦养大女儿不易,想找到人生第二春,她这个坚持一女不嫁二夫的贞节烈属虽不敢苟同,但可以理解。
  毕竟,按潇潇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来说,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时代了,不比以往。
  而且,过几年,等到潇潇风光出嫁,从珊女士的新生活上了轨道,她再功德圆满地离开,也不枉来人世间走这一遭。
  心里不是没有一丝酸楚。
  于是,她抬头,看到从女士充满期待的眼神,和电话那头几乎听得到的屏息以待,终于,缓缓点头。
  一个半月后,宋致山先生和从珊女士的婚礼隆重举行。
  而且,两个人还很时髦地,假宋氏公司的大厅,举办西式自助餐婚礼。
  潇潇和孝庄亦是盛装出席。
  只不过,在婚礼上,她和宋聿始终相逢只当不相识,眼神从头到尾,几乎几乎,老死不相往来。
  宋聿自然从头到尾一副昂首向天的架势,和一脸旧社会的酷毙表情,他显是觉得,他的出现就够给老爸面子了,况且,婚礼上还有他不想见到的闲杂人等。
  不知为什么,那座冰山一出现,他心里就一沉,情绪颇有些复杂。
  因为,他有几分气恼地发现,那座冰山显然从头到脚,从上到下,一点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视若空气。
  陆冰山今天穿的是淡粉色羊绒套裙,和以往不同的是,显见价格不菲。他心中照例冷哼一声,同时,第一次,极为不情不愿地承认,陆冰山对于着装的品位,的确超过一般女子。
  至少,超过他眼光所及的很多女子。
  而且,很明显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因为有无数宋致山先生的世侄们已经蜂拥而上,簇拥于冰山左右。
  没想到宋先生的继女竟是如此绝代佳人,况且气质出众,据说学历也颇为傲人,实实在在是才貌双全,引人遐思,有些脑子转得快的,已经在大力幻想,和陆潇潇小姐的下一代长得像谁比较合适的私人问题了。
  还有一些人,干脆就围在她左右,寸步不离。
  陆潇潇以不变应万变,一径有礼地敷衍,心里早就百转千回地问候过某些苍蝇的祖宗八代了。
  但是,表面上,她仍然一副文雅矜持的端庄神态。
  尽管眼神从无交流,但她并不是没暗地里不露声色地注意到宋玉先生。
  毕竟,以后可能会是同一屋檐下的,熟悉的陌生人,还是有必要研究一下,并且,还要研究透彻了,方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她只瞟了一眼,就断下评语,一脸的傲慢不羁,脸色阴沉,白白糟蹋了那一身颇显俊挺的亚曼尼,而且,在这个举家欢庆的重大时刻,这种举止,显然不尊老。
  她不是没看到宋玉先生周围也围了不少妙龄少女,说长道短,言笑晏晏,只是,他的脸色还是像被倒会兼深度破产的样子。
  她再接再厉,继续下评语,不懂得尊重女性,自大的沙文猪。
  这些印象和评语,再加上前几次的亲身体验,对她以后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的种种状况,有极其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
  她暂且记下。

  棋逢对手
  姚远他们终于也知道宋聿和陆潇潇的真实关系了。
  追本溯源,这还得拜香港狗仔队所赐,自从此类风气传至内地,作为大中型城市的D市,也诞生了数家以报道花边绯闻,奇闻逸事为最高宗旨的小报小刊,D市著名民营企业老总宋致山先生和知名专栏作家微风女士喜结良缘,自然是它们争相报道的特大新闻。
  其中一家,更是图文并茂地,将婚礼上值得捕捉的亮点全部都用摄像机忠实地,无微不至地,记录了下来,并择其精华隆重登在了报纸上。
  有人花力气去登,总归会有人花力气去看。
  于是,某一天,宋聿班上的,极其遗憾地错过那次聚会的某一小男生在食堂吃早饭,无意中,发现手边上放了一张不知是谁丢弃的,沾满油腻的,带着肉包子香味的废报纸,闲极无聊,随便翻了翻,结果,发现了新大陆。
  报纸左上角登了数张照片,其中一张显然作为主要介绍依据的那张照片上,那对年过四旬,明显是二次趟过婚姻之河的新人旁边,居然站着两个熟人。
  那个亲亲热热挽着美艳新娘的手,微笑着的窈窕淑女,可不就是D大著名的陆潇潇美女?而那个表情略显僵硬地,酷酷地站在新郎官旁边的小帅哥,可不就是本班大佬级的,刚刚荣登本年度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榜首的新晋校园风云人物宋聿同学?
  嗯,值得带回去好好研究。
  早饭也顾不上继续吃,飞奔而去。
  不到十分钟,成为全班皆知的秘密。
  当然,翘课的宋聿同学例外。
  姚远看到那份报纸,照例摸了摸下巴。
  这通常代表他的大脑处于极度兴奋,高度运转状态。
  他再一次回忆起已经回忆了不知多少遍的陆师姐那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终于,灵光一闪,想起了陆师姐那句颇富玄机的话:
  “我是他姐姐,他跟他爸姓,我跟我妈姓。”
  呵呵……原来如此……
  怪不得,那天散场时,当他发表意见的时候,宋同学一脸的不善,原来……别有内情。
  不一会儿,他心中就涌起一种既羡且妒的情绪。
  这个宋聿同学,真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
  假如是先天性的血缘关系,旁人也羡慕不来,但后天性地,不费吹灰之力地,居然也能让那个什么都不在乎的小子跟陆师姐扯上这么亲近的关系,老天真是不开眼。
  于是,等不及下课,他就闯回宿舍,一把拉起正在安睡的宋聿同学。
  “宋聿,呵呵呵……”他笑得极其诡异。
  宋聿懒洋洋瞟了他一眼,准备继续倒头睡觉。
  路人甲仍然痴笑不已。
  宋聿耐心地等他自动消失,等了五分钟,路人甲仍然杵在他床前。
  于是,他再次不耐烦地睁开眼:“有话快说,说完快走。”
  姚远好容易压下心底的交织着喜悦、嫉妒、得意等等等等的复杂情绪,一屁股坐到宋同学床尾。
  宋同学的床头是禁地,因为他有洁癖,这点,姚远一向谨记。
  姚远终于可以压抑住各种情绪,完整地,得意地,吐出一句话:“宋聿,我知道了。”
  宋聿挑挑眉,静等他继续。
  姚远仍然得意地,悠悠开口:“我知道了,我知道你――”他用手指点点宋聿,“和,陆师姐――”他又呵呵地笑起来。
  宋聿的反应是平淡地瞄他一眼,翻身准备再会周公。
  他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他还就怕他不知道呢。
  看来,老爸适当地出出风头,上报纸曝曝光,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不知为什么,一想到陆冰山居然胆敢冒充他的亲姐姐,他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恼怒,居然,还有,一丝丝的……气馁。
  姚远有些吃惊,原本还打算敲他一顿必胜客呢,怎么这小子一脸的无所谓。
  未料到这种情况发生,他有些手足无措地,站了起来。
  不一会儿,他就听到宋同学冷淡地说了一句:“你别忘了,我从来也没有承认过她是我姐姐。”
  言下之意就是――当时,是你自己笨,再加上想太多了,才会中了那个陆冰山的招。
  姚远继续愣在那儿。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最近的陆潇潇同学,正在书山题海中苦苦挣扎。
  国宝级的应用统计学杜老教授,声名显赫,无人能出其右,一向是D大的标志性人物。
  通常这种标志性人物,必然会有一些众人津津乐道的怪癖。
  Professor杜的怪癖就在于,他一向对多媒体教学方式不屑一顾,认为是其雕虫小技,旁门左道,不登大雅之堂。
  他只笃信自己的一双铁掌,宝刀未老,余威犹存。
  于是,陆潇潇及其全班同学对应用统计课上铺天盖地的板书叫苦不迭,吃粉笔灰吃得七荤八素,每次下了课,她都跟打了一场艰苦战役一样,肩膀酸痛,眼神茫然。
  但是,敢怒而不敢言。
  此外,杜教授还有一个令人发指的怪癖。
  他每次布置作业的时候,都犹如初学降龙十八掌的靖哥哥一样,完全掌握不住火候,兴之所至,一时狂多,一时极少,让陆潇潇之辈疲于奔命,防不胜防。
  于是,现在的潇潇和默默,正在宿舍,抵足奋斗,为统计学术事业的发展壮大略尽绵薄之力。
  苦坐了三个小时,等到终于大功告成的时候,二人已将近涅磐。
  稍事休息了一下,二人洗洗漱漱,正在吃每晚临睡前的美容苹果,照例准备聊上半小时后再睡觉。
  默默自然也知道潇潇的老妈从珊女士下嫁的特大消息。
  而且,凭着她和潇潇的过硬交情,她恐怕是此前的D大唯一知晓陆家母女关系的人。
  同样地,她自然也知道潇潇凭空多出来一个小她两岁的弟弟。
  现在的她,正略带疑惑地问:“他叫……宋聿?是不是今年前一阵子那个什么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冠军啊?”她又似思索了一下,“好像吉他弹得也不错呢。”
  她去看过那次比赛,犹记得无数小女生在台下尖叫连连的热闹场面。
  潇潇心中暗哼了一声。
  从老妈结婚那天开始,她就已经知道此宋聿非彼宋玉,但是,这并无助于她对这个小男生的好感指数上升哪怕0.0000001公分。
  她自己亦是在从女士威逼下苦练了十来年琵琶的被动式音乐爱好者,对这种小具音乐才华的同道中人,颇有文人相轻的心态,并不如门外汉般看得那么神圣。
  她还记得第一次不情不愿地,按婚前协议,陪从女士周末回宋家省亲的时候,在饭桌上,这个叫宋聿的臭小子尽管给了孝庄和从女士几分面子,勉强打了个招呼,说了几句话,但从头至尾,看都没看她一眼,只当她不存在。
  不懂长幼尊卑的臭男生。
  看看潇潇没什么反应,默默不以为意,话题很快转到其他方面。
  又一个周末,又到了省亲的日子。
  下午,潇潇做完功课,等着老妈的电话指示。
  闲极无聊,看看表,才刚过四点半,时间还早,于是,她打开了心爱的三星本本,开始玩大富翁。
  不知玩了多久,当她已经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正准备扩张版图,大肆兴建五星级饭店的时候,手机响了。
  她一看来电显示,从珊女士的,忙摁下通话键。
  “喂,潇潇啊,”从女士一如既往地言简意赅,“今晚你宋叔叔请客吃饭,我们已经到了,马上有车来接你和小聿,宋叔叔跟小聿说过了,他会打电话给你的,就这样。”
  还没等潇潇反应过来,电话啪地一声挂断。
  潇潇没来由地,心里一阵烦闷。
  她最最最讨厌跟长辈在饭桌上,听着一些不知所云的话,吃着远不如孝庄手艺的饭菜,间或还要堆上笑容敷衍几句。
  从女士也正是摸清了她的这种脾气,这才速战速决,不让她有机会出言反驳。
  她蹙起眉,刚想拨电话过去找理由推掉,手机又响了,她一看,一个陌生号码,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喂,陆潇潇。”一个冷淡的,但似曾相识的声音,男的。
  她愣了一下:“呃,请问……”
  对方似有几分不耐烦:“车已经到了,十分钟后,学校大门口见。”
  也是啪地一声,立即挂断。
  她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是谁。
  那个不懂什么叫尊老爱幼的臭小子。
  她恨恨地盯着手机看了半晌,才动作无比缓慢,极其夸张,像被附身了乌龟卡一样,慢吞吞地,开始收拾东西。
  十分钟?你就慢慢等吧。
  将近半小时后,陆潇潇步履优雅地走到学校大门口,走向宋家的那辆颇为引人注目的奔驰车。
  方才,就在五米开外的路上的时候,她又重遇故人。
  同样的,是她极其极其不想看到的一个故人,韩风韩博士。
  只不过,此刻的韩博士,手臂上已经挂了一个相貌颇为甜美的小女生,和她迎面撞见。
  陆潇潇不动声色,只当没看见。
  韩博士乍一看到她,脸色还颇为青一阵红一阵了一会儿,紧接着,脸立刻微微上扬,鼻孔朝天,哼出两道冲天白气。
  陆潇潇不免有些微诧异,瞄了他一眼,只见他略带轻蔑地看了看那辆奔驰,一脸的不屑。
  想来他也知道这辆奔驰最近经常接送潇潇同学往返于学校和某一地。
  想来他更知道报上所登,最近D大传得风头最劲的陆潇潇同学的老妈嫁给D市著名企业家的八卦新闻。
  因此,此刻的潇潇明明白白在他额头上看到深深刻出的七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有其母必有其女。
  潇潇继续低眼,敛眉。
  生不相干人的气,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孝庄的名言,她一向谨记。
  再次不动声色地,她依然优雅地走过去,打开车门,上车。
  进了车子,老王照例冲她友善地笑笑,回过头去,发动车子。
  他也很喜欢这个文雅清秀的女孩子。
  只不过,车内某人的脸色有如寒冰。
  宋聿瞪着她:“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让你十分钟出来,现在几点了?!”
  潇潇微笑:“抱歉,我一向动作就这么慢。”
  不想等就别等啊,臭男生!
  以宋聿的聪明,当然能听出她话里的毫无诚意,但是,出乎潇潇意料的是,宋聿只是哼了一声,便不再理她。
  奇怪,他不是向来笃行来而不往非礼也,睚眦必报的吗。
  潇潇不禁悄悄瞄了他一眼,只看到宋聿同学抱着双臂,脸色阴沉,眼朝窗外,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是的,宋聿同学现在心里正老大不爽,想着一件别的事情,无暇他顾,更无心和她斗嘴。
  他正在心里狠狠地骂自己的老爸,又要牺牲他的色相,去引蛇出洞。
  连条美女蛇都算不上,是一条叫做刘霏霏的小小五花蛇。
  是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身为宋致山先生的大客户之一的刘总的宝贝闺女。
  也是宋聿同学的噩梦。
  刘霏霏同学从小学,初中,高中均与宋同学同班,一向粘他粘得甚紧,令他不胜其烦,头痛万分。终于,如他所愿的是,在高考这个万径人踪灭的独木桥上,刘同学力有未逮,一头栽进了一所二流大学,这才终于与他分道扬镳。
  但是,也在D市。
  因此,宋聿同学的噩梦并未如他自己所料一般轻易了结。
  而且,这条平日里爱发嗲,喜欢装可爱,浑身上下叮叮当当挂满了吉普赛女郎式的饰物的五花蛇,居然有一个十分高杆的老爸,能让一向呼风唤雨的宋致山先生也怠慢不得,实在是……基因突变。
  他不无恶意地想,这个个案绝对值得遗传学老教授们大力研究,并籍此申报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于是,他现在就再一次被宋致山先生当成谈成下一笔大生意的诱饵,说尽好话,隆重推出。
  他一想到一会儿刘霏霏同学的可能会有的种种表现,心里就有些微发怵,头皮发麻,再加上,他下意识地看看垂下眼假寐的陆潇潇,身边有这样一个心思缜密,口角尖利的……老女人。
  因此,他一念及待会儿陆潇潇必然会出现的似笑非笑,超然而洞察一切的神情,心里便没来由好一阵懊恼。

  误打误撞
  终于,浩浩荡荡,七个人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
  天不遂人愿的是,按事先安排好的座位次序,潇潇被迫要坐在宋聿同学的左首。
  天遂人愿的是,刘霏霏同学极其兴奋地坐到了宋同学的右首。
  不愧为生意场上的骁将,从宋聿和潇潇入座开始,在宋致山的简单介绍下,刘总便开始了对潇潇锦上添花式的赞美。
  听得孝庄和从女士心花怒放。
  吾家有女已长成,且得到社会菁英的承认,尽管虚多于实,二人心里仍然颇为欣慰。
  潇潇一径有礼而客套地微笑。
  她心里十分清楚,这个胖胖的刘山峰先生冲的是宋致山先生的面子。
  因此,她表现出恰如其分的谢意和礼貌。
  她不是没看到那个叫做刘霏霏的小丫头,自打看到她和宋聿一同进来之后,那种牛耳尖刀般在她脸上剜来剜去的眼神,尽管后来在宋致山先生的介绍下,逐渐缩短成削铅笔的小刀,但是,当刘山峰先生敦促她打招呼时,她勉强了好久,才不情不愿地叫了一声:
  “潇潇姐――好。”那个“姐”字尤其响亮。
  然后,就缠着宋聿说东说西。
  潇潇到底多吃了几年米,自然看得出这个小丫头心里的九九十八湾。
  因此,她继续低头,微笑,一言不发。
  此时的宋聿,心烦意乱,一方面,在老爸目光的时时关照下,尽管被这条五花蛇缠得几乎窒息,但一时三刻不能翻脸,再加上,尽管陆冰山低着头,头发半掩着脸,似乎对周遭事物一无所察,但是,他敢打包票,陆冰山的嘴角一定又是那种千年不变的略带嘲讽的微笑。
  他的心里没来由地,又是好一阵懊恼。
  终于,曲终人散,酒醉饭饱之际,刘山峰先生和宋致山先生要继续找一个合适的地点去深谈合约的细节。
  从女士和孝庄决定先回家。孝庄要追着看连续剧,从女士在周末雷打不动地要早早睡美容觉。
  潇潇自然要随侍左右。
  正在此时,刘霏霏同学开口:“宋聿,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宋聿正待拒绝,一抬头,看到老爸略带警告的眼神,和刘山峰不明其意的微笑,不由略一踌躇。
  不管怎样,虽然身为宋家人,外表冷血,但心里面,仍然有着他早逝的老妈极重亲情的基因。
  要不,他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宋致山先生说动,而出来牺牲小我。
  他下意识地又看看站在他身旁,垂着头,长发半遮面的陆冰山,这次,他是真真切切看到她嘴角的那抹略带神秘和讥诮的微笑。
  一时间,不由一阵怒火攻心,要下地狱大家一块下,没道理他身处苦海,让这个陆冰山在外逍遥自得。
  于是,还没来得及多想,他便一伸手,神不知鬼不觉地,拉住潇潇衣服的一角:“潇潇,一块去看电影吧。”
  说得一副很顺口很自然很亲切的样子。
  陆潇潇愣了半晌,又感觉到衣服被某人不动声色地拉得紧紧的,不由抬起头来,以目光向从女士和宋先生求救。
  结果,她看到的是宋致山先生一副被姐弟情深感动的,很欣慰的样子:“潇潇,你们年轻人多聊聊,一块儿去吧。”
  他心中有数,儿子对刘家的宝贝女儿一无兴趣,纯粹是看在老爸的面子上友情客串,如果光是这两人去看电影,以他一贯的脾气,没准就把人家一个女孩子甩在半道上不管不顾了,搞不好功亏一篑,有潇潇在,以这个丫头的沉稳,能起到小小的定海神针的作用。
  到底是夫妻连心,且女心外向,从女士心中也是一般想法,遂牺牲女儿,连连向她使眼色。
  潇潇不得已,继续以眼神求助于孝庄。
  此刻的孝庄还没来得及从刘山峰先生如潮水般的阿谀奉承之辞中回过神来。
  以刘先生的精明,一早看出孝庄在宋、从二人心中的崇高地位,因此,饭桌上,一直不遗余力地夸赞着孝庄。毕竟,尽管宋致山目前在生意方面有求于他,但是,以宋致山的精明,和宋聿这个小子的前途不可限量,风水轮流转,山水有相逢,说不定哪天就该轮到他有求于宋致山了,因此,他表现得分外热情。
  再加上他无比清楚宝贝女儿的心事,对宋聿也颇为满意,因此,更加不见外地,对所有宋家人,热忱相待。
  孝庄一向深居简出,以服务陆家为本职,尽管在陆家的地位无比尊崇,但是,毕竟只是一个家庭单位,如今,价值得到社会承认,心中不可谓不快慰。
  待到她看到潇潇哀怨的眼神时,心里还是有点晕乎乎的。
  但是,片刻之后,她还是以多年丰富的阅历,作出了极为明晰的判断。
  她虽然觉得以宋聿这一小把年纪,未免深沉了一些,但是,毕竟他在宋家的地位,有如很快就要登基的少年老成的康熙皇帝,一日千里,那么,她心爱的小苏嘛拉姑和康熙的关系处得好一些,自然有百利而无一害。
  因此,她一如既往代潇潇作出决定:“潇潇,快去吧,要么来不及了。”
  遭受三重背叛打击的潇潇只有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刘霏霏同学身上了。
  她转过头,继续无限哀怨地看着刘同学。
  刘霏霏在这段时间内也作出了百转千回的思考,并最终作了明智的决定。
  她自然不愿意在二人世界里凭空多出这么大一个灯泡,但是,是宋聿开口相邀的,如果不让这个叫什么陆潇潇的去,搞不好宋聿也不去,这两者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两害权衡取其轻。
  因此,她有点不情愿地,但是仍然表现得还稍显热情地:“对啊对啊,潇潇姐,你就跟我们一块儿去嘛。”
  那个“姐”字一如既往地,拖得很长。
  陆潇潇最后一丝希望破灭,一咬牙一闭眼:“好吧。”
  谁教她今天没看皇历,出门带衰呢。
  于是,她一边不情不愿地跟着往外走,一边不动声色地一把拍掉那个自始至终不露痕迹地拽住她衣服的禄山之爪。
  好容易在电影院坐了下来,仍然潇潇在左,宋聿居中,刘霏霏在右。
  尽管心情不佳,宋聿还是颇具绅士风度地给两位女士买来了爆米花等休闲食品。
  潇潇毫不客气地接过爆米花和薯条,把身体略微往座位里埋,只当另两人不存在,舒舒服服地,准备开始看电影。
  电影一开始,宋聿就极端后悔,内心开始暗暗诅咒。
  看着是极其不起眼的名字,居然是一部装神弄鬼的鬼片。
  惹得刘霏霏同学尖叫连连,忙不迭地往他肩上靠,甩都甩不脱。
  这边厢,潇潇继续舒舒服服地看电影,丝毫不受影响。
  想当初,看《午夜凶铃》,看到贞子披头散发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时候,她还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和默默讨论着画面的质感和配乐的效果呢。
  对于这两个所谓的淑女来说,从本科到小硕,闲来无事,鬼片看得太多了,久病成良医,几乎已成半个鬼片专家,什么时候该有悬念,什么时候该抖包袱,基本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种LITTLE CASE,自然吓不倒她。
  于是,她有一搭没一搭,往嘴里丢着爆米花,无聊地看着那部不知名的鬼片。
  那边厢,宋聿就没这么好运了,他几乎什么都没有看进去,一直在和八爪鱼作艰苦卓绝的斗争。
  取下来,搭上去,取下来,再搭上去……
  待到一个极其关键的悬疑场景出现的时候,刘霏霏同学的脑袋几乎快要钻到他怀里,他忍无可忍,几近准备当场翻脸。
  无意识地,他一转头,发现陆冰山正懒洋洋地坐在座位上,边吃爆米花边轻松地看着晃动的大银幕。
  他不禁有些奇怪,不要说五花蛇尖叫连连,连他这个男子汉,看得心里都有一些发毛,这个……老女人,倒是一脸气定神闲的样子,果然,脑构造有些异于常人。
  同时,又不禁有些气恼,本想把这个陆冰山拉下水,有难同当,结果,她倒是撇得干干净净,直视刘宋二人于无物。
  于是,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驱使,他借着躲避刘同学的契机,顺势往潇潇方向躲,一时凑得近近的,接着,不无恼怒地低声叫了一声:“陆潇潇――”
  正处于假寐状态的潇潇猛地一惊,条件反射般转过脸来,这才发现两人的脸,已经离得不能再近,而最最最诡异的是,她的唇和他的唇,恰恰地,分毫不差地,贴在了一起。
  两人一下都呆住了。
  就只听到彼此的呼吸,看到彼此亮晶晶的眼睛,完全地,愣在那儿。
  过了大概五秒,两人突然反应过来,几乎在同一时刻,各自迅速跳开。
  陆潇潇心中哀哀低叹,今天真的应该出门前看皇历啊,真的是太太太太太衰了。
  她辛辛苦苦,万般小心,珍藏了二十二年的,准备隆重献给未来的MR.RIGHT的初吻啊,居然就……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影院,在看一个不知名的小电影的时候,被一个路人甲……夺走了。
  就这样,无辜地……沦陷了。
  她心中百转愁肠,最后,凭借过人的定力,痛定思痛,下定决心,算了,权当被她上高一时家中那条英年早逝的布拉可犬托梦显灵,舔了一下,就只当小小损失一下吧。
  心里果然好受了一些。
  眼光重新又回到大银幕。
  又过了一会儿,想想都有些呕,悄悄地,用手背拭拭唇。
  唔,总算又感觉好了一些。
  当宋聿迅速回弹的时候,犹不知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的刘霏霏同学,抚着被撞得有些吃痛的脑袋,象征性地揉了揉,又缠上了他的手臂。
  这次,宋聿恍若未觉,只是定定地,坐在那儿。
  别看宋聿同学自打青春期以来,就有不少女生自动找上门,闲来无事,和个把看得顺眼的女生看看电影,跳跳舞,也很稀松平常,但是,素来有洁癖的他,还真的没有让自己的唇贴上过哪个女孩子的脸,最多最多,在他的默许下,有一些胆大的女孩子,曾经偷袭过他的脸颊。
  也就是说,这也是宋聿同学不折不扣,如假包换的……初吻。
  没想到啊,居然就失守在这个连名字都叫不上的破电影院里,而且,还是和那个跋扈的……陆冰山。
  心里不免又是一阵懊恼。
  但是……奇怪的是……又……不觉得……讨厌……
  相反,还有一种莫名的,从未体验过的情绪,在心中慢慢发酵。
  他下意识地,偷偷瞥了一眼陆冰山。
  他就看到陆冰山正在努力地,用手背拭着嘴唇,仿佛上面沾了什么要不得的脏东西一样。
  顿时,他心中怒火中烧。
  他都还没跟她算这笔帐,她居然胆敢嫌弃他!!
  况且,有多少女生想求都求不来呢。
  不知好歹的老女人!
  他在心里重重重重地哼了一声,强硬地转过头去,使劲地盯着大银幕,脸色铁青。
  电影散场后,宋聿一路上罔顾刘霏霏唧唧喳喳的各种高论,到刘家楼下时,只是敷衍地把她送下车,便脸色阴沉地重又上车,从头至尾,不向潇潇看一眼。
  直到刘家的司机把潇潇和宋聿送回家,一路上,两人都一言不发。
  到了家门口,掏出钥匙开了门,宋聿继续阴沉着脸,径直大踏步向前走。
  潇潇垂着头,跟在后面,表面平静,心中也是火冒三丈。
  臭男生,我还没跟你算这笔帐呢,居然恶人先告状,摆脸色给我看!
  直至二人上了二楼的各自相邻的房间,都当对方是空气。
  片刻之后,两道房门先后重重甩上。
  睡梦中的从珊女士突然惊醒,几乎以为,发生地震了。

  针锋相对
  不管愿不愿意,日子总还得过下去。
  只不过,自打看电影这晚以来,从女士和宋致山先生明显感觉到,陆潇潇同学和宋聿同学的关系,从原先表面上的相敬如宾,毫无过渡地,一下子直接跳到了相敬如冰。
  近期以来,无论家里家外,两人以统计概率无限低的可能性,基本上可以确保不和对方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三维空间里。
  周末,潇潇回来的时候,宋聿必定和同学有聚会,不是过生日就是相邀看球,难得宋聿回来一趟,潇潇又开始班级活动,或者和默默出外游玩。
  即便实在千万分之不得已的必须要同时出现的时刻,譬如,位高权重的孝庄的五十大寿到了,自然是举家欢庆的一桩大喜事。因为,自打孝庄半月一次的驾临以来,不但很快就以恩威并重之势和无比丰富的生活经验,使得原先在宋家帮佣的憨厚老实的张阿姨心悦诚服地,默默耕耘地,接受孝庄的各项指导和建议,就连一向口味挑剔的宋聿同学,在孝庄小试牛刀做了几顿饭之后,也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她的高超手艺之下。但就算在如此重大场合,二人都直视对方如透明,如空气。
  完全不朝对方所在方向看哪怕千分之一眼。
  宋致山先生以一个生意人的精明,断定儿子必定是在看电影那晚,因心情不爽,殃及池鱼,迁怒于潇潇,而大大得罪了这个一向都很识大体顾大局的姐姐。
  他向来都很赏识潇潇身上那种大家闺秀的风度,有礼有节。
  他心中略有愧疚,但是,再怎么说,宋聿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他且不痴不呆不作阿家翁,装聋作哑,假装看不出来。
  以孝庄和从珊女士的精明,自然也看出潇潇和宋聿之间有些不对,而且,她们一向都知道潇潇对这个小男生有着莫名的敌意。
  但是,从女士本着后母难为的心态,再兼以为女儿从小被当作唯一的掌上明珠娇宠惯了,如今见了一个更骄矜的宋聿同学,难免有些小女儿心态式的不平衡,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为时间长了,相处习惯了,就好了。因此,也假装看不出来。
  至于孝庄,根深蒂固地,有着中国旧式妇女重男轻女的老观念老传统,一直有些遗憾这么十八项武艺样样都会的才貌双全的潇潇同学是个女孩子,再加上宋聿同学尽管有些冷冷淡淡的,但长得眉清目秀,仪表出众,而且更难得的是,对她的厨艺,向来不吝褒奖夸赞之辞,所以,她也本着各打五十大板的心态,随他们去。
  于是,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
  眼看着放寒假了,也过了春节了,随着假期中的常来常往,宋家的大人们相处得是越来越融洽,孝庄凭自己过人的人格魅力,已经成功收服了宋家上至一家之主的宋致山先生,中至朴实勤快的张阿姨,下至挑剔难伺候的宋聿同学,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新婚燕尔,夫唱妇随,生活也是极其甜蜜,唯有潇潇同学和宋聿同学,如同美国和伊拉克,邦交持续恶化,一直处于深度冰冻期。
  而且,每当潇潇难得回宋家省亲一趟,因适逢周末或假期,总不免会接到一些得知韩博士已经三振出局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不死心的爱慕者的电话邀约,她本着孝庄一贯熏陶的女孩子要稳重大方,应对得体的教条,尽管心中难免会有些不耐烦,但是,口气上仍然是温和有礼地,绞尽脑汁地,有礼貌地,以各种理由婉拒。
  偶尔难免,这种电话会在饭桌上接到,而且,在这些电话中,有一个稍微特别点的,是一个本科高年级学弟,腼腆,优秀,但分外执着。潇潇当弟弟般,十分欣赏他,不忍伤他,但是,更不愿勉强自己,因此,接到此公电话时分外头痛。
  每每,当她无可奈何地抚着额头,有气无力地和此人讲着电话的时候,总是会从眼角瞥到从女士和孝庄猎犬般的眼神,和装作不经意,但是铁定是竖得直直的耳朵,还有宋致山先生了然的微笑。
  偶尔,神龙见首不见尾地,也会难得地跟她出现在同一个饭桌上的宋聿同学,在听到她一径温柔但疏离地讲电话时,不用看,潇潇都能明明白白感受到他眼里的不屑一顾。
  的的确确,当宋聿每次一听到这个……老女人在和显然是男生的对方在电话里讲着不关痛痒的废话时,他心里就会涌起一阵极其复杂的情绪。
  有不屑,有恼怒,还有一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酸不溜丢的感觉。
  勾三搭四的老女人!
  他就不信,凭陆冰山这么多年来的历练,打这种小苍蝇,还用如此大费周章地浪费时间。
  她根本就是存心在耀武扬威。
  而且,他一想起那天电影院的事,心中不由得又是一阵懊恼。
  于是,他在心里又重重地,哼了一声。
  自此,宋家长辈们明显感觉到,几乎是一夜之间,来找宋聿同学的女孩子们如过江之鲫,一下子多了起来。到周末的时候,张阿姨更是接电话接到手软,而宋聿同学,通常听完电话后,酷酷地说一句:“我有事,出去一下。”
  就开着他原先百年难得一开的丰田车,转瞬间无影无踪。
  留下一干长辈们面面相觑。
  潇潇只当没看见。
  只是,回想起那天电影院的事,她也不由得,心里一阵懊恼。
  这年的春节来得特别早,到了二月初的时候,潇潇同学和宋聿同学的新学期就开始了。
  两人照例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但是,有点傻但并不蠢的小男生姚远明显感到宋聿同学自开学以来一直有点奇怪,尤其是当大家一如既往地,时不时地提到他的冰山姐姐的时候,脸拉得尤其尤其地长,仿佛谁欠他八百吊钱一样。
  他有些好奇,但琢磨不透。
  终于,到了新学期的第一个周末来临的时候,潇潇和宋聿被十二道金牌急急召回家。
  两人都有些奇怪,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及至回到家,一干长辈们笑眯眯地,等着他们。
  原来,最近谈成了一笔大生意的宋致山先生,想籍着这段时间的空闲,带上从女士进行一趟为期二十天的欧洲七国游,权当迟到的蜜月旅行。
  而且,从女士和宋致山先生有感于孝庄对陆家的劳苦功高,有意带她出国见见世面。
  张阿姨一向憨厚本分,再鉴于自己去年已经在宋先生的资助下,去过一趟泰国普吉岛,因此,自愿留下来照看家里。
  而对于宋先生来说,之所以要带上孝庄,实在是有一些私心的。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他才发现原来从珊女士不仅外表美艳,内心迷糊,而且,以四十多岁的年纪仍然会时不时有一些小女儿的娇态,还有点任性,他对她是又爱又怜,还有些无可奈何。
  因此,一旦从女士在异国他乡,突然犯了倔脾气,或钻了牛角尖,他是无从应付,但如若孝庄在,就笃定轻轻松松,稳稳当当地,只消简单的一个眼神,或是一句话,就能帮他搞定。
  这就是一物降一物,不服不行。
  所以,他决定要带上孝庄。但真实原因,自然不能跟她说。
  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提前知会潇潇和宋聿,下周五,二月十三号,西方情人节前夕,三人就要飞向地球的另一端了。
  在这件事上,潇潇和宋聿倒是捐弃前嫌,一致赞成。
  毕竟,他们的内心,都还是重亲情的孩子。
  宋聿不是看不到自打老爸娶了从珊女士后,脸上笑容也多了,家里也仿佛多了很多人气的热闹模样,再加上孝庄手艺超赞,从珊女士也知书达理,从不摆长辈的架子。从心底来说,他还真的觉得老爸这次婚结对了。
  当然,除了多出来的那个……老女人。
  潇潇自然赞成孝庄和老妈出去多走走多看看,因此,毫无异议,大力拍手。
  现在,从珊女士额外要叮嘱女儿的是――“潇潇啊,在我们出国这段时间里,你周末还是回到这儿来,这儿有张阿姨烧饭做菜,给你改善一下伙食。”而且,她有意顿了一下,“我们不在家,你做姐姐的,要多照顾照顾小聿。”
  显是提点和警告女儿,不要跟宋聿的关系再搞僵下去,趁着这段时间,缓和一下。
  多年来的母女连心,潇潇自然知道从女士心里在想什么,她不自觉瞟了一下那个臭男生,后者正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她一阵恨恨,照顾他?巴不得他立时三刻以光速消失在眼前才好。
  她还是时不时会想到电影院那一幕,一想起来就有些郁闷。
  但是,她仍然微笑着:“好,我会的。”
  总不能让老妈难得的一次蜜月旅行也要分心来记挂这些没营养的事情吧,这点道理她还懂。
  宋聿不是看不出她眼底闪过的犹豫,还有一丝丝勉强。
  他心中又是好大一阵不爽。
  虚情假意的老女人!
  及至送宋致山先生,从女士和孝庄三人登机后,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无精打采地往回走。
  回家后,恰逢周末,宋聿自然一如既往地,以行情涨停板之姿,开着那辆颇为拉风的丰田,带上不知名的某人,游车河去了。
  潇潇在家里,有点百无聊赖,便早早睡觉。
  她完全不晓得宋聿同学是几时回来的。
  因为,第二天早上,当她下楼去吃张阿姨做好的早饭时,宋聿同学并没有出现,而当她消磨了一上午时光,看完一本小说,出来吃午饭的时候,宋聿同学仍然踪迹全无。
  她不以为意,吃完午饭,不顾张阿姨的反对,帮忙收拾了一下之后,便回房间,午睡过后,继续去啃她上次买来还没来得及看的《源式物语》。
  一时看得入迷,忘了时间。
  突然,她听到重重的敲门声。
  她去开门,门口的路人甲竖着眉毛看她:“张阿姨叫我们下去吃饭。”
  是宋聿同学。
  显然一副才睡醒的样子,而且,刚洗过澡,头发还是湿的。
  潇潇一愣。
  自从电影院那晚之后,他还是第一次跟她说话。
  而且,一副颇有些奇奇怪怪的样子。
  不过,脸色还是有点不善。
  坐在餐桌旁,两人离得远远的,张阿姨把菜端上来之后,便又下去了。
  她好清净,一向是不和他们一块儿吃饭的。
  一时寂静,就听到碗筷的轻轻撞击声。
  两人低头,各吃各的,谁都没有说话。
  不一会儿之后,两人就都突然意识到了,今天是二月十四号,情人节。
  因为两人的手机,此起彼伏地,开始响起来了。
  手机铃声,居然还都是MEMORY。
  自然,都是邀他们出去共度情人节浪漫夜的路人甲乙们。
  好在这两人都已经见惯不惯了,各自十分自如地接电话。
  而且,都在找理由拒绝。
  只不过,潇潇说的是――“对不起,我已经约了人了。”
  她想一劳永逸,杜绝后患。
  宋聿则简单明了很多――“没空。”
  啪地挂断。
  然后,他就听到了潇潇的那句话。
  再然后,他就看到陆冰山神色自如地收线,继续吃饭。
  心里,突然间涌上一阵恼怒,还有一丝丝……细微的酸意。
  约了人了?这个陆冰山?
  他倒想看看谁这么不怕冻。
  于是,几乎是下意识地,他抱起双臂,盯着她,闲闲地开口:“不知道是谁这么运气,能得到陆潇潇师姐的青眼有加?”
  嘴上这么说,话里话外的嘲讽和挪揄意味潇潇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她只当没听见,继续低头吃饭。
  本来就是子虚乌有,不过,她犯不着跟这个臭男生解释。
  宋聿心头一阵怒火上扬,他继续盯着她那乌黑长发下半掩着的脸,口气有些不善地,再接再厉:“我老爸走之前,跟我说了,你的安全――”似是顿了顿,接着,一种强调的语气,“我-得-注-意-”
  一副不情不愿,强迫中奖的样子。
  和一个女孩子,言行举止最好给我检点一些的强烈暗示。
  潇潇不由得也是一阵怒火上冲,她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谢了。”接着,悠闲地喝了一口水,“和朋友出去逛逛街的自由,我想我还是有的。”
  要你管啊,臭男生!
  说完,心中一阵后悔,大冷的天,因为这一句话,晚上家里是呆不下了,不免是要出去吹吹寒风了。
  宋聿继续盯着她,脸色越来越沉,最后,突然,潇潇听到他似是笑了一下,“那当然,”他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那就祝你玩得开心一点。”
  说完,他一把拿起桌上的手机,大踏步向外走去。
  不一会儿,潇潇就听到车子的发动声,接着,一下子,呼啸而去。
  她低下头,心里一阵一阵地,些微的,郁闷。

  势均力敌
  半小时后,陆潇潇同学正在D市最繁华的一条街上,悠闲地逛着。
  反正待在家里闷得也慌,跟张阿姨报备过后,叮嘱她不用等门,她索性乘着难得的休闲时光,上街转转。
  情人节的夜晚,果然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到处弥漫着一种属于情侣的甜蜜的气息。
  商场里,饭店里,街头小公园里,到处人头攒动,不时有手捧玫瑰花的成双成对的情侣们走过她的身旁,她微笑地,看着那些女孩子们略带羞涩的表情,和那些男孩子们小心翼翼地呵护的样子。
  突然,想起老妈从珊女士曾在专栏上对西方情人节在中国全面压倒七夕节的社会风潮大加抨击,认为是对传统文化的不重视,并将其上升到了有关民族气节的高度。
  现在,骨子里充满了浪漫情调的老妈,应该在法国巴黎的街头上,欢度着正正宗宗的西方情人节吧,呵呵。她不由得有些好笑。
  正悠闲自得地到处逛着,突然,听到身后不远处,有人叫她:“潇潇――”
  她有些诧异,转过身一看,也不由得大喜:“费帆――”
  两人都十分开心地,向对方奔过去。
  费帆是潇潇念大学期间,唯一的,相交颇深的异性朋友。
  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梁山好汉似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人物,山东人,大高个,极为豪爽,为了朋友,心甘情愿地,两肋插刀。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那时候,分别身为班级文娱委员和体育委员的潇潇和费帆就不知不觉熟悉了起来,而且,和其他男生完全不一样的是,他天生神经大条,开朗爽直,从来没觉得潇潇有多高傲,有多高不可攀,在潇潇面前,嬉笑怒骂,玩玩闹闹,分外怡然自得。
  潇潇很欣赏他的个性,跟他相处,也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更何况,这个大高个还经常性地,牺牲小我去帮她打苍蝇,交情不可谓不深。
  并且,向来信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潇潇,还曾经还了这个山东大高个一个大大的,足以影响他一辈子的超级人情。
  两人的关系,更是如异姓兄妹。
  这会儿,回过神来的潇潇正在寻找这个超级人情的载体:“安娜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是的,安娜,就是这个超级人情,她也正是费帆同学的美丽澳洲女友。
  曾经一度,她是潇潇最最勤奋的陆氏门徒。
  大二下学期时候的陆潇潇同学,在课业不太繁重的前提下,也很赶时髦地,在闺中密友默默的介绍下,凭借出色的英语底子,去给老外补习中文。
  收了若干个门下弟子,来来去去也有好些,相处时间最长,最有毅力,学得最刻苦的,就是来自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这个有着闻名世界的黄金海岸和乡村风光的旅游胜地的安娜同学。
  安娜同学金发碧眼,明眸善睐,个子高挑,是个标标准准的西方美女,由于其曾祖母是个中国人,本着爱屋及乌的心理,家里的大厅里摆放了不少中国瓷器,手工艺品,挂饰等等,都是长辈们到中国旅游时,一路带回去的。因此,安娜同学从小时候开始,就耳濡目染地,对中华民族的博大精深的文化背景,十分着迷,最终发展到不顾家里人反对,干脆跑到中国来留学。
  来到了D大,学中医。
  并且,为了早点融入向往已久的中国人的普通生活,拜潇潇为师,苦学中文。
  从一开始的“你好”“吃饭”“打球”之类的短语都说得磕磕碰碰的,凭着过人的天赋,再加上后天的刻苦,不到一年,发展到居然可以在给潇潇发中文短信的时候,不仅意思流畅,而且错字率基本可以维持在10%以下。
  让潇潇颇感师有荣焉之余,也自叹弗如。
  而且,安娜同学尽管长着一副老外模样,但骨子里,有着东方人的细腻,对礼仪礼节的重视程度堪比韩国人,十分地谦逊有礼,潇潇很喜欢这个和她同龄的女孩子,两人相处颇欢。
  因此,但凡班级举办文娱、体育活动,或是出外游玩,她也拉上安娜,顺便让她多熟悉熟悉这种全中文的语言环境。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地,如此一来,安娜自然也和潇潇颇为哥儿们的费帆逐渐熟悉了。
  终于,记不得是哪一天,兼有从女士所遗传的先天性的非凡直觉和孝庄后天培养的敏锐感的陆潇潇同学,突然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
  一向大大咧咧的费帆同学,在跟安娜同学讲话的时候,居然会手足无措地,前言不搭后语地,傻傻发楞。
  而一向温和有礼,堪比中华淑女的安娜同学,也居然会时不时地,师夷长技以制夷地,用还运用得不太熟练的汉语去小小挑衅一下费帆同学。
  譬如“你怎么,这么笨?”“你又说错了!”“这条鱼,不应该,这么烤……”等等等等。
  只听得费帆同学是抓耳挠腮,外加面红耳赤。
  呵呵,这两人……潇潇心里有数,一边加重力道,一边迅速闪开。
  终于,在她巧尽心思,以生病为由缺席,设计两人单独约会去看了一场电影后,当她看到当晚安娜同学发来的语焉不详,闪烁其辞的短信,以及几乎在同一时刻,费帆同学大手笔地,托同班其他女生给她带来的那份必胜客新鲜出炉的,超大SIZE的,热腾腾的批萨饼,她确信,这份处女航式的跨国大媒,算是作成了。
  于是,她这个媒人大功告成,金盆洗手。
  这是唯一的一次。
  她很是看重,和他们关系也因此分外密切。
  她知道费帆一毕业就跟安娜回澳洲去了,也经常和他们在MSN上聊聊天,间或也互寄一些小礼品。
  但是,费帆这次怎么会突然回来,和他形影不离的安娜呢?
  只听得费帆微笑着说:“我跟安娜准备结婚了,回来办一些手续。”他停了一下,继续回答潇潇的问题,“那边的诊所生意很好,安娜走不开,让我回来后务必找你一下,问候一声。真巧,还就在街上碰到你了。”
  潇潇大喜:“恭喜恭喜。”她又调侃道,“你也真会挑日子回来,情人节也舍得跟女朋友两地分开。”
  费帆不以为意:“为了以后天天相处,只好牺牲一次了。”他又盯着潇潇看了一下,“潇潇,不是我这个做大哥的说你,别眼光太高,找个差不多的就OK了。”
  潇潇早就习惯了他的口无遮拦,只是扮了个鬼脸,不说话。
  费帆笑着看她:“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吧。”
  两人进了不远处的一家KFC。
  两人在KFC坐定了之后,潇潇和费帆相谈甚欢,说说笑笑的,边吃边聊。
  她并不知道,在她不远处,还坐着一个密探。
  这个密探,就是胖胖的娃娃脸小男生姚远。
  在潇潇和费帆进来之前,这个小男生姚远正经历了一场从天堂到地狱的洗礼。
  前几天,他费尽了心思,托高中死党,现在也在D大商学院念书的一个同学,约他们班上的,姚远两个月前看中的,屡约不应的,同样也是娃娃脸的一个女孩子出来,共度情人节。
  原本也没抱什么希望,但是,死党带话回来,说女孩子同意见面。
  他喜出望外,于是,双方约定在这个繁华地段的KFC见面。
  而且,他还十分隆重地,牺牲了大半个月的零花钱,提前来占座,并点了一大堆鸡翅,薯条,饮料之类,满怀喜悦地,心无旁骛地,静候佳人到来。
  女孩子倒是准时到了,但是,自打她一进门,姚远就再也喜悦不起来了。
  因为,人家手上,捧了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玫瑰,而且,在她的背后,还紧紧跟着一个护花使者。
  他就看到女孩子轻盈地走到他身边,语音轻柔然而坚决地说:“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以后,不要再来烦我了。”
  紧接着,他就收到两道带有严重警告意味的,冷冷的眼神。
  他是完完全全愣住了,都不知道那两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等到他回过神来,第一反应是要去把他的死党碎尸万段,枉他牺牲了一张八大公园年卡,居然连敌情都摸不清。
  第二反应是自艾自怨,谁让他这么倒霉呢。
  脑海里经过了种种天人交战之后,实在别无其他排遣烦恼之良策,只得做一件最最传统的事情――化悲痛为食欲。
  此时的他,也终于有心情,边吃边打量一下周围了。
  这一打量,又发现了一个新大陆。
  那个在斜斜的不远处半侧对坐着他的苗条身影,可不就是在校园里见过无数遍,也回味过无数遍的陆潇潇师姐,也就是――宋聿同学的冰山姐姐?
  咦,有情况,陆师姐对面坐着的,居然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的?
  而且,这两人一直在说说笑笑的。瞧瞧,陆师姐居然……笑得……很开心?
  再而且,今天,是――情人节哎。
  他照例摸了摸下巴。
  直觉上,应该打电话给某人。
  他以百年难得准上一次的直觉,居然有将近90%的把握,这个某人应该会感兴趣。
  因为,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他总觉得,这个某人,和他的冰山姐姐之间,似乎,可能,大概,有着一种,神秘的……磁场。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拨出一串号码,并摁下手机通话键。
  于是,二十分钟后,潇潇惊讶地发现,一个似乎不应该出现在这家KFC的路人甲出现了。
  而且,这个路人甲好像压根就没看到她,直直地,目不斜视地,从她身边走过去。
  潇潇有些奇怪,转过头去看,看到路人甲刚刚入座,旁边一个娃娃脸的胖男生正在贼忒兮兮地,冲着她笑。
  她认出来了,是那个变身术十分了得的小男生姚远。
  那个路人甲,自然是宋聿同学。
  只不过,此刻的宋聿同学,仿佛瞬间失明一般,对她扫视过去的目光,视若无睹。
  他只是略略低着头,喝着姚远同学原本为佳人准备的大杯可乐。
  潇潇对显然视力犹存,而且颇佳的姚远同学微笑了一下,算作打招呼,然后,重又回过头来,继续和费帆聊天。
  费帆用下巴点点:“认识他们?”
  潇潇一笑:“嗯,学弟。”她不想多说。
  于是,二人继续回顾着大学时代的那段似水年华。当然,潇潇也不忘糗糗费帆当年的窘态,顺便吹嘘吹嘘自己非凡的第六感。
  费帆则千年不变地代表安娜,要求潇潇尽快完成安娜每年圣诞节所许的三大愿望之一――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MR.RIGHT。
  二人说说笑笑地,俨然又回到了纯真美好的大学时代。
  就在此时,小男生姚远同样百年难得一遇地,很敏感地发现,周围的气场很不对,十分不对,非常不对,极其之不对。
  有人的眼睛里,似乎在冒火。
  而且,还是熊熊烈焰。
  因为此时,宋聿的眼睛,不时地,死死地,盯着斜前方那个苗条的背影。
  这个老女人,果然,还真的是来……约会!
  原来,她还真的不是在说谎,还真的早就约了人了。
  而且,还真的从来没见她笑得这么欢快过。
  他不无挑剔地上下打量了费帆一眼,也就看上去个子高一点,样子成熟一点,五官端正一点,也没什么啊,真不知道这个陆冰山是……怎么看人的!
  没有眼光的老女人!
  他在心里,又重重重重重重地哼了一声。
  好容易收回目光,一转眼,就看到姚远同学极富探索精神的猎犬般的眼神,他一怔,同时,竟然破天荒地,第一次感觉到在这个傻傻的小男生面前,居然有一些……狼狈。
  有一种被窥探了内心什么东西一般的,狼狈感。
  他心中微微一窘,真不知道自己抽了什么疯,一接到电话就丢下那个随口应邀的,不甚知名的女生,离开那个热热闹闹的咖啡馆,跑到这个地方来,看着那个陆冰山跟一个……老男人,一副说说笑笑,相谈甚欢的样子。
  他又想起陆冰山在看到他接女生电话时,那副漠不关己的样子,心里更是一窘。
  真是替自己不值!
  正在这时,恰巧又听到潇潇和费帆不知聊到了什么,很开心地齐声大笑起来。
  他心头一阵怒火腾地升起,一把拽起姚远:“走,我请你喝酒去!”
  说完,拽着还不知所以的姚远,就向出口处冲。
  走过潇潇卡座前的时候,潇潇明显感到有一阵强烈的风刮过,然后,就看到宋同学背挺得笔直地,和那个被他一把拉住的姚远,径直向门口走去。
  姚远同学百忙之中只来得及向潇潇挥了挥手,紧接着,就被胁持了出去。
  潇潇有些诧异,这两个人,到底在搞什么鬼啊。
  奇奇怪怪的。

  兵不厌诈
  晚上十点半的样子,费帆颇具绅士风度地,将潇潇送回宋家。
  在此之前,潇潇已经轻描淡写地说了一下老妈再嫁的事情。
  但是,当费帆看到在这个明显是有钱人才住得起的地段,宋家居然有着一套颇为气派的别墅,且凭借着路灯发出的光亮,从精致但戒备森严的铁门间隙看进去,楼前似乎还有着一大片草坪,间或点缀着花草树木之类,可以清晰地闻到幽幽的梅花香味。饶是他在澳洲呆了大半年,也不免一怔。
  潇潇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她只是微微一笑,并未说话。
  从来,陆家三口,上至孝庄,下至潇潇,在金钱观上是完全一致的,按孝庄一以贯之的说法就是: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从女士嫁给宋致山先生,孝庄之所以在最后关头首肯,是因为觉得两人的的确确感情深厚,并非其它。潇潇的支持,原因同样如上。
  她们都深信,以从女士的一贯个性,还不至于见钱眼开。孝庄心里无比清楚,若是为了钱,早在十年前,从女士大可以在更为年轻貌美之时,风光下嫁给绝对绝对不输于宋致山先生的不请自来的众多群下之臣中的任何之一。但是,从女士一直不为所动,坚守了这么多年,说实话,她从心底,也是有些佩服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自打从女士结婚之后,孝庄和宋先生关系也日渐融洽的原因之一,爱屋及乌嘛。
  潇潇以一个新时代知识女性的角度,一贯认为,老妈是老妈,她是她,老妈幸福,她也高兴,但是,她并不想沾光,她一早就想好了,毕业后,她要过自己的单纯生活,和自己的MR.RIGHT,哪怕辛苦,也甘之如饴。
  但是,涉及到MONEY的事情,往往越解释越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因此,她只是一径微笑,一言不发。
  好在费帆一向厚道,一怔过后,并未说什么,又和潇潇聊了几句,让潇潇毕业后有时间去澳洲看他和安娜,看着潇潇掏出钥匙开门进去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潇潇回到房间,稍事休息了一下,便开始洗洗漱漱。
  她的房间里,带有一个小小的洗手间,和一个淋浴房,她洗漱完毕后,换上睡衣,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宋聿――回来了没有?
  她竖起耳朵听听隔壁,好像没动静,难道这么早睡了,不像他一贯的作风啊。
  她又想起方才在KFC这个臭男生奇奇怪怪的举动,不免有些纳闷,又想起来,好像自从找他的电话多了起来之后,最近一直都有些古里古怪,神神叨叨的。
  她撇了撇嘴,青春期的小男生,别扭得很。
  半躺在床上,又看了会儿闲书,一看床头闹钟,已经将近十二点了,她准备关灯睡觉。
  老妈下午打电话来叮嘱过,要她注意作息规律,不要小小年纪那么早变国宝。
  正待入眠,突然,有手机响。
  咦,这么晚了,还有谁会找她?
  她拿起来一看,似曾相识的号码,遂接了起来:“喂――”
  电话那头是一个同样似曾相识的急急的声音:“陆潇潇师姐吗?”
  她愣了一下:“我是,请问你是――”
  电话那头又飞快地接口了:“我是姚远啊。”
  潇潇又一愣,那个胖男生?他这么晚找她干嘛?
  姚远仿佛感觉出她的疑虑,忙忙解释:“师姐,是这样的,宋聿有点喝醉了,我们现在在街上,我不知道他家在哪儿,也不知道他钥匙放在哪儿,看到他手机上有你的号码,就打给你。”他噼里啪啦说了一通之后,又有些小心翼翼地,“师姐,你在家的吧,能不能,告诉我们地方,一会儿,再出来开个门?”
  潇潇有些恼怒,臭男生,这么一小把年纪不知发什么神经,学什么不好,去学人家喝酒,整天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但毕竟老妈临走前耳提面命过的,要她照顾一下这个臭男生,因此,她只得向姚远报了宋宅的门牌号码,嘱他们坐出租车过来,然后,认命地爬起来,手忙脚乱地把衣服套好,带上钱,拿了钥匙跑下楼去。
  她知道张妈房间离门较远,兼一天辛苦下来,一向睡得比较沉,但是,仍然下意识放轻了脚步。不管怎样,又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她一向不想多惹是非。
  她跑到门前,在寒风中等了大概二十分钟,就看到一辆出租车亮着灯,开了过来,然后,就看到宋聿半靠在姚远身上,被他搀扶着,出了出租车。
  而且,浑身酒气,垂着头,一大绺头发搭在额前,脚下软软的,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她不禁有些气恼,但是,当着那个胖男生,又无从说起,只得赶快跑过去,付了车钱,然后简单地说:“来,一起把他扶进去吧。”又叮嘱了姚远一句,“轻一点,不要惊动其他人。”
  两人尽量轻手轻脚地,把他搀扶进去,好容易上到二楼,进了宋聿的房间,把他放倒到床上。
  宋聿恍若未觉般,一路上就这样被他们搀扶着,摆弄着,直到潇潇给他盖上被子。
  等到潇潇直起腰,转过身来,无巧不巧接触到一个眼神,不禁吓了她一跳。
  那是一种誓要在她脸上掘地三尺,一角一落都不肯放过,仔仔细细探寻犯罪证据的资深警犬般的眼神。
  来自站在她身后的小男生姚远。
  饶是潇潇身经百战,见多识广,心里也不免有些发毛。
  她眨了眨眼睛,凭借着多年的磨练,还是瞬间恢复了镇定:“姚远,谢谢你送宋聿回来。”
  姚远仍然一眼不眨地盯着她看,仿佛她比外星人突现地球还值得研究。正在潇潇实在忍不住准备发问的时候,他突然干笑了一下:“师姐,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说完,迅速往外跑,快跑到门口时,突然回过头来说了一句:“师姐,宋聿醉得不轻,就麻烦你照顾了――”
  潇潇一愕,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姚远已经一溜烟地,瞬间消失在门口。
  她回头看看宋聿,还是那副睡得人事不醒的样子,但是,明显还是和神智清醒的时候一样极不随和,因为,不知什么时候,他随脚一蹬,被子已经半边掉地了。
  她无可奈何,心中哀叹,老妈倒好,自己出去逍遥,丢了这么个烫手山芋给她。没办法,认命地走过去,帮他把半边被子捡起来,又细心地,严严实实地,盖在他身上。
  正在仔细地给他掖被角的时候,她听到宋聿模模糊糊叫了一声:“妈妈――”
  她一愣,下意识地,看看宋聿,那张一向面无表情,冷冷淡淡的年轻的脸上,在柔和的床头灯的照耀下,居然有一丝从未有过的,孩子般的脆弱,和无力。
  在暖暖的灯光下,他的眼睛闭着,眼睫毛在微微颤动,还伴有细微的呼吸声,潇潇生平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臭男生长得还挺――不难看的。
  正待关灯,出门,让他继续睡,只听得宋聿低低地,又叫了一声:“妈妈――”
  她的心中蓦地一软,她听老妈说过,宋聿的妈妈是个中学音乐老师,温和善良,原本一家三口和和睦睦地,日子过得很开心,但自从宋聿十岁那年,他妈妈因病去世,早早丧母的缺憾,再加上宋叔叔又为公司的生意国内外到处奔波,无暇他顾,一直以来,他得到的关心和照顾,应该也不是很够吧。
  也就怪不得这个小男生整天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
  问题儿童。
  于是,她下意识地,走到宋聿房间里同样带着的那个小洗手间里,绞了一条毛巾,帮他擦脸,接着,又重新绞了一遍,覆在他额上,然后,随手找了个椅子,拉过来,在他床头边坐了下来。她想等一会儿,确认一下他到底有没有事后,再回房休息。
  随便地,用手肘撑着头,长发披泻着,她微微地,有些犯困。
  突然,她被宋聿发出的模模糊糊的几句呓语惊醒过来。
  “陆冰山……我讨厌你……”
  “老女人……可恶的老女人……”
  “没眼光的老女人……”
  ……
  这下,她彻底醒过来了,火大地盯着那张依然闭着眼睛,却不时地,无意识地口中念念有辞的脸。
  臭男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枉费她还同情他,关心他,照顾他。
  她恨恨地站起来,毫不犹豫地向门口走去,正在拉开门把手的同时,她又听到宋聿清清楚楚地,仍然是呓语般地,说了一句:
  “陆冰山……我恨你……你居然……夺走了……我的……初吻……”
  潇潇脑子里轰地一声,几乎在同一时间,她的眼前就浮现出了小男生姚远那双探索的,狡黠的X光般的眼神。
  那个小男生的眼神……
  天哪,她是真的不敢再想下去了。
  几乎是下意识地,她飞快打开房门,快速地,跑了出去。
  第二天,潇潇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变成了国宝。
  她打了个内线电话下去,告诉张妈她有些不舒服,没有下去吃早饭。好在张妈也没有多问。
  到了中午的时候,她无可奈何地,下去吃饭。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而且,她又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深吸一口气,走下楼梯,只见张妈忙忙碌碌在布菜,见到她下来,笑道:“潇潇,快来吃饭,吃完休息一下,让老王送你回学校。”
  边说边给她把碗筷摆好。
  潇潇一看,只有一副碗筷,立刻如释重负,又有些好奇,咦,那个臭男生,难道……酒还没醒,还在睡觉?
  张阿姨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解释道:“小聿已经回学校去了,刚走,说有事。”
  潇潇放下心头大石,愉快地,开始吃饭。
  臭男生!少见一面好一面。
  午睡过后,下午三点,她坐车返校。
  就在潇潇回校的同一时间,有两个路人甲乙坐在D大校门口那家孙二娘家开的小小咖啡馆里。
  是宋聿,和小男生姚远。
  已经坐了半个多小时了。
  姚远已经心满意足地,意犹未尽地,喝了五杯咖啡了,正在细细品尝第六杯。
  宋聿面前的咖啡,则一口未动。
  从坐下来到现在,在宋聿点咖啡之后,两人还一句话都没说过。
  今天的姚远,难得地,十分十分的矜持,亘古未见地,非常地,有耐性。
  他的全部注意力,仿佛都放在那一小杯香浓可口的咖啡上了,还不时摇头晃脑地,外带咂咂嘴。
  宋聿不自觉地,悄悄地,盯住他。
  他在想,要怎么开口,才能问到他想问到的东西。
  该死!要怪就怪昨天一时头脑发昏,才喝了那么多酒,长到这么大,自成年以来,酒也喝过不少次,但是,还从来还没喝醉过呢。
  正因为如此,所以,后来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实在没办法,才出此下策,早早去那个小酒馆的停车场取了车,回到学校,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先事先谋划了好久,才从宿舍把这个傻傻的小男生揪出来,想从他身上入手,寻找蛛丝马迹,收集有效情报,以求合理对策。
  二人又枯坐了半天,仍然无言。
  终于,宋聿端起那杯早已冷掉的咖啡,喝了一口,然后,似是不经意地说:“姚远,谢谢你,昨晚送我回家。”
  姚远大力摆摆手,笑得一副很单纯的样子:“不要谢我,我只是负责把你送回去而已,实际上,你还要多谢谢陆潇潇师姐呢,多亏你的手机里有她的号码,我才跟她联系上。”
  宋聿心里一沉,果然,这个……老女人也知道这件事了!
  今天一早醒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他枕旁有一块毛巾,显然原先应该是覆在他额头的,床头还有一张原来应该在书桌前的椅子,当时他就感觉有些……不妙。
  因为,他知道,张阿姨一向睡得很沉,那么,姚远把他送回去的时候,唯一可能联系上的就是……
  但是,他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因为,他发现了一件事,今天的小男生姚远,眼中有无数的星光在闪动,冒出一个一个大大的问号,绝对绝对可媲美十万个为什么。
  于是,他仍然一副轻松自得的样子:“是吗?”又喝了一口咖啡,闲闲开口,“你没事找她干嘛,我口袋里应该有家门钥匙的啊。”
  姚远有点委屈:“我又不知道你家在哪里。”一副鄙视他不合群,有福不同享的样子。因为,虽然自大一以来,班上同学就知晓宋聿同学家境不错,但也是从上次的八卦小报上,才真正了解到,原来宋聿同学的家境还不是一般的好,他老爸居然还是D市颇有声名的一位民营企业家。
  宋聿有些歉意,他潜意识里,一向还算比较低调,从不主动跟别人多提家里情况。
  因此,他微微地,笑了一下:“哦,下次请你们去好好玩。”
  果然,对面的小男生话匣子打开了:“我昨天已经看过你的卧室了啊,那么大,真有你的,快赶上我们家房子三分之二了。”一副羡慕不已的样子。
  宋聿敏感地抓住话头:“昨天,你,送我,回房间的?”他在心中暗暗祈祷,千万千万说是,而且,一定是,只能是。
  姚远有点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有一丝紧张的脸色:“是啊。”还没来得及让他舒一口气,又添了一句,“不过,还有陆师姐。”
  紧接着,下一句话把他打入深渊:“我送你上去之后就走了,后来,应该是陆师姐在照顾你。”
  宋聿低头,心中无力,兼呻吟。果然,怕什么,还真的来什么。
  他无法想象,他在昨天那种开天辟地的醉酒状态下,会说些……什么……
  在那个陆冰山面前……
  再一想到她嘴角抹那千年不变的微笑,他心里再次重重地呻吟。
  但是,同时,心里蓦地,居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带有些许温暖的感觉。床前的椅子,额头的毛巾……多么久远的记忆,还是在他上小学时,有一次生病,一觉醒来睁开眼,就看到妈妈在床前疲惫而紧张地守候时,才有的那种深深的温暖。
  只不过,现在的这个人,居然是……陆冰山……
  等他勉强镇定下来,一抬头,发现对面的小男生姚远,瞬间化身为雷达,紧紧地,在探测着他的脸色,他脸上的丝丝缕缕,蛛丝马迹。
  宋聿终究也非等闲之辈,于是,他一边招呼服务员,继续上咖啡,一边面带一丝微笑地,耸耸肩,对姚远说:“没办法,昨天约了个小女生,结果居然被放鸽子,所以一接到你的电话,就干脆跑过去请你喝酒。”说得一副极其极其自然的样子。
  他十分不介意牺牲一下形象。
  姚远似是了解地点点头,然后,颇有些困惑地说了一句:“那么,你昨天,喝醉了之后,为什么……”
  宋聿的心一下子,仿佛被拎了起来,他紧盯着对面的这个不定时炸弹。
  果然,对面这个看似其貌不扬,实质雷霆万钧的超大SIZE的炸弹猛然一爆,炸得他失魂落魄:“为什么,一个劲地,叫着陆师姐,什么陆冰山,什么老女人的……”他歪着头,似是想了想,然后,突如其来凑到宋聿面前,略带暧昧地笑,“还说,她夺走了……你的……初……吻……?”
  宋聿是真的呆住了,心中悔恨万分。
  幸亏今天走得早,要是碰到那个陆冰山……
  民谚真真一点都没有说错,喝酒误事,绝对绝对误事。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但是,他一定一定不能让这个还没有清楚认识到自己潜在巨大价值的雷达,探测到他心理活动的哪怕毫厘。
  于是,同样凭借超人的定力,他十分平静地开口:“怎么可能呢。”接着,略带嘲讽地笑了一下,“我逗你玩呢,喝个酒,随随便便开个玩笑逗逗你,你也当真。”
  就在此时,他的手机非常适时地响了,一个不甚知名的女生打过来的,邀他去看电影,他以前所未有的温和口气说:“好,我现在就在校门口咖啡馆,你直接过来吧。”
  说完,潇洒起身:“抱歉,我有约会,我先去把帐结了,你再坐会儿。”
  同样地,潇洒离去。
  这下换姚远呆住了。
  本来,这个有点傻但不蠢的小男生,经过昨天一个晚上的观察和亲身体会,几乎可以以90%的概率断定,这个宋同学对他的冰山姐姐,呵呵……有点……那个……
  但是,经过一个晚上反反覆覆的天人交战,最后,他还是很有良心地,打算替他保密。
  虽然他一向信奉“为朋友两肋插刀,为女生插朋友两刀”,但是,陆潇潇师姐,毕竟是那种只可远观的女生,看看就好,他别无他念,而宋聿同学尽管冷血,但是对他这个比较处得来的同学,还是十分十分仗义的,每每在他囊中羞涩的时候雪中送炭,而且,经常请他出来吃吃免费大餐,到各处去玩玩,但凡遇到什么困难,他第一个想到的,还就只是宋聿同学。
  因此,尽管从昨晚开始,喉咙一直痒痒地,十分难受,他还是下了很艰辛很艰辛的决定,只字不露。
  方才,他只不过是以小男生的捉狭心理,想逗逗宋同学,再顺带骗点吃的喝的罢了。
  没想到……难道,他又想错了?
  他努力想想,再想想,突然觉得,不对啊,大家不都说,酒后吐真言的吗?
  想得脑袋都快破了,也想不出来个子丑寅卯。
  算了,喝咖啡吧。

  虚虚实实
  待到宋致山先生等一行从欧洲浩浩荡荡杀回来的时候,从张阿姨的口中得知,潇潇和宋聿自他们去欧洲的第三天起,就都没有回来过,一个说要复习准备学位英语考试,好像还要参加什么活动,一个说要看专业课书,不禁讶异之余,颇感欣慰,嗯,难得两个孩子都这么上进。
  不过,再怎么说,天伦之乐总还是要享的。
  于是,三人不顾长途旅途的困顿和劳乏,分头打电话,催他们立刻回来。
  等到潇潇和宋聿表情略显僵硬地,离得很远地,分别坐在沙发上时,宋致山等三人正在欢欢喜喜地,给大家分发礼品。
  给张阿姨买了丝巾和护肤品,给王司机的孙子买了玩具,给潇潇带了DIOR化妆品,和两套时装,给宋聿带了Givenchy的钱夹和领带,最为奇特的是,居然还给他捎带了一只精致的镶钻镯子。
  宋致山先生笑呵呵地,看了从女士一眼:“小聿,这是我和你从阿姨在一个吉普赛人店里买的,说是很有灵性,能带来一辈子的平安,和幸福。”他意有所指地微笑,“等过两年,你想送给谁,就送给谁吧。”
  宋聿走过去,接下,平淡地,道了声谢,接着,下意识地,看了身旁的潇潇一眼。
  他就看到潇潇,完全不动声色地,倚在孝庄旁边,假寐。
  她的脸上,一副极其极其疲惫的样子。
  没办法,她最近实在太累太累了,一方面,确实要忙着英语迎接学位考试,另一方面,D大要在一个月后举办四国四校交流活动,分别和英国、美国、日本的兄弟友好学校的师生们进行学术往来和交流,今年轮到D大办,恰巧是十周年,分外隆重,潇潇作为研究生院的三个代表之一,忙着准备中英文讲稿,模拟演练,和开没完没了的碰头会,每天都跟打冲锋一样,忙得跳跳的,简直是累惨了,连礼物都顾不上仔细看,话也顾不上认真听。
  从女士和孝庄发现了,几乎同时,担心地开口:“潇潇,怎么这么累啊?脸色发青,眼圈乌黑的。”
  潇潇勉强地笑:“可能最近事情太多,睡眠不够。”
  宋致山很关心地:“那你别陪我们坐着了,快去休息吧。”
  潇潇也实在支撑不住了,带着浓浓的歉意:“宋叔叔,你们坐,抱歉,我要去补一觉。”
  说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突然,眼前一黑,向前一冲,晕了过去。
  恍惚中,有人眼疾手快地,一把扶住她……
  待到潇潇醒来的时候,发现天完全是黑的。
  她很快发现,她躺自己房间的床上。
  在她的床前,还围了好几个人。
  是宋致山,从珊女士,和孝庄。
  三个人看到她醒过来了,如释重负。孝庄的眼圈,居然还有些发红:“潇潇,你可把我们都吓坏了,好在现在没事了。”
  宋致山也一脸轻松的样子:“潇潇,你可把我们吓死了,连小聿都吓了一跳。”他笑着看她,“现在,你就好好休息吧。”
  从女士看女儿一脸疑惑的样子,给女儿解释:“刚才,你一下子晕过去了,还好你宋叔叔找了一个相熟的医生来看过,说没什么事,可能是休息不够,再加上饮食不当,身体太虚,气血不足。”她说到这儿,略带埋怨地,“你这个丫头也真是,犟得很,不听话,不是让你这段时间周末还是回到这儿来,改善一下伙食吗,怎么张阿姨说你一直就没回来?”一副兴师问罪的口气。
  潇潇看着大家关切的眼神,心里很感动,但一听到老妈的发问,又有些心虚,一方面最近确实忙,另一方面,她也的的确确是有意不回来的,就是想避开……
  可是,从女士明明在眼光灼灼地等着她回答,而且,她老妈一向就不是好糊弄的,她只好勉强籍着仍比较虚弱,不甚活跃的大脑细胞,绞尽脑汁地想着,应该怎么回答,正在此时,有人推门进来了。
  众人的目光被吸引了过去,潇潇松了一口气,但当她顺着看过去的时候,这口气猛然间,又只好收了回来。
  门口那个高高大大的身影,并非她想象中的雪中送炭的张阿姨,而是――宋聿同学。
  而且,此刻的宋聿同学,手上托了个托盘,上面还有一个碗。
  潇潇就只见到宋聿同学依然还是那么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将托盘放在她床头,然后,口气冷淡地,似是解释:“张阿姨给你熬的冰糖燕窝,她还在忙着做晚饭,叫我给你端上来。”
  接着,就依然面无表情地,立在她床头边。
  潇潇看到宋致山等三人的眼光,如辛勤劳作的小蜜蜂般,来回不断地,反复穿梭了好多好多次,忙碌得简直连空气都泛起了涟漪。
  三人脸上一式一样的,终于盼到姐弟俩有望重归于好的,十分欣慰的样子。
  而且,宋先生当机立断地开口:“小聿,我们先下去,你陪潇潇聊聊天。”
  正说着,其他两人仿佛像同时想起了什么,从女士转向孝庄:“大姐,我好像把录音笔落在哪儿了,明天的专栏文章里就要用到里面的素材,你帮我去找找吧。”
  孝庄心领神会:“好好好,”而且,还做戏做全套地,“你看你,这么大的人了,整天丢三拉四地,不长记性。”
  潇潇就哭笑不得地,看着三人以明显和年龄十分十分不相称的敏捷步伐,争先恐后地,出得门去。
  一时气氛有些尴尬。
  放着这么大一尊神杵在面前,潇潇是闭眼也不是,睁眼也不是。只得盯着自己的双手,眼观鼻,鼻观心。
  他怎么,还――不走啊?
  正思量间,就从眼角瞄到有人在她床前的小凳子上,坐了下来,然后,半天,又没有动静,她不禁悄悄地,瞥了过去,只见到宋同学垂着眼,依然是那种雷打不动的不动声色的表情,只是坐在那儿,头略略低着,一声不吭。
  她终于有点忍不住了,再怎么说,这碗冰糖燕窝是人家端上来的,一言不发,似乎有悖孝庄和从女士多年来的谆谆教导,于是,她试着开口:“呃,谢――”
  正在此时,就看到宋聿同学一副对她的话恍若未闻的样子,伸出手,似是试了试碗的温度,然后,端起碗,递给潇潇,淡淡开口:“不太烫,可以吃了。”
  潇潇颇有几分意外地,接过碗,说了声:“谢谢。”
  宋同学依然低着头,一言不发,看不出脸上什么表情,但是,似乎也没有走的意思。
  潇潇只得当着他的面,有些艰难地,有些食不知味地,把那碗本应十分美味的燕窝,慢慢地,吃了下去。
  当她吃完了的同时,就看到宋同学似乎头顶长眼一般,依然是那副懒洋洋,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接了过去,放在托盘里,起身,淡淡开口:“你好好休息吧。”
  然后,在潇潇还没来得及道谢之前,就转过身,向门口走去。
  就在他转动门把手的一瞬间,潇潇听到他仍然是那么平淡的声音:“身体是自己的,”接着,几乎略带一丝嘲讽地,“那些什么模拟演练,什么无聊的会议,少去几次,有什么要紧。”
  说完,头也不回地,就出去了。
  潇潇一时怔住。
  等她回过神来时,首先想到的是――这个小男生,怎么会对她最近的行踪,知道得这么清楚?
  然后,突然感觉到,原来这个小男生看上去阴阳怪气的,居然也会――关心人?
  再接着,又不禁有些气恼,为什么就算是一句好话,到了他嘴里,总有本事让人听得心里疙疙瘩瘩的,不太舒服?
  奇奇怪怪的小男生。
  自此之后,宋家一干长辈们,突然又发现,几乎是一夜之间,来找宋聿同学的女孩子,又开始逐渐少了起来,宋聿同学周末待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多,丰田车又如以往一样百年难得开一次地闲置在车库。他所给出的官方正式理由是:看专业课书,兼准备英语六级考试。
  宋致山等人有些纳闷之余,对他前所未有的努力上进,欣慰之余,深表赞赏,嗯,再怎么说,多学点知识,总是好的。
  潇潇也发现,突然一夜之间,在学校里,碰到宋聿同学的概率似乎有如发着高烧的水银柱――一路飙升。虽然汽车学院和研究生院的教室一向就八竿子打不着地不挨着,但是,近日来,她总是能在课间,或下课后,看到宋聿同学懒洋洋地,面无表情地,仿佛根本没看到她一样,以擦肩而过之姿从她面前走过,频率之高,让她几乎怀疑他老人家绝对是经常翘课出来乱晃。有时,她在图书馆上自修,或是在食堂吃饭,间或和默默去球场打羽毛球的时候,时不时地,居然也会惊鸿一瞥地,看到这个以前千年难得一见的路人。
  而间或也和他一起出现的姚远,倒是大老远,就热情洋溢地,冲潇潇挥手,然后就忙不迭地,“陆师姐好”、“陆师姐吃过了没”、“陆师姐又来打球啦”、“陆师姐再见”之类地,问候寒暄一番,再然后,急急忙忙地,追上一径只顾埋头向前走,而且明显脸色已经有些往下垮的宋同学。
  潇潇看到姚远仍是一脸单纯的模样,在心头一阵轻松的同时,又不免有些纳闷。
  让她更纳闷的是,在她积极备战四国四校学术交流会议期间,有时,尤其是周末难免会搞得很晚,而宋先生难免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应酬,因此,偶尔,当一贯兢兢业业的王司机颇有些分身乏术的时候,宋聿同学,居然也会在宋致山先生开口征询意见的同时,降尊纾贵地,放下他一向高傲的大少爷架子,默应接潇潇回家。
  一路上,尽管还是那副阴晴不定,脸色仍颇有些不善的样子,但是,毕竟人家放弃了周末约会的大好时光,来接她这个路人甲,而且,还是曾经一度势同水火的路人甲,因此,潇潇颇有几分过意不去。
  终于,有一次,快到家的时候,潇潇有些抱歉地说:“谢谢你,接我回来,还耽搁你……”
  话未说完,她就看到宋同学从后视镜里瞄了她一眼,哼了一声,一言不发。
  直到下车,直到进房间,宋同学都是一副南极冰山的样子。
  只是潇潇已经仿佛有些见惯不惯了,他的喜怒无常,她又不是今天才知道。而且,自从他那晚醉酒开始,她对他,仿佛多了一些了解,所以,下意识地,居然开始,有种能些微地包容他奇奇怪怪的行为举止的心理了。
  她自己都觉得有些诧异。
  当潇潇忙完学术交流活动,开始全心全意复习学位英语考试的时候,宋家长辈们发现,几乎是同时,宋聿同学在周末,已经可以做到破天荒地,几乎足不出户,待在家里,躲在房间里,不见踪影,他所给出的理由,依然是一万年不变的――看专业课书,兼准备CET-6。
  终于有一天,当潇潇做完了一套模拟题,正在房间里稍事休息一下的时候,听到有人敲门。
  她去开门,十分惊讶地发现,居然是隔壁的,但几乎从不相往来的宋聿同学。
  宋聿同学接触到她的眼神,颇有几分不自在的样子:“你现在忙不忙?”
  潇潇一愣:“呃,还好。”
  只见宋聿同学垂下眼,似乎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半天才开口:“我有几道英语题目,想问问你。”
  来而不往非礼也,而且,基于孝庄施加的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深远影响,看到宋同学手上确实拎了几份卷子,于是,潇潇大大方方地打开门:“进来吧。”
  并且,立刻给他搬来了椅子。
  趁潇潇去给他泡茶的间隙,宋聿不禁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自打潇潇住进来以来,这是他第二次进来了,但似乎还没仔细看过。这原来是间客房,布局和宋聿的房间大同小异,但到底是女孩子住的,处处透出一种温馨的生活气息,书架上,书桌上,床头柜上,都摆着陆家三口的合影照片,书桌上,正对着他所放的镜框里,是十来岁的潇潇,在陆家客厅,依偎在孝庄身边,还有些稚气的脸,笑得十分灿烂的一张照片。
  他有些不自在,转过眼去,看到潇潇的床上,铺着干干净净的浅色床罩,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床头还放了几个毛绒绒的玩具公仔,都是泰迪熊,流氓兔之类的。
  他不禁心头哼了一声,多大的人了,还喜欢这种幼稚的玩具。
  但是,破天荒地,心里居然没有浮现“老女人”这三个字。
  片刻之后,潇潇大致熟悉了他所要问的问题类型,稍事思索了一下,开始讲解。
  宋聿有些不自在地坐在潇潇旁边,他第一次离潇潇这么近,看着她乌黑柔顺的长发在灯光下发出亮亮的光泽,弧度优美地半掩住脸庞,而且,身上散发出细细幽幽的女性馨香,一时间,几乎有些失神。
  那种香味,微微带些茉莉花味道,清香怡人,好像好像小时候妈妈擦的面霜的香味。
  见过那么多女孩子,近距离接触的也不少,可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几乎有些挫败地发现,可以产生这么温馨的,这么像家的,这样一种奇特的感觉。
  他盯着潇潇的脸,那微微颤动的睫毛,挺拔的鼻子,和那一开一合在讲解问题的菱形小嘴,他仍然在失神,他又想起了那天在电影院……
  潇潇讲完一道题,等了一会儿,看他没反应,有些奇怪地,抬起头来,就看到他恍恍惚惚地,似看非看地,对着自己,她不禁有几分着恼:“宋聿――”
  宋聿猛然回过神来,看着潇潇用手指点着的那道题,不以为意地说:“知道了,从句的时态错了,应该是过去完成时,而不是现在完成时。”
  潇潇不禁有几分奇怪,这个小男生,明明看他就是没听,怎么说起来,倒是一副头头是道,胸有成竹的样子。
  但其他事小,学习事大,她姑且搁在一边,继续尽心尽力地,好为人师。
  宋聿也终于收敛心神,认认真真,听潇潇讲解。
  好在不一会儿,她就发现,宋聿同学极其聪明,通常她只要有些微提示,宋同学立刻就能意会,而且,她还发现,其实宋同学的英语其实颇佳,语法尤是,稍加点拨就可举一反三,只是此人实在太懒,不喜欢背词汇而已,但仍让她颇有孺子可教,兼惺惺相惜之感。
  于是,逐渐逐渐地,宋聿同学时不时在周末来找潇潇讨论英语题目了。尽管还是言简意赅地,一副公事公办,问完就走的扑克面孔,但是,毕竟两人的关系逐渐在朝良性方向发展,在餐桌上,也不像以前那样权当对方是透明了,偶尔,居然也会一起对某一道菜,某一本书,或最近的某一部电影品评一下,尽管经常还是会出现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时候,而且,每每在潇潇接电话的时候,宋聿同学的鼻孔仍会不时出气,但是,看在宋家一干长辈的眼里,已经够喜出望外的了。
  比他们原先预计的,已经好了很多。
  因此,宋致山先生决定,过些时候,等有空的时候,继续带上从女士一行,周游列国去。

  攻守相防
  很快,两人先后参加了硕士英语学位考试和CET-6,考完后,感觉都还不错,而且,过了没多久,暑假就到了,于是,各自筹划着,先休整一段时间,然后,在假期结束前,出去游玩一趟。
  原本宋致山先生以为,以宋聿同学一贯挑剔的品位,新马泰游,港澳游之类的小CASE早就已经不入他的法眼了,他已经对儿子跟他提出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要求有着充分的心理建设和实质性的准备,但奇怪的是,放假好些天了,儿子似乎还在不急不慌地,慢条斯理地挑挑选选,倒叫他不免有几分诧异。
  潇潇倒没有这么远大宏伟的目标。她一早就想好了,她最最最梦寐以求的埃及游,一定要在她工作后,能够自力更生时,再痛痛快快,舒舒服服地去玩一趟。至于国内游,倒是早在读大学时,潇潇就在老妈从珊女士“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精神鼓励和时不时慷慨解囊的物质支持下,已经和同样深得家人大力支持的默默结伴着,在节假日,几乎游遍了大江南北,远的从云南丽江,海南的天涯海角,再到西藏拉萨,近的诸如周庄、乌镇,安徽西递,等等等等,皆已领略过个中三味。
  从女士和孝庄对她的出游,除了事先必须的程式化的叮咛以外,倒并无他虑,她们对陆家毯子功式从小开始的培养模式一向深有自信,而且,她们觉得,潇潇虽然还年轻,也是时候让她出去锻炼锻炼了,通过这一次次的独立磨练,她处理事情,特别是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得到极大提高。
  这是蚕蛹化蝶的过程,既然或早或晚,她都必须要经历,那么,与其晚,不如早。
  而且,在这个假期里,孝庄和从女士已经不约而同毫不犹豫地摒弃了婚前协议,基本上以在宋家生活为主,毕竟,一家人分开两处,多有不便之处,再加上孝庄已经犹如《飘》中的黑人老嬷嬷,在宋先生堪比白瑞德的高超手腕下,有逐渐变节的倾向,因此,潇潇只好顺应民意,住在宋家。
  于是,放假以来,已经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潇潇正在客厅,舒舒服服地,拿着电话,和默默聊着,下个月,上哪里去玩,电话两端的两人,各自手上拿着一张中国地图,勾着画着还没去过的地方,间或讨论两句,正在说着是去西安,还是去大连,亦或是去漏网之鱼的某一三山五岳。
  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应酬去了,孝庄雷打不动地回自己房间追着看四十集古装宫廷争斗大戏去了,张阿姨照例早早休息,偌大的客厅,就只剩下她,和最近以来晚上几乎不出去的,或是待在房里不知道做什么,或是无聊地在客厅对着四十二英寸液晶屏电视噼噼啪啪不停换台的宋聿同学。
  此刻的宋同学,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手上拿着遥控器,正在身体力行地,以推动科技发展为目标,拼命地,缩短它的寿命。
  自两人放假以来,宋同学就颇有些奇奇怪怪地,每当从女士和宋先生不在家,其他闲杂人等也各自有自己丰富多彩的私人生活的时候,时不时地,拿出不知从哪租来或是买来的碟片,睦邻友邦地,主动邀请潇潇在客厅一同欣赏。
  潇潇不忍拂其美意,并且,宋同学也不是时时都这么平易近人的,再加上她心中仍有着一种根深蒂固的客随主便的思想,因此,基本上,每次都应允。
  只是,看了一两次之后,她就对宋同学的品位,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极为深重的怀疑。
  因为,他邀潇潇一同观看的,清一色都是一些非主流的,以极尽吓人为能事的新新人类式的,恶心巴拉的,恐怖得不能再恐怖的恐怖片。
  潇潇有些奇怪,他这个年纪的小男生,不都应该喜欢看一些《兄弟连》之类的战争片,或是《魔戒》之类的科幻片,要么就是DISCOVERY,探险寻宝之类的记录片,至少课间的时候,听她班上的男生说起这些来,还都是一副津津乐道回味无穷的样子啊。
  怎么他的喜好如此另类。
  饶是潇潇看过N多的主流恐怖片,也算是过尽千帆,处变不惊,但是,看到那些毫不掩饰的血腥场面和恐怖镜头的时候,心里还是忍不住一阵一阵发毛,再加上宋同学为了不破坏气氛,坚持要关掉客厅的大灯,因此,她时不时地,感到有好一阵阴风吹过,浑身上下,毛骨悚然。
  但是,她决不能让坐在她身旁的,这个时不时探照灯一样在她脸上反反覆覆逡巡来逡巡去的小男生看出来,她心底的害怕。
  这点骨气,她还是有的。
  于是,她只管抱紧手臂,蜷缩着身子,坐在那儿,一声不吭。
  如是几次,探照灯在她脸上来回搜索的次数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密集,让她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破绽被这个小男生看出来了,于是,终有一次,她忍不住回视过去,正待相询,就看到宋同学面带一丝诡异,似乎还有一丝恼怒地:“陆潇潇,你看这些片子,真的就,一点都不害怕吗?”
  一副极其极其谴责的口吻。
  潇潇一愣,眨了半天眼,搞不懂他那副口吻究竟师出何名,但是,仍然下意识地逞强:“我念大学的时候,和室友看的恐怖片多了,这些,都还好啊。”
  心里还是一阵一阵地发毛,浑身一颤。
  天知道,她还真的是看不下去了,如果旁边的这个不是宋聿同学,而是默默,她一早就飞奔到她怀里寻求慰藉去了。
  然后,她就听到宋聿同学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连电影也不看,老大不爽地,上楼去了。
  她有些奇怪,又有些恼怒,碟片是他拿回来的,也是他邀她看的,她都没说什么,怎么他还是一副谁欠了他八百吊的样子,真是莫名其妙。
  喜怒无常的小男生!
  她也老大不爽地,上楼回房间去了。
  两人的关系,还因此颇为冷淡了一段时间。
  只是最近,当她忙着联系出去玩的时候,宋同学又屈尊地,老大不情愿地,经常出现在她面前了。
  此刻的宋聿同学,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一档综艺节目。
  待到潇潇放下电话,就看到宋聿同学似是不经意地看了她一眼,接着,眼睛又回到电视屏幕上,半天才开口:“定了到哪儿去玩没有?”
  一脸平静的样子。
  潇潇一怔,自从上次看碟片不欢而散以来,他还是第一次主动开口跟她说话呢,于是,她也很正常地回答:“有几个可以选择的地方,但是还没最后定,正在考虑。”
  宋同学再不搭腔,似是全心全意地,看着电视。
  一个星期后,一次晚餐时间,宋致山先生语气极为和蔼地询问:“潇潇,定了假期和同学到哪儿玩没有?”
  潇潇一愣,宋先生对这类琐事,一直从来都是不闻不问的,于是,她出言谨慎地:“还没呢,宋叔叔。”
  就听得宋致山先生颇为高兴地说:“正好,我手上有四张客户送的武夷山七日游的随团旅游票,听你妈说你还没去过,刚好小聿也没去过,你们再各自找上一个要好的同学,一块儿去吧,也安全一点。”
  从女士和孝庄从旁听了,自是毫无异议。
  多个自家人在一旁,再加上人多,自然更安全一些。
  潇潇一愣,再看看宋聿,依然低着头,在吃百合绿豆莲子汤,但是,十分难得的,倒并没有摆脸色,更没有出言反对。
  她心里老大不愿意,凭空多出来这么个奇奇怪怪的路人,怎么可能玩得愉快嘛,但是,她眼光扫视过去,沮丧地发现老妈和孝庄都避开她的目光,飞快地低下头去,似是专心致志地品尝着美味的消暑汤,摆明了是不帮她,再加上她对宋致山先生一向颇为尊重,半天之后,还是点点头:“谢谢宋叔叔。”
  牺牲小我,服从大局。
  孝庄的名言,她不得不谨记。
  于是,五天之后,潇潇,默默,宋聿,姚远,就大眼瞪小眼地,坐在了飞机上。
  默默和姚远坐在一起,倒是一见如故的样子,姚远的口无遮拦和略显鲁莽,与默默的宝贝弟弟像了个十足十,于是,两人很快就说说笑笑,打打闹闹起来。
  潇潇有些晕机,顾不上说话,闭着眼,假寐。
  宋聿默不作声地,坐在她身边。
  只是,飞机起飞的那一段时间,他突然百年难得一见地,跟她东拉西扯起来,无非是一些书啊,电影啊,和学校里面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潇潇也就无精打采地,有一搭没一搭地间或应答两句。不一会儿,等到飞机稳稳飞在半空中时,宋聿又开始一言不发,当她不存在。
  潇潇原本有些诧异,过了一会儿才突然明白过来,他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缓解她飞机起飞时的不适应感,她瞥了一眼坐在身旁,垂着眼,不动声色地戴着耳机听音乐的这个小男生,不禁第一次,有了一些感激之情。
  没想到,这个一直看上去又酷又傲又跩的小男生,倒还满细心的。
  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整个武夷山之行结束。
  当他们坐在竹筏上欣赏着两岸峰岩移舟换景的九曲溪的优美风光时,潇潇,默默还有小男生姚远这三个从小在城市的钢筋丛林里长大的孩子,对着如斯天然美景,只顾着拼命拍照,根本就顾不上其他。稍有闲暇之际,宋聿默不作声地,从包里拿出几管防晒霜,分别递给他们。潇潇这才发现,因为夏日艳阳的爆晒,她和默默的皮肤都已经开始发红了,接过来,她第一次,发自内心地:“谢谢。”
  宋聿就跟没听到一样,自顾自拿着数码摄像机,对着两岸的风景一路拍过去。
  潇潇似乎也有点习惯了,不以为意。
  玩了三天后,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再加上整天在太阳下晒的缘故,一直身体颇为健康的默默突然上吐下泻,兼发低烧,勉强撑了一天,到了晚上,就再也撑不下去了,病恹恹地,躺倒在床。
  出来得有些匆忙,所带的普通药物似乎也全不管用,再兼以前出外游玩时从未发生过如此严重事件,潇潇心急如焚,晚饭也没心思吃,就连一直遥控着默默行踪的高枫也在遥远的上海急得直跳脚。
  倒是宋聿同学,在晚饭时间听闻消息,并看到潇潇难得的一副惊惶失措的样子之后,十分冷静地说了一句:“等着。”
  就和姚远不见踪影了。
  正当潇潇等了很久,最终决定死马当活马医,再喂默默吃一些常规止泻药的时候,就只见到有人撞门进来了。
  是神色匆匆,浑身大汗的宋聿和姚远,后面还跟了一个拿着医药箱的人,应该是医生。
  潇潇如获至宝,赶紧退开,看着那个老医生望闻问切了一番之后,仿佛见多了一般,见惯不惯地,开出一大堆药,嘱咐她怎么怎么给病人服下,然后,宋聿又把那个医生有礼貌地领了出去。
  潇潇连忙遵医嘱给潇潇服下药,然后,看着她似睡非睡地,躺在那儿,等了半天之后,
  见她仍然安静地躺着,并没有什么其他症状,显是好些了,心里不禁轻松了一些,于是,给傻傻地,一直站在身后的小男生姚远使了个眼色,和他一起,静静地,退出房间。
  她想让默默安静地,睡会儿。
  于是,她现在坐在隔壁宋聿和姚远的房间里,和这个小男生聊着天。
  姚远终于也可以擦擦汗,坐下来,猛喝了一大口水之后,开始说话了:“陆师姐,可把我和宋聿跑坏了。”
  潇潇十分歉意地看着他仍然满头大汗的脸:“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你们也担心了。”
  姚远摆摆手:“没关系,本来我们想去买药的,但宋聿后来又说,还是找个医生来看,比较保险一点,我们跑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小医院,然后好说歹说的,宋聿还开出了高价,那个值班医生才肯来。”说着,又喝了一大口水。
  真的,以宋聿同学一向懒洋洋,哪怕天塌下来都不在乎的样子,还从来没见他这么紧张和热心过呢。
  潇潇更是歉意万分。
  就在此时,宋聿同学神色如常地进来了,手上还拎了一袋面包之类的,递给潇潇:“你没吃晚饭,这儿也没什么好买的,先吃点面包吧。”
  口气还是那么淡淡的。
  潇潇刚接过,说了声“谢谢”,一转眼,就看到姚远的眼神一闪一闪地,冒着星星点点的光亮,在盯着她,突如其来的,心中居然微微一窘。
  不过,她还是微笑着,对宋聿说:“今天,没你们,我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谢谢啊。”
  宋同学还是像没听到一样,一言不发,径直绕过她,坐到床边上,低着头收拾东西。
  不过,潇潇倒是第一次觉得这个小男生,别扭得有些可爱了。
  武夷山之行,大功告成,圆满结束。
  最后一天,按旅行社的既定计划,安排漂流,此时默默身体也已经完全好转,而且,自从潇潇口中得知那天的详情后,对宋姚二人,尤其是宋聿十分感激,四人关系处得越来越融洽,进进出出的,都在一起。因此,四人倒也抓紧最后的难得时机,颇为兴致勃勃,满心雀跃地,去体验那种顺流而下的酣畅淋漓的感觉。一路上,大呼小叫地,玩得十分开心。
  旅程结束前,四人继续抓紧最后的时间拍照,就在此时,姚远同样百年难得一遇地敏锐发现,宋聿同学和陆师姐,好像还从来没有单独合影过,于是,他提出一个小小的建议:“陆师姐,你和宋聿一起拍张照片吧。”
  说着就举起了手中的相机。
  而且,这次,他居然有十成的把握相信,对自己的这个提议,宋聿同学应该会高兴的,而且,很高兴。
  潇潇一愣,看向身旁的宋聿,他也正在紧紧盯着自己,于是,她微微一笑,大大方方地说:“好啊。”
  然后,就看到宋聿同学迅速靠近她,在快门按下的那一霎那,似是很自然地,揽住了她的肩。
  拍完照后,几乎是同一时间地,很快就放开了她,脸上又不带任何表情地,走到一旁去,自顾自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去了。
  潇潇眨了眨眼,正在诧异,怎么这个小男生的举止又有些奇奇怪怪的,然后,她就看到默默冲着她,似是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她生平第一次觉得,居然莫名地,有些微的不自在,而且,还是因为这个,有点古里古怪的小男生。
  好在姚远很快又大呼小叫地嚷嚷着,一定要和他十分钟前刚认下的默默干姐姐多多合影留念几张,而且,嘱咐宋聿和潇潇要摄像机和照相机双管齐下,认真记录,务必要铭记这一历史性的名垂青史的光辉一刻。
  经过这么一打岔,四人说说笑笑的,气氛又重新轻松起来。
  终于回到家了,宋家一干长辈自然要嘘寒问暖一番,吃完晚饭之后,就聚在客厅,极尽关心地询问潇潇和宋聿的旅途情况。
  宋聿同学一贯惜言如金,那么,潇潇同学只有作为全权代表,从头到尾,详详细细地,将七日行程巨细无靡地,一一作了介绍,自然,对宋聿同学的乐于助人的高风亮节,也大大地渲染和表扬了一通。
  宋同学倒是漠不关己地坐着,还似有几分不耐烦地挑挑眉,不过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宋致山先生颇为欣慰,想当初,当他得到秘书知会发现手上有几张闲置的旅游票时,就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一对小儿女,年轻人吗,多接触接触,了解了解,矛盾自然就会少一些。但是,一贯熟知儿子脾气的他还是事先私下征询了他的意见,在未发现有明显抵触情绪的情况下,才跟潇潇提出来,他十拿九稳,以潇潇一贯的个性,是不会好意思拂他的面子的。
  果然,看起来,这一趟出去,两人关系又改善了不少。
  从女士和孝庄也颇为高兴,孝庄尤是,原本看两人一见面就分外眼红的不良表现,还担心不已,生怕多年来对潇潇的淑女教育一朝破功,还好,老天垂怜,在即将功亏一篑之际,居然有惊无险地,又安安全全地,回归到原先的轨道。
  大家心照不宣地,心情都很愉快。

  功亏一篑
  逐渐地,在剩下的假日时光里,潇潇和宋聿也经常待在家里,一起看看电视,听听音乐,聊聊天了。
  宋聿同学倒也不再别出心裁地,邀请潇潇陪他看鬼片了。
  经常,当大人们都不在的时候,两人就在客厅里,看看DISCOVERY,枪战片,娱乐片之类的,潇潇发现,其实宋聿同学的品位倒也蛮正常的。
  而且,相处时间长了,她更发现,其实两人还有蛮多相同爱好的。
  譬如,最爱的歌手,都是Phil Collins。
  再譬如,最爱吃的小吃,居然还都是D市最著名的小吃一条街上的那家谭四婆臭豆腐。
  而且,最爱看的电影,同样的,都是《阿甘正传》。
  再而且,都这么大的人了,站出去也算两个金童玉女,还都脱不了小孩习性,最怕的事情居然都是――打针。
  ……
  最最最最诡异的是,有一天闲聊的时候,潇潇和宋聿居然发现――两人的生日,居然在同一天,九月十二号。
  两人都不免在惊愕之余,大大诧异,都觉得极其不可思议。
  假期快结束的时候,有一天,当宋聿和潇潇两人照例在客厅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的时候,聊着聊着,潇潇突如其来想到了什么,发问:“听说你吉他弹得很好?”
  宋聿睨了她一眼:“想听?”
  说完,没等她开口,便径直上楼去了,没过一会儿,拿了一把吉他下来,随随便便坐在沙发上,拨了拨弦,便边弹边唱起了那首MEMORY。
  midnight
  not a sound from the pavement
  has the moon lost her memory
  she is smiling alone
  in the lamp light
  the withered leaves collect at my feet
  and the wind begings to moan
  memory
  all alone in the moonlight
  i can smile at the old days
  i was beautiful then
  i remember the time i knew what happiness was
  let the memory live again
  every street lamp
  seems to beat a fatalistic warning
  someone mutters and a street lamp gutters
  and soon it will be morning
  day light
  i must wait for the sunrise
  i must think of a new life
  and i musn\'t give in
  when the dawn comes ,tonight will be a memory too
  and a new day will begin
  burnt out ends of smoky days
  the stale cold smell of morning
  a street lamp dies, another night is over
  another day is dawning
  touch me
  it\'s so easy to leave me
  all alone with my memory
  of my days in the sun
  if you touch me
  you\'ll understand what happiness is
  look, a new day has begun
  潇潇有些怔怔地,坐在沙发上,将下巴搁在膝盖上,静静聆听。
  他的声音,前所未有地,带着磁性,带着浓浓的感情,深沉而略带忧郁。
  以往那个桀骜不逊,动辄白眼以对的宋聿不见了,他垂下的双眼,搭在额前的那一绺短发,和他专注的神情,修长的不断拨动琴弦的手指,让潇潇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感,似乎,还有些微些微的,从未有过的,心灵深处的悸动。
  一曲弹完,宋聿抬头,看着潇潇若有所思地坐着,似是不经意地,问道:“你的手机铃声,好像也是MEMORY吧。”
  潇潇回过神来,点点头:“嗯,大一时觉得喜欢,就从网上下载了,这么多年都没改过。”她有几分好奇地,“你也喜欢?”
  宋聿低头,淡淡地说:“MEMORY,是我妈生前最喜欢的歌。”说完,便再不开口。
  潇潇一愣,也无从开口。
  她就只听得宋聿一首接一首地,弹了下去,从ANOTHER DAY IN PARADISE 到 TEARS IN HEAVEN,到LEMON TREE,到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再到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她只是静静地听着,宋聿也只是耐心地弹着,两人都不说话。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潇潇一看墙上的钟,突然惊觉已经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刚想出言阻拦,宋聿已经停下来,看向她:“不想听了吗?”
  他的眼睛,第一次,十分十分专注地,毫不退缩地,盯着她,似乎,从未有过的,还带着淡淡的忧伤。
  潇潇颇有几分不自在地,避开他的眼睛:“时间太长了,你的手会吃不消的。”她微笑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弹得真好听。”
  这是她发自内心,真心实意的赞美。
  宋聿没回答,起身,转向楼上走,走到楼梯半道的时候,似是低低地说了一句:“这是我,第一次,弹给一个女孩子听。”
  潇潇没听清:“嗯?”
  就看到宋同学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楼梯的拐角处。
  很快地,新学期就开始了。
  宋致山先生,从女士,还有一向视潇潇为掌上明珠,但是对宋聿倒也越来越抬爱的孝庄,自然一早就知道,这一对小儿女的生日,无巧不巧地,居然在同一天,但是,自宋从二人成婚以来,就只看到这两个人跟乌眼鸡一样,动不动地,用眼神斗来斗去,誓要杀个你死我活的样子,也就非常识相地,从来不提,如今,两人的关系,好不容易,如南极冰山遇暖,越来越有融化和解迹象,再加上去年宋聿同学盛大的二十岁生日宴,因时机不成熟,陆家三口都没能躬逢其盛,而且,这年的九月十二号,恰好又是一个星期六,因此,宋致山先生颇有锦上添花式大大热闹一番的念头。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因为宋先生很快就想到,九月十二号这天有重大公务缠身,早在三个月前,就定好了在这个日子,要隆隆重重地,携眷出席,和一个五十出头的英国商人谈一个全球知名服装品牌的地区代理权问题。
  英国人的注重礼仪和严谨的时间观念是全球出了名的,而且,这个日子是双方的秘书商谈了无数次后,在两方密密麻麻的工作安排中,最终慎重其事地,敲定下来的。毕竟,事业为重,怠慢不得,因此,他在和全家商量这件事的时候,颇有几分歉意。
  没想到,潇潇也反对大操大办,她的理由是,十分抱歉,她没时间,九月十二号那天晚上,导师约好了和他们几个师兄妹们谈毕业论文选题的事情。
  宋聿也反对,但他并没说理由。因为,他另有打算,而且,不便透露。
  于是,最终,九月十二号这一天的中午,宋家全体成员,包括张阿姨,齐聚在D市颇富盛名的,特色菜做得尤其有口皆碑的一家餐馆的小包厢里,为潇潇和宋聿庆祝生日。
  正当众人吃得热热闹闹,气氛正酣之时,宋致山先生应景地,拿出送给潇潇和宋聿的生日礼物。
  是两张信用卡。
  是宋先生众多白金卡中某一张的附卡。
  他将卡分别递给潇潇和宋聿,并微笑着说:“你们有什么喜欢买的书啊,衣服啊,或是和朋友出去玩啊什么的,就只管用这张卡刷。”
  一副一视同仁的慈父模样。
  宋聿已经见惯不惯,道了声谢,老实不客气地收下了。
  潇潇尽管也只得道了声谢,礼貌地收下了,但收得如坐针毡,内心极端不安。
  她打定主意,等过一段时间,找个合适的机会,把这张卡交还给老妈从珊女士。她一向对物质要求不高,一年四季的衣物,自有孝庄帮她打点得妥妥当当,闲暇时爱逛逛小书店或一些女孩子爱逛的特色小店,买买零食,老妈给的零花钱足够足够了,她不能收这份大礼。
  她与生俱来地,遗传了早逝的老爸,D市原来小有名气的一位文人骨子里的清高。
  但此刻,却之不恭,她暂且收下。
  吃完饭,潇潇直接返校,为晚上的讨论会提前作准备去了。
  其他各人,也各自散去。
  等到晚上大约九点钟的样子,讨论完毕,告别了众人,潇潇独自一人,来到大门口,打算坐公共汽车或打个的回家。
  她知道最近宋叔叔公司的司机都忙,特意跟老妈说过,可以自己坐车回去的,不用来接。
  她一向就不是很娇气。
  刚走到校门口,就听得有人叫她:“潇潇――”
  她顺着话声看过去,是宋聿同学。
  而且,穿得颇为正式的样子,浅色衬衫,深色长裤,衣服领口的扣子扣得一丝不苟,全身上下无懈可击,静静地,倚着一辆同样保养得无懈可击的车站着。
  潇潇很快就辨认出来,是宋同学最近一直束之高阁的那辆丰田车。
  她不免有些诧异地,走过去:“你,怎么会在这儿?”
  看他衣冠楚楚神情郑重的,难道他有约会,在等某个女生?
  据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默默同学时不时向她报告,宋聿同学是D大无数小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且行情一路看涨,她姑且相信。毕竟,那么多打到家里的电话也不可能都是假的。
  想到这儿,心里,居然掠过一阵有些微妙的情绪。
  几乎是同时,她又左顾右盼了一下,奇怪,附近没什么人啊。
  宋聿似是知道她在想什么,脸色略略一沉,不过,片刻之后,仍然忍住了,回答她先前提出的问题:“我老爸说,如果我晚上没什么事的话,让我来接你一下。”
  潇潇有些歉意:“那你等了多久了?”他又不是大罗神仙,事先不可能知道她什么时候结束讨论。
  宋聿打开车门,不以为意地说:“也就一会儿。”
  一会儿是一个半小时,如果加上在那家小小的咖啡馆消耗掉的时间,应该是三个小时以上。
  不过,潇潇是绝对绝对不可能知道的。
  就见她有些释然地,带着感激地,坐进车去。
  一路上,车开得很稳。
  宋聿熟练地开着车,在夜色中,穿越大街小巷,突然,他从后视镜里瞄了一眼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潇潇:“你肚子饿不饿?”
  还在想着论文选题的潇潇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呃――”
  晚上只是马马虎虎吃了点东西,好像还真的有些饿了。
  还没等她想好应该怎么回答,宋聿又从后视镜里瞄了她一眼:“我带你去吃点东西吧。”
  之后,就不再跟她说话,专心致志开车。
  片刻之后,车停了下来,潇潇一下车,见到面前的餐馆名号,不禁目瞪口呆。
  这,这,这不就是老妈从珊女士在专栏里含沙射影地抨击和讽刺过很多次,以TOO EXPENSIVE闻名的,价格虽然和服务态度成正比,但明显和当前所倡导的节约型社会风气背道而驰的那家法国餐馆吗?
  就只见到宋同学已经神色自若旁若无人地,径直走了进去。
  她无奈,也只得硬着头皮跟进去。
  果然,名店就是名店,环境优雅得很,且装潢极为精美,里面的客人三三两两的,大都是外宾在用餐,间或低语交谈两句,气氛十分安静。
  播放的背景音乐,无巧不巧地,居然也是MEMORY。
  只见坐在对面的宋聿低着头,熟练地浏览了一下MENU,然后,瞥了她一眼,向前微微倾身,似是征询:“潇潇,你想吃什么?”
  宋同学还是第一次,如此和颜悦色地跟她说话,而且,一边说一边还将菜单递到她手中。
  显然,一派很尊重女士优先权的绅士风度。
  潇潇瞪着那个印制得十分精美的中英法文对照的菜单,有些头昏脑涨地看着那上面名目繁多的项目,什么开胃酒,前菜,主菜,甜点之类的,然后,什么茶特酒鹅肝,生拌金枪鱼和剑鱼,羊排料理,法式田螺,烧烤,沙律等等等等,虽然品种繁多,但明显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TOO TOO TOO EXPENSIVE,而且,绝对绝对有不把人民币这个举世闻名的坚挺货币放在眼里的嫌疑。
  她才不想白白被宰,而且,极大可能,最后那头被宰羔羊,不是她,而是坐在她面前的这位脸上似乎已经起了细微变化的,但跟她的交情还远未到可以彼此互通有无地步的宋聿同学。只不过临时起意出来随随便便吃一顿饭而已,她可不想欠他这么大的人情。
  再而且,这位宋聿同学浪费的还不是他老爸的钱。
  再再而且,追本溯源,归根究底,宋同学最终浪费的,还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大纳税人的辛苦血汗钱。
  陆潇潇同学一向颇有爱国节操。
  再加上,一想到,就她和宋聿同学两个人,颇有些不伦不类地,坐在这个高级餐馆里,她的心里就添了几分从未有过的不自在,还有一种微妙的感觉。
  她本能地,想要抗拒这种感觉。
  因此,这会儿,潇潇正在思忖着,应该怎么开口,方可全身而退。
  坐在面对的宋聿同学,就看到她秀眉微蹙,一脸风云变幻,且迟迟不开口的样子,不由有些奇怪,兼有些微恼怒。
  他生平第一次,主动地,单独地,极其隆重地,并事先作了精心准备地,在他认为十分恰当的时机,邀请一个女孩子出来约会,为了此次约会,他极其小心地避开了有着一双无比锐利鹰眼的孝庄,谎称晚上有朋友聚会,不回去吃饭,而且,还费了老大口舌才说服一向忠于职守,仍执意晚上要抽空来接潇潇的王司机小小地擅离岗位一下,所花心思不可谓不多。
  并且,经过长达十数天的精挑细选,反覆比较,他才最终定了这家环境、情调、菜色都堪称一流的法国餐馆,打算在和潇潇用完餐后,再挑一个合适的机会,将……
  他悄悄探了口袋里那个小小的盒子,不由自主地,脸上微带恼怒的神色褪去,嘴角居然露出一丝微笑。
  潇潇正在细细观察他的脸色,对面的这个脸色阴晴不定的宋聿同学可一向就不是好惹,亦不是好忤逆的,这会儿看他正在神思不属地微笑着,显然心情颇佳,于是,她壮起胆,将菜单一合,身体也微微前倾,轻声对宋聿说:“呃――宋聿,我们能不能――”
  宋聿回过神来,轻咳了一声:“你想好点什么了?”
  神色还是破天荒地,十分和善。
  潇潇带有几分歉意地:“宋聿,我们,能不能――换一家饭店吃饭?”看着宋同学脸色瞬间下沉,她忙又急急补充,“我知道有一家特色店里的小吃很好吃,不如我们――”
  话未说完,就见宋聿同学的脸色明显一下子沉到冰点以下,而且,一直就那么恶狠狠地,瞪着她,老半天,才一字一句地,像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你――确――定――”
  以往,他在和个把看得还比较顺眼的小女生们看看电影,跳跳舞完了之后,难免也会带她们顺便去吃个饭,只要到稍微高档一点的餐厅,哪个女孩子不是开开心心,高高兴兴的?女孩子嘛,不都喜欢一些浪漫啊,情调啊,氛围啊什么的吗。
  这次,为了对面的这个陆冰山,为了让这个辛辛苦苦,费尽心思筹划了好久的第一次单独约会圆满成功,他也算是绞尽脑汁地巧作安排,又千载难逢地,恰巧在两人共同的生日这天,天时地利俱占,偏偏这个陆冰山不给他人和,居然……不领情!
  潇潇看看他阴沉的脸色,有些担心,有些抱歉,但是最终,理智战胜情感,她还是点了点头。
  于是,她就只看到宋聿同学猛地一下站了起来,桌子和椅子碰撞,在一片寂静声中,发出了很大的声音,然后,不顾周围人们的窃窃私语声,铁青着脸,一把拉住她,闷头就向外走。
  潇潇的手臂被他拉得生疼,但是,居然也不知为什么,她下意识地,也不反抗,就一直那么乖乖地,被他一路拉了出去。
  到了车前,宋聿大力把潇潇的手甩开,仍然瞪着她,两人离得那么近,潇潇清晰地看到他的胸膛在不断起伏,而且,几乎可以感觉到他身上正在拼命压抑着的,但几乎是一触即发的怒气,她低下头,第一次,在这个小男生面前,感到有些不知所措,还有些害怕。
  不知过了多久,她就听到宋聿大力把门拉开:“上车!”
  说着,一把将她推了进去。
  然后,就脸色阴沉地坐到前方,启动车子。一路上,车子都开得飞快,遇到红灯或是拐弯处也急煞急转,时不时地,能听到急刹车时轮胎擦地的尖锐摩擦声,潇潇不禁有些害怕,紧紧抓住车门内侧的把手不放。
  不一会儿,车就开回到宋家门口。
  在大门口,潇潇有些战战兢兢地,刚下车,关上车门,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到车子又飞快地倒退,转向,然后,在她面前,飞驰而过。
  她清清楚楚地,看到宋聿同学又气又恼,又好似带些委屈的面孔,在她眼前一闪而过。
  她的心里,莫名其妙地,也感到有些生气和失落,还有委屈。
  她又不是不想和他一块儿吃饭,不过提议换一个地方而已,他干嘛小题大做,那么生气?
  她有些想不通。
  自然,宋聿同学单方面满心期盼的第一次约会,最终,以不欢而散,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失败而告终。

  再接再厉
  日子继续一天天地,平静流逝。
  潇潇继续忙着查她的资料,写她的论文,上她的专业课,看她的闲书,听她的音乐,间或和默默上街逛逛,买买女孩子喜欢的一些小饰物小玩意啊什么的。
  周末,照例回到宋家。
  但是,从上次不欢而散的那晚开始,宋聿同学又开始经常不在家了。
  整天一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样子,神色匆匆地进进出出,电话也总是响个不停,仿佛比宋致山先生这个日理万机的生意人,还要忙碌。
  在宋家的餐桌上,他也只是惊鸿一瞥地偶尔出现一下。
  有一天晚上,宋致山先生面对着照例缺少宋聿同学的餐桌,突然间,像是悟到了什么似的,微笑了一下:“这个小子,天天神出鬼没的,搞不好,忙着谈恋爱去了。”又想了一下,“嗯,都念大三了,也差不多该是时候了。”
  一副庆幸那个混小子终于开窍的模样。
  孝庄和从女士会意地笑。
  潇潇低头吃饭,默不做声。
  然后,就听到宋致山先生转身对着她:“潇潇,你这个姐姐,要加油喽。”他含笑看着她,“要不要宋叔叔帮你先把把关啊?”
  自打上次宋从二人婚礼以来,他就有一种吾家有女已长成的强烈感觉,不断有一些朋友同袍,透过他,代自家儿子表达对在婚礼上见到的陆潇潇小姐的好感,并不断要求宋先生代为安排见面。对于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才貌双全的继女,他也颇为疼爱,因此,一直没有贸然答应,而是和从女士暗中观察了很久,思量了很久,也讨论了很久。
  如今,或许,也该是时候让潇潇出去社交社交了。
  他又和从女士交换了一个会意的微笑。
  潇潇只是礼貌性抬起头,微笑一下,便又低下头去。
  不知为什么,这顿饭,她吃得很有些食不知味。
  果然,过了两周,又到了周末的时候,尽管和悦,但一向说话做事雷厉风行的宋致山先生,用过晚餐之后,便趁着全家,包括难得露面的宋聿都在场的大好时机,对着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的潇潇说:“潇潇,明天中午没什么事情吧?”
  潇潇有些诧异,想了想,还是摇摇头:“没有。”
  宋先生和从女士又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和蔼地开口:“去年我和你妈妈结婚的时候,出席的来宾里面,有一位叫沈寒培的年轻人,你还记得吧?”
  潇潇点点头。她当然记得,那位沈先生,据说是哪位前省政府高官的儿子,现在自己开着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人长得倒是斯斯文文的,当时,也只和潇潇聊了一小会儿,并无其他,但奇怪的是过后没多久,他不知从哪得知她的手机号码,居然打过好几次电话给她,约她有空出去坐坐。只不过,受孝庄熏陶颇深的潇潇一向对陌生人很具警觉性,因此,尽管应对得体,但从未应允过,时间长了,这位沈先生仿佛也就再没什么音讯了。
  如今,宋先生再次提及这个不相干的路人,显然个中大有文章。
  她低下头,静候宋先生继续。
  果然,就听到宋先生颇富深意地一笑:“沈寒培虽然家庭背景很好,但难得的是,为人倒很低调,也很聪明,人品不错,而且,又是从国外拿了硕士学位回来的,条件出众。”他看向潇潇,“他对你印象很好,自从上次看到你之后,跟我提了很多次,我一直未置可否。”接着,他又对从女士笑了一下,“但是,我和你妈妈仔细想了这么久,觉得这个沈先生,你不妨考虑一下。”
  潇潇吃了一惊,抬头看向老妈,结果,得到的是鼓励和期盼的眼神。
  事实上,自结婚以来,从女士并不只是沉浸在自己幸福的二人世界里,女儿的终身大事她也是时时刻刻都记挂在心。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在内心里,对所有可能的候选人已经经过了反反覆覆的比较,再加上将近一年来的暗中观察,确信这个沈寒培先生,的的确确身家清白,事业有成,从不拈花惹草,为人很靠得住,再兼对潇潇颇为钟情,踢到潇潇的几次铁板后,并未放弃,大半年以来,背后跟宋致山先生提了无数次,心意十分诚恳。于是,在反反覆覆的考量之后,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出面替潇潇作一回主了。
  潇潇未免有些沮丧,尽管知道老妈对她一直不肯谈恋爱颇有些不理解,但是,她可没想到老妈这么迫不及待地,就要把她踢出门。
  她又下意识看向孝庄,孝庄倒是不动声色,脸上看不出什么,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接着,她又偷偷瞥了一眼自打进家门,就还没正眼照过面的宋聿同学,就看到宋同学低着头,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她只好又低下头去,一言不发。
  等了好久也没有等到回覆的宋先生,以为潇潇毕竟是一个女孩子,涉及到终身大事,总归有些害羞,也不以为意,又开口:“那就明天中午,大家一起见个面,然后,你们年轻人吃个饭,聊聊天,相互了解一下,怎么样,潇潇?”
  但凡宋致山先生说出口的话,尽管和悦,但总是带有一种无声的命令和不容抗拒的意味,下意识地,潇潇一向很难反驳,于是,她只好认命地点头:“好吧,宋叔叔,您安排吧。”
  今天是肯定推不掉了,等明天见了那个叫什么沈寒培的,再作打算吧。
  宋致山先生先是满意地点点头,接着,又转过头对儿子说:“小聿,明天你也一起去吧。”
  搞不好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而且,以沈寒培的聪明沉稳和广泛人脉,儿子认识认识他,对以后顺利接班,绝对很有益处。
  就听到宋聿站起来,脸色臭臭的,硬梆梆地,甩出一句:“明天我有事。”
  接着,自顾自地,三步并作两步地,上楼去了。
  潇潇照例低头,一言不发。
  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倒是面面相觑了一下。
  唯有孝庄,以其多年来丰富的阅历和睿智的头脑,不动声色地,像是明了了什么。
  但是,她暂且按下不表,静候事态发展。
  于是,她一言不发地,也回房去了。
  第二天中午,潇潇就百般无奈地,跟着宋从二人,赴鸿门宴去了。
  事先约好的地点,居然就是导致上次她和宋聿闹得不欢而散的罪魁祸首――那家法国餐厅。
  而且,看老妈从珊女士一脸神色如常,毫无芥蒂的样子,大概早就忘了她曾经码过视这家餐厅为毒蛇猛兽的重得可以砸死人的一摞一摞的铅字了。
  她不禁在心中低低哀叹了一声。
  早知道,还不如那天就跟宋聿吃那一顿呢。
  枉她一心要重振陆氏门纲。
  沈寒培自然早就到了,正坐在一个靠窗的视野颇佳的位置,耐心地等候着,一看到他们进来,就微笑着挥手致意,双方随即寒暄入座。
  才聊了一小会儿,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就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着沈寒培很抱歉地说:“沈先生,实在不好意思,公司里面还有些事情,我们要先走一步。”
  沈寒培倒是神色如常,颇为理解地微笑:“那就不耽误你们办正事了,有时间,下次我做东,大家再一起聚聚。”
  于是,潇潇就眼睁睁地看着这两个她如假包换的最最亲近的人,明目张胆地背叛她,一阵风似地,双双弃她而去。
  她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低头,一言不发。
  沈寒培尽管看上去颇为儒雅,但人倒是十分精明,开口询问:“陆潇潇小姐,最近功课很忙吗?”
  潇潇有些诧异,抬头,以眼神相询。
  只见沈寒培颇为温和地微笑:“那怎么看上去像是被重重的书山文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样子,有点愁眉苦脸的?”
  潇潇一愣,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这个看上去十分正经的男子是在跟她开玩笑,不禁也微笑:“没有。”
  沈寒培又是轻轻一笑:“不要告诉我,是因为不想见到我,所以才这样子啊。”
  潇潇又是一愣,怎么对面的这个男子,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出言倒颇为犀利,而且――一针见血。
  基于礼貌,她笑笑:“怎么会――”
  毕竟,这个沈寒培先生,看上去的确一副社会菁英的样子,从相貌到衣着谈吐,均是无可挑剔。
  沈寒培似是如释重负:“那就好。”他将菜单递给潇潇,“潇潇,想吃什么?”
  潇潇一怔,想起那天,宋聿也是这样,将菜单递到她手中。
  只可惜,最后还是不欢而散。
  沈寒培看到潇潇有些若有所思的样子,提醒地叫了一声:“陆潇潇――”
  正在此时,潇潇包里的手机响起来了,她冲沈寒培歉意地微笑了一下,然后,拿出来一看,居然,是――宋聿。
  自假期以来,她也把他的号码存进了手机。
  但是,她不免有些诧异,他不是今天一大早就不见踪影了吗,怎么这个时候突然打电话给她?
  她刚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宋聿略带恼怒的声音:“陆潇潇,我就在马路对面,给你三分钟,你出来还是我进去,你选!”
  说完,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啪地一声,挂掉了。
  潇潇愣愣地听着电话里嘟嘟嘟的挂断音。
  抬起头,看到对面的沈寒培先生紧紧盯着她的脸,然后,试探地开口:“怎么,有什么急事吗?”
  潇潇略略思考了一下,点点头:“实在不好意思,有个朋友,有点急事,我必须要去一下。”
  她还是很感激宋聿同学给她送了这么老大一个台阶下,尽管口气十分十分不佳,但是,会计学上说得好,实质重于形式。
  因为,她以敏锐的第六感,本能地觉得,对面的这个沈寒培先生或许十分优秀,但是,不适合她。
  他绝对绝对比表面上的温和儒雅,要深沉,精明,和不可捉摸得多。
  他的眼神深不可测,总是隐隐约约地,含有探究,或者,还有其他分辨不清的情绪。
  沈寒培先生颇为理解地点点头,然后,很具绅士风度地:“要我送你过去吗?”他补充了一句,“我有车,很方便的。”
  潇潇觉得他的眼神,一直在不露痕迹地盯住她,像要从她脸上探测出什么似的。
  于是,她微微一笑:“不用,有另一个朋友,刚好顺道来接我。”
  然后,她带有几分抱歉,礼貌地起身道别:“不好意思,再见了,沈先生。”
  沈寒培点点头,目送她离去。
  走到街对面,在拐角处,一眼就看到那辆丰田车,她的心里,不禁涌起一阵暖意。
  还是有人关心她的,而且,这个人,还是――宋聿同学。
  她心情颇为愉快地,打开车门,在同一瞬间,又下意识地朝那家餐馆的方向看过去,沈寒培先生仍然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一眼不眨地,一直在盯着她。
  她带些歉意地,朝他挥挥手,便坐进车去。
  宋聿转过脸看她,脸色冻得,像上亿年的寒冰,然后,仍然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怎么,还恋恋不舍啊?”
  他在心里还颇为不屑地哼了一声,那个叫什么沈寒培的,老远看过去就是一副很有城府的样子,跟潇潇根本就不搭,也不晓得老爸是怎么看人的,老糊涂!
  潇潇有些莫名其妙:“我这不是很快就出来了吗?”也还没超过三分钟时间吧。
  不过,还是要谢谢他大力出手援助她这个险些孤立无援的路人甲。
  于是,潇潇伸出手去,拍拍他的肩:“谢谢你啊,如果没有你,我今天还不知道怎么脱身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虽然这个小男生还是那么喜怒无常的,但是,她就是对他,越来越有一种亲切感,居然,还有朦朦胧胧的一种依赖感。
  宋聿哼了一声,但明显地,脸色已经逐渐缓和了下来。
  他回过头去,发动了车子,车子缓缓地,向前开去。
  车厢里一时寂静,但明显地,两人心情都还比较愉快,尽管各想各的,也各愉快各的。
  不一会儿,潇潇突然想起了什么:“宋聿,你吃过午饭了没有?”
  宋聿从后视镜瞄了她一眼,又过了好半天,才老大不情愿地哼了一声:“没。”
  一大早就守在外面,再加上盯梢盯到现在,气都气饱了,还吃什么吃。
  潇潇尽管不知道他的脸为什么突然又好像拉下来一样,但还是有些小心翼翼地:“那――我们找个地方去吃东西吧。”
  紧张了一个上午,直到现在,她也是什么都没吃呢。
  宋聿的眼睛,陡然间亮了一下,但是,他表面上,依然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样子:“随便吧,你想到哪儿吃?”
  潇潇想了一会儿,灵光一闪:“喂,我们去小吃一条街,吃那家谭四婆的臭豆腐好不好?”
  嗯,这算不算是――约会呢?宋聿同学心满意足地,边开车边偷笑。
  一想到兜里的那个小盒子,他的心情就更加愉快。
  潇潇等了好半天,看前方的这个人没反应,有些奇怪:“喂――”
  只听到宋聿同学颇为愉悦地:“好,你说去哪就去哪儿。”
  亘古未见的,十分十分好说话的样子。
  倒让潇潇有点摸不着头脑了,这个小男生,今天哪根神经搭错了,怎么又是一副神神叨叨,稀奇古怪的样子?
  差不多两个小时以后,等到两人几乎把小吃一条街逛遍了,也吃遍了,肚子也实在撑得不行了。于是,两人喝着可乐,边走边想,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潇潇实在不想早回家,她怕老妈和宋致山先生审犯人一般的盘问和眼神。
  仿佛十分了解她的心理一样,宋聿同学也难得很随和地,一边喝着可乐,一边跟她讨论,待会儿,继续到哪儿去玩玩。
  讨论了半天,最后,这个个子高高大大的小男生居然兴致勃勃地,指着不远处,对着她:“潇潇,我们去那边的游乐场玩好不好?”
  潇潇有几分哭笑不得,小男生就是小男生,他都多大了,还要去游乐场?
  但是,看到他那双平时懒洋洋的眼睛,竟然在一霎那间,神采飞扬地对着自己,显见心情非常愉快,也不忍驳他一番兴头,于是微笑了一下:“好吧。”
  一秒钟之后,宋聿就拉着她的手,飞快地,向不远处的游乐场奔去。
  潇潇有些不自在,想挣脱开,无奈他牵得很紧,而且,一脸坦坦荡荡的样子,她实在没办法,也就随他去了。
  心底,居然掠过一阵极其微妙的感觉。
  宋聿买了门票,两人进去,满眼满世界几乎都是小孩子,还有陪同的家长们,他们这个年纪的学生,还真的很少见,不禁相视一笑,接着便一个一个地,顺着一路玩下来,从电动马车,摩天轮,到打靶场,射箭场,原子滑车,阿拉伯飞毯,甚至还来到了电子游戏机室,大肆厮杀。
  玩得不亦乐乎,几乎忘了时间。
  等到两人出得游乐场的门去,才发现天色已经有点暗了,不禁又是相视一笑。
  潇潇想到了什么,拿出手机一看,屏幕上已经显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了,都是家里面打来的,宋聿一看自己的手机,也是如此。
  于是,两人准备回去。
  并且,宋聿同学悄悄摸摸袋中的小盒子,正在盘算着,待会儿在车上的时候……
  心里居然破天荒地,有点紧张。
  两人才走出一小段路程,就听到后面有人在叫:“宋聿――”
  宋聿下意识一回头,就看到自己高中时代的死党,在D市另一所大学念书的两个男孩子,站在不远处,颇有些鬼鬼祟祟地,冲着他笑。
  宋聿挥了挥手,毕竟,好久没见了,然后,对潇潇说:“我以前的同学,一起过去打个招呼吧。”
  潇潇跟在他身后,走了过去。
  待宋聿走近,那两个男生中的一个,对着他就给了一拳:“刚才在游乐场里就看着像你,但是一晃就过去了,没看清楚。”接着,看了潇潇一眼,颇为羡慕地,“你女朋友啊,小子挺行啊,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文文静静的,不仅长得出众,气质也很好,宋聿这小子真是走狗屎运了。
  于是,这两人冲着潇潇,居然颇为讨好地叫了一声:“大嫂好――”
  潇潇一时大窘,极力摆手,并连忙解释:“呃,不是的,我不是他女朋友,我是他的姐――”
  话未说完,她就被一个手臂大力拉过去,接着,就跌到一个温暖而坚实的怀中,她抬起头,就看到宋聿同学眼里冒着熊熊火焰地,紧紧地,盯着她,口气非常非常不善地:
  “你-再-说-一-遍――”
  不知道为什么,潇潇这么一个劲地急着矢口否认,倒让他脑子里居然立时三刻想起来,就是面前的这个陆潇潇,昨天居然好像还满愉快地接受老爸相亲的提议,心里更加怒火高炽。
  潇潇使劲挣扎了一下,下意识地开口:“我说我不是――”
  话未说完,她就看到宋聿的头毫不犹豫地俯了下来,紧接着,她的唇就被紧紧地堵住了,和上次不一样的是,这次,宋聿同学的唇,无比精确地,带着霸气地紧压上她的唇,他用左手重重地定着她的头,无论她如何极力挣扎,她转向哪里,他的唇,就紧紧地,跟向哪里,一寸也不离,不容她有丝毫的退缩和反抗。
  并且,他伸出了另一只手,紧紧地,揽住了她的腰。
  看得旁边的两个人目瞪口呆,从来没想到,宋聿同学,对一个女孩子,居然也会这么地……热情洋溢,他不是一向,尤其在女生面前,都是那种气死人不偿命的懒散模样吗?
  潇潇始终挣脱不开,又羞又恼,如果说上次在电影院这个小男生还可能是无意的话,那么这次,绝对绝对是有意的,存心的。
  可是,宋聿同学,毕竟在名义上,是她的弟弟呵,怎么可以……
  挣扎到最后,终究两人力量太过悬殊,她只得放弃了抵抗,眼睁睁地,看着宋聿的唇或重或轻地,一遍遍地,在她的唇上掠夺,碾压,流连不去。
  不知过了多久,她被悄悄地,放开了,然后,就听到有人在她耳边,低低地:“我绝不后悔。”
  潇潇愣怔怔地,看向宋聿,就只见到他亮晶晶的,炽热的眼眸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歉意和悔意,再转眼看去,就看到旁边两个路人甲乙目光呆滞地,直直地看着她,一副惊骇至极的状况外的模样,一时间,她蓦地又气又窘,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委屈,想也没想,扬起手来,就直接给了宋聿一个响亮的耳光。
  接着,她就转过身,飞奔而去。
  宋聿,和旁边那两个尚且还搞不清状况的路人甲乙,都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自然,宋聿同学单方面满心期盼的第二次约会,最终,仍然以不欢而散,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失败而告终。

  久攻不下
  当天晚上,潇潇就极其仓惶地,急急逃回了学校。
  不过,她还是记得先给家里的孝庄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学校临时有急事,要赶回去,孝庄只是关切地叮嘱她要注意安全,下周末有空一定要回来,天气要凉了,要带她上街去买买衣服之类。其他的,倒也没多说。
  最近,因为宋先生出差次数减少,不仅每个周末,就算平时,孝庄和从女士也越来越多地,待在宋家了,倒叫潇潇在答应的同时,心中好一阵沮丧。
  然后,她又认命地,给老妈从珊女士拨了个电话,老天保佑的是,从女士似乎还在外面,周围声音有些嘈杂,听她说有事要回学校后,只是同样叮嘱了几句,居然很容易地就过关了。
  潇潇收线,心里一阵轻松的同时,居然,又有一丝丝,些微的怅然。
  默默同学冷眼旁观了陆潇潇同学两三天后,终于确认了一件事,就在这两天,陆潇潇同学身上,一定发生了极其极其重大的事件。
  因为,陆潇潇同学不仅在应该和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星期六晚上,就如同一只鸵鸟,仓惶地一头栽进宿舍,再也不肯出去,而且,但凡宿舍电话,手机铃响,她就前所未有的,一副惊弓之鸟的模样,既不肯听电话,也不肯接手机。
  再而且,一向注重修身养性,生活颇有规律,三餐必定如钟表般定时定量,且定点出现在食堂门口的陆潇潇同学,竟然不愿出门,基本民生大小事情,均全权委托命苦的默默同学代为处理。
  终于,到了星期一,迫不得已要出门上课了,陆潇潇同学仍然是一副一咬牙一闭眼,慷慨就义的烈士面孔,踩着铃声进教室门,再踩着铃声出教室门,然后,仿佛后面有一群狼追赶一样,一溜烟地回宿舍,再不出门半步。
  潇潇心中有数,那个打到宿舍多次潇潇一概不接,只有由她出面来三言两语料理后事的电话里年轻而略带沮丧的声音,尽管不肯透露姓名,明明白白就是潇潇的翩翩美少年弟弟――宋聿同学。
  再说,凭默默同学一向的观察力,她也早就预见到会有今天了。
  在武夷山上,她又不是没看到那个看上去酷酷的,叫宋聿的小帅哥看潇潇的那种眼神。
  而且,她对宋聿同学爱屋及乌,临危不乱,救她于水火之中,一直颇为感激。
  于是,星期一晚上,当潇潇好容易轻松一些下来,半躺在床上,在电脑上看MR.BEAN的时候,默默悄悄坐到她对面的床上,盯住她。
  一集看完,潇潇犹自笑了一会儿,放下耳机,端起水杯喝水,不经意一瞥,这才发现默默的眼神,不禁吓了一跳,怎么――跟那个小男生姚远一模一样?
  难道认个干亲也会这么快基因同化吗?
  果然,对面的默默同学适时回答了她的疑虑,因为,她已经开口,说出了一句让潇潇惊骇不已的话:“潇潇,小宋同学终于忍不住,向你发动进攻啦?”
  咳咳咳――潇潇猛地呛到一口水,大咳不已。
  默默连忙跳过来,在她背上拍了几下:“真是的,喝水也不当心一点。”
  好容易潇潇止住咳,盯住默默,脸上仍是一副惊诧莫名的样子。
  她――怎么会知道?
  心里,不免又是一阵又羞又恼。
  这个小男生,险些毁她一世英名。
  只见默默悠闲自得地,又坐到她对面,边晃动双腿边对她说:“潇潇,我真是搞不懂你,平时那些小本,小硕,还有那些呆呆的博士,只要在你面前稍微多晃几下,你都能迅速判断,很快搞定。”她盯着潇潇,“你不要告诉我,对宋聿的想法,你什么都不知道――”
  潇潇在心中低低呻吟,就算她这段时间以来隐隐约约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是,他是――她的弟弟啊,老天作证,她还的的确确没能,也没敢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想过。
  她有气无力地,又躺回到床上:“我是真的,真的没多想啊,我一直当他是弟弟啊!”
  还举起手,郑重其事地,权当发誓。
  等于是间接承认宋聿同学对她开始有行动了。
  默默满意地笑,嗯,初步情况已经摸清,她且再接再厉,循序渐进。
  “他怎么跟你说的?”默默不免有些好奇。看那个小男生一脸酷毙得要死的样子,她原先还以为想看好戏还要等好久呢,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快就主动出击,啧啧啧,果然,后生可畏。
  只见到潇潇的脸,突然间,飞上一片红晕。
  默默更是激赏,呵呵呵呵,长江后浪推前浪啊,而且,这个宋聿同学,显然IQ,EQ 都远超常人,深谙对付陆潇潇同学这种天赋异秉的冰山性格,绝不可以常理推之,必要时须施以非常手段的道理,而且,好像已经――初步得手。
  只是,目前小宋同学唯一欠缺的SOMETHING就是――经验值。
  不过,也没关系,经验是可以慢慢磨练的。
  因为,陆潇潇同学,似乎也是个爱情菜鸟。
  或许,小宋同学和陆潇潇同学一块儿多切磋切磋,两人都会进步得更神速一些。
  不知为什么,她一直以来,尤其是假期出游一次之后,就很看好这个宋聿同学,尽管看上去一副酷酷小男生的模样,但长得俊挺不凡,且少年老成,处事沉稳,而且――对潇潇,显见钟情颇深。
  不仅她看得清清楚楚,就连她那个冒冒失失大头虾的干弟弟,可能都看出来了。
  她和她那个干弟弟一样,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她总觉得,这个小宋同学,和他的冰山姐姐之间,似乎,可能,大概,有着一种,神秘的……磁场。
  只可惜,这个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陆潇潇同学,还一个劲地钻着根本就不存在的牛角尖,自欺欺人。
  她根本就不相信潇潇同学会毫无感觉,看她最近旷古未见的反常表现就知道了。
  或许,她这个受过宋同学点滴之恩的路人,也该是时候出来涌泉相报一下,提点提点面前这个绝对是后天形成,且受刺激明显甚深的榆木脑瓜了。
  于是,她瞄了潇潇一眼,闲闲开口:“你真的――只把他当弟弟吗?”
  言外之意就是,你真的想得有这么条理分明,而且,说服得了自己吗?
  潇潇一怔,不由自主地,又想起那天晚上,他轻轻拨动吉他,边弹边唱给她听的专注神情,还有,他那执着的眼神……
  还有,他那个霸道的吻。
  还有,他不按牌理出牌的那句话――“我绝不后悔。”
  她的心里,又低低呻吟了几声,然后,苦恼地,把头埋了下去。
  默默同样十分满意地,看着她那副样子,难得,D大著名的冰山陆潇潇同学,也会表现出如此正常的喜怒哀乐了。
  于是,她再接再厉:“再说,他只比你小两岁,又根本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你怕什么啊?”一派轻松自若的口吻,“现在,你只要想清楚,你是讨厌他,是没感觉,还是有点喜欢他,就够了啊――”
  果然是过来人,分析得丝丝入扣,合情合理。
  但是,潇潇无奈,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她要能把自己的心理活动想得如做选择题,随便选个ABC一样这么简单,就好了,谁叫她二十三年来,一直不谈恋爱呢。果然,输就输在经验上。
  所以现在的她,有点剪不断,理还乱。
  她顾不上研究为什么今晚的默默同学全然一副宋氏说客的嘴脸。
  默默看看也是时候了,见好就收吧,逼急了这个外柔内刚的陆潇潇同学,搞不好就弄巧成拙。
  于是,她逍遥自得按时定点地,和高枫先生联手,为祖国电信事业的蓬勃发展小作贡献去了。
  两天后,潇潇实在受不了默默的絮絮叨叨,和非洲巨蚊般反复在耳边萦绕的疲劳轰炸,再加上宿舍也实在待腻了,无可奈何花落去地,怀着侥幸的心理,趁着没课,背起书包,到图书馆去看书。
  早上的图书馆,可能因为很多学生都有课的缘故,人不是很多,潇潇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然后,摊开书,心无旁骛地,开始看书。
  坐了不到十分钟,对面有一个人坐下。潇潇没有在意,她对周围的闲杂人等,向来不甚在意。于是,她继续低头看书。
  过了没一会儿,她就觉得不对了,对面的那个眼神,明明一直在盯着她,而且,那个人面前,一本书都没有。
  她下意识地,一抬头,无可避免地,撞到一双眼睛。
  是宋聿同学的,那双眼睛,仍然是那种倔强,但是略带痛楚和无奈的眼神。
  而且,他仿佛瘦了一些,也憔悴了一些,只是,以往一贯懒洋洋没有什么表情的双眸,此刻正灼灼盯着她,一眼不眨地,就那么盯着她。
  她飞快地埋下头去,心中哀叹,真是太太太太霉了,早知道今天宁死都不出门,老老实实待在宿舍里听默默这个自动自发的雷锋式宋氏后援团一万年不变的慷慨陈辞了,好歹还只是仿若托梦,作不得数,当不得真。
  如今,放着这么大一座本尊在眼前,倒叫她如何是好?!
  而且,这尊神,显然是她自己引狼入室,带进来的,实在怨不得旁人。
  在有计可施之前,她只能低头继续看书,装作完全没看到他。
  但是很快,她就不能再装作无动于衷了,因为,从前后左右四面八方已经扫来了一些好奇的目光,间杂着一些暧昧的眼神和似有若无的窃窃私语,来来往往的人也多半会向他们多扫两眼。
  潇潇再次低叹,谁叫宋同学和她这一年来都实在是太不小心谨慎,太树大招风了呢,枪打出头鸟,再多坐片刻,她笃定,不出半天,D大有关宋聿同学和陆潇潇同学的绯闻就传开了,而且,绝对绝对可以COPY出N多个版本,还都是附带花絮的韩剧式的超长版。
  她自认倒霉,老天爷一定是十分十分鄙视她这一类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人,因此,筛选她为独立样本,施以辣手,严加惩戒,籍此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于是,她别无选择,只得抬头,刚刚开口:“呃――”
  对面的宋聿同学仿佛早就料到一般,一言不发地,推过来一张纸条,潇潇一看,上面龙飞凤舞的一行字:
  找你有事,出去谈。
  潇潇无奈,这儿显然是坐不下去了,再坐下去,她全身上下EVERYWHERE都要被那些无处不在的眼神BURNING A HOLE了,因此,十分顺从地,收拾好书包,站起来,然后,在周围的人群不可避免的注视下,自顾自地,埋头先走出去。
  宋聿跟在后面,也出去了。
  十五分钟之后,两人又来到学校后山那个小草坡。
  随便找了个地方,宋聿拉住潇潇,先展开一方手帕铺好,再示意她坐下。
  两人默默地坐着,良久无言。
  宋聿的眼睛,似是无意识地,平视着前方,一言不发。
  他想起了去年,也是差不多的这个时候,自己翘课来到这儿,无意中听到那个呆呆的韩博士对潇潇表白,结果以彻彻底底的失利而告终,当时自己还仿若旁观者一般,躺在草坡的另一端,完全置身事外。没想到,现在,仅仅相隔一年,这个人,居然就要轮到自己了……
  他的嘴角,第一次地,居然掀起一丝苦笑。
  但是,他决不能认输,他也绝不气馁。
  他骨子里,还是充满了宋家人特有的百折不回的精神气质。
  于是,他转身,看向潇潇。
  潇潇低头,双手下意识地,绞着书包袋子,看着草坡上不复青翠的颜色,对他投射过来的目光,恍若未见。
  宋聿仍然毫不放松地,一直就那么盯着她。
  终于,潇潇无奈地抬起头来,一眼就看到他的眼眸,炙热地,带着浓浓的,说不出来的深情,仿佛,还带有一丝淡淡的忧郁,直直地,看进了她的眼底。
  他就一直这样看着她,紧紧地,毫不退缩地,看着她。
  她一时无措,同样地,在这个小男生面前,又一次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压迫感,还有一丝丝……害怕。她又低下头去。
  一时寂静。
  又过了一会儿,她就听到宋聿低低的,但无限坚定的声音:“潇潇,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的所有,你的一切,我要你,做我女朋友。”声音似是顿了顿,然后,更加坚定地,“我可以让你考虑,但是,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放弃。”
  说着,他站了起来,然后,又补了一句:“我可以等,但是,”他看向潇潇,似是再次宣告,“你要记住,这辈子,你注定,逃脱不开我,我要你做女朋友,要定了!”
  说完,毫不停留地,大踏步转身而去。
  潇潇埋下头去,把头深深地,埋进了膝盖。
  她根本就分辨不清自己心里到底是什么情绪,似是带些恼怒,一些气愤,一些不安,一些无措,一些害羞,居然,还有一丝丝极其微弱的……甜蜜。
  还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这么霸道地,这么强势地,这么毫无顾忌地,跟她这么告白过。

  以退为进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事实证明,陆潇潇同学实在是有些杯弓蛇影地多虑了,老天爷还是十分眷顾她这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心意明显不诚的凡尘俗子,因为,下个周末,导师下令加班加点翻译资料,不得有误,下下个周末,一个大学同学在上海结婚,她和默默受邀联袂出席。一直和高枫两地分隔的默默自是数着日子等了好久,就盼着能和男友小别重逢一下,再加上知道潇潇最近心情欠佳,因此,想方设法也要拖着她去,也好排遣排遣她心中的小小烦恼。
  潇潇左思右想,也只有先这么着了,因此,无奈应允。并且,打电话回去一一告假,好在宋家宽松民主的家风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孝庄和从女士,两人除叮嘱了几句话外,倒并未多说什么。
  放下电话,潇潇松了口气。
  也就意味着,她可以在外面先躲个十几二十天的,暂时不用回宋家了。
  在她还没有想清楚之前,躲得一时是一时吧。
  只是,她忘了,还有一个不定时炸弹在等着她,这个炸弹,就是上次被她险险地,放了一回鸽子的沈寒培沈先生。
  因为,没过几天,这个沈寒培先生,就直接找到学校来了。
  一天晚上,潇潇在宿舍看论文,手机响了,她一看,松了一口气,嗯,还好,是一个陌生号码,犹豫了片刻,还是接了:“喂――”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沉稳而有磁性的声音:“喂,陆潇潇吗?”
  潇潇怔了一下,有点陌生的声音,会是谁?
  对方似是知道她在想什么,笑了一下:“记不得了吗?我是沈寒培。”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我现在就在你们宿舍楼下。”
  潇潇心中又是一声哀叹,本来还庆幸着上天眷顾,这段时间不用回去,宋先生和从女士也就无从下手,对她洗脑灌输旁敲侧击什么的,让她能安静一阵子。没想到,人定胜天,人家现在手上握有尚方宝剑,直接单枪匹马杀上门来对她下战书了。
  一定是她老妈和宋叔叔背后搞的小动作。
  沈寒培继续礼貌地说:“潇潇,你现在方便出来一下吗?”
  说得那么温文有礼,口气含蓄中带着尊重,她纵是十二万分的不情愿,也只得同样有礼貌地:“好吧,请等一下,我一会儿就下来。”
  实在没办法,就走一步看一步吧。
  二十分钟之后,潇潇低着头,和沈寒培先生,在D大校园中漫步。
  夜晚的D大校园,格外静谧安详,因不是周末,学生们大都在教室上着自修,长长的林荫道上,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还多半是一些悠闲自得地颐养天年的老教授们,和一些天真烂漫童言无忌的孩子们,或在散步,或在跑着跳着,偶尔,会有一些骑着自行车行色匆匆的学子们穿梭来去。
  在这个时间段,像潇潇和沈寒培这样似乎很有心情地,悠然漫步的,并不多见。
  但此刻的潇潇无暇他顾,她只是埋头走着,几乎一言不发。
  沈寒培倒也是一副不急不忙,十分有耐性的样子,在她身旁,迈着长腿,安安静静地走着。
  不过,他仍是时不时地,侧过脸来,打量一下潇潇。
  以沈寒培多年来国内外的丰富人生经历,和从小耳濡目染接受的那一套官场哲学,以及亲身体验的商场上的各色人等,自然看得出面前这个陆潇潇同学,表面冷淡而矜持,拒人于千里之外,似乎很有人际交往的自我原则,但实际上,毕竟是一个从未出过校门的学生,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
  再加上她出众的外貌和内敛的气质,宛如一朵空谷幽莲。
  以他广泛的社会关系,见惯了庸脂俗粉,亦从不为所动,而面前这个陆潇潇,自宋从二人婚宴之日起,他就是看中了她的单纯和干净清澈的气质,所以,才不紧不慢地,耐心地,一步一步接近她,一心想要攀折下这朵清高孤傲的小莲花。
  还不惜为她等了将近一年。
  他不是看不出潇潇,迥异于其他女子的,对他本能地有一种抗拒感。
  但是,他可以等。
  或许,这样最终得到的,才更值得珍惜。
  当两人顺着校园里幽静的道路一路闲逛,直到走到一个小亭子旁的时候,潇潇实在有点忍不住了,她抬起头,冷静而不失礼貌地问:“沈先生,请问找我有事吗?”
  她还记挂着自己没有看完的论文。
  沈寒培含笑看她:“没什么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
  这个女孩子实在是很单纯,说起话来也直截了当。
  记忆中,已经很久没有人,特别是女孩子,跟他这么就事论事地说过话了。
  于是,他居然也就难得地,轻松一下,兴起跟她开开玩笑的念头。
  潇潇可是一点都不觉得好笑,她抬头看他,益发坚信自己的最初判断,这个沈寒培先生,看上去温文尔雅,但是,实际上,十分深沉。
  因为在他含蓄内敛的外表下,时不时地,散发出一种略带颓废,和萧索的感觉。
  而他的眸子里,也一直闪动着难以捉摸的,略带笑意又略带嘲谑的神采。
  不知为什么,几乎在同时,她就想起宋聿那还带有些微稚气的,坦然而专注的炙热眼神。
  心中,又掠过一阵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她无言以对,只好又低下头去。
  一时气氛有点尴尬。
  最终,还是沈寒培先生打开了僵局:“潇潇,我能不能提一个小小的建议――”
  潇潇不解地,抬头看他。
  只见沈寒培先生难得地,十分正经地对着她,微笑:“不要总是一副拒我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会让我对自己一直都还蛮有信心的个人魅力,产生从未有过的深重怀疑。”
  潇潇一愕,看着他,一时竟然说不出什么话来。
  沈寒培先生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继续不紧不慢地:“没关系,如果你一时适应不来,我们可以作为普通朋友先处着,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他的声音停了停,很为她着想地,“潇潇,你放心,宋先生那儿,我知道应该怎么说。”
  他都等了快一年了,也不在乎多等一时半刻的,再说,也不能把面前的这个总是低着头,看似柔弱,但其实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一下子盯得太紧,或许,她真的还需要时间来适应。
  果然,没过一会儿,他就见到潇潇有些如释重负地抬头,朝他似是感激地笑了一下。
  他注视着她,也回她以微笑。
  片刻之后,两人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大概是心防有些卸下的缘故,潇潇开始和沈寒培先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话来。间或,沈先生幽默风趣的话语,也会逗得她会心一笑,偶尔,她也礼貌性地说上几句或是应答几句,心情,仿佛也轻松了一些。
  两人快走到潇潇宿舍的时候,潇潇无意识地,一抬头,看到一个人,她的心情,又蓦地沉了下去。
  在通向她宿舍楼的方向,离她大约一百米的地方,赫然站着宋聿同学。
  而且,神情严肃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尽管最近已经习惯了他经常神出鬼没,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的视线所及范围内,但在今天这种颇为尴尬的场合,潇潇也不免一时心头大乱,她只能略略低头,慢慢地继续向前走。
  才往前走了一小段路,从眼角的余光处,她就看到一个人影笔直地,迅速地,从她身旁擦肩走过,而且,仿佛还带有不屑地,颇为恼怒地哼了一声。
  沈先生倒是好像什么都没有察觉似的,继续很自如地,跟她说东道西地寒暄着。
  潇潇只是低头听着,再不说话。
  到了宿舍楼下,两人礼貌作别,然后,沈先生颇有绅士风度地看着她上楼,才转身离去。
  到了第三个周末,潇潇实在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脱了,再加上下午四点半,老王司机已经忠心护主地,在校门口望穿秋水般殷殷等待了,她只好收拾东西,动身回家。
  回到家中,其他人都没见着,她只看到孝庄,和张阿姨。
  孝庄先是心疼地一把抱住她,嘘寒问暖了一通,又逼着她问最近吃了什么什么东西,怎么脸色这么差,然后,忙不迭地,和张阿姨一起去炖十全大补汤去了。
  从进门开始到现在,就一直没看到宋聿同学,她心里,不禁一阵轻松,同时,忍不住地,又有些,说不出的……失落。
  他又……开车出去兜风了?和……
  想到这儿,心中又是一阵说不出的恼怒,居然还有一丝丝细微的……酸意。
  游手好闲的小男生!
  晚餐时间,孝庄和张阿姨将饭菜布好,正在此时,电话响了,潇潇去接,是老妈从珊女士。
  原来,宋先生和从女士这两个年龄加起来足有九十岁的恩爱夫妻,要享受浪漫情调,去看今晚八点最新上档的爱情文艺大片了,随便就在外面吃点什么,晚上不回来吃饭。
  打个电话是为了知会一声。
  也是为了顺便听听潇潇的声音,她知道宝贝女儿今天一定会回来的。
  潇潇暗地里吐吐舌头,又应了几句问话,才放下电话。
  她这个老妈,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以四十多岁的高龄,一旦浪漫起来,还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有的时候,当着大家的面,对宋叔叔说的那些肉麻话,不要说孝庄和张阿姨这两个老古板听得脸色发青,眉头直皱,就连她和宋聿这两个正值青春年华的男生女生,也听得很是别别扭扭地不自在,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还亏宋叔叔听得眉开眼笑,心花怒放的。
  也许,这就是爱情的伟大力量吧。
  不知为什么,她的心底,居然微微叹息了一声。
  转过身来,她猛然吓了一跳。
  因为,她看到一个原本似乎不应该出现在餐桌上的人,正脸上没什么表情地,盯着她看了一眼,然后,懒懒地坐了下来。
  是宋聿同学。
  显然回来很久了,因为,好像已经洗过澡了,穿着家常休闲服,头发还有些湿漉漉的,随随便便地搭在头上,浑身上下看上去格外清爽。
  他坐定后,并没有和潇潇打招呼,只顾埋头吃饭,一声不吭。
  孝庄见惯不惯地,敲敲宋同学的头:“小聿,吃慢点,太快会影响消化。”接着,招呼潇潇,“潇潇,别愣着,过来一起吃饭。”
  潇潇就听到宋同学含含糊糊地似是“嗯”了一声,放慢了吃饭的节奏。
  他对孝庄,不知怎么的,一向很有亲近感,尤胜于对从珊女士。
  潇潇也不知为什么,有些心虚地,看了宋同学一眼,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
  三人开始吃饭。
  餐桌上,潇潇和宋聿都只是低头吃饭,一句话都不说,就只听得孝庄不停地劝他们多吃点,一会儿挟这个菜给潇潇,一会儿挟那个菜给宋聿,不一会儿,两人的碗里,就堆得跟小山似的。
  潇潇和宋聿恭敬不如从命,只得努力地不停地吃,来感谢她的殷切关怀。
  刚吃了一会儿,潇潇就感觉到对面时不时有目光扫来扫去的,但是,每每当她抬起头来,宋同学又只顾埋头专心吃饭了。
  好容易吃完了,帮着孝庄收拾完碗筷,进厨房清洗了一会儿之后,潇潇和孝庄一人分别端了一个果盘上来,果盘里面,是提子,猕猴桃,还有山竹。
  宋聿同学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潇潇将其中一个果盘轻轻放到他面前的茶几上,他恍若未见,既不看潇潇,也不说话,只是定定地,表情僵硬地,盯着电视机。
  孝庄不免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下意识地,又向潇潇瞥了一眼。
  这两个孩子,这些天到底是怎么了?
  趁着宋丛二人不在家,她刚准备开口发问,就看到潇潇垂下眼,对她说:“刘阿姨,我有点累了,先回房间去休息了。”
  孝庄看看宋聿,欲言又止了一下,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嗯,早点睡吧。”她又心疼地看了潇潇一眼,“看你小脸尖的,真是的,喂了这么多年,怎么也喂不胖你,倒是我,重了足足二十斤!”
  说着,不无沮丧地,看着自己早就不复苗条的腰身。
  看着她左转右转地比划着自己的腰,一脸的遗憾,潇潇忍俊不禁地想逗逗她,在她脸上亲热地“啵”了一下,又将脸偎过去,在她脸上来回擦了几下:“胖就胖点嘛,有肉我亲起来才舒服啊。”
  说完,轻笑着,一路奔上楼去。
  孝庄有些愕然地摸脸:“这个死丫头――”
  话未说完,就看到宋聿同学一阵旋风似地从她身边迅速刮过:“刘阿姨,我回房间了――”
  随即也飞奔上去。
  孝庄先是蹙起眉看向宋聿的背影飞快消失在楼梯转弯处,然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片刻之后,眉头慢慢地,舒展了开来。
  这一幕,仿佛有些熟悉。
  想当年,她跟逝去的丈夫,在恋爱之初,只要闹起矛盾来,也是这样的啊。
  只可惜,他去世得太早,孤零零的,留她一人在这个世上。
  她微微叹了口气,眼角泛起一阵泪光。
  潇潇回到房间,刚想关门,但是,紧跟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比她更快地,抵住门。
  她不抬头也知道是谁,继续徒劳地努力着,试图关上门。
  但是,对方纹丝不动,定定地,用脚抵住,仿若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痛。
  最终,她识时务地,放弃了无用功,转身走进房内,站在书桌前,低着头,一动也不动。
  有个高大的人影,走到她身后,然后,也是一动也不动,就那么站着。
  过了好久,潇潇无奈转身,一眼就看到宋聿同学,全无往日的桀骜不逊,神采飞扬,而是专注而沉默地看着她,眼神中,依然是那种说不出的执着,和炙热。
  她又垂下头,不一会儿,就听得宋聿低低的声音:“潇潇,”紧接着,似带些微苦恼地,“为什么,这些天来要一直躲着我――”
  潇潇心头蓦地一软,接着,想起游乐场前那尴尬的一幕,想起小草坡那天之后他带给她的种种困扰,又想起他那天晚上看到她和沈寒培时,面带不屑地,直直走过去的样子,不禁又有些委屈和气恼,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推他走:“你出去――,出去――”
  宋聿就那么一声不吭地,任她推着搡着,快到门口时,他突如其来猛地反身,一把抱住她:“潇潇,我爱你――”
  听到这句突如其来的告白,潇潇一时愕住,任他抱着,竟然不知道怎么反应。
  他把头埋进她的长发中,低低地,在她耳边喃喃细语:“我爱你,我爱你――”
  天知道,他有多爱这个看似柔弱,实际韧性十足的女孩子,这个一度让他冒火跳脚的女孩子,这个给他带来温暖感觉的女孩子,这个总是让他又气又爱的女孩子,或许,在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就悄悄地,不经意地,进驻了他的心……
  他的唇滑过潇潇的长发,轻轻地,一路滑过去。
  潇潇心中震动不已,现在的宋聿,不再是那个酷酷的,冷嘲热讽地整天跟她作对的小男生,也不再是那个似有意似无意变着法子惹她生气的小男生,更不是那个看似表面冷傲实质很是关心她的小男生,而是一个深情款款地,对她坦白爱意的大男孩。
  她感觉到他的手,在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一遍,又一遍,生平第一次,她突然觉得,在他面前,她有一种被宠爱,被呵护的,小女人的感觉。
  但是,几乎是立刻,她体内一贯理智的因子不合时宜地又占了上风,她又开始钻牛角尖,轻轻挣扎:“不行,宋聿,我们……我是你姐――”
  或者,她还没做好接受一个小男友的充分心理准备。
  又或者,宋聿和她的不同成长背景,对她而言,仍不无芥蒂,无法释怀。
  宋聿身体一震,接着,推开她,他的眼底,是深深的愤怒:“陆潇潇,你的心真的是顽石做的吗?”他忍耐地深吸了一口气,“我已经放下了我所有的自尊,鼓起我所有的勇气,来把我的心,毫无保留地掏出来给你看,你就真的这么无动于衷吗?!”
  他转身,向外走,冷冷地说:“或许,你认为那个比你大上五六岁的沈寒培先生比我更适合你,是吗?”
  接着,就重重地带上门,出去了。
  潇潇一怔,她看着那扇被重重关上的房门,她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步步为营
  那一夜,第一次,潇潇辗转难眠,睡得十分不安稳。
  那一夜,她一直在想着,她和宋聿第一次偶然相遇以来的点点滴滴。
  宋聿,那个在路上拉下脸来跟她斗嘴谈判的宋聿,那个绞尽脑汁胁迫她去参加班级聚会的宋聿,那个电影院里无意中丢失的初吻,那个因喝醉酒而显得分外脆弱的宋聿,那个在她晕倒时给她送燕窝的宋聿,那个出游时满头大汗为默默去找医生的宋聿,那个她不喊停,就为她一连弹了两个多小时吉他的宋聿,那个游乐园前霸道的一吻,还有,那个在小草坡上,对她说“你要记住,这辈子,你注定,逃脱不开我”的宋聿……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一度飞扬跋扈,处处和她作对,并且,做事情永远出人意表的小男生,似已不经意中,悄悄地,带着不容她抗拒的霸气,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她的内心深处。
  她再一次,低低地呻吟,并将头埋入枕头中。
  回到学校去,潇潇继续每天上课,或是和默默,或是独自一人,去图书馆,去教室,上自修,间或也去打打球。
  从表面上看,她的生活一如既往地,依然很有规律。
  她和往常一样,有条不紊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她时常和师兄妹们去进行专题研讨,以备论文撰写,她也经常去图书馆,去教室上自修,或是陪默默去看看电影,间或,也会带上相机,陪默默这个摄影爱好者去领略秋天的那种悠扬而温怡的韵味,去欣赏那一景一物中,所蕴透的浓郁的秋色秋香,去聆听那种温润如玉般的秋日私语。
  但是,很明显地,潇潇经常性地,沉思着什么,即便默默和她偶得闲暇,一同出外游玩,到D市南山去欣赏那片红叶如火,层林尽染,诗一般美好的枫林时,一贯深具从女士遗传的浪漫气质的潇潇,对着如斯令人流连忘返的美景,居然也会时不时地,有些心神恍惚。
  与此同时,宋聿同学似是人间蒸发一样,杳无踪迹,不再出现在潇潇她们面前。
  连那个胖胖的小男生姚远也似是看不见了。
  默默直觉有些不对,她几乎是立刻就感觉到了,那个神出鬼没地经常在她们周围晃荡来晃荡去的小宋同学,似乎有好长时间没有看见了,潇潇最近也有些不同寻常地沉默。但是,以她一贯的经验,感情的事,越帮越忙,也越帮越乱,有时候,当作不知道就是最大的帮助,因此,她只是暗地里留意,并不多言。
  又过了两个周末,潇潇又回到宋家。
  宋先生的一个外地客户娶儿媳,以一个成功生意人惯有的排场广开筵席,大宴宾客,他和从女士应邀出席去了。
  而且,晚饭时分,不出意外地,宋聿同学仍然不见踪迹。
  偌大的宋家,偌大的餐桌上,晚饭就她和孝庄坐在一起吃。
  这一顿饭,第一次,潇潇吃得愁肠百转,十分十分地,不是滋味。
  宋聿,宋聿……他到底去了哪儿呢?
  吃完饭,她照例帮孝庄收拾了一下之后,又陪她聊了一会儿天,才各自回房休息。
  回到房中,她看了会儿书,接着,开始听音乐,但是,她的眼前,时不时地,经常晃动着宋聿那个灼灼的眼神,那个毫无顾忌地俯下来的头颅,还有,那双修长的拨动琴弦的手……
  她下意识地,放了那张MEMORY的音乐大碟,然后,一直抱着膝盖,坐在床上,静静地,聆听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突然想起来,要下楼去拿个东西,于是,停下音乐,起身向房门口走去。
  一打开门,她就一愣。
  门外站着一个人,垂着头,静静地立着,一动也不动。
  显然已经站了很久很久了。
  是这些天来,好久不见的宋聿同学。
  他抬起头来,他那年轻而好看的脸上,第一次,带有深深的苦恼,还有一些不知所措:“潇潇,我一个人想了这么多天,但是,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不想你,也没有办法说服自己不来找你……”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定定地看着潇潇,“潇潇,哪怕――你觉得那个叫什么沈寒培的比我合适,”他又深深吸了一口气,“也请你――再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
  潇潇站在门内,看着他,心中一暖,蓦地,泪水不自禁地,又滑下眼眶。
  宋聿有些惊惶失措,从他跟潇潇认识以来,他还从来没看见潇潇掉过眼泪。
  他快速地,将潇潇拥进房内,关上房门,然后,环住潇潇纤细的身体,将她拥入自己的怀中,他的下巴抵住了她的额头。
  潇潇听到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良久无言,两人就那么站着。
  接着,潇潇就听到他小心翼翼,但是温柔无限的声音:“潇潇,我的初吻给了你,我第一次喝醉酒是为了你,第一次吃醋是为了你,第一次让我有那种很温暖很温暖感觉的女孩子是你,第一次正式约会的女孩子是你,第一个打我的女孩子也是你,还有,我第一次爱上的女孩子,还是你――”
  然后,又听到他低低的声音:“所以,潇潇,不要在意我比你小,不要想太多,试着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潇潇心中深深感动,没想到,这个一贯高傲,不肯低头的小男生,居然有如此细腻宛转的心思。她一时怔住了。
  看潇潇没有反应,他的声音顿了一下,接着,有些艰难地:“我知道,我没有那个韩博士那么高的学历,没有情人节那天在那家肯德基坐着的男人看上去那么成熟,”他咬着牙,有些艰难地,继续往下说,“也没有那个叫什么沈寒培的那么事业有成,但是,潇潇,相信我,我对你是真心的……”
  他看向潇潇,她仍然低着头,一直一直都不说话。
  他又动了动嘴,欲言又止,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
  又是一小会儿沉默。
  最终,潇潇就听到他无限低沉而沮丧地,“如果,你实在――”
  潇潇看着这个一贯都那么不可一世的小男生此刻这副诚惶诚恐垂头丧气的模样,不由又感动,又想笑,但是,她吸了吸鼻子,微带指控地,截住他的话:
  “你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一见面就跟她结下偌大的梁子,此仇不可不报。
  毫不犹豫地:“我改。”只要潇潇高兴,这个小CASE。
  “你不好好上课,到处乱晃。”现在,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那时候,这个宋同学绝对是有意翘课,一天到晚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还是飞快地:“我改。”这个也好办,反正整天费尽心思掐着钟点晃来晃去,倒也真的满辛苦的。
  “你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一起去武夷山玩那次才发现,这个小男生刷起卡来,成千上万的,眉头皱都不皱,就连买个矿泉水,也要挑三拣四地挑剔半天,这绝地绝对不是一个好习惯,要知道,她心目中的MR.RIGHT要能跟她同甘苦共患难才行。
  依然很快:“我改。”这个也没问题。只要潇潇开心,以后钱全交给她管,反正她学的专业就是管理,这个年头,人才最贵,绝对绝对不能浪费。
  “你老是带女孩子出去兜风。”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到处沾花惹草,一天到晚电话响个不停,说她心里没有酸意是不可能的,而且,绝对还不止一点点酸意,尤其是这两天,她心里的酸意一直如黄河水般泛滥。
  极其迅速地:“我改。”还不是被她气的!而且,那些电话还不大都是幌子,一出门后,他就找各种理由甩掉,跟姚远之流的同学朋友们出去闲逛去了。但是,事关男子汉大丈夫的尊严,宁死不能跟她坦白交代。
  还有――“你老对我动手动脚。”偷吻她,抱她,或是时不时突袭她,都不是一个和谐社会中的优秀合法公民应有的行为举止。
  抱着她的身体似是僵了一下,然后,半晌无言,又过了老半天,仍无动静。按潇潇的合理推断和一直以来的亲身体验,五、四、三、二、一,对面的这个宋同学该发火了,但是,当她偷偷地瞥过去一眼时,就看到那个人神色古怪地,带有几分忍耐地,似是脑海里天人激战了很久地,又过了老半天,低低开口:“我改――”不了。
  抱歉,就这一点,他改不了,绝对改不了。
  但是,他前一阵子悄悄摸摸拿回来恶补的书上不是教过,女孩子要好好哄的嘛。
  现在,先哄着她,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咦,以后――
  他身体猛地一震,轻轻推开潇潇,接着,又将她的双臂紧紧圈住,他的眼底,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狂喜:“潇潇,你是说――”
  她――愿意做他女朋友了?宋聿乐得几乎不知今夕是何夕般,晕陶陶的。
  潇潇微微一笑:“傻瓜。”然后她又补了一句,“那天在KFC的,是我大学同学,人家现在已经结婚了。”
  爱吃飞醋的小男生,怪不得那天喝得烂醉。
  宋聿狂喜之中,不禁又要把潇潇揽入怀,潇潇敏捷地,一下跳开:“慢着,我还有话要说。”
  她才不要这么便宜面前的这个小男生。
  宋聿有些挫败地叹了一口气,禁不住头痛:“说吧――”
  他就知道,以这个虽然实战经验十分欠缺,但理论知识历来颇丰的陆冰山一贯以来的个性,怎么会这么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折磨他的机会呢。
  可是,谁叫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作茧自缚呢。
  果然,对面的潇潇先是略带狡黠地一笑,然后,正色道:“在家里,暂时,不许让你爸爸和我老妈看出来――”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及此,特别是一想到宋致山先生看上去温和,但眼光颇为锐利的那张脸,她心里总是有一种有些微不安的感觉。
  接着,她又补充:“在学校,你的行为举止要有分寸,半个月最多出去约会一次,公共场合不许对我动手动脚……”滔滔不绝说了一大堆之后,想了又想,她还是又补了一句:“还有,给你半年的实习期,如果这些毛病改不了的话,”她盯着宋聿那张显得有些紧张的脸,拖长腔调,“那么――”
  宋聿瞪着她,咬着牙:“我一定,改――”
  潇潇吐了个舌头,偷笑,嗯,见好就收吧,可别把对面这颗已经即将一触即发的炸弹引爆了。
  宋聿痴痴地看着她那顾盼倩兮,轻颦浅笑的脸庞,情不自禁地:“潇潇――”
  潇潇看到他那副样子,有些害羞,嗔他:“干嘛……”
  话未说完,就被他一把拉入怀中,深深吻住。
  潇潇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重重的,不规则的心跳声。
  又过了半天,宋聿轻轻地,松开她,然后,在她额头吻了一下:“潇潇,早点睡,晚安。”
  接着,快速地,几乎是飞奔了出去。
  这个小男生,刚约法三章就不遵守!潇潇羞恼之余,还有些莫名其妙,后面又没有老虎在追,他跑那么快干嘛?
  隔壁房间的宋聿关上门,倚在门背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天哪,再跟潇潇多呆一分钟,对他来说,都是一种难耐的折磨。
  然后,他的嘴角,扬起了抑制不住的笑意,潇潇,终于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了!
  他背靠着门,继续无可抑制地笑着。
  潇潇和宋聿都不知道,正当宋聿神色古怪地,跑出她的房间的时候,孝庄刚好走上楼梯拐角处,准备给潇潇送夜宵,把这一切,都尽收眼底。
  她当即不动声色地,端着夜宵,又下楼去了。
  姚远同学又一次百年难得一遇地敏感发现,最近的宋聿同学实在心情好得出奇。
  比连中三期500万大奖,并意外抽中一栋超级豪宅,外带手上全部股票连续三季度都涨停板还要开心。
  现在的他,悄悄打量着坐在他旁边的宋聿同学,才下课五分钟不到,他已经趴在那儿,痴痴呆呆地笑了不下四十次了。
  他皱起眉头,回忆起宋聿同学最近的种种反常举动。
  以往难得出现在教室的他,最近居然每天,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地,无论什么课都在众人的诧异目光下准时出现,而且,必定拽着姚远坐到前三排,认认真真上课,仔仔细细记笔记,不仅让姚远立时三刻有了极为严重的下岗危机意识,而且,凭宋同学过人的天资,和现如今给老师们留下的浪子回头的极为美好的印象,以往综合测评稳居专业前五的宋聿同学,似乎很快就有望取代他们的丸尾班长,跃居首位了。
  惹得因外形气质均酷似樱桃小丸子班上的丸尾同学,并因而得此雅号的那个叫作王荛的小男生,时不时不由自主地,躲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推推他鼻梁上厚厚的眼镜,顾影自怜地,喃喃自语:“宋聿同学,你一定是故意的,总而言之,我说的没有错吧――”
  本来嘛,家里先天性条件好一些,再加上出手大方,得众人拥戴一些,旁人也羡慕不来,但是,居然后天性地,也跟他来抢这个得之不易的,他日日头悬梁椎刺骨才如履薄冰坐上的龙头宝座,宋聿同学,你根本就是故意的!
  并且,姚远发现,宋聿同学尽管依然颇具孟尝遗风,出手依然大方豪爽,但是,对班里同学的态度明显友善了很多,不复以前那种懒洋洋,爱理不理的模样,居然也逐渐开始有说有笑地在课间跟大家讨论CS里的种种技术性问题或是参与班级活动到哪儿玩的大讨论了。要知道以前在课间,对众人的打打闹闹和热烈讨论,他通常只是翻翻白眼,就倒头趴在桌上补眠,上课铃打了都不见得愿意睁开眼。
  此外,在三不五时地一起结伴出去打打牙祭的时候,他很疑惑地发现,宋聿同学也不再矿泉水非依云不喝,咖啡非蓝山不饮,吃东西明显popularize了很多,而且,迥异于以往的,事先会礼貌地征询他的意见,即便有一次,他提心吊胆地说附近好像有一家酸菜鱼店价廉物美,原本都提前做好了看到他那副突然间说拉就拉的晚娘面孔的充分心理准备,谁知道宋同学竟然很愉快地就答应了,而且吃完后居然都一直是一副兴致勃勃回味无穷的样子。
  ……
  他照例又摸了摸下巴。
  这次,他有100%的把握,宋聿同学最近的心情大好和脱胎换骨般的奇迹转变,绝对绝对与他的冰山姐姐脱不了干系。
  但是,上次从武夷山游玩回来的时候,他的默默干姐姐在下飞机的一霎那,颇有预见地赠给他四个字的临别箴言:不要添乱。并再三叮咛要他务必牢记。
  他一向对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经常在路上碰到或电话联系的,一方面对他耳提面命严加管束,一方面又对他问寒问暖关怀备至的干姐姐既敬畏又颇有亲切感,尽管心里的的确确冒出了无数的十万个为什么,他还是很努力地,约束住自己,不去添乱,也从不主动向宋同学询问什么。
  好在,没过多久,就有人来向他这个狗头军师咨询了。
  这个人,当然是宋聿同学。
  而且,隆而重之地,把他请到了好久都没去过的校门口那家咖啡馆里,盛情邀请他继续去喝那里的牛奶共香精一色,MONEY与泪水齐飞的咖啡。
  他也一直很怀念上次那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欣然应约。
  宋聿和姚远两人坐定后,各自品茗。
  过了一会儿,姚远从咖啡香的陶醉中回过味来,才发现宋同学似乎已经好久没说话了,因此,有些疑惑地抬头,就看到宋同学正若有所思地,似看非看地对着自己,脸上居然还浮现出一丝丝略带诡异的微笑。
  因为,就在此刻,宋聿同学的心里,别提有多愉快了,因为他的冰山姐姐陆潇潇,在他软磨硬泡了将近一个月后,终于答应,本周六下午,跟他,单独地,正式地,第一次――出来约会了。
  他应潇潇的郑重要求,不能跟任何人说,那么,就在肚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对着自己说,越说越开心,越说越高兴。
  呵呵呵呵,原来那些他悄悄摸摸拿回来的书上说得都不尽然准确,原来电视上看到的也有些不太靠谱,原来――谈恋爱是这样子的啊,就算潇潇命令他这个,命令他那个,甚至有时候不给他好脸色看,但他的心,仍时时刻刻都像是漂浮在半空中的云朵,晃晃悠悠的,无比地轻松,惬意,而愉悦。
  他嘴角的笑意越发地深了。
  姚远看着,有些奇怪,开口唤道:“宋聿――”
  宋聿像是猛然惊醒了过来,朝他歉然一笑:“不好意思,我想事情,有点走神了。”
  姚远有些别别扭扭地点点头,他还不太适应面前这个通体上下礼仪周全得无可挑剔的宋聿同学。
  片刻之后,他就看到宋聿目光炯炯地看向他:“姚远,帮我个忙,我有事情要问你,但是,你必须要替我保密。”
  其实,他对姚远同学的道德操守一向倒还是满放心的,但是,事关重大,不得不额外多叮嘱一句。
  果然,他就看到姚远有些委屈地嘟嘟囔囔:“你的事,我什么时候给你说出去过了……”
  人家根本是憋在心里都快把内脏憋伤了好不好!
  宋聿又似带歉意似带安慰地冲他笑笑:“我知道,但是,因为对我来说实在太重要,所以――”
  姚远的好奇心立马被吊得高高的:“什么事什么事,到底是什么事情啊?”
  自大一入校以来,认识这位宋聿同学也有两年多了,说起来也算知交好友,还真的从没见到过宋同学这副郑重其事的样子呢!
  只见宋聿十分十分诚恳地,姿态放得很低地:“姚远,你知不知道,跟女孩子第一次正式出去约会――去哪儿比较好?”
  姚远“噗哧――”一声,口中咖啡喷出老远,不仅桌上一片淋漓,就连对面的宋聿同学身上,亦不能幸免。
  但是,这一次,他不无惊骇地发现,宋聿同学居然眉头皱都没皱,只是拿出餐巾纸象征性地擦了擦,便重又专心致志地盯着他,脸上一副静候指教的专注神情。
  姚远张大嘴巴,他今天――没有重听,也没有幻听吧?而且,他歪歪脑袋,努力算了算日子,再算了算,还是确信,今天离上一个,亦或是下一个愚人节,都还早着呢!
  一向一向被公认为系上最有女生缘,也当之无愧于此定论地,身边女生如飞蛾扑火般,来来去去不计其数的宋聿宋同学居然问他,第-一-次-约-会-到-哪-里-去-?
  他突然觉得有些滑稽,感觉就像一个大学教授问一个小学生:“请问,这个高阶函数应该怎么解?”
  但是,他不敢笑,也不能笑,因为,对面的这个教授级的情场高手,其情之殷殷,其意之切切,上天可鉴,极其可鉴,绝对可鉴。
  他只得装模作样地,又摸摸下巴。
  他这个还从无福份上爱情沙场历练过的小小新兵哪里知道啊,但是,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约会嘛,还不就是那几个地方――
  “餐厅啊。”他耸耸肩,是人都要吃饭的,边吃边聊,进展应该更快一些。
  “不行――”宋聿一口否决,上次那家法国餐馆带给他的伤痛还历历在目,每次路过都恨不能绕道走。
  那么,“公园啊游乐场啊什么的。”很经典的地方啊,一向是电影迷的姚远犹记得里面一些经典场景,那些曲径通幽的树林,烟波潋滟的人工湖,或是浪漫的旋转木马,等等等等,直让人心生无限向往,而且,但凡国内外文艺大片里不都这么演的吗。
  “不行――”那是一个差点让他前功尽弃,同样带给他极其不愉快回忆的地方。
  还有,“带她去看恐怖片啊,说不定,她一紧张,就会――”姚远内涵颇丰地呵呵笑了起来。
  “也不行――”还叹了一口气,这一招他早就用过了,对那个天赋异秉的陆冰山,一点用都没有。枉费素有洁癖还极其怕热的他,大夏天的,驻扎蹲守在那个又小又破又没有空调的碟片店里那么多天,差点全身上下都长满了痱子。犹记得当时,那个胖胖的长得很像范伟,口才也不逞多让的店老板还口沫四溅地夸下海口,说他们家的恐怖片品种之全,内涵之惊世骇俗,场景之精彩绝伦,找遍D市也找不到第二家,根本就是骗人的!!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所提的狗腿建议统统被打了回票,姚远挠挠头,实在没辙了,他也叹气,突然,想到了什么,有些小心翼翼地:“宋聿,到底是哪家的大小姐,这么难伺候啊?”
  根据他一直以来的观察和推断,唯一可能的人选,似乎就是陆潇潇师姐,但陆师姐看上去那么一副温文高雅有涵养的淑女模样,跟这个宋同学只字片言中勾勒出来的人物,好像完全搭不上边靠不上谱啊。
  就只看到宋聿同学似有些恼羞成怒地,瞪着他:“叫你帮忙想想,你就只管想,问这么多干嘛?!”
  姚远反倒释然地点头,直到现在,这个宋聿同学才总算正常一点。
  这种说话口气和肢体动作,才是他一向所熟知的宋聿同学。
  于是,他继续尽心尽力地,安坐不动,陪公子读书。
  又枯坐了好久,两人继续冥思苦想中。
  突然,姚远脑海里灵光一现:“宋聿,还有一个地方――”他打赌宋同学一定会感兴趣。
  宋聿抬起头,有点紧张地看着他。
  姚远又喝了一口咖啡,清清嗓子,卖关子似地,老半天,在宋聿同学明显已经越来越不善的逼视目光下,才慢条斯理地:“D市南山最著名的情人谷你忘了?”
  事实上,他也忘了,还是突然间,想到大约在一年前,他偶然间看上了一个外语专业的女孩子,死缠硬磨要求约会,人家当时倒是答应得好好的,到头来,却还是放了他鸽子,当他事后咽不下这口气去质问对方时,人家女孩子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俏脸微仰下巴微抬理直气壮地告诉他:“有人比你早一步,约我去情人谷了――”
  一副将情人谷看得如同迪拜那家举世唯一的帆船形六星级饭店般神圣的模样。
  一听此话,宋聿居然也摸了摸下巴。
  是啊,D市情侣们的天堂,青山绿水的情人谷,无数神仙眷侣们心目中的圣地,他怎么就忘了呢!
  该死该死,都怪最近乐晕了,一直都有些心神恍惚的,而且,还真的,从来没去过,所以,居然想不起来。
  于是,姚远很满意地看到宋聿同学两眼放光,极其兴奋地伸出手来,紧紧握了他一下:“谢谢你,姚远――”接着,就向外奔去,当然,顺便还是把帐给结了。
  姚远还来不及把想要说的话说完:“宋聿,你还没告诉我――”
  宋聿同学早就奔出门外,踪迹全无了。
  姚远叹了口气,又挠挠头,这个宋同学,不谈恋爱则已,一谈就如此惊人,实在是太恐怖了。
  不过,到底,宋同学要和谁约会呢?
  最最最可能雀屏中选的,应该是……陆师姐吧?但是,根据他刚才的话,又不太像啊。
  想得脑袋都快破了,和上次一样,他也还是想不出来个子丑寅卯。
  算了,还是喝咖啡吧。

  旗鼓相当
  这个周末,宋聿同学终于如愿以偿地,将潇潇约到了D市鼎鼎大名风景优美的情人谷。
  情人谷是D市南山里的一个凝翠聚绿的小山谷,原本由于谷中林海连着竹海,峡谷接着山湖,外来人进去后很难走出来,因此人迹罕至,后来因一次偶然际遇被发现,久而久之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山清水秀的小山谷就成了情侣们的天堂。
  而且,她也果真是名不虚传,一入而令人忘却尘世喧嚣,不仅在入口处有几处乡土味十足的,供游人小憩的造型朴拙的杉皮茶亭,谷内更有铁索桥,相思林,沉香亭等精巧的景观,宋聿牵着潇潇的手,两人一路逛过来,最终,一个人迹罕至的小巧玲珑的铁索桥旁,两人相互依偎着,坐了下来,桥下流水潺潺,桥上山青水绿,蝶儿翩翩起舞,也不知桥上依依垂下的是一种什么花,细小的花瓣随着微风慢慢地一瓣一瓣地洒落在桥上,馨香淡雅,俨然是一段难得的逍遥香径。
  宋聿和潇潇都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欣赏着周围,看着一群一群的小鸟在枝头上呢喃细语,看着阳光在杂木林间洒下,映得满地是斑剝的绿荫,看着常年不断的流水,湿润着整个山谷,看着长满青苔的石头,盆景一般地点缀在溪水中。
  一时间,恍若来到了仙境,心中都是一片静谧。
  两人时不时地,相视一笑,宋聿半搂着潇潇,他的脸贴着她的秀发,心中,是无限的满足。
  突然,他好似想到了什么,从袋中拿出一个扁扁的小盒子,颇有些忸捏地,放到潇潇掌心:“潇潇,送给你。”
  潇潇睁大眼睛,有些不解,但还是接过来了,盒子上雕着纹饰,造型十分典雅精致,打开一看,是一个镶钻的,同样精致的镯子,显见价值不菲。
  她有些奇怪:“干嘛送我这个?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买的吗,这个大手大脚的小男生!不是告诉他不要乱花钱,尽管心里有些甜蜜,潇潇还是有些不高兴,于是,她微微嘟起嘴,瞪着他。
  宋聿也毫不示弱地,同样瞪着她,而且,脸渐渐开始往下拉,显然有几分恼火:“陆潇潇,你是说真的还是假的――”
  潇潇看势头不对,有些胆怯地举起一根手指在他眼前晃晃,但还是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无辜地看着他:“干嘛这么生气,我是真的不知道啊。”
  宋致山先生一行从欧洲回来的那天,晕头转向的她,脑子里一片昏昏沉沉,几乎什么都没听,也什么都没看,完完全全地,不复记忆。
  宋聿有些挫败地,低低呻吟:“陆潇潇,总有一天,我要被你气死。”
  刚一说完,他就俯下头,重重地,惩罚性地,吻住她。
  等到他放开潇潇的时候,潇潇已经几乎不能呼吸了,她瞪着他,现在这个小男生是越来越大胆了,根本不把她的约定放在眼里。
  她刚想说什么,宋聿伸出手,轻轻覆住她的唇,然后,在她耳边轻声说:“潇潇,这是我送你的第一份礼物,答应我,一定要好好保管它。”
  他的神情,带着从未有过的郑重。
  潇潇有些踌躇,这个镯子,看上去――很贵重耶!
  可是,她看向宋聿,后者的眼神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严肃,执着,还有一丝丝,紧张。
  潇潇微微点头,手中握住那个盒子,依偎在宋聿的身旁,心中一片甜蜜。
  渐渐地,在宋聿的持之以恒的软磨硬泡下,潇潇开始差不多每周都小心翼翼地,避开闲杂人等,和宋聿在外面约会了。
  约会的地方,也真的无非就是餐厅啊,公园啊,游乐场啊,电影院啊什么的。
  对正处于甜蜜热恋中的小情侣们来说,无论在哪儿约会,其实还不都一样。
  有一次,他们又去了那家不甚知名的小小电影院,只不过这次,看的不是恐怖片,而是一部同样不甚知名的爱情文艺片,看了不到十分钟,潇潇正在吃着薯条,看着大银幕,就看到宋聿同学的身体突然倾了过来,然后,低低地,似是略带恼怒地叫了一声:“陆潇潇――”
  她一惊,条件反射般转过脸去,就看到一双略带笑意和淘气的亮亮的眼睛,然后,一个唇,飞快地,在她的唇上刷过。
  她蓦地反应过来,看着宋聿,又好气又好笑。
  这个小男生!
  有一次,他们去逛公园,出来之后,两人闲来无事,悠闲自得地,在D市最有名的一条步行街里,边逛边聊天。
  无巧不巧地,在一家书店门口,居然碰到一个人,而这个人,还是潇潇认识的熟人。
  D大声名显赫的国宝级人物,称得上是D大的SUPER STAR的,教应用统计学的Professor杜。
  Professor杜对这个秀外慧中的,从本科开始就上过他的课的,同样也算得上是D大名人的陆潇潇同学自然知之甚多,且一向颇为赏识。
  于是,他破天荒地,提着手中刚买的书,就站在步行街的街头,拨冗和她闲聊了几句。
  他自然也注意到了,站在潇潇身旁的,这个高大俊挺的,貌似护花使者的宋聿同学。
  就只听得他笑眯眯地:“陆潇潇,这位是……”
  颇有几分暧昧的老顽童式的表情。
  潇潇有些窘,看看宋聿,后者脸色虽不动声色,但他的手,暗地里更紧地牵住了她的手。
  她只好有些脸红地开口:“呃,杜教授,他是……”
  话还没说完,只见Professor杜以一副“其实我什么都知道”的神情,摆摆手,宽宏大量地说:“哎呀,潇潇同学,谈个恋爱很正常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接着,仔细打量了宋聿一眼,微微一笑,“嗯,不错,小伙子长得还满精神的。”
  宋聿第一次觉得,这个自他进校以来就久仰大名的,路上也偶遇过几次的,在D大名气绝对响亮过校长的,外形气质都酷肖爱因斯坦的姓杜的小老头,倒也还满可爱的。
  但是,两秒钟之后,他就毫不犹豫地推翻了刚才的观感。
  因为Professor杜哪壶不开提哪壶地,上下打量了他半晌之后,似是蹙了蹙眉,对他语重心长谆谆教导地说:“小伙子,能找到陆潇潇同学做你的女朋友,真是你的福气啊,你要好好加油哦。”然后,又上下打量了一眼宋聿,想了想,接着发问,“看着挺年轻的嘛,在读研几啊,不是商学院的吧,怎么好像从来没见过你啊?”
  潇潇偷偷瞥了一眼宋聿,他的脸已经开始有向下拉的迹象了,正在此时,杜教授的电话响了,就看他一边接一边应声诺诺:“马上就去马上就去……”
  放下电话,冲他们笑:“完了完了,忘了去买菜,老婆发火了,下次再聊啊――”
  说完,动作十分迅捷地,一跑三步远地,离去。
  潇潇和宋聿有些愕然地,看着他瘦小的身躯,越跑越远。
  两人都忍不住笑,这个杜教授,还真是个童心未泯的――活宝。
  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潇潇,虽然千般掩饰,万般小心,但是,那种深入骨髓的甜蜜和欣喜,是瞒不过向来观察力细致入微的亲亲室友默默同学的。
  某一日晚上,自修结束在校园里面闲逛了一圈之后,宋聿跟往常一样,不顾潇潇反对,执意护送她回宿舍,看着她上楼,才离去。
  等到潇潇一推开房门,就看到默默同学端坐在正对着门口的椅子上,脸上摆着一副史上最恶的晚娘脸孔。
  她当然是吓了一大跳。
  只见默默哼了一声:“陆潇潇同学,怎么,终于舍得回来啦?”
  潇潇有些心虚,只好尴尬地笑。
  她都一直还没好意思把这件事告诉一直跟她无话不说,有过命交情的默默呢。
  谁叫她找了这么个小男朋友呢,真教她左思右想,都不知道怎么开口承认才好。
  默默又哼了一声:“当然了,现在的陆潇潇同学,开心都来不及了,哪里还把我这个闲杂人等放在眼里啊。”
  说着,站起来,面无表情地,绕过潇潇,就要向外走。
  潇潇心中暗叹一口气,凭着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她当然知道面前的这个看似忠厚老实实质狡猾透顶的默默同学是在故意整她,但是,谁叫她理亏在先呢?
  她只好伸出手拉住那个装腔作势要往外走的人:“好吧好吧,我承认了,我和宋聿……在谈恋爱。”说到最后,从脸一直羞红到耳朵根后。
  默默挑挑眉,转身,不出意料地看到潇潇这么多年来难得的无处躲藏的窘态,还真是我见犹怜呢。
  她也就卸驴下坡地,见好就收,但是,口气仍然有些不善:“哦,这么大的一个新闻,而且,新闻主角还天天都在我身边,怎么我好像知道得比D大80%的人都要晚啊?”
  潇潇更是羞得无地自容。
  要怪就怪这个宋聿宋同学,还真是的,和她老妈从珊女士如出一辙地,不谈恋爱则已,一谈就极其极其惊人。潇潇对他的约法三章,他只是象征性地遵守了几天,没过一阵子,就原形毕露。
  潇潇一早就跟他约好,在学校,不许太接近她,当默默和她同进同出时,他倒的的确确守约得很,几乎不见踪影,但是,每每,当默默有事,她独自一人去上自修时,没坐上三分钟,宋聿同学必定会在她前后左右,相隔不到三米的地方出现,然后,书也不看,就一直盯着她,仿佛她脸上有着大大的斯芬克司之谜。直到潇潇又羞又恼地,狠狠盯他一眼,他才如梦初醒,装模作样地看上几页书,再然后,依然如故,还悄悄地,时不时地,递给她一些巧克力之类的小零食,让潇潇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最后,当潇潇实在不堪其扰,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宋同学总会在同一时间,比她更快捷地收好书本,跟在她后面,一同离开。
  而经常性的,当潇潇跟默默在食堂吃饭,去打打球,或是去听讲座的时候,他倒是很知趣地,从不过来打招呼,但是,跟那个叫做姚远的小男生,鬼鬼祟祟地,总在不远处晃荡,每当她目光扫视过去的时候,他立刻低头,假装看不见,让她气又不是,笑又不是,十分无奈。
  后来,实在没办法,潇潇只好提出了一个折衷意见,那就是:每天晚上,潇潇陪他一起上自修,顺便督促他学习,其他时间,非有要紧事,不得无故在潇潇面前乱晃。
  宋聿等了老半天,等的就是这句话,他十分愉快地答应了。
  于是,每天晚上,潇潇都找各种理由,推掉默默的自修和其他邀约,默默似乎也不以为意,从来也不多说什么,让潇潇得以很顺利地,人约黄昏后。
  每每,当她和宋聿上自修的时候,这个小男生,倒是不再有其他什么动作,安安份份地,坐在她身旁看书。没过多长时间,潇潇就发现,这个貌似什么都漫不经心的小男生,其实骨子里深得宋致山先生的真传,做什么事都不动声色地,一刀下去,切中要害。
  也没见他怎么好好看书,CET-6不声不响地,居然还考了个优秀,倒让她这个曾经一度还颇有优越感的小老师心里都有些酸溜溜的。
  想当年,她可是经过了很艰苦很艰苦的努力,才考到优秀的呢。
  就看旁边的这个小男生悠闲自得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书,时不时还抬起头冲她嬉皮笑脸一下,但潇潇笃定,他那个复印机似的脑子,该看该记的,绝对都看住记住了。
  每晚自修过后,就是宋聿同学全盘主导的时间了,他总是牵着潇潇的手,带着她在校园里面到处闲晃,不到晚熄灯时间不归,且誓有将D大校园每一寸土地都盖上“宋聿到此一游”戳记的远大目标和宏伟抱负。
  很快潇潇就惭愧地发现,说起来在D大待了这么多年,她对D大的真正了解居然还真不如这个晚她三年进校的宋聿同学。
  就听得他边气定神闲地牵着她的手漫步,边仔仔细细地给她介绍掩映在绿荫丛中的,潇潇从来也没注意过的那些边边角角地带的显然年代已经久远的从来都是门扉紧锁的小楼房,这栋是赛珍珠女士住过的,那栋是孙中山先生小憩过的,还有拉贝故居之类的,然后,这棵青松是金庸先生栽下的,那株雪柏是杨振宁先生种植的,诸如此类,等等等等,D大百年来的沧桑诚朴的历史,籍着夜色掩映下的校园美景,在他的口中娓娓道来,立刻变得生动鲜活起来。
  看不出这个曾经一度被她断定校园生活只是他丰富多彩人生旅途中微不足道的小小点缀的小男生,居然还有深藏不露的这一手,心思如此细致地,对D大的历史和校园如数家珍,了若指掌,倒叫潇潇不得不刮目相看。
  此外,她也很快发现,宋聿同学的爱好十分广泛,至少,宋同学的生活,比起一向在从女士威逼下循规蹈矩的陆潇潇同学,要多姿多彩多了,他喜欢音乐,颇通音律,他爱踢足球,爱打篮球,算得上是球场上的一员骁将,另外,两人聊多了,潇潇发现,他看过的中外名著居然似乎也不见得比她少,而且,一起去观赏过几次美术展览后,潇潇更是有几分惊骇地发现,宋聿同学的美学鉴赏水准,堪称潇潇从小到大见过所有人中的THE TOP ONE。
  总而言之,这个看上去总是有些吊儿郎当的小男生,实实在在是有些――人不可貌相。
  怪不得这个小男生一贯以来对周遭所有人事均是挑剔异常,其来有自。
  但是,同样很快地,潇潇就发现这位宋聿同学,毕竟是个小男生,本质上,不可避免地,还是有些幼稚。
  因为,偶尔,那位十分有耐心,韧性显然也颇佳的沈寒培先生,仍然会时不时地,打个电话或发个短信过来,关切地询问一下潇潇的近况,鉴于沈先生的确只是单纯的关心,并未涉及其他,潇潇每次都很有礼貌地应答,但身旁的这位宋聿同学,或是如猎犬般将耳朵竖得直直的,或是眼睛紧紧地盯着她的手机不放,又拉不下面子来查看,总之,最终结果就是鼻子里重重地哼一声,面色十分不豫,要别扭外加赌气上好半天。
  他这种幼稚的行为举止,让潇潇颇有些无可奈何。
  此外,还有一次,一天晚上,当她和宋聿在校园里的那条长长的林荫道下牵手漫步,间或闲聊几句的时候,又一次,重遇故人。
  自然,还是那个韩博士,就在十米开外,向她这个方向走来。
  韩博士的臂弯里,仍然挂着那个相貌颇为甜美的小女生。
  自然,此次还是韩博士先看到她的,但是此刻,韩博士的注意力显然不在她身上,只见韩博士的眼睛直勾勾地,直如胶在宋聿脸上般,目不转睛地,像勘探石油一样层层推进,直将他看入骨髓。
  然后,一脸鄙夷地,鼻孔有如军队里百人大食堂里的特大号烟囱,持续不断地,向天喷出冲天白气。
  潇潇一如既往地以不变应万变,当他不存在,不动声色地,只管平静走路。
  宋聿同学可就没这么好的涵养了,他对这个呆呆傻傻,且心胸狭窄的韩博士素来好感全无,尽管因为这个韩博士的存在,无心插柳地帮他赶走了很多潜在的苍蝇,但是,一想到这么多年来,潇潇的大名要被迫跟这么一个路人联结在一起,他的心里不免就有些酸溜溜的。
  况且,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他在潇潇潜移默化下,都已经打算以平常心来看待这个路人甲了,这个路人甲还不知趣地闪一边该干嘛干嘛去,居然还有心当面挑衅,简直岂有此理!
  因此,他毫不示弱地,恶狠狠地盯着那个显然色厉内荏,在他的凌厉目光逼视下已经有些微瑟缩的韩博士,顺带瞄了一眼旁边那个似乎还不知发生了什么状况,眨巴着眼有点不知所措的小女生,正待出言嘲讽几句,潇潇拉拉他,他回头看看潇潇十分平静的眼神,想想,终于还是忍住了。
  便宜你了,臭博士!
  于是乎,现在的陆潇潇同学,在宋聿同学此前无数次的连累下,已经被这个绵里藏针的默默同学险险逼到了悬崖峭壁边上,她看着默默同学那副肯定已经对着镜子彩排过无数无数遍的后妈面孔,暗暗地叹了一口气。
  怪不得当时那么爽快地放她出门,现在看来,绝对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人家在这儿等着她呢!
  让她还能怎么说啊,潇潇只能也将功赎罪地尽力配合,披挂上阵,扮演一个被虐丫头的无名小角色了。
  于是,她唱作俱佳地一把扑到默默身上,把一直硬撑到现在的默默很是吓了一大跳:“大人饶命啊,小的知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555555……”
  默默倒是再也撑不住了,不由得笑:“我真是服了你了,跟你那个宝贝小宋同学在一起,其他什么都没学到,这种小人招数,倒是一学就会。”
  接着,她用手指戳了一下潇潇的额头,嘲笑道:“以为我是傻子呢,你那个小宋同学啊,每天在我们面前晃得比考勤表还要准时就不提了,晚上送你回来的时候更是一副摆驾回宫就生怕别人不知道的架势,啧啧啧,小男生的独占欲,还真是吓死人!”
  潇潇只能惭愧。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默默同学倒并没有夸张。
  而这个宋同学,也的确真的就有这么夸张。
  片刻之后,默默倒也肯放过她了,本来嘛,以这么多年的姐妹情谊,这种因为脸皮薄兼没有经验而导致的小小的无心之失,又何足挂齿,也只不过想逗逗她而已。
  况且,潇潇同学和小宋同学,可是她百年难得看好一次的一对佳偶呢。
  于是,她重又坐了下来,一点一滴,仔细盘问潇潇和宋聿交往以来的种种细节。
  对史上罕见的这一对活宝的感情世界,说她一点都不好奇,显然是假的。
  潇潇自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以其一贯的谨慎,该说的全盘托出,不该说的一字不露。
  好在默默对她一向知之甚深,基本上,问的都是堪堪越过她心理承受线的问题,于是,两人十分愉快地,边笑边聊。
  到底姐弟连心,干的亲的,都是如此。
  而且,到底干的还是比不过亲的,因此,每每姚远这个弟弟都比他的默默干姐姐反应要慢上半拍。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这个晚上,当默默已经毅然决然地放弃晚上的自修,在宿舍蓄势待发地对着镜子排练了好久,等着GIVE那个重色轻友的陆潇潇同学SOME COLOR SEE SEE的时候,姚远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一个实在已经算不得什么的新大陆。
  因为,当他很难得很难得去上一次自修,百无聊赖地在各个教室门前探头探脑地,看看有没有空座位的时候,在一个地理位置很偏僻人烟也很稀少的小教室里,一眼看到,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竟然坐着两个熟人。
  那个目不斜视低头专心看书的长发美女,可不就是陆潇潇师姐,而那个坐在陆师姐旁边时不时侧过脸去瞄她两眼的看上去满臭跩的小男生,可不就是他曾经一度极其极其熟悉,但这段时间以来感觉分外陌生的宋聿宋同学?
  原来这两人……
  他只能再次摸摸下巴。
  同时,心底涌起一阵微弱的酸意,还有一种很强烈的,失落感。
  原来,这个宋聿同学,真人不露相,还真的留了不止一手呢,神不知鬼不觉地,居然有了这么重大的进展,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居然瞒着他!
  不用问都知道,上次宋聿向他不耻下问地虚心讨教了半天的第一次约会,那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听上去十分之难伺候的女主角,铁定就是陆潇潇师姐了。
  唉,怪不得人说恋爱大过天,恋爱中的女人更是大得不能再大,没想到一贯温和有礼的陆潇潇师姐,居然也不例外。
  真真是人不可貌相。
  看起来,前一段时间宋同学一个劲地拉他在陆师姐附近转悠,根本就不止是单纯的望梅止渴,而是更深层次的眉目传情。
  再看起来,宋同学每天晚上一反以往惯例地,就跟上了马达强劲的发条一样,一到六点就比钟表还要准时地飞奔出门,转瞬间杳无踪迹,一定都是跟陆师姐来教室上自修了。
  真是一瞥惊醒梦中人啊,要不是他今天灵机一动,心血来潮想要来上自修,哪能发现这么一个惊天动地的新大陆?
  想着想着,他的酸意和失落感越来越少,对自己的佩服和崇拜倒是越来越多了。
  嗯,这么个显然奇货可居的大发现,他要好好想想,善加利用才行。
  于是,他有些诡异地一笑,然后随便找了个教室,坐了下来,边看书边想,到了差不多九点钟,标准的下晚自修时间,随着人流就出了主教楼,准备舒舒服服先回宿舍,以逸待劳地,静候宋聿同学佳人有约归来,然后,再趁他心情愉悦神思不属之时,狠狠地敲他一笔,一雪前耻。
  他知道宋同学不到晚上十点半熄灯是不会回来的,也就意味着,他还有大把时间可资利用,因此,他且不慌不忙,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一路晃荡着回到宿舍。
  一进门,他就傻眼了。
  宿舍里千年罕见的,居然满满当当的,齐齐聚了一屋子的人。
  全是同班男生,他一眼扫过去发现,好像除了他和那个还在上着自修的宋聿同学,其他人基本上全都到齐了。
  而且,聚在一起明显相谈甚欢的,有志一同地密谋着什么的样子。
  众人一看见他,顿时鸦雀无声,一片寂静。
  而且,目光一致投向他背后,似在等待着什么。
  他有几分莫名其妙地也看看背后,空空的,没人啊。
  就看到其中一个男生走上前,越过他看看门外,然后转身对着他:“就你一个人?”
  他更加莫名其妙地“嗯”了一声。
  于是,一瞬间大家就跟二战中听到空袭警报解除的都柏林老百姓一样,重新恢复正常,继续接着热烈讨论。
  他继续呆在那儿,目瞪口呆地看着大家,完全处于状况外。
  过了一会儿,终于有好心人注意到他了。
  还是那个方才的男生,看着他完全莫名所以的神情,抛下一句轻飘飘但石破天惊的话:“姚远,还亏你是宋聿最要好的朋友呢,他的事情,你也未见得比我们清楚多少吧。”
  一副极其鄙视他误交损友的口吻。
  即便姚远再呆,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
  心里大呼倒霉,原本还想独享一块大肥肉呢,现在显然是鸡飞蛋打了。
  不过,跟在大家后面喝喝汤,也满不错。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于是,他很会随机应变地,用很是惨痛的口吻:“你们都知道啦?”
  顺便摸摸敌情,诈诈他们,看他们知道多少,还有没有剩余价值留给自己挖掘。
  只见大家都转过头来看他,显然一副他问了一个史上超级STUPID问题的模样。
  其中一个长得有几分像巩汉林的小男生,十分八卦地:“开玩笑!最近D大最轰动的八卦新闻,谁人不知哪个不晓。”说着,颇有几分妒意地,“宋聿这小子真行,就连那么多男生踢到铁板的陆潇潇师姐,居然都被他攻克下来了,还真是那个什么什么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俨然一副先天不足后天补的酸葡萄心理。
  姚远一愣,再怎么说宋聿也是他的好朋友,而且这句话明显有失公允,因为,再再怎么说,宋聿同学也是一位如假包换的玉树临风,聪明绝顶的新时代有为好青年嘛。
  他决定,自己要站出来帮宋同学说句公道话。
  他不仁,但我不能不义!
  但是,当他一眼扫过去,眼光所及之处,看到的是一颗比一颗大,一颗比一颗酸的超级癞葡萄,他也就识相地,闭上了嘴。
  毕竟,胳臂扭不过大腿。
  于是,片刻之后,众人继续热烈讨论,务必要让这个一不小心捡了金元宝的宋聿同学大大地出一次血。
  同一时刻,还什么都不知道的,正和潇潇在教室里上着自修的宋聿同学,突如其来的,浑身打了个寒战。
  当晚十点三十五分,熄灯后才刚刚过五分钟,从D大五舍,这个男生宿舍楼六搂西面的某一间寝室里,就传来了好一阵惊天动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且持续了足足两三分钟,惹得前面一栋楼里刚睡下的无数女生不得不敲脸盆抗议,以示强烈警告和不满,惹得刚刚睡下的五舍管理员也是咬牙切齿火冒三丈,这帮混小子,仗着他为人和善可亲,白天不停地给他添乱也就罢了,晚上还不得安生,可是他累了一天,浑身骨头都有些散架了,又刚刚睡下,实在是不愿离开温暖的被窝,爬起来再去查看了,明天再说吧。
  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们,这帮混小子!
  发出噪音的,自然是宋聿同学寝室,而这个噪音的产生,是源于宋聿同学一进门,看到此等情景,还没等众人开口,就极其痛快地,主动自觉地提出,在很快就要来到的圣诞夜,他将邀请全班同学吃一顿免费圣诞大餐,外带奉送通宵卡拉OK一次,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望大家提前奔走相告,届时务必准时出席,携眷亦可。
  而且,应大家一再要求,他答应会尽量说服他的女朋友,也就是众人熟知的陆潇潇师姐,前来和大家共襄盛举,欢度平安夜。

  见招拆招
  几乎在同一时间,宋家一干长辈们,也极其敏锐地发现,自打十一月份以来,尤其是放寒假以来,宋聿同学的表现,一直都和以往不太一样。
  首先,宋聿同学懂礼貌了很多,有一次下楼梯没注意,收不住脚步,撞到了张阿姨,换到以往,了不起敷衍地说一句“对不起”,还得看宋同学的心情好坏。但是,这次,他是当即就拉住了张阿姨,认真诚恳地道了声歉,然后,又上上下下打量了她老半天,确认没事后,才放心离去。
  倒叫坐在沙发上帮他补缝休闲服扣子的,来到宋家时间虽然不算长,但是对宋同学脾性一直颇为了解的孝庄,用藏在老花镜后的眼睛,很是盯了他一眼。
  其次,宋聿同学勤快了很多,以往家里日常用品,基本都是在每个周末,由张阿姨根据各人提出的要求,列出购物清单,再由老王司机载着她去购买,若有不足,再另行补充,有时孝庄也会跟过去做做参谋,陪同购物,但最近,周末或是假期里的宋聿同学,居然也会十分难得地,时不时开着他最近不怎么开的丰田车,单独行动,买上一大堆东西回来,有些是破天荒十分有孝心地,买给宋家一干长辈的,放在客厅让大家共享,有些则直接提回房内。
  宋先生和从女士向来不注意此类小节,张阿姨和王司机对宋同学的行为也不多注意,唯有孝庄,以其一贯的精细,且以最近对宋同学尤其关注的态度,不动声色地,借为宋同学清洗衣物之际,趁他不注意,悄悄地,将他衣袋里随随便便塞着的超市和商场购物小票逐一地收集起来,再拿回房内细细研究。
  这一研究,吓了一小跳。
  那些购物小票上清一色的,有共通的一部分,尽管价格都不算太贵,但都是潇潇喜欢吃,喜欢用,喜欢玩的东西。
  从龟苓膏,薯片,到巧克力,从KITTY猫手机挂饰,到俄罗斯套娃之类的小手工艺品,甚至,当中还有一只玩具熊。
  她心里微微一惊,因为那个玩具熊,应该就是现在潇潇床头的众多玩具里多出来的那只。
  对潇潇的日常生活,她一向了如指掌。
  但是,她思忖了一下,又悄悄把小票放了回去,什么都没有说。
  当作从来没见到过。
  就连粗心大意,对儿子一贯了解不够的宋致山先生,随着寒假到来,儿子经常在家,再加上如今有妻万事足,逐渐回归家庭,待在家里时间稍微这么一多,也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家里以往买起来一买就是一箱的依云矿泉水已经似乎有很长时间断档了,据张阿姨说是宋聿交代以后不用再买。偶尔在外假酒店办一次家宴,宋同学也十分随和地,基本上大家点牛奶他也喝牛奶,大家点橙汁他也喝橙汁,一反常态地,从不挑剔。
  同时,他以一贯的敏锐眼光,很快就发现,儿子对潇潇似乎关心得有些过份了,刚放寒假那会儿,有一次,潇潇偶感风寒,略微有些感冒鼻塞,一向跟她最亲近的从女士和孝庄都还没察觉出什么,宋聿同学就飞快出门,买了一大堆治感冒的药回来,交给了孝庄,还郑重其事地,让她务必监督潇潇按时服下,倒让坐在一旁从未见过此等奇景的宋先生看得一愣一愣的,从视若仇敌到姐弟情深固然好,只是未免――转折得也太快了些。
  而且,假期里有一次,潇潇偶然和孝庄上街,在JEANS WEST买了一件枣红色的套头休闲毛衣,在家里穿了才两天,他就看到宋聿同学不声不响地,也穿了一件一模一样的,同款男式毛衣,出现在家里。
  他极其诧异,因为JEANS WEST所走的大众路线,从来让非名牌不穿的儿子嗤之以鼻,看不上眼,而且,他以一个外贸服装品牌代理商的特有职业敏锐感发现,似乎,很长时间以来,儿子都没有穿过什么质地昂贵的衣服了,尽管宋同学仍然极其爱整洁,所有的衣物,还是必须要熨得笔挺,洗得干净,但是,一反常态地,改走平民路线。
  他仿佛悟到了些什么,但是,仔细想了想,终究,他也什么都没说。
  最终,一颗心从原来的三瓣剖成现在的四瓣,一瓣给宋致山先生,一瓣给孝庄,一瓣给专栏文章,另外一瓣给潇潇的生性有些迷糊的从珊女士,终于也发现情况有些不对了。
  以一个多年来广受异性欢迎的知识女性特有的敏感,她发现,这个宋聿,看自己宝贝女儿的眼光很不对,非常不对,极其不对。
  以往的剑拔弩张早就荡然无存,现在,几乎就是女儿走到哪儿,他的眼光就跟到哪儿,平日里,特别是放假以来,只要潇潇在家,宋聿必定也在,且两人经常在一起谈古论今,说说笑笑的。而一旦潇潇出门不到五分钟,宋聿同学也必定会有要事缠身不得不出门,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匆匆离家。
  女儿对宋聿的态度转变得也有些让人起疑。以往莫名的敌意早已不见,见了面两人总是有说有笑的,难得地,在她下定决心克服对逛街的厌烦情绪,又刚巧和潇潇都有时间,也有心情去逛个一次半次街的时候,有一次,似是不经意地,潇潇说是宋聿耳机坏了,路过一家卖电子产品的品牌店,还特地进去给他挑了一对森海塞尔耳机,因为写文章的关系而对流行时尚颇多涉猎的从女士嘴上不说,心中暗想,连宋致山先生可能也未必知道他那一向挑剔异常的儿子非此品牌不用,而宋聿,也看上去开开心心欢欢喜喜地收下了。
  自然,和宋致山先生一样,她也注意到了潇潇和宋聿的那件情侣毛衣。
  晚上,偶尔,当她从书房出来小休片刻,下到半楼梯的时候,都能看到两个年轻的头颅,离得很近地,十分亲昵地,坐在沙发上,边说边笑,边看电视。
  从女士微微皱了皱眉,但是,她同样地,悄悄转身,上楼回书房,也当作什么都没看到。
  大家就这么心照不宣地,打算先平平静静过完这个春节再说。
  潇潇和宋聿毕竟都还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孩子,经验有限,他们还掩耳盗铃般地尚且心中窃喜,以为自己瞒得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这会儿,大年三十,为了感受春节前那种倒计时式的极其热闹的气氛,他们各自找了个理由溜出来,再找了个地方会合,现在,一路闲逛着,来到了D市最大的君临广场。
  但是,他们不知道,后面跟了两个盯梢的。
  是开车过来,一路跟得很辛苦的宋致山先生和从珊女士。
  他们实在是对这对小儿女近期的变化有点心惊胆战,于是,连孝庄也暂且瞒过,两人一合计,便百忙中抽空,偷偷跟在这两个又一次故伎重演,一先一后溜出家门的小男生小女生后面,来验证一下让他们最近夜不能寐的假设和猜想。
  基本上,从一跟出门开始,他们心里就完全明白了。
  因为,从两人会合那一刻开始,宋聿和潇潇的手就一直牵着,从来没松过,两人还时不时地,相视而笑。宋先生和从女士都是过来人,自然明白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并且,两人不无惊骇地发现,在家里一贯惜言如金,表情冷淡,又酷又跩的宋聿,竟然时不时凑到潇潇耳边,一路上都在很开心地说着笑着什么,眼里满是温柔的笑意,而宋致山眼中一向文雅内敛的潇潇,因宋聿大概是说了几句玩笑话,居然也时不时发发娇娇小女生的嗲,嘟着嘴,在宋聿肩头捶上几下,惹得宋聿在不时地假意闪躲之余,更加眉开眼笑。
  越是一路看下去,两人就越是心惊肉跳。
  到了君临广场之后,等到宋聿开开心心跑去似是买了两杯热饮,再跑回来递给潇潇,与此同时,出其不意地,略带顽皮地笑着在她脸上偷吻了一下的时候,宋先生和从女士两人不约而同地,低下头去,各自表情略带沮丧地,揉了揉眉心。
  他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然后,无精打采地,开车回去。
  不管怎样,年还是要过的,而且,还要开开心心地过,于是,尽管心里各自都有疙瘩,或是自己的想法,但是,孝庄,宋先生,从女士,还有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张阿姨,还是带领着一直快快乐乐也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潇潇和宋聿,尽心尽力地,打好过年这一艰苦战役。
  忙忙乱乱热热闹闹的,这个新年总算过去了。
  终于,大年初八,该应酬的也应酬得差不多了,琐事也暂且告了一个段落的宋先生和从女士,心有灵犀地,在一次晚饭过后,早早回到了卧室,打算深谈一次。
  坐在卧室里,两人一时沉默,都不知说什么好。
  显然,两人千算万算,都没有算到这种情况出现,而且,两人心里都有些后悔,悔不该当初,为了缓和这两个小冤家的关系,不遗余力地给他们创造各种机会让他们相处,没想到,过犹不及,结果缓和来缓和去,这两个小冤家居然――谈上恋爱了!
  从心底来说,宋先生也好,从女士也好,从心底,对这件事,都并不乐见其成。
  宋先生从一个家长兼一个生意人的双重角度来看,不赞成这件事。
  潇潇这个小丫头做他的女儿固然文雅谦逊,且才貌双全,称得上无可挑剔,但是,要做他宋致山的儿媳妇,可能还并不合适。宋氏公司将来百分之百千分之千地,肯定是要交给宋聿的,那么,在他心目中,宋氏公司未来的女主人应该是能辅佐宋聿在生意场上纵横驰骋的,能时不时从旁提点他的,深谙交际和变通之道的,性格开朗大方的贤内助,因为他一早就发现,儿子的精细,果敢和魄力尽得他的真传,且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但是,也许来自于他的亡妻的遗传,宋聿的性格里还有两个特点:极其固执,且太重感情。这两项特点对单纯做人这个角度来讲,或许是好事,但是,对在生意场上摸爬打滚的生意人来说,绝对是缺点,要知道,在谈生意的时候,必要时,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但要学会、还要精通圆滑变通。
  而潇潇,仿佛远远算不得圆滑,而且,骨子里,书生气太重,兼过于清高。他明白,潇潇虽然对他颇为尊重,但骨子里一直不卑不亢,且保持距离。他犹记得上次潇潇和宋聿两人过生日,他送出两张信用卡,当时这个小丫头不动声色地收下了,过后他无意中从从女士口中得知,她悄悄地,把这张卡又还给了从女士。他嘴上没说什么,但是,以他在商场上多年来呼风唤雨和在公司从来无人敢违抗的一贯做派,毕竟有一种失了面子的感觉,心里颇有些不悦,他明白,是这个丫头骨子里的傲气和自尊在作祟。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清高一点固然好,但是,过于清高,未免有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嫌,是生意场上的大忌。
  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潇潇是沈寒培先生一眼相中的,而沈先生,尽管年纪轻轻,但在D市的深厚社会背景和高超的社交手腕很是出名,是个不容小觑的人物,难得他对潇潇一片痴情,心意诚恳,于公于私,宋先生都没有道理不全力玉成。想到这儿,他不禁蹙了蹙眉,他一直觉得潇潇这个丫头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有点含含糊糊的,站在他的立场,又不太方便问得太仔细,前一阵子碰到沈寒培先生的时候,还问起此事,犹记得当时沈先生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还在努力”,现在想起来,内里恐怕大有文章。
  但是,以他的这么多年的阅历来看,少男少女的感情,年少不经事的,来得快去得也快,一阵风似的,说不定,说过去也就过去了,况且,宋聿和潇潇大抵就属于日久生情那一类型,同在一个屋檐下待得时间太长了,又是一对金童玉女,条件相当,难免会产生感情,如果不再给他们机会多接触,而让他们各自向外发展发展,多结识一些异性,见的人多了,可选择余地大了,时间长了,说不定很快也就淡了,而且,再怎么说,从年龄上看,潇潇都要比宋聿大上两岁呢。因此,他倒并不是太担心。
  此刻,他最担心最在意的,倒是从女士内心的真实想法,毕竟,不管怎样,从女士才是将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唯一的那个人,如果从女士想法跟他相左,倒是要让他大费一番踌躇。而过年以来一直就忙个不停,直到现在,他都还没来得及跟她好好沟通一下,因此,想到这儿,他不禁看了看低着头,一言不发的从女士。
  此刻从女士心中所想的,倒也和宋先生异曲同工,尽管理由不尽相同,但以她的立场,同样不认为潇潇和宋聿会是合适的一对。
  以宋聿的精细和少年老成,做儿子她倒也没什么意见,要做她陆家的女婿,恐怕还缺了点什么。以他一贯娇纵的说一不二的大少爷脾气,就算现在对潇潇百依百顺,看上去也的确是为人处事都比以往随和了很多,毕竟是小男生心态,现在是兴头上,说不定过一阵子也就故态复萌了,况且,要知道,他比潇潇还要小上两岁呢,再怎么说,都不够成熟,也不太会照顾人,真正到以后一起过日子的时候,吃苦的还是潇潇。
  她在内心里还是一直看好沈寒培的,沈先生从家庭背景,相貌,到人品,学历都无可挑剔,再加上为人稳重儒雅,成熟体贴,对潇潇也一直钟情不移,更重要的是,他一看上去就是可以包容潇潇的那种男人。要知道,潇潇尽管从小到大被她和孝庄培养得也算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但毕竟是独养女儿,从小顺风顺水惯了,从没经受过什么挫折,又一直在校园中生活,单纯不经世事,还多少有些娇气,以后走上社会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棘手问题,以沈寒培的经验和阅历,自然能提点和帮助她良多。
  只是,她也曾私下盘问过潇潇几次,这个小丫头都不露痕迹地推挡了过去,说是正在慢慢了解,平日里,好像也不见沈先生怎么来找她,偶尔打个电话过来,两人也是三言两语谈家常似的就挂了,当时她还颇有几分疑惑,现在她总算明白了,原来自己的宝贝女儿,在眼皮子底下,跟她玩了一招偷梁换柱。
  和宋先生一样,她倒也不是很担心,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一个青春美少女,长这么大了,从没谈过恋爱,对爱情自然充满了玫瑰色的稍显不切实际的憧憬和幻想,再说,以宋聿的出众外表和鲜明个性,想必也是对潇潇穷追不舍了很久,再加上他身上天生具备的那种女孩子很难抵挡的霸气和深情,女儿迷上他自然也可以理解。说不定等过一阵子,潇潇结识的人多了,考虑得更周全了,觉得不合适,也就散了。
  并且,她嫁给宋致山,所承受的冷言冷语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女儿再跟宋聿好上,在世俗眼光中,陆家母女跟“拜金”二字铁定要划上等号,以女儿年少不经事的傲气,是承受不起的。
  因此,经过这一阵子以来的反覆思考,爱女心切的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要想办法不露声色地疏远潇潇和宋聿二人,而尽力撮合她和沈寒培先生。
  她抬起头来,看向宋致山,后者的眼神尽管很复杂,但是,以她目前的了解程度,和这些天来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她知道,此刻的他和自己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于是,她沉吟片刻,轻声开口:“过一段时间,你跟沈先生说一声,约个合适的日子,我带上潇潇,跟他一起吃顿饭。”
  宋致山先生看着从女士,愕了片刻,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这一年的二月十四号就到了,恰逢假期,兼又是潇潇和宋聿谈恋爱以来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因此,两人满心雀跃地,筹划着要好好过一过。
  他们在闹市里逛了一圈后,心有灵犀不点通地,一致想到了要故地重游,于是,又到了去年那家KFC。
  和去年一样,KFC里依旧是人头攒动,气球飘扬,灯光温暖,热闹非凡。
  并且,两人又坐到了宋姚二人去年坐的那个老位置上。
  潇潇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某人一阵强风似的从她身边刮进刮出,还当作压根就没看见她,不免有几分好笑。
  宋聿自然知道她在笑什么,脸一红,有些恼羞成怒:“陆潇潇――”
  潇潇吐吐舌,然后,不顾对面某人的脸色,情不自禁地,继续微笑。
  两人坐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吃了点东西,然后决定打道回府,毕竟,是各自找了理由溜出来的,还要分头回去,得早一点。
  出门的时候,无巧不巧地,和两个人迎头撞上,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宋聿极其极其不愿看到的人。
  他的噩梦,刘霏霏同学。
  只不过,刘霏霏同学的手,已经很是亲密地挎在了一个同样浑身上下叮叮当当挂满了重金属摇滚乐歌手般饰物的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年轻男子的臂弯里。
  是一条很般配的菜花蛇。依照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和敏锐眼光,宋聿暗下评语。
  刘霏霏同学看到他们,显然有些意外,而且,脸色很是红一阵白一阵了一会儿。要知道,虽然她对宋聿钟情甚深,但是,男未婚女未嫁,并不代表她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再加上宋聿同学从小到大一贯对她爱理不理的,十次约他出来倒有九次半不肯,唯一的一次半次还是在宋致山先生软硬兼施之下才十分不情不愿地出现在她面前,脸上的敷衍之色溢于言表,闪得也极其迅捷。再怎么说,她毕竟也是个二十出头豆蔻年华且一向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信息社会,让她面子往哪儿搁?因此,留几个候补的,有备无患。但是,在如此尴尬的场合硬生生一头撞见,倒是她始料未及的。
  但无论怎样,刘霏霏同学毕竟骨子里还是遗传了她那位超级高杆老爸的些许基因,因此,很快便平静了下来,神色自若地打了个招呼:“宋聿,潇潇姐――好。”
  那个“姐”字,一如既往地,仍然拖得很长。
  宋聿无意攀谈,只是简单点了点头,潇潇倒是微笑着颔首且回应:“你们好”。
  她对刘霏霏同学印象颇深,一直以来,都很是记忆犹新,而且,说到底,她和宋聿其实还应该感谢面前的这位表情略显怪异的刘霏霏同学。
  然后,就只见宋聿礼貌而平淡地开口:“对不起,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再然后,推开门,轻揽住潇潇的腰,护着她,和她一同走了出去。
  看着宋聿对潇潇一脸呵护的神情和两人的亲密态度,饶是再怎么笨,刘霏霏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有几分恨恨地,带着些许妒意地,看着那两个靠得很近,还不时微笑对视的身影,和宋聿揽着潇潇腰的那只手。怪不得宋聿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对她尤其阴阳怪气的,原来,一向眼高于顶的他不声不响地,看上了他那个长得虽然还挺过得去的,但明显看上去自高自大,不怎么爱搭理人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姐姐,有什么了不起啊,不就是一个研究生吗,这个年头,没看报纸上天天登的吗,临到找工作的时候,就数女研究生最不吃香了!!
  回去后,一定要告诉爸爸!
  她恨恨地,又盯着那渐渐远去的两条背影看了看,气冲冲地,昂首走进了那家KFC。
  她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当初正是她,误打误撞地,无心插柳柳成荫地,做了潇潇和宋聿的大媒人。

  兵临城下
  情人节那晚回去的时候,应宋聿的强烈要求,潇潇把那只手镯戴上了,虽然从头到尾,宋聿都没跟她多说什么,但当他有几分小心翼翼地帮潇潇将镯子戴上手腕的那一霎那,她明显感到他眼里闪动着极其喜悦的光亮,而且,立刻俯下头,热烈地吻住她。
  同样沉浸在无限的喜悦和甜蜜中的潇潇,也没多想什么。
  没过几天,假期就要结束了。
  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宋致山先生在餐桌上,似是不经意地提起:“小聿,你马上就念大三下了,功课眼见着也没那么紧了,公司的事情也应该上上手了,以后,每个周末回来,跟我到公司去多熟悉一下环境,顺便也好多见识见识公司里的人和事。”而且,他叹息了一声,“最近老觉得自己越来越累了,身体也不太扛得住了,上次去看医生,他说我的心脏不太好,胃也有些毛病,以后,要多注意休息,不宜太劳累。看来,人不服老,还真是不行啊……”
  宋聿看着老爸的确看上去很疲惫的脸色,心里微微一动。虽然他跟宋致山先生一向并不亲近,但骨子里十分孝顺的他,嘴上不说,对老爸的话和事情从来都很记挂在心,再加上他一向对宋氏公司除了一份应有的责任感之外,还真的很有些兴趣。因此,倒没什么异议,只是点点头,他有准备,早晚老爸会跟他提这件事。
  只不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他原本以为,会等到他毕业之后再说。
  他没注意到,坐在对面的孝庄,神色颇有些复杂地,瞥了他和潇潇一眼。
  开学了,潇潇和宋聿又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去,潇潇这学期基本已经没课了,而是进入了论文开题和准备撰写阶段,经常要忙着跑图书馆,查中文资料和外文文献,宋聿自然继续充当一个让众人刮目相看,让王荛恨之入骨的好学生,时不时地,他也会趁没课的时候,陪潇潇跑跑图书馆,去查一些经济和管理方面的资料,反正,多学点这方面的知识,以后一定会用得上的。
  并且,以宋同学一贯的聪慧和如今的心无旁骛,这年秋天,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MICHAEL SPENCE应邀来D大访问时,陪同潇潇一起穿越礼堂里的人山人海,慕名去听讲座的他,不仅听得极其入神,而且运气很好地抓到了一个提问机会,在潇潇的提心吊胆下,所提的问题,居然还赢得了温文儒雅十分谦逊,且对中国学子尤其友善的斯宾赛教授的稍稍赞赏,倒让一贯内敛的潇潇,也不禁心生几分骄傲。
  每天晚上,两人照例在一起自修,然后,在校园里逛上一圈半圈的,说上一会儿闲话,到接近熄灯时分,宋聿再把潇潇送回去。
  两人的心里,一直以来,都充满了微带青涩的甜蜜和欣喜。
  但是,潇潇和宋聿很快就发现,在家里,他们突然一下子,很少有机会可以聚在一起了。
  每次周末回到家,一吃过饭,原本已经越来越以家庭为重的宋致山先生,突然之间,又重新转向以事业为重,而且,带上他一心要培养的儿子宋聿同学,忙忙碌碌地,去公司加班,去开会,周六,周日也不例外,有无数的工作和应酬在等着宋家父子俩。
  等到好容易宋聿可以歇一歇,待在家里,满以为可以跟潇潇再偷偷溜出去逛逛,看看电影,或是去听听两人都很喜欢的音乐会的时候,极其之讨厌上街的从女士又会突然很有兴致地,要拖着女儿陪她去美容院,去买东西,或去逛街,宋聿只有眼睁睁看着潇潇有些无可奈何地,被从女士一路拉了出去。
  一次两次可能是偶然,次数多了,潇潇和宋聿是两个何等聪明的孩子,立刻就发现不对劲了。
  尽管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神色恒常,依然对他们嘘寒问暖地颇为关心照拂,一点都看不出什么,但是,要知道,世界上的事情,绝对没有那么凑巧。于是,潇潇和宋聿很敏感地觉得:宋先生和从女士一定是已经知晓了些什么。
  而且,态度很明确,那就是――都不赞成。要不也不会这么处心积虑地,想方设法地,要把他们分开。
  纯净的感情天空蓦地投下一片阴影,他们心中都有些忧虑。
  但是,在宋致山先生多年来宽松放任家风的熏陶下,头脑成熟得超乎年龄,且极有自己主意的宋聿倒不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自认为对自己这个外表作风洋派实质骨子里极为保守的老爸宋致山先生,还是很了解的。他无非是觉得潇潇在年龄上比自己还要大上一些,并且,聪明如他,自然也看得出潇潇对老爸虽尊重,但一直以来刻意和整个宋家都保持一定距离,以他对老爸多年来在公司一呼百应惯了的秉性的了解,潇潇此举他口中不说,但心中必定有些想法,再加上,这么多年来,宋致山先生总不免染上了生意场上的世俗习气,一直以来都喜欢搞那种身家攀比,门当户对,还喜欢搞那种老掉牙的,在相互之间看得对眼的朋友之间,进行儿女相亲的幼稚把戏,以前的刘霏霏就不说了,就在最近,每当宋聿应宋致山先生要求陪他出去应酬,见见世面的时候,对方客户总不免恰好有一个跟宋聿年龄相仿的女儿,一同联袂出席,而且,席间宋致山先生总是会不断制造机会和话题让儿子和人家女儿多多交流沟通,宋聿何等聪明,他心里有数,并且自有主张,因此,心中冷哼了一声,脸上依然不动声色。
  他从不跟潇潇多说什么。
  潇潇倒是想得比他要更多一些,而且,她心里未免有些沮丧,以她对宋致山先生一贯以来的了解,她十分清楚,自己并非他心目中的上佳儿媳之选,他更认同的,应该是刘霏霏那一类和宋聿家庭背景相仿的,家里社会关系众多的,对他和公司以后发展有好处的女孩子。
  因为,有一次在家里,大家齐聚客厅的时候,潇潇无意中脱掉了外套,不小心露出了她一直藏得颇为小心的那个镯子,眼光一直都颇为锐利的宋致山先生一眼就瞧见了,虽然他一言未发,但他的脸色,顿时很明显地,沉了一下,从女士也看见了,但她同样,只是微微变了下脸色,旋即就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一句话也没多说。潇潇一向敏感,当时就觉得有什么地方,肯定不对劲,但是,她知道问口风一直甚紧的宋聿同学是一定问不出什么的,因此,过后,她借口说怕在学校里不小心弄丢了,先收起来,一向十分依着她,且最近分外忙碌的宋聿倒也没有多想,更没多问。
  更而且,从开学起,沈寒培先生又开始很有耐心地,过一段时间,就在潇潇面前出现一下了,而且,时机很凑巧,都是宋聿有课或是恰巧被宋致山先生拖住的时候。
  尽管沈寒培先生仍然是看上去很温和很不经意的,当作凑巧路过D大,顺便来看看她而已,但次数一多,潇潇当然知道,这位沈寒培先生,背后绝对有高人指点。
  这位高人,毫无疑问的,当然就是她老妈从珊女士。
  因为,她老妈从女士居然在一次借口带她上街买东西之际,将她引到一家餐馆,然后,假装和其实早就等在那儿的沈寒培先生偶遇,并在沈寒培先生的盛情相邀下,拉她坐下来一起吃了顿饭。
  那顿饭,她吃得十分十分地如坐针毡,食不下咽。
  以潇潇一贯的敏锐,她也当然知道这只是开端,真正的难题,还在后面。
  但是,她想了想,同样决定,什么都不告诉宋聿,并且,对宋聿时不时流露出来的略带烦躁的情绪,她一直想方设法地,好言相劝。
  向来明理的她明白,也能体谅宋先生和从女士的顾虑,她想,或许,向他们坦陈一切的时机还未到,又或许,她和宋聿一直以来颇为顺遂单纯的感情也必须要经历一些不可避免的波折,彼此才能更认清对方的真正心意。
  毕竟,这是关系到一辈子的事情。对一向谨慎小心的她而言,更值得仔细掂量和考虑。
  而且,她的心里,其实还是有些许的芥蒂和不安。
  想当初,当她面对宋聿毫不掩饰的,霸道而不容拒绝的爱意的时候,这些诸如此类的担心和疑虑只是在心头萦绕而过,并未过多停留,而且,她一度十分强烈的清高自傲在宋聿的热情和妥协面前,似乎也一点一滴地,渐渐退却,消弭。
  但是,不管怎样,现实毕竟是现实,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实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她不由得从心底,叹了一口气。
  面对最近越来越忙,而且,显然想得并没有她这么多,也显然有很多内情都不知道的宋聿,她是千言万语,无从说起。
  在学校里,他们还是一如往常地,经常待在一起,仿佛家里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宋聿还是依然对她深情款款,关心备至,潇潇也时不时在宋聿上课或忙的时候,帮他打饭,借书,占讲座座位,陪他去打球,或是相偕出去游玩,他们像要作补偿一样,在学校里,将所有空闲出来的时间,下意识地,都交给了对方。
  日子继续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
  到了六月份,最近以来一直有些一筹莫展的宋致山先生终于眉头稍有纾缓。
  虽然,那个胖胖的刘山峰先生,仿佛察觉了什么一样,最近在和他洽谈生意的时候,明显没有以前那么热络,说起话来,也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了很多,但是此次,他倒不是太在意。
  毕竟,之前,在和刘山峰先生的合作中,也已经获利甚多。
  而且,那个刘霏霏同学,很明显的,与宋致山先生心目中所期望的实在也相差甚远。
  再怎么说,事关儿子一辈子的幸福,还是要慎之又慎。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的心里还是一直七上八下的,因为,他知道,儿子和潇潇的感情一直在平稳发展,而且,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因为,他费尽心思,带儿子一同出席的宴会,儿子毫无兴趣,对那些女孩子的敷衍之态,溢于言表,几让他弄巧成拙。
  并且,尽管在家里,他和从女士想尽办法隔开了这两个人,但是,在学校里,他们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鞭长莫及。
  他只有寄希望于沈寒培先生的努力了。
  不过,天助他的是,现在,他的手上有了一个一举两得的筹码。
  因为,前一段时间,他的一位旅居美国多年,也时常有联系和生意上往来的大学同学,突然跟他通消息说,因为妻子已经去世,在美国也无任何牵挂,所以,他有这个意向,想待唯一的宝贝女儿大学毕业后,携女儿重返D市定居,并且,可能想把事业重心转到这里来。听闻此消息,宋致山先生也十分高兴,于是,在前两天老同学回来探探路子,顺便作作前期准备的时候,着实和他好好聊了一番。
  既于公亦为私。
  一方面,这位老同学手上资金雄厚,且长期待在美国,对那边的市场行情,风土人情,十分熟悉,在商言商地,对宋致山先生以后的事业拓展不无益处;另一方面,他和这位想当年念大学时候睡上下铺的老同学虽然已有好些年不见,但是一向都互通电话,或是互寄礼品,私交甚笃,这次回来,听到老同学抱怨说自家宝贝女儿也念大三,在国外时间长了,西化严重,但是,中国人嘛,总不能忘本,因此,女儿交的那些美国男朋友他简直连看都不要看,他就想找一个真正的炎黄子孙作女婿,但是,长期待在异国他邦,要找到合适的,谈何容易。
  他当时心里一动,但是,不动声色地,就把话题岔开了,然后,随便找了个理由,看了老同学引以为豪的,在常春藤名校念书的女儿的玉照,果然看上去眉清目秀,开朗大方,而且,念的专业就是对口的工商管理,他心里一喜,然后,有意识地,带着儿子去和老同学吃了几顿饭,叙了几次旧。
  果然,他看到了老同学眼中的赞许和满意,他心里有数,但是,仍然沉住气,不多说什么,过了两天,老同学就照原定计划回美国去了。
  没过多久,老同学就来电话,说等到宝贝女儿放暑假之际,要带她这个从小深受西洋风习熏陶的外黄内白的小香蕉回到自己的祖国,领略一下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到时候,恐怕要麻烦宋先生招待招待了。
  宋致山先生自然心领神会,且十分欣喜。
  现在的他,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从女士自然在第一时间也知道了,面对女儿纯洁无暇但是近来颇有些忧郁的眼神,她的心里,第一次有些踌躇,还有了些许的负疚感,但是,左思右想,痛定思痛,她还是下了决心,为了女儿一辈子的长远幸福,她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潇潇和宋聿自然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在学校,一旦有空的时候,他们还是时刻想办法聚在一起。但是,毕竟,很快地,暑假就来到了。
  在宋致山先生的一再催促下,他们只好按时回家。
  在他们意料中的,一回到家后,宋聿就一直很忙很忙,从早到晚,经常地,当潇潇已经睡下了,宋聿还没有回来,当潇潇早上醒来,下楼去的时候,宋聿已经急急忙忙吃完早饭,而司机早已等在门口,准备出发了。
  两个天天处于同一个屋檐下的人,唯一的联络手段,居然就是靠手机通通话,或是时不时地互发短信。
  宋致山先生的神色还是一如往常,但是,对宋聿施加工作压力时毫不手软,并且,对潇潇,明显在表面的关心之外,多了几分探究,和些许的疏远。
  他对潇潇,表面上看,似乎还是一副慈父相,但是,他经常若有所思地,悄悄地,探察什么似的,看着她,而且,一旦宋聿在家里跟她相处超过了三分钟,他立刻就会找各种理由把宋聿支开。
  潇潇的心里不是没有一丝酸楚,换在从前,以她一向的高傲和自尊,受到如此委屈,她一定掉头就走,毫不停留。但如今,感情的丝丝缕缕,不是说截得断就截得断,她的心里,第一次,深刻知晓了一句古诗的涵义――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而另一方面,对宋聿来说,偌大的工作压力,他一直都在独自一人默默承受,他想用自己的优异表现,想以自己的工作能力,将公司的事情尽快上手,在以后可能会出现的冲突中,为自己更多地赢得一些筹码和回旋余地。
  曾经有几次,他想方设法在忙中找了个空隙,一心要跟老爸挑明他和潇潇的事情,但是,每当他一开口,宋致山先生就不露痕迹地,以种种理由直接把话题岔了开去,明显就是不想深谈,而每每此时,潇潇那双沉静但显然是制止的眼神也会在他眼前不断闪现,因此,想了又想,他还是按捺住心中的烦躁,暂时忍了下来。
  而且,他知道,潇潇其实还是有些介意自己比她小的事实,以及两人一直以来不同的生活和家庭背景,他也深知潇潇一贯的清高自律,明白她表面柔弱,其实心里,是极有自己的主张的。
  因此,他决定什么都不跟潇潇说,他要自己独力承担,潇潇,是要他来呵护的。
  他不忍潇潇为他担心。
  没过多久,宋致山先生的大学同学孙林飞先生,果然就携女儿孙安琪小姐,从美国飞回来,来到了D市。
  宋致山先生十分开心地,在一个中午,极其隆重地,携全家为孙先生父女俩接风洗尘。
  潇潇自然也奉命一同出席。
  孙林飞先生高大沉稳,戴一副金丝边眼镜,一副儒商的模样,而孙安琪小姐,果然和宋致山先生在照片上看到的一样,一头挑染成酒红色的俏丽短发,身材高挑,明眸皓齿,青春逼人,且在美国长大,生就典型的美国女孩子热情大方的性格,一见面就“HELLO”“HELLO”地不停招呼大家。
  正如宋致山先生对孙安琪小姐的印象十分不错一样,孙林飞先生对宋聿和潇潇这一对小儿女也是赞不绝口,更是一径夸潇潇才貌双全,气质过人,若是在美国,选个华裔小姐前三名肯定没问题,弄得潇潇颇有几分不好意思,也弄得毫不矫饰的孙安琪小姐在旁边假意发脾气,拉着孙林飞先生的手臂乱晃,直说Daddy偏心,从来都没这么夸过自己的女儿。
  一时惹得众人皆尽大笑,潇潇也笑。
  潇潇就对孙安琪这个女孩子印象很是不错,毫无架子,落落大方,尽管语言有些不太相通,但是,应对很得体,也很有礼貌,显然家教甚好。
  但很快地,一开席,她的心,就开始渐渐下沉。
  因为,很明显的,这是一次变相的相亲宴。
  打从一开始,宋致山先生就有意安排儿子宋聿和孙安琪小姐坐在一起,并和孙林飞先生一道,很有默契地,不断制造着各种话题,絮絮叨叨地,这个聊着自家宝贝儿子从小到大发生的一些趣事,那个说着自家的宝贝女儿自懂事以来不断摆的各种乌龙事件,直谈得眉飞色舞,兴致盎然,宋聿倒是不动声色,脸上一片平静,只听得孙安琪小姐面带红晕,大发娇嗔。
  并且,很明显的,孙安琪小姐对宋聿很有好感,尽管宋聿对她用不太标准的国语,不断问出的问题大都三言两语,言简意赅地,礼貌性一答而过,且脸上并无多少笑意,但是,她倒更加觉得宋聿比那些一见到她,就像蜜蜂采蜜一样蜂拥上来的男孩子,要有个性和吸引力多了。因此,一顿饭吃下来,她那不太标准的国语,夹在一堆寒暄声中,显得分外突出。
  潇潇只是低头吃饭,因为她知道,这个餐桌上,尽管主角是孙家父女,但其实,有好几个人都在打量着她。
  除了宋聿时不时略带焦虑地看看她之外,宋先生,从女士,包括孝庄,都不时地,悄悄地,不露痕迹地瞥她一眼。
  因此,她只能低头,并且,心里掠过一阵一阵的苦涩。
  现在的她,一心只想早点结束这顿饭,然后,独自一人,找个地方,好好静一静。
  吃完饭,众人坐着,继续聊了一会儿天,然后,宋致山先生似是不经意地说道:“小聿,安琪从来没回来过,对D市一点都不熟悉,都是年轻人,好沟通,你开车带她到处去转转吧。”
  孙林飞先生自然颔首微笑,孙安琪小姐也是一副很雀跃的模样。毕竟,她的确对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度知之甚少,每周一次的中文家教课上虽然也教到一些有关中国的历史文化,以及风土人情的知识,但是,由于当时的她贪玩,且在美国也全无那种感同身受的氛围,一向学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意兴阑珊。如今,首次跟Daddy回到国内,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跟自己一样都是黄皮肤的同胞,居然,破天荒的,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认同感,十分想立刻就去到处走走,看看。
  再加上,将要带她去熟悉环境的,又是身旁这个她有着十二分好感的宋聿同学,因此,她脸上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宋聿听闻老爸的话,立刻看向潇潇,他只看到潇潇乌黑的长发掩着脸,完全看不出她脸上的表情。
  但是,他想,他很清楚。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打算出言拒绝:“爸――”
  正在此时,潇潇的手机响了,潇潇默默地,拿出来一看,是最近以来经常打电话过来的,让她想不记住号码都不行的沈寒培先生。
  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宋聿,他正紧紧地,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他猜得到是谁。
  宋聿不笨,他知道一直以来,即便他跟潇潇谈恋爱这段时间以来,那个沈寒培先生从来就没有死心过,再加上他和潇潇的事情在家里从来也没有正式公开过,因此,似乎是不知内情的沈寒培先生一直穷追不舍地,电话短信接连不断,就连一向大而化之的姚远,前段时间,也曾经似有意似无意提醒过他,曾经看到陆师姐和一个看上去斯文稳重的男人在学校里散过步。
  尽管心里一直酸溜溜地,非常不舒服,但是,宋聿知道,一定是那个叫什么沈寒培的锲而不舍地主动找上门来的,潇潇从小被孝庄和从女士灌输得太讲究礼仪了,顾虑太多,又拉不下面子,所以才推托不掉。
  他一向很信任潇潇,也对彼此之间的那份感情很有信心,再加上这一阵子实在太忙,陪她的时间实在有限之至,潜意识里有一种愧疚感,想暂且按下不提,过了这阵子再好好问问潇潇,一直倒并没有多说什么。
  潇潇低下头,无奈地接起电话:“喂――”
  电话那头传来的仍然是沈寒培先生温和有礼的声音:“潇潇吗?我是沈寒培。”
  潇潇有些困难地:“你好,沈先生。”
  她只顾低头说话,没注意到宋聿的双眸立刻冷了下去。
  沈寒培的口气中带有几分征询意味:“潇潇,我手上有两张今天晚上理查·克莱德曼的现场演奏会的票,听你妈妈说你一向喜欢听他的钢琴演奏,想请你一起去,不知道你今天晚上,有没有空?”
  最近钢琴王子理查·克莱德曼来到D市,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据说演奏会一票难求,没想到,沈寒培先生倒是神通广大,能搞到票,而且,还这么有心。
  潇潇一愣,不知如何回答,她无意识地一抬头,首先接触到的,宋聿带有几分恼怒和寒意的眼睛,她又看向宋致山先生,依然是那种和悦中带有无声命令,和不容抗拒的眼神,一直在锐利地盯着她,她再看向从女士,从女士正在鼓励,担忧,又带有些微祈盼地看着她。
  她深吸了一口气,最后看了一眼那个什么都不知道,仍然面带几分喜悦和一些羞涩地,一直悄悄看着宋聿的孙安琪小姐,迟疑了半天,终于还是低声开口:“呃,有……空……”
  说得分外艰难,同时,心里掠过一阵强烈的痛楚。
  只听得沈寒培十分愉悦地:“那好,我晚上六点钟来接你,到时候见。”
  “好。”潇潇简单应了一声,收线。
  这次,她抬起头来明明白白看到的,是宋聿极其极其愤怒的,且不可置信的眼神。
  然后,她就听到宋致山先生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依然很自若的声音:“小聿,快带安琪去吧,别耽搁时间了,回头晚上还有别的活动安排呢。”
  宋聿一言不发地,站起身来,径自向外走。
  孙安琪小姐有礼貌地,跟大家打了个招呼,高高兴兴地,跟出去了。
  接着,众人也纷纷散去。
  宋致山先生和孙林飞先生继续到孙家父女下榻的宾馆叙旧去了,从女士,孝庄和潇潇一起回家。
  孝庄和潇潇坐在后座,潇潇下意识地,依偎在孝庄身边,一言不发,孝庄也是什么都不说,把她揽在怀中,帮她顺顺长发,安慰地,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潇潇将头深深埋到她胸前,眼眶顿湿。
  晚上的音乐会的确很精彩,盛况空前,座无虚席,但是,潇潇坐着,从头到尾,几乎恍若未闻,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神游天外。
  沈寒培先生听得倒颇为专注,十分入神,且陶醉其中的样子。
  音乐会结束后,潇潇婉拒了沈先生提出的,顺便到哪儿再去坐坐的建议。
  她实在是没有那份心情。
  沈寒培先生倒也并没有多问,非常有绅士风度的,一路开车把潇潇护送回家,看着她进门之后,才倒车离去。
  潇潇进入房内,里面一片寂静,她知道,晚上全家又和孙家父女出去吃饭,兼娱乐去了。
  而且,她还知道,宋聿和孙安琪小姐,一个下午,都没有回来过。
  她没有开灯,一路静静地,走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
  进了房内,她默默地,在床头坐了半晌,然后,下意识地,拉开抽屉,拿出那只小盒子,打开来,对着那只镯子,发了半天愣。
  就在今天下午,从女士来到她房内,坐了半天,随随便便地跟她闲聊着,然后,临走前,似是不经意地提到,去年在巴黎的时候,她和宋致山先生特意为宋聿挑了一件礼物,当时两人是希望宋聿送给他未来另一半的,照现在的情形看起来,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潇潇当然明白老妈所指为何,她继续凝视了这只镯子一会儿,然后,又把它放了回去。
  她继续坐在床头,一动也不动。
  她的泪水,一滴一滴地,不断地,往下流。

  变生不测
  不知不觉地,又过了好些天,在这些天里,宋聿和潇潇很少打照面,宋聿继续天天早出晚归,从女士也找各种理由,想办法让潇潇出门散散心,或是制造机会,让潇潇和沈寒培先生多多联系,多加了解。
  偶尔两人匆匆忙忙地,在家里碰到一次半次面,潇潇只是低头,一声不吭,而宋聿,则一直紧紧盯视着她,接着,俩人便擦身而过。
  而且,宋聿几乎总不在家。经常地,潇潇晚上,怔怔地坐在床上,听着隔壁房间的动静,有时候,听到隔壁的房门喀嗒一声轻轻关上,有的时候,很晚了,当她睡去的时候,隔壁房间仍然没有任何动静。
  此外,很明显地,宋致山先生的心情近来一直都很愉快,对她的疏远,似乎也减弱了很多,重又像以往那样,如一个慈父般,对她问寒问暖,关怀备至,甚至数次征询她的意见,要不要趁着这个暑假,到国外去转转,所有事项他都可以代为安排妥当。潇潇再一次,很有礼貌地婉拒了。
  宋聿和潇潇的手机联络,不知不觉地,几乎也完全中断了。
  每每,当潇潇晚上闲来无事,坐在客厅里看着电视的时候,陪在她身旁的,不再是宋聿,而是从女士和孝庄。
  说来也奇怪,最近的从女士,突如其来地,对女儿分外呵护和关心起来,和以往的刚柔并济,宽严结合的母女相处模式不同的是,最近以来,每当潇潇无意中说想吃什么,想喝什么,或是看到了什么畅销书评的时候,她总是忙不迭地,或是差张阿姨去采购,或是亲自上街去给女儿买书,或是顺带买一些女儿爱听的音乐大碟回来。晚上,无论潇潇百无聊赖地,看什么电视节目,她都默不作声地,牺牲宝贵的写作时间,坐在一旁陪同。
  孝庄同也样如此,以往每天雷打不动地,定点就要回房去看古装戏的她,同样默不作声地,坐在潇潇身旁,揽着她,陪她看那些她肯定不喜欢,也看不太明白的香港搞笑片或是娱乐节目。
  有一次,趁着从女士不在的空隙,孝庄微微蹙眉,对潇潇轻声说:“潇潇,幸福是一辈子的,”她瞥了一眼正从楼梯上走下来的从女士,“不管别人怎么想,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
  潇潇没有回答,若有所思地,盯着电视机,一言不发。
  又过了几天,一向极其讨厌逛街,但最近似乎有些不同以往的从女士拉潇潇上街,说是要好好陪她逛逛,买点东西,潇潇闲着也是闲着,无可不可地,跟着她出门去了。
  先陪从女士去了她常去的那家美容院,这次,潇潇在从女士和那个仍然灿舌如莲的美容师的双重鼓动下,难得地做了一次皮肤养护,然后,再陪同从女士离开。
  俩人在路上闲逛了一会儿,刚刚走到一个路口,潇潇就感觉到有一辆车在身边停了下来,然后,就听到从女士似是有几分惊讶,还有几分意外地叫了一声:“沈先生。”
  潇潇下意识转过头去,看到的是缓缓摇下的车窗内,沈寒培先生那张含笑的脸。
  她在心底,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在沈先生的热情相邀下跟在从女士身后,坐进了那辆银灰色奔驰。
  坐在车里,她冷眼旁观着老妈和沈先生仿佛不期而遇般,一径有一搭没一搭地寒暄着,她心里极其清楚,以她对老妈一贯的熟知,和对这个沈寒培先生知之不多的了解程度,这两个人,绝对绝对是一早就有预谋的。
  她更确信,这是两个无师自通的双簧表演艺术奇才。
  于是,她继续稳如泰山地坐在车里,低垂着头,一言不发,静观其变。
  果然,没过一会儿,从女士就故伎重施,示意沈先生在一个路口停下,看了看腕表,然后回头,略带抱歉地:“潇潇,我差点忘了,今天下午三点半约好了要和一个报纸编辑谈新开专栏的事情,我要在这儿下车,不能再陪你逛了。”然后,她转过脸去,似是征询着沈寒培,“沈先生,不知你有没有空……”
  话未说完,沈寒培就爽快应允:“反正我今天下午也没什么事情,有这个荣幸,求之不得,不知道潇潇――”
  当着老妈在场,潇潇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微笑着:“那就麻烦你了,沈先生。”然后,趁沈寒培没注意,偷偷瞪了老妈一眼:“妈,你下车小心一点,晚上早点回来。”
  也没见怎么好好磨练,什么时候开始从女士演技居然娴熟得可以去提名金球奖最佳女主角了?
  从女士继续发挥演技,好似什么都没看到一样,微笑了一下:“当然,今晚你宋叔叔还要在家里招待孙先生和安琪呢,我一定早点回去,你也是,一会儿早点回去。”
  说完,就下车去了。
  潇潇的心里,不可避免地,又下沉了一下。
  她记起来了,从昨天开始张阿姨就一直在忙忙碌碌的,孝庄也一直在从旁悉心帮忙,只是,这些天来,她一直有些神思不属地,未曾多留意,原来,是为了今晚招待贵宾。
  招待宋致山先生心目中的……
  她苦笑了一下,低下头去。
  她没注意到,沈寒培先生正悄悄注视着后视镜,不动声色地,将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二十分钟后,车子开到了D市最大的那个君临广场。
  在路上的时候,沈先生已经随意地跟潇潇提到,这两天,君临广场在开一个规模颇大的,汇聚了国内外知名小吃的夏日美食节,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来客,十分热闹,并征询潇潇意见,问她有没有兴趣去逛逛。
  潇潇有点心不在焉,没有异议,随口就答应了。
  到了广场上,果然,人非常地多,到处都是一片喧嚣,各个美食摊点依次有序地一字排开,促销员们卖力地,向路过的人们或是散发传单,或是邀请他们免费品尝。
  沈寒培先生耐心地陪着潇潇,一路闲逛过去,他一向对美食颇有研究,又在国外待过数年,见的世面不少,对一些世界各地的小吃知之甚多。因此,一路上仔仔细细地,将相关做法,典故,或是与之有关的传闻佚事如数家珍般地,逐一讲解给她听。
  潇潇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十分成熟沉稳的大男人,倒是很会享受生活。
  逛了一会儿之后,沈寒培先生将她引到了一个人流稍少的地方,然后,微笑道:“潇潇,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给你买点吃的喝的。”
  说完,含笑又看了她一眼之后,没待她反应过来,便转身离去。
  潇潇看了看自己周围,她正站在广场边上,她的身后,放着一圈供游人休憩的长椅,尚有几个空座,她随便找了一个,坐了下来。
  在她左前方不远处,站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子,似在等待着谁,然后,没过一会儿,一个大男孩飞奔过来,手上拿着两杯饮料,微笑着递了一杯给那个女孩子,然后,趁女孩子低头接过饮料的时候,出其不意地,在她脸上突袭般偷吻了一下,女孩嘟起嘴来不依不饶,打打闹闹地,俩人一路笑着跑开。
  她不禁想到去年大年三十那天,宋聿也是如此这般地,在几乎同一个地方,将饮料递给她,想到这儿,她不由得低下头去。
  她就这样一直默默地,若有所思地,低头坐着。
  就这样坐了一会儿,她无意识地,抬起头来向前看,看见正前方不远处,站着两个人,突然之间,她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
  她看得明明白白,那是宋聿那高大挺拔的身影,和孙安琪小姐高挑苗条的侧影。
  只见宋聿手上拿着两杯饮料,递了其中一杯给孙安琪,然后,潇潇就看到孙安琪笑着接过,再然后,趁宋聿低着头喝饮料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凑到他脸颊旁,快速地亲了他一下。
  宋聿似是愣了愣,神色有些不豫,立刻抬起头看向孙安琪,而且,张了张嘴,好像想说什么,孙安琪略带羞涩地扮了个鬼脸,就飞快地跑到一旁看一个小摊子上如何做小吃去了。
  宋聿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低着头,继续喝着饮料。
  潇潇重又低下头去,她心底的苦涩,无边无际地,蔓延开来。
  她从来没想到,当她看到这最近以来一直有些担忧的,又或许,早晚都应该在意料中的一幕,活生生地展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的心,竟会如此地痛。
  几近痛不可当。
  正当她呆呆地坐在那儿,仿佛已经没有了任何思想,也失去了任何知觉的时候,她听到沈寒培先生近在咫尺的,十分愉悦的声音:“潇潇,我排了半天队,终于给你买到了你最喜欢吃的臭豆腐――”
  她机械地站起来,勉强地,挤出一丝笑:“谢谢你,沈先生。”
  然后,有礼貌地,接过他手中的东西,仍然定定地,站在那儿。
  几乎在同一时刻,她感到前方有一道锐利的目光扫来,她下意识地去看,是宋聿。
  他看着她,一瞬间,几乎以为是错觉地,潇潇看到他的眼里闪过狂热的欣喜,他放下喝着的饮料,转向潇潇,几欲移步,但仿佛在同时,他的目光,扫向了沈寒培,然后,不动声色地,看向了潇潇手中提着的那几串臭豆腐。
  他的眼眸顿时冷却,仿佛,还带上了些微的不屑。
  潇潇只是怔怔地,看着他。
  然后,她就清晰地听到仿佛什么都没有察觉到的孙安琪似是喝完了饮料,重又跑回来,对宋聿说:“刚才我Daddy说了,让我们一会儿去找他和宋叔叔的,时间差不多了,走吧。”
  宋聿面色冷峻地,一言不发地,又看了潇潇和沈寒培一眼,偕同孙安琪转身离去。
  潇潇低头,她的泪水顿时盈睫。
  沈寒培先生仍然神色自若地,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样,笑了笑:“潇潇,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不要辜负我排了老半天队的一片心意啊。”
  潇潇低头,十分困难地,吃着那串臭豆腐。
  直到沈寒培先生将她送回宋家门口,她都一直愣愣地,低着头坐着。
  沈先生从后视镜中看了她好几次,数度欲开口,但是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任她坐着,一句话也没有多说。
  晚饭时分,宋家果然十分隆重地设下家宴,招待孙家父女。
  众人先是坐在沙发上热热闹闹地寒暄了一阵,然后,在一片笑声中,到餐厅入席就座。
  并且,宾主之间很快就开始觥筹交错,推杯换盏,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
  为一尽地主之谊,此次,孝庄和张阿姨都使尽浑身解数,并和宋致山先生特意请到家中的两个D市颇有声名的大厨一起,在厨房忙碌研究了半天,做了无数的拿手好菜,一一端上来,请在国外生活多年,对中华美食已经不太熟悉的孙家父女,好好亲身感受一下中国美食文化的精华所在。
  因此,今晚的菜色格外精致,几乎汇聚了中国四大菜系的代表性佳肴,从糖醋鲣鱼、九转大肠、玉记扒鸡,到红烧狮子头,樟茶鸭,一品海参,五味明虾片,再到蛇羹、东江盐鸡、红烧大群翅、白云猪手,几乎应有尽有,显见得宋先生对此次家宴,和此次家宴的客人,极为极为重视。
  孙家父女看上去也是同样重视,不仅给宋家诸人都带来了颇为精美的礼物,而且,亦是盛装出席。尤其是孙安琪小姐,她今天穿了一件吊带的,淡黄色晚礼服,在淡淡的妆饰下,益发显得明艳照人。在餐桌上,她仍然坐在宋聿身旁,言笑晏晏地,时不时向他问这个问那个。
  宋聿仍然是言简意赅地答上一句半句,接着,下意识地,看向坐在他对面的,和从女士坐在一起的潇潇。
  他看到的是潇潇不施脂粉的,在乌黑长发掩映下略带苍白和瘦削的脸,那张略略低着头,从头到尾,几乎一言不发的脸。
  他的心里蓦地一软,从下午开始一直就极其烦躁不安的心,终于有些平静下来了。
  他心里有些懊悔,下午的时候,当他在公司里看着资料的时候,老爸突然打电话过来,跟他说,刚和孙林飞先生在外面谈完一个合作意向,要开车回来带上他,陪着孙家父女到外面随便转转,顺便再参观一下D市近年来惊人的发展变化。
  宋聿最近一直都很心烦意乱很想发火,于是二话不说地直接推脱,但是,宋先生一直晓以大义,百般劝说,直至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小聿,眼看着没几天,孙叔叔和安琪假期结束就要回美国了,孙叔叔跟爸爸感情这么好,你不帮着招呼招呼,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虽然明知老爸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面对如此的说辞和老爸显然已经有些不满的态度,他最终只得不甘不愿地应承下来。
  但其实,他对那个叫什么孙安琪的女孩子,倒也并无恶感。虽然,宋聿心里很清楚,这个老爸特意塞给他的孙安琪,对他和潇潇的感情堪称是个隐患。但是,她毕竟和刘霏霏还不一样,这个女孩子,家教甚为良好,除了外表做派洋化些,心思颇为细腻。有的时候,宋聿实在推脱不了,奉老爸之命略尽地主之谊,偶尔一两次带上她出外兜兜风参观一下的时候,她的言行举止,颇有分寸,而且,还知道看宋聿的脸色,一旦宋聿有敷衍之色,或是表现出一点点不开心的样子,她就善解人意地,主动提出来回宾馆休息,从不任性。
  因此,宋聿倒也没有办法像对刘霏霏那样,拉下脸来说走就走,一点情面也不顾,再加上彼此之间还不甚熟识无从摊牌,因此,他的心里,实在是有些无奈。每每晚上,当他忙于公事很晚才回房间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要在潇潇房门前踯躅上半天,听到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仿佛已经入睡了,又过片刻,他才回到自己房中休息。
  他原本想着,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他必须沉下这口气,等到过几天把这对突然冒出来的孙家父女俩送走,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去跟潇潇好好解释并赔罪,同时,他当然也想听潇潇好好跟他解释一下有关那个什么沈寒培的事情,他想起了那天在电话里潇潇居然当他的面对沈寒培说“有-空――”,他还想起了潇潇突然提出的,不带那只镯子的事情,再想起这之间可能会有的一些联系,他的心里又是一阵强烈的,翻江倒海般的酸意。
  但是,今天下午,他怎么也没想到,原来老爸只是虚晃一枪,一到了君临广场,就和孙林飞先生心有灵犀地,一头钻进了旁边的一个小咖啡馆里,让他和孙安琪尽管开开心心地玩,两个小时后再进去找他们,等于是变相地给他们安排了一次单独约会,他心里大呼上当,但是,看着旁边的这个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子,又实在拉不下脸丢下她掉头就走,因此,也只得耐着性子,陪她随便逛逛。
  逛了一会儿之后,他很有绅士风度地,去买了两杯饮料,回来后递了一杯给孙安琪,没想到,这个女孩子居然第一次鼓起勇气,趁他不防的时候,偷亲了他一下,他当即就下定了决心,决定今天无论如何一定要找个机会,把自己跟潇潇之间的事情向她说清楚,没想到,无巧不巧地,当他眼光一瞥,居然看到了坐在他身后不远处,低着头的潇潇。
  他当时的心往下直沉,心里大呼倒霉,同时,生平第一次,极其极其慌乱,他知道,以潇潇一贯的细心,一定已经将刚才发生的一切悉数尽收眼底了。于是,他立刻放下喝着的饮料,准备向她好好解释,只要潇潇不再生气,任打任罚,怎样他都认。
  但是,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他听到了沈寒培先生的话,听得极其清楚――“潇潇,我排了半天队,终于给你买到了你最喜欢吃的臭豆腐――”
  他立刻就看到了沈寒培先生那张微笑着,带着些微宠溺神情的脸,还有,他手上提着的那几串臭豆腐。
  他同样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潇潇的那句话:“谢谢你,沈先生。”似是还微笑了一下。
  当时的他,立刻就收住了脚步。他的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般的酸意,汹涌而来,几乎要立刻跑上前去将潇潇拉开,再好好质问她一番,到底,她,是怎么想的?怎么能如此背弃他们曾经有过的海誓山盟?!
  想到这儿,他情不自禁地,又看了潇潇一眼,潇潇对他的眼神视若无睹,只是低头吃饭,偶尔,从女士也挟上一些菜,送到潇潇碗里。
  她心无旁骛地,慢慢吃下去。
  吃完饭后,众人又移坐客厅的沙发,张阿姨和孝庄泡上茶,大家继续聊天。
  不一会儿之后,宋致山先生和孙林飞先生这两个当年同样也是D大毕业的老校友,突发奇想,想要趁着孙林飞先生回美国之前,回母校故地重游,因此,兴致勃勃地,一想到恨不能立刻就去,并且,到校门口的那棵老梧桐树旁的老茶馆去,好好喝他几杯茶,抵足夜话,一壶清茶喜相逢地,细述当年种种。
  从女士有点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两个年近半百的大男人,童心未泯勾肩搭背地相偕离去。
  临走前,宋致山先生照例让宋聿送孙安琪小姐回宾馆。
  这次,宋聿倒是很愉快地,马上就答应了,他心里另有盘算,他看了孝庄一眼,后者回给他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他们俩人在这些天里,已经私下形成了某种默契。
  孙安琪小姐略带羞涩地,跟着宋聿后面,出去了。
  潇潇一言不发低着头,依偎在孝庄身边,孝庄不动声色拍拍她的背,看了看客厅的钟。
  众人皆尽散去之后,潇潇没有心情看电视,她对从女士和孝庄说,有点累了,要早点回房休息。孝庄欲言又止了一下,还是应允了。她借口要用一本食谱,让从女士开车回原来的陆家去取,自己却拿了本大开本的《红楼梦》,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看了起来。
  潇潇回到房内,又拿出那只小盒子,坐在床边,打开后,看了半天,她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上面。
  又坐了一会儿,她终于下定了决心,推开房门。
  她走到宋聿的房门前,打开门,慢慢地,走了进去。这是她第二次进来,但是,她清楚地记得台灯的位置,走过去,打开,立刻,那温暖的橘色的灯光泻满整个房间,她下意识地,拉过原来在桌前的那张椅子,在宋聿的床头边,坐了下来。
  她想到那天晚上,宋聿喝醉了酒,在这个同样温馨的灯光下,静静地,躺在那儿,他那微带脆弱和无力的脸,他那声低低的“妈妈――”
  她想起那天晚上,自己轻轻地给他擦脸,帮他掖被子,也是这么坐着,细心照料他,在他的额头上,覆上一条毛巾。
  正是从那天起,不自觉地,她和他的心,开始逐渐向彼此贴近。
  也正是从那天开始,她逐渐地,向这个小男生,打开了自己的心扉。
  只可惜,现在……
  她低下头,凝视着手中的那只盒子,嘴边上泛出一朵苦笑。
  突然,她看到宋聿的枕头边上,似是露出了什么东西的一角,犹豫了片刻,她伸出手去,拿出来一看,她愣住了,那是一个极其极其精巧干净的水晶像框,像框里的两个人,是她和宋聿。
  是在武夷山上,宋聿揽着她的肩,照的那张照片,照片中的她,微笑地站在那儿,而宋聿,尽管脸上看不出什么笑容,但是,拍照的那一瞬间,他的眼底,写满了缠绵的温柔。
  潇潇把那个镜框放回去,又低下头去,她的泪水,又开始滑落。就在那一刻,她的心底,几乎有些动摇了,于是,她站了起来。
  就在几乎同一时间,她听到自己房门有响声,她侧耳一听,有些纳闷,正准备向外走时,有人推开宋聿的房门进来,她有些慌乱地擦擦眼睛,向门口看去。
  是宋聿同学,他站在门口,安安静静地,注视着她。
  他显然有些意外,会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到她,一瞬间,潇潇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惊讶,和热烈的欣喜,他慢慢地,仿佛是不能相信般,向她走来。
  但是,凭借过人的辨识力,他几乎是立刻看到了潇潇手上的那个小盒子,盒子里放的,显然就是那只潇潇已经很久都没有带过的镯子。
  他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他的心底,又是一阵强烈的酸意,他有点意识到了,潇潇为什么会到他的房间里来。
  于是,他压抑住心头的各种情绪,迅速镇定下来,走向潇潇,淡淡开口:“你来这,找我有事?”
  然后,径直绕过潇潇,自顾自整理着桌上的书。
  潇潇一愣,她没想到宋聿的口气会这么平淡,这么疏远,她有些困难地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几乎是同时,她闻到了离得很近的宋聿身上,有一种香味,那绝对不是一个男孩子身上应有的香味。
  她确信,那是DIOR香水的味道,因为,虽然她一向不爱这些香水什么的,但是,上次宋先生和从女士从巴黎带回来的那套化妆品里,有一瓶DIOR香水,她偶尔也会用一下。
  这种味道,和她房中的那瓶香水的味道,完完全全,一模一样。
  她心中的苦涩迅速扩大了。
  她的嘴边,又泛起了一阵几乎是自嘲的微笑。
  她立刻又想起了下午在君临广场上所看到的,孙安琪在宋聿脸上的那一吻。
  原来……
  于是,她镇定了一下,也语气平淡地开口:“我来,是为了……”她把那只小盒子轻轻地,推到宋聿面前,“把这只盒子还给你。”她顿了一下,带有苦涩地,“现在,你已经找到了更适合戴它的人,那么……”
  她说不下去了,她眼中的泪汹涌而出,于是,她只能转身,向门外走去。
  就在她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强有力的手臂飞快地,从她身后伸过来,紧接着,她被紧紧压在了门背后,一个高大的身影迅速地,移了过来。
  她的身体一下子被反扳了过来,她想低头,掩饰自己脸上的泪痕,但是,她的下巴,被一只手大力抬起来,并重重攫住,她只能被动地,看向前方。
  她接触到的是宋聿一双冒着怒火的双眸,那双眸子,燃着万丈火焰,极其极其愤怒地,盯着她,大声地:“陆潇潇,你说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不答,她的泪水,继续滑下,一滴一滴地,滑落脸庞。
  宋聿看着她近来明显苍白和憔悴了很多的脸庞,心中蓦地一软,几乎是下意识地,他俯下头,飞快地,攫住了她的唇。
  潇潇愣住了,他的唇,紧紧地,覆在她的唇上,带着温暖,带着熟悉的气息,带着熟悉的感觉,是那个熟悉的宋聿,又回来了……
  但几乎同时,她又清清楚楚地,闻到了那个香水味,她同样下意识地,不顾宋聿的强势和步步紧逼,拼命地,用力地挣扎开来,然后,带有几分气恼地,拭着自己的唇。
  搞不好,眼前的这个宋聿,十分钟前,刚刚吻过那个孙安琪小姐,她才不要他刚吻过别的女孩子的唇,再来吻她!
  她看到宋聿的双眸立刻如结冰般,蒙上一层重重的寒意,几乎是立刻,他就重重地抓住她的肩头,一把将她拉出老远,然后,低吼了出来:“陆潇潇,你到底在想什么――”
  紧接着,他仔细端详着潇潇被他吻得有些红肿的唇,突然间想到了什么,顿时被满腔的妒意冲昏了头脑,几乎没有经过大脑考虑,他就冷笑了一下,冲口而出一句话:“想必那个沈寒培先生接吻技术比我高明多了,所以,现在的你,对我不屑一顾了,是吗?”
  话刚一说出口,他的心里就满是深深的悔意,因为他看到潇潇的脸,顿时煞白煞白地,她愣愣地,像是从来不认识他一样,看着他,她的嘴唇,不停地在颤动,一直,在微微地颤动。
  然后,他就看到潇潇默默地低下头去,绕过他,她的身体,仍然带着微微的颤抖,接着,她就打开门,慢慢地,走了出去。
  他下意识地,迅速地冲了出去,冲到潇潇房门前,但是,潇潇已经同样迅速地,将隔壁的房门关上了。
  宋聿焦急地敲门:“潇潇,潇潇――”
  没有人应答,但是,他知道,潇潇就抵在门后,因为,隔着一道门,他听得清清楚楚,潇潇的哭声,带着呜咽,带着些许压抑,她一直在哭。
  她一直就那么哭着。
  宋聿心急如焚,他不停地敲着房门:“潇潇,潇潇,是我不对,是我不好,你开门好不好――”
  潇潇仍然在低低地哭泣着。
  宋聿的心,一下子仿佛被撕裂了一样:“潇潇,潇潇,不要生我的气,好不好,刚才,是我不好,是我不对……”他的声音,第一次,带有无限的悔意,“潇潇,原谅我,求你,原谅我……”
  他又敲了半天门,门内依然是低低的哭泣声,但是,那道门,依然没有打开。
  他无比疲惫地,将头抵在门上,一言不发。
  又过了半天,门内没了动静,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刚想坐下来,继续再等,一转身,他就愣了。
  楼梯口上,一直在楼下等着他,期盼地看着他上楼的孝庄,眼里略带责备和担忧地,正神情复杂地看着他。
  她的身后,悄然站着已经从陆家返回,手上还拿着食谱,神色复杂的从女士。
  已经不知道站了多久了。

  围魏救赵
  第二天一大早,潇潇就向从女士和孝庄告假,说导师布置了一些假期里需要完成的任务,而且,她的毕业论文也已经开始动笔了,家里资源又远没有学校图书馆那么丰富,因此,她要求早一点到学校去看书,以便及早完成任务,兼继续论文写作。
  第一次,一向对她管束甚严的从女士和孝庄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问,默默地,帮她收拾好行装,带上吃的用的,两人还第一次,一起跟着车子过去,把她送到了学校,孝庄更是从头到尾,一路都揽着她。
  在从女士坐进回程的车子里的那一霎那,她抬头看向女儿,似是想说什么,但是,潇潇就只看到她神色有些复杂地,动了动嘴唇,然后,终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低下头去,关上了车门。
  潇潇目送车子离去,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然后,默默地转身,独自一人往回走。
  就在潇潇离家到校的当天晚上,宋聿和孙安琪一起坐到了一家小小的咖啡馆里。
  这是第一次,宋聿主动约孙安琪小姐出来。
  两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
  孙安琪有些不安地,悄悄瞥了一眼对面的宋聿。
  她还是心里有些忐忑不安,昨天晚上,宋聿送她回去的时候,一路上她都很兴奋,因为,她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宋家,特别是宋致山先生对她的高度重视,尽管开车的宋聿一路上明显十分沉默,但是,她并不在意,依然高高兴兴地,自顾自地,中文夹着英文,说着笑着。
  快下车的时候,她盛情邀请宋聿上去到房间里坐坐,宋聿再次婉拒了,说回去还有点事。
  不知为什么,安琪总觉得,这个宋聿同学,从认识她以来,一直以来就有些怪怪的,凭着女孩子特有的敏感,她觉得宋聿那个看上去美丽优雅,但表情有些疏离的姐姐,对他有不小的影响力。
  她不是没看到餐桌上,宋聿时不时向那个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的叫做潇潇的女孩子扫过去的眼神,而且,对于她的话,无论什么时候,宋聿总是有些心不在焉,恍若未闻。
  因此,她本能地,耍起女孩子的小心眼,她靠过去,依偎到宋聿身边:“宋聿,我很快就要回美国了,你可不可以,多陪陪我?”
  宋聿不露痕迹地,一把将她推开:“对不起,我真的有事要早点回去。”接着,用眼神示意她下车。
  孙安琪第一次,有点生气,她瞪着宋聿:“你为什么,总是对我……”话未说完,她看着宋聿似是忍耐地挑挑眉,不知为什么,她就是有点着迷地,凝视着那张永远没什么表情的,冷冷淡淡的脸。
  无论在美国还是近来回到中国,她都很少见到这样的,让她对自己的魅力产生很大怀疑的男孩子,在美国,她一向被称为“CHINA BABY”而备受宠爱,这次回到国内,她也接收到许多男孩子爱慕的眼神,但眼前的这个宋聿……因此,一瞬间,她有些心神恍惚地趋上前去,将宋聿拥住,同时,她的唇,又向宋聿脸上凑过去。
  宋聿吓了一跳,他犹记得下午的惨痛教训,整个晚上以来,特别是一路上,一方面在思索着如何开口,另一方面则一直都在提高警惕,以免重蹈覆辙,因此,他大力地,几乎是稍显粗鲁地,一把将她推开,然后,有点生气地:“对不起,你应该早点上去休息了。”
  说完,还是用眼神,示意她快点下车。
  孙安琪有些悻悻地,跳下车去,跑上了宾馆的台阶,头也不回地一路奔了进去。
  宋聿飞快地将车掉头,车飞驰而去。
  当时,孙安琪还真是有些生气,但是,当宋聿避而不见她时,她的心里,又充满了强烈的失落感。正当她考虑着要不要放下面子,主动去找宋聿的时候,没想到,宋聿居然主动地约她出来了。
  那么,是不是代表着,他不再生气了?
  想到这儿,孙安琪又悄悄地,瞥了他一眼,宋聿仍然不动声色地,盯着面前的咖啡杯。
  她只得陪着,静静地坐着,不知为什么,心头居然掠过一阵强烈的不安。
  同样有点敏感的她,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果然,不一会儿,坐在她对面的,自进门后就几乎一言不发的宋聿抬起头,对她很平静然而坚定地说:“孙安琪小姐,我今天约你出来,是有件事要跟你说清楚。”
  孙安琪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地,看着他。
  宋聿的眼神里,居然现出一丝温柔的笑意:“我要告诉你的是……”
  他的眼神里,有着孙安琪从未见过的浓浓爱意和温柔,她心里又掠过一阵极其强烈的不安,她紧紧地盯着宋聿,等着他往下说。
  果然,宋聿的眼角,几乎立刻漾满笑意:“在我心里,有一个我深爱,深爱着的女孩子。我爱她,这辈子,我只爱她一个人。”
  他的眼前,几乎是立刻地,又浮现出他第一次离潇潇最近时,是在那个他籍口不会英语题目,去找她补习的夜晚,潇潇在灯光照拂下的那个温暖的剪影,和她嗓音柔美而极富耐心的讲解,还有,她身上那熟悉而亲切的,让他心动不已的馨香气息。
  那是他深爱的潇潇,他永远也不可能放弃的潇潇。
  然后,同样是第一次,孙安琪看到了他略带歉意的眼神:“对不起,如果让你和孙叔叔产生什么误会的话,我在这里,代表我的父亲,和我自己,向你们诚恳道歉,实在对不起。”
  孙安琪很是一愣。想当初,Daddy跟她说,要带她回国看看,顺便交几个年龄相仿的朋友,她当时还老大不乐意,她明白Daddy对她经常一起出去玩的那几个美国男同学十分看不上眼,一心要她结交华裔男友,拜托!她们学校也有大把的ABC,或是中国留学生们,可能是教育模式的关系,那些男孩子大都是戴着眼镜的书虫,只想着门门考试得A,期末拿SCHOLARSHIP,一点都不会ENJOY生活,哪比得上美国男孩子那么浪漫热情。她心中暗自庆幸,还好Daddy对她从小笃行的是美国式宽松民主化教育,也好在她天资也算聪明,还算上到了一所满不错的大学。因此,她的心里,一直以来,自我感觉都很是不错。
  因此,她在孙林飞先生软硬兼施的动员下,并得到回去之后立马给她换最新款Lotus敞蓬跑车的允诺后,才带有几分勉强地,跟着回到国内,先去了北京上海之类的国际大都市玩了玩,又礼节性拜访了一些孙先生的朋友或客户,接着,父女俩就动身来到了D市,见到了宋致山先生全家。
  直到见到宋聿,孙安琪这才终于明白老爸为什么会一定要拉着她回国,不过,第一次地,她对老爸自作主张的安排倒并没有生气,因为她发现,这个年龄和她相仿的宋聿同学跟她以前见过的所有男孩子都不一样,在宋致山父子和孙家父女四人相聚的,为照顾孙安琪小姐的口味而特意招待的西式餐会上,宋聿同学神色自若地,间或说上几句话,更多的时候,只是用很合乎美式规范的餐桌礼仪,坐在那儿有礼貌地吃着,并无多言。
  再加上宋聿同学长得高高大大,相貌俊挺,一看上去就是运动健将,据说GITTA弹得也不错,实在是文武双全,而且,他总是一副懒洋洋,诸事都无所谓的模样,这副迥异于其他男孩子的冰山架势,倒更让她着迷。
  因此,她倒是第一次觉得,老爸的自作主张,倒也真的很有中国人常说的那个什么先见之明了。而且,她倒真的有点喜欢上这个酷酷帅帅的宋聿同学了,而且,她决定,回国后,要好好地,仔细考虑一下大学毕业后,要不要跟Daddy回来定居的事。
  因此,此刻的她,第一次听到宋聿同学这么诚恳的话语,一时竟然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跟她最近以来所了解的宋聿同学,反差实在太大了。
  于是,她只能愣愣地,盯着面前这个有点陌生的宋聿同学。
  然后,她又听到宋聿同学很耐心地,继续向她解释着什么:“孙安琪小姐,我是真的很抱歉,希望你能谅解。”
  孙安琪终于有些回过神来了,她看向宋聿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明显已经放柔和了很多的脸色,心里居然产生了一些酸意,几乎是下意识地,她出言询问:“是――那个――陆潇潇吗?”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问,或许,只是她的SIXTH SENSE吧。
  她就看到宋聿的脸色更加柔和了,他点点头,带着满满的,略带宠溺的微笑,她一时竟然有些看呆了。接着,她又听到宋聿略带征询的声音:“你愿意――听我们的……”
  孙安琪有些怔怔地,点点头。
  片刻之后,在宋聿缓缓的述说中,在最初的一阵很不是滋味的酸涩过后,孙安琪不自觉地,被宋聿脸上无边无际的温柔打动了,她时不时地,居然也随着他的回忆而微笑,而蹙眉,而开心,而忧虑,居然有些奇妙地,也随之沉浸到他所说的往事中去了……
  等到宋聿已经讲完了的时候,她依然坐在那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原来坐在她对面的这个看上去对什么人,包括对自己的爸爸宋致山先生,都下意识表现出一种礼貌上的疏离和冷淡的男孩子,这个似乎脸上永远没有什么表情的男孩子,这个宋聿同学,居然会对一个女孩子,有着那么热烈的,毫不掩饰的爱意。
  她本能地,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她的心里,有着一丝丝……嫉妒和失意,为什么,那个女孩子,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
  为什么,能让眼前这个宋聿,如此温柔,如此放下身段,如此全心全意付出一切的女孩子,不是她?
  她继续沉默着。
  宋聿似是了解什么,也不再多说,只是耐心地陪她坐着,一言不发。
  他们面前的咖啡,明显地,都已经冷却了,但是,两人都没有想到要去喝。
  又过了很长很长时间。
  宋聿继续沉默,凝视着面前的咖啡杯,突然,只见孙安琪扬起头,看向他,脸上虽然仍有些黯然,但明显释然了些:“OK,I SEE,我想我知道了。”她很坦率地,“我承认,我有些不开心,我有些嫉妒……”她的声音顿了一下,“但是,还必须承认,我有些感动,因为……”
  她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双手,她的声音,突然间,停了下来。
  毕竟,孙安琪是从小到大都接受那种西式教育的女孩子,生就一副开朗爽直的脾性,再加上孙林飞先生在女儿的培养上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所以,她倒也向来深谙一句中国古话:强扭的瓜不甜。再加上,现在,连她自己都深切意识到了,其实,她对面前的这个宋聿同学的了解是极其极其不够的,她对他一时的迷恋,或许,也只是表象。
  更何况,以她向来深受异性欢迎的辉煌历史,她也绝不愿意去迁就一个心思完全就不在她身上的男孩子,如果说,她原来只是认为这个宋聿的个性使然,但是,如今她明白了,宋聿并非天生冰山一座,只不过他的狂热是为了别的女孩,以她的自尊和高傲,是不愿委屈自己的。毕竟,她还年轻,就算这次小小挫折一下,又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以后还有大片森林在等着她呢!
  并且,她倒也真正被宋聿的一番肺腑之言打动了,少女情怀总是诗,哪个女孩子不喜欢纯情,不喜欢浪漫呢?她暗自心中憧憬着,或许,就在不远的将来,她就能像那个叫什么潇潇的女孩子一样,也能遇上这么一个真心对自己的MR.RIGHT呢!
  于是,又过了一会儿之后,她的脸上,是真的绽放出了淡淡的笑颜:“没想到,你这样的人,也会被一个女孩子,吃得死死的啊――”
  一副略带捉狭的样子,还向宋聿挤挤眼。
  宋聿略微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没看错面前的这个叫孙安琪的女孩子,果然,心地的确很善良,而且,心胸也很开阔。
  他就笃定自己开诚布公的一番话,一定会说服她的。
  于是,他也情不自禁地,绽开一抹发自内心的微笑。
  片刻之后,孙安琪口气轻松地,歪着脑袋想了想,“不过,我还是,要小小地,惩罚你一下――”
  宋聿松了一口气,他居然也有心情开玩笑了,愉快地:“好,尽管提。”
  孙安琪倒也不客气,伸出三个手指:“我有三个条件。”
  宋聿也很爽快:“没问题,你说吧。”
  孙安琪笑眯眯地:“第一,以后不要再叫我孙安琪小姐,叫我安琪就可以了。”
  宋聿毫不犹豫地点头,这个小CASE。
  “第二,过两天我就要回美国了,当作补偿,你要陪我玩两天。”
  这下,宋聿很是有几分踌躇,他当然知道,潇潇为了避开他,找了个借口住到学校去了,他几乎打算即刻去找她,但自从那天在潇潇房门口遇上从女士和孝庄以来,这两个人的复杂眼神,就一直在他眼前萦绕,再加上想到那个沈寒培……
  最终,他按捺住了躁动的心情,决定让潇潇静下心好好想想,过两天再去找她,这也就是他深思熟虑后,把孙安琪约出来,快刀斩乱麻的最根本原因。
  如果,要陪这个孙安琪,那就意味着,这两天又不能去找潇潇了。
  但是,处事果断的他最终还是下了决定:“好。”
  毕竟这个孙安琪还算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他也从来没心情带人家去玩过,来而不往非礼也,就当他略尽地主之谊吧。
  孙安琪悄悄瞥了一下他的脸色,她莫名地,对这个年龄相仿的男孩子,就是有一种惧怕的,不敢轻举妄动的感觉:“第三……”
  宋聿的眉毛似是挑了挑,但最终,他仍然没有作声。
  然后,就只听得孙安琪呵呵呵干笑两声:“第三……嗯,等我想好再告诉你。”
  宋聿仍是挑挑眉,一声不吭。
  孙安琪当他默许了,见好就收,就此不再说话。
  于是,两人不约而同站起来,向外走去。
  潇潇在学校里,查资料,看书,间或,当她去图书馆的时候,会坐在她和宋聿经常坐的那个老位置上,然后,时不时地,对着那个空荡荡的座位若有所思。
  沈寒培先生仍是很有耐心地,时不时打个电话给她,让潇潇十分无奈,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沈先生的言行举止均无可挑剔,对她更是体贴入微,他费尽心思地,从从女士那里打听到潇潇的种种嗜好,每次见到潇潇的时候,都不忘记给她带上,且语气轻松委婉地一带而过,让潇潇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十分地无可奈何。
  对沈寒培这样外表成熟稳重,但心思细腻的大男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彼此之间越来越了解,她原先的戒备心理,倒也逐渐逐渐减弱了。记得有一次,当沈寒培先生来D大找她,两人在校园里散步,他曾经半真半假地,跟她说过:“潇潇,或许,等到有一天,你肯对我敞开心扉的时候,会发现,其实我身上还是有很多优点的。”
  潇潇垂下头去,不知为什么,她觉得沈寒培先生的这句话,弦外有音。
  不一会儿,她又听到沈寒培先生略略低沉的声音:“潇潇,你知道吗――”潇潇不由自主抬起头看他,就看到沈先生第一次若有所思地,神情略显寂寥地,看着遥远的星空,半晌之后,才重又开口,“我一直以来,都很羡慕你的单纯,你的不经世事,”他有些自嘲地笑笑,“要知道,从小到大,对我而言,有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无法自己选择的……”
  他继续凝视着夜空:“我有一个哥哥,可是,他很早就去世了,我妈妈在我念大学的时候,也去世了。记得古人曾经说过,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往往要快乐得多。”他侧过脸来,看向潇潇,“一直以来,我都为别人而活着,背负了太多的期盼。现在的我,希望能为自己而生活,为自己而快乐。潇潇,我一直很庆幸,在有生之年,我能够遇到你。”
  接着,他就再不开口,而是一直深深地,凝视着她。
  这是沈寒培先生第一次,用很纯粹,带有几分温暖笑意的眼神看她。但是,在他温文尔雅的目光中,仍然有着淡淡的感伤,和萧索。
  潇潇愣了一下,但是,她无法开口,她只能低下头去,一言不发。
  又过了两天,很快,假期快结束了,孙家父女俩就要重返美国了。
  于是,尚且不知道宋聿在他们眼皮底下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策反成功的宋致山先生和孙林飞先生相约最后再聚一次,当作为孙家父女饯行。
  宋致山先生踌躇了一下,还是让从女士打电话问一下潇潇,有没有空一起回来吃顿饭。毕竟,他心里对潇潇一直有愧疚,因此,他下意识地,在潇潇提前返校期间,隔三岔五地,差老王司机送点吃的喝的用的过去。
  换作以往,这等琐事,根本不在宋致山先生考虑之列。
  宋致山先生走后,从女士独自一人想了好久,也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拨通了电话。
  潇潇听到从女士很是迟疑的问话后,沉默了一会儿。正当从女士想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就听到女儿轻柔而略带低沉的声音:“妈,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会按时回来的。”
  放下电话时,从女士的心中,掠过一阵极其强烈的不安,她从来没有听到女儿有过这么没有生气的声音,那个声音,柔弱,礼貌,但是极其疏离。
  她的眼角,蓦地盈上淡淡的湿雾。
  当年,家境富裕的她,跟时为一介贫寒书生的陆远帆狂热相恋,遭到了家庭强烈反对,甚至将她反锁在家里。脾气倔犟的她以绝食相抗争,历经千辛万苦之后,两人才终得以结成伉俪。
  即便丈夫因病早逝,即便多年来她独自抚养女儿,很是辛苦,但是,她决不后悔当初的一意孤行,她永远记得当初捉襟见肘的日子里,每当她夏日午睡时,丈夫都会静静地坐在身旁为她扇扇子,在她怀孕时,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倾其所有地到处为她去买各种营养品。一直以来,在从珊心中,远帆只是睡着了而已,永远,都睡在她心底的最深处。
  所以,在潇潇身上,她寄托了太多太多对亡夫的思念,所以,她对潇潇要求极其严格,所以,她一心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得到幸福,能够开心。
  潇潇,她唯一的女儿,和她当年一样单纯而倔犟的女儿,她以为自己的安排会让她幸福开心的,但现在……难道,她真的错了吗?
  她的心中,充满了浓浓的迷茫。
  一直坐在她身旁的孝庄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瞥了她一眼,略带责备地:“天底下做父母的,看梁祝的时候,都恨那个棒打鸳鸯的祝员外,临了到自己头上……”看着从女士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样子,她的语气渐渐放软下来,“从珊,我知道你是为潇潇好,我知道你想她幸福,但是,你也要想想,有什么,比潇潇自己喜欢更重要?这么多年来,你逼着潇潇学这个学那个,你要求潇潇门门功课都要拿第一,潇潇体谅你,所以,她一直都努力让你满意。可是,你知道潇潇根本就不喜欢弹琵琶吗?你知道念大学的时候,她其实也很羡慕其他女生自由自在想做什么都可以吗?你知道她以前一直不愿意谈恋爱,是担心一旦有什么状况会让你失望不开心吗?”
  从女士低着头,一言不发。
  孝庄微微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从珊,这么多年来,我看着你把潇潇培养成一个循规蹈矩,要求完美的女孩子。但是,我们是不可能陪她一辈子的,她需要一个真正对她好,懂她的人,带着她用平常心去看这个世界,让她知道什么事,尽力就好,不一定要做到最好。而且从珊,你要好好想想,当初你闹着要结婚的时候,潇潇是怎么对你的?”
  最终,她又叹了口气,起身走了出去,扔下淡淡的一句话:“帮我说一声,我不舒服,就不去吃饭了。”
  终于,这天中午,大家又聚到了一起,到了那家当初为孙家父女接风洗尘的餐厅,只不过,这次是为他们饯行。
  宋聿和孙安琪依然在宋致山先生的刻意安排下,坐到了一起。
  只不过这次,两人的神情自然了很多,而且,每当孙安琪一如既往地问东问西的时候,宋聿也耐心很多,尽管仍是三言两语般简单带过,但是,毕竟有问有答,脸上,似乎也不复是完全硬梆梆的了,看在宋致山先生眼里,自是十分高兴。
  因此,在餐桌上,下意识地,他对潇潇格外关照,不断地,让从女士给潇潇多挟点菜,劝潇潇多吃点。潇潇仍旧很有礼貌地致谢,然后,低着头,慢慢地吃菜。
  她完全不向宋聿和孙安琪所在方向看哪怕半眼,她只是低头专心致志地吃着饭菜,因此,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孙安琪略带研判和些微戏谑的眼神,还有宋聿时不时掠过的执着,热烈,又略带复杂的眼神。
  整顿饭下来,她几乎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听着大家聊天,宋聿看到,她的长发依然掩着脸,但是,现在,他居然想象不出来,长发半掩下的那张脸上,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他的心里,突如其来的,一阵极其极其强烈的恐慌,还有一阵极其极其强烈的不安。因为,在他和潇潇一直以来的相处中,他都是主动出击,热烈而不容抗拒的那一方,而潇潇一直以来,仿佛都只是被动地在接受,在回应,但是现在……再加上那个一直以来都那么执着的沈寒培先生……
  他看着潇潇低着头,几乎有点不确定,此刻潇潇的心里,她的真实想法和感受,到底是什么……
  吃完饭后,宋致山先生先送孙家父女回宾馆休息去了,毕竟第二天他们要赶飞机。
  王司机要送从女士回家,潇潇要返回学校,从女士略略踌躇之后,朝宋聿瞥了一眼,后者似有所悟,抓住这难得的机会,连忙开口:“从阿姨,我送潇潇――”
  从女士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潇潇已经淡淡地说了一句:“谢谢,不麻烦了,我还有事,不顺路。”
  说完,跟众人礼貌地道别后,便独自一人离去。
  众人也各自上车离开。
  宋聿就只看到潇潇益发显得苗条纤细的身影,孤孤单单地,渐行渐远。

  突出重围
  很快就开学了,一回到学校,默默同学就立刻发现,只是短短一个暑假过去,潇潇似乎变了很多,原本就有些内敛的她,益发沉默寡言,而且,和上学期明显不同的是,自开学以来,她一直闲云野鹤般独来独往,但是不知为什么,看着潇潇沉静但略显苍白的脸,看着潇潇深幽杳远的眼眸,无数次,她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第一次发现,从来和潇潇无话不谈的自己,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说。
  姚远也发现,宋聿同学自开学以来,突然又跟打回原形一样,不再以模范学生自居,他又开始经常在宿舍睡觉,而且,也很意兴阑珊,沉默寡言,几乎一言不发,不论做什么事,他都十分冷漠,十分心不在焉。
  同样地,姚远也是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说。
  终于,有一天,在熄灯之后,默默想起来窗帘似乎没有关严,要知道,女研究生楼后面就是男生楼,据说经常有人用望远镜来瞻仰她们这些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她又不是不知道D大学生把这栋楼称为熊猫馆。
  于是,为防患于未然,她急急起身去关窗帘,但是,当她走到窗前,无意中往外一看,立刻,她就愣住了。
  在宿舍楼前,那个昏黄的路灯下,一个修长的身影,垂着头,站在那儿。
  是宋聿同学。
  她擦擦眼睛,再擦擦眼睛,的的确确,是好久不见的宋聿同学。
  他静静地,垂着头,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她一把拉起早已躺在床上,但她知道一定没有睡着的潇潇,二话没说,把她拉到窗前。
  然后,用眼神示意她向外看。
  潇潇也看到了,她同样,静静地,看着那个修长的,熟悉的身影,然后,她低下头去,默然转身,又躺回到床上去。
  那晚,默默知道,潇潇一整夜,都没有睡着。
  一连好些天的夜晚,宋聿都站在她们宿舍楼下,一直到天亮。
  这一年的九月十二号又到了,这一天,是潇潇和宋聿的生日。
  但是,最近一段时间,由于从女士和孝庄罕见的沉默,家里的气氛空前沉闷,毫无生气,宋致山先生的心情似乎也随之大打折扣。
  因此,和去年截然不同的是,似乎全家,包括宋致山先生在内,都有点意兴阑珊,提不起给潇潇和宋聿过生日的任何兴致。
  而这两个当事人,更是毫无兴致,一脸的无所谓。
  当这两个人在这天的下午回到家里后,都只是各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即便不得已出来打个照面,潇潇照旧低头,目不斜视,而宋聿,依然表情复杂地,一直盯着她,然后,擦肩而过。
  于是,全家只是准备简单地,在晚上,吃吃长寿面,再买了一个大蛋糕,就权当给两人过生日了。
  晚上七点多,正当全家围在一起,默不作声地,吃着面条的时候,潇潇的手机响了。
  自然还是沈寒培先生。
  就听到沈先生依然是那么温文有礼的声音:“潇潇,祝你生日快乐。”
  潇潇淡淡一笑,致谢:“谢谢你,沈先生。”
  宋聿手中的筷子蓦地一顿,在碗沿轻轻敲击出清脆的声音。
  沈寒培似是微笑地:“潇潇,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出来一下,为你单独地,庆祝一下生日?”
  然后,又添了一句:“我现在就在上次那个法国餐馆,你方便出来一下吗?”
  潇潇略略沉吟了半晌,然后轻声说:“好,请稍等,我一会儿就到。”
  接着,她起身:“宋叔叔,妈妈,刘阿姨,张阿姨,”她瞥了一眼低着头,停下筷子的宋聿,“你们先吃,抱歉,我要出去一下。”
  宋致山微笑了一下,看向潇潇:“我打电话让老王送你一下吧,顺便好好玩玩。”
  潇潇发现,第一次,老妈从珊女士用不甚苟同的神色,看了宋致山先生一眼,又朝宋聿投去了一瞥,然后,看向女儿:“潇潇,没什么事的话,记得早点回来。”
  她的眼里,是满满的关心和了解。
  孝庄也关心地瞥了一眼潇潇,然后,神色复杂地,又瞥了宋聿一眼,也缓缓开口:“潇潇,早点回来。”
  潇潇心里一暖,朝宋致山先生微笑地:“宋叔叔,不用了,我自己打个车过去,你们吃,我先走一步。”
  她再也没有向宋聿看过去,因此,她没有发现,宋聿的手,握得有多么多么地紧,几乎,失去了任何血色。
  在那个法国餐馆,沈寒培静静地,坐在那个老位置上,等着她。
  他的手边上,放着一大束香水百合,清新欲滴,十分耀眼。
  香水百合,是潇潇最喜欢的花。
  潇潇深吸了一口气,走了过去。
  沈寒培十分有绅士风度地站起来,把潇潇领进座位。
  然后,他也不说什么,只是递过那束花:“潇潇,生日快乐。”
  潇潇看着那束花,沉默不语,半晌,微笑了一下,接过去:“谢谢。”
  然后,又是低头沉默,一言不发。
  过了不知多久,潇潇似是下定了决心,缓缓地,抬起头来。
  对面的沈先生似乎知道她有话要说,只是看着她,静等她开口。
  他就看到潇潇平静,然而很坚决地说:“沈先生,实在很抱歉,我今天来,是有些话要跟你说清楚。”
  沈寒培扬扬眉,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潇潇又深吸了一口气,略带歉意地看着沈寒培:“对不起,沈先生,我不能接受你的一番心意,非常抱歉。”
  一想起最近她和宋聿的种种疏离,种种误会,她的心头,不禁涌起一阵深深的酸楚,同时,眼眶蓦地一湿。
  为什么,在她的心,已经只能容得下一个人的时候,而这个人,带给她的却是如此失落,如此无助,如此空荡荡的感觉?
  对她的这番话,沈寒培已经早有预料。
  他并非等闲之辈,去年第一次约潇潇出来,她匆匆忙忙地,提前离去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在门口等着的那辆丰田车里,坐在驾驶座上的那个临走前很是挑衅地看了他一眼的小男生有些面熟,但一时有点想不起来。
  于是,他不动声色地,把车牌号记了下来,回去之后,立刻派人去查。
  结果,不一会儿,消息就反馈回来了,那辆车,居然登记在他认识的一个人名下,那个人,就是宋致山先生。
  他再回想起宋先生结婚那天所见的人和事,突然间,想起来了,那个有些面熟的小男生,想必就是婚礼上曾经见到过的,宋致山先生闲谈时也跟他提到过数次的,现在在D大念书的儿子,宋聿同学。
  他心里约略有些数了。
  去年的有一天晚上,他去D大找潇潇,送她回宿舍的路上,又看到那个小男生,十分生气地,直直地,从他们身旁一阵风似地掠过。
  他心里更有数了。
  接下去,有很长一阵子,潇潇对他的电话或短信,只是简短地,礼貌性地应答,他想,他知道那是为什么,因此,他也很少主动去找她,只是时不时地,打个电话或发发短信,简单问候一声。
  他已经等了很久,他可以继续等。
  直至这个暑假,在从女士的安排下,他才又跟潇潇联系逐渐频繁起来,但是,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注意到了潇潇不时的若有所思,心不在焉,还有那一丝丝的勉强。
  而且,那天在君临广场上,他不是没看到那个叫宋聿的小男生看着他和潇潇时,眼里掩饰不住的怒火,和临走前最后一眼里极其明显的敌意,他更记得那天送潇潇回去时,她的恍恍惚惚,神思不属。
  他的心里已经完全明白了。
  但是,如果只是因为这个小男生,就这么轻易放弃,他也就不叫沈寒培了。
  于是,他微笑着:“那个男孩子,叫宋聿对不对?”
  潇潇十分惊讶地,睁大眼,看着他。
  沈寒培继续微笑:“潇潇,那个让你一直以来,不能接受我的男孩子,是宋聿,我说得对吗?”
  潇潇默默地,又低下头去,她的脸上,掠过一阵深刻的痛楚。
  一贯眼光敏锐的沈寒培,并没有忽略她脸上那深深的痛楚,他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她。
  凝视了很久很久。
  正当他开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突然,他看向了她的身后,他的眼睛蓦地亮了一下,但是,他依然不动声色地:“潇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比宋聿还要大上两岁。”
  潇潇没有抬头,但是,她的声音低低的,十分清晰:“年龄不代表什么。”
  沈寒培先生微微一愕,但只是片刻,即恢复不动声色,继续悠悠地:“他不够成熟,也不够稳重。”
  潇潇有些诧异地看向他,什么时候,对面的这个沈先生居然有这样的闲心来品评别人了,要知道沈寒培先生一向温和内敛而含蓄,从不锋芒毕露,现在的他,似乎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但是,现在的她暂时没有心情研究这个,她继续下意识地,维护般地,淡淡开口:“你说的这些,都是需要时间来历练的。”
  沈寒培的眼底,闪过一道激赏的眼神,但是,转瞬即逝,他喝了一口咖啡,看向潇潇,又闲闲开口:“他似乎脾气也不太好。”他犹记得宋聿恶狠狠的,似是要吃了他般的眼神。
  潇潇微笑了一下:“多给他点时间,他会改的。”总有一天,宋聿会成长起来的,他也一直都在努力,而且,他的努力,她都看得到。
  沈寒培好整以暇地,再接再厉:“我好像听你妈妈说过,宋先生正在帮宋聿物色理想的对象,而且,似乎,已经找到了。”
  潇潇低下头去,默然半晌,然后抬头,那一瞬间,沈寒培看到她脸上闪耀着温柔,坚定,还有些微的酸楚:“爱一个人,无须回报。”她深吸了一口气,“我爱他,这就够了。”
  这些日子以来,经过反反覆覆的夜不能眠,她唯一能够真正确定的一件事就是:她爱宋聿。她爱他的深情,爱他的倔强,爱他的诚挚,还有,爱他的不顾一切。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幻,她都确信这一点。
  或许,对她而言,这就足够了。
  即便,即便,即便……
  她的心里,又掠过一阵痛楚。
  但是,她深吸了一口气,但是,即便那样,她也绝不后悔。
  沈寒培的脸色略略一暗,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他继续看向她身后,微笑了一下:“潇潇,我想,你身后站着的这个人,会比我更高兴听到你刚才的这番话。”
  潇潇一愣,下意识回头,紧接着,她的眼睛,一下子就湿了。
  是宋聿,定定地,站在那儿。
  从潇潇出门那一刻起,他就在宋致山先生极端愕然的眼神,和从女士以及孝庄带有些许期盼的复杂眼神中,不顾一切地,跟在潇潇后面夺门而出,一路跟到了这里。
  他在门口踯躅了片刻,接着,同样不顾一切地,推门进来。
  后来,潇潇所有的话,他都听到了。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潇潇说,她爱他。
  即便他们在沉浸在热恋中的时候,在他无数次软硬兼施的要求和诱哄下,他也从来没有听到过,固执而内敛,且对感情谨慎得近乎偏激的潇潇说过这句话。
  他愣愣地,站在那儿,那一瞬间,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只能呆呆地站着,恍若石化。
  直到沈寒培站起身,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输得这么惨,”他淡淡一笑,看着宋聿,“而且,是输给你这样一个小男生,”他似是轻叹了一声,又看了一眼潇潇,“宋聿,你年纪比潇潇小,所以,你要加倍努力,加快成长,成为一个让潇潇可以倚靠的,真正的大男人。”他微笑着,“我相信,你可以做得到。”
  说完,转身离去。
  片刻之后,沈寒培走到门外,他抬起头去,看向远方遥远的星空,那如水的夜色,那寥落的星辰,他再一次,无限寂寥地一笑,他的手,不经意间,触到了袋中那个小小的盒子,他不由自主地,握紧了那个小盒子,那里面,曾经有他无限的梦想,和憧憬。他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接着,他回过头去,看看餐厅里的那两个紧紧拥抱在一起的人,微笑了一下,然后,走向了他的车。
  车缓缓离去。
  当晚十点多,在那间书房,宋家父子二人相对而坐,久久无言。
  他们都没有开口,宋致山先生更是还没有从看到儿子破门而出的那一瞬间,脸上的那种极其决绝的震撼中,完全恢复过来。
  片刻之后,还是宋聿打破了沉寂,他抬起头,平静地看向宋致山先生:“爸,你知道为什么从我十五岁那年开始,六年来,我从来也不进你的书房吗?”
  宋致山先生一愣,不明白儿子为什么突然说到这个。
  他微微地,摇摇头。
  宋聿低头,嘴角掀起一丝嘲讽的笑:“我告诉你,是因为,六年前,有一天,我进书房去拿东西,在里面碰到了一个人。”他抬起头来,定定地看向宋先生,“一个当时你让我向她道歉,我宁死也不肯的人。”
  宋致山先生从未见过儿子这样略带悲哀的眼神,一时间,竟然被骇住了,他定了定神,开始回想,六年前……
  他想起来了。
  那时候,他在外面应酬的时候,无意中结识了一个出身官宦人家的姓范的女子,长得倒很出众,可能是眼界过高,或许还有其他什么原因,因此,拖到了三十出头都还没有找到意中人,也不知为什么,这位范小姐一见宋致山之后,居然对他的背景和人品都颇为欣赏,很快就主动地,向他伸出了橄榄枝。
  那时候的宋致山先生,对这位秀外慧中且家庭背景颇佳的范小姐倒也有几分好感,但是,他还是始终记得前妻临终前对他的叮咛:在小聿念大学以前,不要再娶。而且,凭借着生意人特有的精明,他本能地感到对这位范小姐还是有点捉摸不透,因此,态度比较谨慎,很坦白地跟那位范小姐说了,希望她如果真的有意的话,就再等他个三四年,相互进一步了解了解再说,不要让他有负九泉地下的亡魂。
  当时,那位范小姐虽然面带几分不悦,但是,终究还是看上去很大度地答应了。
  但是,让宋先生没想到的是,就在有一次,范小姐应邀跟他回家小叙的时候,当他把范小姐引到书房后,临时外出接一个电话,不到一会儿,就听到范小姐的一声大叫。
  等他匆匆忙忙掐断电话,冲进去的时候,就看到范小姐披头散发地,脸上似乎还一片红彤彤地,坐在地上。
  而那年十五岁的宋聿,手里抱着那张原本应该放在书桌上的,放有一家三口像片的镜框,倔强地,一言不发地,站在旁边。
  他连忙把范小姐扶起来,从她断断续续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当宋聿一进书房,看到范小姐手上拿着那个像框,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冲上去把她推搡开,一把抢过镜框,而且出言不逊地辱骂她。
  即便宋致山先生涵养再好,当时也不免大动肝火,他怒斥了宋聿一顿之后,责令他当场道歉。
  他犹记得宋聿当时那种倔强的神情,那种蔑视的态度,似乎还颇为不屑地哼了一声。
  于是,盛怒之下的他,来不及多想,也不问清楚儿子,便伸出手去,重重掴了他一巴掌。
  这一巴掌,让宋聿整整失踪了十天,最终,心力交瘁地四处寻找的宋致山先生在一个同学家找到了他,好说歹说地,就差没有声泪俱下,才把这个比他还要固执的儿子领了回来。
  也不知为什么,那件事过后,他和那位范小姐,就心照不宣地,从此断了任何联系。
  但是,这一巴掌,已经极其严重地伤害到了他们的父子感情,一直到现在,都还是如此。
  现在回想起来,宋先生这才蓦地发现,正是自这一巴掌开始,宋聿才益发沉默,叛逆,对什么,包括对他这个爸爸,都不在乎。
  他看向儿子,看向那张酷似他年轻时,但远比他那时候冷静百倍的脸庞,不知道为什么,心底,竟然有一丝丝的……惧怕。
  他就听到宋聿极其平静的声音:“因为,当时,我进书房的时候,那个女人拿着那张照片,冷笑着对我说,她恨我妈,也恨我,等她有朝一日成为了宋家的女主人,她要让这张照片,彻彻底底完完全全地,消失掉。”
  他惊骇至极地,看着儿子,只看到宋聿依然十分平静地:“当时,你宁愿相信那个女人,也不愿相信我,从头到尾,你都不愿听我说一句话。”
  宋致山先生继续愣愣地坐在那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宋聿看了他一眼,又淡淡开口:“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等,等你开口,等你开口问我,但是,你一直没有,你一直都很忙。”他的话里,带有了一丝悲哀和嘲弄,“从小到大,你几乎从来没有陪我出去玩过,也几乎从来没去开过家长会,以前还有妈妈陪着我。等到妈妈去世以后,这个家对你来说,只是一个房子,几个房间,我这个儿子对你来说,只是你以后的事业继承人,或许,偶尔还是你谈生意时候的砝码,你从来不知道我真正需要的,并不是你经常塞给我的那些信用卡,和那上面的一堆钱,而是你的关心,和你平平常常的几句话。”
  他低着头,继续平平淡淡地说:“你从来不问我,到底我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所以,你只是根据你自己的意愿,来给我安排你认为合适的生活。”他的眼光,第一次,灼灼盯视着宋致山先生,“我想,当初,你决定要娶从珊阿姨的时候,确实是出于真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为什么要强求我呢?”
  他下定了决心,今天一定要跟老爸把话说得一清二楚,他可不希望今天走了一个孙安琪,明天,或是后天又来一个张安琪,李安琪什么的,他通统都不要。
  他只要潇潇一个就够了。
  宋致山先生继续定定地坐在那儿,蓦然,心里感觉无比的疲惫,和无边无际的空虚感。
  然后,他又听到宋聿低低,然而坚定的声音:“这么多年来,潇潇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让我能真真正正地,愿意把自己的心完全交出去,让我有家,有妈妈的那种温暖感觉的女孩子。”他的声音顿了一下,“所以,我不管你怎么想,不管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我爱她,爱定了,这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永永远远,都不会变。”
  说完,宋聿毫不停留地,推门出去。
  一开门,他就愣了。
  从珊女士,孝庄,还有潇潇都站在门口。
  潇潇的眼里,早就充满了泪水。
  片刻之后,潇潇和宋聿站在宋聿的房间里。
  方才,在路上的时候,宋聿已经在第一时间内,三言两语地,跟她大致解释了一下孙安琪的事情。但是,当潇潇被宋聿牵着手,一走进房间,她还是一下子就愣住了,在宋聿的床上,放了一圈大大的心型的玫瑰花,玫瑰花中间,放着那个小小的盒子。
  宋聿轻轻拥着她:“潇潇,生日快乐。”
  费尽心思把这么多花偷渡进来,再花了一个下午时间布置好,等的就是这一刻。
  潇潇看着那一大圈娇艳欲滴的玫瑰,含泪笑了:“你还是屡教不改,还是这么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还是……”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宋聿突如其来凑过去的唇湮没掉了。他的吻,缠绵,温柔,而热烈。
  片刻之后,宋聿轻轻地,放开她,无限温柔地,在她耳边:“就这一次,以后我改,好不好?”
  潇潇微笑,他改?让她相信老虎从此不吃人还差不多!
  不过,看在他一片诚恳,和或许真的会努力的份上,暂且,就算了吧。
  宋聿走过去,拿过那个盒子,打开,帮潇潇重又戴上那个镯子,然后,他拥住她:“潇潇,这是我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就想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但是……”
  他脸上一副难言之隐的神色,让潇潇一愕,随即莞尔,她也想起了去年的今天,发生在法国餐馆的那次不甚愉快的回忆,怪不得每次路过那儿的时候,他的脸色都立刻阴云密布,原来,背后还有这样的一段插曲。
  再加上上次,她雪上加霜地执意将它送回来,物归原主……
  对于一向傲气直冲牛斗的宋聿同学而言,一件礼物送来送去,始终送不出去,想必,心里一定十分,十分,十分地呕。
  于是,她又听到宋聿用有些霸道的,几乎是带有命令的口气:“以后,不许你再脱下来了,你就一直给我戴着它。”
  潇潇微愠地瞪着他,这个小男生,还没怎样呢,居然就已经开始命令她了,而且,似乎,再怎么说,她都还有很大一笔帐没跟他算呢!
  对面的这个小男生似乎读心术日渐精进,他立刻拿出一个MP3,帮她带上耳机,摁下PLAY键,然后,环住她,示意她听。
  潇潇愣住了,片刻之后,里面传来的,是孙安琪十分愉快的声音,依然是不太标准的国语,而且,仿佛是在外面,有轻微的风声。
  “潇潇,你好,提前祝你生日快乐!”显然一副十分开心的样子,“知道吗,宋聿已经把你们的事情都跟我说了,他是那么全心全意地爱你,我真的好羡慕,好嫉妒你呢,哈哈哈……”
  潇潇有点明白了,她微笑着,继续听下去:“潇潇,不要生气啊,是我提出来的,让宋聿补偿我,好好陪我玩几天的,而且,我和宋聿,已经那个什么……”似是宋聿在旁边提点了什么,于是,她“哦”了一声,继续说下去,“对对对,已经结拜了,就是,他是我哥哥了,”居然还有些微讨好地,“那,你就是我的嫂嫂啦……”她好像又征询了旁边的宋聿,自己说得对不对,得到肯定后,又立即愉快地,“所以,我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明年,等到我和Daddy回来的时候,我要你们――”她拖长腔,第一次,还有点羞涩一般,“帮我找一个好的,男-朋-友――”
  声音嘎然而止。
  潇潇取下耳机,和宋聿相视而笑,宋聿依然环着她,两人静静地,依偎在一起。
  几乎是同一时间,宋致山先生,从女士和孝庄,坐在那间书房中。
  孝庄看向宋致山先生,似是想说什么,但看着他十分疲惫的脸色,又闭上了嘴。
  又过了半晌,宋致山先生抚抚额头,站起身,叹了一口气:“儿孙自有儿孙福,或许,是我操心得太多了。”他有些疲倦地,对从女士和孝庄淡淡地笑了一下,“你们再坐一会儿,我先去休息。”
  说完,便走出去了。
  一向很自信的他,有些悲哀地发现,自己对唯一的儿子的了解,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在儿子成长的道路上,他已经错过太多。并且,他还需要时间,来消化儿子的那番话,给他带来的强烈震撼。
  孝庄和从女士对视了一眼,她们的眼底,这些天来,第一次,带上了些许的轻松,和笑意。

  皆大欢喜
  这晚过后,大家心照不宣地,旧事绝口不提。
  在学校里,潇潇仍忙着查资料,跑图书馆,写她的毕业论文,临近答辩,多少有些紧张。
  宋聿同学的大四生活较为轻松,课程渐少,学习压力也不大,因此,他在公司里投入更多精力。
  姚远跟默默自然是为宋聿和潇潇之间低压一去不复返的和谐关系感到十分高兴。
  最近以来一直战战兢兢,不敢大口喘气的姚远更是趁宋聿同学心情大好之际,不失时机地为前段日子以来的严重心灵创伤,大力谋求种种补偿。
  要知道,他可是自打大一进校那天开始,就在高年级学长的暗中提点下,未雨绸缪地四处出击遍地撒网了,三年多过去了,仍然一无所获,迄今为止,连条小小的虾米也没捞着,现如今,眼看着都已经大四了,他的那个伊人,却仍然还在水一方。
  而且,还是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中间相隔十万八千里般,十分地,极其地遥不可及。
  再来反观之这个宋聿同学,明明是开窍得比他晚,明明是没有他那么有亲和力,明明是不谙“鸡蛋原理”地,风险高得让他一想起来就小生怕怕地,从头到尾就只盯住一个,但是啊但是,居然这一个,就让他误打误撞地撞上了!
  而且,居然还是众人仰慕,梦寐求之而求不得的陆潇潇师姐!
  再而且,以俩人这种焦不离孟甜甜蜜蜜的发展趋势看,没准,在不远的将来,人家都已经欢欢喜喜地琴瑟和鸣了,他还在一旁孤枕难眠地凄凄惨惨戚戚呢。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口气,叫他怎么能咽得下去!!
  没办法,情场得意,钱场就得失意嘛,让宋聿同学荷包出出血,也好让他这个情场钱场皆失意之人,好好出出这口闷气!
  默默自然比她这个干弟弟懂事体贴多了,自从潇潇跟宋聿和好以来,她一直都很开心。
  但最近,她自己也一个头两个大。
  眼看毕业将至,为了能跟男友在上海团聚,手中握有名牌大学硕士文凭的她,不得不风尘仆仆四处出击地去各地的招聘会上应聘,回来后,疲累之余,往往会愤愤不平地抱怨:“为什么有些单位不要女生?!明显是性别歧视!”
  倒叫基本敲定留校的潇潇好生宽慰了她一阵子。
  好在后来,经历了一小番波折后,她还是顺利应聘到了一家外企,离高枫单位也不远,牛郎织女的生活,眼看着即将宣告结束。
  潇潇的心里,在不舍之余,很为她开心。
  在家里,最近的气氛,跟以往都有些不同。
  自打那晚之后,没过几天,宋致山先生又跟孝庄长谈了一次,内容不得而知,只是,当孝庄推开书房的门出来时,从女士看到了孝庄脸上舒心淡定而略带神秘的微笑,那天一整天,孝庄一边忙活着手边的事情,一边都哼哼着她最喜欢的黄梅戏《天仙配》。
  按从女士跟她相处十数年的一贯经验判断,这通常都代表着孝庄在某个她很是重视的事件回合,取得了极为重大的进展。
  于是,她也略带神秘地一笑,极为放心地,进房去写专栏文章了。
  唔,这次的素材,似乎是现成的,生动而鲜活,若是好生描摹出来,想必又会在D市引发好一番攸关家庭幸福的讨论。
  渐渐地,有了儿子在公司里的大力协助,宋致山先生开始调适起自己的工作节奏,也正视起儿子的诸般想法了,即便素来叛逆的儿子意见经常和他相左,他也一反常态地,胸襟很是宽大地一笑而过。同时,他对儿子的日常生活明显关心多了,和从女士外出的时候,也会给他买这买那,尽管近来宋聿同学的喜好益发让他摸不着头脑,每每在挑东西的时候有些无所适从,时不时地,还需要从女士拨电话回去咨询潇潇这个幕后军师。
  此外,他也经常和儿子有事没事,家里家外地待在一起,还经常拉上宋聿在院子里打打球,父子两个有时候兴之所至,也会花间一壶酒,不坐不相亲地,小饮几杯,谈谈笑笑,颇为热闹。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宋致山先生有意识的妥协和努力,潇潇和从女士的居间斡旋,以及宋聿同学越来越配合的高姿态下,父子关系似乎也开始逐渐逐渐地缓和下来。
  终于,有一次,在一个休息天,从女士无意中进书房,打算拿个什么东西,就看到宋家父子二人,坐在一个小几的两旁,头碰头地,专心致志地,不时还嘴上抬两句杠地,捉对厮杀,下着象棋。
  她面对这百年难得一见的其乐融融的奇景,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一酸,紧接着,又有一丝欣喜和释然,于是,她静悄悄地,又退了出去。
  没过多长一阵子,尽管宋致山先生脸上仍然不动声色,但有一天,周末潇潇刚回家,就发现他坐在客厅里,微笑着,跟她寒暄了几句之后,字斟句酌,还有几分小心地问她:“潇潇,明晚有没有空?”
  他脸上笑容中,带有些许的尴尬,但更多的,则是微微的歉疚,还有期许。
  潇潇一愣,看向跟她一同回来的宋聿,后者正站在她身旁,有些意外般略略皱眉,正要说话,潇潇忙开口截住:“没什么事,您有事吗,宋叔叔?”
  几乎在她说话的同时,一只温暖的手伸了过来,握住潇潇的右手。
  潇潇回眸看去,是宋聿。
  他另一只手揽住潇潇的腰,护卫般站在那儿,看向自己的父亲,眼中略带警告。
  宋致山先生自然将一切尽收眼底,他心中微喟,这小子,还没怎么样呢,就这么护短!
  但同时,又有些自豪,他宋致山的儿子,就是这么有担当!
  于是,他低眸,敛去嘴角似有若无的笑意,仿佛什么都没看到般,喝了口茶,才开口:“潇潇,明晚有一个商务应酬,你的英文一向都好,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就跟宋聿一起去吧,”他抬头征询地看向潇潇,“你看怎么样?”
  宋聿跟潇潇都有些意外,宋聿看了潇潇一眼,正待说什么,潇潇朝他浅笑,回过头来,看向宋致山先生:“我明晚没事,宋叔叔,您安排吧。”
  宋致山一愣,若有所思地看向潇潇,她也正笑意盈盈地,眼眸清澈地看向他,此次,他并未收敛嘴角的笑意,而是任它微微绽放开来。
  顺理成章地,宋致山先生经常带着宋聿和潇潇一起去应酬了。
  很快他就发现,潇潇凭借出众的英文,在学校参加多次大型活动历练出的落落大方,和天生的那种纯净安恬的书卷气,好几次,都给那些外国客户们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再加上宋致山先生的谈吐老道滴水不漏,以及宋聿同学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练作风,一家人彼此之间配合得水乳交融,如此一来,正事往往水到渠成。
  每每此时,看着宋聿颇有几分得意和调侃的眼神,宋致山先生都不免心生惭愧,或许,现在加入WTO了,凡事都要跟国际接轨了,潇潇的书卷气质,比起那些精明俐落深谙商场规则的出身于生意世家的女孩子,倒可能会更容易跟那些迷恋中华文化,崇尚孔孟之道的老外们沟通。
  况且,更重要的是,经此一役,他总算是清清楚楚认识到了儿子对潇潇的死心塌地和忠贞不渝,不管怎样,儿子一辈子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毕竟,人老了,心态不比以往,会越来越发现,家庭和家人才是自己最终停泊的幸福港湾,眼见着儿子这段时间发自内心的极端喜悦和满足,他心里不可能无动于衷。
  算了,还是孝庄说得对,儿孙自有儿孙福,且由得他们吧!
  宋聿有些歉疚,他知道,以潇潇的恬淡本性,一贯不喜欢这些热闹场面,潇潇倒是坦然,既然这是宋聿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既然她爱宋聿,那么,他的全部,她一并都爱。
  只是,她的心里仍不免有几分遗憾,看来这辈子,是走不出宋家了,那种和自己的MR.RIGHT从头开始,筚路蓝缕的人生历程,是体验不到了。
  不过,这辈子,能和宋聿在一起,能彼此深爱相扶相偕地一路走下去,这些遗憾,似乎也就微不足道。她不禁看了一眼也正在注视她的宋聿,两人都是一笑。
  但很快,宋致山先生和潇潇就同时意识到一件事:这个宋聿同学虽然头脑聪明反应灵活,毕竟不是管理科班出身,知识和经验都还远远不够,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并非好事。宋先生不禁有些气恼地话说重头,当初让这小子学管理,当时叛逆的他一意孤行,一定要去学什么汽车专业,现在倒好!
  宋聿也不禁有些心虚,当时只顾老爸说东他偏往西了,只逞一时之气,也没多想。
  于是,宋致山先生继续重提一件N久以前的议案,把宋聿送到国外去,在那些个民情淳朴的蛮夷之地镀镀金,见见世面,顺便进一步改善改善他的性格。
  宋聿当然不愿意,一百二十个不愿意,好容易他和潇潇阴霾散尽,幸福生活才刚开始呢!
  但是,他没想到,在这件事上,他众叛亲离,包括潇潇,都赞成为长远计,他应该出去多学点东西。
  地位超然的孝庄更是言简意赅地一锤定音:“宋聿是个好孩子,但是,还需要更多的磨练。”
  于是,他左思右想,加上沈寒培的一番忠言始终也在他耳边萦绕,最终,理智战胜情感,毕竟,他比潇潇小这个先天性事实改变不了,但是,他总不能老是对着那个韩博士酸溜溜地杯弓蛇影吧,也必须要后天性地从我做起,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才行。
  于是,一贯不服输的他终究还是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了,而且,很有骨气地,表示不要老爸出钱,而要申请奖学金,并且,在潇潇的陪同和督促下,开始猛K红宝书,备考TOFEL和GMAT。
  终于,凭着过人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以及傲人的考试成绩,他顺利申请得名校奖学金,也就是说,在他大学毕业这年的九月份,宋聿同学就要雄纠纠气昂昂意气风发地去和番了。
  攘外必先安内,顺理成章地,有恃无恐地,宋聿即刻提出,要先跟潇潇订婚,才肯走。
  尽管觉得宋聿提的要求很有点多此一举,但是,宋致山先生面对越来越像自己,但明显比自己更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儿子,无可奈何只好同意。
  订婚宴后,宋聿同学以代家长的身份,召集全家,隆重地召开一次家庭会议,从头到尾牵着左手无名指上已经被迫戴上闪亮大钻戒的,有些无可奈何地垂着头的潇潇,表情郑重地,把他的未婚妻托付给众人。
  在他的一番滔滔不绝声中,旁人近来都已经见惯不惯了,从女士目瞪口呆地看着听着,倒真有点糊涂了,一霎那间,昨晚刚熬了一个通宵赶专栏文章还有些心神恍惚的她,几乎以为面前这个慷慨激昂地,嘴巴一张一合地,对着自己叮嘱这个叮嘱那个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旁边那个从头到尾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是她这个恶婆婆十分看不上眼的,勉强了半天才不得不接受的准儿媳。
  而她这个大名叫做宋聿的亲生儿子,正在一刻不停地提点和警告她,一定要爱屋及乌地,好好对待他的宝贝未婚妻,陆潇潇小姐。
  订婚仪式结束后,宋聿终于还是如期飞向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去念MBA。
  潇潇一如既往地,在D大校园来来去去,只不过,现在的她,在杜教授等一干老教授的极力举荐下,得以顺利留校任教,她目前的身份已经从陆潇潇同学一跃而升格为陆潇潇老师了。
  她跟宋聿经常通通电话,或是在网络上聊聊天,宋聿自然事无巨细地,详细询问她在学校里顺不顺利,有没有什么烦心的事,还不厌其烦地,叮嘱潇潇务必,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并挨个问候并叮嘱家里人,要注意身体健康。
  有一次,宋聿在打电话回家时,特地殷殷叮嘱自己老爸,要少喝酒,少抽烟,早点休息,年纪大了,有什么不适,一定要早点去看医生。
  宋致山先生当时只是听着,但听完电话后,当即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直至深夜。
  潇潇心里很是欣慰,她耐心地听着电话里宋聿跟她述说着在美国的所有见闻,学业上的种种,以及以后的一些打算和设想。他的语气中,不自觉地,少了几分飞扬焦躁,而多了几分沉稳干练。
  宋聿,是真的逐渐成长起来了。
  一年后,宋聿趁着假期,迫不及待地回来,一心要和潇潇完婚。
  毕竟,陆潇潇老师在D大仍然太出名,而且,那个他极其讨厌的韩博士居然也留校了,他实在是有点不放心。
  本来宋家一干长辈,包括潇潇在内,都觉得为时尚早,但是,鉴于康熙皇帝即将登基,威望随着地位见长,得罪不得,因此,在全家齐上阵也拗不过宋聿同学一人的情况下,也就顺水推舟地,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次婚礼。
  自然,此次婚礼,又上了D市的那家越来越声名鹊起的八卦小报,只不过,有眼尖且记性好的忠实读者不免会发现,那一对金童玉女式的璧人和旁边的两位脸上带笑的家长似乎有些面熟,而且,似乎调换了一下所站的位置。
  婚礼自然少不了要盛情邀请宋聿和潇潇的同学朋友。
  不仅默默一早就以伴娘的身份忙前忙后,就连已经在一家知名跨国公司工作的姚远,也百忙中抽空,应邀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并义不容辞地做了伴郎,只不过,此次来的时候,他的臂弯里居然挎了一个女孩子,而且居然,还就是当年在KFC给他当头一棒的那个娃娃脸女生。
  没想到,经过这么多年的兜兜转转,他们终于还是在老天爷命定的那根红线牵引下,走到了一起。
  在宋聿和潇潇的大力帮助下觅得一位如意郎君的孙安琪小姐也来了,不过,她到底还是习惯了美国的生活方式,因此,此次回国一是为参加婚礼,二是探望已经在D市定居,生活如鱼得水,且近来在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的穿针引线下,似乎已经即将开始人生第二春的孙林飞先生,然后,过不了几天,就要和她的MR.RIGHT双双飞回大洋彼岸,开始新的幸福生活了。
  沈寒培先生也来参加婚礼了,他微笑着,以一个兄长的身份,给潇潇和宋聿以诚挚的祝福,不仅让潇潇既感动又略带内疚,就连历来十分挑剔的宋聿同学,也不得不心悦诚服地认为,这个沈先生,的确胸襟过人,因此,他们真心实意地,也祝福沈寒培先生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婚宴上,当着所有宾客的面,宋聿和潇潇慎重其事地承诺要为孝庄养老,不仅听得原本笑逐颜开的孝庄即刻泪眼婆娑,从女士也不禁眼圈一红。
  终于,忙忙乱乱的婚礼过后,待到宾客散尽,宋聿横抱着潇潇上楼,进了房间,轻轻地,他将潇潇放在床上,潇潇的眼睛闭着,眼睫毛微微颤动,她的脸上,带着几分羞怯,和一丝丝紧张。宋聿注视着她,心旌一动,居然,他也带有几分从未有过的紧张,慢慢俯下身去,吻住了她……
  又过了两三天,潇潇总算想起来要将这个天大的喜讯告诉给异国他邦的,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漂亮的混血BABYBOY的安娜和费帆了。
  话说当费帆看到潇潇在MSN上传过去的她和宋聿的结婚照的时候,两秒钟之后就发了一条信息过来:“就是当年在KFC里,一刻不停地从眼睛里飞刀子砍我的那个小男生吧?”
  潇潇很是一愣,然后,不顾旁边紧紧盯着电脑屏幕的某人瞬间一阵青一阵红的脸色,捧腹大笑。
  不过,这个某人当时虽然脸拉得老长,终究还是十分大度地,次日就带潇潇去了埃及蜜月旅行,泛舟尼罗河上,远眺金字塔,领略异国风情,大大地圆了潇潇一直以来的梦想。
  一个月后,宋聿同学重返美国,继续学业。
  三个月后,他得知一件天大的喜讯,潇潇的肚子里,有BABY了,他在极度狂喜之余,立刻就要搭最近一班飞机回来,但是最终,还是在宋家一干长辈的强硬命令和软语诱哄下,极其极其不情愿地,退掉了立刻购买的返程机票,又在电话里耳提面命地叮嘱了一大堆后,才按捺下准爸爸的非理智情绪,乖乖地留在美国继续学习兼实习。
  五个月后,他更欣喜地得知,原来潇潇肚子里的,是双胞胎,而且,极有可能,一个是小宋聿,一个是小潇潇,这下可把他几乎乐晕了!
  当然,也几乎把宋家一干长辈,尤其是宋致山先生和孝庄乐晕了!
  宋先生欣喜的是宋家这么快就后继有人,眼看着等儿子学成归来,他就可以很快禅位,和从女士从此过着含饴弄孙的神仙眷侣般的生活了。
  孝庄则忙不迭地,和从女士以及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要被儿子接回家颐养天年的张阿姨一起,给潇潇做吃的喝的,而且,立时三刻就给未来的小皇帝小公主缝制新衣服,布置婴儿房,兼准备各种婴儿用品。
  又过了四个月,当宋聿同学圆满完成学业,凯旋归来的时候,刚好赶得及陪潇潇进产房。
  果然,顺利产下一对龙凤胎。
  一家老小眼巴巴地看着如今已经登基,在家里地位一言九鼎的康熙皇帝给他的一对宝贝儿女赐名。
  结果,他毫不犹豫脱口而出的两个名字,让全家齐齐目瞪口呆,老半天,都反应不过来。
  儿子叫宋爱潇,女儿叫宋若潇。
  而且,毫无回旋余地,就这么定了!
  众人摸摸鼻子,面面相觑,都不知该如何开口,特别是曾经地位无比尊崇的宋致山先生,看着宋聿同学不容忤逆的神情,几次话到嘴边欲发表不同意见,但想了想,再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
  算了,且由得他去吧!
  毕竟,现在家里就数他最大,得罪不得。
  可怜刚被两个小宝贝闹腾得才小歇下来,刚刚趁空休息一会儿的潇潇,一直躺在房间里假寐,犹不知宋聿同学做了如此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她正在想,等过一段时间,待到有空的时候,她要小写怡情,写一本以她和宋聿同学为蓝本的小说,书名她已经想好了――
  冤家宜结不宜解。
  就这么定了!

  番外一
  我是沈寒培。
  我的父亲,曾经是J省的副省长。从小,他对我和哥哥的要求,一直都很严格。
  大我两岁的哥哥,是个优秀的天才,他写得一手好诗,他画得一手好画,他的学习成绩,一向都比我出色,父亲在我们俩,尤其在他身上,寄予了极大的希望。
  在我们念初中和高中的时候,那时的父亲,是D市的市长,工作很忙碌,他担心身边人,包括温柔的母亲,对我们太过纵容,因此,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和哥哥一直都在别的城市念书。
  我们知道,虽然表面上对我们很严厉,但是父亲,是爱我们的。
  但是,突然间有一天,十八岁的哥哥,高考过不久,就莫名地死于一场车祸。
  我只知道,一向冷静,很有自制力的他,是在跟父亲大吵了一架之后,愤而跑出门外,才撞上了那辆飞驰而来的大卡车。
  我跟妈妈都不知道他们关在书房里,在吵什么,但是,我们都看到了哥哥推门出来的那一瞬间,脸上那种冰冷彻骨的绝望。
  我的父亲,我的母亲,短短时间内,老了十岁,特别是我的妈妈,她是高干家庭出身,向来知书达理,温和善良,但是,从那时起,她的精神,逐渐濒于崩溃。
  她的眼神里,不时闪过深深的痛苦,还有,深深的绝望,她开始,经常默默地,一个人坐着。
  她得了抑郁症。
  我的痛苦,我的伤悲,不亚于我的父母。
  哥哥和我,向来是最贴心的,父亲整天在外面忙碌,而母亲,再怎么关心我们,毕竟,还是有些话,是不能跟她倾诉的。
  所以,高考放榜那天的晚上,哥哥就神秘兮兮地,把我拉到他的房内,他先是郑重地让我闭上眼,然后,在抽屉里摸着什么,再笑着对我说:“睁开眼吧。”
  第一时间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女孩子的脸。一张照片上的脸。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十分年轻,也十分美丽,但是,她的那种美,那种气质,非常非常特别。
  很快我就明白了,为什么,我会有那样一种感觉,因为,她的脸上,没有笑容。
  她的眼神,略带忧郁,她只是静静地凝视前方。
  哥哥说,她叫梅念尘,有点特别的名字,就像她这个人。
  哥哥还说,他们俩,从高一开始,就在同一个班,她是以高分考入那所重点高中的,她性格有些内向,很少笑,所以,哥哥和她,将近一年的时间,从无交集。
  但是,她和哥哥,居然有一个同样的爱好。
  那就是,午休的时候,都喜欢偷偷遛到校园西北角的小山坡上,倚着那片小小的桂花林,或看书,或小憩。
  直至一日,他们遇上彼此。
  从一开始的有些局促,到渐渐开始有了交谈,再到后来,在不自觉中,两个人,开始期待着,每日午后心照不宣的小小邂逅。
  但是,当时的两个人,什么都没有明说。
  但是,在高考前夕,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一同报考了复旦大学的新闻系。
  他们都考上了。放榜日,哥哥出门了整整一天。
  然后,那晚,在那张小小的照片面前,他对着我笑,因为,那天,梅念尘,终于接受了他的表白,还因为那一天,他第一次,吻了她。
  那是他们之间的初吻。
  十天后,一直很忙碌的父亲突然间在下午就回到了家,然后,他把哥哥叫到了书房,再然后,仅仅是两个小时之后,哥哥,就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我想,尽管从来也不说,但父亲的痛苦,应该远远超过母亲,因为他一向引以为豪的黑发,仅仅在一夜间,就白了泰半。
  不久之后,我要求转学回到D市念高二,这次,父亲没有说什么,他第一次,运用他的权力,很快帮我办好了一切手续。
  我要多陪陪我可怜的母亲,尽管她的沉默,一日甚于一日。
  家里的气氛,一直笼罩着哀伤,即便父亲在这一年被任命为新一届的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也并没有改变分毫。
  父亲在人前,永远都神采奕奕,但只有我知道,人后的他,往往只在一瞬间,就褪去了脸上所有的笑颜。
  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我考上大学。
  两年后,我考上了大学,我考上了我唯一所填的志愿,复旦大学新闻系。哥哥未竟的愿望,我要帮他实现。
  并且,我还有另外一个,小小的愿望。那是我在哥哥的墓前,对他许下的愿望。
  父母亲的脸上,重又有了久违的笑容。尽管一开始他对我执意要报复旦不太赞同,眉宇间,似乎还有着隐隐的忧虑,但是,终究,他还是默许了。
  在手持我的录取通知书的那一霎那,他和妈妈的眼里,泛起了点点泪光。
  两年前,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他们手上拿的,也是同样的录取通知书,只是,上面那个名字的主人,已经不在了,已经永远不可能,出现在那个美丽的校园中了。
  但是,哥哥,我会把大学生活里的一点一滴,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告诉你。
  我跨进了复旦的校门。
  几乎从我跨进校门的一霎那,我就下意识地找寻一个身影,找寻一个名字。
  梅念尘。
  那个几乎会成为我嫂子的女孩子。
  除了那张照片,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是,我曾经在哥哥墓前,见过她带去的鲜花,那束哥哥的生辰忌日,必然会出现的鲜花。
  很快我就打听到了她的消息。在复旦大学,新闻系的梅念尘,很容易打听。
  因为她傲人的成绩,因为她的美丽,还因为她冷若冰霜的气质。
  据说,有无数的男孩子,被她所吸引,但无一例外的,都被她通统拒绝。
  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她的眼底,掠过无比的惊愕,还有深深的伤痛,她的唇微微颤动着,说了一句话,说得很低很低,但是,我听得极其清晰。
  “你……你跟寒磊,长得真像。”
  她的眼角,瞬间湿润。
  从此,我们经常在一起,看书,聊天,间或,也一起出游。
  她经常会跟我说起,她和哥哥当年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说,在当年,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一个“爱”字。
  也永远,都来不及说了。
  渐渐跟她熟悉后,我发现,梅念尘是一个外柔内刚的,极其倔强的女孩子,她只有一个母亲,她的家境,极其贫寒,以至于她需要课余兼几份工作来贴补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梅念尘身上,总有一种让我觉得熟悉的,亲切的温馨感。
  于是,我不忍看她繁忙若此,瘦弱若此,我想帮她,但是,被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生平第一次,我对这样一个女孩子,充满了钦佩。
  同样是生平第一次,我对这样一个女孩子,渐渐产生了淡淡的,有些异样的情愫。
  哥哥,我已经不只是单纯地,想帮你照顾她了,而是……
  但是,仅仅半个月后,父亲派了辆车到学校,嘱我即刻回家,来的那个司机传话说,我的父亲,有要紧事跟我说。
  父亲还是坐在书房里的那个宽大的椅子上,他的脸上,是无比的疲惫。
  他让我坐下,然后,他一言不发地,默默坐着。
  又过了半天,他开口了,他的声音,空洞而干涩:“寒培,你见到梅念尘了?”
  我微微一愕,因为父亲的眼神,充满了悲哀。
  那一刻,我的脑海中,蓦地掠过两个字。
  宿命。
  是的,他的脸上,充满了宿命般的悲哀。
  我的心头,掠过一阵不祥的预感。
  果然,父亲低低的,哀伤的声音响起:“寒培,你不能跟她在一起,你不能重蹈寒磊的覆辙,”他的声音,越来越暗哑,“因为……”
  我屏息以待,等着他往下说。
  父亲惨然一笑:“因为,她……她是你的姐姐,”他闭了闭眼,“因为,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和梅怡的女儿。”
  我愣住。
  那年,父亲八岁,梅怡五岁。
  那年,梅怡和爷爷一起搬到父亲所居住的那条窄窄的小巷。
  她住巷头,他住巷尾。
  她的父母,早已离异,她和爷爷相依为命,而她的爷爷,开了一间小小的点心铺子,赖以养家糊口,她家的院落里有一株年龄已高的桂花树,一到秋天,镇日散发出淡淡的桂花香。
  父亲永远记得,每到秋天,在早上淡淡的晨雾中,总有一个全身带着幽幽桂花香的小女孩,快快乐乐地,来敲他家的门,然后,用软软的声音说:“尘哥哥,这是我爷爷做的桂花糕,第一炉的呢,快趁热吃吧。”
  然后,那个小小的身影,连同左摇右晃的发辫,快快乐乐地,奔跑,远去。
  那年,父亲十八岁,梅怡十五岁。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十年来,他们青梅竹马,朝夕相处。当时年少的父亲,在梅怡的心中,高大得像一座山,一座可以倚靠一辈子的大山。
  十八岁那年,学业优异的父亲得到一个外出参加竞赛的机会,他去了,他得了第一名,在那个物质极端匮乏的年代,他用为数不多的奖金,除了给家里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之外,又加上自己省下来的一点钱,奢侈地,买了一条粉红色的纱巾。
  他是买给梅怡的,因为他知道她一直很羡慕班上的女生有这样一条纱巾,但是,她买不起。
  只是,这条纱巾,永远地,留在了父亲手中。
  因为当他兴冲冲地回去的时候,放下东西,第一时间奔到那扇熟悉的,不知敲过多少次的小小乌门前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从未有过的荒凉,和寂然。
  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物是人非。
  在他走后第二天,梅怡的爷爷,就因为突发脑溢血而溘然长辞,三天后,孤苦无依的梅怡,在父母亲双方的多次拉锯中,终于被早已改嫁到外市的母亲,勉强领走。
  她走得很匆忙,匆忙得没有来得及留下任何讯息。
  十八岁的父亲,站在那扇小小的木门前,完痴住。
  再后来,父亲考上了名牌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他的老家,D市,做了当时D市市委书记的秘书。
  父亲的文字功底一向很了得,再加上为人精细练达,懂得进退,很快就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和大力推荐,仕途上,开始现出曙光。
  但是,直到父亲二十九岁之前,他都只字不提成家的事情,婉拒了四面八方给他做媒的人。
  直到我的外公,当时回乡颐养天年没多久的前某大军区司令员,通过一些工作接触认识了我的父亲,他很赏识他,于是,找到父亲的领导出面,意欲把自己的独生爱女许配给他。
  父亲应该是拗不过上司的劝说,并且,此时的父亲,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少年了,想必,对于自己的前途,自有一番考量,于是,在见了我母亲几面之后,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他很快就和母亲结了婚。
  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父亲才清楚。
  父亲的仕途继续一帆风顺,很快就成了当时D市最年轻的处级干部,其中固然有他的努力,当然,外公的影响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在他三十一岁那年,他得到一个升迁机会,外派到J省的另一个经济不甚发达的城市,去当副市长,他几乎立刻就答应了。
  而在父亲启程之际,我的母亲,已经怀上了我的哥哥。他们夫妻的感情,正如我和哥哥从小到大所看到的那样,平淡而温馨。
  我想,我的父亲,是爱着我的母亲的,尽管,他似乎从来也没有亲口表达出来。
  父亲在那个小小的城市里如鱼得水,他分管工业经济,一去就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且成效颇显,引起了上级的注意,他踌躇满志地,想大干一场。
  他的前途,当时是一片光明。
  但是,他的心中,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往往会现出一丝惆怅,因为,当年的梅怡,就是随母亲来到这里,但是,茫茫人海,要想再碰到她,谈何容易。况且,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嫁人,过着幸福的平常生活了吧。
  但是,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仅仅是父亲到了那个城市半年后,他和梅怡,就不期而遇。
  那天,他去视察当地的一家大工厂,傍晚出来的时候,在秋日的暮霭中,突然间,闻到了幽幽的桂花香,他一时怔仲,随口打发走了司机,走到飘来桂花香的那条小巷。
  在一扇小小的乌门后,一株苍劲虬髯的桂树,伸出枝桠,傲然挺立,散发出细细幽幽的清香。
  父亲站立了一会儿,心中微喟,半晌之后,转身,移步走开。
  他的身后,传来一个低低而略带怯怯的声音:“尘哥哥――”
  他蓦地转身,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欣喜而含泪的眼睛。
  过了那么多年,他们居然在桂花香的牵引下,重逢了。
  其实,早在父亲到那座城市没多久,梅怡就知道,他来了。因为报纸上,开始出现有关他的消息。
  但是,她没有去找他,那时,在她心中,他们已有云泥之别,并且,她已经知道,父亲已经娶妻。
  她的尘哥哥,已经成家了。
  而她,二十八年来,仍然孑然一身。她在高中毕业那年,因不堪早已再嫁并生子的母亲的冷淡,和继父的百般刁难,在找到工作之后,立刻租房,搬了出来。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是一个纺织女工。
  她不是没有去打听过父亲的消息,但是,父亲念了大学,父亲工作一帆风顺,父亲的仕途越来越看好,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工,她的自卑,她的自傲,不容许她去找他。
  父亲十分惊喜,那天,他在梅怡那个小小的房间里,一直坐到深夜。
  他得知了梅怡曾经历过的苦难,他得知了梅怡现在的艰难处境,他还得知了,原来这么多年来,梅怡居然,一直没有恋爱,没有结婚。
  他的心里,是深深的愧疚。
  于是,他经常抽时间,抽空去看望她,去照顾她。一开始,或许是一种同情,到后来,连孤身一人在那座小城的他也分辨不清了,到底是同情成分多一点,还是……
  终于,半年多后的一个雨夜,他们越过了道德的边界……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且,父亲的一举一动,有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他们的事情,因为一封匿名信,开始暗地里传开。
  那封匿名信,出自于对梅怡有非分之想,但一直未能得逞的车间主任之手。
  他先后数次看到父亲出入那个小小的木门。
  但是,那封匿名信,辗转到了我外公手中。审时度势之后,为了女儿,他在严守秘密的同时,很快就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于是,很快,省里要父亲去省委党校学习,为期一个月。
  等父亲学习结束的时候,省里下了一道新的任命,平调父亲回D市,任副市长。
  父亲不笨,他隐隐猜出了这一连串举动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我不知道父亲当时是怎么想的,但是,在他复杂心绪之中,一定有几分如释重负。
  因为,父亲,已然不是当年那个十八岁的单纯少年了。
  或许,他爱母亲,或许,他也爱梅怡。
  但是,他更爱他的事业,他的仕途。
  所以,他一直拖到回D市的前一天,才去跟梅怡道别。
  但是,他没想到,斯景犹在,伊人,却早已远去。
  早在他启程去党校学习的同一天,梅怡已经不辞而别。她走得相当决绝,没有留下任何消息。
  我想,她的苦心,父亲,应该体会得到,并且,自惭形秽。
  那么多年过去了,父亲一直平步青云,仕途得意。
  温柔的妻子,出色的儿子,温馨的家庭,一直是他的骄傲。
  而梅怡,梅怡……想必,永远,已经埋藏在他的记忆中了。
  毕竟,记忆和现实,慨经年,关山路几重?
  直至父亲在那年夏天,偶有一日,到哥哥的房间里去找东西,随意拉开抽屉,看到一张照片。
  一瞬间,他如五雷轰顶。
  因为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子,跟当年的梅怡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还因为,背面的那个名字――梅念尘。
  我父亲的名字,叫作沈涤尘。
  他不动声色地,暗中派人去查,果然,这个梅念尘,是他的女儿,是他和梅怡的女儿,是当年梅怡毅然搬到另一个小城之后,生下的女儿。
  她一直没有结婚,多年来,忍受着白眼和嘲笑,将独自一人女儿抚养大。
  梅念尘,梅念尘,梅怡为女儿取这个名字,是有着深刻含义的吧。
  但是,她一心念着的那个人,注定是要辜负她的。
  因为当时父亲的心中,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不行,不能让这个梅念尘,再接近自己的引以为傲的儿子。
  这是要遭天谴的。
  于是,在哥哥放榜的第七天,他就去那座小城,背着梅怡,找到梅念尘,他的女儿。
  乍一看到梅念尘的一瞬间,他几乎想伸出手去,抱住自己的这个错失了十七年的亭亭玉立的女儿,但是,他的身份,他的地位,瞬即将他击倒,于是,他亮出了哥哥一直以来急欲隐瞒的家庭背景,他虽然轻描淡写,但他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那就是,沈家,是不会接受她这样出身贫寒的女孩子的。他还暗含警告地对她说,最好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包括她的母亲。
  对不起,女儿,这是我当年犯下的错误,如今,我只能继续错下去。否则,不仅是你们,所有的人,都会受到沉重的打击。
  对不起……
  倔强而内敛的梅念尘,在父亲找她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哥哥,要求分手,哥哥极端错愕之下,立刻乘了四小时的客车,去那座小城找她,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只知道哥哥回来后,立刻就去找父亲。他们在那间书房,吵了足足两个小时。
  或许,聪明如他,已经隐隐猜到了问题的真正症结。
  所以……
  所以,他走了,留下了我们,去承受那无尽的痛苦。
  梅念尘,梅念尘,梅念尘……她居然,是我的姐姐。
  我的初恋,我的爱情,还没有来得及萌芽,便已经随风而逝。
  我知晓了父亲的秘密,我分担了父亲的秘密,我同样地,严守住了这个秘密,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十岁。
  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如此,因为,不管如何,不管心存怎样的怨怼,我和父亲,都有一个共同想要保护的人。
  我的母亲,我日益苍白瘦削的母亲。
  我回到学校,我和梅念尘,我的姐姐,日渐疏远。
  我无法面对她,我无法在明知她是我的姐姐却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形下,还像以前一样,去面对她。
  我更痛恨自己,在明知她的艰难处境的同时,却无法真正去帮助她。
  她仿佛什么都不知道般,仿佛什么都没有察觉到般,路上偶遇的时候,依然对我微笑,一如往常。
  梅念尘念大四那年,她的母亲,梅怡去世了。
  因为,我在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之后,突然有一天,在学校燕园的一条小径上,遇到了她,她的脸色苍白,她的眼睛无比深幽,她的臂膀上,佩带着黑纱。
  那天,在燕园里的那株桂树下,我和梅念尘,聊了很久。
  她说得很对,死亡,对她的母亲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在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她已经知晓了什么。
  但她的眼眸,依然一如往常。
  后来,大四毕业前夕,梅念尘毅然报名去酒泉卫星基地工作。
  我从燕园里宣传栏里的大红榜上,得知这个消息的。
  很多人都很意外,也有很多人劝她,因为,她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说,我知道,梅念尘,我的姐姐,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她走了那天,我去送她。
  那天,她一直表现得很轻松,一直跟我开着玩笑,难得地活泼。
  但是,火车开动的一瞬间,她在车窗里,向我挥手,她的泪,从她的眼眶中汹涌而出,她对着我,无声地,用口型,说了一句话。
  我一时如遭雷击。
  因为她说的是――
  再见了,弟弟。
  她对我说,再见了,弟弟。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那天,在那个拥挤的月台上,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泪如泉涌,痛哭失声。
  再见了,我的姐姐。
  很快,我也大学毕业了。
  在我毕业前夕,我的母亲,在深受忧郁症困扰多年后,终于撒手人寰。
  又或者,这对她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她在临死前,一只手握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握住爸爸的,然后,她吃力地,将我们的手拉到一起。
  接着,她以祈求的眼神,一直看着我。
  我看着母亲深受病魔折磨的瘦削而没有血色的脸庞,霎那间,我明白了,母亲,一直,都是知道的,她以她的无比隐忍,一直隐忍了这么多年。
  但是,我依然不能原谅父亲。
  我不能原谅他的背叛,还有,他的懦弱。他的这一生,辜负了太多,太多的人。
  于是,办完母亲的丧事没多久,我向父亲提出,我要出国留学。
  这一次,同样的,父亲很快帮我办好了一切手续。
  这个时候的他,对仕途,仿佛已经有些意兴阑珊。早在两年前,他就婉拒了中央调他到外省去任省长的征询。
  在母亲生命的最后两年,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在陪着她。
  但是,我仍然不能原谅他。
  我在国外待了将近四年。
  硕士毕业后,我没有急着回国,而是选择了继续待在异国他乡,国内,没有太多我留恋的东西。
  直到我接到了父亲秘书的国际长途,在电话里,他说父亲得了胃癌。
  我立刻启程回国,不管怎样,他毕竟是我的父亲。
  还好,因为发现得早,在切除了三分之二的胃后,父亲从死亡线上,又挣扎了回来。
  但是,他的精神,迅速地委顿了下去。他向上级申请,提前退休。
  我支持父亲的决定,那段时间,我一直陪着他,直至有一天深夜,我偶然经过书房,看见病后身体非常虚弱的父亲,对着一个相册在垂泪。
  我走过去,我发现,相册里,除了我们家的全家福之外,还有当年哥哥抽屉里躺着的那张梅念尘的照片,此外,还有一张泛黄的,小小的照片。
  照片上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子的照片。
  我一怔,因为,那个女孩子的面容,和我母亲年轻的时候,依稀有几分相似。
  父亲并没有发现我,他在深夜里,坐在窗前,低低地呜咽着。
  在那一瞬间,我原谅了他。
  无论……
  但是,他是我的父亲,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决定,在D市定居下来,好好地,陪着我的父亲。
  我很快就开了一家公司,从开业那天开始,生意就一直十分红火,当然,父亲的关系,父亲的老部下们,给了我极大的关照。
  毕竟,这是在中国,人情关系,无法避免,为了公司,我也不得不经常出席一些应酬。
  很快,就不断有人开始给我介绍女朋友。但都被我拒绝了。
  或许,经过了当年,已经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真正走进我的内心。
  有一天,在一个不可避免的应酬中,我碰到了她。
  陆潇潇。
  初初见她,我一怔,因为,她跟念尘,有几分相像。
  她落落大方地站在人群中,礼貌而矜持地微笑着。她和念尘一样,拥有出尘的气质。
  但是,很快我就发现,她们还是有很大分别。如果说念尘是一株傲然挺立在寒风中的兰花,那么,潇潇就是一朵默默绽放的幽莲。
  并且,潇潇拥有连当年的念尘都没有的一种气质。
  那就是单纯。
  她的气质,纯净如水,但折射出七彩的绚烂光华。
  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注视着她,或者说,在那一刻,我的眼中,只有她。
  除了她的温润笑颜,除了她的如水双眸,我的脑海中,再也容纳不下其他。
  在那一瞬间,我的生命,如同蒙尘的黑暗中的空屋,泻进一道清新的朝阳。
  甚至,我闻到久违了的青草馨香。
  我仿佛看到满山遍野的薰衣草,在温暖的阳光照拂下,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低吟着悠扬的歌谣。
  于是,几乎是立刻,我就下定了决心――
  为了这抹可贵的纯真,为了这片来自天堂的温暖,我愿意,我愿意倾尽所有,我的所有。
  这么多年来,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沉默中受着煎熬,或许,这时一个绝无仅有的契机,可以拯救我,可以从无言但令我窒息的黑暗中,拯救出我,令我重获新生。
  同时,我清晰认知到,潇潇于我,不仅是一个天使,更重要的是,她带给我的那种深刻的心灵悸动,即便是当年的念尘,也未曾有过。
  对念尘,从头到尾,我的怜惜,多于爱恋,而对潇潇,我倾注了有生以来最深最浓最醇厚的情感。
  她的单纯,她的沉静,她的善解人意,她的一颦一笑,无不牵动着我的心。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我只知道,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于千万人之中,我竟然还能有机会,去遇见,我要遇见的那个人。
  没想到,在我已经失去了这么多之后,我终于第一次,可以接近那种,传说已久的幸福。
  又或者,这一刻,命运之神,终于开始眷顾我了。
  潇潇,潇潇,潇潇……
  你知道吗,我正在寻找我灵魂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这一次,我要一手掌控我的命运。
  于是,我在屡次邀她而不得之后,不惜通过她的继父,宋致山先生,向她靠近。
  我生平第一次,放下我所有的身段,用尽了我的所有心思,就为了博得她的一抹笑颜。
  那抹笑颜,对我来说,珍贵甚于世界上的任何瑰宝。
  但是,我注定,无法亲手握住我的幸福,我的命运。
  从潇潇最初的抗拒,到之后的犹疑,再到后来的勉强,她的眼中,始终没有我。
  在她那双澄静的眼眸中,由始至终,只有一个男孩子,宋聿。
  那个年轻而鲁莽,深情而霸道的大男孩。
  一直以来,潇潇的难过,潇潇的忧伤,我都看在眼里。
  但我的痛苦,我的压抑,潇潇却并不知道。
  终于,在那天,她生日的那一天,我明明知道她的心神不属,我明明知道……
  但是,我仍想放手一博。
  于是,我约她出来见面,我口袋中的那个盒子里,安静地躺着几个月前我专程去香港买的钻戒。
  我就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即便到了最后一刻,在翻牌之前,都不愿意承认,原来自己,会是那个最大的输家。
  但是,我终究是那个注定要输的人。
  看到宋聿满头大汗地匆匆推门进来,看到他站在潇潇的身后,那双执着而深情的眼睛,那张焦虑而年轻的脸庞,听着潇潇低柔但坚定的声音,原先准备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的我,几乎是瞬间,便投子认输。
  记得不知道谁说过,爱一个人,就是默默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幸福。
  潇潇,潇潇,我只希望,当你幸福的时候,不要忘记,永远有一个人,在一旁微笑地,看着你。
  他希望你幸福。
  永远,都希望你幸福。
  我走出餐馆,往回看,我微笑。
  在满天星子下,我微微苦笑。
  自始至终,从头到尾,我都是看着别人在人生舞台上倾情演出,却永远只能站在一边默默旁观的,那个局外人。
  或许,这就是,我的命运,我的人生。
  但是,能够看着我爱过的那个人幸福,我的这一生,应该无憾。
  现在的我,站在D市机场。
  一个小时之后,我就要飞向大洋彼岸。
  三个月前,父亲去世了。
  一个月前,我将公司转了出去。
  因为,父亲去世了,念尘,我的姐姐,在酒泉奉献着她的青春和热忱,而潇潇呢,她生活得很幸福,和心爱的,那个人。
  在这里,我已经一无牵挂。
  所以,我走得了无牵挂。
  或许,从现在起,我应该去寻找新的,真正属于我的人生。
  或许,总有一天,我的幸福,会在人生的下一个街角,不期而至地,默默等候着我。

  番外二
  若干年后。
  澳洲农场。
  灿烂的阳光下,青翠的草坪上,宋爱潇牵着妹妹的手,颇有几分警惕地看向面前那个咧开嘴笑得一脸灿烂的黑头发蓝眼睛的俊秀男孩。
  哼,自从爸爸妈妈大老远带他们到安娜阿姨和费叔叔家里来做客,他们家的儿子,这个叫什么菲利普的小男生就一直跟着他们,不,更确切地说,是寸步不离地,一直跟着妹妹,眼睛里总是星光闪闪的,一定是不怀好心!
  老爸可是自打他出世,刚听得懂人说话时就一刻不停地耳提面命他,一定要好好地保护他这个唯一的妹妹。老爸说的其它话,从小就很有自己主见的他不见得听,这句话,他可是记得很牢,妹妹有点笨笨的,看上去就是一副好欺负的样子,他不多照顾她,怎么行?再说了,谁叫他和妹妹是同一天生的,又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呢!
  唉,谁更叫妈妈没事把他和妹妹生得这么好看呢!
  从小到大,直到现在,在家里就不提了,他们的爷爷(也就是外公啦),他们的外婆(也就是奶奶啦,有够奇怪,记得上次妹妹跟幼儿园里的那个新来的小老师多嘴说起来的时候,那个小老师的样子,真的很吃惊很吃惊哎,不过,他跟妹妹从小也习惯了啦),还有那个在家里最最厉害,最最疼他们,连在外面好像很能干的老爸都有点怕她的孝庄婆婆,都整天到处撵着他们玩,从家里到院子里,再到全国各地,好像那三个整天笑眯眯的大人,都带他们玩到了呢!
  上次他还不小心偷偷听到妈妈跟老爸抱怨,说什么大人们把他和妹妹宠坏了。哼,他跟妹妹才不会,孝庄婆婆从小天天教导他们的什么“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啊(就是不能乱花钱),还有什么三字经啊,孔融让梨啊,他们都记得很清楚呢!而且,孝庄婆婆说了,小孩子,要多见见世面,见得人多了,才不会学坏!他跟妹妹,最最最崇拜孝庄婆婆了,她什么都懂,简直就是漫画里的那个无敌女金刚!
  在外面,就更不用提了,幼儿园的老师们,天天抢着抱他和妹妹,那个连中国话都说不清楚的安琪阿姨一碰到他们就只顾粘着偷亲,说起来,安琪阿姨真是羞羞羞,都那么大的人了,认识的字都没他跟妹妹多,上次他们重温那个看图识字,有字想不起来,又找不到人问,只好问身边的安琪阿姨,她当时脸红得像番茄,因为,她也――不认识!一定是小时候没有好好念书!
  还有,那个看上去有些奇奇怪怪,还很怕晓萍阿姨的姚远叔叔,每次看到他们都笑得跟朵花一样伸出手来用力抱住他们,还一个劲地往他们脸上猛涂口水,怎么躲都躲不掉,嗯,好恶心哦。还有还有,爸爸和妈妈带他们上街,老是有人拦住他们,要他们去拍什么广告,才不要!孝庄婆婆说过了,电视上的很多广告都是骗人的,小孩子要诚实,不可以帮他们去骗人。好在老爸神气,根本不用他跟妹妹开口,那些笑眯眯的叔叔阿姨们好像一看清老爸的样子,再一听老爸很酷地说:“我们希望孩子有一个正常的童年。”就都乖乖地走掉了。
  但是――什么叫正常的童年呢?是不是像动画片里蜡笔小新说的那样――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啊?可是,他跟妹妹还不是每天都要练琴,由那个好说话起来很好说话,可是脸稍微一扳就很吓人的孝庄婆婆监督,很辛苦的!唉,大人的话真是难懂:(
  他依然很警惕地看向试图对他和妹妹示好的菲利普,略带警告地,瞪了他一眼。妹妹傻,他可不傻,再说,在学校里,如果不是他罩着,他的这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的,又笨又单纯,心地还很善良的妹妹,后面早不知道跟了多少只苍蝇了!
  想跟他斗,这个菲什么的(奇怪,名字怎么好像跟家里的电视机一样?!),哼,还嫩了点!
  接着,他下意识地,又瞥了一眼不远处坐在躺椅上午后闲聊的大人们,不禁皱了皱眉。老爸真没骨气,又趁费叔叔和安娜阿姨不注意,偷偷亲妈妈的脸了。
  真是替他害臊,丢脸,都丢到国外来了!
  长得酷似宋聿的他,绷着小小的俊脸,继续皱着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老爸实在是――太没骨气了!
  而且,老爸在家里,和在外面,怎么就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呢?
  记得前些天,妈妈拗不过妹妹闹着要看漫画书,在孝庄婆婆,外婆和爷爷三个人一叠连声的命令下,带着他和妹妹上街买书,路过一个小小的报亭的时候,眼尖的妹妹一眼就看到一本大大的,看上去很漂亮的杂志封面上,好像是老爸哎,他当时也认出是老爸,妹妹一直就缠着妈妈要买,妈妈还想骗他们说不是,要拉他们走,但是,嗯,说实话,他也有些奇怪的啦,想看看那个在家里整天嬉皮笑脸地总是缠着妈妈,还会跟他们争宠的老是长不大的老爸在外面,到底是什么样子,于是,他趁妹妹缠着妈妈哄她,掏出爷爷偷偷塞给他的钱(妈妈不许小孩子身上多放钱的哦),在老妈注意力的盲区内,很快就买了一本,偷偷塞进跟在一边的王爷爷的车子后座下面,接着,飞快地跟妹妹比了个手势,耶,搞定!双胞胎嘛,连这点默契都没有怎么行?
  然后,回到家,趁妈妈不注意,兄妹二人躲在房间里,凑在一起悄悄研究,没错,果然是老爸!可是,那个老爸,真的好帅啊!坐在大大的桌子后面,穿得黑色的西装,系着领带,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脸上都不笑的,可是,就是好帅!更吸引他和妹妹注意力的是,旁边,有一行字,他和妹妹辨认了很久,还查了好多本看图识字,终于确认了,是――
  D市十大成功企业家评选。
  然后,在爸爸的照片下面,还有小小的一行字:宋聿先生独占鳌头。
  宋聿,不就是老爸的名字吗,但是,什么叫独占鳌头啊?他偷偷去问天天关在书房里写文章的,好像满有学问的外婆,外婆说,就是很厉害很厉害的意思。那就是说――他们的老爸,很厉害喽?
  他才――不相信!
  老爸很厉害吗,那为什么只要妈妈稍微瞪他一眼,他就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还有,说起来,妈妈说话声音细细软软的,很少凶他和妹妹哦,而且,妈妈是大学老师,他和妹妹跟着妈妈出去玩的时候,碰到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总是笑眯眯地跟妈妈,还有他们打招呼,很喜欢妈妈的样子哦,为什么只有对着老爸,妈妈才会时不时生点气啊?
  就像上次,妈妈从学校回来,气呼呼的,一直拽着老爸的耳朵不放,爷爷脸色当时吓得都一下子黑了半边呢,孝庄婆婆和外婆的脸色,好像也有点变了,可是,老爸只是捂着耳朵,都没有拉开妈妈的手哎,还笑得那么白痴:(后来,他竖起耳朵,悄悄听到老爸跟妈妈赔礼,说什么那天是他们结婚纪念日,但妈妈要上一天的课,就连晚上也有课呢,所以,老爸才带着礼物杀到教室去的,可是妈妈说乱花钱,还害她丢脸,被学生们笑话了,所以,她很生气,比他跟妹妹作坏事,还生气!
  后来,还是爸爸宣布说,要帮助妈妈学校里的,没有钱念书的大哥哥大姐姐们,让他们安安心心上学,她才开心了一点。
  但是,妈妈还是要罚老爸给全家洗一个星期的碗,还对全家宣布,谁都不许帮他!(应该是对爷爷说的,哈哈哈)
  哼,活该!谁叫老爸偏心,结婚纪念日,听起来满重要的日子嘛,他和妹妹怎么从来都不知道,而且,更重要的是,都不叫上他们!
  还有呢,上次有大哥哥打电话到家里来找妈妈问问题,给老爸接到了,他脸上臭臭的,一直赖在妈妈身边听电话,给妈妈用话筒敲了一记,一定好痛!要不老爸怎么龇牙咧嘴大呼小叫的,还立刻就晕倒在妈妈肩膀上了呢!他在旁边看得心惊肉跳的,唉,无限同情啊无限同情,说起来,老爸也还真的满可怜的:(
  唉,只是,他和妹妹,比那个没良心的老爸更可怜呢,老爸疼倒是满疼他们的,一有空就带他们出去玩,还帮他们洗澡,还给他们讲故事,对他们也很有耐心的,只是,他们在老爸心中,永远都排在妈妈后面:(
  而且,瞧瞧老爸给他们兄妹俩取的名字,没文化!
  不过,也没关系啦。
  他和妹妹,可是一致公认的体贴又聪明的一对小宝贝呢。
  再说了,安啦安啦,他可是知道即便是小孩子,快乐也要靠自己去创造的道理,而且,嘿嘿,可能,他已经找到让自己快乐的小小源泉了!
  那就是――他们班上那个整天冷冰冰地看着他的,一点都不像整天围着他转来转去的,都把他转得烦死了的其他小女生的,头发黑黑软软又顺顺的,叫作程洛凡的小女孩子。
  大大的眼睛,菱形小嘴,眼睫毛长长的,像妈妈一样身上总带着淡淡的,说不出的好闻香气,长得……跟妹妹一样可爱!
  只是,她总是那么冷冰冰地对他,真是气人!
  不行,一定要想办法,引起她的注意!
  于是,在澳洲的灿烂晴空下,在清新的空气中,宋爱潇的嘴角,泛起了一丝令站在对面的菲利普不寒而栗的微笑,菲利普的全身,立刻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当即就欲哭无泪――
  55555555,若潇小妹妹好可爱哦,好像家里的那个妈咪从中国带回来的大眼睛洋娃娃,虽然不怎么说话,但看上去温温柔柔文文静静的,说起话来声音还软软的,好喜欢她好想跟她在一起玩呢,只是,她哥哥的眼神,好像想吃人,太可怕了,55555555……
  但是,不管怎么样,他就是喜欢看到若潇妹妹就是喜欢跟她在一起啊,难道――这有错吗?
  不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中文老师说得没错,做事情,就是要有毅力!
  所以,呵呵呵,没关系,我一定会跟你慢慢磨下去滴……
  过两天就去跟爹地妈咪说,明年的暑假,我要去中国!
  嘿嘿嘿,顺便说一句,以后每年的暑假,我都会去滴:)
  宋爱潇到底少吃了两年米,对面前这个小男孩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一无所知,此刻的他,踌躇满志地,有了生平第一个远大理想。
  等这次回国之后,一定要去找一条毛毛虫,不行就去找一只青蛙,再不行,就去找……不管怎么样,总要,一定要找到一样会让小女生害怕的东西,偷偷塞到那个程洛凡的抽屉里,然后,看到她一副被吓得哇哇大叫,惊惶失措,想要哭出来的样子,然后……呵呵,那种感觉,肯定满不错的呢。
  嗯,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赖哦!
  就说嘛,快乐,要自己去创造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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