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曹长青 ”对哈金 《自由生活》的评论。出处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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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说,最早读哈金在美国的作品,并不是因为他获这奖那奖。在美国住了许多年之后,越来越对西方的文学、艺术奖项不以为然;这绝不是盲目的傲慢,而是发现那些奖绝大多数左倾,充斥所谓政治正确的东西。而作品或作者只要偏右,别说得奖,不被左派绝对主导的评论界冷遇、痛斥就不错了。过去近一个世纪的西方文学评论界基本都是这种状态;即使所谓纯艺术的东西,像纳博科夫的作品,也从未得过奖(当然,纳博科夫的思想很右)。右翼作家如索尔·贝娄倒也名气很大,得了一些奖项,但毕竟是少数,甚至是异数。如果没有九一一事件,我绝对怀疑奈保尔是否能拿到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太右了。哈金的作品主要写中国人和移民的生存状态,西方左右意识形态基本都能接受,但他最新的英文小说《自由生活》(A Free Life)因为明显亲美(可被认为有右倾色彩),不仅遭到一些左派评论家的嘲讽,好像也没拿到什么奖。
言归正传,读哈金的英文小说,是因为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黑龙江大学的文学社团“大路社”唯一来自英语系的成员。人之常情,见到老同学或朋友的作品,总要关注一下。哈金的成绩不是大路社的功劳,却可谓大路社的骄傲。从那时到今天,三十年过去,我们大路社的成员不少人已离开文学,经商、从政,即使仍在继续爬格子的,能保持当年对文学、对人生的那份认真、那份执着的,实在不多;尤其是能够不因岁月年华和时空变化而增加一份犬儒和圆滑,更是难得的可贵。从当年写中文诗,到今天写英文小说,哈金所增加的是更深一层的严肃。随手写点东西不难,但以写作为生,尤其是在成年之后到异国他乡,再以写作为生更是难乎其难;而用非母语写作,又增加了一份外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更要付出多少倍的努力。所以,有一次读到一篇对哈金的采访,在被问到为什么要走用英文写作这条路时,他说是为了生存;我当时心想,这家伙胡说,在美国怎么个活法不比走写作这条道容易?他大学时代就写诗,明明是因为热爱文学、实在放不下写作才走这条路的嘛。但仔细想来,也许恰恰是不得不为了生存而写作,倒真促使人写出点名堂来。我自己如果不是靠稿费生活,恐怕也会比今天懒惰很多。
●走独立写作之路的艰辛
《自由生活》就是写了一个热爱写诗的中国人,到美国以后,怎样在生活的艰辛中,仍顽强、执着地坚持写作,在这个过程中一步步发现自我,迈向自由。小说的主人公武男在八十年代中期到美国留学,本来准备读完学位后回国教书,但因六四屠杀而决定留在美国生活。他把妻子和孩子接来美国后,迫于生活压力,放弃了学业,一边打各种杂工,一边写诗。后来攒钱买下一个小中餐馆,夫妻俩一起经营;在这个过程中,武男一直坚持写诗。经济获得一定独立后,他们卖掉了餐馆,武男又去一边打工一边写诗。这部小说不是哈金的自传,却有他生活的细节,更可从中看出他思想、情感的成长过程。
和许多流亡海外的作家、诗人、画家等不同,武男虽然也和海外文化人圈子有些联系,却没有打着流亡诗人、作家的名义,用投机取巧的方式维持流亡艺术家的虚名;靠西方基金会养着,却拿不出作品。他宁肯去做体力活儿养家糊口,也要走一条独立写作的道路。在武男那些绝大多数留学生都很熟悉的生活经历的背后,是一个并没有太多海外华人尝试的、挣脱群体的羁绊、走向思想独立的努力。这个“群体”绝不仅仅是指生活圈子,更重要的是头脑中的群体意识形态。
●思想不跳出国家和民族,等于没出国
比如小说中有个叫刘满平的流亡学者,他在中国的时候是异议分子,向往西方,但人到了西方以后,不仅思想完全没有摆脱中国、中华民族的紧箍咒,甚至对自身几十年所囤积的共产毒素,也没有任何排毒意识,满脑子的大中国、大中华民族。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强大、群体的荣耀仍是他的奋斗目标。而对奠定西方民主制度根基的个人主义、个人权利意识,他基本上毫无概念。头脑走不出中国,所以就无法真正了解西方、融入西方;他既不可能快乐,更不可能成长。这类人在海外中国流亡文化人中实在比比皆是。小说中的这个人物的言谈,每一句都似曾相识,几乎可以点名说出,某某人就说过这种话、就是这种思想观念。在美国找不到立足点的情况下,刘满平回到中国,但迎接他的则又是新一轮的失望。他在贫病交加下去世,留下遗嘱把一半骨灰送回美国,反映出他思想的分裂。
一个知识分子,如果他的思想不能跳出中国,不能超越民族和国家这些概念,那么无论他的身体走到天涯海角,也没有多大意义,既不能成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也枉遭了那些身心之苦(如果他曾像武男一样靠做体力活儿为生的话)。
摆脱群体意识形态,对中国文化人来说绝非易事;说这类人少到屈指可数并不夸张。而一个艺术家,如果不走向独立,走向真正具有个体意识、个人精神的创作,那是绝对不会有真正生命力的。
●自由生活从摆脱群体意识开始
哈金自八五年到美国后,从没回过中国,但他的主人公武男那一次回国和亲友产生严重思想隔阂的经历却写得很生动,真实感很强。整个回国的经历、见到的朋友和亲人的庸俗,使武男已经觉得他对中国的任何地方都不适应了。哈金没有回避对那块他曾经熟悉的土地的抨击。小从家族,大至国家,他跳出了“儿不嫌母丑”的这种中国人的传统群体思维框架。其实,多数海外华人都意识到、并嫌弃“母丑”(否则怎么不回到“美”的怀抱、不和“美丽”在一起?),但他们既不想承认,更不敢公开表达,于是“丑”就被保护起来;更可怕的是,在这个保护层下,许多人就真把丑越来越当成美了。事实上,只有指出丑,才会有美化欲望,才会促更多的人去做美化的努力。所以,如果谈到爱祖国,是那些看出“母丑”、并勇敢地高声喊出的人,才有一份最真诚的心。
除了思想层面以外,在技术层面,哈金的最可贵之处是真。我不是指故事或者细节的(艺术)真实性;虚构的作品,怎么编都有作者的理儿。我是指他态度的真。他既没有故弄玄虚,也没有故作高深,认识到哪一步,就写到哪一步。真诚是一个真正艺术家的根本。在当今梦想、或者正在从事写作的人中,急功近利,浮夸、投机取巧者不在少数,但哈金不仅主观上不是那类人,客观上他用英文写作,也使他没有弄虚作假的余地。和中文译成外文而在西方得奖的作品不同,对哈金的作品,没有外国人可以像读高行健那样,因看不出好,就责怪翻译,以为他的《灵山》中文之美犹如英文的《尤利西斯》。直接用英文写作,就是赤裸地站在阳光下,是好是坏,人们看得真真切切,这里没有皇帝的新衣。
走向用英文写作这一步,就是很少有人能鼓起的勇气。记得九零年我在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时候,遇到一个哈金在山东大学读英美文学研究生时的同学,当我们谈起共同认识的朋友在美国的现状时,她说,我的同学们差不多都转去学法律和计算机了,只有金雪飞(哈金本名)和我还在吭哧吭哧地念英文。吭哧吭哧地念英文,不仅使哈金有了一个更广阔的语言天地,更促使他挣脱了群体意识形态的羁绊,这实在是一个艺术家的最大幸运。而只有摆脱了群体思维的羁绊,才是真正自由生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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