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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文学艺术的看法

(2009-01-10 01:23:09) 下一个

        (杂文)


  先别讥笑大言不惭。是呀,咱一个文学爱好者,只是业余写点东西,对文学批评又很不耐烦,且看不懂的主儿,还谈个屁“看法”。嗨,大夥儿就当是个“屁”,让我放了吧。

  文学艺术的大众化是社会逐步商品化以后的事。不过文学艺术确实是有着很多层次,存在着“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比如现代派绘画的艺术,大众就很难理解其中的意境,而画家和评论家们却不会对着一副代表作茫茫然地耸肩膀。一部写作手法超越传统的小说,比如“等待戈多”,我会觉得索然无味,而文艺批评家却给予肯定,说是种独具匠心的写作手法,有很深刻的思想内涵,并有着时代感。也就是说,虽然文学艺术在现代社会中大众化了,但由于社会中的人的价值趣向不同,评价标准是很不一样的。总的来说,越是被大众接受的文学艺术,就越体现着世俗化的特点。文学艺术的评价是非常困难的,没有具体标准的。好,咱不说自己不懂的东西。

  商业社会里的专业作家是要以写作为生的。如何谋生?就是要把自己的商品--文学作品卖出去,并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说起来很简单,写的文学作品有趣,拥有大量的读者。如何才能使自己的作品有趣,并博得广大读者的青睐呢?真难回答。因为各个层次的读者的欣赏水平是不一样的,现实情况下往往是,作者只能满足某些读者的口味,算是众口难调吧。那会儿听说金庸的武侠小说雅俗共赏,从知识分子到普通农民都有金庸的大量读者。我向来看不下去武侠小说,从来没看过一本,几页都没看过,没有发言权。但我想,能拥有很多社会层次的读者,这个作家的作品一定涉及到了社会中人人关注的现象和关切的问题。

  没有读者的作品有“阳春白雪”的可能。比方高行健的小说,在获得诺奖之前无人问津,据说在台湾的各个书店里悄悄地摆着,一共就卖出去几十本。我想自己就是个普通读者,“下里巴人”级的,高行健的作品在我看来毫无有趣的地方,我之所以看他的作品完全是“慕名而来”,但我不能欺骗自己,只能坦白而惭愧地说:这小说我看不下去。同时心想,他要是写作为生可怎么生存?或许他还能在别的什么地方找到挣钱的地方?有关高行健的作品的争议极大。这里不多说了。

  现在要问的是,作家是否要迎合尽可能多的读者的胃口?从商业利益的角度出发是肯定的。否则如何赚钱?这个社会,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但尽管文学艺术商品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当今各个类型的社会里,文艺还是不能和纯粹的商品画等号。出于政治和宗教上的原因,某些国家的政府要干预文艺。这点大家都很清楚。再者就是文化精英出于社会责任感对文艺的引导;其表现就是各种文艺奖的设立,和文艺批评的权威化。最典型的该是诺贝尔文学奖了。诺奖的标准里恐怕没有“是否拥有广大读者”这一条,否则高行健就评不上。那么诺奖评审委员会的“老夫子”们是什么标准呢?我根本没这个能力总结,这是门很高深,并不断探讨的学问;真的,绝不带一点讥笑、讽刺,非常的郑重其事。尽管我对高行健获奖不满,那是我个人的事情,对诺奖评委们我还是尊重的。

  那么,拥有大量读者的一部文学作品是否就是好的呢?又是不好说。不过我认为公众还是有约定俗成的标准的。当然,这种标准是随着时代的改变而不断改变。拿中国大陆的小说来说,涉及性的描写在二十年间(1980-2000)有了天壤之别,而读者也是接受的,因为他们自己的性道德标准也在变化。露骨性描写的床上戏曾热过几年,现在这风头已经过去,再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好奇,毕竟那东西肤浅。公众的价值趣向往往由文化精英引导这一点不容置疑,至于在多大程度上被引导要看文化精英们的影响力,和独立于世俗社会的能力。

  美国是个典型的商业化社会,每年都有数百爱情小说被专业作家制造出来,去满足那些成天做白日梦的女孩子们的精神需要。这种商业化的作品都由专门训练的作家所写。他们在美国大学里进行有关专业的学习。教授们传授这方面的写作技巧。除此之外还有悬念小说、推理小说、侦探小说等等,都是很程式化的。想到这些有点悲哀。可是作家也要吃饭呀。作家们写了这些作品后就要和出版商谈买卖。如何谈判我听过一些,不赘述。

  这里仅仅是举个美国某类文学作品商品化的例子。其实美国文艺商品化的状况远非这么简单,而且人家搞了两百年,这套玩艺儿相当成熟,中国真得好好学。同时美国读者的文化程度和欣赏水平相对于中国大陆要高。

  前边说了,我是业余写作。也不知是否该为这“业余”庆幸。业余写没有压力;但压力也并不是坏事。算了,这里不想讨论这些。业余写作是否就完全可以不考虑读者呢?你爱看不看,我反正只能写成这样。好像咱还没那么潇洒。很简单,我讲故事没人听还瞎扯什么劲?您那儿扯着嗓子干嚷嚷“弦断有谁听”,别人都绕着走,疯子吧?得,换个话题。从这种角度讲,我是否也得迎合读者?看来专业也好,业余也好,都要最大限度地追求读者群。所不同的是,专业作家没了读者就得喝西北风,看着揭不开锅,急得薅光了自己的头发;业余写作没人看就找凉快地方歇着去,乖乖地干自己的本行挣饭吃。于是,业余写作没什么压力,专业写作“压”出了一身毛病。

  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故事好听?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只能认定,咱这种没有什么想象力的人,只能谈切身感受,越是深深地触动了自己的内心世界的东西,就越有的讲。如果讲个故事自己都不能投入其中,还怎么感动别人?让我来屡一下自己写东西的思路:在自己有切实感受的事情中找出自觉有趣的内容;绞尽脑汁地加工,让这些内容成为读者感觉很真实、有意思的故事,如同一个厨子做饭。

  我这里强调真实二字。如果没了真实感,就谈不上引起读者的共鸣了。顺便说一句,高行健先生的作品在我看来没有真实感,他所描绘的那个时代是虚构的,火星上的。他不是在写科幻小说,其本意在于揭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人的内心世界。可我并不认为他描绘人性时的那个社会背景是真实的。因此我不能认同高行健。

  小的时候常记得这样一句话:作家是人类心灵的工程师。现在看来仍然没有错。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作家是在揭示人类的心灵,而不是某种道德规范或意识形态的卫道士。作家不是所谓世界范围内“礼崩乐坏”的“元凶”,“帮凶”都算不上。作家没那么大本事。但不管怎么说,作家一定要真诚,来不得虚伪。哎呀,说得有些不着边际了,再次打住。

  写作是我的嗜好,确切地说,趴在电脑前敲字让我身心愉快,别的都是其次的。不过尽管“其次”,我也时常去考虑,对海外华人文学还是相当关注的。咱一向悲观,一直认为没什么大“起子”。真对不起,扫您的兴。可您想呀,就算来北美的华人个个都是“不是蛟龙不过洋”的好汉,相比中国大陆十三亿人也实在是太少,区区几百万。不可能有天赋的作家都跑到了海外吧?

  如果海外华人作家用中文写作,希望在海外华人中拥有大量读者,并以此生存,这似乎是个妄想。这几百万人到底有多少人还看中文文学作品?免费还看点儿,掏钱买就很抠门。很多华人的日子就是周一到周五工作忙得昏天黑地,下班回家吃过饭,也就是在电视机前打盹儿;周末到中国超市买菜,顺便拿几份免费中文周刊,回家浏览一下,注意一下哪个中国餐馆减价,到时候领着全家去吃上一顿。您要问:下一次馆子少说几十美元,为什么不能买本海外华人作家的书看看?嘿嘿,这叫强人所难。有电视、电影等等,为什么非得让我费劲地读什么小说、散文?再说您写得也不怎么样。你看看!

  现在中国来北美的年轻人很快就熟练地掌握了英文,恐怕对西方文化更欣赏;移民的第二代有几个能比父辈们中文水平高?老实讲,在海外经常看中文的多半是些英文不行的人,比方说我。这部份人在这“区区几百万”中还不占多数,估计很多经济情况不会很好,这些人能买多少海外华人作家中文写的书?太有限了。

  当然,华人作家能用居住国语言写作,把中国的故事用洋文告诉好奇的美国人、欧洲人,那就又不一样了。哈金就是个代表人物。可是有几个经历过中国实质性生活的华人作家能用洋文写作呢?从中国来美国的“才子佳人”一大堆,但能用英文写作的少之又少。所以海外用中文写作的华人作家的出路还是在中国,应该尽可能地把自己的作品介绍给国内的读者。实际上这早已是海外华文作家的共识。

  早在十几年前海外华文作家就开始面向国内了。“曼哈顿的女人”、“北京人在纽约”等等,“返销”大陆后还热闹了一阵子,特别是“北京人在纽约”,还拍成了电视连续剧。那时打电话和国内的朋友们聊天,他们总半真半假地问“你这‘王启明(剧中主角)’在美国混得怎么样了”。这话听得多了,心里就渐渐反感起来。你说这作者不是误导读者吗?来美国的中国人大多数不都是老老实实的打工族嘛,美国不就是地球上另一个干活吃饭的地方嘛。王启明就是有,他有什么代表性?!不瞒您说,我后来就是受了那“北京人在纽约”的刺激,觉着应该告诉国内百姓点真实的故事。

  现在看来我求全责备了。那些不就是商业小说嘛。就算有误导读者之嫌又怎么样?麦当劳的快餐食品尽管高热量、高脂肪,可人们知道也罢,不知道也罢,还是想都不想死命地吃,往肥猪方面改造。你说青菜萝卜要多吃,有助于身体健康。周围人多数会撇撇嘴:那你吃就行了。知道吗?人就是不自觉地否认违背自己意愿的现实。当人们满脑子都是“美国梦”时,您把美国介绍得再客观、真实,国内许许多多的人还是视而不见。其实这就是生活本身。唉,我这又是扯到哪儿去了?

  客观地说,现在国内的人们对西方世界已经比二、三十年前了解了许多,看看国内那些书店里摆着不少海外华人作家的作品就明白了。可以这样认识:如果您是位海外华人作家,希望把自己的文字展现在中国国内大众面前,再简单地介绍西方,介绍美国,用走马观花的方式泛泛地谈些风土人情,或说些类似“北京人在纽约”的故事就不行了。您要打动读者就得拿出更深入的东西来吸引读者的目光。

  不幸的是,我们海外华人的精神生活相对贫乏,至少我感觉自己在美国的生活很平淡,英文不行很难真正融入美国社会,成为“边缘人”。如果一定要我写,多半只能写自己感情上的某些失落。这种故事有意思吗?还真有些茫茫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何况我也就能烧点“粉条子炖肉”的“北大荒”菜。为什么不能写点儿“轰轰烈烈”?可惜咱在美国十几年就是有点儿像个局外人似的过日子。其实我在美国写的文字中,大部份都是以前在国内的生活。

  对海外华人文学的看法嘛,她仅仅是汇入中国文学滔滔大河中的一条小溪。如今国内对海外华人文学的评价不是过低,而是过高了,或者说期望太高。哟,我怎么这儿总结上了?闭嘴。

  咱还是仅仅把写作当成个嗜好吧,业余写点儿高兴一下。就跟我现在养着三大缸鱼,虽不名贵,但都很活泼;种着几十盆花,土里土气,可都显得生命力旺盛。

  感想互联网,有了这玩艺儿想说什么方便多了。一高兴就贴上一篇,真要是讲得不那么乏味,总会有些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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