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爱情,“不合法”爱情
(2010-03-08 22:16:14)
下一个
看我爱我家论坛最近几天热烈讨论湾区两个中国家庭婚外恋事件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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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爱情:
机会就那么几年。掰指头算算,在校期间是禁止的,到一定年纪以后还不结婚也会有压力。
"不合法" 爱情:
双方已经结婚,一方在婚姻中等等。人这一辈子,这样的人生阶段是比较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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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什么?是天性,是人和人之间美好感情的一种。同样重要的,还有亲情,友情。
如果真的发生了“不合法”的爱情,能不能试着对当事人稍微宽容一点,给彼此时间空间让事情慢慢发生发展最后自然地产生比较成熟完善的结果呢?不要太快地 judge,太着急地拆毁家庭,太不加思索地去破坏人与人难得的的温情与美丽。
每次看见这样的事,就想起小时候家里的下蛋鸡。很好的芦花鸡,下蛋期长,生的蛋又大又好。可是生了一段时间蛋后,不可避免地要“抱窝”,因为“抱窝”是天性使然。(那段时间一般来讲鸡的体温会很高,羽毛蓬松,不肯好好吃东西,天天蹲那儿做白日梦孵小鸡。)
我们那儿的做法就是捆住双脚倒吊起来用冰凉的水去淋,所谓“淋醒它”!让它明白小鸡是不会有的了,还是老老实实吃东西,赶快继续生蛋才是正道!不管多漂亮,下多大多好的蛋,到那时候就冷水伺候,一天数次,惨叫也没有用。
但人总归是人啊,尤其是那人还是自己朝夕相处过多年的亲人时。尽管利益调和往往会很困难很痛,但如果彼此宽容爱惜,尽量去workout,再难的事,总有它解决的方法吧?
人啊人啊,违背天性的事,扭曲人性的事,虚伪丑恶的事,能少做还是少做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