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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诤语之二
破产难耐
一九八八年,《破产法》在中国开始实施。决策者的初衷是使一些负债累累的企业被淘汰,使债务人重新做人。然而资料显示几年来,受理企业破产尚不够企业总数的十万分之一,这一数字远远低于国际上五千分之一的正常水平。在中国,破产工作进程艰难。
为什么一些该破的企业没有被破掉?破产法对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好处,当企业处于破产境地时,债权人通过申请破产宣告才能使其权利免遭更大的损失;而企业通过破产可减轻负担,清帐解散;对社会来说,宣告经营管理不善的公司破产也是件好事,它有助于提高社会的生产效率。
然而就这么怪,企业不愿破产,作为企业的最大债权人的银行也不愿企业破产,有的银行还出现以削减贷款规模为筹码,向积极推行《破产法》的地方政府施加压力的怪事。
一企业家说,企业不愿破产,是因为企业背负着沉重的人员负担,一旦国有企业破产,国家财产流失是一方面,大批为企业辛劳了大半生的职工面临失业更让人不安。
银行不愿企业破产,是因为银行多不愿甚至无力承担由此导致的信贷损失,据一位银行界的权威人士透露,四大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有近百分之二十成为呆账,银行对企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每年已超过百分之二十。国有银行已背上了沉重的债权负担。
不过假破产却悄悄流行。还有的企业通过再分出新企业,只让老企业背债,而新企业一身轻地进入市场,轻松竞争盈利。还有的企业一下子变成好多企业,原有的法人代表找不到,银行无从催帐。
国有银行有困难,国有企业也有困难,而假破产又让人防不胜防,《破产法》究竟能走多远,令人关注。有消息传来,银行信贷呆账准备金可望提高,新增准备金用于推进破产法实施。另外,有关人士还透露依国家财力状况继续增加银行信贷呆账准备金数额,逐步达到千分之十的水平。
不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杨培新教授表示,他本人并不赞成国有企业破产,他指出,发达国家之所以崇尚破产,是因为破掉的多是私人财产,而在中国,如果破国有企业的产,破掉的将是大多数人的饭碗和不能计算的国有资产。
当然,这位教授提醒的只是国有企业破产要慎行。不过另有专家分析,破产有利于国有企业改进技术,淘汰一些夕阳产业,使企业拖欠的款项得以落实,使债务链不致于越来越紧。
究竟破产法怎样运作,才能创出最佳效果,在中国现阶段,破产法究竟又能走多远,还是一个很难让人乐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