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曼荻

作家胡曼荻,著有长篇小说《美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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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孩(自序)

(2012-06-08 14:43:19) 下一个

中国女孩

(自序)

 

 

 

一个很好的朋友出书了,送我一本,请我雅正。赠言是天下是自己打出来的。我没有天下,只有淡淡的和人分享的空间。然而我还是感动于他的真诚。

我不敢想出书的事,虽然那与我一直是一个理不清的梦。把自己的感觉让别人看是很为情的。

我不知道这其中需要多大的勇气。

对于生命,我曾有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期待,失望也便很多,困惑亦与日俱增。于书我是惶恐的,我怕书中的情绪影响别人。

书的等待于我曾似黄昏中琥珀色的天空一样动人和迷蒙不可及。

 

 

 

生活在一个书的圈子里,周围都是著书之人,都是名家。忽然便对书有了说不清的悒悒。

小时曾奉至神明的东西,如今要自己去解释给人家听,做一个布道者,便想起曾看到一个纸房子糊得精致已极,自己不小心拿沾唾液的手指将其布满花边的窗户捅开来,才发现里面原本是空白的。

如今自己居然也糊起纸房子来了,那种感觉很奇怪。

 

 

 

和一个特殊的朋友坐在一个很俗的地方谈艺术。我们于艺术其实都是玩票者。他玩画,我玩字。

我们都说,在艺术中最喜欢舞蹈。因为单纯,不用思考。因为可以看到美,而不用去苦思冥想美。然舞者的艺术命最短,这很残酷。

也许人原本是需要一点思想的。他于是便嘲笑起玩文字的人来,说他们太自我,太矫情。他最怕的是有朝一日我把他写进我的字中。

我觍颜神伤。

 

 

 

我常常在新加坡想起我在遥远的中国走过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次的走动都让我的神经疼。

有一年在一个边境小城避暑,过了许多山区林人的日子。每天要用一种很好玩的装置自己从地下压出水来,每天可以到森林里采来榛子吃。不用看书,不用写字,不用想要赚钱养生。

水出奇地凉,那是我度过的最爽洁的一个夏天。我的皮肤如我刚出生时一样滑嫩。

 

 

 

我终于开始糊纸房子了。那些昔日的记忆,漂洋过海,来到新加坡,便被都市的浮华给弄得凌乱不堪了。很长时间疏于动笔。只有翻看旧时的记忆,剪剪贴贴的,把那些记忆拼凑在一起,我怀疑那是我曾拥有的。

我费了很都劲,依旧糊不出一个立体的有点魔方味的房子,只是几块木板而已,丑陋至极。

 

 

 

我一直庆幸自己能用这世界上稀有的象形文字来表叙自己的心绪。我不知这文字中曾沉淀了多少人的离愁别绪鸿鹄豪志。

然这不是一个玩文字的时段。上大学时父亲监督我修了商科。他许是看出了文字在这币欲时期是多么苍白和纤弱,多么不堪一击。文字原本是闲性的豪族用来咏风诵物寄情山水攀比舒雅的。我没有资格去沿袭。

 

 

 

我出生在黄河边。我出生于非常之中国。小时我曾去看大禹治水的黄河古道。看那淌了几千年的黄河变得面黄肌瘦,枯恹奄奄。

我小时候曾读批林批孔和刘少奇是走资派。这是我小学课本中有的东西。我的下一届便不再读这些涩词了。让我开始玩字是曾写过国旗飘在我心中的习作,居然得了什么征文比赛的第一名。从此便有些瞤瞤于文字了,以为自己能写出骇人之字。

可笑。

 

 

 

母亲说她曾有一段时期在吃饭前必须举起红小书念念有词。我记事时已没有这些东西了。

我是中国最后的一批红小兵。毛主席的红小兵。毛主席薨去的时刻我还没有上学。我看见妈妈哭的一塌糊涂,街上到处放着哀乐,人们的眼睛都像被什么人揍了一样红肿不堪。我忽然便感到世界的末日到了。放声痛哭,哭得自己眼忪。

姐姐在用粗粗的铅笔拓毛主席的像,拓完了便用刻刀慢慢地刻出毛主席的像,像剪纸的图案一样。一幅很大很大的毛主席刻像。我们全家把像用镜框装起来,供在门正中,像门神一样。

世界没有末日,地球依旧不歇息不知疲倦地绕着太阳转。虽然中国的红太阳已坠落。

 

 

 

为共产主义准备着,时刻准备着!这是我加入少先队时所要宣誓的。我们是党的少先队员。

我那时在臂上挂着鲜红的三道杠。那是少先队中最高荣誉。我手下管着一大批少先队员。我们都为两千年的共产主义准备着。

两千年很快就要来了。共产主义离我依然是那么遥远。世界却像乱套了一样。人心似暗香浮动。中国月黄昏。

我像一只懒惰的小鼠,躲在一个小岛上远离祖国,看着我的祖国亲人们在艰苦奋斗,期望着有一天去坐享其成。

 

 

 

上学时我常常和男孩子比。那时我像一个野孩子一样骑着自行车满城跑。

有一天下雪了,地上冰冻了。我依然骑着自行车去上学。路上便遇上一个班上的男孩子。我们相视一笑,便心照不宣地拼命骑起来,看谁先到学校。路实在太滑了,许多人都小心翼翼还不时地摔倒。我却固执地以为自己不会跌跤且会率先。忽然间便重重地扑哧在地上,龇牙咧嘴地疼。班上的男孩子长腿一踏地,便停了下来,怪笑着将我拉起。

不要和男孩子比。不要太相信自己。

 

 

十一

 

我是班上第一批入共青团的。我常常相信中国的组织是世界上最慎密的。人才亦是经过了千锤百炼层层拨出来的赤心者。入团后我便任团内的宣传委员。

我其实已忘了自己还有这样一段经历。只是整理记忆时忽然发现自己很早以前其实就开始摇笔了。为谁?

我那时为班上的大家服务。真是一颗热腾腾的红心。我甚至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善良最温柔的人,常常为了大家,唯独没有自己。

依然难赢满堂彩。众口烁金。不要想取悦所有的人才好。

 

 

十二

 

中国人将上大学形容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只有侥幸的寥者能走过独木桥,大多数人都不幸落河。

我出生时毛主席已意识到自己所说的人多力量大其实对中国并不适合,开始强迫中国人精孩简子。我算侥幸活到世上者,又侥幸过了独木桥。

在母亲的意识里,过了独木桥就可以当上国家干部,端上国家的铁饭碗,就可以精忠报国了。

中国人自古便从书中寻找黄金屋,能读书者可一夜跃龙门,改宗耀祖。这也许是中国人的公平。出身卑微者可跻身显赫,通过苦读圣贤书。

酷热的七月对许多的中国学子的确是一个饬熬

我不敢想自己在七月的考场上一旦失足会怎样。那将是一条荆棘之路。

我从小算是毛主席的红小兵,好孩子,走了一条平平坦坦完完整整的土路。

 

 

十三

 

我上大学时依然是免费的。我的下一届便开始交大学学费。国家把我们安排在美丽如画的校园,让我们七八个人住一个房间能充分交流思想,称我们为国之骄子。

然国之骄子忽地便不满起来,跑到天安门静坐,让戈尔巴乔夫没法去天安门英雄纪念碑献花圈。

我那时刚刚上大学一年级。我和所有的国之骄子一样热血沸腾,我们要捍卫一个舶来的女神像。

女神像被无情地弄得粉碎,那座美丽的广场一片狼藉,国之骄子为自己的稚嫩付出了代价。

其实我那时不知自己在做什么,只是忽然间觉得自己像回到鲁迅先生笔下阿Q想的革命了,大家都在剪辫子,我也要去去烦丝了。

Q很可怜,我却很可笑。

 

 

十四

 

大家都在玩命地想出国。每个人包里都有厚厚的英汉词典,每个人都在往脑子里灌输那些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用上的英文单词。这些词也许对老美和老英们都是一辈子难得一用的涩语。却用来考所谓智商出众者。

可笑后的国之骄子们都有些沮丧,知道自己能做的原本只是考得高分,背些怪词,侥幸者漂洋过海去镀金,不幸者做个安分守己的国家干部。

校园里原本有的学生们勤工俭学开得许多小商业实体都被关掉了,大家都醒了过来,跑到社会上去看中国刚刚诞生的股票市场,去莫名其妙地欣赏中国的股份制改革,中国的公司制的法律化。

我是学经济的,却看不懂中国发生了什么事,不明白这是原本就该有的还是我们中国人发明革新的。

像西方的工业大革命时期。

 

 

十五

 

我开始写些应景文字。做一名记者。我曾经向往这份职业。至今也不后悔自己选了这份职业作为伊始社会的履足。

在三年的记者生涯中我看尽了中国的故事。

历史书原本也许也是一帮记者们写出来的,只是那时还没有记者这个词,人们称之为翰林。

我知道了记者们的翻云覆雨。虽然我常常想做一个最真实的记录者,但我却时不时地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和把别人强加于自己的想法记录于纸

我懂得什么叫炮制了。

 

 

十六

 

有一段时期我写了很多字。我甚至写了许多社评。以前看着人民日报社论觉得那是多么地神圣和蜃景。然自己也板起一副面孔来写社评了。

我常常在一个小时内要写出一篇精辟的社评来。报纸开着天窗等待我去糊补。我为领导对我的信任都快感动得要落泪了。

他们不拿我做一个刚出炉的大学女生看,而俨然一评中国经济的专家了。

我现在常看着我那时写出的社评发呆,常怀疑自己何以写出那么庄重的文字来。

作为一个报人,常慨佩金庸那时为《明报》写的东西,包括那预知如真的社评。

混了一批报人朋友。

那是一生中很快乐的时期。

 

 

十七

 

其实谈一生还太早。

还有许多人生的事我还没有经历。

却已感到沧桑。这是与生俱来的忧伤。没有办法。我是一个倒霉蛋。我常常不知自己为何要为那许多不该我操心的大事蓦然便烦恼起来了,搅着自己神经疼。

我在中国走了许多地方。采访很多地方。但那一段我没有思维,只想走。走过许多地方。看中国的城市大同小异,看中国乡村的阿Q们快乐地活着。

 

 

十八

 

我是在一天早餐时分坐在新加坡的一间快餐店写这些文字的。我面前放着一本新华字典,有许多的中国字我忘了写。我可以看见窗外的高楼,那是新加坡华人给自己禁锢的窝。

我耳边听着店里放着很怪的西方流行歌曲。

便有一寂寞者过来和我搭讪。一小男生。他用英语说要和我交朋友,他说看出我是一个很洋派的中国女孩。他说去过中国的深圳,看过中国的光怪陆离,他说很喜欢中国女孩的保守和认真。

我让自己面无表情冷冷地看着他,说我不明白他在讲什么。心里却知道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是过了白天就是黑夜。

 

 

十九

 

我把自己的这本所谓的文字集称为《中国女孩》。自己以后也许再也没有心情整理少女时代的感觉。人总是要一天天长大,一天天老朽,终于有一天死去。

这该是些属于散文的东西,在其中我找回了大学时的心情,在中国做一报人的感觉,在新加坡似魇似真的情绪。

这是我走过的斑驳印迹。

其实我不该搅得别人神经疼。

我不知自己以后还要走过哪些地方,还要经历哪些事情,还要见过哪些人。生命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它的无常不定和永远未知。

我遇到一荷兰老人,他一脸的皱纹和善良,他听说我是中国人,手突然便抖起来,握着我的手久久不肯放松。他念不出我的名字就叫我中国女孩。

我感动自己有一个伟大的祖国,我能说一口悦耳动听的华语。中国女孩是一个很好的名字。

 

 

二十

 

我喜欢新加坡。从未想到要在新加坡出我的第一本字集。我还不太适应把自己曝晒在阳光下让别人看我一身乱七八糟的光。

我突然非常想家。非常非常。想我缥远的双亲,我的兄弟姊妹和我的朋友们。

我很奇怪时空的并行。我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们亦不会懂得同一时刻我在干什么和想什么。

但我们都活着。

活着真好。

以此书来奢藏曾经活过的日子。一个中国女孩曾经年轻的心情。

 

 

 

                                       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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