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子的魔幻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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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国籍选择之痛

(2009-04-02 11:15:40)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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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关于改不改国籍,是一个很让人为难的选择。

移民加拿大,连续住满三年以上就有资格申请加拿大公民。最近夕子也面临这个选择,是保留中国国籍、延续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还是放弃中国国籍,入加籍?

在双重国籍的问题上,中国的法律不像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那样往往都是采取承认,默许或是不特别提及的方式来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更为严厉的是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且,以什么证件入境,中国大陆便会以相应的类别处理,不管你口袋里是否还有第二、三本护照。

所以到了这个三年大限的关口,很多人都面临着和夕子一样的抉择。

虽然我们都知道拥有双重国籍的华人,是中国与各国进行交流的桥梁,这些回流至原居地的华人,与本地市场说共同语言,了解商业运作及文化,且在当地的人脉关系,都对中国与当地的经济交流起积极作用。

但是,老子发话了,不行就是不行,世间本就没有双全法,如来和卿之间,你只能选一个。

选了换国籍,拿着加国的国籍,走到哪里,包括VISA,很多国家都可以免签;而拿着中国国籍,在出入境总是遭遇尴尬,这已经是许多到海外的朋友熟视无睹的情景了。

换了国籍,可以领着该国的国民优秀待遇,而在中国,虽然也照常缴纳各种税收和社保医保,但是,关于社保这些,其起到的保障,几乎可以忽略。而税收,如果对一个警察,或是对一个办事效率低下且态度恶劣的公务员说,我是纳税人,我一个人交上千甚至上万的税养活你,那就惨了;因为在中国,纳税是正常,公务员对纳税人耍狠更是正常。换了国籍,你在中国,可以享受到比中国人还优越的政策,端着外籍华人的名号,你可以不用办理什么暂住证和居住证。 

当然了,换了国籍也有N多坏处,到中国一段时间,你就得回你国籍所在地再办一次VISA。在海外定居,作为中国人,无论你承不承认,你依然还是备受歧视,等同于二等公民。别扯什么民主人权,再民主再有人权的国家,种族歧视都是存在的,这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公平,只有真正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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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把换国籍的意见分为支持和反对,那么,很明显,反对的人要理亏得多。 

支持的人可以搬出张海迪出来说事,这是我代小学时政府吹捧的对象,但是,现在呢?人家是德籍华人了。还能搬谁出来?钱永健?人家得了诺贝尔奖,却严正的声明,自己不是中国人;最近又扯什么戚继光的后裔在美国当警察,好像很光荣似的,我在想,要是戚继光的后人或又是什么第几代孙子在日本当警察的话,那会是多么具有讽刺意义的事呀。

如果说钱永健称自己不是中国人扇了很多爱国者的耳光,那么,其实,当年印尼事件中,中国政府声明的这些华人是外籍公民,所谓骚乱是属于其他国家内政的话,早就扇了外籍华人一记大大的耳光了,可以说,很大层面上,那次已经让很多外籍华人很心寒,与中国的关系,更多的只是一些实实在在的亲情,还有,就是利益了。 

这些有点把简单的事情给想复杂了,其实在现如今,过去作为忠诚度标识的国籍,现在似乎已经成为出行便利的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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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子的很多朋友都是移民加国5年以上,坐满“移民监”之后立马申请入籍,然后就想回国创业,身份落定,好好大展拳脚一番。

不过,当他们拿到加拿大的护照本之后,就遇到了双重国籍上的难题。到底应该持中国护照回国?还是用加拿大护照访华?因为如果用加拿大护照入中国境,花上近百加元的签证费不说,还只能在大陆停留三个月,之后还要延期。如果不打算回加拿大长住的话,在大陆的居留权问题,令人伤透脑筋。如果仍然使用中国护照,回去当然是十分方便,而且没有日后的签证问题,在大陆的生活和工作的确方便多了。但是由于枫叶卡被收回,下次要从中国回加拿大时,就会因没有加拿大的合法居留证件而不获出境。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记者说,这几年他们碰到不少持中加两本护照过关的个案。有些人持中国护照进入中国,但离境时却用加拿大护照;有些人虽然进出都是持中国护照,但却未能出示加拿大合法居留的证明文件,如枫叶卡或移民纸。遇到这两种情况,边境人员是不能让这些不符合出入境管理条例的人士离开中国。

这位官员表示,按照中国目前的出入境管理条例,不管是外籍人士还是海外华侨,进出中国都必须持同一本证件。而作为中国籍人士,前往加拿大时须出示在当地居留的有效文件。不少人以为加拿大护照或加拿大公民卡也可以作为这样的证件,但中国出入境管理局的这位官员反复强调,这两种证件是不能与中国护照同时使用的。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而加拿大护照和公民卡都是国籍证明文件,所以,持这两种证件的人士理论上不能再使用中国护照,他们只能用加拿大护照进出中国。

中国有句话是,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于是就有很多人还是想来“曲线救国”,想方设法来钻其中的空子。

  小张在5年前移民来到多伦多,现在已经顺利拿到加拿大的国籍。由于希望做国内的政府公务员的工作,所以,小张一年前回流北京是持中国护照。其实,为了能够顺利往返中国与加拿大之间,小张在加拿大时已经有所准备,在中国护照上签了一个美国10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入加籍后,枫叶卡被收缴,他便采取“迂回战术”,从中国绕道美国返加。从国内飞纽约还算OK,但是从大瀑布入境加拿大就难多了,加拿大的关员怎么也不相信小张是持加拿大护照从多伦多到美国访友的,硬是在边境盘问了3个多小时,后来在前往美国接他的朋友多番解释之下,才勉强过关。

回想起当天在加美边境关口被盘查的情景,小张说自己以后再也不敢这样折腾了,宁愿暂时不回加拿大。

刨根问底的小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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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中国为何对双重国籍做出严厉规定?

中国对双重国籍作出如此严厉的规定有其形成的历史原因,主要的起因是五六十年代印尼和东南亚一些国家排华,怀疑当地的许多华人都是中共派去搞游击、搞颠覆的,要输出游击战和武装夺取政权,要搞暴力革命等。为了使当地,主要是印尼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华人免遭排挤和迫害,同时也是为了搞好当时许多还对中国抱有戒心甚至敌意的东南亚国家的关系,中国政府当时主动在法律上规定了不承认双重国籍,呼吁当地华人加入其他国家国籍后要尊重所在国家的法律等。这个举措,在当时看来,确实对当时东南亚的华人免遭排挤和迫害起了积极的作用,逐步改善了同东南亚各国的关系。

中国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每次出访欧美都会遇到要求中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的问题,她在上次访问温哥华时表示,当初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因,是因为一旦承认双重国籍,所有移居外国的华人均须面对一个大问题,就是会受当地社会质疑:“你是对中国效忠,还是对现时居住的国家效忠”的问题。这对一向以商业为主要从事行业的东南亚华人会造成不利。目前百分之九十五的华人均在东南亚居住,因此国家关心的是大部分华人的利益。有鉴于此,国家决定为了大多数侨胞的利益着想而不承认双重国籍。

陈主任指出,她曾到访过欧美、东南亚等地,往往只有欧美华人才会要求双重国籍,而东南亚等地的华人却完全没有提及,可见两地华人所处身的环境有很大不同。她表示理解欧洲华人希望拥有双重国籍,以便方便回国与家人团聚的要求。但从“长远利益”出发,有关的决定是完全符合国际法和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通行规则的,是“合情、合理”的决定,因此陈主任希望广大华侨能够对此予以理解。

  虽然很多来自大陆的移民都欢迎大陆承认双重国籍,但在思考角度上还是有所差异,有人就直指,一些人极力鼓励双重国籍政策,根本不顾中国或是加拿大的国家利益,只是为了一己之私,“脚踏两头船,好处两边占”。

想要双重国籍的人无非是要个人的方便,“脚踏两头船,好处两边占”。这种在华人圈子里甚为盛行的思想十分危险,发展下去将会是华人被歧视的种子。“你聪明,别人也不笨,没有尽过义务,老是要求权利,迟早会被其他族裔发现。”既然来到加拿大,就应该落地生根,首先认同这个国家,才会被别人认同和尊重,否则就老是象“小偷”一样生活。

退一步讲,即使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对于来自大陆的移民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许多人移民加拿大,就是为了拿一个加拿大的国籍。人们花上大量的金钱和时间,为的是买个保险,尤其是在中国遇到纠纷时能够得到国际公法的保护。如果中国实施双重国籍,出入是方便了,但出现问题时,中国政府会以中国公民来对待加拿大华人,与中国境内的同胞一视同仁,加以处理。这显然不是大多数移民海外的大陆人所希望见到的结果。

问题2:加拿大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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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一个专门收集各国国籍法资料的网站(multiplecitizenship.com)统计,目前大约有89个国家正式允许不同形式的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

   一向力主双重国籍法的北京思源社会研究中心总裁曹思源表示,据他的研究,全世界24%的国家禁止双重国籍。也就是说76%的国家以不同形式承认双重国籍。
 加拿大现行“公民法案”(Citizenship   Act)承认双重国籍。在现行法案下,取得他国国籍的加拿大人仍可保留加拿大籍,除非自行申请放弃加国国籍而获公民法官核准。
 双重国籍(Dual Nationality),即“双重公民身分”(Dual Citizenship)。

 所谓“双重”是一种统称,也可以是三种或更多。不管是“双重”还是“多重”,其问题本身是一样的。

假如你本人,以及的家人,全都在加拿大出生,而你本人又从来没有成为他国公民,则你很可能就只具备单一国籍──加拿大籍。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你的孩子在加拿大出生,拥有加拿大国籍,他成长后又在他国生活,取得他国国籍,加拿大是承认双重国籍的。

可是,要是你本人或是你父母,祖父母中任何一人在加拿大以外出生,则视乎有关国家的相关法律,可能导致你有双重国籍身分。比如你本人在加拿大出生,但你父母却出生于加拿大以外另一国家,其后才移民前来加拿大,在该国特定法律下,你有可能被认定为该国公民,即使你从来没有主动要求取得这种身份。
加拿大统计局资料显示,在加拿大有超过400万移民(不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同时拥有加拿大及至少另一个国家的国籍,但是,并无统计有多少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后来取得另一个国家国籍的情况。

加拿大在1977年修改公民法,允许加拿大人可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30年以来,此一规定并未再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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