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也要讲道义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04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雇凶杀害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开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宝生、武治君死刑。参与杀害李开的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有期徒刑。
2002年9月1日晚11点左右,胡国杰伙同李勇、孙玉华开车行至李开的住处,冒充警察将李开强行带上汽车,绑架至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小区附近,交给武治君和其同伙北京无业人员董国兴。
据武治君交代,他上车后先给李开腿部注射了毒品,后驾车将昏迷的李开带至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京密引水渠边,与董国兴将车上携带的二个铁钳捆在李开身上,将李开投进水渠,致李开溺水而亡。
王宝生雇凶杀人共付给芦文林佣金人民币55.2万元。其中,芦文林分得39.2万元,武治国分得4万元,武治君分得6万元,董国兴分到3万元,胡国杰分到2.45万元,李勇分到3500元,孙玉华分到2000元。
这个案件当时在京城传的沸沸扬扬,大家可能都知道。今天我为何还要说它呢?只因这帮人中的武志君正是在下(红旗下的小鬼儿)书中所述的老五。
老五,真名武志君,身高一米六九,圆脸圆身,胖胖乎乎,说话太监嗓,神态阴柔中渗出阴损奸猾之态。
此人做事不讲规矩,没有道义,只看利益。他原因打架被教养两年,上来不久又因抢劫判刑六年。六年上来后本在胡晓杰庇护下混世,可在胡眼中他只是个碎催,又投奔了靳国X。他是市局二处刑侦队长庄刚的线人,暗中还给胡晓杰通风报信传递消息,以此讨好。
从他第一次跟老靳到公司来我就对他有烦感,在一次事件后我更肯定了我的直觉是对的。看过(红旗下的小鬼儿)一书的都还记得有这么一段:一次有人骗了我一套房款,我们查到此人后去他家逮他,本不用动枪就能解决的事儿他拿出枪来比划,结果几天以后被二处小段带人把我、老靳和他逮到二处,逮我们时还从老五身上搜出枪来。到那他跟小段小声说他是庄刚的人,没想到小段不买账。倒是郑X权、X京先后來保我才将我保个干起,我不走坚持放就三人都放,因我看出这次逮我内有玄机,能放我就能放他们俩,一块儿来的就得一块儿走!所以敢提条件,无非就是多花俩钱,最后三人都放了。
从那我知道老五是线人,只是我早已不做违法的事就没轰他走。但是定下了不许在公司带枪、吸粉儿的死规定。
在我与胡晓杰的事件中他事先早知道,不但不告诉我,还和老靳商量那天装病不上班。老靳果然说拉稀没来上班,老五还同胡晓杰一同到了延吉,虽然他躲在了树后,但出人命后他给庄刚打电话时我看到了他。
这次李开被害事件,王宝生、武治君被判死刑是又冤又不冤。说冤是根据以下几点:一、本来王宝生是想教训李开,卢文林也是这么找的武治国,武治国也是这样对他弟弟武治君说的打残废李开。王宝生不了解黑道行情,被卢文林狮子大开口要走五十五万,实际只给了武治国十万。到了老五手里才六万,虽说零二年六万块还算个钱,但要条人命给老五这样的北京人他不可能干,他在我那干过,挣六万块简直太容易了。就是雇个东北的少说也得十万。
二、杀人不会纠集这么多人,谁都知道人多嘴杂。绑架才需多人,杀人过去一枪就解决问题,或使用铁棒一闷棍打在头上即可。
三、注射毒品是想造成他是吸毒过量误入水中,可何必要缠上铁钳。误入就不会缠绑铁钳,缠绑就意味着他杀,他杀何必还注射毒品?
实情是李开被装车里后拼命挣扎喊叫,老五用胶带把他嘴、鼻子都缠上了,由于缠得太紧窒息而死。老五看到李开憋死车中后一时慌乱,原想注射毒品,造成自杀假象,后又认为不妥,干脆沉尸水底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从他往死者身上绑的铁钳来看,是临时乱抓找到车里的东西,不是事前预备好的。
死者年仅四十一岁已当副院长可见背景深厚,自然要求严办,所以把过失杀人定性故意杀人,首犯本应是王宝生和卢,为何将老五定成第二主犯,就因他是点子。点子犯重案要不最轻判要不就最重,因为他知道庄刚的事太多了,别的不说光发蜜给庄刚就不少,更甭说钱财上,例如捞人就是一笔大进项。这其中背后之事不定牵扯何人何事,所以他得死。
再有说他不冤,是他人品太坏,行事不讲规矩,行走江湖却不讲江湖道义必有天报。他本就在阎王爷的死于非命簿上注册了。
这就是:
人在江湖不易行 钱財福禄命中定 若为欲望失人性 阎王必定点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