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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收录本人作品行为! 禁止任何先斩后奏行为!

(2008-08-05 18:24:39) 下一个
发现有个别网友, 改换我诗的题目及发表内容. 这已经侵犯本人的知识产权!

更恶劣是, 她收录本人作品之后, 本人竟然不能阅读其博客!

至目前为止, 本人未授权任何人, 任何单位, 以任何形式收录, 复制, 及改动本人作品!

本人保留对其行为的追诉权!

蝶,
2008年8月5日
于北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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