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夜话

啼哭着降生,睁开眼看花、看树、看变幻的世界。微笑着死亡,闭上眼想天,想地,想拥有的欢乐。感悟生活,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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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逻辑-------作者 董玉洁  摘自 2002 年第 6 期<读者>

(2008-04-18 22:59:02) 下一个

 一    

   非洲草原和非洲沙漠一样个性鲜明:广袤无际,人迹罕至,却令人心驰神往。草原位于坦桑尼亚格鲁山以南,名字和景色一样奇美,叫塞伦盖蒂。

       草原上生长着一种味道甘甜的草,糖分大都集中在草的根茎部。这符合植物生长的逻辑,营养应该首先积淀于靠近营养进口的部位。但这不符合植物生存的逻辑,在野生环境里,如果最美味的部分是根茎,这种植物更易遭灭“根”之灾,因为差不多所有的动物都是嗜糖的――除了部分理智的糖尿病患者,它们会爱吃草的根茎而胜于枝叶,这样草就少不了会被连根拔起。在中国西部、非洲南部的沙漠,甜草就是这样被牧人的羊和牛啃光的――人类总是这样对待一切口体之享。

        但塞伦盖蒂的这种甜草至今没有绝迹,不是气候挽救了它们,也不是缺羊少牛。草原东部生活着四十多万只高大的牛头羚,一种集羊的善啃和牛的海量为一体的食草动物。

        按食量计算,这四十多万只牛头羚足以在一个月内将塞伦盖蒂东部、西部或任何一部分草原啃秃。但不用担心,牛头羚们从来就没停下脚步仔细品尝过草的味道,它们只是匆匆地将草的枝叶捞上几大口就仓惶而过,因为它们身后追赶着猎豹、狮子、老虎和土狼。

        牛头羚云似的人一片草原上掠过,奔向另一片草原。它们长期处于驱赶之下,所以吃得不细,即使发现了甜草根茎的美味也无暇挑三拣四;它们消化得不充分,草籽未等胃液腐蚀就被重新播种在草原上。牛头羚奔波不息,将几天前在那片草原上吃下的草籽带到这片草原上,造成了草的杂交。按此逻辑推理下去,只需数十年的吃吃拉拉,塞伦盖蒂的草就会变成单一品种。但现实情况是,牛头羚一般每天只移动十多里地,而且祖祖辈辈都在同一条路径上来回,所以塞伦盖蒂草原上草的品种仍然繁多,而且品种仍然繁多,而且品种之间过渡平缓,这对植物的品种保持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牛头羚个头庞大,力量惊人,行动迅捷。如果数十万只牛头羚齐心协力干某一件事那是非常危险的,这足以收拾地球上任何一类物种。但牛头羚至今没被划入猛兽之列,而且时刻遭受着草原上其他食肉者的威胁。猛兽袭击时牛头羚人不团结起来抵御,它们只会惊惶奔逃,将弱小者甩在队伍的尾部。当弱小的同类被捕后,所有的牛头羚都会停下脚步,长喘一口气,就在猛兽的近旁啃起草来,因为它们知道如果有一只同类被杀,就会换来片刻的安宁;而猛兽也和牛头羚达成了这种默契,有一只供食了,就不再惊扰其他――绝大多数猛兽都没有过量储备食物的习惯。如果按照人类的逻辑,就攻其不备,趁牛头羚以为安全时突施袭击,更应多多益善,咬死所有的猎物足足地储下,落个子孙无忧――所幸草原上少有人烟。

        面对险境,即使母牛头羚也不会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亲生骨肉,所以从爱心的角度来看,母牛头羚是不称职的母亲。但母牛头羚的逻辑是,追随身后的那些猛兽每天总要捕食数只牛头羚的,自己的儿女如果跑不过身后的大敌,即使这次被保护下来,也会在下次捕杀中被淘汰,所以不必拿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去暂延一个注定要早亡的儿女的生命。

        猛兽捕食的都是弱小的牛头羚,这符合大自然的逻辑:优胜劣汰。但如果长期地优胜劣汰下去,牛头羚会不会径直进化成一种过于强大的动物呢?草原的逻辑是,弱小者淘汰,强大者暴亡。强大者担当着对未知环境不断探索的重任,始终奔跑在队伍的前列,还要为争夺配偶而决,体力消耗大,面对更多的挑战和危险。牛头羚中寿命最长的是中等强壮者,牛头羚始终没有进化成草原之王。

        中庸之道在遥远的塞伦盖蒂被一类物种实践着。

        谁是塞伦盖蒂草原之王?按人类直线进化的逻辑,力量最大、速度最快、能力最强者占尽先机,显王者气象。

        力量最大的属狮。

        速度最快的属豹。

        按文学的说法狮子应是当之无愧的百兽之王,但狮子跑不过猎豹,猎豹是陆地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还有一定的作战智慧,它们偶尔也成功地围剿狮子,上演一幕狮口夺食的险剧。

        猎豹是非洲之王吗?但猎豹时常遭受其他猛兽的袭击,不但丢掉猎物,而且会搭上自家性命。

        但是非洲的豹和狮都已濒临灭绝。

        这些傲视异类堪称王者的猛兽是如何从草原上减少的呢?现代人自责这与猎枪有关,但事实上早在猎枪举起之前非洲豹、狮就在减少。于是人们不断变换角度猜测:猎豹跑得太快,为了卫冕陆上速度冠军的称号,保持流线的体型和过于轻巧的体态,它必须少吃多餐,这样就得不断地捕食,连续三次捕食无获就难免饿死之虞,五次捕空就只能听天由命了。雄狮时常杀死自己的子女,一方面是因为它性欲旺盛,而只有身边没有子女了母狮才能结束哺乳而肯与雄狮交配;另一方面是因为它太要强了,容不得“长江后浪推前浪”。

        当然,这些远不是问题全部和最终的答案。人所共知的现实是,地球上的物种一直呈减势,少数几类物种的数量在恶性膨张,其余的都在不可遏制地减少,在为莫名其妙的得势者腾挪空间。于是我们只好解释:人类的罪过不是杀害了每一个动物的个体,而是在动物适应新环境前就急不可待地更新了环境。如果还不能令您信服的话,我们再这样解释:一类物种要消逝,是其内部规律与环境碰撞的结果,是“上帝”的意思,人类的活动只是加剧或延缓。

        无论是猎豹,还是狮子,它们的口中之食常被一种叫做非洲土狼的犬科动物生生抢去。

        非洲土狼远没有狼那样飒爽,它个头不大,形态猥琐,面貌丑陋,体型距流线理论相去甚远;口的张开角度在猛兽中差不多要算是最小的了,这使它的咬合面积和力量都受到较大限制;爪子适宜刨土,但不大适宜格斗和攀爬。无论从哪个角度比较,土狼都远不是猎豹、狮子的对手,但在塞伦盖蒂草原,土狼的确能够从它们口中夺食,而且时常以猎豹天敌的身份出现。

        猎豹速度远比土狼快,但土狼的耐力比猎豹强。土狼与猎豹争战,往往是由土狼挑起。土狼滋扰猎豹,猎豹奋起追讨,土狼拔腿就逃;猎豹停下歇息,土狼再行滋扰。如此你停我扰,你追我逃,个把钟头后,猎豹就累得大气长喘。这时,两只前后夹击的土狼就能置猎豹于死地。

        按说土狼可以成为草原之王了,但没有,原因至少可以列出两条:土狼更多地领带其他猛兽坐享其成,还偏嗜腐食,它没有必要进化到各方面能力都超群出众就能成规模地生存;土狼常“兄弟反目”,刚才还齐心协力地对付猎豹,得到了肉,却开始了自相残杀。这种人类社会常见的“窝里斗”,在土狼群里过于常见。还有一个原因,草原上的土狼是打洞穴居的,而塞伦盖蒂的雨是突然来临的,洪水通常瞬间暴涨,每个雨季的到来,差不多有四分之一的土狼会因为来不及钻出洞穴而被淹死。这种死亡方式偶然得令人起疑,但千万年来土狼的确一直这样死着。土狼到底没有成为塞伦盖蒂草原上最庞大的动物群体,没有成为草原之王。

        草原上有王吗?

        我只看见那些实际生存过、生存着的动物、植物,和一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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