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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同病亡 曾任北京市委书记因贪污等罪名落马

(2013-06-05 07:53:32) 下一个






据新华社消息,陈希同因患癌症,于2013年6月2日病亡。

陈希同,男,83岁,于1998年7月31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6年5月31日保外就医。

陈希同资料照片

陈希同资料照片

据《羊城晚报》此前报道,2004年,陈希同曾因健康问题,被紧急送往北京复兴医院。这次突然发病后,陈希同向相关部门领导写信,要求“保外就医”。2006年8月下旬起,陈希同获得有条件的保外就医。

陈希同1930年6月出生于四川省安岳县,1948年18岁时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52年陈希同调至北京市委办公室任干事。1983年4月陈希同担任北京市市长,后担任北京市委书记。

1997年8月29日,中央纪委作出决定,开除陈希同党籍。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希同犯贪污、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陈希同在法庭受审

陈希同在法庭受审

法院一审认定,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总计价值人民币555956.2元,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公,由个人非法占有。被告人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期间,于1990年和1992年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雁栖湖畔修建两座豪华别墅。违规建造别墅及购置设备款共计人民币3521万元。陈希同任北京市委书记后,自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经常带情妇某某与王宝森等人,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两座别墅成为陈希同、王宝森享乐的场所。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

陈希同近照

陈希同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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