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时期美国对中国的核打击政策
(2009-05-20 15: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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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超武:朝鲜战争时期美国对中国的核打击政策
● 戴超武
朝鲜战争结束以来,美国学术界对有关朝鲜战争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持久的研究,但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即美国在朝鲜战争时期试图对中国进行核打击的问题,虽引起学者的关注,但其中仍然存在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美国学者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杜鲁门总统任内没有认真考虑过使用核武器的问题,美国只是在战争后期考虑过对中国使用核武器;另一种观点指出,美国在朝鲜战争中推行的是“温和的、劝诱性的”外交,没有发出任何原子威胁,更不用说扩大战争、使用核武器了;第三种观点认为,美国虽然发出原子威胁,但决策者特别是艾森豪威尔的态度时常是相互矛盾的,因而这种威胁是为了取得和平而非冒险的“隐蔽”战略。[1]中国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同样缺少系统的论述和研究。本文主要依据美国有关朝鲜战争的档案文献和相关决策者的回忆录,对这一问题做初步的探析。
朝鲜战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爆发的一场局部战争,美国推行的虽然是“有限战争”的战略,但由于战场形势的变化和停战谈判的僵持,美国决策者数度考虑要扩大战争。这种考虑的最主要的特征是,从海上和空中封锁中国沿海地区,必要时直接对中国采取军事行动,而这种军事手段则以原子弹为主要手段,对中国实施核打击。因此,在战争期间使用核武器并非是美国的“扬言”或一种“威胁”,而是美国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政策的一种反映。这种核打击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试图以原子弹阻止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试图以原子弹挽回战场的劣势,试图以原子弹获得对美国有利的停战协议。参加这一政策制定的有国家安全委员会、参谋长联席会议、国务院、国防部以及中央情报局等机构,体现了美国决策者对这一政策的高度重视。
一
使用原子弹第一次出现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国的政策考虑之中,是针对苏联而非中国,因为美国决策者判断北朝鲜的南进是由苏联“操纵”的。在1950年6月25日的布莱尔大厦(Blair House )会议上,空军参谋长范登堡将军(Hoyt Vandenberg)表示,只要苏联空军不干预,美国空军可以摧毁北朝鲜的装甲部队。当杜鲁门询问美国能否摧毁苏联在这一地区的空军基地时,范登堡回答说,使用原子弹可以做到。因此杜鲁门指示空军“准备计划,以消灭苏联在远东地区的所有的空军基地”。[2]而“联合国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一开始就主张使用原子弹。在1950年7月中旬同陆军参谋长柯林斯(Lawton Collins)的会谈中,麦克阿瑟主张使用原子弹摧毁连接朝鲜半岛同满洲和海参崴之间的桥梁和隧道,但并没有得到柯林斯的同意。[3]不过在战争初期,美国决策者内部并不赞同立即使用核武器,其主要的考虑是,如果美国使用了原子弹但依然被赶出朝鲜的话,那将给美国的声誉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中央情报局(CIA )建议在使用原子弹之前,应取得联合国的同意。国务院持同样的意见。陆军部行动规划机构的代号为“G-3”研究也显示,在朝鲜战争的这一阶段使用原子武器,“从军事角度看是没有依据的,而从政治和心理的角度看也是有疑问的”。但为了应对苏联对朝鲜战争可能的干预,10架携带核弹头的B-29轰炸机在1950年7月底曾进驻关岛基地。[4]
1950年9月15日凌晨,美国实施代号为“烙铁行动”(Operation Iron)的仁川登陆。美国决策者通过内部争论后,9月27日,参谋长联席会议(JCS )电令麦克阿瑟可以越过三八线,沃克(Walton Walker )指挥的第八军团分三路进军平壤。这时美国的整个军事部署的前提是中国不会参战。中央情报局在对中国干预朝鲜局势的可能性进行评估时承认,中国地面部队即便没有海空掩护,仍具有有效干预的能力;但从军事角度看,进行干预的最有利的时机已经过去。中央情报局的结论是,中国虽有可能干预,但在1950年以前不会做出这种干预,今后中国最可能是继续以隐蔽的方式援助北朝鲜。[5]然而,对美军大规模越过三八线后,战局会如何发展,特别是苏联和中国究竟会做出何种反应,美国决策者依然缺乏明确的判断。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参战的可能性,10月15日,杜鲁门飞抵威克岛(Wake Island )同麦克阿瑟进行会谈。
威克岛会谈着重讨论了中苏进行干预的问题。麦克阿瑟在分析美国和中苏的实力对比后,认为中苏干预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中国虽有地面部队但没有空军,苏联则恰好相反,而且中苏在军事行动中不能很好配合等;假如中共真的进行干预,麦克阿瑟估计其兵力不会超过6万人,“联合国军”可以轻而易举地击败它们。麦克阿瑟的结论是:“我们是最好的。”他还向杜鲁门和与会人员保证,“我相信,到感恩节的时候,朝鲜全境内的正式抵抗将会结束”。杜鲁门同意麦克阿瑟的判断。[6]威克岛会谈后,美国不顾中国的一再警告继续北进。10月24日,麦克阿瑟下令美军渡过清川江(Chongchon River ),向鸭绿江挺进。10月25日,在云山一带的美军遭到了于10月16日开始入朝参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沉重打击。面对这种情况,美国情报部门在11月初估计大致有不超过4万人的中国部队参战,麦克阿瑟则认为不超过3万人。对中国出兵参战的意图,中央情报局认为中国的干预目标有限,包括保护鸭绿江的电站、在鸭绿江南岸建立安全防疫线以及支持北朝鲜的持久抵抗等等。这一判断得到了国务院和参谋长联席会议的赞同。[7]
尽管如此,美国决策者依然担心中国军队入朝作战将打乱美国的战略计划,为此开始考虑以原子弹轰炸中国来阻止中国进一步的参战。11月4日,国务院政策设计室(PPS )主任尼采(Paul Nitze)同国防部负责原子能事务助理部长洛伯(Herbert B.Loper)准将商量在朝鲜战场上以及对中国使用原子弹的问题。同时他们还认为,现在对中国使用原子弹似乎不会在军事上起决定作用;如用于战略目标,摧毁东北工业城市沈阳、鞍山、哈尔滨、抚顺、旅大等,将杀伤大批平民,必然引起苏联的干预和亚洲各国人民的反对。如限于战术目标,轰炸集结的部队和炮兵,由于中国军队的集结随美军情况而定,很难确定目标,同时还要考虑盟国的反应。最后,他们同意视战局的进一步发展而定,由国务院负责研究对中国使用原子弹的政治后果,军方根据“军事需要”进行相应的筹划。不过,尼采和洛伯强调指出,原子武器的“储备还不够多,不够对中国发动有效的进攻,同时,如果苏联人也决定进行干预的话,还要有足够的武器去对付它们”。[8]11月8日,国务院远东司司长埃默森(John Emmerson )提出了一份备忘录,其最为突出的建议是,在常规武器无法取胜或虽能取胜但美军伤亡过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对中国使用原子弹。但文件也列举了制约使用原子弹的种种因素:中国土地广袤,工业不集中,投掷原子弹的“理想目标”很少;由于有广岛、长崎的先例,对中国使用会遭到世界舆论特别是亚洲国家舆论的强烈谴责等。备忘录还指出,在美国人民心目中,对苏使用原子弹和对中国使用原子弹是不一样的。另一方面,如使用原子弹仍不能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这对美国在世界上的地位,特别是对那些需要美国核保护的国家而言,其影响将是灾难性的。[9]
其实,自从美国拥有原子弹后,美国就把原子弹纳入其国家安全战略之中,考虑在必要时使用核武器打击美国的敌人,当时打击的主要目标是苏联。埃默森备忘录不过是反映了美国在朝鲜战争初期对待原子弹的两难境地:虽然中国已经参战,但美国由于对中国的作战能力了解不够,认为通过常规力量可以打击中国。同时,由于美国低估了志愿军入朝作战的人数,试图以原子弹打击中国,迫使中国“不敢”继续与美国为敌,这样美国就有可能顺利地实现它在朝鲜半岛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制约因素,美国决策者不得不“小心对待”对中国使用原子弹的问题。
二
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后发动了第一次战役,经过12昼夜的激战,美国第八军团全线败退到清川江南岸。11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发动第二次战役,分割包围了美国第一海军陆战师。麦克阿瑟电告华盛顿,声称他面临着“一场全新的战争”。第二次战役激战一个月,美军损失惨重。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Omar Bradley)12月初曾报告说,战场的局势在48-72小时之内可能达到“崩溃的境地”[10]
面对美军在战场上的一再失利,美国决策者一方面频繁开会,估计朝鲜的战局发展和研究对策。另一方面,美国政界和军界的一些人开始公开声称要扩大战争、对中国进行核打击。麦克阿瑟首先主张把战争扩大到中国本土,他声称要把35-50枚原子弹投到中国东北的重工业基地和军事基地;在打击中国的进攻以后,沿鸭绿江铺设一条放射鈷(cobalt)地带,以防中国再度发动进攻。麦克阿瑟在1950年12月30日给参谋长联席会议的电报中进一步要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中国采取报复性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封锁中国的海岸、使用海空军摧毁中国发动战争的工业生产能力、使用国民党军队加强美军在朝鲜的阵地以及解除对国民党军队的限制,使其采取行动攻击中国大陆军力空虚的地区,等等。[11]更为重要的是,杜鲁门在1950年11月30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对使用原子弹的问题做了公开的声明,他声称美国一直在积极地考虑在战场上使用核武器。
杜鲁门的声明是这一时期美国决策者内部讨论的结果,除上述国务院有关对中国使用原子弹问题的备忘录外,从1950年11月起,陆军部的“G-3”及“联合战略调查委员会”(JSSC)等研究机构接受国防部的指令,开始进行使用核武器的可行性的研究。“G-3”在11月16日给陆军参谋长的备忘录中建议,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参战后,“就军事角度而言,局势同7月份相比更有利于使用原子武器”;他们为此建议,应开始准备向麦克阿瑟提供使用这些武器的能力。“G-3”在12月1日进一步提出,如果“联合国军”在朝鲜面临灾难,参谋长联席会议应向总统建议使用原子武器。“联合战略调查委员会”在12月初也建议,在诸如需要防止在朝鲜的“联合国军”被共产党军队击溃这样“最为紧迫的军事情况下”,美国可以使用核武器。[12]国防部长马歇尔(George Marshall )指出,为了挽回战场的被动局面,可以对中国沿海地区进行海上封锁,并对中国内陆的某些城市进行空中打击。海军参谋长谢尔曼(Forrest P.Sherman)在呈送给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备忘录中建议,美国应对中国进行海上封锁,支持国民党反攻大陆,支持大陆上的“游击战”,同时对中国沿海和东北地区进行空中侦察,为使用原子弹做好准备。[13]
在上述讨论的基础上,杜鲁门在12月1日提出咨文,要求国会增加巨额军事拨款,用20亿美元发展和生产原子武器。12月3日,国务卿艾奇逊(Dean Acheson)、马歇尔、布雷德利等人在五角大楼会商,讨论如何稳定战场的局势。布莱德雷在会上对美国在朝鲜半岛的战略做了说明,认为是否可向中共表明,不停火就是意味着美中战争?即便不使用原子弹,美国也可以采取封锁中国海岸、进行轰炸以及其他许许多多使中共感到苦恼的手段。最后与会者一致同意,由军方研究对中国进行封锁和轰炸,以减少美军正面阵线上的压力。[14]随后,杜鲁门派柯林斯去朝鲜视察,为美国政府的决策提供进一步的情况。12月6日,柯林斯在东京同麦克阿瑟讨论如何应对朝鲜局势。柯林斯对中国人民志愿军未来作战动向做了两种假设,并征询麦克阿瑟的意见;第一种假设是中国军队继续南进,美国对此有两种选择:“联合国军”不能得到加强,限制对鸭绿江以北的轰炸:“联合国军”得到加强,最大限度使用国民党军队,以海军封锁中国海岸,以空军轰炸中国东北和其他大城市,战略条件适宜时可以考虑使用原子弹。麦克阿瑟极力主张这一选择。第二种假设是中共军队在三八线停下不再南进,麦克阿瑟认为,如出现这种情况,美国则主张停火,否则,应按第一种假设中的第二种选择处置。但麦克阿瑟强调指出,不论出现哪一种情况都要加强美国的军力,并允许蒋介石派兵到朝鲜。12月9日,麦克阿瑟向参谋长联席会议要求赋予他“使用原子武器的指挥官的判断力”;他还提交了一份轰炸目标的名单,同时要求向他提供34枚原子弹,用于轰炸这些目标以及敌方的军事集结地。[15]
1951年1月,国家安全委员会(NSC )通过了第100号文件(NSC/100),把对中国进行核打击正式列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之一。文件建议用海空军封锁中国,轰炸东北,同时扩大对远东地区所有非共产主义国家和集团的支持,并警告中国进一步的侵略将招致原子轰炸。[16]3月,美国情报机构认为苏联已经向中国东北地区派驻3个师的兵力,并准备集结力量可能向日本发动进攻。鉴于此,参谋长联席会议要求总统向军方授权使用核武器。4月6日,杜鲁门批准向空军移交9枚核弹头,并同意向冲绳基地进驻携带核武器的B-29轰炸机。[17]4月27日,接替麦克阿瑟的李奇微(Matthew Ridgway )打电报给参谋长联席会议,要求一旦美军遭到来自满洲和山东半岛中共空军的袭击,授权他对这些空军基地进行空中打击。参谋长联席会议赋予李奇微这样的权力。[18]稍后,杜鲁门在5月17日正式批准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第48/5号文件(NSC48/5),文件基本上吸收了前一阶段美国决策层内有关对华战略的主要思想,虽然赞同把战争限制在朝鲜半岛之内,但文件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如果中共进一步挑起“侵略”,美国将考虑采取一下措施:用海军和空军封锁中国沿海;挑选合适的中国境内的目标进行军事打击:“放蒋出笼”,美国在必要时给予援助。[19]为此,参谋长联席会议根据新任国防部长洛维特(Robert Lovett )的指令,在1951年夏季时建议准备实施“模拟”核突击;但在试飞阶段,将使用不带核装料的原子武器,也不在敌方领土上空飞行,以防敌方对核打击有所准备。这个代号为“哈德逊港行动”(OperationHudson Harbor )在得到杜鲁门的批准后,于1951年9月和10月在朝鲜进行了模拟核打击训练。[20]
从国务院埃默森备忘录到国家安全委员会第48/5号文件,美国决策者已正式把扩大战争纳入朝鲜战争时期的美国战略之中了,这一政策包括了以海空军封锁中国沿海、使用原子弹打击中国、“放蒋出笼”等构想,其政策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彻底摧毁中国的军事和工业能力及潜力,进而取得朝鲜战争的胜利。但杜鲁门政府对政策的实施依然持有谨慎的态度,认为扩大战争只有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才能付诸实施:美军和“联合国军”被迫撤离朝鲜半岛;中国空军大规模空袭美军;停战谈判破裂或无限期拖延。这种限制与麦克阿瑟无条件扩大战争的要求相比,更多的是从美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但随着局势的变化,这种限制的放宽是不时出现的,使用原子弹仍被美国决策者视为解决朝鲜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五次战役之后,到1951年6月中朝军队和美军在三八线地区形成了对峙局面。7月美国决定开始停战谈判。谈判在1952年进入了第二阶段,由于美国违反有关战俘规定的1949年《日内瓦公约》,谈判陷入僵局。此时,美国试图通过苏联向中国施压,迫使中国按美国的条件停战。1952年1月27日,杜鲁门表示要给苏联发出一个“以10天为期限的最后通牒”:美国准备封锁从朝鲜到印度支那的中国沿海地区,并准备使用美国拥有的一切手段去摧毁满洲的每个军事基地,包括潜艇基地;如果仍有进一步的干预行动,美国在必要时将摧毁任何港口或城市,以取得美国的和平目的。杜鲁门着重指出,这意味着一场全面战争,如果中苏方面不尽早进行谈判结束战争,那么美国将彻底摧毁莫斯科、列宁格勒、敖德萨、海参崴、沈阳、旅顺、大连、北京、上海以及中国和苏联所有的生产工厂。杜鲁门甚至表示,“对苏联政府来说,这是它决定是否愿意生存下去的最后机会”。[21]同时,美国还就这一问题与盟国进一步磋商。1952年初,国务卿艾奇逊(Dean Acheson)告诉英国首相丘吉尔:如果停战谈判破裂或中共方面破坏停战协议,美国将考虑轰炸中国的军事目标。由于停战谈判仍无进展,从1952年秋开始,美国又一次发出扩大战争以及对中国进行核打击的威胁。美国驻印度大使鲍尔斯(Chester Bowkes)对印度政府表示,如果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停战谈判的解决方案,“我们将继续扩大在朝鲜的战争,知道我们取得胜利”。国防部长洛维特也对英法外长明确表示,由于没有可接受的停战谈判的解决方法,“美国将寻求军事上的解决”。[22]
与此同时,美国积极进行扩大战争和使用核武器的准备。进入1952年以后,美军不断进行战术核打击的模拟演习;在1952年初举行的为期17天的演习中,有11500名陆军和750名空军人员参加。5月举行的同类演习中,有1万名士兵参加。这些士兵被部署在越来越靠近核爆炸中心点的区域内,以检验核攻击的能力和效果,最近的一次离爆炸中心点仅有半英里。[23]另外,美军还进行其他旨在扩大战争的演习。据统计,1952年10月至12月,美国进行登陆演习22次,仅12月就达15次,同时大量派特务到中朝军队后方和朝鲜东西海岸刺探情报和搜集地理、水文等资料。“联合国军”司令官克拉克(Mark Clark)还制定了扩大战争的行动计划,包括使用美国空军轰炸中国东北的目标,对中国实施两栖登陆和海上封锁;克拉克还要求解除军事行动的限制,授权他使用战术核武器。[24]
美国试图以原子弹解决朝鲜问题的三个方面,至此已全部表现出来了。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后,它主要表现为美国企图以原子弹取得战场上和谈判桌上的优势。美国当时把决策重点放在原子弹上,主要是由于美国战略目标太大而力量相对不足;据军方报告,美国当时没有可以派出的地面部队,唯一可动用的部队只有空降82师。[25]到1952年美国军备增长虽然很快,但要在朝鲜投入更多的部队,同时又要确保美国在世界其它战略要地的安全,仍显得极为不足,原子弹似乎可以在这方面补上缺口。考虑使用原子弹之所以成为朝鲜战争时期美国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因为它经过了美国决策者内部的论证和规划,而且,艾森豪威尔继任总统之后,仍然将这一政策作为解决朝鲜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充分体现了这一政策对美国战略的影响。
三
1953年1月,艾森豪威尔就任总统后表示要迅速“体面地”结束战争。1952年12月17日,他和国务卿杜勒斯(John F.Dulles)一起拜会麦克阿瑟商讨,如何结束朝战。麦克阿瑟在会谈中建议美国同斯大林直接会谈,签订一个协议以保证朝鲜的“中立”;如果苏联方面拒绝,美国可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使用原子弹并实施穿越北朝鲜的两栖登陆;沿鸭绿江铺设一条放射物地带;轰炸边界一侧的中国军事基地和设施。艾森豪威尔对此大为欣赏,因为他本人在朝鲜战争刚刚爆发的时候就主张对敌方的军事目标使用原子弹。[26]1953年2月2日在向国会提出的国情咨文中,他强调要用“军事手段解决朝战”。对此,艾森豪威尔提出了解决朝鲜问题的一些设想,他认为在朝鲜采取除常规地面进攻以外的行动是必要的。首先,美国要发动较大的攻势,战争不得不扩大到朝鲜之外,同时要打击中国在满洲的机场,封锁中国海岸,还要采取其他类似的措施;其次,必须增加美国和南朝鲜的武装部队;最后,为了避免使进攻付出过分高昂的代价,美国将使用原子武器。[27]艾森豪威尔的这种战略设想在其任内解决朝鲜问题的过程中,一直影响着美国的政策制定。
艾森豪威尔时期朝鲜战场的形势是打打谈谈,谈谈打打。美国决策者认为只有采取军事上的主动,才能打开僵持的局面。美国首先考虑在朝鲜半岛采取军事行动,企图以此夺取停战谈判的主动权。艾森豪威尔就任总统后坚持认为,“在朝鲜采取非常规的地面进攻的行动路线是必要的”,而且常规进攻“在所有的方案中是最没有吸引力的”。[28]杜勒斯也明确表示,对中共“有必要制造一种压力的威胁”,以减少其增加在朝鲜兵力的可能性,为达到这个目的,美国不排除轰炸满洲的目标。[29]
艾森豪威尔在其主持的第一次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就提出了使用核武器的问题。在1953年2月11日召开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31次会议上,克拉克要求授权取消围绕开城的28平方英里的非交战区,克拉克指出开城及周围地区已成为中国准备大规模进攻联合国军的庇护所。艾森豪威尔表示同意,认为可以在开城地区使用战术原子弹,因为这一地区提供了使用这类武器的很好的目标。当布莱德雷表示与盟国讨论使用核武器问题的时机尚不成熟时,艾森豪威尔则反驳说:“如果他们反对使用原子武器,我们就最好请求他们提供击退共产党人所需要的三个或更多的师,以代替使用原子武器。”[30]
这里艾森豪威尔提出了一个新问题:杜鲁门当时考虑使用原子弹主要是针对中国大陆的战略打击,很少考虑在朝鲜半岛上对中朝军队使用。而艾森豪威尔则主张首先以战术原子弹取得局部地区的优势,进而夺取整个战场和谈判桌上的主动。3月21日艾森豪威尔责成国防部长威尔逊(Charles E.Wilson )研究如果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攻势”,达到并保住朝鲜的蜂腰部(北纬39-40度),同时给那里的中国军队以最大限度地打击,美国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艾森豪威尔还询问如果不轰炸满洲的空军基地,这样的行动能否成功;并说对付山上密密麻麻的防空洞,核武器可能比常规弹药更为有效,因此,有关使用原子弹的问题,将依赖他们用于军事目标上的优势。艾森豪威尔强调,如果这样的计划需要使用核武器打击军事目标,他本人没有反对意见。[31]3月27日,参谋长联席会议举行会议,讨论艾森豪威尔提出的使用战术原子弹的问题。陆军参谋长柯林斯说,美国最近的试验表明,如果采取很好的坑道保护,即便是非常靠近原子爆炸地点的部队也不会受到损害;中朝已在150英里长的战线上挖好了坑道,这样战术原子弹的效果就可能不是太好。他强调,集中在釜山、仁川以及任何位于前线以北可用于进行两栖登陆的地点,都为苏联进行核报复提供了极好的目标。但并非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所有成员都同意柯林斯的观点,布莱德雷认为,重新发动地面攻势可能伤亡巨大,不如准备使用美国拥有的一切武器包括原子弹。空军参谋长范登堡表示,如果允许使用原子弹,美国飞行员将用原子弹直接进攻中国东北的工业基地,而不是仅仅打击北朝鲜的目标。[32]
从1953年春天起,美国开始把原子弹运往冲绳的美军基地,为扩大战争、轰炸中国做准备,但如何使用的问题仍未解决。艾森豪威尔在3月31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上承认,尽管在朝鲜半岛上可以作为使用原子弹的合适的目标不多,但通过使用原子弹,美国如果能够击败共产党军队,并在朝鲜半岛的蜂腰部顶住的话,这也是值得付出的代价;他认为集结常规力量要花费时间,中共可能会趁机扩编军队,美国可能由此被迫实行全国总动员。杜勒斯和总统国家安全事务特别助理柯特勒(Robert Cutler )认为在朝鲜的“全面胜利”可以作为在朝鲜蜂腰部划定停战线的一个选择。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其他文职顾问包括康乃尔大学校长马洛特(Deane Mallot)则建议,在朝鲜扔下一些原子弹,可能有助于粉碎在使用原子弹问题上存在的“公众的歇斯底里”。杜勒斯明确声称,“在目前的世界舆论的状态下,我们是不可能使用原子弹的”,不过“我们现在要尽一切努力来消除这种情绪”。[33]
3月21日特别会议后,在柯特勒的主持下,国家安全委员会开始制定使用原子弹的有关文件;4月2日,柯特勒呈交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47号文件(NSC/147),文件提供了两个战略六种选择:第一个战略是“限制性战略”,即继续推行杜鲁门政府的政策,把战争限制在朝鲜半岛,它提供了三项选择:南朝鲜军队在战争中担负主要的任务;在进行空中海上进攻的同时,加强“联合国军”的地面攻势;在朝鲜蜂腰部发动一次联合的进攻,取得决定性胜利,以迫使中朝签订停战协定。第二个战略是“非限制性战略”,即扩大战争到中国,使用原子弹等一切可用的武器,也提供了三项选择:对中国或东北地区实行军事升级,包括空中和海上的进攻,那么继续战争的代价将迫使中国按美国的条件签订停战协定;在朝鲜腰部展开一次攻势,包括使用一切武器;在朝鲜发动大规模进攻的同时,对中国进行海上封锁和空中轰炸。除“限制性战略”的第一个选择外,原子弹可用于其他五个选择。[34]
尽管此时美国决策层对使用原子弹的问题仍有分歧意见,但军方坚持强硬的立场毫不动摇。参谋长联席会议通知国家安全委员会,要想在朝鲜战场以外采取任何有效的行动,将需要使用大量的战术原子武器。5月19日,参谋长联席会议正式向艾森豪威尔建议,在朝鲜采取“实际行动”需要原子武器进攻中国,并反对把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47号文件中提出的选择作为唯一的行动方针。参谋长联席会议强调指出,“逐步或有限地运用力量”,可能会冒失败的风险,最好的结果也只能带来有限的成功,而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军事行动需要在战略战术上广泛使用原子弹,从海上和空中对中国发起进攻,包括以足够的原子弹攻击满洲的空军基地,发动地面攻势夺取朝鲜的蜂腰部,另外还要摧毁中苏在北朝鲜的军事力量,削弱他们进一步进攻远东的能力。[35]
1953年5月20日,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45次会议上,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同意在朝鲜半岛扩大战争的计划,该计划包括直接向中国实施空中和海上的进攻,在半岛的蜂腰部建立防线,“大规模的使用战术和战略原子弹”。艾森豪威尔在这次会议上接受了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建议,他声称,如果美国不得不扩大在朝鲜的战争,“参谋长联席会议所选择的计划最有可能取得我们追求的目标”。国家安全委员会还同意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建议,即一旦目前的停战谈判破裂,可以在朝鲜实施的对美国最为有利的行动就是扩大战争,用军事手段解决问题。[36]国会原子能委员会中的共和党人表示,如果政府决定使用核武器结束朝鲜战争,他们将全力支持。[37]5月杜勒斯访问印度,他在21日同尼赫鲁的会谈中指出,如果停战谈判破裂,美国将采取更为强硬的军事行动,“这就极有可能扩大冲突的区域”。[38]艾森豪威尔自己认为,通过印度向中国传递的信息使中国明白:如果继续战争将招致毁灭性的原子打击。[39]在1953年7月23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56次会议上,美国决策者甚至同意,一旦停战协定被违反,美国将使用其核能力打击中国。[40]
在朝鲜战争后期,中朝方面掌握着战场和停战谈判的主动权,至少中国领导人自己是这样看的。斯大林去世后,苏联领导层改变了对朝鲜问题的立场。在苏联部长会议3月19日给毛泽东和金日成的信函中,苏联领导人强调,在朝鲜战争问题上,如果继续执行迄今为止推行的路线,如果不对这一路线做一些符合当前政治特点和出自我们三国人民最深远利益的改变,那是不正确的。[41]而毛泽东则坚持认为,只要条件有利就把战争坚持下去,他曾指出:“美帝国主义愿意打多少年,我们也就准备跟它打多少年,一直打到美帝国主义愿意的时候罢手为止,一直打到中朝人民完全胜利的时候为止。”[42]但中国方面基本根据苏联新方针的精神,开始调整政策。同时毛泽东也有自己的主张,那就是“以打促谈”,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停战条件。[43]1953年7月27日,中朝和美国签订了《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历时三年的朝鲜战争遂告结束。
四
为取得军事胜利和有利的停战协议而扩大战争,准备使用原子弹,这是朝鲜战争时期美国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朝战的始末。必须指出,美国的这一政策基本上是在国际形势或战场形势对美国不利的情况下提出的,体现了美国霸权及力量的限度。值得指出的是,中共中央领导人在参战前和参战后都充分考虑了美国使用原子武器的可能性以及制约美国使用原子弹的因素。在他们看来,原子弹不光美国有,苏联也有;原子弹使用于战场不光损伤对方,连自己也要损伤;同时世界人民反对原子弹,揭露帝国主义的罪恶,使美国不得不有所顾忌。[44]当时中共中央对美国可能采取的战略做了积极的防范措施,主要是从防美国的核打击和对中国进行登陆两方面着手的。1950年8月上旬,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分析了朝鲜的局势,认为朝鲜战争有短打、长打、大打、原子打等几种可能。毛泽东在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指出,对战争打起来的时候,不是小打而是大打,不是短打而是长期打,不是普通的打而是打原子弹,“我们要有充分所准备”。[45]毛泽东后来还在一份电报中明确指出:“要准备美国至少可能使用空军轰炸中国许多大城市及工业基地,使用其海军攻击沿海地带。”因在此中央决定把我国仅有的几个航空兵师和高射兵团部署在沈阳、鞍山、本溪、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靠近沿海的一些大中城市,并有计划地将我国东北靠近朝鲜边境地区的工业设备和战略物质,向内地做了迁移。以后随着战局的变化,中共中央和志愿军总部对此依然保持警惕。在1952年6月召开的志愿军各兵团干部会议上,在分析美军未来的动向时邓华副司令员着重指出,要从敌人可能两翼同时登陆再加天上空降,正面进攻及使用细菌、原子弹最严重的情况做准备。[46]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当时并没有把美国的“叫嚣”仅仅当作是一种“威胁”,而是作为一种可能的战略加以慎重考虑并予以高度重视的。
对中国和在朝鲜战场上使用原子弹,与轰炸广岛和长崎截然不同,实施这一政策存在着许多不可避免的制约因素。首先,扩大战争同战后美国整个国家安全战略相抵触。美国决策者认为,朝鲜战争的爆发不能转移美国的注意力,而无视苏联始终不变的阴谋和目的。朝鲜战争爆发后不久,艾奇逊就提请参谋长联席会议注意,“我们最大的麻烦是”,在同一个错误的国家、次要的敌人作战,而对真正的敌人、“共产主义的核心”即苏联连碰都没有碰。[47]同时扩大战争可能意味着与中苏的一场全面战争。国务院政策设计室(Policy Planning Staff )1951年4月12日的一份备忘录强调:“当原子武器在某些方面只是我国武库中的另一种武器的时候,其心理上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至于它的使用毫无疑问将会突然导致全面战争,假如战争还没有爆发的话。因此,除非美国至关重要的安全利益迫使我们同苏联进行一场全面战争,否则我们就不要使用它。”[48]同时由于中苏同盟条约的存在,对中国的战争可能会引起苏联的干预。中央情报局在1950年12月2日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苏联当时认为与西方相比,它的军事、政治力量都很强大;中央情报局确信一旦中国遭到进攻,苏联将根据条约在军事上公开支持中国。[49]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40/1号文件中对苏联核力量估计是,到1953年中期苏联将拥有120枚原子弹和1000架中程轰炸机,可以作单程攻击整个北美大陆;另外大量的轻型喷气战斗机可以供给美国及其盟国在远东的基地。[50]这种考虑在美国决策者中有很大的影响,他们虽然认为是在同一个“错误的敌人”作战,但也不愿与“真正的敌人”打一场世界大战。
其次是盟国的反对。这个因素在杜鲁门时期表现得最为突出,杜鲁门1950年11月30日有关使用核武器的声明发表后,引起了“自战争爆发以来欧洲最为惊人的政治动乱”。[51]英国首相艾德礼(Clement Attlee)亲赴华盛顿与杜鲁门会谈,反对扩大对华战争。艾森豪威尔在有关使用原子弹的决策中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在1953年3月31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艾森豪威尔虽然认为美国应使用原子弹,但也要注意到这类行动对盟国的影响。4月2日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47号文件强调,盟国担心在朝鲜以及对中国使用核武器不仅将使西方卷入同中共的全面战争,而且也将是西方卷入对苏战争;同时,使用核武器会失去盟国对美国政治解决朝鲜问题的支持。[52]这种观点也得到其他决策部门的赞同。5月6日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43次会议上,副国务卿史密斯(Walter Bedell Smith )指出,从盟国的角度来看,美国进攻中国的选择将充满了危险。如果进攻中国,盟国将会撤回他们在朝鲜的部队以示抗议;只有迅速而成功的行动才能赢得盟国的支持。他同时还警告,不要低估中国对直接进攻其领土的反应,这种进攻可能导致苏联的干预并可能爆发一场世界大战。艾森豪威尔本人更为担心的是,由于扩大战争而使用原子弹,苏联将会从空中进攻“日本几乎毫无防御能力的人口中心”。[53]
最后,美国决策者就使用原子弹的具体方案存在分歧。布莱德雷在朝鲜战争初期时就认为,在中国和朝鲜没有适当的目标用于原子弹。而艾森豪威尔本人则认为可以在朝鲜战场上使用战术核武器,在1953年4月28日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41会议上,艾森豪威尔就极力主张使用战术原子弹攻击正在重新配备飞机的北朝鲜的四个机场,以此作为一种简单快速的军事行动。这种主张遭到军方大多数权威人士的反对。布莱德雷不同意使用战术原子弹,他认为那些机场不适合作为轰炸目标。陆军副参谋长赫尔(John Hull )将军也警告说,在朝鲜本身的范围内没有理想的战略目标,如用原子弹进行深透轰炸,则可能会引起地震,并不能给敌人造成很大的破坏。[54]另外,美国的核打击力量在当时也相当有限。美国拥有可以携带核武器的轰炸机在1950年6月仅有250多架。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开始大批量生产的核弹是MK-4型,重量达10800磅,到1951年时,美国共有MK-4型核弹550枚。而战术核弹MK-7型到1952年7月才开始全面实验。[55]这种状况对美国实施核打击的战略也有相当的制约。
美国一直拖延使用核武器正是受制于上述诸多困难,而最终放弃是因为苏联立场的转变导致了战争结束。因此更为重要的结论是,朝鲜战争结束的关键因素,是斯大林去世后苏联方针的改变以及中共中央领导人对这一方针的赞同,而不是美国在朝鲜战争时期的所谓的“核威胁”(nuclear threats )的结果。
(原文发表于《青岛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此次上网做了简短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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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RUS,1950,vol.VII :Korea,pp.1098-1100.
[10]FRUS ,1950,vol.VII :Korea,p.1312.
[11]FRUS ,1950,vol.VII :Korea,p.1631.
[12]Appu K.Soman,Double-Edged Sword :Nuclear Diplomacy in UnequalConflicts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950-1958,p.71.
[13]Rosemary Foot,“Anglo-American Relations in the Korean Crisis:The British Effort to Avert an Expanded War,December 1950-January1951”,Diplomatic History ,vol.10,no.1(Winter 1986),pp.4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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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osemary Foot,The Wrong War:American Policy and the Dimensionsof the Korean Conflict(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5),pp.114-115.
[16]Russel Buhite,Wm.Christopher Hamel,“War for Peace :TheQuestion of an American Preventive War against the Soviet Union ,1945-1955”,Diplomatic History,vol.14,no.3(Summer 1990),p.378.
[17]Roger Dingman,“Atomic Diplomacy during the Korean War”,pp.72-73.
[18]FRUS ,1951,vol.VII :Korea,pp.385-386.
[19]FRUS ,1951,vol.VI:Asia and the Pacific (Washington,D.C.: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78),p.37.
[20]James F.Schnabel,Robert J.Watson ,The History of the JointChiefs of Staff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and National Policy,Vol.3:The Korean War (Wilmington,DE :Michael Glazier,1979),pp.613-614.
[21]Gregg Herken ,The Winning Weapon :The Atomic Bomb in theCold War(New York:Knopf,1980),pp.33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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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Appu K.Soman,Double-Edged Sword :Nuclear Diplomacy in UnequalConflicts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950-1958,pp.79-80.
[24]James F.Schnabel,Robert J.Watson ,The History of the JointChiefs of Staff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and National Policy,Vol.3:The Korean War (Wilmington,DE :Michael Glazier,1979),pt.2,p.923.
[25]FRUS ,1950,vol.XII :Korea,p.1242.
[26]Edward C.Keefer ,“President Dwight D.Eisenhower and the Endof the Korean War ”,Diplomatic History ,vol.10,no.3(Summer 1986),p.270.
[27]U.S.Department of State ,American Foreign Policy:Basic Documents,1950-1955(Washington,D.C.: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84),pp.61-65.
[28]Dwight D.Eisenhower ,The White House Years.vol.1:Mandatefor Change(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Co.,1963),p.179.
[29]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805-806.
[30]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76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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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825-827.
[34]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83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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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1064-1068.
[37]Herbert Parmet ,Eisenhower and the American Crusades (NewYork:Macmillan Company,1972),pp.302-303.
[38]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1068-1069.
[39]艾森豪威尔:《受命变革》,上卷,第七章。
[40]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1420-1423.
[41]1953年3月19日苏联部长会议关于战俘遣返问题给各方发出指示的决议,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92年,第1295页。
[42]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79页。
[43]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上,第183-184页;沈志华:《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2-482页。
[44]1950年8月13日高岗在沈阳军事会议上的讲话,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一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2页。
[45]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一卷,第153页。
[46]齐德学:《朝鲜战争决策内幕》,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8,259页。
[47]John L.Gaddis ,Strategies of Containment:A Critic Appraisalof Postwar American National Security Polic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Press ,1982),pp.122-123.
[48]FRUS ,1951,vol.I :Korea,p.815.
[49]FRUS ,1952-1954,vol.XV:Korea,p.1039.
[50]FRUS ,1952-1954,vol.II: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Washington,D.C.: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84),pp.334-335.
[51]Burton I.Kaufman,The Korean War :Challenges in Crisis ,Credibility ,and Command(Philadelphia:Temple University Press,1986),p.111.
[52]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827,845-846.
[53]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1065-1067.
[54]FRUS ,1952-1954,vol.XV:Korea,pp.975-977.
[55]Appu K.Soman,Double-Edged Sword :Nuclear Diplomacy in UnequalConflicts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950-1958,pp.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