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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舰域外护航因何合法——国际法学专家深层解读

(2009-01-02 19:16:55) 下一个


中国军舰域外护航因何合法——国际法学专家深层解读








法制网记者 陈煜儒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武汉”号、“海口”号导弹驱逐舰和“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组成的护航舰艇编队,12月26日将从海南省三亚起航前往亚丁湾、索马里海域,首次执行中国水域之外的护航任务。
  中央军委法制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国军舰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的行动,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作出的决定,完全符合有关国际法的规定。
  中国军舰此次域外打击海盗行动为什么合理合法呢?12月21日,一些国际法学专家对此进行了深层解读。

   为保“无害通过”已获“双授权”
  据了解,亚丁湾是印度洋在也门和索马里之间的一片水域,它通过曼德海峡与红海相连,是波斯湾石油输往欧洲和北美洲的重要水路,也是全球海盗活动的主要区域之一。
  12月16日,联合国安理会全票通过一项决议,授权世界各国在获得索马里政府许可的前提下,“采用一切必要手段”,包括动用海陆空力量,制止海盗活动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公法博士李居迁告诉记者,各国打击海盗要获得“双授权”,此次中国军舰赴亚丁湾、索马里护航也不例外,是获得了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和索马里政府的许可后进行的。
  李居迁说,军舰是一个国际法律词汇,是指属于一国武装部队、具备辨别军舰国籍的外部标志、由该国政府正式委任并名列相应的现役名册或类似名册的军官指挥和配备有服从正规武装部队纪律的船员的船舶。在公海上,如果发生海盗行为,需要对海盗船进行扣押,只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扣押的船舶或飞机实施。
  “打击海盗的另一个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无害通过权’。”李居迁说,所谓无害通过是指所有国家,无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享有无须沿海国的许可或事先的通知而连续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当然,前提条件是,船舶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如果外国船舶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不是无害通过,如违反沿海国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等。
  李居迁说:“中国军舰远赴亚丁湾、索马里,是为了保护包括中国商船在内船舶‘无害通过’亚丁湾,免受海盗袭击,因此是合法的。”

  三种行为可定义为海盗行为
  “如果有人对行驶在海洋上的船舶和船员实施非法的暴力侵犯、扣留或任何形式的掠夺,都构成海盗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刑法学教授马呈元告诉记者,海盗行为在历史上对国际海洋贸易危害很大,所以是国际刑法上设定的第一个国际犯罪,因此,所有国家的军舰、军用飞机等都可以对其进行打击。
  打击海盗,可以依据两个国际公约,一个是1958年的《公海公约》,一个是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而且索马里海盗多次侵害中国商船和船员的人身安全,因此,中国派军舰打海盗行为正当,依法有据。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三种行为可以定义为海盗行为:一是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对在公海上的另一船舶或飞机,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进行非法暴力、扣押或掠夺行为的;或对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进行非法暴力、扣押或掠夺行为的。二是明知船舶或飞机成为海盗船舶或飞机的事实,而自愿参加其活动的任何行为。三是教唆或故意便利上述两项行为的任何行为。
  “但是,即使是私有船舶、飞机,由于内乱等政治目的,对当地中央政府所属船舶进行上述活动时,不构成海盗罪。”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博士张明解释道,同样,公海上船舶内部的犯罪,船员或乘客举行暴动、劫持船舶本身的,因为不属于对其他船舶的行为,也不是国际法上的海盗行为。也就是说,构成海盗行为,需要有加害船和被加害船两者存在。

   我国刑法罪名尚无“海盗罪”
  我军舰如抓获海盗怎么依法处置呢?
  马呈元说,如果在公海和中国货船上抓到海盗,适用中国法,如果在索马里海域抓获海盗,可交给索马里政府处理,但是索马里自1991年以来长期处于战乱状态,过渡政府没有能力处理海盗行为,所以交给他们也不现实,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国际法庭审理过海盗犯罪的案件。
  “海盗就是海上的抢劫者,海盗罪在中国刑法中相当于抢劫罪。”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曲新久说,抢劫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然而,索马里海盗的抢劫行为远比我国法律规定的抢劫罪疯狂得多。据“振华4”轮船长彭维源描述,7名手持火箭筒、冲锋枪等武器的海盗向“振华4”轮发起突然袭击,子弹密集地射向生活区。3名海盗在其他海盗的掩护下,冲到生活区下,架起梯子,爬上了7米高的生活区,向生活区内开枪扫射。船员们藏在死角处,子弹将船体射得弹痕累累。
  “这就是国际刑事犯罪与国内刑事犯罪的区别,所以我国刑法没有这个罪名”。马呈元说,虽然我国没有海盗罪的罪名,但并不影响使用中国法律。刑法第九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张明说,按照我国刑法,如果抢劫财物得手以后再杀人,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如果抢劫得手后,故意伤害他人,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如果将船员劫持后,索要财物,应当按照绑架罪处罚。(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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