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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事件:西方人权家们把中国误以为还是他们的殖民地

(2008-04-06 12:09:40) 下一个
胡佳现在可是大名鼎鼎了,真可谓一朝入狱天下皆知。当然这还要拜西方的民主人权所赐,没有西方那些人权家们的竭力吆喝,八角鱼想胡佳就是牢底坐穿也不可能为人所知。胡佳的获罪,是因为他违犯了中国的法律,理所当然要遭到中国法律的制裁,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世界上还没有哪个法制国家能够容忍法律被闲置,不管你的动因是什么,有无“维权”这些光耀夺目的名号,在法律面前都会人人平等。并不能因为你成天高呼“人权”,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维权卫士”,你就可以超越法律。

  中国的法律是依靠中国社会的情况,以维护中国国家及其民众的利益来解释并制定的法律,它要求凡是生活或者居住在中国行政区域内的中国人或者外国人都必须遵守。对于西方社会此次大肆渲染胡佳事件,很显然是在干涉中国的司法。虽然用了“人权”这个看似放之四海皆标准的民主广告词汇,也难掩饰西方社会的肮脏与粗暴,也暴露出了西方社会对法制的蔑视。胡佳,一个在中国居住生活的中国人,他的那些言论是否构成犯罪,不是由你西方的法律来认定。作为受中国法律约束的胡佳,在与中国的法律发生冲突,最终应该由中国的法律来作出是否犯罪的认定。

  那么,我们来看看胡佳是否违反了中国法律吧。“中国政府是十分善于做生意的,它们盘算得很清楚,它哪怕使出3%的人权改善,或许就能换来50%的国际社会的效果,好像看到奥运会来了它开始信守承诺了,它就可以争取时间,争取民心。如果它用30%的人权改善,可能换来近乎90%的外界对它的放松。它用这些方法可以捂住那些人权组织的口、国际媒体的口,所以它现在就抓紧时间进行镇压控制,该送进监狱的就送进监狱,然后该威胁到的就通盘威胁到。”这就是被西方社会美誉为“维权卫士”的胡佳,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严修采访时所言。他继续说:“会有老百姓被逼急了,他们会近乎于揭竿而起的状态,”这就明显有了蛊惑和煽动反政府的言论了。

  我们可以看出胡佳完全是以西方的人权宣传来诬蔑攻击政府,甚至蛊惑和煽动老百姓反政府。而非西方媒体所说的对政府官员的某些揭露。反政府言论以及“反政府”是不是违法?就是在言论特别自由的美国也还有个《史密斯法案》,里面就规定了“凡密谋宣传暴力革命思想的人均犯有颠覆罪。”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第二次伊拉克战争,美国都对媒体进行了严厉的钳制,把那些对美国发动的几场战争以及政府形象有负面影响的言论全部阻截在外。在西方社会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反政府组织或者武装被法办的事例,比如英国的北爱以及国际刑事法院作出的那些逮捕反政府武装人员来看,反政府在全世界的法律界都认定为犯罪的事实。1992年洛杉矶暴乱,被捕的就高达12500人。这就可以看出蛊惑、煽动反政府的言论以及从事反政府的活动,在任何国家都会被认定为违法。

  八角鱼在这里不是讨论胡佳是否犯罪,胡佳犯没有犯罪,中国的法律会给出答案。至于这个答案准确与否,胡佳如果不服还有权提出上述。八角鱼只是认为胡佳的事件是个案,是中国司法体系里面的个案,中国司法可以根据中国的法律来鉴定胡佳有没有犯罪,而无须西方社会用自己的法律来对中国司法指手画脚。中国具有独立的司法程序,西方社会的人权家们对中国司法的干涉,似乎是把中国当成了他们的殖民地。利用胡佳事件大造舆论和提出抵制北京奥运,都是愚蠢的。别以为披上了人权自由民主的外衣,就可以蹂躏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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