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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问计生委:中国能有1.8的生育率吗? (图)

(2008-03-10 14:37:14) 下一个

三十问计生委:中国能有1.8的生育率吗?

作者:水寒/中山水寒 familyyi@yahoo.com

发表于光明日报《光明观察》周刊,被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收录。

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基本支柱:一是人口再生产,二是物质再生产。社会要可持续发展,人口本身必须持续发展。要保证人口相对于上一代不增加也不减少,在目前的寿命和死亡情况下,妇女平均得生育2.1-2.2个孩子(人口学上的世代更替水平;由于1980年以来的中国出生性别比增高,每个妇女生育2.1-2.2个孩子还不能使得世代更替),考虑到至少15%的不生育人口:包括显著上升的不孕不育症人口比例(中国不孕不育人群在近20年增加10倍,从1-2%左右增加到现在的12.5%,并且还在急剧增加)、单身、丁克人口(城市的不生育人口已经远远超过15%, 比如上海、北京的政策生育率在1.0以上,但实际生育率只有0.7左右,意味着不生育人口达到30%),有生育能力的主流家庭需要生育3个孩子,由于相当部分家庭只愿意生育一两个孩子,就必须允许另外一些人生育4、5个孩子。低于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相当于掠夺性利用人口资源。

中央1990年提出的2000年13亿人口目标;1996年提出的2000年13亿人口目标; “十五规划”提出的2005年13.3亿人口目标;“十一五规划”提出的2010年13.6亿人口目标﹐生育率需要稳定在1.9-2.36左右。可见1990年以来中央的人口政策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一致的,中央的“稳定低生育率”是要求生育率稳定在世代更替水平2.1附近,但实际生育率如何?以下是不同来源的生育率资料。

不同来源的总和生育率资料:
http://guancha.gmw.cn/uploadfile/2006-5/10/200651011447348.JPG

统计局:见各年份人口统计年鉴
1992年:国家计生委1992年中国生育率抽样调查数据
1997年:国家计生委1997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查数据
2001年:国家计生委2001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查数据
五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

总和生育率(TFR)指假设妇女按照某一年的年龄别生育率度过育龄期,平均每个妇女在育龄期生育的孩子数。

上表可见人口普查、国家统计局以及计生委自己的客观资料均显示九十年代中期后只有1.3左右的生育率。但计生委和人口学界每次都将生育率调整到1.8,计生委主任甚至说实际上有2.0的生育率。请看看张维庆的多次讲话(包括2004年4月在《求是》的文章):“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8,2034年人口达到14.86亿;如果将一些复杂多变因素考虑进来,总和生育率为2.0,2043年人口将达到15.57亿”。2005年人民网的13亿人口日专题报道(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3106966.html)中也说:“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左右”。2006年3月21日张维庆应邀在中国政府网线谈人口问题,张维庆说:“我们确定总和生育率的数据是中国的人口学家参照联合国的数据和有关人口专家提供的数据,多种数据综合比较的结果。国家人口计生委和国家统计局对这个数字是非常谨慎的,没有科学性我们是不能随便确定的。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我们国家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应该在1.7—1.8之间,这是经过科学测算的数据,不是哪个人说的,更不是我个人说了算的数据。当然有个别专家认为中国生育率不是1.7-1.8,是1.5,当然这毕竟是个别人的观点。”

质疑1.8的生育率:
1、最客观的生育率资料只能是直接调查出来的,而所有客观资料(包括人口普查数据)都认为中国1990年代中期以来是超低生育率。生育率用不着“参照”其他间接资料来“确定”,不存在“多种数据(间接数据)综合比较”的问题;不是人口学家所能表决的,不存在“大多数学者(这大多数学者都是为凭借计划生育起家的,为计划生育服务的,一个共同目的就是防止否定计划生育、防止撤销计生委)的意见”的问题。

2、计生委主任张维庆说1.8的生育率是“参照联合国的数据”,难道联合国到中国进行了一次人口普查或者大规模的抽样调查?那岂不是侵犯了中国的主权?联合国也预测中国2005年人口达到13.21亿,但是实际上即使加上“修正”进去的数千万,中国2005年才13.0756亿,在每年人口增量只有数百万的情况下,联合国几年的预测就相差一千多万,联合国关于中国的1.7- 1.8的生育率的说法可靠吗?

3、如果计生委有客观调查资料显示有1.8的生育率,那么十多年来为什么从来没有公布过客观原始资料,只公布“修正”的资料?

4、计生委调整的主要依据是出生漏报,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雪原:“由于人口漏报的比例是1.81%,于是重新把这部分填回去进行误差校正,总和生育率就成了1.8左右”。要达到1.8的生育率,以目前育龄妇女人口结构,每年需要出生1800多万;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997、1998、1999、2000 年每年出生人口分别为1379、1150、1401、1445万; 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3年0-4岁总人口才6413万,每年才出生1283万人,说明只有1.3左右的生育率。即使有1.81%的漏报率,每年出生人口也不过1400万,生育率也仍然只有1.3左右。比较几次人口普查,对不同年度的出生人数有重报,有漏报,总体相差无几,误差在允许范围。但计生委不考虑重报,而将13亿人的1.8%总滤报率(两千多万),补在最近几年新生人口上,当然永远都可得出“1.8”的生育率。

5、比较五普和四普,每年出生人口的误差最多10%,即使将最近几年出生人口都加10%, 仍然只有1.3-1.4的生育率。

6、中国负责人口资料是以国家统计局、计生委为主,但计生委现在宣称的1. 8的生育率资料是从教育部、卫生部借来的(专门抓老鼠的猫竟然要狗来教怎么抓老鼠;竟然用非常不严格的统计数据,来调整相对最为准确的人口普查数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以历年全国小学在校人数为基础进行估算,得出的结果是1.7。笔者在《从人类发展指数看停止计划生育的急迫性》(香港传真No. 2006-26 )已经用小学人数的剧减、学校合并等质疑了这种说法。

7、人类发展指数(HDI)与生育率直线负相关(相关系数高达-0.916),HDI提高伴随生育率的直线下滑。2003年世界上所有中收入国家平均HDI为0.774,平均生育率为2.1;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平均HDI为0.769,平均生育率为1.9。在同等HDI下,由于中华文化圈的国家生育率几乎是世界最低[2005年全世界222个国家和地区中,生育率排在倒数前三位的都是华人地区:香港(0.91)、澳门(0.93)、新加坡(1.05),韩国倒数第4(1.08;原来估计为1.26,倒数第8,但结果表明只有1.08),日本倒数第25,台湾倒数第36],中国2006年HDI为0.78左右,即使现在停止计划生育后都不可能达到1.9的生育率,在有极端的计划生育情况下反而还能有1.8的生育率?

8、中国HDI从1990年的0.627增加到2006年的0.78,生育率在1991年的时候就只有1.8了,那么16年后还能有1.8?

9、中国大陆2006年社会发展水平相当于日本1963年、香港1978年、新加坡1983年、台湾1984年、韩国1985年的水平。这些地区当年没有计划生育,生育文化没有刻意破坏,平均生育率只有1.95,中国在避孕条件更好,离婚率、性病发病率更高,妇女劳动参与率更高,生育文化被破坏的情况下,并且在极端的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下,能够达到1.8的生育率?

10、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分配制度决定了中国的低生育愿望(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家庭经济和生育研究”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65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9左右;1997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全国人口和生殖健康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56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0左右;张维庆2001年在《指导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论基础与基本思路》一文也认为目前的生育意愿只有1.8了;2001年全国城市平均生育意愿只有1.44;2002年北京只有1.04;2003年上海只有1.1)。生育意愿通常远高于实际生育率(因为有不孕和单身人口的存在,有些客观条件错过了生育季节),即使在日本这样社会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实际生育率只有1.3左右,但人们期望的子女数也在两个以上。强迫人口减少的途径很多,计划生育、战乱、传染病等,但只有强奸才能强迫人口增加(由于人工流产,强奸也不一定能增加人口)。中国生育愿望不到1.8, 又有严厉的生育政策,实际生育率能够达到1.8?

11、1989年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2.25,上海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51。上海的生育意愿从1994年的1.52下降到2003年的1.1,2002年上海生育率降低到0.77,难道全国生育率还能有1.8?

12、计生委说中国政策生育率1.46,计生委数据显示不到6%人违背政策(这6%的人还不全是因为超生,有些是没有结婚证而生育,有些是没有到二胎间隔时间而生育,有些是因为没有来得及办理生育证),扣除不育人口,1.3生育率是合理的。总不能指望这6%人违背政策的人每个家庭都生育10个吧。

13、曾毅教授的统计显示中国政策生育率只有1.38,扣去15%不生育人口,现实政策生育率只有1.175。要达到1.8的生育率,需要农村已婚有生育能力的家庭100%超生:71%家庭超生1胎(加上政策允许的1.5个孩子,平均共2.5个孩子),29%的家庭超生2胎(平均共3.5个孩子)。就算以计生委认可的1.46政策生育率, 要达到1.8的生育率,农村生育家庭中100%超生,其中85%的家庭超生1胎,15%的家庭超生2胎。可能吗?100%超生与计生委宣称的6%人违背政策相差太大了点吧?

14、2003年国家计生委用1.8的总和生育率,预测到2005年中国人口达到13.24亿,为什么2005年底只有13.0758亿人口?中国13亿人口中近年每年死亡800多万人,出生一千多万人,98%以上是不变的,平均每年只增加760万左右,几年的预测就相差1700万,中国能有1.8的生育率?

15、200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1991年到2000年这10年共出生人口159130961。 粗略地假设妇女平均生育年龄为25岁(那么他们的父母是66年到75年出生的)。人口普查资料显示66年到75年出生的女性共119325349,整个90年代平均生育率只有1.33。这种算法算某一年虽然不很准确,以10年为一组,不会差别太大。也与统计局和计生委的多次客观调查一致。

16、2005年11月1日开始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这个结果本来应该在2006年2月初出来,但是竟然被推迟一个多月,到3月16日“两会”结束后才公布出来。这段时间计生委和人口学界做了什么手脚?从《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看,总人口以及0-14岁的人口有明显的“刀工斧痕”(这些刀斧手今后难逃历史责任),多“修正出”出数千万人口。即便根据公布的“修正后”资料,全国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 就是说1991年到2005年共出生26478万人, 以偏正态人口结构回顾性计算,就是说1991年到2005年总和生育率平均只有1.59。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假设每个妇女都在25岁生孩子,那么0-14岁26478万孩子的母亲都是1966年到1980年出生的妇女,这段时间出生的妇女共有16596万,平均每个妇女生育1.595个孩子,与上面用偏正态人口结构回顾性计算的生育率基本一致,重要原因是1966年到1980年出生的女孩都在1000万左右(而1990年代中期以来每年只出生600万左右的女孩),没有太大的波动。考虑到1990年初期生育率比较高,那么2000年后能有多少生育率?

17、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和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都显示1997年到2003年每年出生人口在1100万到1400万,社会发展伴随的生育意愿应该在下降,政策没有变化,执行力度还在加强,这两年各地(如湖南怀化地区、山东临沂市、河南杞县、兰考、江苏省邳州市、灌云县、广西玉林地区、梧州地区、云南省巧家县)计划生育执法回归1980年代那种野蛮粗暴,出生人口应该减少才是,怎么公布的这两年出生人口反而一下子增加到1600万(我在《从统计数字看停止计划生育的急迫性》一文已经分析这个1600万中有29.3%左右的水份,那么实际上只有1240万左右)?

18、计生委认可的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国人口12点6743亿,计生委根据用1.8的生育率预测数据2005年人口为13.24亿,用1.7的生育率预测到2005年人口为13.19亿,就是说这五年需要增加5657万人口(每年增加1131.4万)才能达到1.8的生育率,这五年需要增加5157万人口(每年增加1031.4万)才能达到1.7的生育率。根据这两个方程式,得出这几年每年生育妇女刚好为1000万(这个数字比较准确,因为1966年到1980年出生的女孩都在1000万左右,基本是柱状结构,年龄别生育率再有变化也不影响总和生育率),每年出生1800万才能达到1.8的生育率,这种说法与我用偏正态人口结构预测是一致的,与我用25岁生孩子这种粗测也一致。现在“修正后”资料显示近年每年也只出生1600万,难道每年出生1600万能有1.8的生育率?

19、城市政策生育率1.0左右,农村在1.5左右(各地有差异)。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农村每户3.27人,比城市每户2.97人才多出0.3人,城镇生育率是低于1.0,那么农村生育率能有多少?

20、2005年,北京市家庭户平均每户2.7人,比2000年的2.9人减少0.2人。北京市2000年常住人口总和生育率只有0.686 (户籍人口0.72)。北京2000年每户2.9人的时候生育率只有0.72,那么现在全国平均每户3.13人,生育率能有1.8?

21、现在生育率要有1.8的话,那么生育意愿需要在2.6左右(扣除15%不生育人口后生育率只有2.3,再被生育政策压低到1.8)。但所有资料都显示生育意愿不到1.8,张主任自己也认同这个数据的。

22、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说:“根据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我国平均初育年龄有所推迟,符合政策生育率不断提高,主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比例逐年上升。” 既然均初育年龄不断推迟,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比例逐年上升,那么为什么生育率还一直“稳定在1.8”?

23、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说:“现在城市里至少有六七百万大龄女青年不结婚的。还有不生孩子的家庭,现在在城市里,很多年轻人不愿意要孩子,认为我要潇洒走一回,我要自由地生活,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和负担”。既然如此,那么生育率还能稳定在1.8?

24、80年代初期我们的基尼系数还不到0.3。但在1990年代后,基尼系数不断增大,现在已经在0.45到0.5之间。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已连续7年低速增长,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五分之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由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1.8比1左右,上升到现在的4倍甚至6倍 (依照国家计生委张维庆主任的说法是已经增加到6:1)。而教育等抚养孩子的成本却与城市相差无几。农民已经逐渐丧失了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能力,养育孩子的能力更是不断下降。而教育、医疗又产业化,现在城市人口都为教育成本而犯愁,农村就可想而知了,农民养育能力和生育意愿明显降低,生育率还能稳定在1.8?

25、农村和城市差距拉得太大,尤其是1990年代中期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实际上是中央政府把财力向中央集中(国家有财力给公务员增加工资,大城市有财力发展基础建设),而农村基层政府又得承担农业基础建设、义务教育(而国家又提高公务员工资标准,但地方政府无力承担,只好打白条拖欠教师等的工资)、卫生医疗等开支,造成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乡镇政府面临“破产”。而基层政府为了运转,就通过各种途径“搭车收费”将压力往所有农民身上转移,但是中央又要求“减轻农民负担”,禁止“搭车收费”,结果只有计划生育这个合法的“捞钱”途径了,由于计划生育又是“一票否决”、“一把手亲自抓”,捞计划生育的钱捞的光明正大,成了维持农村基层政府运转的重要财经来源。每次中央要求“减轻农民负担”,就意味着生育率的又一次下降。基层工作已经是围着计划生育转了。现在开始取消农业税,使得农村最后一个可以“搭车收费”的借口没有了,计划生育成了维持地方政府运转的重要财政来源。在这种情况下,生育率还能稳定在1.8?

26、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是世界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每年有29万人自杀身亡,并且女性为多。中国的自杀率为十万分之二十三,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这么高的自杀率,说明生活压力大,生育意愿不会高,生育率能一直稳定在1.8?

27﹑2005年计生委宣称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已累计出生9000万独生子女。我在《从人类发展指数看停止计划生育的急迫性》(香港传真No. 2006-26 )已经据此推测1991年后的平均生育率达不到1.5。而2006年3月21日国家计生委主任说独生子女近1亿,那么1991年以后的平均生育率就更加不可能有1.5了。

28、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2003年离婚率比1979年增加5倍,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离婚率在持续上升,生育率难道反而能够“稳定在1.8”?

29、越南无论从文化背景(中华文化圈)、从制度背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从经济结构背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对中国都有参照作用。2003年越南社会发展水平(人类发展指数为0.704) 相当于中国1997年,政策生育率高于2.1,而且生育第三胎以上的妇女目前占生育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但2005年生育率只有1.94了,2006年估计只有1.91(低于政策生育率)。中国政策生育率只有1.38,执行力度更大,生育意愿更低,生育率能在1.8?

30、中央要求的是“稳定生育率”而不是降低生育率,但2010年人口目标却从1996年的14亿降低到2005年的13.7亿,2006年的13.6亿。生育率稳定的话,人口目标怎么一再降低? 套用一句法律用语:没有程序正义,何来实质正义?没有人口目标的稳定,何来生育率的稳定?

因为有利益和权力,计划生育就象是穿上着了魔法的红舞鞋,停不下来了,靠编造数据来维持其存在的理由。1.8的生育率是计生委的生存线,一旦越过这根线,计生委就没有存在的可能。因此计生委和人口学家(整个学科就是因为计划生育而创建的,并且不少人是因为人口理论而升迁的)千方百计保卫“1.8的生育率”,这一保,竟然成功了16年!

中国出生性别比增大在1980年代就已经很严重,但蒋正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现国家人口战略组组长)等人认为是女婴漏报,“出生婴儿性别比在中国是108左右,如果调查结果高于这个数,一般就暗示着女婴有可能漏报(蒋正华,1994)”,然而现在知道出生性别比增大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对当时已持续了9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未能正确认识,既未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引起足够重视,也未采取措施加以监管和及时纠正,最终酿成了此后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逐年持续加剧的历史性失误”(马瀛通,《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与从严控制人口中的误导与失误》)。

同样,现在1.2-1.3的生育率,蒋正华等人口学家也认为是漏报,他们一次次“修正”成1.8, 这些“修正”学者可能仍然会晋升,但还是改变不了超低生育率的现实。

可见目前宣称的1.8的生育率是个“水肿”的数字,现在需要服用一剂“利尿药”以消除水肿,还原人口真相。

就算真的有1.8的生育率,难道1.8的生育率就不严重了?难道1.8的生育率是我们的追求目标?难道1.8的生育率能够维持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就算停止计划生育后真的能够达到2.3的生育率,难道真的可怕吗?2.3的生育率至少比1.8要好。生育率随着社会发展水平而降低,今年能达到2.3的生育,几年后也就会降低到2.1以下,应该在2.3的生育率的时候做好防止生育率下降的准备。

孔子曰:“礼失求诸野”。现在中国人口学界已经无“礼”可言,人口问题一团迷雾;国家不妨“求诸野”,听听我们这些草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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