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五年新增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2%
(2008-03-10 14: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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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五年新增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2%
作者:水寒/中山水寒 familyyi@yahoo.co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gb/rkpcgb/qgrkpcgb/t20060316_40231092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6年3月16日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底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170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1%。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调查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快速汇总的全国总人口及其结构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26583万人相比,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根据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总人口为130756万人。
二、流动人口
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三、城乡构成
全国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157万人,占总人口的42.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占总人口的57.0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7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0,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44。
五、年龄构成
全国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7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3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国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8295万人,占总人口的90.5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333万人,占总人口的9.44%。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七、受教育程度
全国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为676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人口为15083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6735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0706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2193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974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746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448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八、家庭户人口
全国共有家庭户3951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369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集体户人口为6934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1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农村为3.27人。
注:
1、本公报为根据调查结果的初步推算数。
2、调查登记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登记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的常住人口。
3、全国总人口数未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省人口数。
4、经事后质量抽查,总人口的净漏登率为1.72%。全国人口中已包括据此计算的漏登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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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寒评论:
一、人口总数:
胡主席要求是“稳定”维系可持续发展的低生育率(世代更替水平2.1附近),不是降低生育率。2005年定下的2010年13.7亿以内的目标也是要求这几年平均生育率在2.0以上, 体现了胡主席的“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生育率。2004年底中国人口12.9998亿(2005年1月6日是13亿人口日),意味着今后6年每年需要增加1167万人口。我们就算这个13.7亿是“稳定”的上限,那么说13.6亿是“稳定”的下限不为过吧(相差太大就体现不出“稳定”的意义了)?那么稳定点为13.65,上下波动15.4%(波动范围已经够大了)。以13.6亿计算,每年需要增加1000万。但是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总人口为130756万人,2005年只增加758万人口,也远没有1000万,更不到预期的1167万人口的2/3。由于老年人口的激增,死亡人数会不断增加(比如2004年死亡人数为830万,但是2005年增加到849万),就需要2005年增加的人口比2010年要多才行,但是2005年就达不到目标,国家2010年13.7亿人口怎么可能实行?光凭这一点,国家需要严肃考虑我的观点。
二、民族结构:
少数民族总人口从1964年的5.77%上升到1982年的6.6%,1990年的8.04%,2000年的8.41%,2005年的9.44%。
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国总人口增加23870万,其中汉族增加20063万,少数民族增加3807万,就是说1982年占全国人口6.6%的少数民族在这18年间增加人口却相当于全国增加人口的16%。这18年共死亡13812万人口,以8.04%(1990年的民族结构)的少数民族比例来计算,死亡人口中少数民族占1111万。换句话说,这18年全国共出生37682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4918万,占全国出生人口的13.05%。
根据2006年3月16日公布的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gb/rkpcgb/qgrkpcgb/t20060316_402310923.htm)结果,从2000年11月1日到2005年11月1日,全国共增加4045万人口,其中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就是说这五年总增加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2%。 从2000年到2005年这五年共死亡4150万人口,以8.925%的少数民族比例来计算,死亡人口中少数民族占370万。也就是说这五年全国共出生8195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2060万,占全国出生人口的25.14%。
就算现在立即停止计划生育,由于汉族的生育文化被破坏的比较严重,并且计划生育对汉族的生育观念惯性影响更大,就等今后人口平稳下来后,少数民族将从过去的低于6%上升到超过20%、甚至30%以上。
5000年历史的炎黄子孙,摸索出一整套生育文化,经历了多少苦难奋斗,使得我们民族一直位居世界第一。经过千年的风吹雨打所奠定的汉族占中国人口绝对多数的历史,竟然因为我们的不对称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对生育文化的惯性破怀)而短时就逆转。
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事实上我是反对有些人提出的在少数民族地区也计划生育的,现在少数民族地区不实行计划生育,总和生育率并不远高出世代更替水平,中国目前民族结构的改变并不是因为少数民族生得太多,而是因为计划生育使得汉族生得太少。少数民族现在总人口上亿了,要是继续现有计划生育政策,人口一升一降,过不了几代就可以根本改变民族结构,就像中国人口占全球比例在近200多年下降了近一半一样。我也认为应该保护真正的少数民族(如藏族)的利益,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但前提是不能以牺牲汉族利益为代价,这样才能维护民族团结。以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将导致国家财政短缺,国家今后无力对少数民族实行经济等优惠。长期对汉族的不平等待遇,少数民族养成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民族认同。
三、生育率
全国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 就是说1991年到2005年共出生26478万人, 以偏正态人口结构回顾性计算,就是说1991年到2005年生育率平均只有1.59,考虑到1990年初期比较高,而近几年又因为人口政策的放松(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这些人到了生育期;富裕阶层的超生)生育率有所回升,那么2000年左右生育率能有多少?
城市政策生育率1.0左右,农村在1.5左右(各地有差异)。在城市人的心目中,农村户户超生,现在农村每户才3.27人,比城市每户2.97人才多出0.3人,城镇生育率是低于1.0,那么农村生育率能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