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雷莎修女在世界上赫赫有名,这无需否认,我也否认不了。 Christopher Hitchens撰文批评修女认为她欺世盗名,文中所列我不知真假,所以无从评价。但是看起来你也没打算强烈否认他所说的,我就顺坡下驴假设他没胡编乱造。 你这篇文章先说无意介入争议,但是后来的文字读起来处处在为修女辩护,实是有违你的初衷。也可能是我理解上的偏差。 先从医疗观点看修女的工作。我不知道修女服务的地方医疗设施如何,人员训练素质怎样。看来你也不打算对批评者所说的“德蕾莎服務的地方,缺乏現代化設施,員工未接受過完整的醫療訓練,似乎不打算治好任何人。修女竟會不用止痛藥,使療養院成為病人痛苦的死亡場所。修女不打算建醫院,也多次拒絕動用捐款購買先進醫療設備,連輛救護車都不要。”提出异议,你只是觉得修女本来就没打算建医院,所以不能提供更完善的服务无可厚非。但是看见垂死的病人,修女第一个反应还是要送他去医院,医院黑心不收她还苦苦央求,看来她也明白有病还是要治。如果没有钱,谁也不能强迫修女提供好一些的医疗服务;如果是修女自己的钱,谁也不能强迫修女提供好一些的医疗服务。但是拒绝动用捐款以改进医疗服务,在我看来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也许在修女看来人们肉体的病痛和因为灵魂上的堕落所带来的苦难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但是她83年因为心脏病安装了人工心脏,97年接受了心脏移植。我不是说她就应该让自己病死,只不过对待别人的生命也应该象对待自己的一样珍惜,尤其是有人无偿地给她钱让她可以这样做。也许她认为自己多活一天就能多拯救一些堕落的灵魂脱离苦海进入天堂,若是这样我也不能指责她什么,难怪她敦促工作者们给垂死的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施天主教洗礼呢。 加尔各答曾是印度的首都和头号城市,也是商业和金融中心,从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进入萧条期,之后有很快的发展。从整体来说,修女在加尔各答扶贫就像某慈善家在上海开粥厂一样,听起来实在不是那么回事儿。对于这种批评你的回应是列了一份修女的简历,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你文中说“修女希望捐款的每分每毫,都能用得其所,無所虧欠。她們由最初常缺資金,到後來聞名國際無慮捐贈,以後一些用不上的善款,如轉交教會另作更合適安排,本屬自然之事”。我的问题是哪些是用不上的善款?更合适的安排是什么? 你说“修女甚至拒受非所需的金錢,如諾貝爾和平獎的獎金及該晚的盛宴,她都一概謝絕了,要求當局直接把錢轉送印度窮人”。我听说她确实是要求取消晚宴折成现金,但是关于奖金你知道修女的领奖致辞是怎么说的吗?“And with this prize that I have received as a prize of peace, I am going to try to make the home for many people who have no home.” 你说“眾所周知,修士與修女無私產”。修女在一百多个国家建有女修道院。1948年,教宗給德蕾莎修女以自由修女身分行善的許可,自然也不会拨给她钱去全世界各地置产业,那钱是从哪儿来的?我同意这些修道院不归修女个人所有,那么又是谁的财产?据说修女身后的资产有四亿,估计还能再多建一些修道院,把福音传遍世界各地。 她确实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我觉得在某种程度上她可以被称为一个“fundamentalist”。她更像一个宗教人士而不是一个慈善家,她现在的产业已经变成一个“特氏跨国传教有限公司”了。 写恶心了,不想写了。 另外你写的最后两段,太意识形态了,就不评论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