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权http://boxun.com/hero/shpzw
(博讯2009年10月18日发表)
上海一白领发帖称自己好心搭载一个自称有病的男子,不料男子上车后突然拔走车钥匙,随后冲出多个交管执法人员,由于自称“有病”的男子主动要求给钱,交管人员坚持认定这位白领涉嫌非法营运。这类“钓鱼式”执法打击黑车的方式引发了广泛争议。近日当事人张军通过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对方撤销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
一个月前,深陷“钓鱼案”的执法大队曾就执法方式进行高调回应。该大队曾在中共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发布了《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出“新招”整治非法营运》一文。文章声称,该大队二中队面对取证难题积极应对,想出了取证和查处分步进行的执法新招,进行先取证后查处。
几年来,上海市闵行区、宝山区等市郊的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执法方式。他们往往通过“埋伏”作战,“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并处以1万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他们在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拥有收取行政罚款的专用账号。
另一位“钓鱼案”的当事人陈瑞勤是上海市爱慕园林绿化公司的职员。两年中,他已两次将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法庭。陈瑞勤告诉记者,他在两年的密访中发现,“钓头”和执法大队的关系非常密切。仅在闵行区,就至少有3个“钓头”,手下有100多个“钓钩”。“钓头”和“钓钩”往往是一个村子出来的老乡,一呼百应。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闵行区,“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钓头”则提取200元。宝山区给“钓钩”开出的价格也是200元,南汇区250元,奉贤区则是600元。“钓钩”用这些钱准备录音笔等工具。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
同时,另一份文件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在《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知情人士透露,这便是上海各大交通执法大队与“钓头”之间的“双赢”状态,正是“先取证后查处”的具体内容。 (博讯记者:梦已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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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10/200910181649.shtml)
上海司机疑遭"钓鱼" 为证清白割腕自杀(图)
(博讯2009年10月16日发表)
被指非法营运后,年轻司机希望有关部门给出权威证据。
新闻晨报10月16日报道 前天晚上7时许,浦东新区闸航路、召泰路路口附近,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此时,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机孙中界正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路过。看到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后,他顺道开车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然而,就是这不到5分钟的善意之举,却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 “非法营运”。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年仅18岁的孙中界竟然选择了自杀,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腕。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但其手指被割伤,需住院治疗。
司机遇路边强行拦车者
据孙中界回忆,前天晚上7时许,他开车把厂里的工人送到闸航路近召泰路的宿舍后,就沿着闸航路往航头镇的方向行驶。刚开出没多久,就看到一名男青年突然从路边快步冲到路中央扬手拦车。“我当时是被逼着停车的,那条路只有2条车道,他一个人站在路中央,我不可能开车直接撞他,所以只能靠边停车。”
孙中界停车后,这名拦车男子称要去航头镇,但天色已晚,没有公交车,附近也叫不到出租车,问司机能不能带他一程。此话一出,还没等孙中界回答,那名男子就一把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让司机把他送到闸航路的水泥搅拌厂。“他说很冷,能不能帮个忙。”
孙中界曾经听说过“钓鱼”抓黑车事件,所以他半开玩笑地问了句:“兄弟,你是不是‘钓鱼’的?”对方没有应答,脸上表情自然。因为对闸航路的路况比较熟悉,孙中界知道公交车芦杜专线末班车是晚上6时许,当时7点已过,已经没车了。考虑也是顺路,于是他就开车将那名青年带到了水泥搅拌厂。
在约1.5公里的行驶路途中,孙中界又一次询问了关于“钓鱼”的问题,这次问得更加直接:“兄弟,你不会是‘钓鱼’的吧?”那名男子依旧没有作答。在孙中界的印象中,这是他们整个路途中唯一说过的一句话。
胡同里冲出执法队员
孙中界将车停在了水泥搅拌厂区域。就在停车的瞬间,那名男青年突然从裤子右后侧口袋里拿出了一叠钱,抽出一张放在了副驾驶位置前的台面上,随后侧身伸手去拔车钥匙。孙中界看到如此怪异行为,以为遭遇了抢车,试图猛踩油门,与前方一辆机动车相撞,以避免自己的车被抢。然而,几乎就在他踩油门的同时,那名男青年用左脚死死踩住了刹车。
在车钥匙被抢后,孙中界还没有来得及将自己上衣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报警,就看到从路边一条胡同里冲出来好几个人,不由分说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将其手机夺走后,又将他强行拽下车,并将他随身携带的行驶证一起拿走。“几个人我没有看清楚,好像是从一辆停在胡同里的车上一起下来的,车的型号我也没有看清,我的衣服裤子都被撕破了。”
孙中界被带上了一辆依维柯。在同一辆车上,他看到了3名与他有类似遭遇的司机。在车上,几名自称是执法队的人拿出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和暂扣、扣押物品凭证,要求孙中界签名。孙中界看到有图章敲着“该车无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业务”的字样后,拒绝在上面签字。
此后一个多小时,因为孙中界拒绝签字,他被要求不能离开。此时,他再次提出要报警,但对方拒绝还给他手机,也拒绝替他打110。双方僵持到晚上8时45分许,孙中界要上厕所,但对方仍坚持必须签字才能走人。万般无奈之下,孙中界只能签字。在他签字后,对方立即归还了手机,并允许其离开。
年轻司机愤而自杀
前晚9时许,由于无法接受助人为乐还要被扣车罚款的现实,孙中界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腕。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但其手指被割伤,需住院治疗。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孙中界说,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确凿证据还他一个清白。
面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说法,孙中界坚决否认。作为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机,孙中界所驾驶的浙ADS595金杯面包车尽管驾驶证上是个人的名字,但其实际用途是每天接送厂里的工人到各个地方工作,车辆在每天使用完毕后,必须开到厂里停放,根本没有闲置时间允许他做“黑车”生意。
在一份由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管理登记表上,清楚地记着每一天车辆使用的地点。公司负责人表示,车辆的管理有着严格规定,司机不允许擅自开车外出,车辆的出发地和目的地都必须登记。这辆被扣的车是3年前购买的,目前行驶里程为10多万公里,这些行驶的里程全是公司日常营运所积累的,绝对没有做“黑车”生意。
昨天下午4时30分许,记者来到调查处理通知书上所写的处理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758号,门上挂着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门牌。门卫室的工作人员询问过负责接待采访的有关部门后告诉记者,领导都出去开会了,无法接受采访,让记者明天再来。
记者对话年轻司机
问:你为什么要自杀?你觉得扣车和接下来可能会面临的处罚比自己的生命更珍贵?
答:我觉得自己是清白的,但是我又没地方说理。我想想好人居然没好报,而且还要被当作坏人,接受处罚,我想不通。我真的没办法,从签完字的瞬间开始,我就有要死的心了。
问:按照你的说法,你之前都已经听说了“钓鱼”的人,那为什么会没有防备呢?
答:唉,那人上车的瞬间,我就在想会不会是“钓鱼”的人,我就不想载他。但看他真的很可怜,天黑了,路上又没有公交车了,那人看上去有点瑟瑟发抖的样子。难道我这样的爱心有错吗?
问:你觉得你是好心顺路免费带了一个路人,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自己是清白的吗?
答:我没有拿那个人的钱,是他主动放在我车上的,而且我压根就没想过钱的事。我手机被没收,我怎么取证呢?因为要急着上厕所,所以被逼签字。既然执法单位认为我涉嫌非法营运,那希望他们能拿出录音或录像证据,我愿意配合调查。
问:你说自己是被逼的,你当初为什么不报警?
答:在他们几个人抓我的瞬间,我就大喊:“打110,让警察来。”但是没有一个人理我,还说他们就是,我不知道他们说的“就是”后缀是什么,但当时我手机在第一时间已经被抢了,所以没办法报警,孤立无援。
问:你觉得3天以后去处理时,能看到他们执法的录音或录像证据吗?
答:我不知道,但是交警在处理电子警察违章时,都能看到违章的证据,我觉得这个行政执法局也应该提供,只有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否则我不服。
问:如果以后开车再碰到路边有人生病或有困难要搭车,你会怎么办?
面对这个问题,孙中界犹豫了很久,最终没有给出一个回答,也许他的内心正在挣扎。 (本文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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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boxun.com/news/gb/misc/2009/10/200910162027.shtml) 媒体调查发现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过去2年中,“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很多系设诱饵查黑车所得。“钓头”和执法大队关系密切,“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一位老司机爆料称,“钓鱼”很正常,整个上海市至少有上千个。(10月16日《中国青年报》) 记得小时候,独自走夜路,总忍不住高喊两声。不是清嗓子,而是怕有鬼,弄出点声音来,吓吓鬼,也给自己壮壮胆。长大后,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鬼,只有人。有鬼也是人扮的,而且,人扮的鬼,比想象的鬼还可怕。 《中国青年报》报道的这则新闻,早在一个月前,全国的媒体就普遍关注过。如今,《中国青年报》又不惜版面浓笔报道,而这一旧闻,如同一个月前一样,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当事人也又次成了网友声援的对象。 被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钓鱼式”执法冤枉的张军,不仅委托了名人律师郝劲松,联合了十几个“钓鱼式”执法的受害者,还不下15次地向蜂拥而至的媒体还原现场画面。张军不断的求助媒体、媒体持续的关注,有点类似夜行时吓鬼、壮胆的喊声。只是,这里的鬼,是人扮的。面对执法大队的“钓钩”,张军等良民们防不胜防;进入司法程序后,在和这些喜欢扮鬼的执法者对簿公堂时,的确需要再喊两声。 就在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还在《人民法院报》上撰文,认为媒体监督对独立审判存在越位的现象。上海一些区交通执法大队的“钓鱼式”执法,由案发,到受害者状告,媒体一直关注。按照景汉朝的理解,不知道有没有越位的成分。但从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两年“钓鱼式”执法罚款五千多万元的实践来看,媒体关注犹如夜行的人那样喊几声防鬼,甚至要持续地喊,还是很有必要的。 而且,喊的次数少了,喊的声音不高,也是没有用的。据悉,“钓鱼式”执法导致的出租司机刺死“钓钩”事件,2008年3月7日就在上海奉贤区发生过,前前后后也曾被媒体报道过,但“钓鱼式”执法仍旧在上海闵行区取得两年罚款五千多万的“好成绩”。可见,真正的鬼,喊两声是吓不倒的,声音低了,也是不行的。这就是媒体持续关注“钓鱼式”执法的原因所在,也是维权的当事人不断求助媒体的原因所在。 从闵行区把它当作先进经验宣传看,“钓鱼式”执法在上海普遍存在,而且应该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从“钓鱼式”执法的链条看,从“钓钩”到“钩头”,从招募到组织,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从“钓鱼式”执法经济来看,“钩头”和执法者形成罚款双赢的模式,而且,“钩头”还威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从当地宣传部门等对待媒体监督的态度看,当地官方还没有与公众取得共识……而这一切,都是当事人维权的夜行路。 只是,在这样一个鬼影重重的夜色里,媒体的关注,网友的声援,能吓跑那些鬼吗?不知道。
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