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天 .. 我还在路上 .. 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 .. 其 实 那段时间 .. 我已不接任何人的 电话了 .. 根 本不上网 .. 更 别说去看流星板了 .. 据说 , 你,这个在此朋友口中的 ” 好好人 ” 在网上 ( 流星板 ) 质疑我 这是 ” 诽谤 ” 和想 ” 上法庭 ”( 当然 这两点在你留在我 Blogs 里没提到 ) .. 还 有 ” 恶毒 ”” 过分 ” 等等 .. 同 时还否认看到骂我的 贴子 ..OK, 啥叫 ” 诽谤 ”? 名 词介释 应 为 - 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 —“ 诽谤罪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 诽谤罪 条件之一 ”--- 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 通俗地来说 , 就是 ” 无中生有 ”… 那 么 , 你能让 LC 甜蜜蜜站在大卫 的面 前 说 .. 绝 没有这挡子事 吗 ? 如果 LC 甜蜜蜜 可以做到 .. 我 立刻向 LC 和全世界人道歉 .. 以 还清白 ( 假如你认为这些是不清白的话 ).. 我 想 , 你 做不到这点 … 因为事实如此 .. ” 上法庭 ”?.. 更 好了 .. 我正愁怨无人付我 这 不能上班 , 而无收入 .. 和心理上 , 精神上 , 时 间上 的损失 呢 .. 我 希望有人来 认这笔帐 .. 得到些 赔偿 … 还有你在留言中提到的 ” 恶 毒 ”” 过 分 ”.. 何 谓 ” 恶 毒 ”” 过 分 ”.. 当 别人攻击漫骂我 , 我的父母时 .. 你 没觉得那是 ” 恶 毒 ”” 过 分 ”?.. 因 为 , 她们是你的朋友 ?..( 对了 , 那时你忙 , 没空上网 , 没见到贴子 .. 哈 哈 .. 可以理解的 ).. 我是想 说 .. 如 果我恶毒 话 .. 在 一年多前 , 当我知道 这 事 时 .. 就 应该通告天下 .. 让 全世界的人茶余 饭后都来谈论这个 ..” 温哥 华特产-- 留守浪漫爱情故事".. 何 苦小心谨慎地守口如瓶至今 .. 坦而 荡之地和她相处相对 那么长时间 .. 而只在受到那些 圈内人的讥讽 , 谩骂 , 暗指 , 打 , 压 . 踩后 .. 才 在我的分析回忆录里出现 .. 连名子都 变形的引用事 例 .. 因 为 当时的确 觉得 , 这是我在这 Vansky 受攻击的最大原因 ( 她那圈子里 .. 我 只认识她 ..) .. 亦 是甜蜜蜜和我之 间 最大的心 理 障 碍 ..
我给你回这封信 .. 并不是我对你有意见 .. 这点 请你一定要知道 .. 更 丝 毫没有 责怪针对你 个人 的意思 .. 仔细看了你的留言 .. 知 道你并不了解 这里的许多事 .. 你的 朋友当然亦没有及时向你汇报 ” 内幕消 息 ”.. 我完全是基于敬重你的行为 .. 给 你一 个 清 晰的画面 .. 我当然知道 .. 在 这个世界上 , 是没有完 美 的人的 .. 每 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 .. 为 人处世哲学和规范 .. 亦有着自己看 问题的角度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 没 有任何一个外人能 强迫 别人去改变思维 , 与行为准则 的 .. 特 别是在北美 , 这块自由的土地上 .. 每 个人都是自由的个体 .. 都要亦 应该 受到尊重的 .. 我 虽是一个普通人 .. 微不足道地住在这个地球上 .. 我 还是想让你知道 , 我是怎么想的 .. 我 怎 么想就怎么说 .. 没 有一点修饰虚假的成份 .. 因 为没必要亦不需要展示什么 .. 我 就是我 , 一个实实在在的人 .. 我知道自己是个笨人 .. 所以我天天都在从生活中不停地学 习 .. 在不影响 别人的情况下 , 做我认为正确的事 ..
我很感 谢 你在 给 我留言 时 .. 用 词还较温和 .. 当 然了 , 当时那后几篇都还没公开 .. 你还不能说太多 .. 我 很理解你当时的心情 .. 就像在此许多善良的朋友一 样 ..( 我眼见了许多 ).. 在 那一刻 .. 都很震惊 .. 继而都严以律己 .. 这的确是可喜可慰的现象 .. 让我没有对我的同胞们失去 最后的 希望 .. 亦让我明白 .. 许多人来网上玩归玩 .. 心中还是有尺度的 .. 那喜 欢伤人的病态 , 喜 欢挖 人个人信息的人或无知嘲笑 挖苦 别人 的人 .. 亦就是那么几个而己 .. 不足以代表整个群体 ..( 其实 , 那之前的一周 .. 如果你有天天遛帖 .. 并熟知圈内圈 外事的话 .. 就应该看到蛛丝马迹 .. 就会有 预 感的 ..).. 有人形容我是 捅了 ” 马蜂窝 ” 了 .. 足以想 像 事态的严重了 .. 对此我很抱歉 .. 我亦从你的留言中看出 .. 你是个性情中人 .. 头 脑还 属于比 较 清楚的那一 类 人 .. 这亦是我愿花半天 时 间回你贴 的原因 .. Anyway, 我希望从中 你能 给我 一点点理解 .. 不希 望 你能理解明白 全部 .. 只那么一点点而己 .. 应该不算过分吧? .. 因为至今我还没能走出这场由网中人引 发的 恶梦 呢 ..
这封回信 写的有点长 的 .. 请慢慢看吧 .. 我想 这事 亦就到此吧 .. 请不要再留任何言了 .. 因为我不会再回了 .. 希 望将来有何疑虑 .. 想要知道什 么 .. 请 直接 给我 Email 或上 我的 MSN 留言 .. 我会很感 谢你的 ..
最后 祝好 !
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