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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国特色的思维逻辑

(2008-01-30 09:52:54) 下一个
“「是你们民主派,令香港没有民主!」”


上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会否决二○一二年双普选,但宣布二○一七年可普选特首,并表明随後可全面普选立法会。政府便将之表述为,特区已有落实普选的明确日期,以及视之为今次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最大「卖点」,认为港人和民主派好应该接受,否则,後果自负。


中央和特区政府官员,以至一众亲中人士都经常强调,民主派必须就香港政制发展停滞不前负起责任,因○五年十月,我们於立法会否决了政改方案。上周六,行政会议成员郑耀棠及曾钰成出席在礼宾府举行的座谈会,向全国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提问时,均重提民主派○五年否决政改方案一事,而连日来,乔秘书长亦几度提及○五年政改方案遭否决,使香港「错失推进民主发展的一次大好机会」。依照他们的讲法,民主派一旦不接受北京抛出的不民主方案,就要背负阻碍香港政制发展的罪名。


然而,○五年的政改方案,根本不能令香港政制达至全面普选的最终目标,反而是走上一条不归歪路。人大常委会○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的决定,不仅将○七、○八双普选否决,还限定「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根据《基本法》,香港政制应依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发展,立法会直选议席所占的比例逐届递增,九八年二十席,○○年二十四席,○四年三十席,而功能组别却一直维持在三十席。按此原则,○八年的立法会,就算不可全面普选产生,亦应该减少功能组别议席,来增加直选议席。可是,○五年政改方案建议直选与功能组别各增五席,完全违背了《基本法》所定的循序渐进原则,况且,最重要是中央和曾特首皆拒绝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以致我们无法相信,方案通过後,特区政制仍可达到全面普选的目标。大家试想想,假如当时方案通过,直选与功能组别现各有三十五席,相信今次人大常委会一样会否决二○一二双普选,并依照此「循序渐进」原则,再让直选与功能组别各增五席、十席,如是者逐渐发展成双院制;换言之,立法会永远都不会全面由普选产生。有见及此,民主派才将该政改方案否决了。


既然否决○七、○八双普选、二○一二双普选,以至限制功能组别与直选议席的决定,都是由人大常委会作出,他们又岂能将香港民主发展停滞不前的责任,一次又一次的推卸予民主派呢?


笔者於上周日绝食期间,有位维园阿伯骂我为六四杀害学生的凶手,因当年我们在港举办声援绝食学生的活动,令到学生们更加坚决要留守天安门,最终才会被杀,所以他认为我是凶手之一。


为何责不在下令清场者,反过来竟是在港支援学运的港人呢?此说法等同早前一名被判强奸罪成的犯人,向法官求情时称,因为受害人衣著性感,引人犯罪,他才会强奸她。


不论是乔晓阳、郑耀棠、曾钰成及维园阿伯等人,以至上述强奸犯,他们思考逻辑如出一辙,就是错不在我,而是受害者。


难道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思维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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