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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严禁出动警察镇压学生运动的规定

(2012-05-22 13:23:08) 下一个
公安部关于严禁出动警察镇压学生运动的规定

  最近,兰州、哈尔滨、西安、重庆等地,学生包围了省市委住地。同时发生了两起人民警察镇压学生运动的严重事件。8月5日,兰州大学学生与铁路职工、铁路中学学生发生冲突,兰州市公安局出动上百名警察,在兰大门前实行戒严。8月20日,陕西省铜川一中学生包围了市委,在场的公安派出所长杨万杰竟擅自鸣枪示威。

  镇压革命学生运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绝对不能允许。公安部6月10日曾通知各地,要全体公安干部、人民警察满腔热情地支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支持革命师生闹革命,不准干涉学生的革命行动。但是少数地方没有认真执行。现再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借口,出动警察干涉、镇压革命学生运动。

  二、绝对不准向师生开枪,放空枪进行威吓也绝对不允许。

  三、重申除了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放毒、破坏、盗窃国家机密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处理外,运动中一律不逮捕人。

    四、重申警察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五、警察只在街道维持秩序。遇有打架、斗殴、可以劝解。如革命学生打了警察,不准还手。

         公安部

                 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通鉴·第三卷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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