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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盛友:从陈水扁被判处无期徒刑想起:中国为何千年无包公?
陈水扁星期五(2009年9月1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时罚款二亿元新台币。另外,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罚款三亿元新台币。另外,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罚款三亿元新台币。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被判处2年6个月徒刑,罚款1.5亿新台币。他的妻子黄睿靓被判刑1年8个月,海外资产被没收。 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原扁办办公室主任林德训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所有被告都没有出庭听取判决。由于此次审判涉及四个大案,14名被告,判决书因此厚达1200页,重三公斤。
我想起一个问题:海瑞(1514-1587)是我们海南人的骄傲,但是,中国为何千年无包公?
包拯(999年4月11日—1062年5月24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今安徽合肥),中国北宋官员,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
为惩治贪官,庆历四年(1044),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祐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公后人:29世孙:包玉刚。33世孙:包伟铭、包小松、包小柏。
包拯认为,治国安民,一方面要兴利除弊,另一方面要选贤任能。因此,他不但采取了一系列“薄赋敛、宽力役、救荒馑”的措施,以使“幼有所养,老有所终,无夭阏之伤,无庸调之苦”,而且对贪官污吏见则必弹,对廉官能吏极力荐举,以便改善吏治,推行善政。
中国为何千年没有包公?
从文化层面找原因
日本人这样评价我们中国人,说:“中国人的血管里都流着死要面子的血。”我们中国人的确强调“家丑不可外扬”。
中国人的家首先是一个小家庭,即父母兄弟姐妹。社会发展以后,中国人的小家庭慢慢地变成五伦大家庭,再发展扩大编织成五伦关系网。
中国传统的社会关系是以“五伦”为基础的。五伦指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种人际关系,是人们一生中无法回避的。五伦关系以外,便是“路人”。中国人的社会关系说简单很简单,就这么五伦;说复杂就很复杂,复杂成一个大无边际的五伦关系网。
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说:“吾人亲切相关之情,几乎天伦骨肉,以至于一切相与之人,随其相与之深浅久暂,而莫不自然有其情分。因情而有义。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亦即是其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伦理之‘理’,盖即于此情与义上见之。更为表示彼此亲切,加重其情与义,则于师恒曰‘师父’,而有‘徒子徒孙’之说;于官恒曰‘父母官’,而有‘子民’之说;于乡邻朋友,则互以伯叔兄弟相呼。举整个社会各种关系而一概家庭化之,务使其情益亲,其义益重。由是仍使居此社会中者,每一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各负有其相当义务;同时,其四面八方与他有伦理关系之人,亦各对他负有义务。全社会之人,不期而辗转互相联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
还是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朋友也是“五伦”之一,以血缘感情为基础的亲属初级群体性人际关系和以朋友、同事的友谊感情为基础的故旧初级群体性人际关系一直都很发达。都是自己人,有些话好说,有些话则不好说,更不用说揭露“五伦成员”之腐败了。况且人家提拔你,你总得感恩回报。你想往上爬,你就得乖乖的,更不用说你会检举揭发腐败。做朋友,要讲“信义”,只有这样,才算“做人”合格,所以整个中国社会“非常和谐、其乐融融”。“五伦当道”,一人当官、鸡犬升天。
“一人当官、鸡犬升天”的反面就是“株连九族”,如果把自己人“干掉”,自己也会倒下,弄不好“五伦”大家庭也倒下。所以,自己人犯错误,先把它掩盖起来。
何谓腐败?就语义而言,是谓腐烂。腐败意味着一个社会充斥着公务人员的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挥霍浪费社会公共财物、假公济私等丑恶现象,以致国家政策不能贯彻,官僚主义严重,思想滑坡、道德失衡,社会风气败坏,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偏离既定的目的,不再为公共利益服务,而是被用来换取个人利益,成为社会上少数拥有权力者或集团攫取私人、局部利益的手段或工具。
中国人的贪污腐败罪恶,自古以来,都愿意官官相护、官民相护、民官相护、五伦相护,先掩盖起来。
历史上萧何贪污,后来就变成一种政治掩护。因为黥布谋反,刘邦去讨伐,但不放心萧何,就派几个人偷偷看萧丞相的动向怎么样。那个派去的人跟萧何关系不错,就说你这个丞相死期不远了,萧何听了大吃一惊,说为什么?他说现在皇上去讨伐黥布,对你相当不放心。萧何说我有什么办法?他说你要多买田地,甚至你可以贪污一些东西,这样让他看出你没有政治野心。结果萧何照办,用特权贱价买了土地,那些土地是可以抛售的。使者向刘邦汇报,刘邦闻之大悦,以为他好财了,对权力没有欲望,对他不构成威胁了。
国民党高官吴国桢去台湾后反思,他说蒋介石写一个字条就可以到银行提500万,蒋介石不反对别人贪污,尤其是不反对那些将官贪污,认为这些人贪污了,就很容易控制他们,操纵他们。
从历史上和中国的现实来看,这些观点有一定道理,因为贪污的人,对物质利益看的很重,政治上就没有野心。
“家丑不可外扬”的背后其实就是完美主义。人追求完美,并没有错,若过分追求完美就是一种病。人若太追求完美,就不愿意承认错误,更不用说揭露腐败揭露贪官。
完美就像100分,就像一碗满满的水,端着要一边看路还要一边看水,生怕水碗打翻。可想是多么的艰难。自从我长大懂看足球以来,我觉得中国人当中只有古广明这个人能做到带球不用看球,其他的人都要边带球边看人,难怪中国人的足球冲不出亚洲。同样道理,中国人要前进,手里端着满分的一碗水,要边看路边看水,所以中国人进步艰难。
从制度层面找原因
四川的副省长公开声称:经过科学检验,地震中没有豆腐渣工程。多么完美主义者的话语。“地震没有豆腐渣工程”是谎言?不是!因为谎言是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的,上述所言还没有理论背景,还称不上谎言,顶多是豆腐渣语言。
有豆腐渣语言才会有豆腐渣工程;先有豆腐渣制度后才有豆腐渣工程。豆腐渣工程出现后先用豆腐渣语言来掩盖着,不掩盖,他的乌纱帽就丢了。很多很多人都知道这是豆腐渣语言,也没有人能说什么,因为豆腐渣工程已经形成了制度,一种豆腐渣制度。为什么形成豆腐渣制度,因为中国历史上官官相护、官民相护、五伦相护,早就形成了制度化。
人类社会是从原始社会开始的,原始人共同生产,没有什么剩余产品,也不可能有私有的观念。但是到原始社会后期,形成很多部落,部落酋长开始有支配权,他有可能利用这个权力把一部分东西据为己有,这样,另外一种思想也就产生了,就是如何制止据为己有,相应的措施随之产生。
牧惠在《华表的沧桑》中写道,华表来历很早,古代称为诽木、谤木。在众人议事的地方竖一块木头,木头上面要放一块横的板,这个样子有一点像中午的“午”,所以又称为午木。那横板上有时候要装饰一点图案,看上去像一朵花,古代“花”跟“华”两个字是相通的。所以演变到后来,就变成了华表。在华表的横板上面是可以写字的:对某人有意见,国家应该如何治理?实际上它最早是起监察作用的。但是到秦汉以后,华表从议事的地方被搬到宫廷里去了,这样它的作用就消失了。到宋以后,华表从宫廷里面又被搬到宫廷外面去,一直沿袭到现在。但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天安门前面的两个华表,当初的意义完全丧失,变成一种装饰品,甚至演变成一种权力的符号。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个监察网,以抑制官吏腐败。可是,中国人监督网没有五伦关系网发展得快。
中国大陆现在也有纪律检查委员会也有反贪局,但是很遗憾,反贪局被五伦关系网网住,反而又多了一个本身贪污腐败的反贪局局长。
我一个表姐北大毕业后分配到海关工作,她真的无法融入那样的工作环境,在其位你不贪,别人会“逼迫”你贪污,后来她真的受不了,干了一年多,停职报考研究生读完博士,干脆回北大教书,图清闲图清静图干净。
司法独立、舆论监督、高薪养廉,是今天国际主流思潮开出的治疗人类社会权力贪污腐败的三大处方,成了不证自明的“公理”。
从信仰方面找原因
中国人信仰“人之初,性本善”,不承认人的缺陷不承认制度的缺陷,不像西方人有“原罪感”,承认罪恶,所以要努力去消除罪恶。但是,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杜绝罪恶。
我仍然坚持我一直的观点:上帝没有把完美交给我们人类。
完美是一种追求,是标杆,是一种理想境界,既然知道完美掌握在上帝手里,人类不可能做到完美,我们就得承认制度的不美,改善制度的不美,而不是掩盖不美的制度。
写于2009年9月11日
"包公"比"林肯"真实的多!
林肯的 For/By/Of the people,他做到了吗? 现在也没有啊!
他是个律师,都是嘴子!
对南方用兵三个月,才想到是为了解放黑奴...好笑!
真正的台独,激进的民进党是不可理喻的!他们一点道理都不讲!
幸好,这种人越来越少! 他们是少数,但是叫声很大.
不要忘记最重要的是:
道德的情操!!!
发自内心的善良美德!
林楠森
BBC中文网驻台北特约记者
支持陈水扁的抗议者在法庭外高呼他“无罪”
台北地方法院对前总统陈水扁的一系列控罪作出有罪宣判,陈水扁被控六项罪名成立,他的妻子吴淑珍则七项罪名成立,两人都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官蔡守训除了判处一系列罪名有罪外,同时也宣判将涉案的数亿台币与数百万美金充公没收,同时对陈水扁与吴淑珍各判罚款两亿与三亿台币。
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则因洗钱控罪被判刑两年六个月与一亿五千万台币罚款,陈水扁的亲信幕僚马永成则被判刑二十年。
陈水扁的儿媳妇也被判刑但处以缓刑,她也被判罚款一亿五千万台币,总计陈水扁家族被判罚款八亿台币。
扁办声明
陈水扁办公室在宣判后发表声明,表示这是一个违宪、违法的无效判决,也是一个赶尽杀绝、抄家灭族的判决。
其声明并说这是一个毫无证据的报复性判决,并说今天是国民党新威权统治的开始。
法官在午后四点进行宣判,约二十多分钟的宣判充满了有罪,追讨,充公,与罚款等字眼。
在以记者为主的法庭旁听席上,有数名民进党立委也在场听判,同时也有全身穿着红衣的两名妇女在法庭内不断咒骂。
陈水扁本人未出席听判仍被关押在台北近郊的看守所,他抗议司法受政治的操控,此前他解除律师委任放弃辩护,并说不愿配合演戏。
蓝营反应
执政的国民党包括马英九在内都一再称此案无政治因素,单纯是司法案件。
由于法院撤换原审法官,改派蔡守训为首的三名法官审判此案,此一程序受到争议,蔡守训此前也曾审判现任总统马英九的市长特别费案,并判马无罪。
陈水扁办公室发布了一份"法庭外答辩文",除了针对一系列控罪表示无罪外,也指控法院公然以更换法官的方式,将全案交给特定法官审理,是假反贪腐进行政治斗争与追杀。
这份答辩文虽自承,陈水扁对家人的管束,以及对政治献金的管理使用等确有可议之处,但也表示其应负的是政治与道义责任,而非贪污与收贿。
在台北地方法院外,包括蔡守训与马英九都是声援陈水扁群众表达愤怒的对象,他们质疑国民党重新执政,使得昔日利用司法打击异己的手段再度复活。
民众情绪
台北的陈小姐在得知判决结果后激动落泪,她对BBC中文网说,蔡守训审判马英九与陈水扁采取不同标准,她不相信这是一个公平的审判结果。
在法庭外的另一头,也有一群反扁人士高喊"关到死","枪毙"等口号,他们与挺扁人士发生冲突,但在警方迅速介入下冲突并未扩大。
由于台湾并无陪审制,被起诉者是否有罪是由蔡守训为守的三名法官以"心证"决定,法官在判决书上也提到其判无期徒期的理由。
法院过去在判决书一些引经据典,以教训与评论口吻的说法,常引起其评述超过法律陈述的争议,也引起一些民众质疑司法与政治界线不清。
这三名法官称陈水扁有幸获人民信赖,荣登元首之位,本应"作之君,作之师"铭刻于心,又称其当知"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等不变之理。
判决书并称,陈水扁明知已咎,却以前朝不法在先,发动转型正义攻势,企图合理化自己的恶行。
2009-09-11 新闻速报 【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陈亦伟、赖又嘉台北11日电)扁家4大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判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法官并以「一人贪戾、一国作乱」,批评陈水扁知法犯法,还每每以政治干扰司法,视司法为玩物。
台北地院以陈水扁、吴淑珍在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4案中贪污、洗钱,判决扁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对陈水扁并科罚金新台币2亿元,吴淑珍罚金3亿元。全案仍可上诉。
法官在判决书指出,陈水扁有幸获人民信赖荣登元首,现仍享有卸任礼遇尊崇,本应将「作之君、作之师」铭刻于心,却纵容家人、亲信以权生钱,致立意良善的国务机要费沦总统家族零用金。
判决书指出,陈水扁身为一国元首,当知「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不变之理,却公开高举改革大旗,行贪腐之实,以空前繁复手段将不法所得洗至国外,「明知己咎,却以前朝不法在先,发动转型正义攻势」,企图合理化自己恶行。 吴淑珍部分,法官指出,吴淑珍因意外受身体上残疾,固甚可悯,却以总统夫人之尊,非但不力持廉洁,反每每以权势地位,获取巨额私利,还将陈水扁总统职位限缩于财团豪阀之服务,扁珍2人犯罪所得之高,令人咋舌。980911
2009-09-11 新闻速报 【中评社/俞雨霖】
陈水扁贪腐案的一审判决在即,司法界预期可能重判无期徒刑,陈水扁则仍旧全力为自己开脱,坚称没有贪污,更没有犯罪,但是几十亿新台币的钱被洗到海外,总不能视而不见,结果陈水扁想出了一个具有高度创意的“社会文化罪”,在解释这些钱的性质。
说白了,陈水扁提出“社会文化罪”,主要目的在解释他们陈家洗到海外的一大笔钱,是基于台湾社会文化习俗收的钱,如果这种行为是一种罪,那么是整个社会的罪、是传统文化的罪。在陈水扁贪腐集团的界定里,台湾这个社会搞政治收献金是很自然的事,用权力换取利益也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财团有钱捐献,当权者便宜行事,也理所当然,反正拿人的钱手软,这是社会的惯例,也是文化的传统。
由此推论,如果当权者依照过去的社会惯例、传统文化习性向企业家收钱,有时候暗示一下,偶而恐吓一下,也不足为奇,当权者是没有罪的,他只是依循社会、文化传统与惯例而已。
如果再更扼要的说明陈水扁的“社会文化罪”是内涵?可以这么说:一、陈水扁拿钱没有罪;二、如果陈水扁有罪,那一定是台湾这个社会有罪;三、如果陈水扁有罪,那一定台湾的文化有罪。所以,结论是陈水扁没有罪,如果陈水扁真的有罪,那是台湾的社会习俗、台湾的传统文化使他犯罪,因此罪在台湾的社会与台湾的文化,台湾人的列祖列宗都脱不了关系。
吴燕玲
台湾自由撰稿人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及夫人吴淑珍在周五(1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罚款五亿新台币,终身剥夺公权。这在台湾司法史上也创下了一个纪录。
如果有人撰写台湾的司法史,绝对不可能遗漏扁案这一章。扁案从2006年以国务机要费的发票核销问题为开端,台湾的司法就注定要赤裸裸地面对"总统犯罪"这个难题。
国家元首犯罪,冲击的不仅是政治上人民对政府的信赖,还包括司法机关在面对执政者时,究竟是懦弱地低头?还是无所惧地做到司法独立?亦或是不知所措,忽严忽纵,让人民无所适从?
陈水扁超乎常人的意志力与性格,也让台湾司法在面对这个世纪大案时,格外显得不知所措,创下司法史上许多前所未有的纪录。
阻碍审理
为了阻止法院审理,我们看到了司法是如何地被玩弄。陈水扁以总统之尊又是要求法院返还国务机要费相关卷证;又是发明出前所未闻的"永久机密",欲把相关卷证永远束之高阁;不仅如此,吴淑珍还以健康状况为由,连续十七次向法院请假不到庭,法官竟也无可奈何,缔造出司法史上罕见的纪录。
直到政权轮替,扁案才进入了第二阶段的高潮,没有了刑事豁免权的保护,没有了总统身份的威势,我们才眼睁睁地目睹了,司法在面对总统的权势时,是如何地卑躬屈膝。
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二次将国际追查洗钱的艾格蒙组织,通报扁家海外洗钱的资料,私下通风报信给陈水扁,且押案不查的情况被查出来后,不但震惊了国人,台湾检调人员的士气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也造成台湾首位卸任的情治首长被收押、一审重判十年刑责的案例。
企业自首
为了追查扁家海外巨款,特侦组也使出了前所未见的手法,包括呼吁企业家自首、策反逃亡在外的通缉犯回台作证。
和信集团辜成允是第一个主动自首的企业家,他坦承付出四亿元贿款给扁家,不但戳破了陈水扁政治献金的谎言,也让龙潭购地案成为扁被起诉的四大案中,证据力最完整的个案,更开启了后续其它企业家自白的风气。
但策反中信集团少东辜仲谅回台,却让特侦组饱受批评,辜仲谅虽以新台币一亿元的天价交保,但他曾遭通缉却未限制出境的作法,则让外界觉得不可思议,所以特侦组早与辜仲谅谈好了条件的说法,甚嚣尘上。
陈水扁被收押三十二天,也开启了对于审前羁押的激烈论辩,过去检察官滥权押人,从未听闻法界将此列为检讨重点,如今连马英九都表明对检察官羁押的权限、监所对涉案人的人权问题,有可检讨的空间。
司法教育
扁案起诉书罗列四大弊案,最后却未具体求刑,也堪称旷古绝今。虽然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在媒体追问下,承认所谓要求法院对扁处以"最严厉的制裁"指的是无期徒刑,但未明载于起诉书的作法,也引起相当多的争议。
后来陈水扁被裁定无保开释,更让舆论开始关注"交保金"的标准何在?因为扁案其它被告,即使交保也得视涉案情节付出金额不等的交保金,但身为主犯的陈水扁却不用付一毛钱,着实让人称奇。
有时想想,因为对陈水扁的好恶,台湾民众在面对扁案时,常会随案情起伏而出现各种不同的情绪,每一次都有人为司法鼓掌叫好,也有人大骂司法迫害;其实不管陈水扁最后的命运是什么,在这个过程中,台湾的法界与民众面对司法,都上了一堂非常宝贵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