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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保可借鉴德国制度

(2009-09-10 00:00:43) 下一个





专家论坛-中国医保可借鉴德国制度

2009-09-10 旺报 【谢盛友/德国班贝克大学客座教授】

     中国大陆今年提要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此一目标远大,可以参考德国的制度。

     医改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生活,德国每个人都能享受全世界最好的全民医疗保险,这应该感谢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1815-1898)。人称「铁血宰相」的俾斯麦是19世纪卓越的政治家之一,他任普鲁士首相期间统一了德国,并成为德意志帝国第一任总理,他并且通过立法建立了全世界上最早的工人养老金、健康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社会保险。

     可选择法定或私人保险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支占GDP的33%左右,其中1/3的资金用于法定养老保险开支,1/5以上的资金用于法定医疗保险开支。德国医疗保险由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大运行系统构成,公民就业后可视其经济收入多少,在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之间进行选择。

     根据统计资料,约90%公民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分别参保396家法定医疗保险基金组织,而参加私人医疗保险的为9%。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各缴费50%,缴费率占工资收入的14-16%(各保险公司缴费比例不尽相同)。保费将从你的工资中直接扣除。依靠失业基金或社会救济金生活的人,这笔保费用由国家负担。

     对符合条件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雇员,其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可一起享受医疗保险的各种待遇(读大学的子女至27岁);而私人医疗保险则是缴一人、保一人,多子女雇员要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则费用要贵得多。

     德国政府2003年推出了医疗保险改革方案,联邦议会批准后于2004年实施。其最新医保制度的精髓有以下几点:

     建立制度鼓励竞争

     1、政事分开,依法管理。政府实施医疗保险时不介入操作,只负责法规的制订和监督检查,具体管理事务由半官方、非营利性医疗保险基金会执行,私人医疗保险公司则完全按市场规则进行。

     2、统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励竞争。实行统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励竞争的体制,无论是法定医疗保险或私人医疗保险,均由投保人自由选择,促使每个医疗保险机构把搞好服务、努力为投保人提供一流服务。

     3、坚持以供方为主的费用控制思路,进行支付制度的改革。德国不断地重新修正和评价法定医疗保险的范围,在保证经济发展、不增加投保人负担的前提下,确定适当的医疗保障水平。

文章来源:2009-09-10 刊登于台湾《旺报》,同日《中国时报》(电子版)专家论坛  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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