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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手遇到老问题
各位兄弟姐妹,大家好!
我这个新革命遇到了老问题。谁能帮助我?我编写《 网络新闻学》 一书遇到如下问题:
网络如何处理读者投书?
传统纸媒法规是这样的:比如某日X报纸刊登Y餐馆卖狗肉。Y餐馆业主觉得是诬蔑,根据新闻法,业主可以向X报社投诉,要求澄清事实,如果X报纸的记者是传播谣言,报社必须刊登道歉,而且在同样的版面,同样的大小。若是广播或电视,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必须在同样的时间段,给以同样的长短的时间播出,并道歉。
因为根据传播理论、传播的社会效应和传播法规,受害者必须还以清白,这就是传媒的责任。在网络里尤其是在博客里,若X伤害了Y,Y向谁提出上述要求?X拒绝刊登道歉,Y怎么办?在论坛里,若Y受到伤害,当然班主会删贴。问题是,光删贴是不够的,因为已经传播出去了,信息接者已经接受了,因此,必须有一个澄清事实和道歉的机会。目前的网络做得到吗?
关于版权:国际艺术家协会从1851年开始努力,1902年法律开始生效,任何艺术家(作家、作曲家、画家等)的作品(文字、曲子、音乐、录象)是受到保护的。这里讲的不是版税,版税你在购买DVD时已经包含在里面。
网络的出现产生了传播费的疑惑。艺术家在当地的协会都有登记,归口到总会,每年出版的作品均有登记,总会档案中有艺术家的帐号资料,每年作品被引用、被转载,均有登记,根据法律,按照分成协定,扣除费用后的所得汇到艺术家的帐号。
在传播费意义上的艺术家,其作品受保护至他(她)逝世后70年。
简单的例子:在餐厅里、旅馆饭店里、大型音乐活动播放背景音乐是要支付费用的,各个国家(地区)情况不同,一般是按照场地的面积大小来计算。因为不仅仅是你一个人听音乐,你是在传播音乐,所以你要支付费用。
网络的出现,尤其是博客走火入魔,谁能保证博客里播放的音乐只是博客主人单独享受?博客一天传播了多少人,能用面积大小来计算吗?
我真的很笨,太多的想不通,所以想问你们。期待答案。谢谢!
谢 盛 友 敬 上
2008年 5月 11日 , 德 国 班 贝 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