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们中间有多少人听了昨天陈小平对我的访谈,如果你听了,请一定关注我这封电邮的内容。如果没有听,就请当作我给你们提供一个有关艾未未的咨询。
我请陈小平在昨天节目的置顶加处补加了如下的文字:
一位观众发给我如下信息:“关于艾未未,有一点,就是网友募捐帮他补税,艾未未后来是有还钱的,现在也在还。当时他制作了借据,寄给网友,收到还款的网友会在推特上公告,收到了艾的还款。”今晨又收到浦志强律师通过朋友发来的更为详尽也是最确切的第一手资讯。艾未未本人并未要求大家捐款,也没有欠律师的任何费用,更没有说过:案件令律师出名的那句话。本人在此郑重声明昨晚本人在这件事上的表达与事实完全不符,特此更正。并衷心感谢网友特别是浦志强律师对我的纠正!——李南央
受到置顶空间的限制,无法将浦志强律师的完整信息贴在那里,现在将他的来信全文录在下方。这些情况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当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知道当年的真相。衷心感谢你们的关注。如果能够帮我发到你们自己的圈子里,更加感谢!
关于艾未未的问题,有两个细节是我知道的,她(注:指李南央)讲的都不对。一是关于补税捐款的问题,二是关于律师给的问题,我需要设法澄清,也要跟南央大姐讲讲才好。
关于补税捐款:前因是对发课公司(注:应该是艾未未的公司名)的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生效,他决定申请复议,当局是希望他别申请了,暗示也不会真的执行。但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复议的前题,是必须先交欠缴的税款,这个部分是八百多万,罚款七八百万可以在复议。诉讼有了结果之后,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老艾有钱,并不需要捐款,何况他母亲也说,要用她住的艾青故居提供担保,或出售所得帮他交上。但这阶段,有很多网友聚集到草场地,给他送钱,网上也有很多的人想汇款,喊话要地址姓名,要账号,想汇款。他说国保跟他沟通,劝阻人员聚集,他们担心出群体事件。艾未未、刘晓原和我聊过这事。我说过那就索性在网上公布帐户地址,先收下网友送来汇来的钱,防止大家都来草场地,但要言明这不是捐款而是借款,你是要还的,但是不付利息,因为我们还要规避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非法集资的罪名,不给当局留下口实。于是,他就公布了账号、姓名和地址,还每天派人到邮局领取汇款单,再把这些和账号转款逐一登记造册,几天内就够了,大约收到九百万出头儿。他发声明告诉公众钱够了,不要再寄了。然后开车拉着现金,到地税稽查局交了八百几十万,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同时,立即开始了还款流程,这是他搞的另一件行为艺术,他设计了借据的样式,请来几位软笔字漂亮的伙伴,七八个人每天写借据,装进特制信封,按照来款地址寄回去,用作“债主”收藏,然后再把“债务”本金,精确到元角分——比如有人寄来89.64元,逐一寄回“还债”。据我所知,有地址的债主,他都尽力去还了。但的确,帮助他的“债主”,有些人是没留下姓名地址电话联系方法的,他没办法还。
第二,是关于律师费的问题,他没有欠付,他的律师就是我。2011年4月3日,艾未未在首都机场出境时抓,我随即联系他太太路青,老娘高瑛,为她们提供了些许咨询。我记得,老太太每天到胡同口报摊上买《环球时报》,她说只有这张报纸会登未未的消息,但我们没有介入的切入点,因为家属没收到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羁押在哪里的通知,家人打探消息也没人理会。一个月后,太太路青被允许见了他一面,我认为是好事,81天后他获释回家。
他说税务处理处罚马上就会下来,当局允许他找律师,但要求不许找我。也许是他找不到别人?一星期后,他找到我,我和同事夏霖、阿潘前往草场地,共同分析他的处境。夏霖认为,即然放出来了,再抓回他的可能性不大了,这个判断是对的。随后,税务稽查局的拟处理、处罚通知书送达,艾未未委托我们代为提出申请听证,出席听证会的代理人是夏霖和阿潘,我没进场,也不许我旁听。听证后,处理处罚决定下达,连补带罚一共一千五百多万。发课公司若要维权,提起行政诉讼,前提是先要申请行政复议,而申请复议的条件,是把认定欠缴的税款补齐。于是,他得先交八百多万。但这笔钱在他而言,不是啥问题,他交得起。问题是网友粉丝要参与,非要捐款给他不可,这也是行为艺术。关于捐款、借款、还款得由来,上边说过了。下边我说律师费的问题。
我和夏霖等去见他那次,他说他需要委托律师处理这些事务。我说那要签合同。他问怎么签,多少钱。夏霖说100万吧。老艾问我,怎么付?我说你先付20万吧,其他的以后再说。他说行。于是就这么签了,随后就付了20万到华一所,我们开始工作。由于我们不擅长税务,而接下来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赖于律师的税务专长,老艾看出我不胜任,于是斯伟江推荐了他的同学、专做税务代理的上海严律师加入。我请夏霖、阿潘先退出代理事务,我接着“陪跑”。此后所有的诉讼过程和华一与艾未未之间索(注:似应是“所”)托代理协议的处理,都是我跟艾未未两人决定的。严律师代理的复议程序,我没进场,但接下来的行政诉讼一审(2012年6月21号(?)),我记得是老艾取保候审一年期满的前一天,我参加了;9月10号北京二中院的二审“谈话”,我也参加了,抄了47页一审笔录。一审中,我们的质证权利被剥夺,所有的凭证原件被没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抄没控制。司法程序最终维持了地税局的处罚决定。但据说,一直到前几年,交到地税稽查局账上的八百多万补税款,好像还没有执行划走。
关于律师费善后,我以戏谑口吻,主动写了个《补充协议》,内容是鉴于复议、一审、二审都输了,律师白请了,律师费80万余款,华一不要了,除非,发课公司有钱,要还七八百万罚款给政府了,那你得先付我这80万。双方负责人签字。
所以,艾未未不欠我们律师费,他们也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案子给了我们出名的机会。这个谣言的出处,我最早见到的,是在夏霖案一审开庭之前,那是2016年9月。我随即告诉夏楠律师这个过程,给他看了我和老艾签的补充协议,同时请他尽量辟谣,消除影响。
再就是,抓我的时候,我没在调查周永康,我也没有调查能力。我的“实名举报”,其实是条微博,反对的是周搞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破坏法治。不涉及他的贪腐,更不知道他跟薄的关系,以及十八大前朝廷里的宫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