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青、张春桥的死刑问题
1980年12月,邓小平正准备午休,秘书告诉他,关于“两案”主犯的量刑问题出现困难,已提请中央政治局讨论。据黄玉昆回忆:“小平同志从头到尾关心这次审判,每次庭审的录像都送给他看。”
1981年1月20、21日,特别法庭召开全体审判员大会,讨论判决书草稿。江青案审判员任凌云不同意“江青犯有反革命伤人、杀人的罪行,适用于《刑法》101条”,得到审判员王文正、曲育才的支持。他们认为:从法庭调查看,江青与王洪文、江腾蛟罪不同,她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去杀人、伤人,不能算犯有直接杀人、伤人罪。大多数与会者认为,江青指使专案组是变相杀人。任凌云等人认为变相杀人不是直接杀人,如果一定要写上,我们三人不签字。经庭长、副庭长研究裁定,判决书去掉对江青适用101条的提法,全体审判员一致举手通过。
1月22日,江华在人民大会堂天津厅主持对10名主犯的量刑合议。关于黄吴李邱争论较少,认为他们身上被打了洞,而王张江姚没有。有人认为不能“刑不上大夫”,这样做是特权。也有人认为可以有些区别。邓小平、彭真都提出,黄吴李邱有战功,量刑可以轻些。关键是对“四人帮”,特别是江青、张春桥民愤极大。张思之说:关于判刑,特别法庭定不了,江华敢定吗?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定。尤其在判不判死刑这个问题上,翻来覆去多少次。
有人提出可以开杀戒,多数人赞成。陈云说:“如果把江青杀了,是什么意思呢?是把主席的夫人杀了。这不仅是对江青本人的问题,而且涉及主席的影响,眼前也可能痛快一时,长远结果不能不考虑。”伍修权说:“在如何判刑的问题上,是经过不少争论的。全国到处都是一片喊杀声,这对我们也是一种压力。在全体审判员合议时,大家同样认为江青、张春桥等人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开始都准备判死刑,但反复考虑后还是不行。……关于首犯杀不杀的问题,经过多次反复讨论,老是定不下来。先是提出江青、张春桥二人一定要杀,以后又认为不杀为宜。后又说还是要杀,我们多数同志提出依法判‘死缓’,即判死刑,但暂不执行,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两案”审判领导小组多次讨论定不下来,最后提交中央政治局讨论。这么大的场面,包括江青,不是法院能决定的事情。
与国内一片喊杀声形成对照,国际上出现反对声音,有的国际组织呼吁要援助江青,有的外国人要到中国驻外使馆请愿保护江青,国际惯例对妇女一般不采取死刑。中国虽是独立审判,国际舆论和国际形象则是不能不考虑的,其次要设想后代人将怎么看。江华提出按法律应判江青、张春桥死刑,但为了照顾国际影响,可以判死缓。伍修权补充了判死缓的理由。在党中央的一次会议上,邓小平说:党中央经过反复考虑,决定还是不杀为好,还是一个不杀为好。江青会闹,闹就让闹吧,关起来,给饭吃。黄吴李邱几年以后可以放回家监护。
1981年1月25日9点,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读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十名主犯的判决书。江青不再闹,戴上耳机,伸长了脖子,镜片后面的一双眼睛紧盯着江华。江华提高了嗓音,放慢了速度,“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江青突然跳起来:“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伍修权下令把江青押下去,江青拼命挣扎,两个高大的男法警从后面压住江青的手臂,给她戴上手铐。押到候审室,法警一松手,江青倒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大叫,一位女法警猛喝一声:“江青,你听清楚了没有,判处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江青立刻从地上爬起来,……声嘶力竭地叫喊:“你们杀了我吧!你们为什么不杀我!”
黄吴李邱对于宣判的不同态度
宣判陈伯达刑期时,黄永胜把重心移到左脚,身体略向前倾,似乎要听得清楚些。听到陈伯达被判18年刑期,剥夺政治权利5年后,他把身体放回原来的位置上。
黄永胜在预审中一度因病重而中断。据监管员反映,他情绪不好,老找岔子,拒绝看病。9月16日,北京医院大夫来会诊,建议做静脉肾盂造影。黄永胜说:“看病没有什么意义,早点死了更痛快。我说不去就不去,除非你们用绳子把我捆起来。说心里话,我觉得活着是活受罪,不如死了好。”黄永胜不吃药,也不吃饭,说饭吃不饱,突然他眼睛红了,声音低沉地说:“到24日就关了九年了,预审半年了,再要判刑不就完蛋了嘛……”特别法庭开庭前,黄永胜自言自语:“报纸看不到,广播也听不到,活着有什么意思?唉!想自杀吧,没刀,又没枪。药也不想吃了,盼得心肌梗塞、脑血栓,早点回去算了……”哨兵走过来,他不无感叹到:“在长征路上那么苦,思想上也是高兴的,现在难受啊!”法庭工作人员陪医生给他检查身体,开了营养药。黄永胜说:“以后不吃药了,年纪大了,病多,早点死了好。”“昨晚我是有自杀的想法,但不会那样做了。我坐监狱已10年了,如果想自杀的话,想绝食、绝药的话,早就做了。现在都开庭了,我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这些事反正我讲不清了,到法庭辩论时,我一言不发,沉默,你们爱怎么判就怎么判,要么给我一个‘花生豆’(子弹)吃,要么把全部情况抖出来……”
吴法宪的两条腿一直在抖动,越抖动越厉害,听到黄永胜的宣判,他的神情略有一点变化,身子稳了一点。吴法宪认罪态度最好,只要不杀,能与老婆在一起,怎么都行。1970年庐山会议后吴法宪就想跳楼自杀,陈绥圻(吴法宪妻子、吴办主任)把他拉住说:“你怎么这么傻,你一死,全部责任都推到你身上了,我和孩子全完了。”吴法宪除1977年元旦因关进秦城想死外,10年监禁他一直渴望和家人团聚。他对预审者说,他梦见一个黑咕隆咚的夜晚,被拉出去枪毙……吓醒了。吴法宪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异常紧张,连动作、说话都有些僵硬。听到宣判17年刑期,他定了定神,好像在回想他是否听准。
李作鹏两条腿呈八字形站着,仅有的一只眼睛半闭着,看不出什么表情。李作鹏和黄永胜一样,在法庭上只认错不认罪,他抱定一死的决心,绝不低头,就是被折磨死了也要喊冤!李作鹏曾指着李震鼻子大声说:“我怀疑你们无中生有,搞逼供信!”“你们既然已有了‘铁证’,我又不肯交代,那你们就可以按照抗拒从严处理,你李震不是公安部长吗?你公安部长难道这点常识也没有?你们有本事现在就做结论吧。该杀该斩,何必多费口舌。几百万日本鬼子和国民党军队老子都不怕,我还怕杀头?还怕你们的诬陷?”此话一出,李震一行十余人目瞪口呆,沉默了几分钟,都没有回过神来。李作鹏晚年曾说:“革命了一辈子,我跟着共产党,跟着毛主席,枪林弹雨,出生入死,眼睛打瞎了,肚子打穿了,胳膊打断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我是一名军人,我执行上级命令坚决,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优异,最后被戴了个反革命的帽子,我能口服心服吗?我16岁出来参加革命,受党的教育听党的话,到头来竟成了反党分子,这是他妈的什么逻辑!”
邱会作拿到起诉书副本后,感觉起诉书乱说一顿,“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为目的”,这样的帽子扣在任何人头上都必死无疑!他想起毛主席长期教育他的两句话“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今天对他特别有用处,他就以这两句话去对待公审!彭老总当年说过“要什么给什么”,他只想赶快走完每一个过场,生死都不在乎了。
邱会作1929年参加红军,年仅15岁。最先看到的杀人不是在战场上,而是中央苏区打AB团。他亲眼看见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刚参加红军的农民被堵住嘴,推倒在地,被自己人用石头砸得脑浆飞溅,到老年回想这一幕还不寒而栗。1934年10月长征前,邱会作因掌握红军实力要被灭口,周恩来救了他。东北解放战争第二次打杨杖子,一发臭弹落到10米处,如果响了他和黄永胜必死无疑。邱会作不怕死,但他不想死,一定要留得“青山”在。
起诉书说邱会作直接迫害致死8人。周长庚(总后政治部副主任)是战备疏散到四川后病故的,王述臣(后勤学院教员)是在隔离审查时,造反派让他妻子送饭时把毒药放在饭里毒死的,另6人都是自杀。其中汤平(总后勤部副部长)1968年被勒令看揭发他的大字报,之后跳楼自杀,不少人要定他“自绝于人民”的反革命,开除党籍军籍,并大张旗鼓地批判。邱会作以种种借口回绝,说要上报听候处理,实际上保护了汤平家人,这在当时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但面对刘伯音(汤平妻子)出庭作证,邱会作没有申辩,而是面对刘伯音单膝下跪,向汤平的英灵表示深切哀悼,并宣读认罪书。邱会作说:“连我自己一代,五代人受到了共产党的恩情。我从小参加了革命,党培养了我,重用过我。我犯罪之前跟着党走过来了,今后仍要跟着党活下去。现在,在我们‘自己’的法庭上,我从肺腑里发出我的声音,我们伟大的共产党万岁!伟大的毛主席万岁!”
10名主犯的判决是这样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洪文无期徒刑,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陈伯达、黄永胜、江腾蛟有期徒刑18年,吴法宪、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邱会作有期徒刑16年。
不要使用法制这样文明社会的词,他们不配!
连江湖黑社会的江湖义气都没有!
为了头把交椅,什么下三滥的都做得出来!
真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