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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绍强也要海归了.但凭什么想要大家为他买单 ZT

(2007-12-24 11:40:56) 下一个
(zt)
多维近日接连两次用头版头条的待遇报道“贺梅案”。作为一个华文媒体,对华人和华人社区发生的重要事件追踪报道和助人为乐,其实是值得肯定的,哪怕这种做法,可能会招致骂名。但关注和报道本身无懈可击,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新闻的职业性或商业的敏感性而言,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倒是这两条头条新闻所传出的某些信息,颇为耐人寻味。首先是,贺绍强一家“打算”要回中国了,路费有点紧张,需要赞助。其二是,回中国他们有自己的住房,但缺生活费安家费,大家能否再献点爱心。其三是,贺绍强打赢了官司,是中国人的骄傲,中国政府能否安排一个好点的工作给贺绍强。这关系到贺梅是否幸福。

尤其这第三点,在岳东晓的文字中丝毫不加掩饰:“对贺家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国内找份像样的工作,能让一家人生活稳定。”理由写了一大堆,分不清是在替贺绍强求情还是在替自己表功:“贺梅案是美国历史上华人争取司法正义化时代的、最光辉的、最光荣的案例。从少儿法庭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完全是靠中国人的智慧取得道义和法律上的胜利。这个案子的历史意义在未来50年内将会不断提升–因为它实际上就是中美两个文明冲突的缩影。贺梅案的胜利是中国人传统道义的胜利,是中国人的道义加上中国人的智慧的不可战胜性的证明”、“然而,回到现时代的现实之中,贺家回国后生活没有着落却是令人感到棘手、不安的事情。我个人觉得像贺绍强这样能发动英文媒体、在法庭上面对黑势力慷慨陈词、跟LARRY KING谈笑风生、上田纳西众议院舌战群雄讨论立法的、具有足够学历、经验和胆识的人物,应该是国内企业、机构、政府部门都非常需要的、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才。”

很多人对岳的文字和贺的表现表示了不满。这是事实。这种不满似乎也情有可原。这是因为大多数留美的华人自己是靠自己辛辛苦苦劳动,才站稳了脚跟。对于贺动辄利用媒体反复化缘的行径心里有些想法,言语中表示鄙夷在所难免。而且这其实也触动了一些人生观价值观的更为深层的东西:我们的生活态度和生存方式。大多数人的生存,是靠流血流汗努力工作,而有些人则不然,他们有他们的法则和伎俩。这些伎俩因为屡试不爽而变本加厉肆无忌惮:“我的建议是大家给中国政府、中国大使馆写信,请求中国政府给贺家一个妥善安置,让贺梅能够感到中国的温暖,也让那些想看贺梅在中国受苦的人们感到失望”。”

这是岳东晓的原话。拿全中国人民的感情来忽悠了。他太有才了。如果说,中国政府出于领事责任和对于华人在海外权益的保护,一直在外交层面给予“贺梅案”人道关注与支持的话,中国政府和中国大使馆对贺绍强的就业并不负有责任和义务。难道就是出于岳东晓的理由:“我个人觉得像贺绍强这样能发动英文媒体、在法庭上面对黑势力慷慨陈词、跟LARRY KING谈笑风生、上田纳西众议院舌战群雄讨论立法的、具有足够学历、经验和胆识的人物,应该是国内企业、机构、政府部门都非常需要的、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才”?

但是,领事保护和安置就业毕竟是两码事。中国政府有这么容易被利用么?中国政府就是用来干这种事儿的吗(也许有些大陆不明就里的媒体人,或者愿意将计就计,弄点海外新闻倒不无可能)?从这点上看,我们不得不佩服美国人的行事策略和深谋远虑。在贺梅案中,美方才是真正的精明者和赢家:判贺家重新得到贺梅的抚养权,但在居留权上断其后路。然后再调动舆论、发动群众搞点募捐,最后是“纸船明烛照天烧”,把贺这样一位“栋梁之才”送回中国了事。既显得自身的公平正义,又保护了环境卫生。

但是,还有一个但是紧随其后:美国人也未必就一定是最后的胜者。任何事情都可以有反复,特别是对于一个“栋梁之才”而言,因为贺绍强是否回国还是个未知数。这正是此案的关键:若贺梅案突然演变成贺绍强案的时候,伟大善良的中、美两国人民都不应该再为此表现出惊讶和胃肠不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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