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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的婚事

(2018-03-19 19:02:41) 下一个

馒头的婚事

心言

小的时候,我一直都在想父母生了我是不是一个错误,因为我不仅比二姐小了八岁,就是随父母下放到农村,连大表哥最小的女儿都比我大一岁。那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你们拣来的吧?”

远房三堂哥有六个孩子,最大的馒头大我十岁,最小的侄子也大我一岁。刚下乡时父亲还咳血,馒头就带着一群同龄的小伙子下水捉鱼蟹,回来一只不少地都送到我家来。多亏了乡亲们的厚待,父亲的肺病居然在下乡不到一年就根除了。我家的地和菜窖也是二堂哥,三堂哥带着馒头种的,挖的;担水则全部让馒头包了。每隔一天,馒头收工时必要过来看看水缸,见水少了,二话不说,挑上水桶就出去。我那时会跟这他后面,走到很深的石井旁,看着他用扁担系上水桶放入井内,右手先轻轻摇晃一下扁担,水桶也就跟着摇晃。再一用力猛猛地摇一下,马上把整个右臂都放到井内,水桶的边缘就先吃了水,然后整个桶沉入水面,提上来就是满满的一桶。馒头摆水的姿势很好看,高高的个子弯腰站在井边,胳膊一晃上面的肌肉就一块块地鼓起来,显得很潇洒有力。一次我争着要摆一次水,三晃两晃把水桶摇满水却没有力气提上来,手一松连桶带扁担都掉到井里去了,馒头就沿着石砌的井壁爬下去,把水桶扁担取出来。村子里不少人家都有专门下到井里捞水桶的锚头,三哥家里没有,馒头也不喜欢去别人家里去借。

馒头和几个堂侄的肌肉却是靠吃豆饼长出来的。三哥孩子多,每年分配的口粮都不够吃,幸好家乡的盐硷地除水稻外还盛产黄豆。家乡的水稻前清时就是贡粮,那年月里交了公粮也就所剩无几了,三哥会在秋后就买下很多队里榨油出来的豆饼预备过冬。整个冬春里,三嫂每天早晨会砸下一大块豆饼用水泡上,再兑上用大米换回来的玉米面,高粱面,蒸馍馍给六个堂侄吃。幸好我们刚下乡的头几年里还让种黄豆,正在发育的几个堂侄都长得粗壮结实。买豆饼时三哥会到我家来借钱,但是到了年关必会如数还上。后来有一次我看三嫂在数堂侄吃豆饼馍馍的个数,回家对母亲讲了。自从那时起父亲每年都买了豆饼让队里人给三哥送去,队长会对三哥讲是救济困难的,一直等父母落实政策回城里,三哥才知道实情。

再后来,是我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吧,“学大寨”搞得如火如荼,黄豆不允许种了,自留地里只允许种杂交高粱和地瓜,房前后的一点点土地也不允许种蔬菜烟草等经济作物,偷偷的种了公社会派旁村的民兵来把地重新耕过,再强迫大家种玉米和杂交高粱。可怜的是我们那里的土地盐硷含量太高,就是杂交高粱也长不好,交公粮又只收稻谷,杂交高粱米煮熟了,嚼在嘴里像咬沙粒一般。而且就是这一点杂交高粱,连像我家这样需要口粮不多的人户也几乎不够了,何况三哥家里一大帮饿狼似的未成年的男人。那时三哥常会来借钱,虽然嘴上还硬气地说年底还上,但是那几年里是苦干一年到头还要向队里倒交钱的,哪里会有分红让三哥还债呢?我的那个曾经富庶的鱼米之乡啊,已经变成了去集上卖鸡蛋烟叶都有民兵堵截销毁的穷乡,父母就这样把强迫他们退职的退职金全部拿出来,接济了急需的三哥和其它乡亲。

好在那样的日子只有两三年的样子,父亲半平反后就去县里主管工业,帮村里办起一个工厂,集市也放宽了一些,乡亲们才又有了些许的活路。

我上初一的那年,馒头和同村的一个姑娘悄悄地谈起恋爱来。姑娘是独生女,很漂亮,父母又当壮年,家中经济条件自然会比三哥家好几倍,父母当然不喜欢女儿嫁到三哥这样的穷人家。姑娘的父亲碍面子不好多说,母亲却闹得死去活来不让她同馒头来往。两个年轻人却是棒打不散的鸳鸯,无论如何就是不肯分手。后来他们找父亲去作媒说情,父亲情急之下做出允诺:只要有招工的机会,就一定要让馒头去县里工作,才暂时消缓了那个姑娘母亲的怨气。可是我那个一生耿直的父亲,从来都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馒头工作的事情就这样拖延着,姑娘的母亲也就死活不肯让他们成亲。

都是我高一时候的那场大水,毁灭了无数的农田,也毁灭了多少人家的生活。姑娘家的房子被水冲垮了,她的父母侥幸逃脱出来,可是她自己却被落下来的房梁砸成下身瘫痪。如果不是馒头赶来快,姑娘的性命也许就没有了。姑娘的父母,三哥一家再加上父亲,到处送姑娘治病,却无法治愈她瘫痪的下身。那时村里人对姑娘的母亲埋怨得厉害,都怨她耽误了女儿的婚事,所以才造成这么大的不幸。私下里劝馒头不再同姑娘交往的人很多,从三哥家的情况来看,也没有条件供养一个瘫痪的女人。但是馒头没有听从任何人的劝阻,等姑娘病情稳定下来,就毅然同她成婚。三哥东挪西借,母亲把家里仅剩的一枚纯金戒指也让他拿到银行换了钱,硬是这样给馒头盖起三间瓦房,让他成了亲。

父母回城的时候,我已经上大学了。听回去接父母的哥哥讲,馒头在给父母的饯行宴上拿出了那张卖戒指的收据,声泪俱下地向父母允诺将来一定把钱还上。大学里每年的暑假,我会用节省下来的生活费回老家,看望那里的乡亲们。留下回去的火车票钱,其余的会给馒头留下。每次回来后对母亲讲,她都会再拿出一两百元来让我给馒头寄去。

大学毕业等待分配的时候,我再次回老家。那时村子里已经多少恢复了往昔鱼米之乡的富足,乡亲们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变,三哥和馒头也硬拉我去家里吃饭。馒头当时恰好三十,已经有了一个女儿。他仍然住在那三间房子里,那三间房子同我离开时也没有多大变化。馒头的头发已经开始发白了,上门牙也脱落了两个,脸黑瘦瘦的,脊背弯曲着,本来高高的身材更显出太多的生活重负。馒头的妻子下身仍然动弹不得,在床上抱着女儿一口一个“老叔”叫得很亲切。当然,馒头家里的饭不是我在村子里吃的最好的,却绝对是最亲切最感动的。他们夫妻的生活压力虽大,却显得十分幸福和满足。馒头一面用筷子不停地给我朝碗里夹菜,一面把鱼肉摘净刺喂到妻子嘴里。那种细心关爱的神态,至今回忆起来,都让我在心里涌现一阵阵的感动。

我的故乡,我的亲人们,在十几年后的今天,你们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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