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武精神的回归,中国的文化绝不可再无兵! zt
(2008-04-01 19: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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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武精神的回归,中国的文化绝不可再无兵!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8-4-1 10:22:56
前言:历史是残酷的,过分地强调热爱和平往往是可笑的。因为,人们在强调热爱和平时,忘了热爱和平也是要有资格的。狮子和猛虎或许可以平心静气地商谈不必动武而和平地分享动物世界的资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绵羊奢谈热爱和平则只能使人感到可悲,因为,一只绵羊如果不热爱和平,它又能热爱什么呢?同理,一个懦弱的民族是没有资格谈论热爱和平的,只有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是世界强手之林中的一个,才有资格谈热爱和平的问题。这就是现实世界的残酷的法则,而遗憾的是,我们的教育中,这一类的规律讲得太少了。
在一个以竞逐富强为原则而发展起来的现代世界中,中国的文化再也不可无兵。
在海湾传来的隆隆炮声中,重新阅读雷海宗先生的《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一书,难免会有很多想法。雷先生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十分著名的富有思想的史学家,在有关中国文化与中国积弱的根源分析方面,他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出版的《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一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以下简称雷书),极富见地。尽管吴相先生认为成书难免有些仓促和粗疏,且此书作于半个世纪前,不乏通常所说的“局限性”(见《读书》1992,8),但我认为,其分析之深刻,笔力之犀利,观点之独到,用心之良苦,对东西方社会和文明的知识之渊博,给人的震撼力仍然不是时下一些使用了大量现代术语的文章可以相提并论的。
雷先生认为,中国文化头绪纷繁,绝非一人能彻底解明,他的文字能使国人对于传统的中国多一分的明了,他的目的就算达到。为此目的,在对中华文化进行诠释的过程中,他采取了一个十分独到的视角,即从“兵”入手,对传统中国之所以积弱的原因进行了由浅入深的分析。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在某种意义上,“兵”是一个国家的脊梁,没有兵,一个民族大概早已灭绝,不可能在当今之世生存。因此,每一个延续至今的民族,都不可能没有自己的兵,甚至也不可能没有一支毫无战斗力的军队,否则,也就如同在历史上消失的很多民族那样,人们只能在考古遗址和史书记载中去“发现”他们了。中国的兵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十分熟悉的群体和“职业”,至少在1949年以前,兵的名声并不怎么样。兵祸、兵匪一家等人们熟悉的话语,证明“兵”在中国文化中的色彩十分灰暗。而史书中各种“兵荒马乱”的记载,更使人们加深了这种印象。
但是,雷先生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兵并不历来如此。在春秋之前,中国兵的来源是十分高贵的,即只有士族,也就是有地位的贵族,才有资格当兵,从事军事和战争的行动,打仗是贵族的职业。结果是,贵族男子都以当兵为荣,为乐趣,不能当兵是莫大的耻辱。遇有战事,国君往往亲自出战,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雄奇壮烈的阳刚之气。在整部《左传》中,找不到一个因胆怯而临阵脱逃的人。即便孔子也知武事。“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可见孔子也不是后世的白面书生。在讲君子戒斗之时,显然也意味着君子有“斗”的技艺和勇气,而绝非后世的文人只会打笔墨官司。(雷书第4-7页)
不过这种“好兵”之传统没有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下来。随着战国时期传统的贵族社会的解体,原贵族社会文武两兼的教育制度无形破裂,所有的人现在都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和运气去谋求政治上和社会上的优越地位,一是上等阶级的文武分离开始出现,文人宣扬和平主义;另一些人则成为不问政治,没有固定见解,只凭义气用事的“侠士”。张仪等依靠三寸不烂之舌牟取高位的典型文人与荆轲等专习武技的侠士就是两个极端的代表。这些人虽然学了旧贵族的武艺和外表精神,但实质已经发生改变。旧贵族用他们的才能去维护一种制度,所以并不滥用自己的才能,而新的侠士并无固定主张,谁出高价就为谁卖命,“文人”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君主则利用这些无固定主张的人去实现君主自己的目标——统一天下。当然,这时的兵依然十分重要,由于战争连绵不断,各国的成年男子几乎全部有当兵的义务,也使得战争分外惨烈。(雷书8-10页)最终,天下成为一个人——皇帝的天下,所有财产均为一个人的私产,阶级的政治转变成为一个人的政治;而愿意为原来的共同体——国家而当兵的人逐渐消失,爱国主义失去了依托,皇帝只好雇佣流氓、囚犯,到最后只能靠招募少数民族的人来当兵,一般百姓便自然产生了“好男不当兵”的看法。这种无兵文化的形成,成为中国以后日益积弱,屡受外族欺负的重要原因。一些中国史学者也认为,自公元1000年后,汉族在军事上就一直处于弱势,而原来地处边缘的少数民族则往往充当了进攻性军事行动的主角。
当中国的“好兵”文化逐渐式微时,西方的军事传统与军事技艺却从未失去它的基本依托。有趣的是,东西方历史上的实际军事较量,很长时期却是东方占优。西方的记忆中,不是亚历山大对亚洲的征服,而是匈奴和蒙古骑兵对欧洲肆无忌惮的掠夺,“黄祸”之说大概也由此找到了根据。然而,通过表象,我们却不难发现,东西方对“兵文化”的态度至少在秦汉以后产生了很大的分歧。相对东方而言,战争一直被西方认为是“最高尚的艺术”([美] 盖文·肯尼迪 , 《国防经济学》 , 1986年7月第一版 , 第2页)作为战争承载体的军队和士兵,其地位从来都比中国的兵高得多,并最终影响了两种不同文化在近代以来的命运。
麦尼尔的《竟逐富强》(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以下简称麦书)一书,作为与《中国的文化与中国的兵》大致对应的西方版本,对此作了很好的注释。麦尼尔认为,欧洲的长期分裂造成剧烈的军事和政治竞争,由此产生的巨大压力迫使各国必须变革以求生存,从而为军事体制(包括武器和军队组织)的改进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自然环境。但麦尼尔认为:西方的兴起,最关键的一点是在“富”与“强”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密不可分的联系。用他的话说,“市场化的资源调动缓慢地发展,逐渐证明它比指令能更有效地把人的努力融成一体”,因此,“到16世纪,甚至欧洲最强大的指令结构在组织军事和其他主要事业时,也要依赖国际货币和信贷市场”,以商业为基础的荷兰之所以成功,以帝国结构为基础的西班牙之所以失败,就是明证。在18,19世纪,大英帝国的成功和同样优秀的法国之所以失败,关键也基本相同:以海军和海外贸易为本的英国始终严格遵从市场原则,所以能够凭借英伦银行建立牢固的信贷机制,并通过全球性的经济网络来为战争调动资源;至于以陆军和大陆官僚架构为主的法国,则始终未能完全摆脱指令经济的干扰,因此动员力量相对减弱许多。
所以,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为发展先进的武备提供了庞大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另一方面,军备提供的强大武力,以及战争的巨大消耗,又反过来保证和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两者之间形成相互加强的正反馈循环。因此,军备和战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机制。所以,他把自己的书界定为“试图弥合分隔军事史和经济史以及编史工作的鸿沟”,是再恰当不过了。亚当·斯密就认为,一个文明国家要保卫自己的国防,它们必须建立并维持一支常备军。“由于富足、文明的国家能最好的维持这样的军队,因而,仅仅依靠它就能保卫国家免受贫穷、野蛮邻国的侵略。只有建立起这样一支常备军,这个国家的文明才能经久不衰,甚至与世长存。”(斯密,《国富论》下卷)
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富足和文明的朝代却并不意味着能够维持一支强大的军队,反而因为自己的富足引来其他游牧民族的掠夺,宋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麦尼尔认为,尽管中国宋代的市场经济已经很发达,市场原则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部分地影响了政府行为,但始终处于中央集权性质的指令性结构严密控制之下。换言之,中国社会的指令性结构从未受到过真正的挑战。接着,麦尼尔引出最重要的结论:市场原则突破君权和指令性社会结构并凌驾其二者之上,是西方近代军事力量强盛的最关键因素;中国之所以从明代逐渐落后,关键在于市场原则始终没能摆脱以皇权为标志、以中央集权体制为核心的指令性社会结构的控制。
麦尼尔的观点确有一种独到的深刻性,使我们对西方近代以来的兴盛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但兴奋回味之余,却渐渐地使人感到某种若有所失。因为,麦尼尔过于“唯物主义”,过于重视客观的条件,对“软件”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所以他没有从东西方“兵文化”的角度对“富与强”的关系进行论证,而十分明显的是,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并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建立起来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些能打的军队,其物质环境往往并不优越,在工业革命前尤其如此。我们凭常识也能体会到,一个仅有市场原则的民族未必能够兴旺发达,且不说阿拉伯人本就善于经商,就是古代的罗马人也不比希腊人更善于运用市场原则。进一步分析,市场原则与公民义务、权利等种种国内的体制有关,也绝不仅仅是市场本身的问题。换言之,市场原则能够得到尊重,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而这种制度保障的建立,比市场本身的发展要困难得多。所以,即便是在西方,其实也只有西欧一隅的几个的国家,得益于种种有利的外部因素,才在近代以来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变迁中脱颖而出,而其关键,在于这些国家都较为顺利地率先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公民权利保障制度(民主制度)。
在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要保障个人权利,发展出一整套规范的民主制度和权力机构的相互制衡,应该有一些基本的条件。有了这些基本条件当然不一定就能发展出理想的民主体系,但没有这样一些基本的条件,民主体系的建立显然要困难得多。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或许最基本的,应该是一个民族必须有一个适度的生存环境,而且这个环境不会随时受到他人随意的掠夺或干扰。就我们对西方历史的肤浅了解,至少有这样一些印象:自古希腊以来,各种强大民族的兴起与商业贸易、海外殖民、军事扩张、争夺制海权、强权称霸是密不可分的,强大与称霸几乎是同义词。
在这样一个你争我夺的世界中,多种权力中心的存在或许有利于发展出一种多元化的文明,但这种文明未必就一定是一种民主化的文明,而首先是一种以实力为基础的生存文明。即便在世界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以后,欧洲的各个民族,首先要解决的依然还是自己的生存问题,即自己在这个文明的世界里是否有立足之地。没有立足之地,就只能任人宰割,任人处治,哪里有资格去奢谈建立市场秩序和以保障个人权利为宗旨的民主制度呢?
不错,这种多元化的格局的确给一些民族提供了发展出现代英美式民主的契机,但能抓住这种机遇成就一种民主制度也是一个十分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从实际的结果看,最终也只有英国成功了。英国是一个岛国,它既能受到欧洲大陆文明进步的影响,又不至于随时受到大陆强权的直接控制。这种优越的地理位置给英国式民主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基础。欧洲大陆各国为了自身的安全或是生存,各个领主和君主都必须拥有自己的武装。这种基本上是由陆军组成的武装力量不仅能够防御外敌,也可以很容易被统治者用来对付自己的人民。欧洲大陆各国之间的相互征战,更使这种武装力量以及对这种力量迷信的思潮在社会中拥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镇压与反镇压,革命与反革命,是一个钱币的两面, might is right,在这样一种文明的土壤中生成绝不是偶然的。英国是一个岛国,国家的安全主要是靠海军来维持。海军可以防御外敌,但统治者却很难利用海军来镇压自己的人民。所以,英国在很长的时期内一直没有强大的常备陆军,除开国力不堪负担外,防御外敌主要依靠海军显然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没有强大的常备军,也就意味着没有强大的专制力量,无论哪一级的统治者,说话都必须客气一点(相比欧洲大陆而言),而具有不同利益相互冲突的各方,也比较容易达成某种程度的妥协——因为谁也没有能力全面控制社会。于是,这种局面也使得英国保留了更多的原始民主因素。英国的社会尽管有等级和阶级的区分,但任何一个自由人都享有某些权利,这些权利是不应该被随便剥夺的,这种观念历经数百年,在英国普通人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所以,被英国人视为自由权利保障的大宪章在1215年产生,应该说不是一个偶然事件(在欧洲大陆上也有过若干次领主与国王的冲突,但无论最终是什么结果,都没有产生类似的文件)。不过,即便我们将大宪章作为英国式民主起源的标志,英国人还是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后(在此之前也经历了十分激烈的国内武装斗争),才最终解决了国王与议会之间的关系问题。换言之,英国式民主化的过程长达400多年(如果将普通的英国民众获得选举权的时间计算在内,这个时间跨度就要到20世纪了),相比法国只有100多年,俄国有300多年的折腾,应该说他们的时间也不算长。当然,由于英国起步时间早,与后起的现代化国家不在同一个时间表内,人们总是容易将其艰难过程忽略不计。
如果说英国能够发展出这种在当今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民主形式与相关的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它独特的地理位置的话(由于形成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因素很多,我这里并无否认其他因素的意思,只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强调地理因素的相对重要性),那么,美国能够继承英国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并加以进一步的发展,既可以说它直接继承了英国人的自由权利观念和从母国移植过来的司法体系,不用另起炉灶,节省了制度构建的成本;在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同样得益于优越的地理因素。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社会的发展具有它的偶然和特殊地位。这种偶然和特殊的地位是指:在地理上,美国居民都是来自欧洲的移民,而美国又没有邻国,或者说没有敌对和值得担心的邻国。美国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外交义务最小,军事危险也微乎其微。而这个社会又是由具有先进文明、技术设备的人在一片辽阔的土地上建立起来的。类似的情况在欧洲是没有的,所以欧洲有贵族制度而美国没有。因为按照现代社会学的观点,只有土地稀缺才会产生贵族制度,而美国土地广阔,所以不存在产生贵族制的条件。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美国的发展得天独厚,是在一个没有封建遗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没有什么包袱,能够轻装前进。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但它忽视了一个常识性的前提,即美国并不是在真空状态下发展的,它原来发展的那个地方也是有人的,印第安人尽管没有发展到欧洲的社会阶段,但他们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社会组织。只是英国殖民者和随后的美国公民并没有将他们作为同等的人对待,而是将他们驱赶,屠杀,然后才在这一块“干净的,没有封建遗产”的地方建立起自己的保障个人权利的民主制度的。同样,一个具有丰富资源的广阔空间,对于建立市场体系的优越性也是毋容质疑的。从最后的结果来看,美国人的行为应该说是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因为他们建立了世界上最完备的民主制度,肯定要比印第安人的部落文明优越,印第安人的文明不如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文明,所以理应被淘汰。在今天采取同样的行动,也许世界的反响会略有不同,会有那么几个人道主义者发出谴责的声音,但最终也是无济于事。西方学者自己承认,19世纪是一个帝国主义的时代,自由贸易并没有真正得以实施,各国的发展受到资源的制约,而要获得足够的资源不是通过贸易,而是通过侵占殖民地等方式来实行的,这就必然发生冲突,并使列强之间的很多矛盾与争夺世界的资源有关。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美国广阔的西部和富裕的资源对其国家心平气和发展的意义了——无论是在欧洲和中国,仅仅是围绕土地的纷争就不知多少次地激发了大规模的战争。实际上,就是今天,美国对很多消耗性的资源,如石油等,所实行的政策也是保住自己领土上的资源不开发,基本上通过进口来满足日常需要,这也同样显示出拥有丰富的战略资源对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巨大意义。
美国的政治家们对自己国家的这种地缘优势有很清醒的认识,因此,美国建国后,无论国内的各州享有何种权利,但一个基本的底线就是不得分离。一个国家没有足够大的块头,个人自由的权利也就无法有效地保障。南北战争就是因为南方各州的行为跨越了这一底线,才迫使林肯用战争最后解决了这一分歧。林肯总统自己也宣称他进行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铲除奴隶制度,而是为了保住合众国。实际上,美国历史的发展与欧洲国家几乎完全一样,独立以后,美国的立国斗争转化成为主要是征服印第安人土地的战争。墨西哥战争和西班牙-美国战争是赤裸裸的扩张主义战争,除路易斯安那外,美国在1900前所吞并的大部分土地都是靠武力扩张夺取的。为了自身的战略利益,美国将拉丁美洲视为自己的后院,在这一地区随意采取行动。不过,幸运的是,美国种种“捍卫”自身利益的行动,从来没有受到“国际社会”具有挑战性的干预,这当然也与它远离欧洲大陆有关:毕竟,所谓国际社会只是大国俱乐部的另一种称谓,第三世界的弱小国家,是不可能发出“国际社会”的呼声的。
但是,欧洲大陆的国家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这里长期是大国俱乐部活动的场所,也没有无主的土地,每个国家只要伸伸胳膊动动腿,都会涉及他人的利益,这种格局也就使得每一个民族国家的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现代民族国家之所以成其为国家,就在于它享有绝对的主权。它靠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原则来获得它的主权,并保障其公民的自由。但这种主权是通过战争和其他形式的暴力来获得的,欧洲在1648年威斯特发里亚条约后建立起来的国际体系中,不断爆发新生的民族国家与原有大国之间的冲突,有实力者获得别人的承认,成为“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没有实力或竞争失败者则被淘汰出局,永远在历史的竞技台上消失。黑格尔在《法哲学》中曾写道,战争有利于一个民族的伦理健康,多少也是对这种现实的清醒认识。普鲁士的霍亨索伦家族,原来只是一个城堡的统治者,但经过好几个世纪的长时间经营,使这个家族的统治地域逐步扩大,依靠与人口极不相称的军事力量和敏锐的外交努力(由于对军队建设的极端重视,普鲁士君王个人成为了简朴的人,历代国王几乎对每一份不是用于军队的钱都感到痛心,并使全国的一切活动围绕着军事建设而展开),最终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德意志帝国,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就不难理解著名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的话:当前的种种重大问题,都不是依靠演说和多数票所能解决的——这正是1848与1849年所犯的深刻错误——而是依靠铁与血。
从这些简要的历史事实中,我们不难发现,麦尼尔尽管指出了富与强的辩证关系,但在强调军事力量与市场原则相结合的重要性时,却多少忽视了一个问题:即一个民族好兵的文化传统对其兴亡依然具有重大意义。甚至在市场经济并不发达的地区,一个崇尚勇武精神的民族也往往能够取得出人意料的成绩。在欧洲的民族中,沙皇俄国与普鲁士国家就是两个典型。俄国自彼得一世开始,就不断与周边国家作战。经历了21年的北方战争,战胜了瑞典这个威胁最大的敌手,然后又分别战胜波兰与土耳其,夺取了黑海的出海口。并最终与普鲁士和奥地利一起,彻底瓜分了波兰——而普鲁士曾经是被波兰包围的国家。同样,波兰在历史上曾在很长时期内是东欧的大国,也是俄国的威胁,但这个国家却最终被瓜分亡国,其中的教训也是发人深省的。波兰地处东欧平原,物产丰富,人民勤劳勇敢,国力本来不弱,但却有两个致命的弱点,即它的贵族享有两项“黄金特权”,一项是自由否决权,规定国会的决议必须一致通过才能生效,只要有一名议员反对,议案就不能通过,国家也就不能采取行动;另一项是自由选王制,规定国王由国会选举产生。如果按照美国国父们的看法,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种政府应该是十分理想的,但这种徒有其表的“民主”制度,却使波兰的中央政权十分软弱,根本无法领导起建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任务。而已经建立起中央集权的沙皇俄国,却充分利用了波兰的弱点,收买一些波兰贵族,使他们选出俄国中意的国王,其后果是将波兰逐步变成了自己的附庸。当波兰遭受第一次被瓜分的命运后,波兰的有识之士也决意改革,他们在1791年通过了“五月三日”宪法,废除自由选王制,实行王位继承制(这与民主制似乎背道而驰);取消自由否决权,采用多数通过的表决制。但这种试图加强中央集权,有利于波兰民族发展的措施,却不利于俄国的利益,结果在沙皇叶卡德琳娜二世“挽救波兰自由”的借口下,被俄国和普鲁士的军队用刺刀废除了。
最终,波兰被瓜分完毕,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欧洲版图上再也看不到波兰这个国家。由此可见,一个民族的“好兵”文化与市场并无直接的联系,而市场法则的应用也不一定就能够达到既富且强的目标。即便就欧洲而言,意大利地中海沿岸的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中世纪后期一直领先于欧洲其他地区,但却未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领先,其中,缺乏军事上的优势是一个重要原因。而这种军事上的优势,或者说一个国家的军队是否能打,与财富的多寡却并无必然联系。即便是在欧洲国家中,德国军队公认的战斗力,也一直强于其他国家,尤其是南欧国家,意大利的军队在近代以来的历次战争中的表现,可圈可点的战例实在不多。由此可见,市场法则与军事需求的结合,并不能绕过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
甚至在近代以来西方对世界其余地区的入侵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拥有好兵传统的民族,在遇到这种强力的挑战时,做出的反应要比缺乏好兵传统的民族快得多。中日之间在遭遇西方冲击的过程中,做出的反应之所以不同,只要看看日本的好战传统,看看它的军事领导人从最古时代起就享有的巨大威望,这一点也就毫不奇怪了。日本领导人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每个民族必须为自己去掠夺,软弱和胆小者将一无所获。一位文职官员表达了如下这一观点:“这就像乘坐三等火车一样;最初这里有足够的座位,但是,当更多的旅客拥进来后,这里就没有位子给他们坐了。假如你在肩背相擦、用双臂支撑自己时失去了自己的地方,那么,你就不可能再恢复原来的位置。……必然的逻辑要求人们既要站稳脚跟,又要将双肘伸向任何可能出现的空间;如果你不这样做,别人就会占据这块空间。”( 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吴象婴、梁赤民译,1999年5月,第488-489页。)
这再次证明,一个民族的好兵传统既与自己的经济有一定的关系,但更重要的是与自己的文化以及社会的制度安排有关。在一个充满尚武精神,充满进取心的民族团体中,他们渴望胜利的欲望使他们比缺乏这种精神的民族更容易抓住 历史的机遇,即便在转入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这些民族爆发出来的力量也是其他一些民族不能相比的,第二次大战后的德国和日本就是如此。如果把这种好兵文化的传统从广义理解,可以认为它代表着一种强烈的进取精神,一种西方所认为的aggressive 精神,有了这种精神,一个民族可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并能积极地向其他民族,甚至自己的敌人和对手学习。没有这种精神,一个民族也可以由强转弱,由大变小,甚至灭亡。英国从一个西欧的偏远小国成为一个日不落帝国,与其从中世纪就开始到欧陆争战,近代以来甚至王室也入股参与海盗活动,始终“锐意进取”显然有密切关系。如果英国人一直以爱好和平的传统出现,没有一种争强好胜的禀赋,很难想象他们能创建出现代的民主议会制度,当然也就不可能在征服世界的争霸过程中实现社会的转轨,并率先爆发工业革命。
或许,我们不得不承认,历史是残酷的,过分地强调热爱和平往往是可笑的。因为,人们在强调热爱和平时,忘了热爱和平也是要有资格的。狮子和猛虎或许可以平心静气地商谈不必动武而和平地分享动物世界的资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绵羊奢谈热爱和平则只能使人感到可悲,因为,一只绵羊如果不热爱和平,它又能热爱什么呢?同理,一个懦弱的民族是没有资格谈论热爱和平的,只有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是世界强手之林中的一个,才有资格谈热爱和平的问题。这就是现实世界的残酷的法则,而遗憾的是,我们的教育中,这一类的规律讲得太少了。
换言之,一个民族的兴旺发达必须有一个安定的外部环境,它必须为自己的安全支付代价。如果一个民族缺乏保卫自己财富的决心和手段,那么,它就只能接受更为强大的民族为它安排的命运。
总之,阅读了这两本脍炙人口的著作后,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一个以竞逐富强为原则而发展起来的现代世界中,中国的文化再也不可无兵。
((新华军事博客/jiwonu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