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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什么情况下可以借钱给美国的我的观点---数学

(2009-08-12 18:39:42) 下一个
什么情况下可以借钱给美国的我的观点
[ 数学 ] 于2009-08-12 20:49:39 上帖

中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因此就借了大量的钱给美国政府。例如最近的报道,是说中国持有八千亿元的美国债券,而且据媒体上说是“专家普遍认为”借钱给美国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是,除了普遍认为的专家们外,网络上也应当考虑一下我这个不那么普遍的非专家的意见,也希望专家们有一个认真的学术上的回答。

前些日子我还看到了媒体上报道的几个案例,都是讲的某某人得了某种病或者伤,现在需要医疗费多少多少万元,希望社会上伸出援手。

因此,我就想,象这样的需要钱治病的人,就可以有一种选项,就是从中国政府的外汇储备出借一些钱给他,那就可以治病了。当然,我这里说的借,当然是要利息的,这个利息是多少呢?我主张和借给美国政府的钱的利息一样高。而且,那是肯定能够治病人,最笨的办法,从中国政府手里借来一百万美元,然后把病人送到美国或者雇美国的医生来中国治疗,就可以把病给治了。

那么,中国的政府官员可能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会认为这个借钱的人,无法象美国政府那样给足够的利息且按期还款。但是,这个认为本身可能是有问题的。

因为,也可能借钱的人本身是无法还得起这么多钱。但是,也可以在已经把患者治好之后,再到媒体上宣传,说同志们哪,这儿有一个人花了巨款治好了他的病,但是欠下了许多钱,希望社会上捐款给他把这个欠债给补上啊!这样社会纷纷捐款把这个债不就还了吗?

我的这个方案,和现在的通行的方案区别在哪里呢?

现在的通行的方案,是一个人得了某种需要巨款救治的病,那医院也在那儿,那医疗设备也存在,该有的药已经有了,各种手术器械和医生也都是齐全的,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着社会上捐助了足够的钱,这治疗就可以开始。

而我的方案把这个通行的程序给换了一下,换成政府先借钱给患者,因此立即就开始治疗了,然后再通过媒体动员社会捐助把患者欠政府的钱带利息一下子给补上。我把程序换成这样,就导致了不致于耽误治疗时机。

一般而言,我并不主张永远不借给美国政府钱,当然是可以借的,在这里我坚持的是从经济学角度考虑问题,也坚持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立场。但是,给美国政府借钱,应当遵循如下的程序:

首先,中国政府向十三亿中国人民发一个公告,说“我政府这儿有二万亿外汇储备,任何中国人民如果需要外汇,可以从我这儿借,借钱的利息和期限和借给美国政府的利息和期限一样”。然后,就有可能有中国人,品行良好,没有犯罪前科,来向中国政府借钱,也许是投资移民,也许是去外国做生意,也许是出国留学,也许是需要治病,等等。因此,钱就借出去一部分了。

然后,如果还有一部分钱没有借出去,中国政府可以向全世界的海外华人发一个公告,说“我政府这儿还有一笔外汇,任何海外华人如果需要钱,品行良好,没有犯罪前科的,都可以从我这儿借钱,利息和借给美国政府的一样,期限也和借给美国政府的一样。”然后,就有许多海外华人来借钱,也许是投资,也许是教育,也许是生活暂时的困难,也许是治病。

然后,在所有的中国人,所有的海外华人,都已经该借的钱都借给他们了,如果还剩下一些外汇没有借出去,这个时候,我同意把钱借给美国政府,去生那个利息。

再说一遍,就是借钱的考虑顺序是:中国人民,海外华人,美国政府。

我的这个借钱方案并没有在经济上有损失啊,因为我说的还钱的期限和利息和美国政府的一样啊!

总不能够自己人有人得了重病,想借钱借不到,而美国政府却要把钱借给它们吧?

那么,对我的这个方案的一种可能的反驳也是中国人民或者海外华人的信用不如美国政府。但是,这种反驳的理由可能不充分,不然你也可以给出一个具体的分析,为什么认为美国政府的信用比中国人民要高呢?给出一个研究报告给我看看啊?

而且,中国人民已经给中国共产党教育了六十年,这个信用如果还不高,还不能够高过美国政府?那说不过去的。

那么,我的这个方案是不是不会“救美国”呢?我认为也会救美国的。因为,第一步借给中国人民钱,许多中国人民也会借了钱去美国投资的,第二步借给海外华人,则海外华人也会用贷款在美国投资的,这种中国人在美国的投资,当然也会刺激美国经济的复苏,而且比借给美国政府更好在于,这导致华人加强了对美国经济的控制力,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力,难道不好吗?

如果说,中国人拿了借来的钱在美国投资,大部分都会亏损,有什么理由认为美国政府借了中国的钱就不亏损呢?美国政府要比中国华人在投资上更聪明?可是美国政府也是公有企业,也不是私有制,因此它必然会乱花钱,会亏损才对啊!如果说美国的经济注定就是没救的,要亏损的,那么又有何理由借给美国政府钱?如果借给海外华人,他们如果也认识到美国本土上的投资会血本无归,他们就会选择其它的国家去投资啊!

另一方面,我认为中国人民的信用是很高的,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国内的储蓄率是高的,是远高于零的,这本身就在说明中国人民平均来看信用程度是高的,正因为他们不想欠许多债,希望通过储蓄来准备自己的某些大事发生,这种行为本身就说明他们并没有意图借一大笔钱还不起然后一副态度“老子就是还不起,怎么啦?”因此中国人民的信用应当是远高于美国政府的信用的。

当然,也正因为中国人民的信用度高,所以当他们要做借钱的决定的时候,是要仔细考虑自己的偿还计划的,因此也有可能考虑到还不起而不去响应政府的号召去借钱,因此当然也就有可能在“中国人民,海外华人,美国政府”这种顺序之下,仍然会有最后还是有一部分钱借给了美国政府,在这种时候,借给美国政府钱,从经济学角度考虑问题,就是应当的了。

那么,如果说到这里,政府官员们还不相信中国人民的信用要比美国政府高。那么好好好,我这里再来另一个方案,就是从十三亿中国人民中间,精心选择十分之一的信用良好的人,问他们要不要借政府的钱?这种可以吧?中国人中还没有十分之一的人比美国政府的信用要好?

那我倒要问问这些政府官员了,如果你们连中国人民谁也不相信了,那么反过来,中国人民有何理由相信你们?你们也应当给出一个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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