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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易: 知识与生命,谁主谁仆?--- 我的生命观和平等观 (zt)

(2012-05-13 14:36:46) 下一个

1 。由爱因斯坦的一句名言引发的思考

前不久读到爱因斯坦的一句名言:“直觉思维是神圣的礼物,理性思维是它(直觉)的忠实的仆人,而我们现在却创造了一个 社会 - 它给“仆人”以荣耀,却忘记了自己神圣的礼物。 ”( "The intuitive mind is a sacred gift and the rational mind is a faithful servant. We have created a society that honors the servant and has forgotten the gift." )

爱因斯坦这句话的意义非凡,因为它是在西方的理性主义发展了两千多年后的再回过头来对“理性至上主义”的挑战。我顿时大受启发,在一个英文论坛上开了一条线,讨论这句话的含义。此时我一向最尊敬的一个博友马特·罗宾( Marty Robin )出来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以为我们现代人创造了一个社会给“思维”以荣耀,而忘却了“生命”。生命才是最神圣的礼物,所有的思维(直觉的或理性的)都是生命的仆人,人性的仆人,不应该被供奉起来礼顶膜拜。” ( I think we have created a society that honors “mind” and not life. And it’s life that is the sacred gift. Mind should be the servant of life, of humanity, and not an idol to be worshiped )

表面看来罗宾是在否定爱因斯坦的观点,但实际上两者只是角度不同而已:爱因斯坦的话是针对人的精神创造领域而言,而罗宾的话针对人生态度,或者说是从生命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的。虽然我认为爱因斯坦的话在人的精神创造领域内堪称真谛,但对于人生来说,罗宾的话在今天的社会(尤其中国社会)却有更重要的价值,因为现代社会中,由于虚荣,竞争和攀比等等缘由,人类已经在不知不觉地把“知识”,“艺术”等等这些本身是用来为我们生命服务的 ” 仆人“神圣化”了,导致本来是“仆人”的角色,在人类的生活中大肆施展“主人”的威风。

2两种知识,一个目的:生命

人类的知识,不外乎两种: 1 。为了满足好奇心的知识; 2 ,为某种生存目的而发明或设计的知识。前者是是客观知识,或“纯知识”,后者为实用知识。这两种知识在表面上(甚至一定程度的本质上)都有差异,但从根源上来看都是一种:让人类的生命更加健全: 前者(好奇心导致的知识)给我们以智慧,后者(实用知识)为我们的实际生活创造财富。所以说不同的知识,其目的是为我们的生命服务的。

所谓“为生命服务”,具体地说,就是指只有当这些精神劳作是在让我们的生活更快乐的情况下,他们才对我们的生命有意义,而一旦这些精神劳作成为我们生活的负担,它们就应该被毫不留情地抛弃。然而现实中人们往往多把这些生命的“仆人”当成主人来对待 - 人为了追求“知识”和技艺而“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更有甚者还不管自己的孩子喜欢不喜欢,硬把他们“捆”在钢琴凳上,让幼小的生命饱受“仆人”的“气”。这些,都是主仆颠倒,本末倒置的行为。

即使我们换一个角度,不从“快乐观”,而从开启智慧的角度来说,人之所以追求智慧,首先也是为了让生活更加快乐。古希腊人的最“纯粹”的知识 - 好奇心所驱使的知识追求,就是因为因为一点:我们的生命天性决定了我们的好奇心,从而使我们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得到快乐和满足。其次,知识虽然能使人视野开阔,有助于人达到智慧的彼岸,但知识绝非达到智慧的唯一途径。 从人类的文明史上,我们就可以看出,虽然人类的知识,信息在进步,尤其在今天更是日益月新地在飞速发展,但人类的总体智慧,并非以和知识“量”的增长一样的速度在进步。所以拼命读书,并不一定能帮助一个人到达智慧的彼岸,而只有“乐”与读书的人,才会懂得如何从有限的知识中吸取自己生命所需要的营养,让自己在短暂的人生“得道”。这,也是爱因斯坦的名言所包含的精髓所在 - 理性只有在直觉的引导下才会发挥出最大的潜力。

推而广之,不光是“知识”,人类的任何一种精神劳作,包括艺术创造,技术发明,政治权力,等等,都是和知识一样,为着一个“主人” - 生命而服务的。

3 。人如何才能让知识成为自己的“仆人”?

虽然所谓的“知识”往往都是指的成系统的理性知识,但人在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知识内容上,却不得不听从感性的召唤。人喜欢做什么,想成为什么,都是由和自己的生命联系最紧密的感性系统决定的。刘晓波把生命定义为“感性的动力系统”,就是因为他认为人的“感性”才是人生命的决定因素。所以,只有听从自己天性爱好的人,才可能真正让自己的生命成为主人。

那么,人在这些精神领域的选择中如何听从自己的感性的召唤,从而使之成为我们生命的“仆人”的呢?我认为这其实非常简单,就在于“喜欢”二字。因为“喜欢”是一个感性运作。我们学什么,选择什么职业,全在于自己“喜欢”赶什么,而不在于自己“应该”干什么。大凡人一生下来,总是非常好奇,什么都喜欢,而到一定的年龄之后,在涉猎了各种知识和行业之后,就开始了解自己的天性,知道自己最喜欢干什么。正是这个“喜欢”二字,决定了我们成为什么。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不让自己的喜爱决定自己的人生,而是听从 “外在定位”,如自己“应该”做个什么样的人,或父母想要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或什么行业最挣钱,什么行业最“火”等等,来决定自己的职业选择,这样的结果,不言而喻,就是“工作”完全成了一件完全乐趣的劳动,本来可以激情洋溢的生命不得不在“无聊”和“平庸”中度过。

很多人,一旦踏上了一条事业路,便开始成为此事业的“奴隶”,让这个事业一辈子主宰自己的生命。举个简单的例子,很多人可能都有学错了专业的经历(原因不等),等发现时,觉得很晚了,觉得要改变是不可能的,因为那就等于浪费了自己以前的学习和工作经验。然而,殊不知如果自己继续在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中痛苦地度日,其实就等于不但以前浪费了自己的部分生命,现在和将来自己还要继续浪费。持这种观念的人,就是在知识和生命两者中颠倒了主仆关系,把外在的人格定位(比如 “专家”这个“名”)看到了比自己本身的生命还高的地步。事实上,只有想尽一切办法或者让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是对得起自己生命的行为(当然,如果该行就意味着生存不下去,那又另当别论)。

人类历史上为自己的“喜好”而放弃自己的行业的人大有人在,甚至数不胜数。梵高在 27 岁开始绘画之前试过无数种职业;画家高更,中年“突发奇想”,抛弃自己证卷经纪人的稳定职业而开始绘画;关紫兰,英年搁笔,置自己的“名”不顾;杜尚,达达运动的创始人,也是在“艺术家”名气最盛的年代放弃绘画,之后十几年沉迷于象棋。这些人的同代人,都很可能会觉得他们的选择是错误的,是“可惜”了之前的“名”或“技艺”,然而我认为恰恰是他们这种不把什么“家”看成一回事的人,才是最懂得珍惜自己生命的人。

4 。中国人对知识的误解导致对“知识”的贪婪

这个“主仆颠倒”的现象存在于人类任何一个文化中,但我认为在功利文化中(比如中国和印度)最为显著。之所以如此说,是由于等级制在这样文化中的长期存在,使得几乎任何一种人类劳作,都被人为地贴上了等级的标签( “知识”更是不例外),而由于这种社会中人人都想成为上等人,自然就会拼命把这些本来是生命的附属品当成生命的唯一追求。

中国人对知识的理解是从来就很单一的。在古代追求知识唯一的目的就是当官,当官的目的就是做“人上人”。出于这一理解,在现代西方文化侵入之后,很多中国人也带着同样的眼光去看待西方的知识,把学位看成一条通达“人上人”的途径:数学天才,钢琴天才,博士,名校,统统都是抬高自己身价的标签。出于这个动机,“狼爸”差点把自己的孩子逼得跳楼,“虎妈”可以让自己孩子一整天不吃不喝不上厕所地弹钢琴,总之,好多中国人不惜一切地让自己的孩子从小受各种“教育”,恨不得自己的孩子立即变成众人仰望的“少年天才”。在很多中国人眼中,儿童的“快乐”,几乎就是“懒惰”的代名词,很多家长,都不自觉地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不快乐”地“勤奋”地学习,咬牙切齿般痛苦地学习,否则就会觉地孩子会落后,会被社会淘汰。殊不知,天才永远是极少数,而这样的高压教育,对大多数孩子造成的,不过是一个压抑不堪的童年。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人,也会渐渐形成一种“自我折磨”的本领,一不“上进”,就“鞭策”自己,总之,都本着“活着不是要让自己活得好,而是要让自己比别人活得好”的宗旨,好多中国人一定要逼着自己把精力用在自己并不享受的事情上直到最后一滴精力都用尽。

这样的人生,毫无乐趣所言。知识,艺术,这些丰富人生的可有可无的附属品,渐渐变成了人生最沉重的负担。这就是人的“异化”:人类自身发明的精神劳作,反过来成了奴役人的“奴隶主”。

5 。只有当“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时,人类才会有真正的平等。

纵观人类历史,不难发现,正是在把“知识”,权力,金钱等等生命的外在之物置于生命之上时,人类才开始了其漫长的不平等的历史:权力的出现之后,我们有皇帝,官吏和百姓的种种等级区别;商业出现之后,我们有了有富人和穷人的区别;知识出现之后,我们有了秀才,状元和 “白丁”的区别。然而,一旦我们认识到,所有的这些“外在之物”,无非都是服务于一个目的:生命,我们就不难发现,无论我们的人生贴上什么标签,所有的人,其实都是在为一个目的而活:生命的快乐。所以,从这个“目的同一”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生命其实本身无所谓高低贵贱,因为“途径”,不过是通向目的地的暂时通道,“工具”也永远不可能高于使用工具的人。只有不会如何使用工具的人,迷失在“途径”中的人,才是人生的真正“输家”。所以,一个闷闷不乐的皇帝,他的生命价值,实际上抵不上一个成天无忧无虑的农夫;一个知识精深但生活毫无乐趣的博士,其实抵不上一个兴高采烈的洗碗工。

真正的平等,不在于抹杀人的外在标签的不同 - 一个博士和一个洗碗工之间肯定有很多差别,而在于对生命的价值同一的认可上 – 人人都做着不同的事,但因为人人都有着同等的生命价值,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同样的待遇。这,实际上是西方近代到当代的人本主义思想和人权运动的全部含义:我们每个人,无论事业成就的大小,知识的多寡,权力的高低,在社会中都享有同样的权利。

一个健康发展的生命,才是没有枉活的生命,而生命只有在喜悦中,才能健全的成长,所以,喜悦,或者快乐,是人人追求的真正目标。遗憾的是,人类文明产生了太多的“附属品”,让人在对这些“附属品”的你争我夺之中渐渐忘却了自己生命的真实需要,从而在追求幸福的途径中,把工具当目的,船舟当彼岸,主仆颠倒,让自己的生命饱受践踏。

最后,引用马克·吐温的一句名言来结尾,因为对人类的这个变仆为主的现象,我认为没有比他的这句话更为精辟的了:

“文明就是一个无限地增加不必要的“必要”的过程”( Civilization is the limitless multiplication of unnecessary necess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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