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不愁 (非公开的博客)

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
正文

游子吟2

(2008-02-04 08:58:12) 下一个
“认识自己进而否定自己,是十分困难和痛苦的。然而只有修正错误才能把握真理。我们应该有在事实面前降服,在真理面前低头的勇气,应该有按认定的真理重新塑造自己的决心和毅力。”

其实这一段是抄给自己看的。想让自己相信,虽然认识自己否定自己是痛苦困难
的,但总也有人愿意做并能做到。先立此存照吧 :)

非常喜欢这本《游子吟》,我实在该早些看的。摘抄几段自勉并求内心平安。。。
 
“人内在的罪性一定会表现为外在的罪行。但人的罪性在何种场所、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却要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或制约。客观条件主要指社会的法律。有人说,人并不怕犯罪,乃是怕犯罪的后果。对触犯刑律所带来的恶果的惧怕,使人的罪性不敢轻易表现出来。一旦社会律法的运作受阻,许多平日受尊敬的人可能立刻胡作非为” (其实,中国人的慎独一说表达了类似的含义)

“人的罪性如何表现为外在的罪行也要受主观条件的影响。有的人对良知比较敏感,有的人则麻木、迟钝;有的人看重名誉、脸面,唯恐遭人非议,有的人则不在乎他人如何议论,只要能得到实利就行;有的人眼光比较长远,信奉“小不忍则乱大谋”,不愿为蝇头小利而损害自己的远大前程;有人则目光如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无酒喝凉水,”只图眼前一时快活等等。由于这些主观因素的差异,人的罪性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也随之而异”(看来人的行为的确和性格有关,但是性格绝不是决定因素,充其量强力催化剂。)
 
“然而,对成人来说,主、客观因素虽可在一定程度上左右内在罪性的外在表露,但对内在罪性却不能产生任何影响。人的这种罪性或私欲是人的本性,生而有之,根深蒂固,无法自己消除掉”(怕怕,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罪性和私欲,总以为自己可以靠自身的修为来约束自己,看来并不一定能够。。。)

“即便有人表现出的道德水准比另外一些人高一些,但仍不可能除掉私心,不可能不犯罪。若用世俗的标准,虽我们明明知道自己并非无辜,常有闪失,有见不得人的念头、行为,但却仍不时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自我安慰。耶稣对这种普遍存在的“自以为义”的骄傲心理持尖锐批判的态度” (看来我也要批判自己。。。的确应该批判)

“我国圣贤孔子也只是说,“己所不欲,勿施予人。”即自己不愿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这是对的,但是消极的。而耶稣要我们“爱人如已”,要象爱自己一样主动地去爱别人。这是更高的要求。道理是明白了,却仍然无法做到“爱人如已”。有时我们会深陷于一己的事务之中,以至无暇他顾,去关心、帮助他人。有时我们也会去爱别人,但往往只能爱那些爱我们的人或那些对我们的爱有回报的。这种回报不一定是什么实质的报偿,但起码是一声“谢谢”或一抹感激的眼神,表明对方知道我们在爱他。可是当我们全力去关心、帮助一个人,并为之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对方不仅不感恩,反而以恶相待时,我们就无法忍受了,会火冒三丈,痛恨此等竞如此恩将仇报、不近情理。我们也许找机会回敬他一下,让对方知道我们并非智能低下、任人愚弄之辈。我们也许从此与之断绝往来,“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无论如何,我们难于与这类人作朋友了。接世俗的标准,姿态算不低了。有耶稣这面镜子,谁敢说自己已经达到了神的“爱人如己”的标准了呢。”(这个这个,太难了。。。目前而言,我觉得做到消极的己所不欲,勿施予人已经很对得起自己了)

“深藏在人思想隐密处的罪性,不仅他人看不见,甚至会向自己掩饰。但神是鉴察人心的”(神的大能我不知道,但人的确会掩饰欺骗自己的罪性,别人的前车之鉴,我需要用以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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