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莎的树林 (短篇小说)
(2007-10-27 1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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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的树林
“把那瓶‘温莎的树林’用完,你就会又想谈恋爱了。”家聪说。他的笑容那么温柔,那么肯定。
我是在网络上认识家聪的。前年的圣诞节,街上彩灯闪烁,我随着嘻戏的人群漫无目的地游逛了很久,踩着结霜的路面回到狭小的公寓。那天夜里,我在网上无意看到有人发了一张贴,说“在圣诞夜失恋的男人,一定是受了丘比特的诅咒” 。
我愣了一会,给那个人发去一个邮件,告诉他,有个女人也刚刚在圣诞夜失恋,“不过,丘比特是个很温柔的小神,我相信他不会诅咒人” ,在结尾,我写,“新年快乐,温莎的树林。”“温莎的树林”是他的网名。
两天后,我收到了回复,他说谢谢,“那天晚上多喝了点酒,想不到这么巧。你真的也失恋了吗?”我回信,“失恋是件值得冒名顶替的事吗?”他很快又回信, “很高兴认识一个同病相怜的人。我叫张家聪,大家都叫我家聪,不过我不是很聪明。你呢?” 我说,“我叫方敏言,不过,我不是很会说话。”
我们开始通信,才发现居然是校友,家聪高我两级,化学系高分子专业的,现在在北京一家化妆品公司上班,负责一个美容品牌的地区销售管理。我请他推荐一个适合混合型肤质用的化妆水。他推荐了一个。我问,“怎么不是你管理的品牌?”他说,“我管理的品牌未必是最好的。”我打趣他“听说化妆品行业里很多男人是同性恋”,他说“我倒宁可是,那样,至少不会被女孩子甩得很惨”。
第一次打通电话,传来一个低沉而温和的声音,“我是张家聪。”让我几乎忘记了准备好的话题。我问他,他的网名,‘温莎的树林’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那是一种专门从植物里提炼的香水,味道很清淡,有几种不同香型,男女都可以用,“不太有名,但我喜欢这个名字。”
后来的日子里,我们断断续续地交换电子邮件,又通过几次电话,慢慢地,发现我们都喜欢迪克牛仔,喜欢看足球,喜欢“肖申克的救赎”,希望谢霆锋娶张柏芝。终于我们谈起各自的感情经历,我问他女朋友为什么和他分手,他说“我如果知道,她就不会和我分手了”。家聪对那个女孩很好,爱到天天早上为她买早点,顶替她去献血,她生病的时候不分日夜陪在医院,他说“她怪我心里只有工作,可我这么拼命工作,其实也是为了她”。我问他“你还喜欢她吗”,他说“不知道”,我说,“那就等于还喜欢”。
情人节前几天,在街上过人行天桥时碰到了从前的男朋友,还是那么帅,揽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女孩怀里抱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一边走一边娇嗔“这么早买,过几天就谢了”,他说“到时再给你买”。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微笑一下,我也还他一个微笑。
回家后,我把自己关进洗手间,坐在马桶上痛哭了一场,在凌晨两点半给家聪发了个邮件,说,“我很难过。我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难过了,可还是很难过。” 家聪第二天回信,“我明白。帮我一个忙,好吗?”
我答应了,几天后,我给他寄去母校后操场边开始抽芽的梧桐树。“这就是你要的,第二排第六棵,有什么特别的吗?”我问他。“上面刻着我和我从前女朋友的名字,念书的时候我们常去那里散步,”他淡淡地说,“我昨天突然想起这棵树。”
我们在电话里沉默了一会。他问我情人节怎么过,我说在家看碟片,做瑜珈。他说,“出去走走吧。” 我笑起来,“做电灯泡吗?” 他也笑了,“你起码要亮着,才会有人注意你。”我啼笑皆非,“好啊,那你来陪我出去走。”
在机场见到他,我们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认出了对方,他跟照片上一样斯文儒雅,戴一副白金边开架眼睛,穿Nautica的休闲装,看上去干净整洁。他微笑着递给我一个用礼品纸包好的盒子,“Happy Valentine’s Day”。我打开盒子,那是一瓶包装精致的香水,淡紫色的瓶子上印着英文名字 -- “温莎的树林”。“一个同事刚从香港带回来的,” 他说,“这一种是薰衣草香型,有安抚神经的作用,睡不着的时候,喷一点在枕头上,效果很好。”“谢谢你。” 我喷一点在手腕上,一阵清新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朴实得令人感动。
我们在漫布情侣的大街上无拘无束地聊着,一起去学生时代都时常光顾的快餐店,吃贴在油桶灶边的烘山芋,看完午夜场电影出来后,街边的路灯投下一团团光影。我们钻进路上唯一一家还营业的西点店买了两杯热咖啡以及他们所有剩下的巧克力蛋糕,坐在靠窗的位子前望着清冷的街道。
我说,“谢谢你来陪我。”他说,“我很久没放自己假了,早该回来看看。老实说,我一直不太适应北京的气候。”我问他,“你当初为什么去北京?” “是为了她。她老家在天津,不想离父母太远,所以我就去了。刚开始的时候很辛苦,后来什么都有了,房子也快买了,人却走了,爱情可能就是不对等的。”在桔黄色的光晕下,我们看着窗玻璃上彼此的映像,家聪的声音很温和,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他用刀子把蛋糕上的巧克力刮给我,把蛋糕拨到自己盘子里。
我问他“你以前女朋友很喜欢吃巧克力吗” ,他点点头。我笑着说,“可是我喜欢吃蛋糕。” 他像是突然醒悟过来,歉意地说“对不起”。
我们沿街一直走到天亮,轮流说笑话,直到两个人的眼睛都快睁不开,才搭早班地铁回市中心。在地铁上,我一沾凳子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们坐在地铁站的长凳上,我靠着家聪的肩膀,他的夹克衫盖在我身上,他用温柔的眼光凝视着我。朦胧中,我心里某个角落突然莫名地痛起来。我伸出手去,拉住家聪的衣袖。我说,“我好累。” 他说,“那再睡一会。” 我说,“等我到三十岁,你三十二岁,要是都还没结婚,你来照顾我,好不好?”他想了想,点点头,眼睛里依然那样温柔,“不过,到时候你可能早就结婚了。” 我摇摇头,“我不想再谈恋爱了。”他把手轻轻地覆在我手上,“把那瓶‘温莎的树林’用完,你就会又想谈恋爱了。”“真的吗?” 他点点头,看着我微笑。我也微笑地看着他,“太好了。”
以前,我从来不相信,人会在一瞬间爱上另外一个人,直到我自己碰到这样一个瞬间,那个瞬间里,一个昨天还素未谋面的男人轻握着我的手。那一刻我突然开始怀疑,也许,我和他同时失恋,是天意。
家聪回北京,临上飞机前,回过头来,笑着叮嘱我,“别忘了,换台好电视机看世界杯。” 我点点头。那天晚上,我把“温莎的树林”喷在枕头上,让清新单纯的香气一直渗到梦里。第二天早上醒来,迷迷茫茫间,浮现出家聪高大修长的身影和他说话时的坦诚眼光。我们依然做着网友,定时问候对方,在电话里开玩笑。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谈话已经不再涉及他从前的女朋友,可是我能隐隐感觉到,他的心里依然有她的影子,就好像,看见了巧克力蛋糕,他会不由自主地把巧克力从上面刮下来。我不再对家聪抱怨失眠,他送我的那瓶“温莎的树林” 天天给我一夜好梦,却也常常把他带进我的梦里。
公司里有个男同事追我,我告诉家聪,他在电话里停顿了一下,说,“你这样的女孩子,早该有人追。”我说,“可我不喜欢他。”后来,家聪告诉我,他从前的女朋友回来找他了,说希望重归于好。“她说,她很后悔。”“你打算怎么办?”我问他。他问,“我要想一想。” 他的声音里有些为难。
电话线里静静的,我们谁也不说话。“敏言,”他在电话那头叫我的名字,一滴眼泪从我的眼睛里掉下来,我把它擦掉,换一种欢快的声调,打断他,“喂,世界杯决赛,你觉得法国队会赢还是意大利队会赢?”
“意大利。” 他说。我说,“我觉得法国队会赢。”那天,我在心里和自己打赌,如果法国队赢了,就去北京找家聪,如果意大利队赢了,以后就不再和他联系。当法国队特雷泽盖的罚球击中横梁弹出时,我蜷在沙发里呜咽起来,对自己说“张家聪,我讨厌你” ,有人说,如果你不能去爱一个人,就训练自己讨厌他。
我把家聪从我的MSN上面去掉,不回他的邮件,不接他的电话。家聪像是心有默契,几次之后,也不再和我联络。时间慢慢过去,又是十二月,“温莎的树林”用完了,我把空瓶包好放进柜子。
圣诞节前一个周末,下班后,走出公司大门,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不由愣住了,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直到家聪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微笑地看着我。
我们面对面站着,家聪身上的男性气息有些陌生,又似曾相识的亲切。“你才穿这么点衣服,不冷吗?”他指指我身上的裙装。我摇摇头。“去约会?”他问。我又摇摇头,“参加一个同学会,”我抬起头,“你来出差啊?”他摇摇头,过一会,说,“我们又分手了,”他温柔地看着我,“不过这回是我的错,因为我慢慢发现自己心里有了另外一个人,我曾经跟她说好,如果她到三十岁,我到三十二岁,如果都还没结婚,我就去照顾她,”他伸手抹掉我眼角的泪,“真的要等到三十二岁吗?” 他英俊的脸庞上满是深情。
我拥抱着他的肩膀,“你以前说的不对。那瓶‘温莎的树林’ 才用完三分之一,我就又想谈恋爱了。怎么办呢?”我在泪影里微笑起来。 《完》
(发表于2007年都市丽人第八期,用“吴越”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