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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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5)
2020 (1)
這兩三年來,「理財」成了很熱門的話題。股市在狂飆﹑房價的高漲,和五花八門的理財工具,使得許多人迫不及待地投身於各種遊戲中。基督徒固然慨嘆這種一切向「錢」看的風氣,但是作為一個「金錢的好管家」,也不能不在適度的範圍內妥於運用財富,以孳生較多的入息,能做更多有益的事,俾不負神的託付。
在從事理財活動之前,有幾項重要的原則必須掌握:
一﹑務必量力而為——生活上經常需用的錢和不時之需的錢,應以安全而易於變現的方式保有(例如銀行存款),以餘錢用來做其他的投資,以免一旦遭受虧損或不能變現,而致影響生計。嘗聞有人以退休金悉數投入股市,以後賠損累累弄得無以維生,令人扼腕。至於以配合借債的方式來投資理財,除非有可靠的還債財源,尤不宜冒險嘗試。
二﹑分散理財工具——俗語說:「不要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裡」,以免發生風險﹑全軍覆沒。傳統的理財觀念採用三分法:
從安全性的角度考慮,宜將三分之一的錢儲蓄在金融機構裡。雖然收益可能較其他理財的工具為低,但安全性無虞。定期性的儲蓄存款利息較高,目前也允許客戶在到期前解約提款,只不過利息要降低,故變現性亦高。
從收益性的角度考慮,可將三分之一的錢投資在不動產上,如土地﹑房屋等。因為土地和房屋的供給有限,而需求則不斷增加,從長期觀察,其投資報酬率要較儲蓄在銀行的利息為高。但其變現性則較低。而且投資不動產所需的資金也較鉅。小投資人投資不動產的辦法之一,是集合親友共同投資,分擔風險﹑分享利益。
其餘的三分之一,則可用來投資股票﹑受益憑證﹑債券﹑黃金﹑古董等。股票﹑古董,取其收益性高;受益憑證﹑債券﹑黃金,取其安全性強。取材自《基督徒的金錢觀》,新新生命出版,蒙允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