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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節: |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一書三章4節) |
| 如果你的生活沒有屬靈「準繩」或標準,來決定是非對錯,是十分危險的。神的話語就是那條準繩。屬靈定律就像物理定律,目的是為了保護你,而不是限制你。你可能運用你的自由,來挑戰電力學的定律,然而如此行,你的下場是死路一條。同樣地,你不能破壞神的律法,否則受損傷的是你。我們可以忽視神所建立的絕對道德與屬靈定律,只不過我們得自行負責後果。這些律法沒有時間限制,文化不能取代律法,境遇不能廢除律法,神的律法是永恆的。如果順服神的律法,這些律法將救你脫離死亡。 你可能覺得受律法的限制與捆綁。事實正好相反,神的話語會保護你脫離死亡(羅馬書六:23)。舉例來說,當神說不可姦淫,祂要釋放你,好叫你能享受完全的婚姻關係。不僅如此,祂知道如果你不遵守律法,悲慘心碎的結局會臨到你、你的配偶、孩子、親戚、朋友和教會肢體。神的律法對你的生命是何等重要!如果沒有律法、神所賜給你的喜樂將被掠奪。罪是選擇其他那些不合神的律法,來作為你的生活標準。如果你以鄰居或社會的準則來衡量自己,逍遙於神的律法之外,那麼你的生活是以「無法」為準則。無法即不受神的律法管束,就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