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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 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馬太福音廿章廿六、廿七節 |
這裡所提到的用人,是指在任何情況下願服務他人的人。但是「僕人」這兩個字卻表示賣了身的奴隸。而耶穌在此地清楚教導我們,僕人的事奉才是最高層次的事奉。 基督成了所有世人的奴隸,任何願意來到祂面前,與祂親近、同在的人,都必須學習這種事奉的精神--完全捨棄自我的權利,永遠不再為自我爭取什麼。 對我們來說,完完全全地對主耶穌忠實,為主的緣故做奴僕,並願意順服在主裡掌權的人,是極為可能的事。 奴僕的精神不僅是捨棄自我,且是樂意降服在有權柄者之下。雖然對事情沒興趣,但為了主的榮耀,為了弟兄的益處,心甘情願毫不保留地放棄個人的喜好及興趣。 主啊!願你為我們穿上謙卑的衣裳,使我們全然屬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