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货 及 期 货 交 易..(好友...鹿希武...的文章)
(2006-10-15 22: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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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货 及 期 货 交 易..(好友...鹿希武...的文章)
期货(Futures)是指买卖双方通过事先约定在将来的某一个时间、按照双方所商定的交易条件进行交易的一种商品买卖方式。
期货交易 (Futures Trading) 则是以标准化的期货合约、 通过在特定的期货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来买卖期货合约进行商品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
期货和期货交易同我们所熟悉的现货交易在交易方式和方法上有很大的不同, 期货交易有着自己独特的运动规律。期货交易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是当今一种十分重要的贸易和投资形式。了解期货和期货交易的特点及其特殊运动规律, 尤其是研究今天世界上最发达的期货市场一美国期货市场, 对于中国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中国期货市场的完善规范化, 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期货交易的产生
期货交易产生于一个半世纪之前, 是在现货交易 (Spot Trading) 和远期交易 (Forward Trading ) 的基础上产生的。商品交易方式由现货交易发展到远期交易, 再发展到期货交易, 总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1. 现货交易阶段
现货交易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的、以实物交割为目的的一种交易方式, 习惯上我们把这种交易方式称为“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现货交易是伴随着人类交易行为的产生而产生的。由于这种交易方式具有直接性的特点, 在长期经济发展过程中, 一直是一种最主要的交易方式。
然而, 随着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发展, 整个市场的交易量不断扩大, 在此基础上, 社会生产体系和价格体系逐渐形成, 现货交易开始暴露出自身固有的缺点。这种缺点主要表现在现货交易中商品的价格波动和供求波动幅度比较大。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 农业社会占据的时间最长。农产品是人们长期以来进行交易的主要对象, 但是农产品的供应受自然条件的影响 大, 因此农产品的供应量经常性地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经常性地引起市场供求的矛盾, 从而引起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在丰收年时, 农产品收成好, 供应量充足, 但是由于农产品是价格需
求弹性很小的商品,需求量变化不大, 市场上就会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 造成产品的浪费。由于供应过多而造成的产品价格低廉, 还往往会使得农民的收益得不到保障, 人们常见的丰产不丰收,谷贱伤农, 会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致命打击。相反, 在收成不好的年份, 农产品的供应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 供不应求使产品价格上升, 消费者需要为商品支付更高的价格, 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失, 而投机商人却往往趁机囤积居奇, 哄抬物价, 造成市场价格和供给的不稳定。可见, 现货交易主要的局限性是在时间上约束太大。在社会价格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 一种商品的价格变化往往会对其他商品的价格产生影响, 造成整个市场的价格波动, 产生一系列反应, 所以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常常会带来整个市场体系的波动。所以, 当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 现货交易这种单纯的交易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了。
2. 远期交易阶段
远期交易是交易的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约定在将来的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商品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的产生, 最初是由于在长期的交易过程中, 交易商之间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为了使买卖双方之间的产销合作关系长期稳定下来, 交易商之间通过签订远期的交易合约保证市场上的商品供应。
起初, 交易者之间往往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 约定在将来的一定时间和地点, 以一个特定的价格, 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一定数量和规格的商品。随着交易范围的逐渐扩大和交易程度的逐渐深入, 双方的口头协议逐渐被他们之间签订的书面合同所代替, 交易者在达成远期交易协定的时候逐渐使用了更为正式的依据。 由于远期交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保障供求双方的利益, 能够使商品的供求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稳定下来,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就稳定了市场。然而, 这种方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由于这种交易只在特定的交易双方之间进行, 一旦签订了合约, 买卖双方实际上都失去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因此在出现对交易一方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时, 远期交易协议往往就会遭到破坏; 另一方面, 这种远期合约是由交易的双方共同商议而达成的, 在形式上很不规范, 交易的买卖双方都可能违约。由于交易的成功与否仅仅依靠商业信用来保证, 因而很难对交易双方的权益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3. 期货交易阶段
期货交易是在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交易方式。 由于远期交易存在着以上所说的弊端, 所以人们开始设想通过一种更为规范的形式把远期交易方式固定下来, 期货交易的产生就顺应了这种要求。最初是由一些商人, 把某种商品的交易组织到一起, 创立了期货市场。首先, 他们固定了商品交易的场所, 即最初的期货交易所; 随后, 他们还固定了商品交易的方式
一通过合约进行买卖; 与此同时, 他们把这种合约的内容和形式通过一定的规格固定下来, 形成了规范的合约。例如, 在谷物期货交易中, 合约把所要交易的谷物的等级、数量、交割时间、交割地点等各种因素以固定的格式确定下来, 可以说, 合约中唯一没有确定的只有价格。远期商品的价格往往是由交易者对于这种商品的预期所决定的, 因此合约的价格将留给市场来决定。
期货交易的方式是交易各方在交易所内通过对合约的买卖来进行交易, 从而使交易趋于规范化。由于期货合约的规范化, 使得合约逐渐和它所规定的商品相分离, 独立地成为买卖的对象。期货合约的独立买卖, 就成为期货交易正式形成的标志。
在期货交与发展过程中, 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使交易双方的价格利益得到保障。例如, 农产品生产者会在谷物生产之前, 卖出一份期货合约, 确定在未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地点,以某一特定的价格卖出一定数量、特定等级的谷物。这样, 生产者就摆脱了由于价格波动可能给他带来的损失, 可以放心地进行生产了。在交割时, 如果谷价上涨, 生产者将得不到由于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额外利润, 因为他已经通过期货的方式将风险或收益固定下来了; 但是另一方面, 如果谷价下降, 生产者也不必担心受到损失, 他仍然可以按照合约所规定的价格出售谷物, 因为期货合约已经将他的风险转化了出去。
那么, 是谁承担了这一部分风险呢? 由于商品市场上有足够多的交易者, 而每个交易者对于市场的预测都会有区别, 因此期货市场上的交易方向是各不相同的, 在一方卖出合约的时候, 其他的人可能会买入合约来进行保值。由于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价格保值功能, 这种交易方式对于那些不愿意承担风险的生产经营者具有很大的诱惑力, 因此期货市场的规模发展得越来越大。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 逐渐进入了一批爱好风险的交易者, 他们看到在期货市场中商品合约的价格是不断变化的, 应用价格的波动对于合约进行买卖就能够获取利润, 于是这些人开始专门进行合约买卖来投机。这些交易者手头并没有商品可以出售, 也没有买入商品的需要, 他们对于合约买卖的目的不是进行商品交易, 期货合约只是他们借以获利的一个工具而已。他们不进行真正的商品交割, 而是通过在合约到期之前购买相反方向的合约, 来将以前的那一份合约进行冲销 , 了结这笔交易。由于影响期货市场价格的因素和影响现货市场价格的因素是基本一样的, 所以 , 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动方向也基本相同, 但是由于期货市场中商品的价格受到人们心理预期因素的影响, 所以和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动不是同步进行的, 两个市场的变化总是有先有后。期货市场的投机者运用各种分析方法估算期货价格的变动, 利用这种波动不断地买入或卖出期货合同来赚取中间差价, 进行投机活动。这些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中甘愿承担价格变化的风险, 为进行保值的交易者提供了机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期货投机中来, 在期货交易方式迅速地普及开来的同时, 期货市场中的投机者也越来越多。今天, 在期货市场上, 真正进行实物交割的合约还不到 5%, 大多数的合同都在到期之前对冲了结。
可见, 期货交易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 由于为交易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交易方式而发展得十分迅速, 而期货市场作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市场, 不仅仅为保值者, 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场所, 因而顺理成章地成为现代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期货交易基本概念及术语
1. 期货合约 (Futures Contract)
期货合约是根据专门指导交易的机构的要求制定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的正式标准化合约。合约上对于交易商品的质量、数量、标准的交易月份和交易地点都有规定 , 是所有期货交易者都必须遵守的合约。
2. 期货交易所 (Exchange )
期货交易所是专门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通常所说的期货市场在狭义上也是指期货交易所。
3. 期货经纪公司 (Brokerage Firm)
指专门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以交易手续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一般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 或者和交易所的会员有一定的关系, 经纪公司代理非交易所会员进行期货交易。
4. 清算公司 (Clearing House)
指在期货市场上负责对于期货合约进行核对, 对于交易者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机构。清算公司要对于交易所内每天进行交易的情况进行登记, 并监督交易者的账户。
5. 套期保值 ( Hedging )
套期保值是指从事实际交易的个人和企业利用期货合约在期货市场上为现有的资产进行保值、回避价格风险的一种交易方法。最初的套期保值是在期货市场上买卖合约以暂时代替实际商品的买卖。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的具体方法是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和现货市场上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在期货市场上卖出合约是为了防止资产价格下跌, 在期货市场上买进合约是为了防止将要买入的资产价格上升。
7. 投机者 (Speculator)
指在期货市场上经过自己的预测, 买进或者卖出期货合约, 从而从市场价格变动中获得受
益的交易者。投机者自己没有商品需要在现货市场上进行交易, 他们投资于期货市场的目的是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赚取收益。
8. 套利 (Arbitrage)
套利又叫差价交易, 是期货投机行为的一种,指投机者利用不同交割月份、不同商品和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变动关系, 在买进一种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另一种期货合约, 以便从价格变动中获得利润的交易方法。
9. 跨商品套利 (Inter-commodity Spread)
套利行为的一种, 是指同时买进和卖出同一交易所内相同交易月份的两种商品以获得收益的一种交易方法。在这种套利行为中, 买进和卖出的商品虽然并不相同, 但是在价格上存在相关性。
10. 跨市场套利 (Inter-market Spread)
套利行为的一种, 指同时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同时买进和卖出同一种商品期货合约, 以获得收益的交易方法。
12. 保证金 (Margin)
期货交易者为了履行合约承诺而按照规定存入的一笔款项。保证金是交易者履行合约义务的一种保证, 可以以现金支付, 也可以证券等形式支付。交易所要求其会员缴纳保证金, 期货经纪商也会要求其客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制度还适用于结算所的财务管理。
13. 空头 (Short Position)
指交易者处于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部位。期货交易者卖出自己手头还没有的商品期货合约。交易者卖出期货合约的这种行为称为“卖空”。
14. 多头 (Long Position)
指交易者处于买进期货合约的交易部位。期货交易者买进期货合约的行为称为“买空”。
15. 基差 (Basis)
一种商品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之间的差异。由于存在远期成本, 所以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 期货价格比现货价格高。
16. 升水 (Premium)
指在期货交易所所规定的、实际交割时对于高于期货合约标准的商品补充支付的费用。这是由于交易所考虑到实际交割时的商品和期货合约上规定的商品等级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做出的补救措施。
17. 期货期权 (Future Options)
期权合约的一种形式, 指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价格的期货合约进行买卖的选择权。期货期权交易是期权交易的一种形式, 购买者拥有在规定时间内以商定的价格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 而卖出期权者则只有履行期权的义务。
三、期货交易的基本特点
1. 交易对象
传统的现货交易一般是以实实在在的商品作为交易对象, 现货交易发展到今天, 还出现了证券交易。虽然证券交易买卖的对象是股票或者债券, 属于虚拟资本的部分,但是由于这些证券代表了一定的所有权, 是有其实在价值的。而期货交易买卖的对象是期货合约, 这种合约本身并没有实在的价值。这种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所设定的, 它不同于由商品买卖双方所签署的书面合同, 交易者必须要在接受这种标准化合约的基础上才能够开户进行买卖。期货交易合约上规定的商品各不相同, 最初是实物商品, 比如谷物、大豆、棉花等; 发展到后来,虚拟资产也成为期货合约上的交易对象, 比如国债期货、利率期货、外汇期货等;期货交易进一步发展, 甚至连股票指数这种非资产的数字也成为期货合约上买卖的对象。交易者通过自己对于某一种股票指数波动的未来预测进行期货交易投机。
2. 交易目的
现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或转让商品, 从而实现商品的价值。 证券交易最初的目的是利用剩余资金进行投资,获取股息,后来由于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性, 证券交易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投机的方式。而期货交易在发展初期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是不愿意承担风险的经营者用以规避风险的方法。发展到后来, 期货交易这种交易方式为越来越多的人提供了投机的可能, 更多的人们是在这个市场上通过买空卖空来进行投机盈利。交易者的目的并不是获得或出售商品, 而是在于通过期货合约差价的变化来赚取利润。
3. 交易场地
现货交易没有特定的交易场地, 在场地上没有特殊的限制, 交易场地完全由交易的双方自行决定。而期货交易则要求必须在期货交易所之内进行。交易所将交易者组织起来, 通过集体竞价形成价格,使商品的价格信息和供求信息在其中汇集, 这样能够有效地发挥这些信息的调配作用。交易者进行交易还必须遵守交易所的规章制度, 按照严格的交易程序,遵守公平的竞价原则。
4. 交易结算
现货交易一般是以商品的转手为最后了结, 买者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卖者获得商品的价值。无论是实物现货交易还是证券交易, 一般都不能转让合约。 而在期货交易中, 一般来说是进行合约的转让, 多数情况是将合约进行对冲, 很少进行实物交割, 因而这种交易方式为商品交易者的交易结算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5. 规章制度
期货交易有自己独特的规章制度, 交易者要严格遵守交易所的规则。期货交易实行严格的保证金制度,交易者不用缴纳全部交易额, 只需交纳 5%-10% 的保证金。这一制度使得参与期货投资的人不用具备大量的资金就能够进行,同时还为交易者提供了履约保证。一旦交易者所拥有的合约价格下降, 交易者会被要求追加保证金。如果交易者由于破产而不能履行合约, 交易所的信用保证公司可以出面拍卖其财产用以抵债。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6. 商品要求
期货交易有特定的商品要求, 因而并不是任何商品都能够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 由于期货交易的规范性, 对于交易商品的规范性也有一定的要求。
期货交易是一种将殊的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债券买卖有许多不同之处。股票是一种由股份公司发行、由入股者所持有、代表一定资产所有权并且能够获得股息收入的凭证。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代表着所有者的投资权利, 理论上说, 拥有一个公司的股票就拥有了对于该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利和对于公司利润分享的权利。因此, 股票是代表一定经济利益的资产, 投资者投入资金的多少, 决定了该投资者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多少, 也就决定了投资者所能获得利润分配的多少和权利行使的大小。股票可以转让和流通, 当股东需要时随时可以将股票出售。当然, 股票投资也具有风险性, 这一方面是由于股票持有者的收益情况是和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出现亏损, 股票持有者的收益就会下降; 另一方面 , 股票的市场价格是随时发生变化的, 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引起股票价格的波动, 使股票持有者手中的股票价格随之变动。债券则是一种按照约定在一段时间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其性质是一种债权的凭证。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国家、政府、银行、公司等, 他们一般具有较高的信誉。债券的特点在于其安全性和收益稳定性, 因为债券在发行时就规
定了偿还期限和利率, 无论发行者是否盈利, 到期也必须按照债券的事先规定进行偿还, 因此投资债券能获得有保证的收益。同样, 债券也可在市场上流通和转让, 转让之后, 债券的收益权利也就随之转让了。
期货交易和股票交易及债券交易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期货交易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收益是不稳定的, 这一点和股票交易是一样的, 不同之处在于, 股票需要买入的是当时股票的市值, 而期货交易买人的则是未来的期值, 因此, 期货交易不需要投入百分之百的资金, 只需要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期货合约与股票及债券不同, 它不是一种有价凭证, 没有自动获得收益的权利, 也不代表对于某部分资产的所有权, 期货合约只是一种买卖的承诺。期货和债券一样, 都有一定的期限, 债券在到期之后就可以获得固定收益, 期货合约在到期之前可以持有, 或者进行对冲, 超过合约规定的到期日就必须进行交割;而股票则没有期限的限制, 可以长期持有, 也可以随时转让。从交易风险上来说, 债券的交易风险是最小的, 股票的风险次之, 期货交易则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因为期货交易的特点是以小搏大, 而且交易的多是大宗商品, 数量较大 , 资金规模也较大, 因此比较细微的价格波动也可能引起交易者账目上资金的大额变化。
四、期货合约的标准化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达成的按照期货市场规则制定的进行交易的正式标准化合同。期货合约是期货市场上交易的主要对象, 它之所以可以频繁进行买卖, 是由于期货合约为所有参与交易的人所公认和接受。由于期货合约本身成为买卖对象, 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载体, 合约的标准化程度要求就比较高。期货合约的内容和具体的规格根据不同的商品和在不同的交易所而有所不同, 但是所有的期货合约的基本要素都是相同的。以下期货合约的基本特点:
1. 标准的交易单位。
期货合约交易单位, 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交易的每份期货合约所明确规定的商品数量及计量单位。期货交易所在制定合约时, 对每份期货合约所包含的商品数量及其采用的计量单位都有标准化的规定。交易者只要在该交易所买卖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 就相当于买卖相同数量单位的商品。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 使得期货交易的过程大大简化, 也提高了市场效率。美国 CBOT 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是: 玉米期货合约为 5000 蒲式耳; 大豆为 100 吨; 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是 1000 桶 ( 每桶 42 加仑 )。
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的大小, 主要是由期货商品的市场规模、参与交易者的资本实力以及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结构等因素来决定。一般来说, 某种期货商品的市场规模越大, 交易者的资本实力
越强, 期货交易所中愿意参与商品期货交易的会员单位越多, 这种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设计得就大一些;反之, 如果市场规模小, 交易者实力较弱, 愿意进行这种交易的会员人数不多, 交易单位就会设计得小一些。
2. 标准的交易商品。
这是指每一份合约都对期货商品的交割等级有明确的规定。所谓交割等级, 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准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商品的质量等级。之所以要设定标准的交易等级,就是为了使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时不用再对期货商品的质量等级进行协商, 从而方便期货交易的进行。比如, 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一份典型的猪脯合约规定: 合约需要 4 万磅来自阉猪、小母猪和较光滑的母猪, 具有不多于 75个次要缺陷的情节、方形猪腩。在这份已经规定好等级的合约基础上, 交易者在进行猪腩合约的买卖时, 就不用再就猪腩的等级方面进行商定了。
在少数情况下, 如果需要实物交割, 一般就按照交易所设定的期货合约上规定的标准进行交割。在进行实际的实物交割时, 商品质量等级可能不完全与合约所规定的等级一样,为了保证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 许多期货交易所都允许在实物交割时, 用与标准等级有一定差别的商品用作交割替代品。
3. 标准的交割地点和时间。
交割地点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在实物商品交割时的标准仓库, 或者在进行金融商品结算时的指定银行。
交割时间是指交易合约所规定的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一般来说 , 当期货确实需要交割时, 交易所都会规定特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交割。这是由于在商品期货交易中, 一般都是大桩实物商品的买卖, 指定统一的标准交割仓库, 能对商品的交割起到保证作用。一般来说, 交易所所制定的标准仓库要处于交割商品生产与消费集中程度较高的地区, 同时也考虑到运输条件和质检条件等其他的外部因素。
在实物商品交割时间的确定上, 期货交易所会考虑到商品的生产周期、保存条件、运输方式以及消费特点来决定。在金融商品的交割上, 也会考虑到这种商品的使用和生产。规定特定的交割月份, 也使得交割比较集中在一段时间之内, 交易者只能自由地在规定月份之内进行选择。比如,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 3 、 5 、 7 、 9 、 12 月。
在金融商品的交易中, 由期货交易所统一指定资信程度较高的交割银行, 有助于保证金融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 从而也使交易所具有比较高的信誉。
另外, 期货交易一般都要限定最后交易日, 即这份合约的最后交易期限。如果过了这个最后的期限还没有进行交易的未平仓合约, 必须强制进行实物交割。对于这个最后期限的规定, 各个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各有不同。例如,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豆粕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是这份合约交割月份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4. 价格最大及最小变动限制 。
一般来说, 期货交易所为了使期货交易更加方便和规范,规定了在公开竞价过程中每份期货合约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在竞价过程中, 每次报价的变动幅度必须是最小竞价单位的整数倍,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加减。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报价能够减少很多计算上的不便, 使交易简便化。例如, 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格单位是每蒲式耳 0.25 美分, 竞价者的每次报价, 必须在这个价格的整数倍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
期货交易所同样也限定每天期货价格的最大变动幅度。这种限制在证券市场也是采用的, 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避免一旦出现期货价格暴涨暴跌时投资者会遭受惨重的损失。在资本市场上可能会出现少数拥有庞大金融实力的机构操纵市场的情况, 如果市场被操纵, 价格出现大幅的涨跌, 就会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交易所给期货交易设定了一个每日允许涨跌的最大限额, 这一限额也叫每日停板额限制。一旦某种期货的价格波动超过了限制的最大波动幅度, 期货交易所将会自动停止交易, 交易者就不能在这个停板额限制之外进行交易了。每日停板价格的计算, 是根据上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格, 再加减每日停板最大限额所计算出来的。例如, 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玉米合约规定, 玉米期货价格的每日波动幅度限制在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前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各 10 美分。一份玉米合约所规定的标准交易单位是 5000 蒲式耳, 所以每份合约的价格波动约在 500 美元。当然在一定的情况下也有例外, 如果某一天价格出现了剧烈的波动, 也可以适当调整每日价格停板额, 这种做法根据各个交易所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每日价格的波动限额是人们人为设定的一个控制条件,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其价格的变动归根到底还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期货市场价格的决定因素和现货市场一样, 也是主要由供求关系、以及该种商品的特定属性所决定的。
5. 交易保证金制度。
交易保证金就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交易者账户里必须保有的一定数量的存款数目。交易者如果要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必须首先在其保证金账户上先存入一定数额的初始保证金, 目的是为了控制市场风险, 为交易者履约提供担保。交易保证金的多少根据交易商品的价格波动
剧烈程度及风险水平而定。 如果交易的商品市场价格风险不大, 价格波动不剧烈, 保证金要求就低;如果交易的商品价格风险大, 价格波动剧烈, 一般就会收取较高比例的保证金。 另外, 保证金的比例也根据交易者的类型而定, 一般说来, 对于套期保值者收取的保证金比例要低一些, 而对于投机者收取的保证金则要高一些。
五、期货商品的特性和种类
在标准化期货合同中所规定的商品, 就称为期货商品。由于期货买卖时进行合约交易, 而不是直接的实物交易, 所以事实上交易商品不是放在现场, 使人们能看得见、摸得着, 而只是以一种特定的规格和数量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 所以, 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成为期货商品, 作为期货商品也须具有一定的特性。
1. 期货商品要具有一定的价格风险
期货商品上的保值和投机, 都来源于期货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格风险的特性。由于存在着价格风险, 保值者才会进入期货市场寻求将风险固定下来的方式 , 投机者才会在期货市场中希望利用价格的变化来获取利益。如果价格不能波动 , 交易者就没有回避风险或投机获利的必要了。因此那些价格比较稳定、供求比较固定的商品 ,在一般情况有是不适于作为期货商品进行买卖的。一般来说, 被选来用做期货商品的 , 是那些时令性和季节性比较强的初级产品 ,比如农作物、能源等;或者是那些价格波动较大的金融商品。这些商品共同的特点是价格供给弹性较大 , 而价格需求弹性较小。 "
2. 期货商品要具备一定的规模
大宗的初级产品、能源、外汇和各种金融商品都具有这种特性 , 是比较典型的期货商品。这是由于期货商品必须有广泛的用途和需求 , 市场基础需要很好。如果这种商品本身的交易数量就很小 , 供需关系一般会比较稳定 , 价格的波动也不会太大。初级产品的性质比较稳定 , 不会出现经常性的变化,而且交易量很大的商品 , 在期货市场上实现交易 , 一方面能够降低这种商品的流通费用 , 因为在多数情况下都不用交割 , 另一方面 , 也可以使交易者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 , 在信息公开的情况下 , 达到一个公平的为大家所接受的价格,有利于市场正常价格
的形成。金融商品的交易也是如此 , 由于大量的金融商品在资本市场上的价格波动比较频繁 , 受到当时市场条件的影响 , 也使得人们在期货市场上寻求对金融商品的保值 , 而另一部分人则在期货市场上希望通过价格的变动来获得利益。当然, 金融商品的价格变化比较特殊,因为决定金融商品自身价格变动的因素就有很多, 金融商品有自己的运动规律。
3. 期货商品要能够储存和方便运输
虽然期货交易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对冲来了结交易的, 但是毕竟还有一部分的商品需要进行实物交割, 而且从签订期货合约到真正实现交割, 往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 同时交易所一般规定了交割的特定时间, 必须在这个时间段进行交割。所以期货商品必须能够长期储存, 不易腐烂、不易变质, 以保证在交割时的质量。 否则, 就无法保证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同时由于期货商品的交割也必须在规定的场所进行, 初级产品要在指定的仓库进行交割, 所以这种期货商品要能比较方便地运输到指定的地点, 以便于交割。储存和运输条件决定了只有一部分商品能够满足这个条件, 在实物商品中, 农产品、金属商品、能源商品是典型的能够满足上述需要的商品。 金融商品由于本身不存在储存和运输的问题, 所以作为期货商品是非常合适的。
4. 期货商品要易于标准化
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商品的等级以及质量、数量、规格等都是标准化的, 在前面我们已经了解了具备这种条件的必要性。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有利于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 也给期货交割提供了方便。因为, 期货合约要进行多次转手, 为了保证最后交易时的商品规格, 这种商品必须能够比较简单地进行等级和规格的划分, 易于计量和计算。那些技术含量很高、产品结构复杂、难以计量和划分的商品一般是不易于作为期货商品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的。农产品一般都能够简单地划分等级, 例如, 谷物根据颗粒的饱满程度分为几等, 这样每一个不同等级的交易价格也不尽相同。金融商品的等级划分不是按照质量进行的, 比如国债期货, 划分的不同标准就是各期国债不同的期限和利率;股票指数期货的分类是天然的, 每一种不同的指数就代表着不同的类别, 因为不同指数的设定和计算本身就是不同的。
目前, 在美国期货市场上进行买卖的期货商品主要有两种: 实物期货商品和金融期货商品。实物期货商品以实物作为期货合约内容, 这是传统期货交易的主要商品。这种商品的具体种类很多, 有不少商品, 如农产品、能源产品、金属产品满足以上所说的基本要求。金融期货商品是在实物期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是指期货合约以金融商品为内容。现在所发展起来的金融商品期
货主要有三种: 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