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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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感 '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

(2006-07-24 10:28:01) 下一个

读感 "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

(国人题记:

近来网络上不无在探讨面对强奸, 是否应该以死相抗.  刚开始, 设身于外的我, 觉得同意很多人的说法, 不应该, 生命是何等的重要.  而且, 觉得社会应该给予受害的如被抢劫偷盗受害者同等的同情, 甚至公益赔偿. 

但这些天, 设身处地想想, 自己会如何呢?  不禁叹然, 当局不明的道理.  其实, 这论题不该只局限在性侵犯, 其实人活着就是为了节气.  当为则为.  玉碎不乞瓦存. 

不仅仅是生命, 看到地上有一块钱, 不捡, 律己于非理勿动.  但看到的是万元呢, 无人见, 己心可见!!  昧心而为吗? 我的好友, 我们曾侃侃而谈自己的报复,兴国利民, 他得了机会, 官道通坦...知道吗?  他竟然是国内某知名的金融事件的一员.己利眼前!! 好友呀, 才高聪颖, 惋惜, 想办法帮他.  但是...他其实正是我日常痛恨的...如何面对, 叫我...

很多事, 只有自己面对了, 才知道自己如何看待, 那份信念到底有多重.  平日里借文抒怀, 侃谈国事, 大骂阴暗, 立志言誓, 等事情在了, 如何面对才是自己的衡量标准. 

不想多写了, 只说, 民族节气, 自重自爱, 只有自己需要面对, 和选择面对的方法态势力, 没必要把自己看重的让邻居甚或民族看重.  生命可贵, 但我自己知道, 好多事, 抛颅撒血, 当为则为罢了…自然的如平日的呼吸. 

好….弟兄们看下面的ZT的文章吧…我费话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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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原谅我的无知与浅薄。我确确实实没有听说过陈岚“女作家”的大名,更惶论拜读过她的什么大作了。唯一对她的认知,完全由这几天的论战风暴而来。在陈作家她的题为“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一文中,略有几处观点不甚赞同。提点出来,共同探讨。

   文——斌斌d老婆小猪猪

   其实,关于陈作家文中的不少观点,我是怀着赞同的态度的。如同其中的“宣扬的是一个赖宁的高尚,死去的却是一代儿童的人权。”和“而以虚幻的道德观去鼓惑号召民众,正是几十年来国家机器最常采用的手段之一。这样的错误不仅仅是价值观误人,不仅仅是培养我们错误的道德观或者精神世界,更重要的是,制造了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道德至上,以道德制胜,唯道德制胜。而非以理性求证,而非以事实考证。务虚,而不务实,盲动,而不理性,这是我们这个民族最终承担的思想恶果。 ”

   我们的国家,是在一个具有2000多年封建历史的土地上建立起来的。从封建制到如今,不过短短的百年时间。不可否认的,在我国或者我国国民的身上,的确存在着不少封建制度下的劣根性。一些封建主义中的渣滓思想,还保留在不少人的心中。

   正如陈作家所说,当我们翻开浩瀚的历史篇章。不难发现,所有制度下的国家,所宣传的理念,大多是有利于这个政权安定统治的观点。比如封建时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比如我国文革时期的“毛主席语录高于一切”等等。这是在特定时间环境下,所产生的产物。并非一陈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潮流的推进而发展着的。

   当然,这些观念有利也有弊。利是有利于国家的巩固和稳定,减少动乱,使国家得以长治久安。而弊端则是不利于思维发展,对待事物的评价存在片面性和主观性。

   在陈作家的文中,也许原打算想说的是,贞操和生命相比,生命比贞操更重要。这是我完全同意的。人的生命最是宝贵,每个人都是绝无仅有的单独个体。生命具有不可逆性,当失去了则是一切的尽头,无法回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最为宝贵的财富。

   然而,关于陈作家鼓吹的另外几个观点。笔者却不赞同,或者可以说是深恶之。

   首先,关于陈作家所说的“女人在面对强奸犯捍卫的是什么?是自己的身体么?不,犯罪学家说过,反抗通常招致不必要的伤害,甚至是致命的伤害。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这具活生生的肉体乃是属于某个男性,那隐藏的性器官所属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乃至超过了生命。”

   我无法得知陈作家是怎样得出这样的观点的,女性在面对强奸时捍卫的是背后男人的性专署权?切不说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婚外恋、婚前性行为泛滥成灾的时代,是否还有性专署权。纵使是有性专署权,当女性面对强奸时,难道她想得更多的,是她背后的那个男人吗?是她的老公?是她的男友?

   我想,陈大作家你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气节,所谓的中国人的气节!

   当一个女人面对强奸时,她想得最多的,应该是生命的安全和事后的名声。所谓的名声,也就是舆论压力。也就是中国数千年来文化中最精辟的一部分。“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

   我不知道作为一个作家,是否应该明确的懂得这三句话的含义。毕竟现在网络上充斥着各色各样的“作家”,一篇文章中,满满的尽是些普通人看不懂的网络语言。但陈女士似乎并不是这样的低俗作家。冒昧的猜一下,这三句话,您应该是懂得的吧。

   按您的逻辑,当面对武力的威胁时,生命是唯一也是最重要的东西。那么我想请问您,如果人人都这样,革命如何胜利?谁来为国家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当日本人的刺刀直指着你的心脏时,你是否会跪下去,企求对方的怜悯?

   至少我不会!至少我知道自己是一个中国人!中国人为什么看中“面子”,为什么要“脸”?就是我知道,如果我做了那样的人,我没脸做一个中国人!没脸活下去!没脸去见死去的列祖列宗!

   你是忘本了吧?!!!

   “饿死事下,失节事大”!!这里说的节是气节,而不是你所以为的贞节!这样的一句话,到请问您,到底错在什么地方了?值得你去侮辱诋毁?请你收起你的小女儿姿态,少在那儿做出为女性鸣不平的弱势群体之姿。

    请记住一句话,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并非所有的人,都会在武力面前选择屈服。可以失去个人的生命,但不可失去国家的尊严,民族的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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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2)
评论
都是国人 回复 悄悄话 :)..和好朋友MSN了一下..(隐去名字了)

友says:
强奸只有女人之说
我 says:
?
友 says:
没有男人被强奸的定义
我says:
我说的不是强奸了
到死心如铁...working says:
是延伸的一些气节的事情
友 says:
所以以男人气节来比喻女人贞节何等不合宜
友 says:
急什么,
友 says:
我不是要说到嘛
我says:
一样的..都是当为则为的
友 says:
什么叫当为?
友 says:
保护贞节?
友 says:

我says:
不是...自己想如何做..自己的事
友 says:
这个我同意
我says:
没必要, 教育去放弃生命, 或保护节
友 says:
但延伸开本就容易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友 says:
嗯.那算是一致
我says:
但教育上的节气是要讲的..明白的不见得能做
友 says:
我只是不同意把强奸与什么民族气节联系起来说
我says:
做不做, 自己的事...
我says:

我says:
OK
友 says:
这样做的人
友says:
算了
友says:
不说了.
我 says:
我是拿个贝壳, 讲大海, 你是说, 不许你讲大海时, 算上贝壳...哈
我 says:
可爱

友says:
下了
友says:
88
我 says:

我 says:
气啦?
友says:
不是. 本来就不准备多说的.
友says:
这个话题当初开我就认为多余
友says:
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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