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走火入魔。可见凡事不宜太过。《汉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叫周泽的人,餐餐吃素,以致营养不良生病。老婆怪他,讲何苦这样把自己折磨。周泽一听,火冒三丈。马上以“干犯斋禁”的罪名,把老婆送进监狱。“干犯斋禁”,当时可不是小罪,大概和现在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差不多。至于“坐斋不谨”,则要杀头。“坐斋不谨”到底是什么罪?不详细考证,绝对猜不出来。其实好笑得很,不过就是吃素的时候,不小心放了屁。放屁而被杀头,恐怕谁也料想不到。
吃素的优良传统,后来竟被从外国传入的佛教,一把抢过去了。
和尚原来是可以吃肉的。佛经《戒律广本》写得很明白:佛教没有吃素的规定。佛家禁止吃的,是“荤”。这个荤,不是我们现在的概念,指鸡鸭鱼肉一类的动物食品。我们现在讲的荤,佛教叫做“腥”,而不叫“荤”。佛经里荤字不读hun,要读成xun,熏的意思,指气味熏人的蔬菜,“荤乃蔬菜之臭者”。《梵网经》讲得更具体:“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辛”,荤就是这五种蔬菜。荤字从草头而不从肉旁,说明荤的原始意义,是植物而非动物,至于荤为什么从植物变成了动物,三言两语说不清,以后单独介绍。佛教认为吃了荤,耗散人气,有损精诚,难以通于神明,所以严加查禁。有两次,我到庙里吃斋,看到菜里有葱有蒜。可见庙里的和尚,佛经还没有读通。那么多的斋,算是白吃了。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不搞一概而论。佛教分为大乘与小乘。大乘是一心度人,以自度为度人手段,所以什么肉都不能吃。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允许吃三种“净肉”(“三净肉”为“一我眼不见其杀者;二不闻为我杀者;三无为我而杀之疑者”)。对于“比丘患病者”,即生了病的和尚,实行人道主义政策,特殊照顾,什么肉都可以吃。如今,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的洋和尚,中国蒙、藏、傣等少数民族的和尚,都允许吃肉。
佛教在引进中国的初期,还来不及形成中国特色。所以那时,和尚还可以吃肉。和尚不准吃肉,是在一千四百多年以前,南朝的梁武帝萧衍首先提出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萧衍可以算是最可爱的一个皇帝。他笃信佛教,自称“三宝奴”。想当和尚,想得几乎发疯。竟然先后四次,擅离职守,跑到同泰寺,把身子舍给庙里,去当和尚。一个皇帝,自动放弃一切合法权益,连身体都舍掉,变成了同泰寺的庙产,当然不会再管朝廷的事。可是当时,没有副皇帝,可以在皇帝不能履行职责时,依法代行皇帝的职权。那时又不兴临时任命代理干部,萧衍不驾崩,谁也不能当皇帝。“国不可一日无君”,事情简直麻烦透了。满朝文武,不知开了多少大会小会,进行过多少紧急磋商。讨论来,研究去,惟一的办法,还是只能把皇帝赎回来。于是马上从国库提出现款,找同泰寺洽商有关购买事宜。同泰寺有利可图,当然进行配合。终于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用等价交换的办法,把萧衍收购回来。立即恢复他的人身主权,让他继续担任领导职务。萧衍坚决舍身,怎奈级别太高,还是身不由己。仅仅有利于同泰寺,一次又一次地创收。假如不是无限忠诚于佛教事业的萧衍,换成别人这样做,那只能认定是为了得回扣。
萧衍手不释卷,一部《大般涅经》,烂熟于心。经书里规定:“戒杀生”。萧衍想,学活用,干脆不准吃肉!肉不能吃,看你杀生还有什么用?一经决定,立即行动。紧急传旨:臣民提倡吃素。和尚一律不准吃肉。天地神明祖宗,享受和尚待遇。何谓和尚待遇?即祭祀天地神明祖宗的供品,不准再用三牲猪头,统统改成面粉做的猪头猪肉。金口一开,一呼百诺。一时,素食者“天下户口,几去其半”。
可见,和尚不准吃肉,完全是萧衍从“不杀生”的观点演化出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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