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一个是生理方面的原因,江青当时已经是一个77岁的老太太,她的这个身体状况不好。其实江青长期以来身体都不太好,那么当时她已经被确诊为有咽喉癌,她数次拒绝了给她开刀的这个要求,但是为什么是5月14号这一天呢?因为在1966年5月14号江青被任命为中央文革小组的第一副组长,她进入了中共中央的这个权利核心。
因为当时文革已经掀起了高潮,中央政治趋势,实际上已经瘫痪了,所以江青对这个日子记得非常牢。那么当时1991年,江青实际上是在1976年被判刑之后,在80年代她曾经两次被保外就医。那么第一次保外就医是在当时这个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做了批示之后,她就得以保外就医了,跟女儿住在一起。
那么后来又回到秦城监狱去,住了一段时间,到了1989年的3月份,她又出来又是保外就医了。那么江青在这个狱中对于胡耀邦,还有这个邓小平呢,她还算是讲了好话的,这个人她从来不大讲别人的好话的。她说胡耀邦和邓小平他们是讲道理的。那么她保外就医的晚期也就到了这个1986年,86在毛泽东去世的30周年,她曾经希望举行一个家庭的这个聚会纪念毛泽东,但是没有得到批准,所以她心情非常不好。
那么到了91年,她又在保外就医之前,她当时希望要么就搬到中南海去住,要么就搬到钓鱼台去住,这两个不合理的要求,当然没有得到批准,因为那时候她是一个犯人嘛。她是被判处了这个无期徒刑的,但是我想这跟江青的性格是分不开的,因为她仍然生活在昔日的那种革命的荣耀或者是狂热之中。
江青与毛泽东结婚之前曾有三次婚变
一种奇特的巧合,为蒋、宋及毛、江的婚姻所共有:都有“约法三章”!
蒋、宋结合时的“约法三章”,是宋美龄提出的。据云:
一、蒋介石必须信奉上帝,受洗成为基督徒;因宋美龄是虔诚的教徒,两人必须有共同的宗教信仰。
二、宋美龄不生小孩,以保持身材,并多为中国的革命事业奋斗。
三、宋美龄不担任政府公职,不参加正式的高阶层决策会议,她只愿以蒋介石私人秘书的身份,对外从事政治活动。关于蒋、宋的“约法三章”,所传版本甚多。以上据香港广角镜出版社所印《蒋家三代的罗曼史》一书。
毛泽东和江青的“约法三章”,既不是由毛泽东提出,也不是由江青提出,却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约法三章”的版本也很多,“约法三章”的内容也互有出入。
据笔者看来,前些日子由台湾方面所披露的毛、江“约法三章”,倒是比较可信。据云,台湾方面的资料来源是王若飞的一个笔记本。那是国民党军队攻下延安时,缴获一批中共文件,内中有王若飞的一个笔记本。王若飞曾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他的笔记本上记着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毛、江结合“约法三章”的决定,是可能的。王若飞所记“约法三章”,全文如下:
一、毛、贺的夫妇关系尚存在,而没有正式解除时,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泽东夫人自居;
二、江青同志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起居与健康,今后谁也无权向党中央提出类似的要求;
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二十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并不得干预过问党内人事及参加政治生活。
蒋、宋的“约法三章”和毛、江的“约法三章”,不约而同都提到了婚后夫人的政治生活问题:宋美龄主动提出,她不担任政府公职,只担负蒋介石的秘书及外事方面的工作,她这么说,后来也这么做;江青则不同,由政治局对她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二十年内不许她问政。这不同的“约法”,当然由于宋、江两人的身世、阅历、背景全然不同。
宋美龄出身名门,家庭豪富,姐姐宋庆龄又是孙中山夫人。宋美龄受过良好的教育,留美十年,精熟英语。虽说此前宋美龄有过恋爱经历,但从未婚嫁。
江青则不然。她出身微贱,小学文化,又有过多次婚变----二十四岁的她,已经嫁过三个男人,即俞启威(黄敬)、唐纳(马骥良)、章珉(谢兴),而毛泽东则成了她的第四个丈夫。然而,她却是一个能干、富有心计、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没有什么背景,全然靠着个人奋斗,从一个山东小城女子,到上海影剧明星。在政治上,她也很敏感,十九岁便加入中国共产党。她又主动投奔延安,很快就把毛泽东作为“进攻”目标……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委员们正是知道江青是个参政欲很强的女人,又有着多次婚变以及被捕入狱、失去组织关系的复杂历史,所以对她作出了政治限制----后来的事实表明,中共中央政治局对江青的“约法”,是富有预见性的!
宋美龄和江青都属“女强人”,只是一个雅,一个“野”。她们都对丈夫的事业、对中国历史进程产生了影响。不过,宋美龄乃“明媒正娶”,蒋、宋的婚礼在上海豪华的大华饭店举行,上千人出席。婚后,宋美龄便以蒋介石夫人的身份,活跃于各种公众场合。宋美龄在西安事变中,第一次显示了她的政治才干,深刻影响了中国的政局。
江青则不然。她和毛泽东的结合,是在悄悄中进行。没有正儿八经的婚礼。徐明清所参加的,只是悄悄的宴席,连这宴席的名目都未曾说穿!正因为这样,江青最初成为毛泽东夫人的日子是静悄悄的,“锁在云雾中”。她坐了多年的冷板凳,这才终于“露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