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贵族习惯在床上接待客人。尤其是贵妇人都喜欢这样做,连红衣主教黎士留都在床上接待客人。在古典文明中,卧室是真正的殿堂,大床摆放在中间,柜子靠墙而立。床是房间主要的家具,又长又宽,通常放在高出地面的台子上,床上方有华盖,周围挂有幔帐,床边堆着睡枕和其它卧具,遮挡着女主人的面目。女主人一般都是坐在床上,有时也躺着。大床周围摆放着栏杆或屏风隔成“小巷”,靠边放着一些为客人预备的小凳或折椅。好朋友会毫不犹豫地坐到或躺到女主人的床上,甚至打个滚都无所谓。
莫里哀喜剧中那些游手好闲的公子哥东家串西家走,左打听右打听,嘴边总吟着一首特利索丁的十四行诗以充文雅。而实际上是些“街头猎艳者”。他们的不拘小节有时令人生厌,像罗米利神父在龚德朗夫人家中举止就非常随便,有时当着大家的面就往床上一躺,手还到处乱摸(232)。一天,王妃埋在床里还没有起床,罗克娄尔骑士跑过来,说一声:“夫人,您吉详。(233)”当时并没有什么好办法监督喜欢在床上自慰的姑娘。
物极必反,一些正派的人开始对不拘小节的行为大为反感。 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对那些喜欢坐在女主人床上“开玩笑”的人投以白眼:如有必要四个小伙子可以一下子把这些家伙连被子一起扔到街上。一些行为指南开始对拜客礼仪加以规范。
安杜瓦内.德.古尔丁王后的寝宫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如果床周围不设栏杆,那就是禁止靠近床边,“在贵人的房中,如果放下床幔”那就表明栏杆也不能靠坐。在一般人家中,“坐主人的床属于不文明举动,尤其是女人的床,与不熟悉的人坐在床上聊天被视为失礼。”
床上的廉耻观与洗浴的廉耻观经历了同样艰难历程,因为自古以来法国的住房就没有专用房间。妇女既没有客厅,也没有浴室。而室内只能搞一些栏杆、屏风和礼仪指南,把浴桶用布罩住,这些都是些应急措施,不解决根本问题。至了十八世纪,贵妇人才有专用小客厅,到了十九世纪卧室终于与其它房间分开了,直到这时候,形成新观念的条件总算具备了。
女人只有在一生中的重大时刻才在卧室中接待客人或接受亲人的祝贺与安慰:包括结婚时,新婚之夜第二天清晨醒来时,生孩子时或者丧夫时。当然还有上千种理由让女人不能离开床铺,主要与医疗有关。通便和放血是治疗和预防的主要手段。而其它治疗方法大都采取这种形式。药物灌肠也要求病人在床上躺上一段时间……路易十四曾做过两千次通便治疗,他就在卧室中接见大臣、听取建议,大事一点也没耽误。至于放血治疗,病人都知道,应该保持平躺的姿势。
探望奥地利的安娜王后的事件史有记载,1625年,王后卧病在床,英国公爵布金汉前往探视。公爵难道是王后的情人?讲述这件事情的持衣侍从拉保尔特先生则不以为然。不过也是利害所致:由于这次“失误”,他丢掉了持衣侍从的差事。王后当时正躺在床上进行放血治疗,布金汉和赫朗德被引进王后的寝宫,两位先生确实“呆的时间过长,超过了礼仪所允许的限度,这样,王后的首席宫庭女官德.拉布西耶尔夫人不得不一直陪在王后身边,引起两位男宾的大为不满,等两位先生告退后,女官和侍从们才从王后寝宫中退出”。礼节性拜见?还是剌探性的来访?王后和英国布汉金公爵到底什么关系,各种猜测不胫而走。首先是路易十三,他把拉保尔特先生和几个曾为英国人服务而受到怀疑的女官辞退。特别是第二年王后接见了曾被怀疑在国王的衬衫上下毒的夏莱,事情更为恶化。路易十三下旨“禁止任何男人进入王后的房间,除非有国王本人在场”。此举实属罕见。
贵妇人生孩子之后,会专设一个房间,年青的妈妈在床上会见来宾接受祝贺。有些人也会在怀孕期间组织舞会以示庆贺。1702年,国王的儿媳妇,大孔代的孙女美因夫人,不愿意因自己怀有身孕而中断“不眠之夜”,就在自己的寝室里举办了化装舞会,而她则在床上观看,“场面颇为奇特”圣西门评论道。之所以奇特,是因为当时医生特意嘱咐孕妇在怀孕期间应避免任何激动情绪,以免在婴儿皮肤上留下痕迹。当时人们真担心孩子生下来会带着化装舞会的面具!
新婚之夜之后,新娘必须任由闹新房的朋友摆布。根据圣西门的描绘,那真是一场严峻的考验。他结婚时,圣西门夫人“在父母家罗尔热府的床上接待了来自法国各地的客人,当地风俗和好奇吸引了众多来宾。”这还不算完,新伯爵夫人在自己家里接待了全法国的客人之后,又被引见给国王,之后“在阿尔帕戎公爵夫人府上接待了全王宫的客人”。这时还没有像西班牙人那样把染有初夜红的毯子挂起来,但是有些丈夫把它保留起来,有人说那是为了一旦打起性无能的官司可以做为有力证据……而有些新娘,新婚初夜,第一次性行为之后会龚朗夫人那样故意声张一番:“兄弟,你放心,我再也不干了!”确实,她在十七岁时曾与一个野蛮的小子结过婚,“那家伙是那么粗暴,让她整整痛了八天”。而这个酒鬼却发誓赌咒地说:“这位无知的小娘子以为每次都这么痛,以后要是尝到甜头,就会忘记她说的话了。”
最后,除去这些接待和礼节之外,贵妇人还不得不让几个特殊人物观看洗梳沐浴。因为漂亮女人的一天应该从“秘密的”的洗梳沐浴开始,而爱人却是不能观看的。这种沐浴简直就是“爱美的人儿发明出来的游戏”,新娘的侗体欲盖弥彰,让人想入非非,不由你不脸红心跳。“浴衣撩动,露出半条玉腿,莲步轻移,微现一双小巧金莲,娇艳之态非言语可以形容。”
如果把别人拒之门外,要是遇上一个像爱开玩笑的太阳王的孙子勃艮第公爵那样的人,麻烦就大了。在马尔利,每天早晨,为了把阿尔古尔公主弄醒,他动用了二十来个瑞士雇佣兵带着鼓号跑到卧室,而冬天则用雪球一顿乱丢……宫里的所有人都参加了这场游戏,再加上公主一惊一乍的性格,场面更加热闹非凡。
床上这一套繁文缛节与十七世纪鼓吹的“女性廉耻观”不太一样。人们可以为一句话和一个粗鲁的用词愤恨不已,或者在如何穿睡衣、浴衣上下功夫,却从来不考虑在房间格局上动动脑子,以保证人们的隐私。这使我们对卫道士的严厉说教大为怀疑,而使我们更容易相信当时当时那一套都是假正经。
睡衣在中世纪初就已经为人所知,并使用,但是至到十七世纪还没有普及。在乌丹写的《法国人的好奇》这本书中戏称那些穿睡衣睡觉的人“像国王的剑一样,总是藏在剑鞘里”。不过在时髦的沙龙中,不管是晚上穿的睡衣还是白天穿的便服(不戴睡帽)都很普及,在索麦兹收集的切口一书中称之为“活人和死人之间永恒的战场”。那么在其它地方呢?
前文已经提到米罗蒙骑士曾利用赤身裸露的小把戏把堵门讨债的女债主赶出家门。莫兰男爵,是个“爱开玩笑的法官”,利用女债权人的近视,使用了同样技俩。
这位男爵也被女债主堵在床上,只好声称有病,就像他平常在马车上拿看热闹的人开心一样把屁股扮成脑袋。那位好心的讨债人看到眼前裹在被子里、话都说不清楚的苍白面孔,真以为他病了。而男爵为了装得更加逼真,还煞有其事地咳嗽了两声,又忍不住在女客人的鼻子底下放了几个闷臭屁。而这位女士却说:“我看先生病得实在不轻,他嘴里的气味太重。”
莫里哀喜剧中其中有一位可笑的女才子加多斯“一想到自己要挨着一位赤身裸体的男人睡觉就受不了”,就冲这一点,暂且不论男士是否假正经,对必须穿睡衣睡觉也应该感到反感了。塔尔曼.德.雷奥讲了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假正经的新娘,在新婚之夜,迟迟不上床。女佣为她宽衣时,还吵着闹着非要让新郎躲到一边。丈母娘看到女儿嫁到这种住房拥挤不堪的人家,大为恼火。可是这位新娘结婚三个星期就怀了身孕。
在十八世纪,大概是为了这种羞于见人的新婚夫妇才发明了令人叫绝的“夫妻睡衣”。这种睡衣一直到二十世纪还有人穿。这种睡衣是在衣服上挖了个洞以方便行房事,谁出的这个主意?人们很想知道这位廉耻之父到底是谁。但是无从考证,只好以“尼科梅德先生”的模样来想像,这是安纳多尔.法朗士杜撰出来的“廉耻公司”主任。确实,在新娘的嫁妆中“有宽大、拖地的睡衣,睡衣上开一小洞,新婚夫妇可以合法地完成上帝之命,以便接宗传代,繁衍发展。洞口周围饰以漂亮的花边,恕我直言,那只不过是为了添点彩。”
在此,小说中所说的完全与现实相符。约瑟夫.维雷把这些睡衣保存在艾斯帕里昂博物馆中。睡衣上的“幸福之洞”装饰着各种花边,代表着具有高层次的哲学思想“上帝所愿”……另外,在胸部还挖了一个洞口,那是为了年青的母亲给孩子喂奶时不用解开衣服。而男人的“栅栏门”前有“一吊桥”,挂在肚脐上面,用一枚钮扣钉牢,必要时可以解开,这样夫妻行房事不会因衣衫而受阻。样式已有规范:洞口高13厘米(相当于男人的手掌宽),这经常让某些作妻子感到失望而感叹:“栅栏门如此之多,难以见到里面的动物”……女人在睡衣上也有些花样:当她们觉得身体不适,不能接待小动物时,就把束带系紧。这种睡衣的老式名称为 “巴黎式开口睡衣”,从中可以看出睡衣的起源,据说这种睡衣在农村比在首都巴黎流行的时间长……有称什么“天主教家庭睡衣”或者“生产小教徒的睡衣”的,称谓都与教会有关,因为修道院在寄宿生的行李中都准备了这种睡衣,在十八世纪,在忌讳越来越多的学校中已开始使用这种睡衣了。
从十七世纪起,神父们就呼吁精力过于充沛的小夫妻们“在床帏之中要注意正经、适度”。何为“适度”?艾里奥多尔神父在《欢娱与禁区》中告诉我们“夫妻床帏之乐”切忌淫乐过度和不正确的姿势。不过这一忌讳很快从行动转换到视觉。艾里奥多尔神父说道:“要避开仆人、孩子、朋友们的目光,不要让纯洁之火引发邪恶!”不过关于夫妻睡衣的闹剧寿命不算很长,只有百年历史!
人们很快适应了新式睡衣。维雷说;“总之,麻布做的睡衣太硬,新衣服穿在身上,很难掀起来。因此需要开一个口子。”在试穿之前,这些衣服不都是直立放着的吗?不都是在树干上摔打一番才能把衣服弄得软和一点吗?人们很快发现睡衣上的洞可以派上很多用途。比如便利传递卫生纸,还可以把婴儿的脚丫子放进去捂捂暖……现在,在落后的农村还可以发现这样的睡衣。1952年,一位到康城生孩子的妇女就穿着这样的睡衣。这是她的第十二个孩子。但是“她丈夫还从来没见过不穿睡衣的妻子是什么模子。”
十八世纪时尽管有些过份的作法,睡衣还是开始普及。首先是宫廷,由于王室的行为怪诞,受到众人的指责,他们不得不穿上越来越保守的睡衣。像玛丽-安杜瓦耐特睡觉时就穿着“饰有穗带和花边的的带袖胸衣”,还用一块大头巾包在头上。(242)
耶稣教会的教科书上,竟然有换睡衣时不能看到自己私处的内容,这一套动作很快就在学校中传播开来。“起床时动作要小心谨慎,身体任何部分都不能露出来,即使是旁边没有人也不行。首先拿起常穿的衣服,把身子遮住,要想到上帝在注视着您,永远不要半裸着身子走出房门(243)。要时刻想到总有别人(上帝)在注视着您,这样做还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受的是宗教教育,个人廉耻观具有严格概念。上帝的眼睛永远不会放过裸露的不雅行为,到了十七世纪,上帝之目换成了他人之眼。
十九世纪时,在法国人人都穿睡衣。老雨果将军在意大利时遇到地震,他看到妇女们跑出屋时一个个都一丝不挂,大为吃惊。而法国妇女都是穿睡衣的。“步兵和轻骑兵战士们一个个都纯洁无邪,可是见到这些一丝不挂的妇女和女孩子也被弄得狼狈不堪,赶紧给她披上了自己的军大衣。(244)”看来战士比妇女还懂得廉耻……简直到了另一个世纪!雨果看到的意大利农村很像中世纪的法国。“在意大利农村和其它岛上,人们睡觉不穿衣服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巴士里加塔,雨果将军曾见过一些“修道院的主持不让盖房子。一所房子里住着七百来人。一间屋子里睡几家人。父母和全家老小就睡在一张床上,盖一床被子,老大不小的姑娘旁边睡的就是结了婚的男孩子。他们都属于修道院管理的教徒。”在1805年,意大利战争时期,继承了革命思想的法国人有一种感觉,觉得这里的人还处于蒙昧时期,完全受制于教士、贵族和旧制度,他们的行囊中为这些野蛮人带来了文明的启蒙之光。廉耻观也是其中的内容之一,班佐修道院中教徒住所乱七八糟的局面不都是教士搞的吗?
人的原始本性与裸露、野蛮和原始状态是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在浪漫主义的黄金时代中,人的原始本性比束缚人类精神的文明更能得到张扬,这是人的身体可以获得更大自由的时代,人们对这一时期特别向往。大文豪维克多.雨果在《笑面人》这本书中写到“裸身睡觉的习惯”源于罗马、流行于意大利,这时他大概想起了父亲在意大利的征战。这本书写到葛文芬纳和戴雅在同一张床上长大,而老乌尔苏席地而睡。到了一定年龄,葛文芬纳要求和乌尔苏一样睡到地板上,因为是“男孩子首先产生了廉耻心,”而戴雅却哭着非要和她的“同床伙伴”一起睡不可, “有个男孩子睡在身边才觉得塌实。人们只有看到光身子时,才会产生羞耻感。而她却不知道光身子是怎么回事。”不要忘记戴雅是个盲人,眼睛看不见,她的男性同伴的廉耻观是怎么回事,她根本无法理解。
然而,人之初的自然本性消逝了。十九世纪对这种自然本性的围剿始于公共房间。1809年,中学的一项有关文明的校规规定:“床与床之间用一道两米高的隔断分开。”并要求“宿舍夜间点灯”。但真正实施起来大概困难重重,从1812年一位学监的报告中可以了解到当时的情况,这份报告对女生宿舍的情况提出了抱怨:“那么多女孩子睡在一起就像睡在一张大床上,有悖于道德风尚。我们希望床与床之间留出一张椅子的空位,中间隔上高65—96公分的隔断或布幔,以便让学生既不能睡到一起也不能互相看到对方。”心有邪念,必遭天谴。这些规定一直延用了很长时间。甚至二战之后,在圣-马尔丁–德- 图尔的学校中还要求寄宿学生跪着脱衣服,以免旁边的人看到露出的身子。
在这种条件下,最好还是不要保留法国人在卧室中接待客人的陋习为上策。二十世纪初,有一位斯坦雷夫人因为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有幸记录下富尔总统的遗嘱而名噪一时,当时,她有一辆旧自行车要出售,就登了一则小广告。一位中年男子前来洽谈,斯坦雷夫人连想都没想就在卧室中接待了来客。这位男士大概是位极其敏感的人,他含含糊糊地说以后再来,可从此就再也没露面。
这种现在还可以见到的行为是好是坏,很难做出判断。自从住房有了单独的客厅之后,在卧室中接待客人的习俗便没有理由存在下去了。甚至在没有客厅的单居中,也要把床铺隔开,或者最好使用两用沙发。现在,老式夫妻睡衣已成了民俗文物,没人再穿用了。这是因为从印度引进的睡袍对老式夫妻睡衣是个致命打击。经过百十来年的摇摆,廉耻观产生了新概念,其中刑法起了决定性作用,人们的习惯也随之而变,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都无权干涉稳私,在社会生活中,稳私权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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