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事件”中,首先被抓的开国将军是南京军区空军原政委江腾蛟。而职位最高,陷的很深的应该是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这几位前四野的军职干部,文革中紧跟林副统帅,副统帅出事,9月24日四人即被“停职反省”,关押到北京卫戍区驻顺义县的部队中。9月25日参加“三国四方会议”的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周建平被隔离审查。9月29日中央发出“通知”,公布了对黄、吴、李、邱的处理决定。
1971 年12月21日,中央在发出的中发[1971]77号文件中认为“陈伯达在林彪的支持下,窜到华北各地乱跑乱说,拉拢和联络李雪峰。郑维山等人,丧心病狂地进行反革命游说,为林陈反党集团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篡党夺权作准备。”1971年1月24日就已宣布撤职的北京军区原司令员郑维山,从陈伯达的集团里又给划拉到林彪集团里了。这份文件中还认为“吴法宪接连找王秉璋、王维国、陈励耘等人谈话,指名道姓地恶毒攻击中央某些负责同志,鼓动他们在小组会上向党发动进攻”。中央文件中指出国防科委第一副主任王秉璋“向党发动进攻”,王的下场可想而知。但话又说回来了,王是有错误,可他不可能也没必要“向党发动进攻”。
成都军区受牵连的人比较多。1972年3月23日,中央发出中发[1972] 14号文件,被点名的将军共6人,是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第二政委陈仁麒,第三政委谢家祥,第一副司令员温玉成,成都军区空军政委丁钊,民航总局政委刘锦平。文件在点到刘锦平时,说他是到四川来串连的。其他五人问题的程度有所不同。文件中指出:“梁兴初。陈仁麒。谢家祥三同志上了贼船,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和宗派主义错误。”在这里三人还是“同志”,错误的内容又很笼统,在作了深刻检讨后,梁兴初到了太原化工厂,陈仁麒到了兰州炼油厂分别蹲点劳动,相对被关在监狱里的人,他们还算不错。其他两人问题严重了,文件里说“林彪一伙把温玉成派来成都军区,又先后派出死党刘沛丰、于新野、刘锦平、王飞、鲁珉来川进行反革命串连,同丁钊(空军‘成指’原政委)策划过反革命政变的阴谋活动。”这可不是错误了,“策划过反革命政变”应该算天大“罪行”。有一说温玉成是1971年9月16日被扣押的,比王维国。陈励耘还早,不知是否属实。
1972年 4月25日,中央发出关于浙江省的中发[1972]16号文件,文件中点明“南萍、熊应堂两同志,对林彪及其死党黄永胜、吴法宪、陈励耘、王维国、江腾蛟等人,言听计从,积极投靠,互相吹捧,打的火热。”浙江革委会主任。省军区政委南萍,20军军长兼省军区司令员熊应堂虽然还是“同志”,但程度加重了。这份文件中还指出“林彪死党叶群。-----周建平。周赤萍等先后多次窜到浙江,与陈励耘等秘密串连,收集情报,策划反革命阴谋活动。”因为我没有中央关于福州军区和福建省的文件,只能从这份关于浙江省的文件中看出,中央把福州军区政委。福建省委第二书记周赤萍划入“林彪死党”的范围。
1972年4月27日,中发[1972]17号文件指出“程世清同志就上了贼船,并且制造谣言。篡改党的历史,积极吹捧林贼,散布谣言。”江西革委会主任。26军政委程世清的问题重于南萍等人。
1972年7月16日,中发[1972]26号文件:“龙书金同志站在以林彪为头子的资产阶级司令部一边,上了贼船,陷的很深,坚持资产阶级立场,对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转移斗争大方向”。新疆军区司令员。新疆革委会主任龙书金的问题也够呛。空军因“林彪事件”倒霉的人特别多,文件中认为驻新疆的空九军军长“空九军李万春同志是上了贼船,陷的更深”。李不是开国将军,在此顺便一提。
1972年11月4日,中发[1972]42号文件下发,武汉军区副政委兼河南省军区第二政委,河南省委书记王新成为“林彪死党”。
1973年1月7日,中央发出关于济南军区和山东的中发[1973]4号文件:“林彪死党吴法宪。李作鹏。江腾蛟。王飞。程洪珍以及林彪操纵的反革命别动队‘小联合舰队’的其他一些骨干分子,先后窜来我省与易耀彩、辛国治、吴宗先、包玉清等秘密勾结,互相串连,大搞反革命阴谋活动。”北海舰队政委易耀彩,舰队副政委辛国治,济南军区空军司令员吴宗先三人没有加“同志”俩字。文件重点提到“省委。济南军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犯有严重错误”,此处没有点名,指的就是济南军区司令员。省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杨得志,军区第二政委袁升平。杨经过多次检讨过了关,袁没过关被审查。
因为“913事件”还有不少将军被打倒或者被批判。总政副主任黄志勇,总后副部长王希克、伊文,军政大学政委张秀川,武汉军区政委刘丰,空军副司令员曾国华,兰州军区空军副政委王绍渊,广州军区政委兼广西军区第二政委韦祖珍,空军副参谋长白云、何振亚,军政大学副校长李丙令,海军航空兵副参谋长纪亭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