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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事史要:从13军区到7大军区

(2008-11-28 14:51:41) 下一个

   随着人民解放军正规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和国防任务的需要,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军区领导机构编制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完善。为有利于我国实行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结合国防武装力量的建立,1955年,国务院决定,取消按一、二、三级的等级划分军区的做法,统一改称为军区、省军区。从此,全军由原来的3级军区体制,改为军区(大军区)、省军区体制。

   1、13个大军区的组建

   1955年2月11日,国务院和国防部根据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全国战略区的重新划分,决定将全国的6个大军区,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这12个大军区大部分是以所在区的大城市命名的,计有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武汉军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兰州军区、新疆军区、内蒙古军区、西藏军区。各军区于5月1日前按新的区划正式办公。1956年又增设福州军区。这样,全国共13个大军区。大军区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管理本战区内的野战军、省军区及地方武装,并与海军、空军领率机关共同领导本战区内的海、空军部队。各大军区的成立情况是:

   沈阳军区:1955年3月22日成立,司令员邓华,政治委员周桓,副政治委员杜平、甘渭汉,参谋长吴信泉,政治部主任杜平(兼);指挥所属陆、海、空军部队,下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今分属河北、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省军区和防空军、公安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及陆军军等部队。军区机关驻沈阳市。7~8月,军区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防空部队部、公安部队部分别改为兵种司令部。11月,热河省军区随热河省同时撤销。1957年5月,撤销军区防空军司令部,所辖部队划归沈阳军区空军建制。6月,撤销军区防空军司令部,所辖部队划归沈阳军区空军建制。6月,撤销军区公安军司令部,所辖边防部队分别拨归所在省军区领导。1959年9月,第3兵团改为旅大警备区。1960年12月,组建外长山要塞区。1968年3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8年9月撤销)。1974年2月,组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今为大连陆军学院)。1981年11月,组建赤峰、白城守备区。1982年12月,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1985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沈阳军区所属部队进行调整,裁减了员额。调整后,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军区和旅大警备区、赤峰守备区、大连陆军学院及建制内的陆军集团军、特种兵等部队。先后任司令员的有:陈锡联、李德生,先后任政治委员的有:赖传珠、宋任穷(兼)、曾绍山、潘复生(兼)、毛远新、王辉球、甘渭汉、廖汉生、刘振华。

   北京军区:1955年4月14日成立,由华北军区改编,并兼中国人民解放军京津卫戍区,杨成武任司令员,朱良才任政治委员,王近山、陈正湘任副司令员,韩伟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政治部主任袁升平。辖:陆军军以及河北、山西省军区,军区空军、防空军、炮兵、装甲兵司令部和军区工程兵部。军区机关驻北京市。1959年,北京军区免兼京津卫戍区、改设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归北京军区建制。1962年,石家庄步兵学校划归北京军区建制,称北京军区步兵学校(1967年撤销)。1966年,组建华北农垦兵团(1969年分别移交有关部队和山西省)。1967年5月,内蒙古军区由大军区改为省级军区,归北京军区建制。1969年,组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1975年撤销)。1974年,组建北京军区军政干校,1977年调归总参谋部。同年,另建北京军区步兵学校,1986年改称石家庄陆军学院。1979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精简整编。1983年将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1985年,陆军军改编为陆军集团军。杨勇、郑维山、李德生、陈锡联、秦基伟先后任司令员,赖传珠、廖汉生、李雪峰、谢富治、刘格平、陈先瑞、解学恭、纪登奎、吴德(兼)、秦基伟、刘子厚、袁升平、傅崇碧、杨白冰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第一政治委员。

   济南军区:于1955年5月1日成立,司令员杨得志,1957年到职,第一政治委员谭启龙,第二政治委员王新亭,司令员由王新亭代职。下辖:辖区内的陆军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和守备部队。担负山东省以及江苏省徐州至连云港地区的防务。军区机关驻济南市。9月,军区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分别改编为军区炮兵司令部、装甲兵司令部、工程兵司令部(1960年4月,又分别改为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山东军区公安总队改编为军区公安军(1957年6月撤销)。1960年5月,中央军委决定,海军长山要塞区(1961年3月改称内长山要塞区)和洛阳步兵学校(1962年8月改称济南军区步兵学校)划归济南军区建制。1961年10月,以军区司令部动员部组建山东省军区。1967年6月,中央军委决定组建济南军区空军,受军委空军和济南军区双重领导。1969年2月,撤销军区步兵学校。1970年2月,组建青岛警备区(军级)。4月,组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1974年11月撤销)。1974年2月,组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改为军区步兵学校、济南陆军学校)。1967年6月,军区工程兵机关缩编为军区司令部工程兵部。1978年2月,组建烟威警备区(军级)。5月15日中央军委决定,将徐州至连云港方向的防务划归南京军区。1982年12月,军区炮兵、装甲兵机关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1985年6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武汉军区分别与济南军区、广州军区合并,河南省军区和驻河南境内的部队、学校划归济南军区。曾思玉、饶守坤先后任司令员,舒同(兼)、梁必业、曾希圣(兼)、袁升平、谭启龙(兼)、王效禹、徐立清、任思忠、白如冰、萧望东、陈仁洪、迟浩田先后任政治委员。

南京军区:1955年4月1日成立,由华东军区改编,许世友任司令员,唐亮任政治委员,叶飞、郭化若任副司令员,张才千任参谋长。下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军区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空军、公安军及辖区内的陆军军等部队。军区机关驻南京市。随后相继将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部扩编为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10月,组建上海警备区。1956年7月,福州军区成立,归中央军委直接领导。福建、江西军区和驻该两省的陆军军、特种兵等部队划归福州军区建制。1957年8月,撤销军区公安军,所属部队陆续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或改编为守备部队。9月,撤销军区防空军,所属部队并入南京军区空军建制。1958年2月,组建舟嵊要塞区。1969年9月~1970年3月,先后组建江苏、安徽、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5年6月撤销)。1974年12月,组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扩建为南京高级步兵学校,直属中央军委领导)。1975年12月,军区装甲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1977年10月,组建军区步兵学校(后改为南京陆军学校)。1978年9月,军区司令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分别扩编为军区装甲兵、工程兵。1982年11月,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1985年6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南京军区与福州军区合并。丁盛、聂凤智、向守志先后任司令员,萧望东、杜平、廖汉生、郭林祥、傅奎清先后任政治委员,柯庆施、江渭清、江华、李葆华、张春桥、彭冲先后兼任第一政治委员或任政治委员。

   广州军区:1955年4月15日成立,司令员李天佑(代),政治委员陶铸,副司令员文年生、梁兴初、詹才芳,副政治委员刘兴元。下辖:湖南、广东、广西军区,海南军区,军区防空军、公安军,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和陆军军、院校及地方部队。军区机关仍驻广州市。原中南军区所属河南湖北军区划归武汉军区建制;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1957年4月,撤销军区公安军,其所属部队划归所在省军区、海南军区领导。5月,撤销军区防空军,其领导机关及所属部队并入军区空军建制。1962年3月,长沙政治学校划归广州军区领导。8月,桂林步兵学校改称广州军区步兵学校(1968年8月撤销)。1969年3月,以海南岛和湛江地区的国营农场改建为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8月撤销长沙政治学校。12月,军区装甲兵机关缩编为军区司令部装甲兵部。1974年1月,组建广州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改称广州军区步兵学校、桂林陆军学校、桂林陆军学院)。6月,撤销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国营农场,移交广东省农垦总局。1975年12月,军区炮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和工程兵部,1978年10月又恢复军区炮兵、工程兵机关。1981年1月,万山要塞区归广东省军区建制。1982年9月,军区炮兵、工程兵机关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工程兵部。1985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武汉军区分别与济南、广州军区合并,湖北省军区及驻湖北省境内的部队划归广州军区建制。黄永胜、丁盛、许世友、吴克华、尤太忠先后任司令员,刘兴元、韦国清、赵紫阳、孔石泉、韦祖珍、任思忠、华国锋、张平化、向仲华、习仲勋、王猛、张仲先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武汉军区:1955年3月7日成立(兼湖北军区),陈再道任司令员,王任重兼政治委员,李迎希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谭甫仁、张广才任副政治委员,叶明任政治部主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河南、湖北两省军区和驻该两省境内的陆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军区机关驻武汉市。7月,组建武汉军区公安军司令部,撤销湖北、河南两省和武汉市的公安总队番号。1956年4月29日,总参谋部命令将武汉军区公安军司令部扩编后兼湖北省军区。同年8月1日起,武汉军区免兼湖北省军区。1957年2月,撤销武汉军区公安军司令部番号,其所属湖北、河南两省的公安内卫团进行缩编。1960年4月,汉口高级步兵学校、信阳步兵学校划归武汉军区建制。1961年3月,军区司令部炮兵处扩编为军区炮兵司令部。1963年1月,成立武汉军区卫生学校。1966年6月,以河南省军区8个独立营为基础扩编为河南省军区独立师。9月,将湖北、河南两省公安内卫部队分别整编为河南省军区独立师、河南省军区独立第2师。1967年7月,军区司令部工程兵部扩编为军区工程兵。1968年7月和1969年8月,先后撤销信阳步兵学校、汉口高级步兵学校。1974年2月,成立武汉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改称武汉军区步兵学校,信阳陆军学院)。3月,成立武汉军区军医学校。1976年4月,军区工程兵缩编为军区司令部工程兵部。1978年10月,军区司令部装甲兵部扩编为军区装甲兵。1982年12月,军区炮兵、装甲兵分别缩编为军区司令部炮兵部、装甲兵部。1985年6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撤销武汉军区,分别与济南军区、广州军区合并。河南省军区和驻河南省的部队划归济南军区;湖北省军区和驻湖北省的部队划归广州军区。曾思玉、杨得志、王必成、张才千、周世忠先后任司令员,谭甫仁、钟汉华、刘丰、王六生、萧思明、吴烈、王平、李成芳、严政、刘建勋、赵辛初、陈丕显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第一政治委员。

   昆明军区:1955年4月1日成立,以云南军区为基础组建,并兼云南军区,谢富治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秦基伟任副司令员,于一川任第一副政治委员,金如柏任第二副政治委员,鲁瑞林任参谋长,胡荣贵任政治部主任。下辖:贵州军区、云南省各军分区和驻两省的陆军军、公安部队等。军区机关驻昆明市。7月,云南军区公安部队改编为昆明军区公安军。1957年8月,以军区公安司令部为基础成立云南省军区,撤销公安军司令部番号。1960年10月,军区炮兵司令部扩编为军区炮兵(后撤销)。1963年3月,昆明步兵学校改称昆明军区步兵学校,1964年6~9月,先后组建民族第1、第2支队(1969年4月撤销)。1965年8月,云南、贵州两省公安部队整编为军区部队。10月,成立外国语文专科学校(1969年9月撤销)。1969年10月,组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1974年6月撤销)。1974年3月,组建军政干部学校,1978年2月改称军区步兵学校,1981年3月改称昆明陆军学校。1985年8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昆明军区与成都军区合并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番号撤销。秦基伟、王必成、杨得志、张铚秀先后任司令员,阎红彦、金如柏、李成芳、谭甫仁、周兴、刘志坚、贾启允、安平生、谢振华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第一政治委员。

  成都军区:1955年4月14日成立,以四川军区为基础组成。贺炳炎任司令员,李井泉任政治委员,李文清、何正文任副司令员,阎红彦、郭林祥任副政治委员,余述生任政治部主任。下辖西康(旧省名,今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各一部)军区和四川省各军分区及公安部队等,军区机关驻成都市。7月,部分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警察,归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建制。9月,西康军区随西康省撤销。1956年2月,沈阳、北京、南京军区组建的5个预备役训练师调入成都军区。6月,成立军区炮兵司令部(1957年7月撤销)。1957年6月,西藏军区干部学校改为成都军区干部学校,归成都军区建制(1958年6月集体转业,移交四川省政府)。1958年后,相继调入陆军军,组建了炮兵、工兵等特种兵部队和军区干部学校。5个预备役训练师一部调出参加农垦,一部撤销。1962年9月,军区干部学校改称军区步兵学校。1968年12月,西藏军区由大军区降格为省级军区,归成都军区建制。1969年10月,成立四川省军区,归成都军区建制。11月,撤销军区步兵学校。1974年4月,组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和军医学校。1975年11月,总后勤部驻重庆办事处归成都军区建制,1976年1月撤销。1978年1月,军区军政干部学校改称军区步兵学校,1981年1月改称成都陆军学校。1985年9月1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成都军区与昆明军区合并。黄新廷、梁兴初、秦基伟、刘兴元、吴克华、尤太忠、王诚汉先后任司令员,郭林祥、廖志高、甘渭汉、张国华、陈仁麒、谢家祥、严政、刘兴元、李大章、陈先瑞、孔石泉、钟汉华、徐立清、万海峰先后任政治委员,赵紫阳、谭启龙先后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兰州军区:于1955年5月1日成立,司令员张达志,政治委员冼恒汉,副司令员韩练成、杨嘉瑞、徐国珍,参谋长李书茂,政治部主任王庆生。下辖:陕西、青海军区,甘肃、宁夏两省(区)的各军分区和步兵、炮兵、骑兵、公安部队,以及步兵、炮兵等学校。军区机关驻兰州市。8月1日,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调归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建制。1958年5月,以银川军分区机关为基础组建宁夏军区。1961年5月,重建甘肃省军区。1962年6月,中央军委直属的天水步兵学校改为兰州军区步兵学校(1969年3月撤销)。1969年1月22日,组建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1973年10月撤销)。12月5日,兰州军区司令部炮兵部扩编为军区炮兵领导机关(1982年10月又缩编为司令部炮兵部)。1974年10月,组建兰州军区军医学校(后改为卫生学校)。1975年7月15日,成立兰州军区军政干部学校(1978年2月改为兰州军区步兵学校,1981年1月改称西安陆军学院)。1985年8月6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乌鲁木齐军区与兰州军区合并为兰州军区。皮定均、韩先楚、杜义德、郑维山、赵先顺先后任司令员,刘澜涛、李瑞山、萧华、宋平、谭友林、李宣华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第一政治委员。

   新疆军区:1955年5月1日成立,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恩茂,副司令员陶峙岳、赛福鼎·艾则孜、郭鹏、张希钦,副政治委员曾涤。下辖:南疆军区、伊犁军区以及陆军部队。1958年11月,组建新疆军区干部学校(1962年11月改称新疆军区步兵学校)。1969年12月,伊犁军区改称北疆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划归新疆军区建制(1975年其领导机构撤销)。1975年3月,新疆军区军政干部学校成立(1978年1月改称新疆军区步兵学校)。1976年7月,组建新疆军区军医学校。1979年1月,成立南疆军区。1979年5月,中央军委决定,新疆军区改称乌鲁木齐军区。吴克华任司令员,郭林祥任第二政治委员。12月,新疆军区步兵学校改称乌鲁木齐陆军学校。1982年,新疆军区将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85年6月,乌鲁木齐军区与兰州军区合并为兰州军区,同时成立新疆军区(兵团级),归兰州军区领导。龙书金、杨勇、刘震、萧全夫先后任乌鲁木齐军区司令部员;萧思明、谭友林、谭善和先后任政治委员。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第一书记王恩茂、赛福鼎·艾则孜、汪锋先后兼任军区第一政治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司马义·艾买提、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书记谷景生先后兼任政治委员。

   西藏军区:1955年5月1日成立,由省军区升为二级军区,直属中央军委领导,司令员张国华、政治委员谭冠三,副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朵噶·彭措绕杰、陈明义、李觉,副政治委员范明、王其梅,参谋长陈明义(兼),政治部主任刘振国。下辖西藏地区的陆军师和骑兵、工兵、炮兵、公安部队以及驻四川办事处。军区机关驻拉萨市。1959~1960年间相继成立拉萨、塔工(今林芝)、江孜(今属日喀则)、那曲、山南、日喀则、昌都等军分区以及军区生产部、公路部和干部学校。1964年4月,军区机关各业务处改称部(局)。1958年11月,张经武兼任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8年7月,曾雍雅任军区司令员,任荣任政治委员。12月,西藏军区缩编为省级军区,划归成都军区建制。

   内蒙古军区:1955年于4月20日成立,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乌兰夫,副司令员刘华香、刘彬,副政治委员苏谦益,参谋长孔飞,政治部主任廷懋。下辖:呼伦贝尔、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平地泉、乌兰察市,伊克昭、河奎等军分区和1个骑兵师。1960年4月,滕海清任代司令员,吴涛任政治委员。1967年5月,该军区降格为省级军区,归北京军区领导。

   福州军区:1956年7月1日成立,由福建军区改成,并兼福建军区。叶飞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皮定均、刘永生任副司令员,刘培善任副政治委员,黎有章任参谋长,廖海光任政治部主任。下辖:福建军区、江西军区和军区炮兵、工程兵、公安军及驻两省的陆军军、特种兵等部队,军区机关驻福州市。1957年5月,福州军区免兼福建省军区,以军区公安军机关组成福建军区机关,公安部队改编为守备部队。1969年8月,军区工程兵机关缩编为军区司令部工程兵部。12月,组建福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1974年撤销)。1974年2月,组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改为南昌陆军学校)。1982年7月,军区炮兵机关与军区司令部装甲兵部合并为军区司令部特种兵部。1985年6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合并整编大军区的命令,福州军区与南京军区合并,整编为新的南京军区。福建、江西两省军区和辖区内的野战军、地方部队及院校等,划归南京军区建制。韩先楚、皮定均、陈再道、杨成武、江拥辉先后任司令员,刘培善、杨尚奎、周赤萍、李志民、江渭清、廖志高、傅奎清先后任政治委员或兼任政治委员。

   大军区机关的设立,由于各军区所处的地理位置、担负的任务和领导部队的数量不同,其领导机构的设置和编制人数也不一样。各军区领导机关都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后方勤务部、财务部、军械部和军训处、防化学处、军事法院。有的军区领导机关还根据所辖特种兵部队的多少,分别设有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空部队、公安部队等领导机构或业务部门。这样,军区领导机关在体制编制上基本实现了诸军兵种的合成,初步成为合成军队的战役指挥机构。

   2、省军区

   50年代中期,随着国内作战和剿匪任务的完成,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完善,特别是省级机构的正式建立和省域的调整划定,国务院决定取消原来的二、三级军区的称号,改称为省军区。对二、三级军区的领导机关进行了调整合并。决定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均建立省军区。从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在全国先后共成立了27个省军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中央直辖市分别设立卫戍区或警备区;北京设立卫戍区,天津、上海、重庆分别设立了警备区(旅大警备区也属于军级单位)。省军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的省(自治区)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省军区隶属大军区建制,同时是中国共产党省(自治区)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省(自治区)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省(自治区)常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领导若干个军分区和一定数量的部队。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的军事工作,主要是领导预备役、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省军区下辖军分区。军分区,是省下行政区划的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所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军分区为师级。军分区受省军区和中共地区(省辖省、自治州、盟)委员会、行政公署的双重领导。军分区设有领导机关(司、政、后),有的还辖有一定数量的部队、分队。其主要负责所在地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军分区下辖县(旗)级设立了人民武装部。人民武装部属团级,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人民武装部既是中国共产党县级地方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又是军队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部门。1969年11月15日,中共军委决定:各省、自治区机关所在城市和重庆、鞍山、青岛、湛江等重要城市均可根据需要设立警备区机构。据此,各省、自治区机关所在城市和一些重要城市,均组建了警备区。

  1985年5月,中国政府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并确定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为使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适应这一新的情况和未来反侵略战争的需要,同时,鉴于现行军区体制存在战役纵深浅、独立作战能力弱、机关庞大、机构重叠、后方部署重复、浪费人力物力等弊端,中央军委于1985年7月决定将11个大军区调整为7个大军区。即:

   北京军区:司令员秦基伟,政治委员杨白冰,辖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河北省军区、山西省军区、内蒙古军区;后来,周衣冰、王成斌、李来柱、李新良、朱启先后任司令员,刘振华、张工、谷善庆、杜铁环先后任政治委员。

  沈阳军区:司令员刘精松,政治委员刘振华,辖辽宁省军区、吉林省军区、黑龙江省军区,王克、梁光烈、钱国梁先后任司令员,宋克达、姜福堂先后任政治委员。

  兰州军区:司令员赵先顺,政治委员李宣化,辖甘肃省军区、陕西省军区、宁夏军区、青海省军区、新疆军区,傅全有、王克、刘精松、郭伯雄、李乾之先后任司令员,曹生、温宗仁、刘冬冬、刘永治先后任政治委员。

  济南军区:司令员李九龙,政治委员迟浩田,辖山东省军区、河南省军区;张万年,张太恒、钱国梁、陈炳德先后任司令员,宋清渭、徐才厚、张文台、刘冬冬先后任政治委员。

  南京军区:司令员向守志,政治委员傅奎清,辖江苏省军区、安徽省军区、浙江省军区、江西省军区、福建省军区、上海警备军区;固辉、陈炳德、梁光烈、朱文泉先后任司令员,史玉孝、刘安元、方祖岐、雷鸣球先后任政治委员。

  广州军区:司令员尤太忠,政治委员张仲先,辖广东省军区、湖南省军区、湖北省军区、海南省军区、广西军区,张万年、朱敦法、李希林、陶伯钧、刘镇武先后任司令员,史玉孝、刘书田先后任政治委员。

  成都军区:司令员傅全有,政治委员万海峰,辖四川省军区、云南省军区、贵州省军区、西藏军区,张太恒、李九龙、陶福临、廖锡龙、王建民先后任司令员,谷善庆、张工、张志坚、杨德清先后任政治委员。随着军区体制的调整,军区机关的组织编制也进行了精简,使体制编制更趋科学合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领导机关,是根据战略方针、作战任务、军队的现代化程度和国家行政区划等因素设置的。中央军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曾经多次对总部、大军区、省军区等领导机关的组织编制进行调整,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军队特点的、比较完善的科学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建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警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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