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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妃——贪赃枉法的真面目

(2008-06-20 16:22:20) 下一个

  史多秽言,史多误言。尤其深宫高墙内的皇家秘史,再勾挂上维新变法帝后两党这样的大事,一般百姓欲得其真欲闻其详,确实不易。在保卫真实性这一点上,史家确有义不容辞的职责。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我们不应冤屈一个人,但也不能故意粉饰一个人。再联系到当今现实,揭露各种各样的真相仍然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化大工程。

  误传与身世

  在世人心目中,对珍妃已成定调:因襄助光绪帝变法维新,属于“帝党”,故为慈禧太后所嫉恨。戊戌八月政变后,慈禧重新垂帘,所以珍妃先幽闭后沉井,好可怜哟!各种史书、各部影视莫不沿用此说,将个珍妃梳妆成深明大义星光灿灿的侠烈嫔妃。然而,历史真相却非如此,或可曰南辕北辙相去甚远。

  商衍瀛先生根据信修明太监所述《珍妃之死》一文撰下《珍妃其人》。该文详细记述了珍妃其人其事,言之凿凿;再根据光绪进士、吏部主事、御史胡思敬的《国闻备乘》(1924),多处涉及珍妃一案细末,与《珍妃之死》相映参证,当属可信。

  珍妃(1876~1900)姓他他拉氏,满洲镶红旗人,其祖父乃陕甘总督裕泰,其父长叙曾任户部右侍郎。其伯父长善乃广州将军,珍妃与其姊瑾妃自幼随长善在广州长大。广州将军长善虽为武将,却喜揽交文人墨客,他曾聘文廷式教习两位侄女读书。文廷式乃一代名士,后连榜高中得为榜眼。珍妃10岁那年,长善卸任广州将军,两姊妹随同北返京师。

  1889年,两姊妹入选宫中,15岁的姐姐封为瑾嫔,13岁妹妹封为珍嫔,为九等宫女序列中的第六等,直至光绪二十年甲午春(1894),因慈禧太后七旬万寿加恩得晋嫔为妃(第四等),前面还有皇后、皇贵妃、贵妃三个等级。应该说,等级不是很高。因为,皇后隆裕是慈禧的侄女,慈禧当然不愿意自己的侄女受皇帝的冷落。

  得宠与获罪

  光绪 (1872~1908)为何喜欢珍妃,据信修明太监说实有其因。原来光绪生理有病,名曰“天阉”(即阳痿)。但这种隐病很难被发现。大婚之夕,慈禧派了4 位年长有尊的王妃命妇在坤宁宫喜帐后听房,只听见比光绪大4岁的隆裕皇后(1868~1913)叹气曰:“这也是你们家的德行啊!”从此,隆裕皇后失欢于光绪。瑾妃性情忠厚,不会巴结人,反与皇后走得很近,似乎同病相怜,反与光绪相处漠漠。唯珍妃因年幼而最活泼,又聪明伶俐。光绪其时也不过十七八岁,每日凌晨寅时上朝,午时退朝还宫,工作时间长达七八小时,很是辛苦。珍妃日侍左右,想着法子顺应光绪的喜爱,如扮出男装宛如少年美差官,加之她本来就工翰墨会下棋,与光绪共食共饮共玩共乐,对于男女之事毫不在意,是以博得光绪专宠。“德宗尤宠爱之,与皇后不甚亲睦。”(《国闻备乘》第11页)珍妃还很大方,对宫中太监时有赏赐,太监们得些小恩小惠,也都竭力奉承这位“小主儿”。时间一长,这位“小主儿”也被捧得有点不知所以,渐渐失去自我节制。

  清宫有制,皇后每年例银不过千两,递减至妃这一级别,每年仅300两,嫔为200两。珍妃用度不足,又不会节省,亏空日甚,遂不能不挖找生财之道。这样,就有了她与太监联合起来向外受贿卖官的事儿。珍妃依靠胞兄志琮,串通奏事处太监拉官咀——收人钱财为人跑官。奏事处乃是太监与朝廷官员传达沟通之处。因为有利可图,当时太监中最有势力的有郭小车子(意为“小车儿不倒只管推”)、奏事太监文澜亭、慈禧掌案太监王俊如诸人,均染指其中。珍妃住景仁宫,景仁宫太监亦多有涉及。私卖官职所收之贿款,一部分供给珍妃,其余由各层分肥。珍妃的主要“任务”是向光绪求请,最后搞定,“功劳”最大,自然分赃亦最肥。然这种事可一可二不可三,毕竟会有影响,日渐彰显。有一次甚至卖到上海道员,搞出风传一时的鲁伯阳被劾案,惹动外界舆论纷纷。胡思敬《国闻备乘》云:“鲁伯阳进四万金于珍妃,珍妃言于德宗,遂简放上海道。江督刘坤一知其事,伯阳莅任不一月,即劾罢之。”(第6页)

  光绪二十年甲午 (1894)四月间,珍妃又为玉铭搞定四川盐法道一职,按例这一级别的新官放任,要由皇帝召见一下。光绪在召见时问玉铭在哪一衙门当差?居然对曰在木厂,光绪闻之骇然,于是命其将履历写出,那玉铭竟久久不能成字,原来是一文盲。光绪大惊,于是另下一旨:“新授四川盐法道玉铭,询以公事,多未谙悉,不胜道员之任。玉铭着开缺,以同知归部铨选。”此事风播朝廷内外,慈禧闻后切责光绪,要求他必须追究责任。明清两朝明令规定:后宫不得干预朝政。何况居然推荐一个文盲去当道员,也实在不像话。此时,就是光绪有意庇护珍妃,也很不好办了。

  胡思敬《国闻备乘》中亦载:“初太后拷问珍妃,于密室中搜得一簿,内书某月日收入河南巡抚裕长馈金若干。”(第20页)光绪当年10月29日下旨:“朕钦奉慈禧……皇太后懿旨,本朝家法严明,凡在宫闱,从不敢干预朝政。瑾妃、珍妃承侍掖廷,向称淑慎……乃近来习尚浮华,屡有乞请之事,皇帝深虑渐不可长。据实面陈,若不量予儆戒,恐左右近侍藉以为夤缘蒙蔽之阶,患有不可胜防者。瑾妃、珍妃均著降为贵人(第七等),以示薄惩,而肃内政。”虽瑾珍二妃俱责受罚,但重点在珍妃。援宫中成例,犯事儿的嫔妃均交皇后严加管束,珍妃被幽闭于宫西二长街百子门内牢院,命太监总管专门严加看守,从此与光绪隔绝,不能见面。

  《故宫通览》中说珍妃被囚禁的这个小院原是侍从下人居留的地方,珍妃入住后,正门被牢牢关上,打上内务府的十字封条,珍妃住在北房三间最西头的一间,屋门从外面倒锁着,吃饭、洗脸等均由下人从一扇活窗中端进递出。珍妃所食为普通下人的饭,平时不准与人说话。逢年过节或每月初一、十五,这些别人高兴的日子,看守她的一位老太监就代表慈禧对她进行训斥。训斥在午饭时进行,老太监指着珍妃的鼻子列数罪状,珍妃得跪着听训。训斥结束,珍妃还必须向上叩头谢恩。

  那帮拉官纤的太监均处以极刑。据信修明曰:“太后宫的掌案太监王俊如,其徒弟小太监宣五、聂八,皆在其内。因为太后留面子,将王俊如等三人发遣奉天,缓些时日,方以密旨命盛京将军长顺将王俊如就地正法。其余奏事处总管太监郭小车子、奏事太监文澜亭,以及光绪御前太监杨姓孪生两兄弟,人称对儿杨者,并无姓名可稽的内殿技勇太监,珍妃景仁宫的太监等,共同交内务府慎刑司立毙杖下,前后打死的太监六十余人。”可见,珍妃一案在宫中引起的牵涉面甚大,影响可知。事败后,珍妃之兄志琮惧祸逃沪,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八月被革职。据此,商衍瀛曰:“珍妃于甲午十月幽禁,距戊戌尚有四年,外闻传说因赞助新政而被罪的话,征诸史实,毫无其事,不辨自明。”

  沉井与后事

  庚子年(1900)7月20日,八国联军即将兵临城下。慈禧决定携带光绪等一行人出走西安。此时,大家都换了百姓布衣聚在寿宁宫,“慈禧忽感触前事,出珍妃于牢院。强词珍妃带走不便,留下又恐其年轻惹出是非,因命太监将乐寿堂前的井盖打开,要珍妃自尽,珍妃坚不肯死。当此千钧一发的时候,众人不能因此缓行,遂令太监将珍妃推入井中。珍妃之死,此是实情。”执行此命的是慈禧的领班太监崔玉贵。

  1901年春和议成,八国联军将退,慈禧命崔玉贵回京探听消息,并查看宫内事宜,见珍妃所投之井依然如故,便命内务府将珍妃从井中捞起,装殓入棺,7月24日葬于阜成门外恩济庄内务府太监公墓南面的宫女墓地。1901年11月28日,慈禧、光绪还宫,11月30日即下懿旨:“上年京师之变,仓促之中,珍妃扈从不及,即于宫闱殉难,洵属节烈可嘉,加恩着追赠贵妃,以示褒恤。”慈禧假惺惺地以贞烈殉节掩世人耳口。而且为避舆论,借故将崔玉贵谪贬,弄得好像都是手下太监闯的祸。民国二年(1913),45岁的隆裕皇后逝世,与光绪合葬景陵。瑾妃此时已升为皇贵妃,因上面已无皇后管着,成了宣统必须尊敬的皇太贵妃,对宫中事务有了相当的决定权,于是趁机将妹妹从宫女墓地迁葬光绪景陵妃嫔园寝。皇家规定,皇帝皇后的墓地称陵寝,嫔妃的墓地称园寝。瑾妃还为珍妃立碑称“恨恪珍贵妃之墓”,总算为妹妹争到了她应有的名分。瑾妃还在珍妃遇害的井旁立了一小小灵堂,供着珍妃的牌位,灵堂上悬挂一额纸匾,上书“精卫通诚”,颂扬珍妃对光绪的一片真情。

  当然,慈禧如此恶恨珍妃,《国闻备乘》中也有一段“后妃以言语得祸”,予以记载。珍妃性格倔强,收贿卖官东窗事发后,李莲英于宫中搜出两妃前师文廷式的信函,内中对朝廷多有指斥,慈禧阅后怒气冲冲地前往慈宁宫,抓住珍妃卖官鬻爵一事责讯珍妃:“他事犹可宥,汝宁不知祖宗家法而黩货若此!谁实教之?”珍妃则顶撞道:“祖宗家法亦自有坏之在先者,妾何敢尔?此太后之教也。”意思是你自己垂帘听政有违祖制,否则我怎么敢这样做呢?我收贿卖官还不都是向你学的!慈禧搞垂帘听政,虽然已有30余年,但朝廷内外不满之声就一直没有平息过。同治死后,本来应该为其立后,即应从下一辈的“溥字辈”中挑选新君,过继给同治,算是同治的儿子。但那样的话,慈禧就成了祖母级的太皇太后,不好意思再去垂孙子的帘。因此,慈禧立了与同治一辈的“载字辈”的光绪,达到重新垂帘的目的。她知道这样一来,天下士林意见更大。所以,她最听不得的话就是讽刺其垂帘。慈禧当场大怒,命剥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降贵人,谪其兄志锐于边,愤犹未泄,后卒致之死。惟景皇后(隆裕),瑾妃以庸谨畏祸获免”。(第 74页)

  当然,慈禧恶恨珍妃还有较为遥远的原因。光绪既亲昵珍妃,与皇后不睦,作为姑母的慈禧自然不悦,“二妃屡受孝钦鞭责,诉之上,上勿敢言,由是母子夫妇之间微有隙。”(《国闻备乘》第11页)孝钦乃慈禧尊称。后来,当慈禧捏住了珍妃的把柄,老账新账一起算,也就好解释了。

  《故宫通览》里说慈禧一行离宫出走的日子为7月21日,慈禧沉珍妃在头一天的下午。领班太监崔玉贵、王德环奉慈禧之命提前将珍妃带到乐寿堂的颐和轩,珍妃被带到时,身穿淡青色绸子旗袍,头冠则被摘去两边的垂络。慈禧端坐殿中,说洋人马上要打进城来了,外面乱糟糟的,谁也保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儿,万一受到侮辱,那就丢尽了皇家的脸,对不起列祖列宗,即明确暗示珍妃自尽。珍妃愣了一下,说:“我明白,不会给祖宗丢人的。”慈禧见珍妃不松口,又说:“你年轻,容易惹事!我们要避一避,带你走不方便。”珍妃据理不让:“您可以避一避,可以留下皇上坐镇京师维持大局。”这话戳到了慈禧挟持天子的痛处,当即恼羞成怒,大声呵斥:“你死到临头,还敢乱说!”珍妃顶撞:“我没有应死的罪!”慈禧说:“不管你有罪没罪,都得给我死。”珍妃说:“我要见皇上一面,皇上没让我死!”言下之意你慈禧说了不算,得皇上下令才行。慈禧嚷道:“皇上救不了你!来人,把她扔到井里去!”崔玉贵、王德环一起连揪带推,将珍妃丢进了贞顺门的井里,珍妃一路挣扎呼叫皇上,最后大声喊道:“皇上,来世再报恩啦!”

  结论与探因

  可以肯定的基本史实是:珍妃确因收贿卖官而获罪,本该受惩被罚,而非什么襄助新政才招罪惹祸。珍妃并不是晚清宫中的“政坛女杰”,而是倚宠谋私的凡庸女子。虽然康有为曾走文廷式的路子,通过珍妃向光绪递书进言,珍妃也有公开指责慈禧垂帘的“壮举”,但毕竟收贿卖官在前,指责慈禧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的自辩,不能以此证明其贿卖官职的正当性,更不能以此证明其人的“烈胆”。替康有为向光绪递书传言,也只不过是举手之便顺手之劳,谈不上对国家有什么负责精神。如果真忧患国事,何至于为钱替文盲谋差跑官?何况,1894年10月后珍妃已不能接近光绪,更与外界绝缘。“公车上书”(1895年4月)后,维新运动才真正发动,其时珍妃已无法参与其事,何以因维新而获罪?

  戊戌、庚子之后,寰内民气激愤,士林出于对光绪的同情,维新党人更倾力攻击慈禧。闭光绪、沉珍妃,均为十分有效的攻击炮弹,能赢得民间大众的普遍同情,十分有利于维新党人的掀浪造势。加之,对广大庶民来说,很少听到有关皇家的新闻,信息获取缺乏正当渠道,珍妃一案只能听自口耳相传的小道消息。更由于珍妃卖官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属于宫中丑闻,有损皇家正大光明的公正形象,朝廷上下多少都要遮着掩着。因此有关珍妃的事儿添油加醋,以讹传讹,渐播渐广,后竟成为铁案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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