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疑案仍然未解 台少校惨死美军枪下之谜
(2007-11-18 09:01:05)
下一个
刘自然无端遇害,雷诺供词漏洞百出
1957年3月20日晚11时,从台北阳明山中正路1段6巷B1公寓内,传出了两声沉闷的枪响,一桩震撼台湾乃至世界的凶杀案发生了。案件的两个主角:杀人者,美军顾问团上士罗伯特·雷诺;被杀者,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少校学员刘自然。
案发当晚,台湾警方认为雷诺是现行犯,理当扣押,但遭美方宪兵阻止,理由是依据1951年美台之间在接受美国援助时达成的协议:驻台美军及其家属被视为美国驻台“大使馆”组成人员的一部分,享有“外交豁免权”,台湾方面对雷诺无权羁押。当时,台湾当局为了拉美国协防台湾抗衡大陆,对美军胡作非为往往姑息迁就,台湾民众的反美情绪逐渐积累,刘自然的死使民情激愤。
在美国的“军事法庭”上,雷诺编撰了一个漏洞百出、不符常识的“案情真相”:案发当晚,雷诺听到太太惊叫,以为有人正在偷窥他太太沐浴,随即回到卧室拿起手枪,从后门出去。黑暗中,他误将刘自然手持的木棍当作钢管,为了“自卫”,雷诺遂向刘自然连开两枪,将其击毙。雷诺的供词一经媒体报道,便在台湾上下引起一片哗然。台湾报刊评论:雷诺的供词简直“如同天方夜谭般荒诞离谱,充斥了好莱坞剧作家式的灵感”。台湾刑侦专家在勘察现场后,再核对雷诺的证词,所获疑点颇多。如:案发室外明明有60瓦的电灯光,雷诺却说“看不清楚”。雷诺讲他是在距离刘自然十四五英尺(4米多)的位置开枪的,为何在伤口处却留有火药(在伤口留下火药是明显的近伤证据)?死者伏尸地点与中枪地点相距100多米,有谁在中弹负伤后会逃出如此之远,而在这一路上竟无一滴血迹?案发两个月后,美军“军事法庭”宣布,雷诺枪杀刘自然一案“罪嫌不足”,显系“误杀”,遂判雷诺无罪释放;并称,此为定案,不允许上诉。判决宣布之时,在法庭旁听的美军人员及眷属立即喜笑颜开报以热烈掌声,坐在第三排长椅上的刘自然的遗孀奥特华则“泣不成声,几乎晕厥”。随即,案犯雷诺及其家属被送返美国。
雷诺被判无罪的消息传出后,台岛上下舆论哗然,整个台湾民众义愤填膺。台湾各报纷纷指责判决不公,各界人士纷纷写信抗议,连台北地方法院也认为雷诺枪杀刘自然并不具备“正当防卫”的理由。一位记者写道:美国佬应该懂得,你把每一个台湾人当成没有脑子的木头时,这个岛上已布满了干柴。
天理何在?台北民众围攻美国“使馆”
5月24日,刘自然的遗孀奥特华在报上发表《我向社会哭诉》一文。同日上午,奥特华身着黑衣、手举着一块用中、英文写就的“杀人者无罪吗?我控诉,我抗议”标语牌到美国驻台“大使馆”门前示威。很快,现场就有三四百名台北市民上前围观、声援。国民党警察曾威胁奥特华,要其赶快离开美国“大使馆”,但遭到了她的拒绝。奥特华声泪俱下地向围观群众哭诉,发誓要为丈夫讨回公道。
中午12时,到美国驻台“大使馆”前围观的人越聚越多,奥特华放声大哭,语不成句地说:“我今天在这儿,不光是为我无辜的丈夫作无言的抗议,我是为中国人抗议。”话到此处,在场民众无不群情激愤,遂高呼“美帝国主义从台湾滚出去”、“还我公道”等口号,将美国“大使馆”团团围住。
下午2时30分左右,在美国“大使馆”前的声援民众已近万人。人群中不断有人高喊“杀人偿命”﹑“美国人滚出台湾”等口号,并向“使馆”投掷石块﹑木棍等。忽听有人大喊:雷诺这小子已经坐飞机走了!这句话像炸药桶里丢入了一根火柴,台湾民众多年来积累的愤怒轰然喷发。
有人翻墙进入“大使馆”,打开铁门,外面愤怒的民众一拥而入。民众捣毁了汽车﹑门窗﹑家具,放火焚烧了“使馆”的汽车、文件,把美国星条旗扯下来踩在脚下。东西砸光后,又在地下室发现了八名躲在那里的美国“使馆”官员,遂毫不客气地揪出来一顿痛打。
除“大使馆”外,美国新闻处等其他驻台机构也被台北市民围攻捣毁。事件一开始,台湾当局还只是旁观,后来发现事态失控,才调集大批警察和宪兵前来镇压。
晚6时,3万多群众包围台北市警察局,要求释放被抓的参加抗议活动的市民。在场警员无法控制场面,打算用消防车驱散示威群众。无奈消防车刚一开到,消防员队员就遭到了市民的痛打,原打算驱散示威群众的消防车也被砸烂,连停在警署外的警车也未能幸免。
为驱散示威民众,台湾警察使用了高压水龙和催泪弹,并向群众开枪射击,当场打死3人,打伤38人,另有111人被捕。当晚,反美骚乱在军警的联合镇压之下逐渐平息。
蒋介石息事宁人,“五二四”事件疑点重重
“五二四”事件发生的次日,美国驻台“大使”蓝金向台湾“外交部”提出了最强硬的抗议。台湾“外交部长”叶公超随即向蓝金致歉,并同意赔偿一切损失。
随后,蒋介石会见了蓝金,并亲自向蓝金赔礼道歉。蒋介石解除了“防范不力”的卫戍司令黄珍吾、宪兵司令刘炜、警备处长乐干的职务,随后又宣布俞鸿钧“内阁”辞职,以此息事宁人,以图安抚惊魂未定的美国人。
时至今日,“五二四”事件虽然已过去近50年,但这次事件的许多地方仍旧疑点重重。
历史学家们往往擅长从历史的细枝末节处推测历史的真相,当重新审视那段尘封的历史时,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还在事件发生之前,就已有一些住在台北的美国人从中国朋友那里得到了“呆在家里”的警告?为什么一向不吝超前使用暴力的台湾军警静观事态发展四五个小时?为什么在事件前后,不少有台湾官方背景的新闻媒体在报道“刘自然案”和“五二四”事件时大用煽动性标题?为什么许多闹事者在冲击美国“大使馆”之时随身就带有事先准备好的“中华民国”的国旗和标语?为什么国民党的子弟学校“成功中学”的学生在骚乱中由军训教官率队前往声援,而该校校长在事后却得以安然高升?
此外,为什么在军法审判从严从重的台湾,在审判这一事件时格外“施恩”?在“五二四”事件中先后被逮捕的111人中,有71人被宣布无罪获释;而在被起诉的40人中,只有7人被判刑,而刑期最长的只是1年,最短的才6个月。事后也没有令人谈虎色变的大搜捕……这些疑问至今都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