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天以晓生死,学儒以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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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贤老子的敦敦教诲 - 9:两条法则

(2009-10-22 04:57:00) 下一个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古时善于行道的人,不以机谋诈巧的聪明才智来治理民众,而是大智若愚,以道御之,人民反而纯朴善良。
民众所以难管理,是因为某些官员的诡诈多端,上行下效,刁民就层出不穷。所以那些以人的智计诈巧来治理国家的,可以称为国贼;而不以人的智计诈巧来治理国家的,是国之福。

要知道,这两条是不变的法则。能永远记住这两个法则,就叫至高无上的恩德。
这至高无上的恩德啊!多么奥妙,多么深远,与一般事理多么不协调,甚至大相径庭,然而,唯此才是通向大顺之道啊!

所以啊,今天的执政党,千万不要自以为聪明。你若大智若愚,少骚扰民众,民众自然有智慧来使自己富裕,国家强盛。
你若是自以为聪明,想依赖你官员的诡计诈巧来治理国家,你便是国贼!须知,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田凤山,沈 图等等有哪个案发前不是鼎鼎大名的能人。你用他们治国,老子却骂他们国贼。连带你一起骂,呵呵!只是不知天下还有多少国贼?

从大的角度说,一个好的政治制度的设计,要充分遵循这两条不变的法则,从而做到不以人的智慧来治国,而以道御之。
何谓以道御之,俺理解,体现在两点,法律和人民。王者以民为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现代法律又起源于自然法,但法律毕竟是人定的,也由执政者来执行,自身不可能完善,若与人民意志有效结合,上下一体化,大概可以勉强称为以道御之吧。

前面有篇文章,针对最近的文强案反映出来的中国法律问题作了一点分析,可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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